《年代:开局娶女知青,狩猎威虎山》 第一卷 第1章 你要老婆不要? “老陆头,你大孙子要老婆不要?” “你要开尊口,我立刻给你送过来,闺女就在外面等着呢?” 陆永尚迷迷糊糊的听着门外的声音? 老陆头是叫我呢? 还要媳妇就给送来,你当这是在看电影呢? 还没等他睁开眼睛。 一道他熟悉的不能在熟悉的声音传出。 “王厂长,还有这好事,那你就送来吧。“ “全林场这么多光棍?哪还有年轻姑娘给我孙子介绍了。” 陆老爷子笑着答应下来,接着就推开了陆永尚的房门。 “永尚,你快起来,看看你未来的老婆。” 直到此刻,陆永尚看到眼前的爷爷,整个人都从懵逼中变得兴奋起来! 瞬间起身,从土炕上蹦了下来! 抱住陆老爷子就开始哽咽! “爷爷!爷爷!!我好想你呀!” “这娃子,不就给你找个老婆么?至于这么兴奋?快穿上线裤,只穿个裤头就下炕,也不嫌害臊。”陆老爷子将陆永尚推开。 一脸平静的擦拭着手中的双管猎枪。 而陆永尚闻言,这才仔细打量起自己所在的环境。 四周熟悉的土坯房。 院子内看到陌生人汪汪大叫的黑子与大黄。 还有。。。 自己年轻强壮的身体! 我这是? 穿越了? 还穿越到自己还没有离开老家的时候? 几十年前,成年不久的他,因为响应国家的号召,在奉天市来这边招建筑钢铁厂工人的时候。 就被自己家的老爷子报上了名! 虽然这不是去参军。 但也是一人参加,光荣三代的大事。 也正因为去了奉天建筑钢铁厂。 他不仅没有赶上爷爷的葬礼。 甚至还因为重体力劳动落下了病根。 提前退休的他孤苦伶仃,独自一个人在南方养老。 就在刚刚,在养老院组织的钓鱼活动中,他意外落水。 再醒过来,看到的就是他最挂念的那个人! “汪汪汪!” “老陆头,女娃子我领过来了,是前面三合村生产大队的知青,有文化,素质高。” “你快让你家的小陆孩出来见一见。” 透过窗户,王厂长拉着一个秀气的小姑娘,躲着院子里的黑子,离老远就喊了起来。 王厂长是陆家的常客。 黑子见到也只会抬眼看看。 而那个女知青可是第一次来,全身漆黑,没有一点杂色的土松犬,自然会嚎叫不止。 “黑子,老实点,都是客人。” “还有,狗剩,你快穿好衣服,出来见见这女娃子。” 狗剩是他的小名,那个年代,都流传着小名越土,越好养活的说法。 “知道了,爷爷。” 陆永尚急忙抄起身边的棉裤与袄子。 活动了一下自己健康的身体。 这才推开屋门,走出房子。 好在,陆永尚对之前的生活十分挂念,那时候林场的每一个人他都记得清楚。 而看到小主人出来的黑子与大黄,摇晃着尾巴,显得十分兴奋。 “王厂长好呀!你这身子骨,还是这么棒呀!能吃饱穿暖,就是。。咳咳。” 陆永尚出门对着王厂长挥了挥手。 王厂长,王德清,是三部落林场的厂长。 主要负责山下的生产活动。 不过他这个人可不像名字那么清清白白。 农家鱼肉滋养的身子,甚至比自己还要健康,在穿越回来的前一天,他还看到和自己一个养老院,比自己大了将近三十岁的王德清再给老太太看手相。 至于王厂长身后的那个女知青。 害羞的躲在王厂长身后不敢抬头。 不过,那苗条的身材,确实与林场长大的粗壮丫头不大一样。 “我这身子骨哪有你们年轻好呀,昨天刚刚掉进冰窟窿里,今天就跟没事人一样。” “虽然你没赶上去奉天招人的火车。” “不过,留在这也挺好,跟你家老爷子将打猎的手艺传下去。” “同样是为了新国家做贡献么!” 王厂长接过陆老爷子递过去的旱烟,用火柴点着,咕咚咕咚的抽了两大口,过足了烟瘾。 这才笑着继续说道:“卢知青,别在后面躲着了,这是我要给你介绍的好人家。” “绝对是十里八乡最强壮的小伙子,而且陆老爷子一家子都为人本分。” “嫁给他你就放心,你看你们的姓,没准几千年前都是本家呢。” “也算是一个缘分。” 王厂长介绍完,随即将陆永尚拉到一旁,小声的解释起来。 “卢知青是前面生产大队的知青,干起活来很是卖力,就是父母的成分有点问题。” “不过,我们林场也不在意这些,不能让别人嚼舌根子,只是遇到点困难,想要找个条件好的人家嫁了。” “这不我就想到你了,正好你不也没走成么!” “没走成?”陆永尚知道此刻才在王厂长的只言片语后反应过来。 也明白了现在是什么时候。 前世的自己,在昨天已经坐上了去奉天的火车。 而现在,自己因为救人掉进冰窟窿里,留在了三部落林场,修养了一天,这才清醒过来。 或许这就是不同的人生轨迹? 只是。。。。 这上来就给介绍老婆。 就是经历了二十一世纪的锻炼,都让他有点懵逼。 “好了!别傻站着了,你也不是那害羞的人呀!” “快将卢知青请到屋子里,倒杯热水。” “我和你家老爷子还要谈一谈打猎的事!” “这初雪刚下,生产大队还要一批野货组织活动呢!” 陆永尚听到这,看了一眼擦枪的爷爷,好像想起了什么。 带着卢知青走进房内。 初雪刚落的威虎山,温度还不算太冷,不过,衣着单薄的卢知青还是冻得不住的跺脚。 直到坐到了还没有叠被褥的土炕上。 才将将缓了过来。 “那个。。。” “那个。。。” “你先说吧~” 卢知青忍着羞意,依旧低着头不敢看陆永尚。 不过,在商k,按脚城锻炼过的陆永尚可就没有那么害羞了。 “你还没有告诉我叫什么呢?万一你真成了我的老婆,我也不能一直叫你卢知青吧。” 卢知青闻言,头埋的更低了。 等了许久。 卢知青才鼓起勇气抬起头看向眼前的男人。 “我。。我叫卢玲灵,大队的人都叫我玲玲。” “你放心,我身子清白,很能吃苦,绝对会好好跟着你,现在遇到了点麻烦。” “你不怕我家的成分影响到你,我愿意嫁给你!” “只是。。。只是你要先答应我一个条件。” 第一卷 第2章 娶一个还送一个? 屋子外面。 王厂长和陆老爷子指着不远处的威虎山,谈论着打猎的事情。 这都快成了每年的传统了! 自从六十年代之后。 其实不少生产大队和林场已经没有了专职猎人。 林场按照工人级别,开着固定的工资,集中分配粮票。 家属工和知青才需要赚取工分。 而生产大队则是只能在地里劳作换工分,是不可以上山采伐的。 不过,在一些特殊的山区。 林场厂长依旧会留一两个猎人,工资比三级工人高一点,七几年的时候大概一个月四十几个块钱,平日里也没有什么强制的劳作。 只有在冬天,需要上山打猎。 第一呢,是林场和生产大队需要野味来组织开展活动。 二呢,这个年代的东北,真的是棒打狍子瓢舀鱼。 于此同时的,野猪与野山兔同样多的可怕。 更不要说威虎山盛产的东北虎和黑瞎子了! 如果每年不去山上打一批下来。 那第二年的粮食与生产也就不要搞了。 就算去种地,也会被野猪和山兔嚯嚯个遍。 而山里的第一场雪,就是抓山兔与野猪的最好时机。 山兔有脚印,野猪还没有上深山。 在陆永尚的记忆里,自家老爷子就是因为这一次上山打猎。 被大泡篮子顶穿了大腿根,没过多久就。。。 大泡篮子是成年三四年的公野猪。 在后面看过去,公猪后面就会当啷着十分巨大的器官。 这也是山上最危险的动物之一。 成年的公野猪不仅能够长出十分尖锐的獠牙,身上更是蹭满松油当作自己的铠甲。 长了四五年后的大泡篮子,就是狗熊看到都要避其锋芒。 而小一点的野猪被叫做小黄毛,刚学会蹭松树油子的小野猪在阳光下看起来是黄色的。 山区给动物起名字很简单,基本上都是字面意思。 屋外两人的旱烟就没有停下来过。 屋内,卢玲灵说完,娇红的小脸上,同样喘着粗气。 而终于看到卢玲灵长相的陆永尚确实被震惊到了。 不施粉黛的小脸长的十分精致,典型的江南女子模样。 特别加上那在风中常年劳作,脸颊上的高原红。 则更让人心驰神往,别有一番韵味。 “咕隆。”陆永尚忍不住的咽了一下口水。 在感觉到自己行为不礼貌后,急忙接起了话茬。 “出身,成分什么的我不在意,没准过几年就会摘掉帽子。” “你有什么困难你就说,林场你可能来得少,跟你们农村生产大队可不一样。” “这林老大的名字可不是白叫的。” “没必要委屈着自己。” 刚刚穿越过来,陆永尚一时之间还没有捋清楚头绪。 按照之前的记忆,现在应该是七六年的冬天。 再过不到四年,那可是真正腾飞的日子。 土地改革,私下买卖再也不会被说成投机倒把。 只要站在风口,母猪都能被吹上天。 既然已经回来,在老家靠着打猎积攒几年积蓄。 未来的日子绝对是值得期待的! 不过,就在听陆永尚说完,卢玲灵的眼角中却有一丝泪珠掉落。 自从带着弟弟下乡之后,都已经许久没有人这么跟她说过话了。 原本就是大城市里来的学生,哪能干得动这边的农活。 不过为了父母被抓走前的嘱托,好好照顾弟弟,给他们卢家留个后。 所以,她努力的赚取工分,从来不谈什么私人感情。 不少大队的年轻人追她都没有同意。 甚至还攒了足够的钱,帮着弟弟与自己的发小成婚了。 要知道,虽然三合村生产大队与三部落林场只有三公里左右的距离。 但是生产大队的一个工分也就才八分钱,而林场的一个工分足足有三毛八分钱! 这时候林老大可是站在了祖国发展的第一线。 而她一个女孩子劳作一天也就0.8个工分。 然而,厄运专挑苦命的人。 她的弟弟刚办完婚礼,还没有做什么,就因为喝多了不小心掉进了冰窟窿里。 初雪刚下,河面上只是薄薄的一层,还没有冻结实。 而她的弟弟就是被陆永尚救起来的。 只是陆永尚比较健壮,休息了一天就没有什么事情。 她的弟弟卢齐却因为本就身子弱,今后只能瘫倒在床上。 念及此处。 卢玲灵擦干了眼角的眼泪,将自己情况说了一遍。 而说到陆永尚身体好的时候。 陆永尚不断的在心中吐槽,自己还不如你弟弟呢,很明显这就是没挺过去,才让自己穿越回来。 不过,陆永尚并不着急,还是耐心的听着。 “所以。。我只有一个要求,就是。。。结婚之后,你要照顾我弟弟和弟妹。” “然后和我弟妹。。。。我不能让卢家绝后。” 卢玲灵说完! 则彻底扭过了头,不敢再看陆永尚一眼!! 而陆永尚听到这,整个人都傻了! 听她话里的意思,他的弟弟卢齐此时出气多,进气少,眼看就活不久了! 照顾几天确实没有什么问题! 但是不能让卢家绝后。 这不就是两个条件么。。。 不是! 这尼玛不就是拉帮套么?? 自己娶了一个! 然后再送一个! 你要是早这么说,我早就来精神了! 拉帮套就是东北地区的一种旧的陋习,如果一个家庭的男人因病或者残疾无法承担家庭的责任,妻子在征得丈夫同意后,就会找一个男人一起生活,维持家庭生计。 而卢玲灵为了不让卢家断后,还不想被人在身后嚼口舌。 这才想到这个办法,自己找个好人家嫁了。 然后让自己的丈夫帮衬着点自己的弟弟。 与弟妹传宗接代,延续香火。 特别是弟妹还是她最好的朋友。 这么做也算对的起她了。 大城市来的人自然开放一点,总不能让她一辈子守活寡不是? 当然,这种事最好还是需要避着点与她一起来的那些知青。 所以,才来到三部落林场,打听陆永尚的情况。 “不是。。这事你们三个都同意?” 卢玲灵背对着陆永尚点了点头。 陆永尚看到点头一拍大腿。 白捡的便宜不要白不要! 先不管她好朋友长的什么样。 卢玲灵就比林场的那些身材粗壮的姑娘强百倍了! 索性他也不是个墨迹的人! “既然你们三个都同意,那这事就这么定了!” “放在后院还有一个土坯房,收拾一下也不能冻着你们。” “我去更王厂长说一下,先将你们的身份调过来。” “你放心,跟我之后,绝对不能委屈着你!” 第一卷 第3章 系统到来,第一个掠夺目标? 很快。 陆永尚将两人的情况说了一下,不过自然没有提拉帮套的事情。 而王厂长见自己促成了一段姻缘,开心的带着卢玲灵回去办理他们三个身份的事情了。 陆老爷子在一旁看着,更是欣慰的笑了出来。 其实,陆家的情况也很特殊。 陆老爷子总共有三个孩子。 陆永尚是他长子的孩子。 大儿子陆保国在陆永尚出生没多久后,在跟他上山打猎的时候,猎枪炸了膛,被熊霸舔了一下。 人还没有下山就挺不住。 大儿媳见此情况,直接回了娘家,连刚出生不久的儿子都不要了! 没有办法,剩下两个儿子分家后,他只能自己带着陆永尚生活。 好在他那打猎的手艺还算拿得出手。 这么多年,才将陆永尚拉扯长大! 而见到陆永尚如今也要成家。 也算让他对大儿子的愧疚少了几分。 送走了王厂长与卢玲灵。 陆老爷子带着陆永尚开始收拾起后院子的土坯房。 房子不大,一室一厅,稍微补一下墙,也是个能住的房子。 这时候东北这边的冬天是真的冷。 别看这个房子是个土坯房,但是房顶全都填满了锯末子,总比生产大队的茅草屋顶强上太多。 也没委屈了卢玲灵的弟弟。 陆永尚一直在老爷子身边忙前忙后。 等到中午饭的时候,才有时间闲聊起来。 “爷爷,你是又要带人上山了么?” 陆老爷子边吃饭边盘算着彩礼的情况,下意识的点了点头。 不过随即又摇了摇头说道:“上山是上山,不过这一次不带人了。” “生产队今年收成不好,挑不出几个有力气的人能跟得上我。” 陆永尚听完皱起了眉头,果然! 就是这一次上山爷爷才受的伤! 要不就以爷爷的经验,怎么会抓不住一只大泡篮子,就是只下套,不用猎枪,有几个人帮着张罗,也能将大泡篮子套住! 而这也是不少人,守着满山的野货而不愿意上山的原因。 除了危险以外,也不一定每一次都有收成。 本就吃不饱,在上山浪费体力,怎么盘算都是得不偿失。 “那老爷子,今年你就别上山了。” “刚下初雪,黑瞎子已经准备往山里跑了,还算安全,你就让我替你去吧!” “如今我也要马上成家,养家糊口要靠我自己了。” 陆老爷子听到这,张着缺少门牙的嘴笑了起来。 “大孙子!你还想要上山?” “哈哈哈,你除了会下套还会什么?” “不过!” 陆老爷子砸吧砸吧嘴。 “成家了确实也要有一些吃饭的本事。” “咱老陆家,别的本事不行,就打猎拿得出手。” “要不,趁着刚下雪你去山上试试?” “只是,你爹就是死在了山上,你要答应我,每次上山都要带着黑子和大黄。” “还有,每次都要带着猎枪,但只是用作防备,不到危险的时候,最好不要碰枪,武器伤人也伤己呀。” 没等老爷子说完,陆永尚脑海中突然响起一道毫无感情的声音。 【叮!恭喜宿主觉醒词条掠夺系统,该系统可以掠夺动物词条为己所用。】 【掠夺到金色词条,奖励特殊属性点,可强化宿主及认主的宠物身上。】 【检测到可掠夺词条目标,请问是否要掠夺?】 系统? 穿越者必备? 陆永尚震惊之余,急忙回了老爷子一句。 这才将意识沉入脑中认真的查询起来。 【可掠夺目标为土松狗黑子,动物不会反抗,可掠夺词条一次。】 【黑子(狗):忠诚(金色),嗅觉(金),迅猛(红),撕咬(红),耐力(红)。。。】 掠夺词条? 意思就是掠夺后,黑子就不再有这个词条了吧! 在是否掠夺的按钮上点了一个否。 这才继续看起系统的介绍。 其实系统的作用很简单,就是在已经驯服和不能反抗的动物上掠夺词条。 能否检测到词条,也需要动物有一定的实力或者特点。 比如大黄,作为一个最普通的土狗,是没有检测到身上有词条的。 每三天可以掠夺一次。 同类型的词条只有一次机会,不过遇到同类的高级词条可以进行升级替换。 只是陆永尚还没有资格解锁这部分功能。 而奖励属性点,则可以强化自己的体质。 总而言之,有限制,也有好处! 只要选择得当,就算不能让他百日飞升。 在之后的路上也可以给他带来足够的帮助! 而且,新手礼包没经过陆永尚的点击就直接发了下去! 三个身体强化的属性点,让他浑身一热! 仿佛身体里有使不完的力气一般! 本就就是粗壮,常年吃肉长大的健硕身材,仿佛更加精壮! 包括全身上下所有地方,陆永尚都感觉充满着力量。 “现在天还早,房子都收拾的差不多了,你去找你表弟狗蛋一起去上山转转吧。” “别去深山,要不晚上回不来。” 狗蛋,陆永尚二叔家的孩子,大名陆永将。 国尚将家,泰运昌。 除了国字太大立不起来。 他们这一代的孩子都是依次排下去的。 “知道了爷爷,那我把黑子和大黄带走了哈!” “还有,你上山的事情先不急,怎么也要等到你孙媳妇在咱家安顿之后再去呀!” 这个时候的东北,老人都犟的很。 他知道刚刚的一番话也劝不动爷爷。 而刚有系统,还需要时间成长。 怎么也要等他掠夺了几个词条。 接着抓上几个大泡篮子,展现出自己的实力才行。 “小崽子!知道了!掉一次冰窟窿还知道教育起我来了!” “赶紧滚,正好把你要结婚的事情跟你二叔说一下,到时候让他也来帮衬帮衬!” 二叔陆宝家在营林队工作,属于山上的编制。 跟林场工人还不太一样。 工作很辛苦,常年不在家,一直在山中逛荡,但工资确实比工人高不少。 如果能被县里林业局借过去,一年可是有将近九百块钱的工资! 这还不算发下来的粮票。 所以二叔家的日子过的还算殷实。 “好啦!我知道了!” “猎枪我就不带了,我看看今天能不能套几个兔子,飞龙回来,给老爷子改善一下伙食。” 拿起砍刀,绑上绑腿。 陆永尚按照记忆中的方向找了过去。 而且。。。 他还记得二叔家养了一只大鹅来着。 还是全林场唯一的一只大鹅! 这个年代,饲养家禽可是会被说成保留资本主义的尾巴的。 要不是二婶子那股子泼辣的劲。 挥舞着炉钩子将执法队的赶走,就这一只大鹅也保不住! 而要说村子里很么动物最有勇气! 那绝对就是大鹅了! 那绝是见谁扭谁,就是见了大泡篮子也要上去扭上几口。 好久没上山,既然有了系统,怎么也要用一下不是。 驯服大鹅,估计是不太可能。。 想要在大鹅上掠夺词条。 那也只能。。。。 一会自己要是给大鹅扭了脖子,掠夺了词条,让二婶子看到,也不知道她能不能拿炉钩子抡死自己? 第一卷 第4章 大鹅词条,勇气!西山有小黄毛? “狗蛋,二婶子不在家?干嘛去了?” 陆永尚一脸坏笑的看着院内正在跟黑子耿耿脖子的大白鹅。 以前在林场,陆永尚给不明白大鹅为什么总拧自己的屁股。 后来才知道,大鹅的视角比较宽,看谁都比自己小。 再加上大鹅的领地意识。 这不,看到家里来了陌生人,这个大鹅已经扑闪着翅膀,准备攻击了。 “嘿嘿,大哥,你来了,我妈去河里砍鱼去了。” 狗蛋一脸憨像的走了出来,手里还抱着晚上用的柴火。 “又去砍鱼了?你要没啥事,咱们去西山溜达一圈呀!” 陆永尚眼睛不离大鹅,舔了舔嘴唇回到。 毕竟,在后世,谁不知道初雪后的铁锅炖大鹅最好吃。 已经长出绒毛的大鹅肉质鲜嫩,瘦而不柴,肥而不腻。 在用东北黑土地的大米泡上一碗鹅油。 那真的是谁吃谁迷糊。 “咋的!大哥,你这是要去套兔子去呀!” “不过,咱们别去西山了,昨天你昏迷着还不知道,林场的那几个知青在西山被几只小黄毛给顶了。” “有的现在还下不了炕呢。” “要不我们去找俺妈上大河砍鱼得了,咱们就在河边,也不能掉下去。” 小黄毛? 陆永尚闻言眼睛一亮,没带猎枪,大泡篮子或许弄不了。 但是,有黑子和大黄的帮忙,套几只小黄毛还是可以的。 不过,砍鱼么? 陆永尚摇了摇头:“砍鱼这事也就你妈能干出来,其余谁去不会被执法队找上门呀。” 这时候的东北虽然没有瓢舀鱼这么夸张。 但是,河面刚刚结冰,随便砸出一个冰窟窿。 不少十几二十几公分的鲫鱼就会漏头呼吸空气。 而这时候,有人站在一旁拿刀砍鱼头就行了! 一般一个下午最少也能砍个一盆出来。 不过,河里的鱼可不像山上的野货。 这个年代私自抓鱼,会被说成拔社会主义羊毛。 都是要罚粮票的。 一个工人一年也就十几斤细粮,谁舍得这么挨罚。 当然,彪悍的二婶子是个例外。 七十年代这批人孩子多。 超过三个男孩的家庭都有这么一个顺口溜。 大哥傻,二哥呆,只有小弟跑得快。 二婶子估计也是看上了二叔呆呆的老实听话。 工资上交,从不犟嘴。 “那。。行吧,反正也带着黑子,大哥你等一下,我去绑上绑腿,换个衣服的。” 狗蛋哼哧哼哧的走回屋里。 而这时,看到二弟离开,陆永尚对着黑子比了一个手势。 没听到命令,被大鹅撵的满院子跑的黑子,看到手势。 也没有发出声音,扭过身子,一口叼住了大鹅的脖子。 瞬间! 系统的声音陆永尚脑海中响起。 【检测到可掠夺词条目标,请问是否要掠夺?】 【可掠夺目标为鹅霸,动物已经不能反抗,可掠夺词条一次。】 【鹅霸:勇气(红),美味(红),撕咬(蓝),扭转(蓝)。。。】 果然! 和预想的一样,这个养了几年的大鹅是可以掠取词条的。 自己绝对不是想晚上吃铁锅炖大鹅才这么做的。 点击确认。 选择勇气。 瞬间! 陆永尚全是感觉多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冲动。 前世二十几岁就落下一身病。 长期肺痨等疾病混在一起。 他早就没有了那种年轻人该有的活力! 然而! 这一次的重生,虽然还是年轻的身体,但那种年轻人的朝气,还是照之前差不少。 所以,恢复心气,拥有一个年轻人的心态,是陆永尚首要做的事情。 不过,现在! 一切都好了! 甚至看到门前拿道叉着腰,蹬着自己的二婶子,都不在。。。。 “哎呀!二婶子,你听我解释。。这是黑子干的,真跟我没关系!!” “我是来找狗蛋上山的。” “二婶子,不是你别拿刀呀!真不至于!!” 有勇气和不怕死,还真的是两回事。 看到二婶子举刀守在门口。 陆永尚将刚换完衣服的狗蛋推到身前。 从小门挤了出去,一溜烟的跑没影了! 不过。 二婶子极具穿透力的声音,依旧在后面传了出来。 “兔崽子!!连老娘的大鹅都敢动!” “哎呦,我的大鹅哎!!好可怜呀!” “你们老陆家就是坏!!自从嫁给你家,哪吃过一顿饱饭哎!!” 二弟狗蛋跟在陆永尚身后,边跑边揉耳朵。 “嘿嘿,别听我妈胡说,她中午还吃了四个窝窝头。” “比我还多吃了一个。” “俺爹才是吃不饱的那个。” “晚上要是吃鹅肉,我偷偷给你送点。” 。。。。。。。 西山山脚下,大树参天,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子松树的清香。 当下完的大雪,就像是一层白色的棉花糖。 松松软软,甚是好看。 土路不远处的雪地上,已经有松树和野鸡的脚印。 而顺着比野鸡小一点的脚印看过去。 就能发现不远处的灌木丛中蹲着几只飞龙。 肥肥小小,肚子滴流圆。 飞龙长相神似家养的土鸡。 但是却比土鸡还要小一点,被山里的人称为会飞的傻狍子。 一般除了人靠的特别近,才会在雪地上疾跑。 所以,刚刚锻炼的小猎手,都会把飞龙当作靶子,就是第一次上山,都不会空手而归。 这么做,在这个年代可以。 如果后世也这么干,那可是真的很刑! “大哥,我这有弹弓子。。你打的准,你来呀?飞龙炖大鹅,可香了。” 狗蛋猫着腰,从后裤腰掏出一个自制的弹弓。 而手中那大小差不多的石头就是弹弓的子弹。 “你呀,就惦记着你家大鹅。” “都知道这边有小黄毛了,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还抓什么飞龙,让黑子去山上转一转。” “咱们顺便下几个套。” 陆永尚说完拍了拍黑子的头。 黑子非常聪明,对着空气闻了几下。 好像闻到了什么味道,然后就朝着树林中跑去。 黑子说是土松犬,但又叫五黑犬,全身上下就连舌头都是黑色的,算是中华田园犬的一种。 忠诚,聪明,耐力好,不算是打猎最好犬种。 不过,这个从小被陆老爷子训到大的黑子,鼻子异常灵敏,是有名的抬头香。 香头分为抬头香和低头香。 简单点来说,抬头香可以在空气中利用嗅觉,分辨出不同的动物。 低头香则需要趴在地上闻。 抬头香看天赋也看训练。 这一点,大黄就做不到。 “掉进冰窟窿,都会说成语了,要不我也掉进去试试?” 狗蛋撅着嘴将弹弓子收了起来。 不过看到黑子朝着林子里跑去! 瞬间又来了兴趣! 黑子一跑必有猎物! 第一卷 第5章 大泡篮子,套子迷魂阵! 大黄不像黑子。 鼻子没有那么灵敏,只能在陆永尚四周,贴着地,找寻兔子的味道。 初雪后的野兔有一个习惯。 就是出门觅食是怎么出去的,就会按照远路返回。 不管在外面蹦哒了多久。 总会沿着自己的脚印在走回来。 而抓野兔也简单很。 只要在野兔的脚印上,设置几个铁丝围起来的那种圈套。 野兔路过的时候,钻进套子里。 套子就会直接锁紧。 越挣扎勒的越紧。 老爷子让大黄跟着,就是为了抓野兔的。 黑子纯粹就是保护大孙子。 根本没想让黑子去追小黄毛。 兄弟二人手里握着柴刀,沿着黑子的脚印朝着山里走去。 不过,凡是有大黄等待的地方,兄弟二人都会下几个套子。 黑子也时不时的回头,不会将兄弟二人拉下去太远。 至于两条狗为什么不叫。 一般训过的猎犬都有个习惯,只要进入大山。 除非发现猎物,否则不会开口。 而叫的越急促,则证明猎物越大。 “汪汪汪!” 不远处的黑子突然发出一声低声却急促的声音。 大黄也不在四周转悠,急忙回到陆永尚身前,随时保护他兄弟俩的安全。 “黑子叫了!这么急促,这是有大货!要开哐了!” 狗蛋闻声兴奋起来。 而真正许久没有上过山的陆永尚也感觉这个叫声确实不常出现! “哥!我先过去,你这身子刚好,就站在我身后就行!” 陆永尚耸了耸肩,没在意狗蛋的说辞,领着大黄,迈着大步跟上。 毕竟只凭双眼看起来,狗蛋确实比他胖许多! 就二婶子那泼辣的性格,不知道有多少好东西偷偷的进到了狗蛋的肚子里。 砍刀下意识的举到身前,只是刚走过了眼前的小山包,就看到三五头小黄毛在灌木丛中若隐若现。 而在小黄毛的四周,分明有个体型很大的野猪,嘴巴上的獠牙都快有一手之长了! “我去!这是大泡篮子吧!哥!那几个知青撒谎呀!” 狗蛋猫在树后,有些胆怯,还有些愤怒的说道。 这大泡篮子,一看就不好惹! 公野猪的领域意识很深。 这一看就是初雪刚下,还没有来得及走进深山的野猪一大家子。 只凭着两把砍刀,黑子和大黄,还有自己后裤腰的弹弓。 肯定是不够用的! 特别是发现看到的和知青说的不一样的时候。 狗蛋如此憨憨的性格都感觉到愤怒。 这种藏着掖着,不说实话的行为,会让不少没带狗上山的村民受伤的! “知青那边先不急,狗蛋,一个大泡篮子,敢不敢试一试!” “小黄毛不用怕,只要套下的合适,就算大泡篮子也绝对可以耗死它!” “下套?”狗蛋皱着眉头,思考起来。 都说老陆家的孩子,下生起来就会下套。 从小就跟着陆老爷子在山林溜达。 包括那个偷奸耍滑的三弟,都是下套的高手。 只是陆老爷子跟陆永尚说的更多,教的也不只是下套子这一种。 陆永尚见狗蛋半天没说话,也有了退缩之意。 指着对面的山脊说道:“如果没有下雪,肯定不行,而这刚下了雪,加上松枝地的松软,大泡篮子奔跑会比平时更加消耗体力!” “对面山脊是这野猪群进深山的必经之路。” “让黑子在这边看着,我们去那里用灌木摆上个迷魂阵,绝对能套住那个大泡篮子!” “干了!”狗蛋大手一挥,“可是,大哥,啥是迷魂阵呀?” “你不知道啥是迷魂阵,你这么激动干啥?”陆永尚轻扯嘴角。 “我不知道,大哥知道就行呗,反正听大哥的准没错。” 这个憨货,小时候就是自己的跟屁狗,偷鸡摸狗啥的,只要是自己的指挥,就是老爷子的猎枪都敢偷出来玩。 这么多年也一直没变过。 “行吧,跟我走,黑子和大黄留在这哈,小点声,大泡篮子耳朵灵敏的很。” 说是迷幻阵,其实也没那么复杂,野猪群每到冬天,都会到深山找集体,从一个小团队到几十只甚至上百只的大群。 而不远处,半山腰儿的石头砬子就是他们的必经之路,只要用灌木将大部分的路堵住,剩下能走的路多下几个套,总会有一个能将野猪套住。 而野猪套与兔子套可不用。 兔子套在空中,套得是兔子的脖子,野兔越是挣扎,套就会勒的越紧,从而窒息而死。 而野猪套得是脚,就野猪那粗壮的脖子,就是后世的钢丝套,都不一定能让他窒息。 套野猪,套住脚,剩下的就是不断的消耗体力。 等到野猪定了窝,才可以缓慢的靠近,用绳子绑住嘴,继续逗一会才行。 四百多斤的大泡篮子,就是累到没力气,最后的反击都可以伤到人。 很快。 兄弟俩在陆永尚的指挥下在山脊出下好了迷魂阵和套子。 这才绕了一个远道,找了回来。 看到陆永尚的身影,大黄摇着尾巴跑了过来。 而黑子则一直竖着耳朵在不远处警戒。 两人擦了一下鬓角的汗水,这才对着黑子吹了一个口哨! 瞬间! “汪汪汪!” “汪汪汪!” 黑子和大黄的声音先后叫了起来。 陆永尚和狗蛋也扯着嗓子喊了起来。 而看着野猪群有了动静,黑子和大黄才朝着野猪那边冲了过去。 这叫叫阵,也叫壮势! 带枪的可以开枪。 不过这个年代子弹比较贵,每家过的都不富裕,大部分都是靠着嗓子喊。 其实哪种方式都可以,只要让野猪群感到危机,选择跑路就够了。 要是冷不丁的到野猪群身边才出声。 就野猪那直来直去的脑子,第一个想法肯定是用他它的大牙拱死你! 此时。 听到叫声的那个大泡篮子,与陆永尚说的一样,在用鼻子拱了几下小黄毛后。 “盼儿!!” 一声尖叫,就顺着小路,朝山脊那边跑去! 其余四五个不大的小黄毛,也知道遇到了危险。 跟在大泡篮子后面,也不管前面有没有同伴。 几了咕噜,横冲直撞的低头朝前面冲去! 而有一只小花栗棒子被后面的小黄毛撞歪了方向。 竟然朝着兄弟二人的方向,低头撞了过来!! “危险!二弟!上树!!” “大哥!危险,你先跑!!” 第一卷 第6章 手抓小花栗子! 小花栗子是不满百斤的小野猪。 刚刚躲在灌木丛中并没有被兄弟俩发现。 野猪不像家猪,越大肥肉越多,越值钱。 而野猪从小在野外长大,什么都吃,越是年头多,则肉质越柴,味道也腥臭无比。 就算放到溪水里泡一段时间,不断的冲洗,也难以消除身上的骚臭味。 不过,小花栗子可就不同了。 肉质鲜嫩,而且有一种独特的味道。 经过专业的处理之后,甚至比家猪的肉还要香。 那个年代,如果想要偷偷的给领导送礼,送的都是不到一年的小花栗子。 而在野外碰到发了疯的野猪。 最好的方式就是爬到树上。 当然这种方式也就对野猪管用。 要是碰到黑瞎子,最好的方式是围着树奔跑。。。 黑瞎子上树可以人灵巧的多。 至于碰到大爪子。。。 一般都一一开。 大爪子用了一份力,也就能吃个一分饱。。。。 此时看到小花栗子冲向这边。 陆永尚的下意识反应就是让狗蛋上树!! 别看小花栗子才不到一百斤。 但那冲起来的速度加上那股子莽劲! 撞到身上就跟车撞上无异! 两人离这野猪群本就不远。 等反应过来,小花栗子已经快要到两人身前!! 狗蛋见状,就算听到了陆永尚的惊呼。 也毅然选择了挡在陆永尚的身前。 手中的砍刀向上举起,仿佛下一刻,自己就是小人书中的那个横刀立马的英雄!! 然而! 深知小花栗子力气的陆永尚怎么能让狗蛋挡在前面。 见此情况! 全身肌肉绷紧,被系统提升过的身体,仿佛拥有着无穷尽的力量。 而在大鹅那掠夺的勇气。 在此刻全部显现出效果!! 跑? 这个词在脑中就没有出现过! 就算身前没有狗蛋。 他都不会选择逃跑。 有的时候就是这样,知道正确的方式是什么。 但是,在突发情况下,几乎所有人都会脑子一热! “闪开!” 陆永尚一把薅在狗蛋的后脖颈子上。 单手用力,直接将近二百斤的狗蛋甩到树后面! 而自己。 则双腿下沉,扎了一个马步! 在小花栗子冲到自己身前的同时。 用双手狠狠的抓住了小花栗子的脖颈之处! 陆永尚的身体素质本就远超同龄人。 再加上系统对身体的加点。 狗蛋都能被他单手甩个跟头! 然而就是这不到一百斤的小花栗子。 就算被他双手控制住,但那冲劲还是让他双手发麻,不断的朝后面退去! 远处的大黄见到小花栗子冲过来的时候就已经朝着陆永尚的方向跑来。 就当陆永尚马上就要站住身型的时候。 大黄一口咬住小花栗子的肚子。 “盼儿!!盼儿!!!” 那牙齿撕扯的感觉,让小花栗子大声的嚎叫起来! “不好!!” 陆永尚大叫一声。 后脚踩住树根,从绑带中抽出匕首直接捅到了小花栗子的脖子中!! “大哥!我草!牛逼呀!” 匕首拔出,急忙赶过来的狗蛋看着这一幕瞪大了眼睛! 怎么大哥掉到冰窟窿之后,脑子也好使了,力气也大了! 平日里摔跤都摔不过自己的大哥,今天一只手给自己甩了个跟头。 如今还能与按住小花栗子。。。 要不自己也钻进冰窟窿试试?? 而陆永尚此时要知道狗蛋脑子里想的是这些,肯定要给他一个大脖溜子! 都什么时候了! 野猪群的公野猪是很护短的。 这一点,绝对比男人要做的好很多! 当大泡篮子听到小花栗子的嚎叫之后。 四条腿瞬间崩紧。 在强大的惯性下瞬间飞了出去。 然而,救孩子心切的他,哪会还在意这些。 起身抖了抖身上的雪,顺着声音的方向冲了过来。 而陆永尚此时根本不用看,就知道会是这个结果。 “狗蛋,快几把上树,别犹豫了!” 陆永尚将还在挣扎的小花栗子扔在一旁,一脚踹到了还在不断我艹的狗蛋身上。 “那你呢大哥?” “我没事!黑子还在!!!” 是的,作为老爷子训练最满意的猎犬,怎么会在发现陆永尚遇到危险之后还不回来。 那是因为它知道,一个小花栗子,保护主人有大黄就够了! 而自己,面对的则是那个大泡篮子。 狗蛋此时听话的一个大跳上了树。 陆永尚急忙向侧面跑了几步,这才看到眼前的景象。 只见黑子在看到大泡篮子转变方向之后。 面向发了疯的大泡篮子毫无惧色。 一个闪躲,躲过大泡篮子的冲刺。 接着,一口咬到了大泡篮子那“当啷”的地方! “嗷!!盼儿!!!!” 大泡篮子最脆弱的地方被咬到。 瞬间扯着嗓子嚎叫起来。 奔跑被打乱了节奏,这头大泡篮子再一次摔了出去,在地上打了几个滚,晃动着脑袋好半天才缓了过来。 这时候的野猪绝对不是趁它病要它命的时候。 嘴角的两根尖刺可不是开玩笑的! 经验丰富的黑子自然知道这一点。 围着大泡篮子四周不断的汪汪叫着。 而此时的大泡篮子哪还记得记得孩子。 不是它不想保护,而是被摔迷糊给摔忘了! 大黄这时候也加入到黑子之中。 将找不到方向的野猪朝着石头砬子撵去! “好狗!” 双手环抱住松树的狗蛋不由的感叹。 而陆永尚看到黑子的表现更是满心欢喜。 这种自由,放纵的生活。 身边还有一条如此优秀的猎狗! 重新回到这个年代,自己绝对可以称霸威虎山呀!! 不过,那也要自己实力再强一点。 威虎山上可有不少座山雕当年留下的房子。 传闻里面有不少群居的野生动物。 有的老人还在那边看到了大爪子出现。。。。 也有许多狗熊愿意在那里搭熊仓。 “汪汪汪!” 黑子与大黄不断地追着大泡篮子嚎叫! 在树上下来的狗蛋,依旧挡在陆永尚身前,保护着大哥,朝着套子的方向走去。 打猎是个体力活。 这种追猎物的方式,可不是休闲爬山那么简单。 等到两人赶到下野猪套子的地方! 那头超过四百斤的大泡篮子已经被套子套住了前脚! 正在原地不断的打滚!! 鼻子两端的尖牙狠狠的撞着地面。 誓死要将抓住它的土地给撞服!! 第一卷 第7章 收获满满,敬山神。 两人废了好半天的力气,才将大炮篮子的猪嘴套住,防止大泡篮子继续尖叫。 拍了拍手上的泥土,狗蛋好奇的问像陆永尚。 “大哥,这个套够坚固不?” ”放心,这是老爷子编制的老麻绳,用油浸泡过,比那细铁丝坚固多了。”陆永尚从怀里掏出两个窝窝头。 “我在这烤窝窝头,你去将小花栗子捡回来,现在就开膛,要不一会血水侵入到肉里,猪肉就不好吃了。” 狗蛋点头,带着大黄直奔山下。 陆永尚则收集了一点干树枝,扫出一块空地,在地上点了一个火堆。 用树枝穿着窝窝头烤了起来。 初雪过后的山上,因为湿润,倒是不用太注意防火。 松针下面全都是积水,就算故意放火也不一定能点得着。 陆永尚时不时的用长木棍绑上砍刀,挑衅着大炮篮子让他不能休息。 这边,被火烤焦的窝窝头散发着诱人的香味。 本就是地里种的笨粮食,粗糙的打磨技术让这时候的苞米面并没有那么细致。 经过火一烤,就有一种小时候吃爆米花似的香味。 此时太阳已经渐渐落山,经过刚才紧张刺激的活动,他也有点饿了。 大黄时不时的汪汪几声,追逐准备回窝的兔子。 这样能让兔子在留下的脚印上出多跑几趟。 更容易钻进套子里。 而那头小花栗子,不一会就被狗蛋捡了回来。 不到一百斤的小花栗子被狗蛋单手拎着,直接扔到了火堆附近。 “大哥,咱直接烤了吃呀!!” 狗蛋闻着窝窝头的香味肚子里咕噜的叫了起来。 “烤了吃?” 陆永尚扑哧一声差点笑了出来。 “你是感觉咱俩今天不够刺激是不?” “把你的那把砍刀给我,我先给小花栗子开膛,你学着点,一会你给大泡篮子弄。” 马上就要黑天,他们两个连猎枪都没带。 在这给小花栗子开膛破肚,也是因为随着太阳落下,林子里的温度会越来越低。 如果等到小花栗子的血逐渐凝固,就会被肉吸收。 那小花栗子的肉就真不好吃了! 而老爷子跟他讲过上山的一些习俗。 其中有一条就叫做敬山神,或者叫老把头。 意思就是在山里打到猎物后,要将猎物的一部分留在山里。 大部分的猎手会选择开膛将动物的下水留下。 不过也有图省事的,会直接砍刀野猪的头扔到地上。 按照陆永尚的理解,一部分是因为信仰,另一部分可能也属于可持续性发展的一部分! “我会开膛!一会喂黑子的时候给我留点猪肝,我用火烧一下。” “大哥求你了!就一点就行!可香了!” 陆永尚将木棍递给狗蛋,笑着摇头。“也就你能跟狗抢吃的,黑子小时候咬你看来是咬对了!” “嘿嘿。”狗蛋拿着棍子继续挑弄着大泡篮子,不过,目光也在不住的朝着四周看去。 陆永尚嘴角上扬,这就是上阵父子兵的道理。 平日里在怎么打闹,在上山的时候还是要选择最信任的人。 这个年代,吃不饱穿不暖,要是打到了什么好东西。 可是真有人会在背后放冷枪,图财害命的。 小花栗子不算太大,陆永尚一个人也能开膛。 用手稳住小花栗子的头,手中的砍刀从脖颈处往下面划开。 下刀不能太重,割破了下水,肉就不好吃了。 但下刀太轻也不容易割开。 算是个技术活了。 在强化后的肌肉帮助下,陆永尚轻松的完成了开膛的工作。 一股子腥臊的味道扑鼻而来。 取出小花栗子的下水。 陆永尚随手扔到石头砬子上,嘴上念念有词:“希望山神爷爷保护,保佑我们一家子在山上安安全全。” 等念叨完。 这才将猪肝割了下来。 黑子见状,竖着耳朵蹲到陆永尚身边。 上山打猎,永远都不能亏待自己的猎狗。 这是自家老爷子千叮咛万嘱咐的。 小花栗子的肝本就不大,陆永尚只是给狗蛋留了一点。 其余的全都喂给了今天的大功臣黑子。 别看黑子没做什么,但是黑子自从上山,就一直保持警戒。 这一次,跑出来的是头小花栗子。 如果下一次跑出来的是头大泡篮子,黑子绝对会拼死拦住。 不让陆永尚有一丝危险。 将剩下的猪肝随手扔进火堆里。 陆永尚将大黄咬住的地方割下来。 就开始了扒皮工作。 由于许久没有干过这个事,他的手法还有点生疏。 不过,扒到一半,就熟悉起来。 等处理完这个小花栗子,那头大泡篮子也彻底趴在了地上。 仿佛没有一丝力气。 “黑子,去试试。” 野猪不会装死,它没有这个脑子。 不过,临死前的反抗还是会有的。 黑子大口吃完猪肝,尾巴摇的更加欢快。 毕竟这才刚刚下雪,半年没有上山的它,许久没有吃过这么爽了! 听到陆永尚的命令,黑子直接跳到了大泡篮子的身后。 照着之前咬过的地方,再一次狠狠的咬住! “盼儿~盼儿~” 大泡篮子用尽全身的力气在鼻孔里哼出几声。 “好了!大哥让我来!!” 狗蛋见状,两眼放光! 拿起砍刀对着脖子下面一点就插了进去! 而这一次,感受到死亡威胁的大泡篮子开始不断的挣扎。 不过,在黑子与狗蛋的合力之下。 没过几分钟就没了动静。 “卧槽!卧槽!!大哥!!我也杀了一头大泡篮子!” “妈呀!这可是大泡篮子呀!大哥,回去就跟我妈说是我弄的哈!!” “哈哈哈!” 狗蛋喘着粗气,脸上满是激动之色。 毕竟除了他家老爷子,已经很多年没有人不靠枪就弄死一头大泡篮子了。 “差不多行了,你自己去见你妈,我可不敢去见没了大鹅的二婶子。” “天也不早了,你快点,这个猪头也不要了。” “就仍到那边的石头砬子上。” 小花栗子收拾完还有个五十来斤肉,而那个大泡篮子就是收拾完都要剩下二百多斤。 再加上山下大黄追的兔子。 这一趟收获够丰富了。 就算他俩吃完窝窝头力气恢复点。 能将所有的肉都扛回去。 那也不能太贪心。 何况,这里留一个猪头,也让路过的工人看看,毕竟知青说谎可是大事。 林场的人就算平日里在怎么开玩笑。 也不会瞎说山里的东西。 那可是会闹出人命的。 听老爷子说,自己的父亲就是因为被人说山里有几只傻狍子,这才一个人进的山。 没先到,傻狍子没遇到,反而遇到的是黑瞎子。 第一卷 第8章 以后咱俩大的肉一人一半! 手斧,砍刀,匕首轮番上阵。 狗蛋终于将大泡篮子收拾完了。 下水和猪头扔到石头砬子上。 剩下的猪肝又喂给了黑子和大黄。 既然不打猎,就要给猎狗喂饱,这样猎狗才会誓死跟随。 如果,还要继续打猎,那也只能喂半饱。 这一点狗和人都一样,吃饱后都会偷懒。 两人用木棍扛着处理好的肉。 在下山的路上,大黄和黑子又叼了三只兔子过来。 兔子肥肥大大。 不过看状况,应该是被大黄总对它吼从而气死的。 其中有一只身野兔身上的套子都没套实。 野兔的气性是很大的,家养的兔子反而差一点,但就是这样,家养的兔子也容易被气死。 不得不说,就算是土狗,也有它自己的狩猎方式。 “哥,猪肝真好吃,你不来点?” 狗蛋走在前面,一口窝窝头,一口带有松油香味的猪肝,吃的异常开心。 两人身体都很强壮,这快三百斤的重量,对狗蛋来说有点难度的。 山路和土路还不一样。 陆永尚虽然被系统加持过,但是在山里独自扛着这些肉回家。 也不是一件容易事。 而自己这个弟弟,别的不说,是真的好用! 至于那个三弟。。。。 陆永尚想到这摇了摇头。 “你吃吧,老爷子这个点应该做好饭了。” “爷爷还能做啥?一会我先把肉都给你送过去,再回家偷点大鹅肉,咱俩烤点野猪肉,在烤个兔子,还有炖大鹅!哎呀妈呀,那也太香了,赶上过年了都。”狗蛋走在前面,想到吃的,哈喇子都快流出来了。 而陆永尚听完,意味深长的问了一句:“你的意思是肉都给我扛回去?” “要不然呢?咋的,你还想送给哪个黄花大闺女?” 狗蛋没心没肺,但陆永尚可不能这么干。 亲兄弟还明算账呢,这野猪肉自然也是要分一分的。 这一次回来,带着前世的记忆。 又有系统的加持,就算不做什么大事,也不能像之前那么浑浑噩噩。 在八十年代来临之前。 私下交易并没有开放,所有的都是公家的。 也只有打猎才算得上最稳定的收入来源。 何况,马上还会有一个小媳妇在家等着。 自己总要找一个靠谱的伙伴。 狗蛋就很不错! 所以有些话要提前讲清楚。 念及此处。 陆永尚随即开口:“这一次的肉还是要分一分吧,你回家也好有个交代,包括以后咱们上山,咱们山里那套分肉法太复杂,咱俩亲兄弟,就咱自己定,一人一半,你看咋样?” “一人一半?”狗蛋被惊的站在原地。 “赶紧走!别磨叽!”陆永尚踹了狗蛋屁股一脚,“咋的你不满意呀?” 陆永尚是故意这么说的。 这个二弟憨憨傻傻,和他与老爷子特别亲近。 家里一有好东西就往爷爷家偷摸送。 如果不这么说,他是绝对不会收的。 “啊?我可不嫌少!我是嫌多!”狗蛋挠了挠头,“我妈啥样你也不是不知道,只进不出,还总往娘家拿东西,这要是拿回去一半,估计我爹都吃不到,还要去爷爷家蹭。” “那二叔就来呗,这事就这么定了!”陆永尚一锤定音,然后继续劝道:“那可是你姥姥家那边,送就送呗,二叔来老爷子这也没什么不好。” “而且,你妈对你是真的好,这话让你妈听到,要多伤心!” 二婶子泼辣霸道,但人没有坏心眼子,对狗蛋也是真的好,只不过娘家是农村的,也就是三部落前面生产大队的,家里实在是太穷了,一大家子十几口人不靠着二婶子接济,有时候饭都吃不上。 狗蛋对那边态度不好,也是因为那边的孩子在小时候总抢他的吃的,他本来就能吃。 每次还手还会被二婶子打屁股。 久来久去,狗蛋就只跟这个会给他分窝窝头的陆永尚最亲了。 “行吧,大哥,我都听你的。” 狗蛋一口答应下来。 陆永尚在后面笑了笑,然后继续给狗蛋说这分肉的规矩:“这个肉,咱俩虽然是一人一半,但我们要分出来三份,小花栗子咱俩就一人一半,一会就剁了。” “另一份就分这个大泡篮子,如果路上有人过来打招呼,咱俩就主动给人割一块。” “毕竟现在谁家都不容易。” “如果回到家,这一份还有剩余,你回家的时候顺道给李傻子送去。” “明白不?” “这个我懂!”狗蛋笑着回道:“这些老爷子都跟你讲的时候我也听了,老爷子算是半个猎户,平日里领着工资,打的猎物,一大半都要交给林场,剩下的一小部分才可以拿回家里。” “这样分,除了家里实在揭不开锅的,会来咱家里讨要一点野猪的边角料,其余人都不会要的。” “而李傻子....小时候山里着火,他最先发现跑回来通风报信,摔伤了脑子,这算是我们靠林子吃饭的人有恩,每次下山都会送去点吃的。” “我老娘那么扣,上山采野菜,每次都会送去点。” 陆永尚嗯了一生,接着就督促狗蛋加快脚步。 这个年代就这样,老一辈都认识,谁家过不去了,都要出手帮衬着点。 特别是李傻子这样的。 一般会叫村子里这种痴痴傻傻的那个人为守村人,或者是守山人。 原因是因为给村子里挡了灾才会变傻的。 陆永尚不知道其他村是什么样,不过李傻子却真的是这样。 只是,有些村子里的这种人,碰不到好的村民,也不像李傻子这样活的长远。 “对了!狗蛋,有空跟二叔说一声,我这边订婚了,等把证扯回来,估计就要快了。” “是前村的知青。” “你回家别忘了。” “啥!!!”狗蛋闻言直接将扁担扔到地上! “你这掉个冰窟窿不仅力气大了,还能讨个媳妇!!” “还是知青!” “就见男知青娶咱们村子的姑娘了!一个都不给咱们剩!也没见过知青嫁这的呀!” “大哥!你快带我去那个冰窟窿!” “我也掉进去一次!!!我也要取知青!!” ....... 石头砬子,半山腰暴露出来的石头地,一般很难爬,不过那里是东北的一种特产,松茸喜欢生长的地方。 第一卷 第9章 老爷子能有多少家产 猎户打猎,只要不是公家的。 一般都会分出去一部分。 好听点说,是谁家过的都不容易,大家互相之间帮衬。 说难听点,则是害怕那些坏心眼子的人。 打猎说到底也是危险的行当,如果被一些坏心眼的人订上,还没有给他们分肉。 等进了山,荒郊野岭的,指不定遇到点啥事。 这个年代,不少人进山里没有出来,连尸体都找不到,到底怎么回事,所有人都心知肚明。 至于打到猎物拿到村支书家分? 那更不是那么回事了,如果这么做,没有人会在心里感谢猎人的。 特别是一些老猎手,到老之后感觉自己做的事伤天害理的事情。 分肉也算与人为善了。 此时,天已经完全黑了下去。 为了不让老爷子担心,陆永尚拍了拍大黄的狗头。 说了一句回家。 大黄舔了舔陆永尚的手,一溜烟的跑没影了。 而黑子则继续在两人身边警戒。 这个时候正是狗熊准备冬眠,需要食物,两人身上的血腥味极重,还是有黑子护卫才好。 西山距离林场也有个三、四里地。 来的时候两人就不觉得累,如今收获满满,两人更是健步如飞。 特别是增强过体质的陆永尚,扛木棍的时候,特意离野猪肉近一点。 也算承担了更多的重量。 ............. 三部落林场。 陆老爷子家。 正在烧火的陆老爷子看到这个点孙子还没有回来。 皱起眉头看向门外。 接着就在怀里拿出一个铁质的烟盒,用大拇指和食指捏住一点旱烟。 放到烟斗里,靠近炉火,将其点燃。 抽到嘴里吧唧了两口。 这才稍微有点安心。 这是老人家的一个习惯,如果遇到什么担心的事情,就抽几口旱烟。 如果旱烟还是那个味道。 那就代表没什么大事。 如果旱烟抽到嘴里苦涩无比。 那就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 而已经带着瘫痪的弟弟与弟妹搬到后院房子里的卢玲灵。 此时安顿好两人,从后院走了过来。 羞红着脸问道:“爷爷,陆永...尚怎么还没有回来,需不需要我出去找找?” 弟弟和她好朋友结婚后还住在知青点。 再加上弟弟病怏怏的,还总有知青在背后嚼舌根。 如今已经决定嫁给陆永尚,还是那个救自己弟弟的人。 她也不在扭捏,在办完知青手续之后,借了一个牛车就搬了过来。 不过,都一下午了。 还没有看到陆永尚回家。 她也不免担心起来。 陆老爷子闻言,看着卢玲灵一脸慈祥:“没事,那小兔崽子学了我一半的手艺,这时候上山出不了什么大事。” “而且还有黑子大黄跟着呢,有事大黄早就回来了。” 卢玲灵点了点头,叹了口气。 “小丫头,人不要总叹气么,好日子总会有的。”陆老爷子披了一件衣服走到门口。 害怕旱烟那浓烈的味道熏到这个瘦弱的孙媳妇。 同样也担心,这个黄花大闺女和自己一个老头在一个屋子里不舒服。 “我听王厂长说,你也是个苦命的娃,知道你嫁给我家那傻小子也有自己的苦衷。” “要不你一个大城市里来的知青也不能嫁给穷苦人家。” “我没有....”卢玲灵闻言想要解释。 “没事的,我们都能理解。”陆老爷子背对着卢玲灵拜了拜手。 “不过,趁着那傻小子没在,我有些话想嘱咐你一下。” “我家老大这事赖我,走的早,我也留不住大儿媳,所以那傻小子也算命苦,是我一手大带的。” “既然他愿意娶你,我老陆家也不会委屈着你,绝对会明媒正娶的给你迎进门。” “只是,我家就这条件,你也别嫌弃,以后你们两人努力,总会有好日子过的。” 陆老爷子说到这,蹲到地上,在石头上敲着烟斗。 就不在多说什么了。 老爷子都已经到了这个年纪,本就不喜欢说话。 今天说这么多,也是怕卢玲灵嫌弃他家傻小子。 而听完这番话的卢玲灵,眼角又流出来泪水。 只是这一次不是委屈与难过,而是感激。 陆家没有嫌弃她的成分,还答应了她的要求,这就属于天大的情分了。 在来的路上,她已经下了决定,以后只要能够和陆永尚平平安安的就好。 “汪汪汪!!” “汪汪汪!!” 就在卢玲灵还要说什么的时候,徒然听到了一个熟悉的狗叫声。 声音过后,大黄摇着尾巴出现在两人面前。 看到大黄嘴角的血迹,两人瞬间心里一惊。 卢玲灵本就在哭,见此情景,直接哭出了声。 不过,陆老爷子摸了摸大黄的肚子,脸上有恢复了往日的笑容。 “小丫头,没事的,就连大黄都吃饱了,这是猎到了大货喽,你今天可有口福了!” 大黄不是头狗,打了猎物需要黑子先吃,而大黄都吃的肚子圆鼓鼓,那今天的猎物绝对小不了! 。。。。。。 “我说爸!!你大孙子今天把我家鹅给弄死了,还拐跑了二孙子!现在还没回来,你快带上枪上山看看呀! 还没等卢玲灵反应过来,二婶子那尖锐的嗓门就在门外响起。 推门而进,二婶子抬眼就看到了屋内的人。 “爸?家里这是来妾儿?这是哪家的大姑娘这么好看?” 二婶子此时手里拎着一段大鹅脖子,那恶狠狠的模样,吓得卢玲灵瞬间打了一个激灵。 “老二媳妇来了。”陆老爷子丝毫没有在意二婶子的话,继续蹲在地上。“那两小子没事,估计一会就回来了,这个不是妾儿,是狗剩没过门的媳妇,前村的知青。” 二婶子闻言,表情一变,不过瞬间整个人就热情起来。 “哎呦,知青呀,看着就有文化,怪不得大鹅今天死了呢,这是有喜事呀,正好用这个鹅脖子炖点土豆。” “来,快让我瞧瞧,这长的是真俊呀!!” 二婶子看老爷子没提大鹅的事儿,那绝对要一直说,她可不是吃亏的主。 不过,这个陆永尚要结婚的消息却让她有点惊讶! 还是个知青,这就更让她吃惊了! 此刻的她拉着卢玲灵的手就一个劲的询问,用余光瞄着陆老爷子。 心里不断盘算着,老爷子到底有多少家底。 第一卷 第10章 进村分肉,林场分肉的规矩 就在二婶子刚到陆老爷子家的时候。 陆永尚两人也走进来村子里。 不少吃完饭遛弯的村民,看到那红彤彤的肉眼睛都绿了。 一股脑的扑倒了两人身边。 “哎呀!这是个大泡篮子吧!陆家这两个崽子出息了!” “这么多,最少也有个二三百斤肉了吧!” “陆老爷子没出手,就能猎到这大货,今年老陆家能过个丰收年呀!” “这大炮篮子的头呢?哎呀!让你们扔到那里,这可白瞎了呀!” 村民嘴里说着吉祥话,一个个挫着双手,等待着两兄弟接话茬。 这年头,一整个年,正式工人也就能分不到十斤的肉票,买肉的时候还要挑着肥肉买。 肥肉回家可以炼油吃。 一年到头也吃不到多少瘦肉。 所以,不少人一到冬天就瞄着老陆家看。 至于为什么一直不问在哪里打的大泡篮子。 一来他们没这手艺,二来也不想担风险浪费体力。 顶多是上山拉套子的时候,下几个兔子套。 剩下的就听天由命了。 拉套子是林场的土话,意思就是上山拉木头,这年头拉木头大部分凭借人力,比较危险,特别是冬天牛马上不了山的时候。 所以每一次都要把木头用绳索绑紧,这可是个技术活,林场绑套子的工人可是高级工,跟油锯手一个级别。 “嘿嘿,叔叔婶婶,运气好,纯属运气好。”陆永尚看着眼前这些熟悉的人,心中满是欢喜。 在大城市可很难看到这么纯朴的老乡了,不过其中也有一些他讨厌的身影。 “老二,分肉,每家都多来点。”陆永尚拍了拍还在防备的黑子,继续说道。 这时候最好还是不要等他们提这事,提前说出来,也能有个好名声。 “这咋好意思。”已经开始伸手的婶子们满面红光。 而狗蛋也一脸笑容,转过身从大泡篮子身上割着肉。 林场这个时候过的再不好也比农村强,所以每家都有点要面子。 如果野猪没有扒皮,那去主家帮忙分肉理所应当。 但是这扒了皮的野猪肉,跟到主家在分,那就有讨要的意思了。 “没事的牛婶,这大泡篮子的肉回家多泡泡,那样吃好吃。” 陆永尚也打着哈哈帮忙。 一时之间,村口路过的人都一脸笑意。 真的跟过年了一般。 边走边送。 快走到家门口得时候,大泡篮子身上三分之一的肉也分的差不多了,剩下的那点,两人准备给李傻子留着。 大黄闻到了陆永尚的味道,对着外面叫个不停,黑子看到家了,也摇着尾巴去跟陆老爷子报道。 显然这是因为在山上保护了陆永尚,在跟陆老爷子邀功呢。 “爷爷,我回来了,你看我和我哥打到....” “妈!你怎么在这呢?” “这个...这个就是嫂子吧。” 率先进门的狗蛋还没说完,就看到了一脸橫意的母亲。 接着就是母亲身边,红扑扑小脸的卢玲灵。 “好你个小子!这么晚才回来!” ”你等我回家不揍死你!” 陆老爷子摸着黑子在一旁笑着不说话,老人盼着就是个热闹,只要不打起来,怎么的都好。 而二婶子看儿子回来可来了劲头。 “闺女,这就是我家那小子。”说完狗蛋,二婶子瞬间变脸,跟卢玲灵笑着说着。 “你好。”卢玲灵起身,嘴里跟狗蛋打着招呼,但目光一直看向狗蛋的身后。 “你快点,堵着门干啥!”陆永尚踹了一脚狗蛋,两人这才扛着肉进门。 原本准备找陆永尚赔大鹅的二婶子,看到那红彤彤的肉,眼睛瞬间就直了!! 已经在嘴边的话直接咽了下去。 也不顾抓着卢玲灵的手了。 起身,一个箭步就冲到两人身前。 “我的天!这是多少肉呀!你们两个出息了!” “是不是我家老二出力出的多,这一次怎么也不能空手回去了呀!” 二婶子刚说到这,看到被分了不少肉的大泡篮子,双目一横。 指着大门外就骂了起来:“你们这帮家伙,真是没有脸!这两个小孩上个山容易么!还有脸来要肉,有本事你们自己打去呀!!” “还有你们,他们来要你就给!” “这么大方,把我家鹅还给我呀!!” 二婶子泼辣成性,狗蛋则不好意思摸着脑瓜子。 而陆永尚也毫不在意的跟二婶子打了声招呼,继续朝着屋子走去。 “爷爷,我回来了,你放心吧!” 看着爷爷点头,陆永尚转身看向一脸担心的卢玲灵。 “你怎么来了?那边的事情办妥了?” “嗯,办妥了。辛...苦了,你没事就行,我先给你倒杯水。” 卢玲灵只是看了一眼陆永尚没有受伤,随即就低下了头。 走到屋子,拿起暖壶就开始倒水,仿佛这是她家一样。 等拿着茶缸子走出来的时候,看到陆永尚那怪异的眼神,心里才想到这是在哪,更是无比害羞。 自己...是不是有点太主动了。 “玲玲,你在这等我一会,我这边分完肉就做饭,给你们改善改善伙食。” “嗯。”卢玲灵嗯了一声,站在门边耐心的等待着。 而此时还在门口骂街的二婶子听到分肉两个字,一脸笑意的走个过来,指了指那二三百斤野猪肉,满脸都是长辈的慈祥。 “大侄子,我就说你有出息呢,以前你和老二去打猎,都抓得是野兔子啥的,我们就不要了,来吃一顿就行。” “不过这一次这么多肉,我家老二肯定也是出了力的,是不是不能像以前那样,怎么也给我家老二分点?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对不,爸!” “妈!!”狗蛋闻言,急忙拉住二婶子。 “你别打岔,我知道你俩好,但一码归一码。” 二婶子甩开狗蛋的手,继续笑着看向陆永尚:“咱家的规矩,谁打的找的谁分,这分肉肯定是听你的,我们也不多要,就按照林场的规矩。” “剩下的这些肉,老爷子算一份,是你俩的孝敬,两条狗算一份,它们也是出了力的,你一份,永将一份,怎么样,那被黑子咬死的鹅就不让你赔了。” 第一卷 第11章 白文心,名字还怪好听的。 “二婶子,大鹅真不用赔了?” “你这第一天看到你侄子媳妇,怎么也要拿一半鹅出来解解馋呀?” 二婶子这一幕,陆永尚提前就猜到了。 也没有跟二婶子说他已经和狗蛋商量完如何分肉,反而是一脸笑眯眯的要着东西。 二婶子说的就是林场分肉的规矩。 如果陆永尚带枪了,则猎枪也能分一份肉。 而这就是陆永尚一直不讨厌二婶子的原因。 泼辣是泼辣,不过,二婶子这个人心眼好,还讲理。 如果自己家有事情,帮亲不帮理能做到极致。 这个品质,在这个年代的妇女身上就很少见了。 “这个。。。。行!” 二婶子提起大鹅就面露难色,毕竟大鹅在她心中真的很珍贵,那一天一个鹅蛋的产量,对她家来说可是大补之物。 “今天是不知道侄媳妇来,要不怎么也不能空手不是。” 听着两人一口一个侄媳妇的叫着,卢玲灵有点不好意思,不过她也特别喜欢陆家的氛围,并没有多解释什么。 “好了,二婶子不逗你了,什么分肉的规矩,咱一家人不讲这个。” “我和狗蛋已经商量好了,这一次包括以后打到的猎物都一人一半。” “只是这兔子,这一次不能分给你,卢玲灵带着弟弟和弟妹一起来的,都是大城市来的知青。” “在林场前面生产大队吃得也不太好,刚来老陆家,我打算把那三只兔子送过去。” 二婶子听到一人一半,哪还在意只有一点肉的兔子! 野兔肉是好吃,不过,和一半大炮篮子,一半小花栗子比起来。 那可差了不少! “永尚,一人一半行!!” “你这小子够意思!二婶子没看错你!等你和侄媳妇结完婚,你就放心!有二婶子一天,就不能让你媳妇吃一点亏!” 二婶子拍着胸脯保证! 当然,陆永尚等的就是这句话。 在林场中,知青与坐地户的关系还算和谐。 工分值钱,赚的也多。 平日里伙食还算不错,林场主任事儿也少,知青们在这里呆得还算自在。 而生产大队则不是这么回事了。 威虎山这边本就是山区,土地比较少,再加上那边日子过的也不容易。 那边的知青和生产大队早就产生了不少矛盾。 有耍小聪明的知青还总和林场情况做对比。 这个年代,知青偷偷给京都写信,去县里知青办公室闹的,都是生产大队的知青。 而卢玲灵姐弟三人就是从生产大队调过来的! 这是多少那边知青梦寐以求的事情! 要说卢玲灵之前知青点的同伴不来家里找事,那就有鬼了! 不过,有二婶子在。 就算知青都来闹事,也占不到半点便宜。 爷孙几人将大炮篮子和小花栗子对半分开。 接着就目送满脸笑容的二婶子与狗蛋满载而归地回家去了! “狗蛋多拿走的那些,是给李傻子的?” 陆老爷子都这个年纪了,什么事没见过。 看着卢玲灵拿着小花栗子的肉去清洗。 便走回屋里,问了一句。 “嗯呢,放心吧爷爷,你之前讲的我都记得。” “行!你小子有你爹的影子了,快去陪你新媳妇吧!”陆老爷子笑的开心,“这才半天没见,看你的眼珠子都被勾跑了。” 陆永尚不好意思的嘿嘿笑着。 卢玲灵没来也还好,如今就在眼前。 这个前世就是老光棍子的陆永尚,看着那道曼妙身影,哪还能不多看几眼? 拿起引有为人民服务字样的大茶缸子咕咚咕咚喝了几大口水。 从木棍上取下三只野兔,就与卢玲灵一起处理起来。 给野兔扒皮,可比给野猪扒皮简单得多。 陆永尚三下五除二处理完三只野兔。 用葫芦瓢舀了一大盆水,就将野兔扔了进去。 陆家的院子里是有一个压水井的。 就是那种,用一瓢水浇上去引水。 疯狂的压动压水井的铁把。 引出清凉的地下水。 平日里都是随用随压。 只是已经快要入冬,所以才用大缸存一些水。 否则,每次压水的时候,都需要用热水浇一下。 而处理野兔。 如果抓的时候,就给野兔扒皮放血,则就可以省略了这步骤。 不过,这么长时间,野兔的血液早就渗入到了肉里。 如果不泡一泡,肉质也没有那么好吃。 “玲玲,你休息下,还是我来吧。” “你弟弟和你朋友觉得后院怎么样,火炕能烧热乎么?” 陆永尚还不好意思叫弟妹,拉帮套这种事情,不管对于谁来说,都会犯难。 就是本地人这么做都会被人嚼口舌呢。 更别说这几个大城市来的知青了! 不过,不管是哪里的人,人丁兴旺这都是天大的事,家里人少是会被欺负的。 特别是只生了一个女儿,东北这边还好,有些地方是会被说成吃绝户的! “啊!不用,不用,我来就行,在生产大队的时候,我就帮他们做饭来换一点粮票,这些都会做的。后院也还好,比在知青点强好多。” 卢玲灵说这话,手上的动作也没有停下来。 或许是家里当姐姐的成熟都早一些,这种懂事干活的样子还真让陆永尚心疼。 “别,这水透心凉,长时间用凉水,对女孩子身体也不好。” “这种活就我来做,你好好休息几天,最近刚下雪,山路不好走,林场的知青也都休息了,你也不用着急去报道。” “既然你愿意跟着我,会肯定会让你过上好日子的。” “明天要是天好,我就带着你去找主任,咱们扯个证,我在跟他说一说你们三人工作的事情。” “这么快?”卢玲灵闻言,面露惊色。 “难道你后悔了?” “不是!不是!你不后悔就行,我就是有点。。。。” 卢玲灵越是害羞,陆永尚心里越是高兴。 这种害羞可和后世商k,洗脚城那些只要问到,就是第一天上台的服务员可不一样。 眼底的那份娇羞可是装不出来的。 两人互相配合地将处理完的野猪肉下锅,只是放了一点粗盐。 什么调料都不加。 就这么盖上了锅盖。 这个时候,兔子的血水也泡得差不多了。 陆永尚将卢玲灵拉到一边,问:“这兔子肉是在这做好,和野猪肉一起送过去,还是现在我就陪你过去?” 经过这一会的相处,卢玲灵明显开朗了许多:“现在,你就陪我送过去吧,正好见见卢齐和白文心。” 白文心,这个名字还挺好听,陆永尚心里想着。 而卢玲灵的话还在继续。 “那个,毕竟以后需要干那个。。。卢齐和白文心一时之间还有点接受不了。” “你先别着急好么。。。白文心脸皮薄。。。” “她。。。。” 第一卷 第12章 白文心大大方方,气质惊人。 卢玲灵没有说卢家和白家两家的背景。 在他们心中,说与不说一个样,现在都在内蒙那边住牛棚。 是生是死,能不能回来都还两说。 而卢玲灵不说,陆永尚也不问。 好奇是好奇,不过他也知道不是时候。 不到五年,南方的大城市就开始摘帽子。 十年之内,全国大部分摘帽子工作都会完成。 所以,卢家和白家到底什么背景,陆永尚还是挺关注的。 倒不是想要借助未来老丈人家的关系。 只是,过不了多久,卢玲灵和白文心都将是他的女人。 如果白文心生的是女儿,这样的日子还会更长。 那两家要都是政策家庭。 等见面了。。。可不太好解释呀! 他知道的多,担心的就多。 而陆永尚自然也不会跟任何人说这些。 有私心,也有自保,毕竟是穿越回来的。 有了勇气词条的加成,让他有了年轻人的心气。 不过其余生活上的琐事,还需要一点一点的适应。 卢玲灵这边,说了半天才将白文心的情况说完。 她们姐弟和白文心算是一起长大的发小。 白文心平日里也将卢齐当作一个小弟弟一样看待,所以宠爱肯定是有。 但是喜欢却说不上。 而在白文心被抄家之后,她一时接受不了这个现实,就变得郁郁寡欢,心气也没了大半。 再加上生产队那艰苦的工作,让白文心彻底没了心气。 幸好有坚强的卢玲灵照顾,才可以勉强度日。 如今嫁给卢齐,也不过是为了活着,或者说还卢玲灵的恩情罢了。 这一点,不管是卢玲灵还是卢齐,心里全都明镜得很。 不过,这个年代,他们这种身份,能活下来就不容易了。 哪里还会想这些。 “我知道了,你放心吧。”陆永尚听完这些,自然明白三人的不易。 从柜子里翻出一个满是灰尘的水壶,又找了几件母亲遗留在家里的花布棉袄。 这才拎着兔子朝后院走去。 “文心,你们睡了么?陆永尚。。就是我那个。。给咱们送肉来了。” 卢齐昏昏沉沉,连土炕都下不来。 卢玲灵也只能叫白文心。 “嗯,没睡,玲玲,稍等我一下。” 后院的小房内一道有气无力的声音夹在着柴火燃烧的声音中传出。 接着。 白文心穿着单薄的草绿色军便装,打开支啦声不断的房门。 头发不算散乱的披散在脑后。 一看就是刚刚清洗过一般。 白文心打开房门,并不像卢玲灵一样害羞。 抬着头看向卢玲灵身后的陆永尚。 与卢玲灵的小巧可爱,大家闺秀模样不同。 白文心仿佛一朵盛开的娇艳花朵,身材高挑,虽然不施粉黛,但依旧挡不住她骨子里的韵味。 立体的五官,大大的眼睛。 双手轻微地整理着身上的衣服。 这可是她最后的体面。 身上草绿色的军便装是知青下乡统一发的衣服。 与这边女孩子的花衣棉袄大不相同。 只是她的眼睛,宛如枯萎的草木,毫无生机可言。 再加上长期营养不良,让她的脸色有些菜色。 “你好,我应该叫你姐夫?” 陆永尚闻言表情怪异。 他想过第一次见她的场景,或者是害羞,或者是不敢见面。 又或者是满心仇怨。 不过,这大大方方的样子,却是他没有想过的。 “额。。。叫我陆哥就行,这不还没给改口费么!” 此时的陆永尚也变得自在起来。 仿佛白文心身上就有这种魔力,只要她开口,就会让人十分自在。 “文心,这是永尚给咱俩找的衣服,你别嫌弃,要是冷就穿上,还有这刚刚打到的兔子,一会我放到地窖里,咱们慢慢吃。” “不用,你们别省着,多吃点,放心,少不了你们的肉,地窖里面的菜也随便拿,都是自己家人,别客气。”陆永尚说着便将肉递了过去。 白文心目光在陆永尚两人身上来回打量,单手抱着衣服,另一只手准备接过三只兔子。 只是。。。在拿起兔子的瞬间。 三只兔子的重量绝对超乎了她对自己身体的了解。 一个趔趄,差点摔倒。 陆永尚见状,下意识地伸手搀扶白文心。 手掌相互交织,陆永尚身上的阳刚之气。 让白文心仿佛触电一般,一个激灵过后,急忙朝后面退了一步。 原本还满是死气的眸子中,神采一闪而过。 接着牙齿咬了一下唇角,低声地说了一句:“谢谢哥。” 陆永尚听到这个称呼,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 而卢玲灵则嗔怪的看了一眼两人。 虽然早就做好了心理建设。 不过,陆永尚可先是他的男人,之前没有对比,或许还没有发觉有什么感情。 但看到刚刚的这一幕,心里还是有点吃醋的小心思的。 毕竟,她和陆永尚还没有过任何身体接触。 “玲玲,你弟弟怎么样?” 见此情况,陆永尚那还能不明白卢玲灵的心意。 在心中暗自庆幸的同时,急忙开始转移话题。 什么先婚后爱之类的,陆永尚并不了解。 不过,经历过恋爱自由的年代,还是希望自己娶的女人,对自己是有好感的! 而刚刚的情形,不就正好证明了这一点么。 “早早就睡去了。”卢玲灵苦涩的回道:“身子骨太弱,一会野猪肉炖好了我在叫他。” “多喝点肉汤,也能补充补充营养。” 陆永尚点头,随即就要准备离开。 只是在转身的同时,用余光看到了卢齐翻身的动作,不由得在心中叹了口气。 虽然说拉帮套是迫不得已的决定,不过对于男人来说,还是挺不容易接受的。 “走吧,永尚,咱们先回去,你累了一天,水烧好后也洗一洗。” 卢玲灵拽了拽陆永尚的手臂。 然后小声的继续说着。 “一会我还要回到这边,晚上我还要照顾我弟弟,等咱们扯了证,我在。。。。” 对于这一点,陆永尚很是赞同。 这毕竟不是后世。 一回生,二回熟,三回浴室打皮球。 没有扯证就搬来这边,也是因为在知青点过得太苦了,那寒冷的环境,卢齐根本扛不了几天。 但是,心里那道枷锁,还是要等到扯了证后才能打开。 而陆永尚也有着自己的小心思。 他是相信卢玲灵嫁过来的那颗心。 不过。。。。 要是提前就干了那个事情。 万一被谁举报到林场说自己耍流氓。 就算卢玲灵说是自己同意的。 但在这个年代,也是扯不掉的罪名呀!!! 第一卷 第13章 结婚三大件 土坯房的大屋。 爷爷温暖的土炕上。 一个自己钉的纯实木小方桌摆在上面。 方桌中间一大盆热乎乎的小花栗子肉,冒着让人上头的香味。 野猪肉一旁,一小碟子炖大鹅肉相比较而言显得异常可怜。 狗蛋看着鹅肉,一直不好意思地挠头笑着。 面对二婶子抠搜的本性。 他这个当儿子的实在是不知道怎么说才好。 就这四五块大鹅胸脯肉,还是他拼命抢来的。 肉汤炖好。 卢玲灵端了一小盆汤,只是夹了几小块肥肉,就回到了她们的小房子里。 狗蛋也在汤熬好后迈着大步走了进来。 兄弟二人又忙前忙后了十几分钟。 爷孙三人这才坐上了炕桌。 “吃吧,小崽子们,还等什么呢?” 陆老爷子滋溜了一口热乎乎的肉汤,满满的都是幸福的感觉。 他这个年纪,一顿饭也吃不下多少东西了,不过老人都是喜欢看自家的孩子大快朵颐。 狗蛋闻言,直接夹了一大块野猪肉。 连带着肉汤,哼哧哼哧造了起来。 陆永尚跟着夹了一筷子,放入口中。 经过最简单的烹饪与大铁锅的焖煮。 猪肉的香味完全被激发了出来。 因为这时候,家里烧的柴火有一部分是松树。 肉汤的味道中还有一股子淡淡的松香,掩盖住了野猪肉上的腥臭。 不得不说,还是没有污染,原生态的味道好呀! 看着筷子都要伦冒烟的狗蛋。 陆永尚无奈也加入了抢肉大军。 吃饭的时候就是这样,有一个人吃饭又快又香,就会带动其他人吃的更多。 陆老爷子见状,笑眯眯地看着两个大孙子。 就这些野猪肉,在整个林场,除了厂长家,也就他们陆家敢这么吃。 随便一大块子,都是一个工人一年能分到的肉量。 别说过年了,就是大喜的日子,顶多就放一点猪油借味道。 陆老爷子吃了几口大鹅肉,刁起烟斗就算吃饱了。 起身走到挂在墙上的两个木板子旁。 这是最早的挂墙柜子。 木板子上铺上报纸。 一般老人家都会把被褥叠好放在上面,既干净又整洁。 这种都是纯实木的木材,没有甲醛的危害,上面都是淡淡的清香味道。 掀开上面已经泛白的绸缎子布料。 老爷子伸手朝里面摸去。 不一会,一个铁盒子被老爷子拿了出来。 对着满口是油的两个孙子晃了晃。 “爷爷,这是啥呀!你这是藏了什么宝贝。” 狗蛋没心没肺的问着。 陆永尚见状想到了什么。 前世他走之前,老爷子也是在这个铁盒子里给他拿出的钱与粮票。 而在之后的印象,就是听狗蛋说,三叔一家三口,为了争夺老爷子的家产,在爷爷去世后,找到这个铁盒子就跑了。 就连老爷子的葬礼都没来参加。 后来二婶子去找林场主任帮忙讲理,老爷子的家产需要平分,三叔家最后也只拿出了三十块钱,交给二婶子,平息了二婶子的怒火。 所以,这个铁盒子里到底什么,就连强如二婶子,都不知道。 “狗剩,来你去柜子里将那瓶供销社买的白酒拿出来。” 老爷子重新做回到炕上,略带严肃的说道。 陆永尚闻言,起身去找,老爷子平日里喝的最多的是隔壁林场自己酿的酒。 便宜,难喝,满满的劣质酒精的味道。 而这个供销社买的白酒。 价钱不贵,一瓶也才八毛钱,只是需要排队,一般一个月只有一天有货,东北的老爷们就算家里过不下去,也愿意喝两口,这就导致,白酒供不应求,买不到可就需要等到下一个月了。 而这时最贵的茅台也才七块钱一瓶,只不过,普通的白酒凭票购买,而茅台可是要找县里主管供销社的社长批条子的。 那价值,一下子就上来了。 这个时候,谁家办事能拿出一瓶茅台摆在上面。 就是不喝,也足够有面儿。 陆永尚找出白酒,给陆老爷子倒了半暖瓶壶盖。 用半碗热水给白酒温上。 暖瓶壶盖是铝制的,导热快,这时候的人在自己家喝酒都用这个。 直到后世,不少老的林场人依旧保留着这个传统。 老爷子见状,满意地点了点头,“狗剩,你马上就成家了,你也给自己倒一碗。” “那我呢?”狗蛋迫不及待的问道。 “你消停的!等你成家了在喝。” 狗剩看着那满是酒花的白酒咽了咽唾沫。 平日里他们兄弟俩也会偷偷喝白酒。 不过那都是散白,辛辣无比,也就只能解解馋。 见陆永尚倒满一碗。 老爷子才打开铁盒子,拿出一沓子大团结。 然后从铁盒子最后面掏出两张票子。 数了一下。 顺着桌子推给陆永尚。 “大孙子,你是我亲手带大的,你什么秉性我也知道。” “不过,我还是要多嘱咐你几句。” 老爷子抽了一口旱烟,不慌不忙地说道:“卢玲灵家的成分你也别多想,这跟她没关系,她是一个好姑娘。” “咱老陆家也不看重这个,只要能踏踏实实过日子就行!” “下午小丫头过来,安排好自己的住处,就来前屋帮着我收拾。” “忙前忙后的也没有一句怨言。” “别看她拖家带口,但你俩要是好好干,好日子都在后面呢。” 陆永尚感受着话里的温度,眼眶微微湿润,许多话藏在嘴边说不出口,只能不住的点着头。 “我这大半辈子,也没有攒下什么家底儿。” “你爸妈没得没,跑的跑,但这结婚,也不能亏待了孙媳妇。” “三大件咱家是凑不齐了,只有缝纫机票和自行车票。” “这你都拿着。” “还有那五百块钱,是给你们小家的过日子用。” “等忙完这段时间。” “在打上几个大货。” “挑个好日子,再给你俩风风光光的办上一办。” “也算是我给你爸有个交代了。” 看着爷爷举杯喝了一大口。 眼泪快要忍不住的陆永尚拿起大碗咕咚咕咚就剩个碗底。 白酒的滚烫流入胃里,让他感受着生活的真实。 在这个物资匮乏的年代。 谁家结婚能办的齐三大件? 就是有台缝纫机都算很风光的事情了。 而这整整五十张大团结。 可是老爷子半辈子的积蓄! 在林场办一场风风光光的婚宴,顶天也就二十张大团结! 剩下的去买自行车和缝纫机,多多少少也能剩下点。 还没等陆永尚继续感伤。 狗蛋嘟囔着脸。 一脸怨气的说着:“哥你变了,之前喝酒都会给我留点的。。。。” “果然男人一要结婚就变坏。。。。” 第一卷 第14章 放心,都听你的 第二天。 陆永尚早早起床,给爷爷那边的土炕上点着火。 没有管自己的屋子。 挑出大小适中的柴火,给后院的姐弟三人送去。 东北土炕,想要保暖,这都是有说道的。 晚上睡觉前,柴火不能加得太多,那样火势大,睡在炕边的人会热得睡不着。 但也不能太少,太少了,晚上凉的快,不到凌晨三四点钟就会冻的发抖。 所以,晚上烧炕得时候要用大一点的柴火,火势小,还耐烧,能挺到早上四五点钟。 而第二天早上,则需要小一点的柴火,快速的将温度提上来。 生产大队那边烧的是秸秆和牛粪。 陆永尚怕姐弟三人不知道柴火这边的情况,所以才一大早就去往后院。 走到小房的门口,看到屋门紧闭,窗帘内也没有灯光,陆永尚没有敲门,小心的将柴火放到门口。 这个小土胚房不大。 一室一厅,只有一个土炕。 卢奇这个病号住在最里面挨着火墙子,这样暖和。 卢玲灵睡在中间。 原本应该睡在卢奇身边的白文心却睡在了另一侧。 倒不是白文心嫌弃。 而是卢齐晚上需要照顾,以白文心现在的身体,绝对经不起这种折腾。 不知道里面情况的陆永尚放下柴火也准备离开。 不过,就在起身得瞬间。 披着碎花棉袄的卢玲灵,拎着脏水桶推开屋门。 “啊?早呀。” “永尚,这么早,你来?” 陆永尚指了指地上的柴火,顺手接过脏水桶。 “你快去点火吧,早上冷得很。” “柴火都是挑好的,那块红色的就是明子,就别用苞米茬子了,咱林场不兴用那些。” 明子是寖泡松树油的松木,引火用的,后世也有人做成珠子,在手上把玩。 卢玲灵感受着陆永尚的关心,脸上的疲惫一扫而空。 或许来找陆永尚的时候,奔的是陆家的家室与他这个人善! 可是,就是这短暂的相处,却让她感觉到陆永尚与她见到的所有男人不同。 温柔体贴,说话有素质,踏实肯干,安全感十足。 这不仅和下乡后遇到的老乡不同,甚至比和她一起下乡的知青素质还要高。 在活着排第一,名声排第二,爱情排不知道第几的年代。 能够嫁给陆永尚,绝对比嫁给那些仗着自己有文化,平日里五马长枪,只知道吹牛逼,一干活就喊怂的知青强太多。 而陆永尚拎着脏水桶也没有嫌弃。 这时候的房子,厕所都在外面。 夏天时候还好,晚上的时候,可以拿着手电筒去上厕所。 而到了冬天,男人不算讲究,走到院子里就上了,就当浇地了。 而女人或者那个躺在炕上的小叔子。 估计就要在屋里解决。 而这个污水桶装的..... 就连卢玲灵都在心底有点嫌弃,看到陆永尚愿意接过去。 这也是卢玲灵越发的对陆永尚有好感的原因。 点燃柴火。 不多时,两个房子的烟筒里就冒出白烟。 陆老爷子的房子靠近山根,地势较高。 卢玲灵点燃柴火,烧好一锅热水之后。 捋了一下自己的头发,走到了陆永尚身边。 陪着陆永尚看着一个个烟筒升腾起的烟雾。 “这才是生活呀。” 陆永尚下意识的说着。 “我陪你。” 卢玲灵莫名其妙的接了一句。 不过这句话,却正中陆永尚心怀。 反正也快是自家的媳妇,如此情景,陆永尚那还能能忍得住。 强壮的手臂楼上卢玲灵的肩膀。 都没有用力,卢玲灵就主动的靠了过来。 一米六多的卢玲灵此时就像是一只乖巧的小猫一般。 蜷缩在陆永尚的手臂之间。 等到老爷子吊着烟斗出来。 害羞的卢玲灵才挣脱了陆永尚的手臂。 一脸娇羞的说着:“我去帮爷爷熬狗食,喂完狗就给你们做饭。” 陆永尚感受着身上香皂的清香。 bia唧bia唧嘴。 别说。 这时候的女知青真招人稀罕。 干净,纯洁,温柔。 结婚不谈彩礼。 重点是还会主动干活..... “你呀,黑子和大黄的狗食你不会熬。” “我先教你,你在喂给它们。” 喂养猎狗,在林区特别讲究。 这时候也没有剩菜剩饭给狗子吃。 自己都吃不好呢。 一般人家,养个看家护院的狗,会磨一些玉米与玉米棒子渣掺在一起,混上点野菜。 加水熬一大锅,专门给狗吃。 而像黑子这样的猎犬。 在没有肉的时候。 则完全需要喂玉米糊糊,不能参杂玉米棒子那些消化不了的东西。 否则,在打猎的时候猎狗后劲不足。 跑起来也容易窜稀。 所以这也是猎狗稀缺的原因,一般人家还真的养不起这种专门打猎的猎狗。 陆永尚接过葫芦瓢,将已经凝固的肉汤崴下来一大块放入锅里。 接着一大舀子冷水加入。 等到开锅,才加入磨好的苞米面。 随着热水沸腾。 混着肉汤的苞米糊糊发出诱人的香味。 而卢玲灵此时也没有闲着。 将暖水瓶剩下不多的热水浇到压水井上。 接着就一桶一桶的往大缸里送水。 “好了。” “差不多就行了,你都累的没有个人样了。” “狗食熬好了,你去喂给黑子和大黄。” “黑子两舀子,大黄一舀子。” “剩下的盛出来给它们中午吃。” 陆永尚挥手嘱咐着卢玲灵。 听到小主人叫自己名字的两条狗,欢快的围着陆永尚摇着尾巴。 陆永尚蹲下摸着狗头。 “我一会出去,你俩要听女主人的话哈。” “那个.....看今天阴天,天不太好,我趁早去王厂长那一趟。” “要是一会下雪了。” “你们就别出门了。” “工作什么先不急,少干点活,休息几天。” “等我回来,咱们再去开介绍信,抽时间去县里把证扯了。” 王德清是林场的厂长,三部落林场的坐地户。 一个林场的人多多少少都沾亲带故,好说话。 林场还有一个支书,主持林场采伐全面工作的,是县里调过来的文化人。 所以,卢玲灵姐弟工作的事最好还要趁着没上班,去王厂长的家里先聊一聊。 而王厂长多少也会给一点面子。 如果等到了厂院在谈。 就有点不太合适了。 前世的陆永尚不懂这些。 可是现在的他..... 这点人际关系都弄不懂,他可就白混那么多年了。 “嗯。” 卢玲灵乖巧的点了点头。 “都听你的。” 温柔之意宛如春风。 就这一句话,不说二婶子一辈子都学不会,就是后世那多少女孩子,都不一定说的出口。 第一卷 第15章 陆永尚的目的,要卢玲灵去当老师 “王叔这是刚吃早饭呀!” “王婶子,我来,大早上的,这铁把子多冻手。” 推开王德清的木质大门,就看到王婶子正在压水井前压水。 “呦!小陆孩来了,不用帮忙!我这皮糙肉厚的,跟着你王叔早就习惯了。” 王婶子说着撇了一眼走出来的王德清。 “什么叫早习惯了,我不是在点火呢吗,竟然小孩看笑话。”王德清苦笑地摇了摇头。 东北这边,早就没有什么重男轻女。 有的也是一小部分。 而在这边的家中,更是时常看到男人在干活。 毕竟,彪悍起来的东北老娘们儿,在这个年代是真的顶起了半边天。 “永尚,这么早就来,昨天晚上没跟新媳妇好好亲热亲热呀!” “滚一边去,瞎说什么呢,人家小陆孩跟你一样。”没等王德清说完,王婶子就急忙笑骂一句。 陆永尚闻言急忙点头。 “就是的,我还小呢。” “王婶子,这是昨天我上山打的肉,给你这送来点。“ “是个大泡篮子,你吃着也别嫌弃。” 陆永尚快步拎起打满水的水桶,顺便将早上割下来的大泡篮子大腿肉塞进王婶子手中。 “这。。这么多。。你这是干啥呀!” 玩婶子不好意思的连忙拒绝。 不过王德清可没有这么客气。 能当上林场厂长怎么能是一般人。 老陆家打到猎物,偷摸给他送点,都是正常的情况。 可是,陆永尚这么早找到家门,还拎着一个大猪腿,要说没有事找他那就有鬼了。 “给你你就拿着,这么大声,是不是害怕别人不知道咋的!” “你去放棚子里,正好留着过年咱家崽子回来吃,我和永尚进屋谈一点公事。” 两人说着就走进屋子。 只留下王婶子边走边嘟囔着:要不是小陆孩在给你点面子,这当上厂长就想上天了。。。。 。。。。。 陆永尚一脸单纯,装作没有听到的样子。 等到王德清坐下,直接开门见山的说道:“王叔,我准备来开介绍信,我和卢玲灵的事定了。” “就这事?” 王德清宛如老狐狸般的笑了出来。 “要是这么点事,你还用得着大早上来家里。” “都是实在亲戚,有啥事你就直说,肉我都收下了,你还不放心。” 实在亲戚是拉近关系的一个说辞。 并不是真正的表示有亲戚关系。 要是在东北,听到这个词,真认为关系好可就进入圈套了。 特别是求人办事的时候。 对方越是这么说,越是要保持警惕。 毕竟,他可以用这个来拉近关系,也可以用这个当做拒绝你的请求。 “王叔,既然你猜到了,我就不跟你兜圈子了。” “这次来确实有事情找你商量一下。” “没什么大事,就是卢玲灵姐弟三人的工作。。。” “看你这么认真,我还以为什么事呢!”王德清闻言,一拍大腿,大笑的回道。 “能给你介绍,我就想好了他们三人干什么。” “就看在陆老爷子的面子上,我也不能找个累赘送你家里,坑你咋的。” 王德清说着,从炕沿拿出一张纸。 “这个昨天就办好了,卢齐这个样子,也不能下地干活,这个没有办法。” “不过,卢玲灵和那个白文心,我在储木厂给她们找了个活。” “给圆木量尺寸,一天一个工分,算是清闲的工作,绝对累不着你新媳妇。” 储木厂是专门存放从山里伐下来圆木的地方。 七十年代,祖国正是发展的关键时刻。 各大林场都会将山上的木头运送到需要的地方。 因为付出比较大,所以相应的待遇也不错。 这就是林老大的由来。 给圆木量尺寸,也是比较轻松的活,一天一个工分,三毛八分钱,是不能大富大贵。 不过也可以吃口饱饭了。 “王叔,还是实在亲戚够意思。” 陆永尚笑着道。 “那必须的,知青可是文化人,不像你婶子他们,连单位换算都弄不明白。” 王德清将纸递给陆永尚。 然而,一直笑呵呵的陆永尚却在此时摆了摆手!! “嗯?你这是不满意?” 王德清见状微微皱眉。 “满意,只是。。。这个活白文心干可以。” “我想给卢玲灵找另一个工作。” 听到这话。 王德清眉头皱的更紧,歪头思考起来。 一个小林场也就二百来户人家。 知青能干的工作也就那么多。 这么多年,他都凭借着自己的关系,只接纳男知青。 不是他搞歧视,毕竟需要上山伐木,女知青干起来太危险。 他也是为的生产安全考虑。 而林场唯一的两个女知青,干的也都是山上的活。 按理来说,这个量圆木的工作已经是最好的工作了! 对于知青来说,没有之一。 怎么这小子,这都不满意?? 而陆永尚也没有继续兜圈子。 直接开口说道:“我记得,三十五林场的学校还少一个代课老师。” “我想让卢玲灵去给顶上。” “我知道这不容易,所以,还要麻烦您多费费心。” “老师???”王德清闻言瞬间一愣!! “你小子野心这么大?你知不知道,就是代课老师都是需要县里决定的。” “这个不行!你快把肉拿回去!这事我可帮不上忙!” 说着,王德清起身就要去给陆永尚取肉。 “只是代课老师。。。” “代课老师与不行!!” 王德清站在陆永尚身前,表情那时从来没有过的严肃。 县里有小学到中学的学校。 而下面的林场因为人少,只能联合三个林场一起,在稍微大一点的三十五林场共建一个小学。 这时候的小学,采用的是复合班级制度,一年级到五年级在同一个教室。 小学也只需要上五年。 正式老师的选拔,一般都需要高中文凭毕业,经过县里面的考试后才可以上岗。 不过正式老师毕竟比较少。 经过县里与知青办公室的协商,让一些文化水平高的知青在小学充当代课老师。 工分虽然也只有一个,但是一天只有一两节课,风吹不到,雨淋不着。 是绝无仅有的好工作! 这事情,别说是一个林场厂长,就是县里面来的林场主任都没有决定权! 第一卷 第16章 两头成年傻狍子,干了! “真不能商量?” “真没办法,要有办法我能不答应么?” “如果我能给你送来二三百斤肉呢?” 王德清闻言瞬间坐了下来。 挑了挑眉毛问道:“什么肉?” “傻狍子,野兔子,最次也是小黄毛的肉,绝对不会用大泡篮子的肉糊弄你。” “这事你家老爷子知道么?”王德清继续发问。 “嗨!我这都快要成家了,老爷子会顺着我的。” 王德清略一思考,这才一锤定音。 “两头成年傻狍子,三五只野兔,我也不为难你。” “这事你王叔就给你办了!!” 陆永尚闻言大牙一呲,眼神清澈的像个孩子一般。 王德清也顺势拍了拍他的肩膀。 仿佛刚刚两人只是在聊家常。 “行吧,王叔,我就先回去,一会我领着卢玲灵去你那开介绍信。” “得了,你小子,在家老实等我吧,抽空我给你送过去,这几天刚下雪也没通车,等通车了,选个好日子,你们再去县里。” 陆永尚笑着离开,他早就料想到这个结果,傻狍子的肉可是好吃的紧,特别是串丸子和切成片吃火锅,都是不二的选择,而且,王德清每年快过年都会请老爷子上几回山,那打下来的猎物,可都只送到了他家的地窖里。 虽然这个年代山里的野货并不算太过值钱,不能私下买卖,那价格绝对会大打折扣。 不过,一些县里的领导,或者是在其他地方拖家带口调过来的同志,总会想让自己家的孩子不那么吃苦的。 显然,就算是领导,在这个平均分配资源的年代,也需要私下里买肉补充营养。 。。。。。。 陆老爷子家。 陆老爷子随便吃了一口早饭,就带着黑子和大黄出去遛弯了。 卢玲灵给白文心二人送了两碗苞米面粥。 就在前院耐心的等着陆永尚回来。 结婚。 生活。 对于她来说仿佛一夜之间,所有的一切都换了模样。 看着不远处走回来的陆永尚。 卢玲灵紧紧的握着手里的手帕。 里面是她下乡这么多年仅剩的一点安家费。 知青上山下乡,根据地方不同,会发放三十到五百不等的安家费。 下乡的第一年每个月还有十块钱的工资。 不少知青受不了苦。 早早的都去县里的国营饭店花完了。 而卢玲灵一直攒着手里,只有在卢齐结婚的时候才拿出来一部分。 因为她成分的原因,三人的安家费都少的可怜。 一人也只有一百三十三块钱。 攒到现在,也就剩了一百块钱了。 结婚,需要回礼,这个她也清楚。 不管陆家给不给彩礼,但能明媒正娶的娶她进门。 那该有的礼节,绝对不能少了。 这样也能避免陆家被林场里的村民瞧不起。 卢玲灵不断的盘算着,如何才能让陆家不因为她而失了体面。 “玲玲,我回来了!” “你猜我给你带回来什么好消息了!” 陆永尚进门就看到正在等自己吃饭的小娇妻。 心里头更加的兴奋。 “啊?永尚。” “快过来吃饭吧,再晚一点饭就凉了。”卢玲灵起身,给陆永尚倒起热水。 “爷爷出去放狗了,已经吃完早饭了。” “这我知道,你也别忙活了,快来坐,我跟你说个好消息。”陆永尚随手拉过卢玲灵的小手,轻轻的揉着她手中的茧子。 “嗯,一起吃,对了,你刚刚说什么好消息,是我和白文心也可以在林场工作了么?” 陆永尚点了点头:“不只是有工作了,还都是好工作呢!!” 好工作? 卢玲灵眨着水灵灵的眼睛,两个大辫子一动一动。 这可爱的模样,让陆永尚恨不得现在就把她吃掉。 “白文心,安排到储木场去量圆木,至于你么。。。” “你亲我一口我就告诉你。” 卢玲灵闻言,瞬间红温。 只是眨眼的功夫就红到了脖子根。 原本只是开个玩笑的陆永尚在低头喝粥的瞬间。 脸上就感觉到一丝冰凉。 柔软,轻盈。 仔细感觉,还有一点不一样的清香。 “你。。。要不再亲一个?” 陆永尚浑身来劲,一个血气方刚的大小伙子哪能受得了这个。 不过这时候的卢玲灵那还能让陆永尚如意。 吐了吐舌头,做出一个古怪的表情。 “我都亲过了,你快说。” “你呀!!哈哈哈,我说,你差不多能去三十五林场当老师,不过是实习的那种哦。” 老师?? 老师!! 卢玲灵听到这两个字直接愣住了。 握着筷子的手瞬间松开。 陆永尚眼疾手快,顺着桌角将滚落的筷子接住。 “哎呀,不就是一个老师么,跟着我有的是好日子过,这才哪到哪呀!!” 迎着卢玲灵崇拜的眼神。 陆永尚装作漫不经心的说着。 男人最享受也最想要的夫妻之间的关系,自然就是妻子崇拜的眼神。 “老师!那可是老师呀!!” “永尚,你这样太厉害了!” “你是怎么办到的。。。” “永尚,你一定。。。” 卢玲灵先是激动,然后看着陆永尚瞬间红了眼睛。 “哎呀,多大点事,快吃饭吧,家里的东西随便用,好好照顾好你弟弟和白文心,也不知道能不能适应。” “对了,还有个事跟你说一下。” “你要是带了一些你之前学习的书的话,有时间多看看。” “家里干活用不着你。” “等你去上班之后,咱也买个自行车,三十五林场离咱家也就十来公里,我天天骑车来回接你。” 老师,扯证,学习,自行车,来回接送。 突如其来的幸福让卢玲灵大脑直接宕机。 呆呆地看着陆永尚,不知道如何表达。 而陆永尚却感觉这些事情都正常无比。 现在是七六年底。 这个特殊的时期已经过去,只是三部落林场比较偏远,消息还没有传到这边。 而不到一年的时间,大学招生考试就面相全国公布。 同年十二月就开始考试了。 这可是一次改变命运的机会,第一次高考虽然因为压了不少考生,导致难度加大很多。 但同样的,只要考上了,那未来的发展绝对不可限量。 不管是专科还是本科,这些大学生在八十年代初,脑袋一热,可是干了不少大事。 他不知道卢玲灵的底子怎么样,但提前一年准备,总归会比别人要强。 给卢玲灵找老师的工作也是因为这个。 他还记得当时高考自学还有一本专门的书。 叫数理化自学丛书,按照前世的记忆里很难买。 前世,陆永尚的队长让他提前去书店买,足足提前排队了三天才买到一本。 整本书也就四五十页,却改变了不少人的命运。 至于白文心。 陆永尚还有别的安排。 不是不想让白文心也去教书。 如果能用肉换来,他不介意再多打几头傻狍子。 可是。 教师的名额实在是太珍贵了。 一个名额已经花光了陆家老爷子和王德清的所有恩情。 王德清刚刚提起陆老爷子的,就是这个意思。 如果再提过分的要求,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人要脸,也需要懂得进退。 之前是王德清欠陆老爷子的恩情。 而之后就是陆永尚欠王德清的了。 第一卷 第17章 熊霸的树仓被掏了? “汪汪汪!” “汪汪汪!!” “大哥,嘿嘿嘿,嫂子,你也在呢?” 随着一声声狗叫,狗蛋推门走了进来。 看到屋内吃早饭的二人,傻笑着摸着脑瓜子。 “嗯?狗蛋,黑子和大黄怎么跟你回来了?老爷子呢?” 陆永尚将准备起身的卢玲灵按在凳子上。 卢玲灵伺候她弟弟伺候惯了,不过在老陆家,则不需要这么做。 起身逗弄起回来的两条狗子,看向傻呵呵的狗蛋。 “爷爷在大道上呢,让我回来取猎枪,好像是威虎山那边出了什么情况?”狗蛋扫了一眼卢玲灵,然后小声的说了起来:“我听着好像是三合村生产大队的一对兄弟上山偷偷放杨木,准备打一些家具。” “没想到放倒了熊仓,兄弟俩的老大让熊瞎子给弄走了,只有老二自己跑了回来。” “被吓得痴痴傻傻,也说不明白个话。” “三合村的队长想让老爷子帮忙上山看看,正在组织人手呢。” “咱爷爷的意思是先下个地枪碰碰运气,人大概率是救不回来了,带狗上山也没什么用处,毕竟那可是熊瞎子呀!” 陆永尚闻言点了点头。 这事他一点印象都没有,不过,对自己老爷子的做法他是认同的。 熊瞎子与黑瞎子不一样,打猎的人遇到刚刚搭好树仓的黑瞎子,或许用猎枪还能搏一搏。 黑瞎子也就是黑熊,体积略小,是杂食性动物,呆呆傻傻,这边人还有叫它狗坨子的,未成年的狗熊比土狗大不了多少,老猎人带着几只猎狗将其围住,慢慢消耗,如果猎枪打得准,还有一战的可能。 但是熊瞎子不同,熊瞎子又叫熊罴,也就是传说中的熊霸!体重高达六七百斤,就是成年公大爪子见到都要避其锋芒。 而树仓就是熊冬眠的地方,统称为熊仓,在山洞里或者是石头砬子里的叫地仓,而在树中空洞中冬眠的叫做树仓。 一般老一点的杨树空洞的概率比较大。 所以,林场的人冬天从来不会伐杨树。 而三合村那些农民不太清楚这里面的说道,才会这么做。 “那你这全副武装的架势?你也要去?” 陆永尚啧啧出声,此时的狗蛋身上,绑腿,砍刀,应有尽有,鞋子里面套的塑料袋都露了出来。 初雪化得快,很容易将鞋子浸湿,所以第一场初雪很少有人上山。 而这种将塑料袋套到鞋子里的做法,就是林场这时候上山的习惯。 “嘿嘿嘿,我哪有资格去呀!这不老爷子没带狗么,我寻思咱俩再去山上转转,抓不到大炮篮子,抓几只小黄毛也行呀!” 狗蛋被一眼看穿了想法,也没有害羞,反而在胸口掏了起来。 “大哥,你看我带啥了,早上刚烤的小咸鱼,都是我在棚子里背着我妈偷的,这和窝窝头一起烤着吃,都能给你香迷糊了!” “你行呀!够意思,那我去准备一下。”陆永尚看到小咸鱼那是两眼冒光,二婶子腌制咸鱼的手法可是一绝,拿上一条,用火烤到两面有一点烧焦的感觉。 吃上一口,那叫一个香。 一直听二人谈话的卢玲灵,也从锅里也拿出还冒着热气的两个粘团子,顺手在里面夹了一点萝卜条。 贴心的递给陆永尚:“粘团子抗饿,只是吃起来烧胃,这是我带来的咸菜,你和老二搭配着一起吃,还有,你俩上山小心点哈,我在家等你回来。” “玲玲真好!” “谢谢嫂子!” 有了卢玲灵的嘱咐,陆永尚感觉心里暖洋洋的,绑上绑腿,拿上老爷子的猎枪,这就朝着大道走去。 等两人将猎枪交给陆老爷子,大道上一行十余人坐上牛车,直奔威虎山。 而陆永尚二人,则等了一会悄悄地跟在后面。 威虎山不是一个山头的称呼,是数个山头的总称,相当于连绵不绝的一个山脉。 电影里的威虎山,缴匪的人几天都走不到座山雕的老巢。 现实中则更是如此,老一辈的话常说,一人不进,二人不出,三人四人打帮劫舍! 意思就是,一个人最好不要进山。 两个人进山,因为威虎山太大容易起争执,走不出来。 而三四个人要进入威虎山,就容易被座山雕收编了,彻底走不出来了。 不过这都是老年头的俗话了。 陆老爷子他们所要去的威虎山,只是威虎山的一个分支,沿着陆永尚昨天去的西山在往里面走才能到。 至于陆永尚两兄弟,则是要去西山与威虎山中间的山沟沟,又叫狍子沟。 这一大早就欠了王德清两只傻狍子,早还上早利索,自家媳妇也能早早上班。 现在也是抓傻狍子的好时候。 顺着牛车印子走,也不算太累。 狗蛋对早上陆永尚所说的地枪十分好奇。 一直追着陆永尚不断的询问。 而陆永尚对狗蛋自然不会藏私,耐心的解释起来,猎人有猎人的传承,每个猎人得手艺还都不同。 猎人的手段更是多种多样,应对不同的环境,总有最适合的抓捕手段。 地枪就是其中的一种。 简单点说,地枪其实就是将猎枪摆放到固定的地方,在用一根绳子做一个套索。 但凡大型动物猜中套索,猎枪就会在绳子的牵引下自动开抢。 一般都用来抓一些土豹之类的动物。 至于老爷子为什么今天要用,这是因为在林场有个习俗,害过人的畜生绝对不能留。 否则会把这事传承下去,就会害死更多的人。 既然熊瞎子不在仓里,不能用炸药炸它。 那就只能一点一点地磨死它。 今天他们上山不仅要布置地枪,还需要在附近塔几个撮罗子,做好持久战的打算。 狗蛋边听边记,不过随之就被冷风吹没了。 如此,两人,两狗小跑了两个多小时,这才到达狍子沟。 “狗蛋,就是这,早上让你弄的土喀喇冻硬了吗?” 陆永尚问道。 “早冻实了,这天多冷呀!对了,大哥,你要这个干嘛?我那弹弓子的子弹有好多,用不着土喀喇。” 土喀喇就是黄土捏成的小圆球。 用弹弓子打出去,粘到猎物就会碎,连个兔子都打不晕。 “让你用你就用,一会要是碰到飞龙,你就用弹弓子打几只,记住我要活得哈!” 土喀喇打别的没用,就打飞龙真的是一打一个准。 而且,也不会将飞龙打死。 至于为什么陆永尚要这么做。 自然就是为了系统的提取词条。 早上看到老爷子拿枪上了山。 陆永尚也开始着急起来。 从小就对枪有阴影的他,总归要替爷爷拿起枪,爷爷才能彻底休息。 都说因果循环,他可害怕,万一老爷子不是因为抓野猪进山受伤,而是因为别的事情上山受的伤。 他可真的会后悔一辈子。 第一卷 第18章 屁股炸开花的傻狍子 沿着小路,两人艰难的走进狍子沟。 目光所及并没有傻狍子的身影。 整个山沟沟里除了几个飞龙和野鸡的脚印,就再也看不到别的了。 “难道来得有点早?” 陆永尚自顾自的说着。 “走,狗蛋咱们去岗梁子上找找!” 岗梁子就是山脊,视野相对开阔一点。 傻狍子是以家庭为单位的群居动物。 在这里也相对好找一些。 “黑子,你多闻闻,今天就抓傻狍子,遇到以后朝着山沟子里撵哈,最好不要下口。” 拍了拍黑子的脑瓜子,示意黑子开始寻找。 按理来说,初雪后的傻狍子应该开始折腾窝子了。 头上带角的公傻狍子会带着一家人漫山遍野的寻找适合的过冬地点。 暖和,有食物,被灌木丛包围。 而大批的傻狍子往往就会经过这个狍子沟。 至于狍子沟的名字也不是傻狍子喜欢在这里搭窝。 而是因为,两山之间的山沟沟容易积累积雪。 所以傻狍子在路过的时候,都会被雪陷住,走起来十分费力。 这初雪刚下的时候还好,雪地松软,用尽全身的力气还可以走动。 等再过了几个月,上面的一层积雪冻硬,傻狍子和鹿一样的三角蹄子,会踩碎积雪表面深陷进去,从而爬不出来。 听老人说,以前这个狍子沟里甚至能看到数十个傻狍子爬不出来的场景! 特别搞笑。 还有东北的土话,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鸡飞到饭锅里。 说的不是用木棒就能打死一只傻狍子,它是好奇心重,但绝对不傻! 这句话的场景其实是在冰上被发明出来的。 傻狍子的蹄子与鹿一样,在冰上站不起来。 如果有傻狍子误入冰面,这才能拿着一个棒子去敲傻狍子的脑袋。 还有瓢舀鱼和野鸡飞饭锅,都是在冰面上发明出来的。 还没等陆永尚两兄弟走到山岗梁子。 不远处就传来黑子汪汪叫的声音。 声音不算急促,反而有点欢乐。 而大黄听到叫声,在征得陆永尚同意之后,也朝着声音的方向跑去! “老二!这是成了!!估计是傻狍子!!” 狗蛋闻言一脸好奇,朝着山沟沟里看去。 只见,也就三五分钟的时间,几个傻狍子就一蹦一跳的跑进山沟沟。 起初速度极快,而进入到山沟沟中明显放慢了速度。 每跑一步都异常艰难。 黑子和大黄见状,并没有冲进山沟沟里,而是再一次冲回到森林里叫了起来。 而,刚刚还在逃跑的傻狍子,在感觉自己跑的费力之后。 竟然一脑袋插进到雪地里。 唉!我看不见你,你也看不见我。 撅起的屁股上的白毛瞬间炸开! 宛如一朵在雪地中盛开的白花。 “哈哈哈,这太有意思了!大哥,这傻狍子也太傻了!咱们现在赶紧去抓呀?” 狗蛋站子一旁哈哈大笑,就连陆永尚都笑的不断摇头。 不过,现在可不是抓傻狍子的最好时候。 “不着急,先等等,傻狍子又叫草上飞,现在去抓,咱俩肯定追不上!” 傻狍子跑起来是真的快,真跑起来,汽车开到六十迈都不能追上。 大黄都不一定跑的过傻狍子。 就算这几个傻狍子陷入到雪地,他俩也不一定能近身。 “那怎么办?枪给老爷子了,早知道去隔壁牛婶子家借一把枪了。” 狗蛋皱眉回道 “傻小子,当然是去下套了!” “跟你说,傻狍子有一定,可比其他动物聪明多了,要是提前下套,傻狍子能看出来。” “然后就会躲着跑,它有能分辨套得能力。” “不过现在么?咱们从傻狍子跑进山沟沟的脚印上下几个套。” “傻狍子是及其恋家的动物,冬天选择的窝子,一般都不能放弃。” “大家都传,傻狍子好奇心重,总愿意回头看。” “它的好奇心是重,不过也有舍不得自己窝的一部分原因。” “这个时候在下套,它心里只关心自己的窝还有没有,不会注意其它的地方,才更容易转进套子里。” 陆永尚说完,看黑子和大黄又撵了一家子傻狍子进入到山沟沟里。 这才与狗蛋朝着黑子的方向飞奔而去。 “大哥,你慢点,我看你才是草上飞吧....” 狗蛋看着眼前消失的大哥吐槽着。 这时候下套子一定要快准狠。 要不时间一长,傻狍子脑袋就拿出来了。 看到附近有人出没,则会更加警觉。 而跟胖虎似的狗蛋,跑起来,肯定没有系统增强过体质,越发健壮的陆永尚跑得快。 “不着急,我先去下套子。” 陆永尚喊了一句,脚步的更快了几分。 等到狗蛋连呼带喘的跑到陆永尚身边。 陆永尚已经下好了十几个套子。 套傻狍子的套子都是提前做好的,放到成年人膝盖这么高的地方就可以。 后世一般都用钢丝制成的那种搬家用的钢丝套。 傻狍子有劲,一般铁丝困不住它,都会被它挣脱的。 而这个年代,林场根本买不到那种特制的钢丝锁。 他们用的都是拉木头,或者捆绑木头的那种,几根铁丝编织成的套。 方便耐用,还不用花钱,储木场遍地都是。 可以与雪的颜色完美的融为一体。 “呼呼...哥你跑的也太快了...呼呼...那我们现在干嘛...” 没等狗蛋说完。 陆永尚随即说道:“走,咱们赶紧回去!!” 狗蛋听完整个人都懵了!! 啥玩意? 我刚跑下来,你就让我上去??? 那你别让我下来呀!!! 我可是真爬不上去了!! 而陆永尚一眼就看出了狗蛋的想法。 拉起狗蛋的后脖领子,对着黑子和大黄吹了一个口哨。 “逗你啦,咱俩躲远点,一会要是套中了傻狍子,咱俩一人按住一只,这傻狍子是要送人的,最好不要让黑子和大黄下口。” “快跟我走。” “啊?哦,好嘞。”狗蛋顺着陆永尚的力量,手脚并用的朝着远处的灌木稞子跑去。 听到口哨声的黑子与大黄也不在汪汪的吓唬这两大家的傻狍子。 捕猎一向是个考验体力的活。 因为黑子的存在。 他们才可以这么快的发现傻狍子的身影。 要是没有黑子,估计他俩溜达一天也不能遇到。 而捕猎也是考验耐心的活。 两兄弟抱着两狗已经在雪窝子里趴了一个多小时。 身上的衣服早就被积雪浸湿。 而那傻狍子除了几头小的将头从雪地里拿了出来,在原地不断的溜达着。 那四五头成年傻狍子,好像在睡觉一般。 炸着屁股花,一动不动的将头伸进雪地里。 第一卷 第19章 徒手猎杀傻狍子,黑子遇到天敌了? “啊饿!” “啊哦饿!!” 两人又等了许久,此时的太阳都已经开始泛黄。 这是在东北的冬日里,到了下午的阳光。 直到这时。 两个傻狍子家族里的那两头成年公狍子才将头从雪地里伸了出来。 对着天空中叫了两声。 “大哥,这傻狍子的叫声真难听。” “嘘,别出声,它们快回来了。” 就在陆永尚说完之后。 休息够的傻狍子一家这才一蹦一跳地朝着来时候的方向走来。 为首的公狍子还时不时地用角来顶一顶还在玩耍的小狍子。 也不知道是不是在雪地里冻时间长的原因。 一只公狍子蹦跳的时候,脑袋不住的晃动。 接着,一直角就直愣愣的掉了下去! “噗嗤。。。” 狗蛋见状,差一点笑出了声。 强忍着笑意,嘴中喷出了口水。 狗蛋身下的大黄感受到从上而下的水雾。 晃动着它的脑袋瓜。 从雪窝里趴了这么久,就算是两条狗身上有真皮的保护,也被冻得四肢有点僵硬。 不过,大黄和黑子的忠诚度极高。 没有陆永尚的命令,是不会自己行动的。 两家子足足九只傻狍子逐渐靠近陆永尚下好套子。 此时的兄弟二人屏住呼吸,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 “滋啦。” 由于下套子的高度原因。 一只小傻狍子撞上了套子的边缘。 套子上面的积雪哗啦啦的落下,套子也出了晃动的声音。 陆永尚微微皱眉,狗蛋则更加慌张。 不过,此时二人的担心完全就是多余的。 被雪冻住的傻狍子脑袋里完全不会想太多。 跟在后面的单角狍子直接钻进了套子里! 一步! 两步!! 单角狍子只走了两步! 套在它脖子上的套子瞬间收紧! ”啊饿!!!“ “啊饿!!!” 强烈的窒息感,让它不住的嚎叫。 而动物面对危机,那下意识的反应也让它开始不断的挣扎。 其余的傻狍子见状瞬间四散跑开。 也正因为如此,也让一个成年狍子钻入套中! 就是现在!!! “狗蛋!上!” 陆永尚双手支地,瞬间起身! 而狗蛋也紧随其后,朝着另一只成年狍子跑去。 “黑子,继续撵傻狍子!” 这才套中了两只傻狍子,全都要给王德清送过去。 自己的家中可还有嗷嗷待哺的一家人。 怎么也要多抓几只,让卢玲灵也尝尝狍子肉做的丸子汤有多么美味! “汪汪汪!!” 黑子听到陆永尚的命令,将身上的雪晃动干净,朝着另一只公狍子追去。 大黄则艰难的站了起来,一瘸一拐的奔向一只小狍子! 很明显,因为狗蛋太重了!! 给大黄的腿给压麻了!! 独角狍子见到陆永尚的靠近,越发的拼命挣扎! 头上的独角也对着陆永尚的方向上下挥舞。 不过,已经又了准备的陆永尚那还会让它撞到。 这独角锋利无比,要是碰到绝对会给陆永尚撅个对穿! 只见他一个箭步跳到狍子的身侧。 “碰!” 用尽全力,直接用肩膀将傻狍子怼翻在地。 接着从腰间拔出砍刀,狠狠的砍向傻狍子的脖子! 其实,这个时候,有经验的猎人都会用砍刀插入傻狍子的心脏。 不过,这个傻狍子是陆永尚要送人的。 插入心脏,傻狍子肚子里的污血就会融入到肉里。 这样的肉质会差上很多。 也就是有了体质加成的陆永尚可以这么轻松的制服一只发了疯的傻狍子。 反观狗蛋那。 等到陆永尚起身。 狗蛋都没有抱住傻狍子的脖子,将傻狍子摁倒在地! 反而是双手按在傻狍子的脑袋上面。 就跟摔跤一般,谁都那谁没办法! “这小子,空有一身蛮力呀!” 陆永尚无奈的摇着头,朝着黑子的方向跑去。 太阳还没有下山。 傻狍子的血液凝固需要一定的时间。 开膛破肚还来的及。 至于狗蛋那边,和他摔跤的是一头没有角的成年母狍子,狗蛋这体格子也没有什么危险。 就让他自己玩去吧! 孩子总是需要独自成长! 然而,跑着跑着,陆永尚竟然发现黑子的叫声不见了! 这不正常!! 跟黑子说过不能下口,就算傻狍子顶它都不会还嘴的! 黑子的忠诚可是金色词条,这一点,陆永尚无比相信。 然而! 越是靠近! 越能听见黑子的低吟声!! “呜呜呜....” 这不是害怕! 这是猎狗看到天敌,准备发动攻击的声音!! 握草! 不会是,威虎山里老爷子们要打的那头熊瞎子吧!! 想到这! 陆永尚浑身一惊! 黑子可是十里八乡,最优秀的猎狗。 一头绝比三头强。 三十五林场有三个猎手,养了十条猎狗,但是他们一起去上山抓大泡篮子。 十条猎狗也只敢围而不上! 听老爷子说,再一次围捕大泡篮子的时候,十条猎狗一起围上,那头成年的大泡篮子直接坐到地上,护住自己的屁股,只用獠牙就顶翻了三条猎犬,还是猎人赶到用枪给解决的。 这一对比,足以见得黑子的牛逼之处! 然而,此时的黑子却真急眼了?? 随着离黑子越近。 陆永尚的脚步越轻。 弯身,弓步。 手中得砍刀高高举起! 有了大鹅勇气细条加成的他,就算遇到熊瞎子,能不能打过不重要!必须与它殊死一搏!! 可是!! 等到陆永尚扒开前面的灌木丛! 却发现了让他哭笑不得的一幕。 只见刚刚的那头成年公狍子已经被黑子咬死,倒在血泊之中。 一个小傻狍子因为好奇心作祟,回来查看这边是什么情况。 小傻狍子的两边。 黑子四条腿狠狠的抓住地面,嘴中发出呜鸣的声音,随时准备进攻! 而小傻狍子的另一边的灌木丛中。 一直和黑子差不多大的山猫子优雅的舔着爪子。 完全不在意黑子的威胁。 宛如一个优雅的大小姐,等待着黑子失误的瞬间。 这??!!! 陆永尚表情怪异。 特别是看到那个被黑子和山猫子都盯上的小傻狍子。 好像这事跟它没关系一样,看看黑子,看看山猫子。 一直左右摆头,异常可爱。 第一卷 第20章 安抚黑子,活捉一只傻狍子 山猫子,官方称之为猞猁或者是豹猫,也有山里人会称呼它为钱猫,因为它身上的斑点与铜钱很像。 耳朵尖尖,四肢比家猫要细一点,长一点。 不过,再一次见到这边山里的山猫子。 陆永尚感觉它血脉并不纯粹,好像是跟家猫杂交过一般。 这边的老人提起山猫也常常会说,山猫子就是那些散养的家猫回到山里,越发的有野性而已。 但不管怎么说。 黑子这次是遇到天敌了,黑子最讨厌的就是山帽子。 狗很少能够抓到猫,这是个不变的事实,因为猫比狗更加灵活,敏捷度更高! 黑子小时候就被山猫子挠伤过鼻子。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了,这句话在狗子身上也十分受用。 怪不得黑子会如此激动! “啊饿?” 就在陆永尚刚刚露出身子的瞬间。 小傻泡子看到陆永尚,被吓的打了一个激灵。 接着就准备跑开。 而正是这打破场面平衡的举动。 让黑子和山猫子同时行动起来。 黑子一个前扑,扑倒小傻泡子,上来就是一口! 然而,那个也准备攻击傻狍子山猫子,对着傻狍子一个佯攻之后,竟朝着成年公傻狍子的尸体跑去! 准备去偷大傻狍子的肉??!! 这虚晃的动作,看的陆永尚是一愣一愣的。 不过灵敏的黑子,随即就反应过来。 腰间用力,后脚侧蹬,零帧起手,平行于地面,飞速朝着山猫子跑去。 就在此时。 异变突生,山猫子好像后背长眼睛一般。 原地起跳,做了一个完全违反陆永尚认知的动作。 山猫子竟然在空中不借助任何外力而直接扭转身体。 踩在黑子的后背上借力,猛地窜了出去。 一口将黑子刚刚咬死的小傻泡子给刁走了??? 别说,这丝滑的动作,就连陆永尚都没有反应过来。 合着,山猫子本就没有打算抢走大傻狍子。 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黑子给它打工,只是一个折返跑,不费吹灰之力的戏弄黑子与股掌之间! 让黑子咬死小傻泡子,在勾引黑子离开小傻泡子身边!! 自己啥都不用做,喜得食物,回家开始炫上了! 此时的黑子都懵逼了! 狗鼻子皱起! 嘴巴咧的超大! 看着陆永尚等待着主人下着命令。 作为抬头香,追逐那头山猫子毫无问题! 可是。。。 追上又有什么用呢! 在这都能戏弄黑子,就算被黑子追上,估计黑子也玩不过它。 而自己也没有带猎枪,仅凭一个砍刀,可打不到山猫子一根毫毛。 陆永尚摇头苦笑,走到黑子身边,紧紧的抱住黑子的脖子。 缕着毛,耐心的安慰道:“好了好了!!不赖你哈!” “一会这头傻狍子的肝脏都给你哈!” “咱不生气,跟一个山猫子一般见识什么。。。” 呜呜。。。。 “哎呀,我不提这个名字了,再也不提了哈,走了,我们回去!” 多缕了一会毛,等到黑子不在龇牙,用狗头亲昵的蹭像自己之后。 陆永尚这才起身,背起那头一百多斤的成年公狍子,往回走去。 猎人对待猎狗就像对待自己的孩子。 而成年的猎狗也会有失手的时候,遇到这种情况,可千万不能放任不管。 猎狗被训练之后,它们就认为自己是为了打猎而生的。 要是总失手,抓不到猎物,猎狗就会吃不到东西,越发的没有精神。 老一辈猎人说这是将魂丢给山神老爷了。 但陆永尚估计,这就是狗得了抑郁症。。。。 这个时候,不管是俯身安抚,或者是打骂一顿,都会从新激起猎狗的斗志。 陆永尚不舍得打骂猎狗,自然就会选择抱起来安抚。 就这看似刚过了一会。 其实太阳都快要落山了。 等到了狗蛋那边,两头成年的傻狍子已经开完了膛,点了一个小火堆。 烤着他带的咸鱼干预粘团子。 粘团子是抗饿,不过,冻结实的粘团子特别硬,不给烤软乎了根本吃不了。 “哎呀!!大哥,又弄了一只!我就说有黑子出手绝对没有问题!” “这咱可有口福了。” “不像大黄。” 狗蛋说这站起身,拽了拽身边的麻绳。 接着,一头活得小傻狍子就被狗蛋拽了回来。 “嘿嘿,大黄追回到我这边,这傻玩意被我一嗓子,吓得撞树上了,让我一把就给按住了!” “我想正好带回去给嫂子玩,呆呆萌萌的,我就给绑起来了。” 陆永尚碰的一声将傻狍子扔到地上,看着活傻狍子更是也是无比的开心。 接过狗蛋递过来的小咸鱼,一口就塞进了嘴里。 这么长时间,可给他给饿坏了。 狗蛋这点做的对,他只想着给卢玲灵一家子改善伙食了。 却忘了这突然闲下来的三人,也不知道会不会适应林场的环境。 特别是后院的白文心一只困在自己的生活里走不出去。 正好这头小狍子可以给她们玩一玩,乐呵乐呵。 “敬山神了么?” 陆永尚边吃边准备给他背回来的那一只开膛。 “嗯呢,我还嘟囔了白天,这两只傻狍子的下水让我给挂到那边的树枝子上了。” 狗蛋说这,将肝脏等猎狗吃的东西扔到陆永尚身边。 “黑子没回来,大黄我也没喂呢,哥你说的话我可全都记得!” 陆永尚给狗蛋比了一个大拇指! 接着就将内脏分给了两只狗。 黑子一口吞了一个肝脏,大黄这才敢下口。 傻狍子本就不大,一个成年傻狍子顶天一百多斤。 等陆永尚收拾完最后一个傻狍子,将肝脏下水丢给两条狗子。 这才让两条狗子吃的肚子圆滚滚的,趴在地上不愿意起来。 黑子竖着耳朵,依旧防备着四周, 大黄耷拉着脑袋,一动不动,仔细听都好像在打呼了,一看今天是真的累着了。 分肉,绑到棍子上,两人依旧准备扛着回去。 现在雪冻得还不实成,雪爬犁还用不到。 等做完了一切,两人这才坐下来,好好地吃口热乎的粘团子! 而卢玲灵做的萝卜干,更是让兄弟二人赞不绝口! 这还只是翻炒过而已,要是在萝卜干中在加点香油。 和大饼子一起吃,绝对能给兄弟俩香迷糊了!! 第一卷 第21章 三叔一家不要脸的上门 三部落林场只有一条主路可以进出。 主路两边,分为南北两个居住区。 南面的居住区挨着林场场部。 住的不少都是县里面调来的技术工。 穿着打扮还算比较新潮,已经开始流行喇叭裤和花衬衫。 北面挨着北山,这里的居民更加朴素,以山为中心,很少去县里溜达。 陆老爷子家就在北面最把头的地方。 紧紧挨着山林。 此时,陆老爷子家。 卢玲灵忙活了一整天,不仅给后院的小房子收拾的板板整整。 就连陆永尚和爷爷的住处都里里外外的擦了个遍。 看天已经黑了下来,她也没有闲着,烧水烧炕。 一小块野猪肉与菜团子已经下锅,等陆永尚和爷爷回来,也能吃上一口热乎饭。 “玲玲,卢奇已经睡了,我看这几天他脸色不太好,用不用白天的时候推他出来晒晒太阳。” 白文心从后院走了出来,经过两天的休息,她的气色也好了许多。 有吃有喝,还不用劳作,白文心眉宇之间的阴霾也少了几分。 “唉,问问他的意见吧。”卢玲灵叹了口气。 卢奇从小娇生惯养,下乡之后,卢玲灵也一直护着他,这突然就瘫在炕上,还答应了拉帮套的事情。 感受着自己的身子一天比一天的差,卢奇一句话也不想说,也不知道还能再坚持多久。 “那你和陆哥已经那个了么?”白文心扫了一眼外面没人,小声地问了一句。 “啊?你问这个干嘛?”卢玲灵闻言害羞地低下了头。 不过白文心可没感觉自己问得有什么问题,依旧大大方方地继续说起来。 “你们不是马上就结婚了么?难道还没有?” “我就猜到了,你们老卢家家教严,不过拉帮套的事情。。。我也不能在你前面不是?” 卢玲灵看着白文心面色平静的说出来这番话,也猜不透她到底怎么想的。 自从下乡之后,白文心就有点自暴自弃。 反观卢家家教极严,就是卢奇和白文心结婚之前也就只拉过手。 不是卢奇不想,而是卢玲灵不让。 至于拉帮套。 按照卢玲灵的意思,为了以后不被人嚼口舌,白文心的怀孕时间被人看出问题,起码在时间上。。。也要在。。。 卢玲灵想到这,刚想说等通车了他们就去领证。 还没等她开口。 门外就传出几道陌生的声音。 “呦!听说老爷子又上山了,这家里是谁呀,还点着火呢?” 语气阴阳怪气,屋内的两人不由得皱起眉头。 纷纷起身朝着屋外走去。 “这就是前村的知青吧?两个都这么漂亮,谁是我嫂子呀??” 屋子外面,一家三口站在院子里。 男人嘴角留着又黑又茂密的胡子,站在门口抽着旱烟。 中年妇女则在院子里四处翻找,至于那个与陆永尚三分相似的年轻人,正一脸笑意的看着卢玲灵二人。 “我是卢玲灵,请问你们是哪位,爷爷和永尚还没有回来,你们要找他们可以晚一点来。” 中年妇女听到声音明显一愣,听说昨天陆永尚打了一头大泡篮子,翻找太过专注,此时才发现屋内的两人。 “哎呦吼,永尚叫的挺亲切么,什么叫我们晚点来?这是我家!!永尚见我们还要叫一声三叔三婶呢?你这是撵我们呢??” 这下卢玲灵可知道这一家三口是谁了。 估计是连狗蛋都瞧不上的三叔一家。 听着这阴阳怪气得语气,卢玲灵与白文心本不想搭理,就算是普通邻居见面都可以好好说话。 怎么这自家亲戚,却是这番模样。 不过,卢玲灵知道自己和陆永尚还没有扯证。 三婶子说的还真没有什么问题。 “三叔三婶,这是三弟吧,你们快进来坐吧,我这就给你们倒水。” “白文心你先回去,我怕这边声音大吓到了卢奇。” 卢玲灵邀请着众人进屋,接着就小声的跟白文心说着。 白文心闻言点了点头,一言不发的走向后院,不过她可没有离开,等走到阴影处,立马藏在了房子后面,捡起一个柴火棒子,竖着耳朵听着前面的动静。 “这狗剩要结婚,也不通知我们一声,这媳妇取得瘦了吧唧,会干活么?” 三婶看卢玲灵柔弱的模样,越发地来了精神。 “狗剩那小崽子打的肉呢,也不知道孝敬我家点?怎么,成年后就翘尾巴了!忘了小时候我是怎么打他的了!” 三叔守着门口,说话更是不客气。 他们一家子今天来就只有两个目的。 一呢就是来这里将陆永尚打的那些肉给拿走! 在他们心中,陆永尚作为小辈,有吃的不给他们主动送去,这就是犯了天条了!! 这口气怎么能咽得下去。 第二就是来要陆老爷子的家产了! 虽然都已经分家了。 但是! 陆永尚结婚,陆老爷子肯定要拿钱出来,他儿子陆永家也是孙子! 凭什么只给老大,不给老三!! 而且,永尚连个父母都没有,从小就赖在老爷子家,按他们的理来说,陆永尚从小就把老爷子给他的那一份吃没了!! 老二工作好,工资高,也不差这一点。 所以,这老爷子的家产可都是他家的!! “就是的!我叫你一声嫂子,你答应了,不给我包一个红包,难道我这声嫂子是白叫的?” 老三一家三口轮番上阵,上山下乡后,一直猫在知青点的卢玲灵,哪见过这阵仗。 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说些什么,手足无措地站在原地。 见此情景。 老三一家子越发的嚣张。 “这不就是一个绣花枕头么,哎呀,人模狗样的,昨天那些肉放到哪里了?你快说!!要不看我怎么收拾你!” 三婶子直接撞过卢玲灵的肩膀,走进屋内,闻到锅里的肉香更是激动。 老三一家子住在南头,向往县里的生活,平日里也不好好工作,偷奸耍滑。 而这个年代的工作不是计件工资,是大帮哄的集体工作。 也正因为如此,整个林场都没有人愿意搭理他们! 都知道,谁跟陆家老三一起工作,那就算倒了大霉了! 就连陆永尚回村分肉,都没人跟他们家说,这也是今天最后才知道。 “我。。不能。。不知道。” “你们还是等爷爷回来再说吧。” 卢玲灵被这一撞,也缓了过来。 怪不得连老实的永将都看不上这一家子。 今天这是来抢肉的呀!! 虽然她知道在哪,但怎么能告诉这一家子人! 而三婶子听到卢玲灵竟敢拒绝! 走到卢玲灵身前,上下打量着卢玲灵:“听说你家成分不好!嫁给狗剩也算门当户对了!” “怎么还敢跟我犟嘴?就一个没有家的知青,谁给你这么大的胆子!!” “哎呀,你穿的是那丧门星大嫂穿过的衣服吧,刚有孩子就给大哥克死了,怎么你穿上也想克死狗。。” “啪!!!”一道嘹亮的耳光声响起! 瞬间! 所有人都懵逼了!! 第一卷 第22章 霸气的卢玲灵!陆永尚赶回护妻! 三部落林场检查站,陆永尚给检查站的站长分了一小块傻狍子肉。 才朝着王德清家里走去。 不少村民见状,也没有再次上来要。 这昨天刚分完大炮篮子的肉,就是再不要脸面,今天也不好意思张口了。 只是在站在路旁一直的说着吉利话。 称赞陆永尚两兄弟越发的有出息。 两兄弟扛着肉,抱着小傻狍子笑呵呵的打着招呼。 走过人群。 陆永尚将两个傻狍子分了出来,扛在肩上。 “狗蛋,你先等我一会,我去把肉送到厂长家。” “一会分肉的时候,你拿大头,这就算哥欠你一次。” “你这说的啥话!说好一人一半,就一人一半!”狗蛋对着陆永尚眨了眨眼睛,“你和嫂子结婚我也没啥送的,这就当做礼物了呗!” “你小子!我去去就来哈!” 狗蛋应了一声,拍了一下大黄的头,两条狗虽然已经回到村子。 但没有接到命令,就绝对不会瞎跑的! 陆永尚快步走到王德清家,这处理完后一百多斤的重量,根本给他造成不了多少困难。 刚推开门。 屋内的王婶子看到是陆永尚过来,急忙走到陆永尚身前。 没等陆永尚开口,就焦急的说道:“你小子可算回来了!还没回家呢吧?我刚看到你三叔一家人朝着北头去了,好像要去找你!我家那口子和你爷爷还没有回来,你家就你那新媳妇在家是吧,怕是要受欺负呀!要是你在不回来!!我就准备自己去了!” “你快回去看看吧!!” 嗯?!! “王婶子,三叔他们过去多久了?” “有一会了!” 陆永尚听到这,皱起眉头,哪还敢犹豫半分。 将肉放下,就跑回到狗蛋身边。 “狗蛋,三叔好像去爷爷家了,家里只有你嫂子在家,我怕她受欺负。” “这个是一个缝纫机票,你拿着肉和票交给你妈,就说三叔来爷爷家了,你妈自然就知道怎么回事!” 狗蛋闻言,瞬间眉毛竖起,一脸凶气,宛如那长坂坡上的张飞一般! “那狗日的一家人还敢欺负我嫂子!!还回什么家!你看我怎么揍他们!!跟只会掏皮炎子的豺一样恶心!” “滚蛋!赶紧回家!照我说的办!怎么,我话都不听了?”陆永尚直接踹了狗蛋一脚。 都这个时候了,狗蛋还犯浑。 要是真能揍三叔一家子,别说用狗蛋上了,就是他一个人,打那瘦巴巴的三叔一家子都轻轻松松! 但是! 他揍三弟这个没什么问题,都是同辈人,打打闹闹也是正常事。 谁家小的时候,没与兄弟姐妹拌过嘴打过架! 但是! 他和狗蛋要是和三叔动手可就犯了大忌了! 三叔可是长辈,不管是流传下来的习俗,还是最基本的素质。 在这面积不大的林场,敢和长辈动手,那可不止是被嚼口舌那么简单。 拳怕少壮,哪怕只动了一次手,谁还敢跟这样的混不吝接触,这就跟不能留伤过人的野物是一个道理。 不过,请二婶子来可就没有这个说法了。 那个缝纫机票,陆永尚早就想给二婶子送去了,这个年代的缝纫机,是最基础的那种,手脚并用,还是需要一定的技术的。 大城市来的知青,根本没有几个人会,他私下里也跟卢玲灵商量过,卢玲灵和白文心都不会,留着摆个样子,还不如送给二婶子做个人情。 只要缝纫机票到二婶子手里,别说之后卢玲灵在家受欺负了,就是卢玲灵指着知青点骂,二婶子都能加油助威,帮着卢玲灵多骂几句! 陆永尚安排完一切,飞一般的跑向家里。 黑子和大黄感受到陆永尚的情绪。 同样浑身绷紧,跟在陆永尚左右,做好随时干仗的准备! 然而! 就当陆永尚刚到家门口! 就看到卢玲灵抬手一巴掌,满满当当地呼在了三婶子的脸上! “啪!!!” 声音嘹亮! 震得陆永尚一个激灵,原来,我这媳妇这么霸气? 不过,卢玲灵接下来的话,却彻底感动了陆永尚。 就在三婶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 卢玲灵气势不减,指着三婶的嘴巴说道:“你骂我家成分不好!我不在意!” “你说我和永尚啥也不是,这我也能忍!” “但是!你不能咒我家永尚!他上山本来就危险!你还在这咒他!你要说我还打你!” “直到撕烂你的嘴为止!!” 卢玲灵柔弱的身体,爆发出无比的气势,在屋内灯光的衬托下,陆永尚感觉自己好像看到了梦中最完美的那个人! “贱人!你!你!!你敢打我!!!” 三婶子被这气势吓的一屁股坐到地上,哭丧着脸,指着卢玲灵就开始叫骂! “陆老三你个老不死的!你就看着你家人打我是不!!!” “快给我打回来!!!” “永家!你妈被人打了你这就看着!!!” 直到此时,三叔和永家才反应过来。 “你这小妮子!!” “你这个贱人,我艹。。”三叔和永家说着就要走向卢玲灵。 “汪汪汪!!” 这时候的陆永尚也不管其他了,抬脚踹像黑子。 而黑子瞬间就明白了过来,一个箭步扑倒三叔面前。 对着三叔汪汪大叫!一脸凶相,那绝对是三叔在往前走一步,就要下口! 陆永尚自己也没有闲着。 听着三弟嘴里的污言秽语。 三步并作两步。 一脚就踹到了陆永家的后腰上! “握草!谁踹。。。” “小崽子!你就这么跟你嫂子说话!这踏马就是三叔教出来的??“ “还有三叔?怎么?你还要跟我未过门的媳妇动手?” 陆永尚踹完之后,一把就将卢玲灵拉在身后。 听到陆永尚的声音,场面瞬间安静下来。 “不是,哥,我。。。我这也是着急了,嫂子对不起哈,我那是口急,说错话了。” 被陆永尚打怕了的老三一个轱辘翻身起来,急忙躲到三叔身后。 而看到自家儿子也挨打了的三叔。 哪还有什么脸面,将烟头扔到地上! 眯着眼睛看着陆永尚,阴恻恻的说道:“小崽子,那你是什么意思?你还想倒反天罡!跟我动手不成!??” 第一卷 第23章 炉钩子战神,二婶子显威 “呵呵,三叔,瞧你这话说的,我动不动手还不看你和三婶子呀。” “要是我家玲玲被你们动了一下,你们一家三口恐怕是不能竖走出这个小院了。” 陆永尚眯着眼睛,直愣愣的看着三叔。 脖子上的青筋暴起。 就像那盯上猎物的猎豹一般! 黑子也不断的低吼,吓的陆永家不断地后退! 按理来说,他是不能与长辈动手。 不过,他更坚信,因为在意世俗的眼光,而让自己的媳妇受欺负! 那这重活一世还有什么意义! 更不用说,自己的媳妇是因为三婶子诅咒自己才动的手。 对着三叔说完,陆永尚回头问像卢玲灵:“你没事吧?他们动你了吗?” 卢玲灵看到自己身前满是安全感的男人,彻底歇下了防备,浑身止不住的颤抖,眼泪不断的在眼中打转。 磕磕巴巴的回道:“没。。没有,是我。。。动的手,那也是因为。。。我好像做错了,不会给你带来麻烦吧。” “错?哪里做错了!你做的对,他们没跟你动手就行。” 看着两人视若无物般的对话,在门槛上坐着的三婶子哪还能忍得下去! 一个翻身,直接躺在地上,宛如疯婆子一般的拍手哀嚎。 “快来人看看呀!陆家出了一个白眼狼!要动手打长辈啦!嗷呦喂!” “还欺负我这个老婆子!!你们快来给我评评理!” “这小贱人还没有嫁到我家,就动手打我了呀!!” “还有这个看着长大的陆家白眼狼,这一大家子到底讲不讲理哎!!” 陆老爷子家虽然在最北头,不过这时候的夜晚特别的安静。 家里也没有电视机,收音机这种娱乐设备。 谁家有个风吹草动都能听见,更别说这尖锐的撒泼声了。 都说冬日猫在家里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 而,有了热闹可看,这不比呆在家里大眼瞪小眼要强。 不一会的功夫,陆老爷子家附近的邻居都走了过来。 围在院子外朝里面看去。 “这是陆家老三又来闹事吧?听说除了来要东西,这么近,一次都不来看。” “这是陆家大孙子的新媳妇吧,听陆老爷子早上显摆,是知青,长得是俊呀!” “还说知青没素质?这知青的文化比陆老三一家三口加起来都要高吧!” “哎呦,躺在地上撒泼打滚,也不嫌丢人!” 三叔刚刚被陆永尚凶狠的模样给吓住了! 想要开口,然而上牙床子和下牙不住的在碰撞。 生怕说不全话,更加丢人。 不过,此时,院子外已经围满了人,三叔瞬间来了精神,心里盘算着,这会陆永尚可就不能动手了。 这才扯着嗓子问像陆永尚:“大侄子,你也看到了,是她先动的手,这事你不给个说法?” —“给什么说法,三婶子不咒我,玲玲她能动手?” “你还讲不讲理,动手就是不对!” 陆永尚闻言更是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我是来给玲玲撑腰的,又不是来主持公道的。” “我。。踏马!!” 还没等三叔说完。 只见从老乡的头顶上突然多出了一个冒着火星子的炉钩子! 接着! 二婶子红光满面挤过人群。 手中的炉钩子对着三叔三婶子不断的挥舞。 双目圆瞪,指着两人就破口大骂!! “臭不要脸的两个老东西!趁着老爷子不在家,在这欺负人小两口是不!!” “有本事冲我来呀!!” “人家玲玲柔柔弱弱,到显出你的本事来了,你俩还是人么!!” 二婶子的嘴就跟机关枪似的,别说三叔被压的说不出话,就连三婶子躺在地上都不知道怎么接茬儿! 此时,二婶子身后的狗蛋也没有闲着,趁着大家的注意力在他妈身上。 在陆永尚的示意下,蒲扇大的巴掌直接捂在陆永家的嘴上。 直接将陆永家拖出小院。 至于怎么打? 打成什么样? 这就看他们兄弟之间的感情有多深了!! 这小崽子还敢骂玲玲,只是踹一脚陆永尚哪能解气。 “不是,二嫂,你什么意思!” “陆永尚打得肉,听说给你分了不少,给你就行,给我就不对呗!” “还有,老爷子给陆永尚结婚拿钱,这都已经分家了!哪有这个道理!” “老爷子的家底应该传给最小的陆宝君!难道不对么!” 女人吵架,男人一边靠,这是这个年代农村普遍的规矩。 三婶子看二婶子来帮忙也是一愣。 毕竟,真要吵起来,她可远不如有三部落第一泼妇之称的二婶子强悍。 这才坐到地上讲起道理! 不得不说,恶人自有恶人磨,绝对是至理名言! 然而收了陆永尚缝纫机票子的二婶子还能惯的她这个毛病! 指着三婶子的鼻子继续骂道! “哎呀!我是不是耳聋听错了?你他喵的算老几呀!” “人家永尚打的猎物,凭什么给你送去!” “人家愿意给,咱要念着人家的情分!是不是老乡们!” 在这围观的老乡闻言,直接开始跟着起哄。 十里八乡,谁没有拿过陆老爷子打过的肉,如今,陆永尚打得猎物也给他们分。 这情分当然记得! “对呀!对呀陆家是大善人!跟着陆家有肉吃!” 人群中,李傻子也用尽全身的力气鼓着掌。 尽管面部扭曲,但还是用尽全身力气挤出这句话。 “就是的!!陆永尚要是不给你,那也是本分!!” “在一个!” “你个老东西!还好意思说,咱家陆老爷子的钱给永尚办婚礼不合适!!” “那合适的办法有呀!!” “你俩现在住的房子就是大哥的!” “包括家具,都是大哥生前自己做的!” “陆老爷子看不上你这个不要脸的东西,不同意你们结婚。” “就连你俩结婚钱,都是大哥拿的!!” “怎么的老三!大哥就让你娶这么个东西,来欺负他孩子的是不!” “你他喵的也是个窝囊废!” “大哥走后,你俩住进大哥的房子后说,等陆永尚结婚,就把房子还给永尚!!” “怎么!这房子不还了,还来在这撒泼!!” “哎呦,我看看,你这脸上都快肿成馒头了!” “是被打了吧!!该!就该嘶了你的嘴!” “老不要脸的东西!留着你的嘴也是个祸害!” 二婶子左右开攻,那叫一个痛快! 而此时。 看到二婶子来了之后。 陆永尚拉过两个凳子与卢玲灵一起坐了下去。 赫然一副看热闹的样子。 有了二婶子,那绝对没啥问题了! 陆永尚轻轻的抚摸着卢玲灵的额头,从兜里跟变魔术似的摸出一大把野生榛子。 “来,没事了哈,摸摸毛,吓不着,以后不管是谁欺负你,你都去找二婶子哈!看这战斗力!杠杠的!” “这是野生榛子,可有营养了,我用牙嗑个你吃哈,你别嫌弃哈!” 第一卷 第24章 继承老爷子习惯,熊瞎子跑了? 一直躲在屋后的白文心,看到卢玲灵动手扇人。 害怕那一大家子一起还手,卢玲灵受到欺负的她。 刚要拿起柴火冲出去。 就看到了陆永尚冲进来保护卢玲灵那一幕。 作为一个旁观者,不仅看到了陆永尚与狗蛋的手势,更是看到了二婶子冲进来后,看向陆永尚那一切有我的表情。 他不知道陆永尚是怎么办到这些的。 不过,这满满的安全感,却是她从来没有感受过的。 吃醋? 嫉妒? 实话实话她是真的有! 卢玲灵嫁给的男人,满满的安全感都要溢出来了。 而她.....那已经瘫痪在床的枕边人,至今一句话都不肯跟她说。 至于恨不恨卢玲灵姐弟,嫁给卢奇也是她自己的主意。 毕竟嫁给一个从一个地方来,知根知底的弟弟,总比嫁给那满口黄牙,一身汗臭味的坐地户强太多!! 可是。。 谁还不希望,自己的男人像陆永尚那么有本事! 何况他对卢玲灵还那么温柔。 那他以后会不会对我也这般温柔呢? 。。。。。。。 此时,小院内。 整个场面,已经被二婶子彻底掌控。 三叔一家想继续撒泼打滚,他们还不是二婶子的对手。 就那一手甩炉钩子的绝技,那是看谁干谁。 是真的敢下手。 而讲起道理,二婶子说的还真没有什么毛病! 他们住的房子是大哥的。 他们结婚的钱都是大哥给出的。 如今,陆永尚马上结婚,按理来说,他们应该把房子给让出来! 不过! 这他们能干么? 随着二婶子继续骂下去。 三叔一家子再也没有脸继续呆下去! 生怕说到最后,陆永尚去找村支书,将属于他的东西全都要回去! 直到陆永家满脸大包地走进小院! 这一家子终于有了借口,急忙朝着南头跑去! “呦呦!这就走了?” “别跑呀!” “你们再来欺负我家玲玲!你看我不拿炉钩子上你家去掏你们去!!” 二婶子掐着腰,那尖锐的声音,就算三叔一家跑回村南头都能听到! 见三叔一家都已经跑了。 街坊邻居也跟陆永尚打了声招呼,意犹未尽的准备回家继续议论。 如果不出意外。 这绝对是这段时间,最拿得出手的话题了! “玲玲,没吓到了你吧?瞧我这记性,总想着骂她们了,都忘了给你带点礼物来啦!” 二婶子面不改色心不跳,走到卢玲灵身前关心起来。 “要我说,狗剩你也是的!都是一家人,那么客气干嘛!就算你不给我那个!我还能看我侄媳妇受欺负不是?” “你小两口先缓一缓,我去给你们窜个狍子丸子!” “让你们也尝尝我的手艺!” 二婶子说完,就拉着狗蛋去干活。 只留下小两口站在院子里。 “永尚,我。。我这又给你添麻烦了。” 卢玲灵看三叔一家与街坊邻居都离开了,这才缓和过来。 “哎呀,你又来,这算什么麻烦,又不是什么大事。” 陆永尚顺势将卢玲灵搂进怀里。 继续安慰道:“估计三叔一家子以后是不敢来了,应该是我道歉,今天这事我应该提前想到的。” 之前陆永尚总担心前村的生产大队知青找麻烦了,就没想到三叔一家子能这么不要脸,还敢来找麻烦。 就像二婶子说的,真的要抡起来,三叔他家的房子都是自己的。 只是重活一世,那老房子陆永尚也一直看不上。 如今接了爷爷打猎的手艺,有了谋生的手段。 倒不如等到结婚之后,自己出去盖个新房子去。 “没有没有,咱们都不说了,我去帮帮二婶,换永将出来,哪能让男人在灶台上忙活。” 女人忙乎家里,男人在外养家。 这是这个年代东北的习俗。 陆永尚知道一时之间也改变不了卢玲灵的想法。 也只能点头应了下来。 不一会。 狗蛋一脸憨笑的走了出来。 “大哥,我干得行吧!你都不知道老三让我打成什么样了!比和傻狍子摔跤都爽。” “哈哈哈,早就看他不顺眼了,要是以后还有这事,还是我上!你不许和我抢!” “你呀!”陆永尚顺手给了狗蛋一拳,这一身腱子肉,绝对没白长!“对了,我让你抓的飞龙你抓了么?” “肯定的呀!”狗蛋对着陆永尚眨了眨眼,“让我藏到我家棚子里了,还有那个小狍子,都拿回来给嫂子玩,我现在就给取来,这可不能让我妈看到。” 狗蛋以为抓活的是为了让卢玲灵在家养着玩。 殊不知陆永尚为的是系统的掠夺细条。 “快去快回哈。” “嗯呢!” 此时。 也已经到了饭点,每一家的烟筒里都冒出袅袅白烟。 其实,今天三叔一家子来闹,只要卢玲灵没有受欺负。 陆永尚就不怎么在意。 看着已经全黑下来的天。 他反而更担心起陆老爷子! 学着老爷子的模样,陆永尚卷了一根老旱烟。 吧唧这嘴,感受着烟叶子的苦涩。 “咳咳咳!” 前世抽惯了香烟的他,哪能受得了这旱烟的味道。 不过,越是感觉呛人,那证明越是没有问题。 老猎户进山,晚上不回家都是正常情况。 一般猎户在山里都有自己的矮窝棚,或者是撮罗子。 撮罗子这个来源于鄂伦春族的风格。 就是几根木头围起来的简易的庇护所。 因为最上面还有空隙,所以在撮罗子烤火都没有问题。 也是猎户最喜欢的住所之一! 而威虎山的情况尤为特殊。 因为以前有座山雕等山匪的存在。 不少地方都有他们隐蔽的住所。 随着他们的消失,这些住所也就方便了猎户在山里过夜。 不过! 按照前世的记忆陆老爷子,就是这段时间上山受伤的。 虽然不是单独上山狩猎野猪。 不过。。。。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不是!!! 不过! 没等他手里的那根旱烟燃尽! 大黄和黑子就对着院子外面汪汪汪的叫了起来! “行了!狗崽子!” “大晚上的小点声!” 老爷子的声音由远及近! 而陆永尚也瞬间露出了笑容,急忙冲了出去!! “爷爷!你没事吧!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傻小子。”陆老爷子扑这身上的积雪,看着陆永尚担心的模样,晃了一下手上的猎枪。 “带着枪呢,你怕啥!” —“也是,那熊瞎子呢??” “被地枪崩了一枪,不过还是让它给跑了!” 第一卷 第25章 老爷子是故意的? 温暖的房间中,二婶子干活十分利落。 不一会的功夫,就做好了今天的晚饭。 由于担心自己家正在烧的土炕,只是拿了一碗狍肉丸子汤。 就回家去了。 此时。 屋内的小饭桌上,一家人看着冒着油花的丸子汤。 小辈们全都直流口水。 “滋溜~~~” 老爷子拿起丸子汤喝了一口。 鲜亮的肉汤与香菜的清香完美融合。 特别是冻了一天的老爷子,喝上一口,简直会从内暖和到外! “玲玲,你去把你弟弟和弟妹叫过来一起吃。” “小崽子们,你们也别等着了,快喝吧,要不一会哈喇子都流下来了。” 陆家没有什么特别的礼仪,什么女人不让上桌更是从来都没听说过! 唯一需要注意的是,老爷子不吃第一口,那小辈都要眼巴巴地等着。 后世的时候,东北不少地方依旧坚持着这种习俗。 家里的老人自嘲这是穷讲究。 不过,在陆永尚看来,这个习俗需要坚持下去。 很适合以身作则,教育小孩子尊重长辈。 “爷爷,卢齐下地不方便,一会我给他们送去就行。” 卢玲灵此时也坐到陆永尚的身边。 虽然嘴上说不在意,但卢玲灵毕竟也只是个女人。 经过刚刚的事情,心里还是有点害怕的,只有在陆永尚身边,才会安全感十足。 “嗯,都行!狗蛋,快吃吧,你眼睛都直了!” 陆老爷子从来不管小一辈的事情。 主打的就是散养教育! 众人闻言,举起大瓷碗,开始吃了起来。 狍子肉丸子绝对是这个年代能吃到的最美味的食物之一! 新鲜的狍子肉,用冷水泡上个十来分钟。 也不用过水炒出血沫,直接剁成肉泥。 当然,这一步也不能剁的太碎,最好有点连丝肉,这样可以增加丸子的口感。 接着,在剁好的肉馅加入一点葱姜水,加入粉面子顺时针搅拌。 感觉肉馅全部搅拌到一起之后,就可以用勺子将狍子肉馅,一勺一勺地放入滚烫的开水中了! 加一点粗盐调味,出锅的时候顺便加一点香菜。 这样,既保证了傻狍子肉的口感与香味。 狍子肉中的油脂也能带来足够的烟火气! “呼呼,滋溜~哇唔!这也太好吃了!!” 狗蛋喝了一口肉汤之后,完全不理会这滚烫的温度。 几大口就把一大碗狍子肉汤全部喝完。 而第一次喝到傻狍子丸子汤的卢玲灵,更是眯着眼睛,一言不发,只顾着小口地滋溜着。 只有陆永尚在喝了一口之后,与陆老爷子聊了起来。 “爷爷,你刚说那熊瞎子被崩了一枪?然后呢?” “你明天还上山么?” 陆老爷子闻言摇了摇头。 “我是不去了,老了,这身体也跟不上了。” “不过,他们去不去还不知道,听说这事惊动了县里,县里给出奖励,谁要杀了这头熊瞎子,奖励二百块钱。” “肉和皮子、熊胆谁打的归谁。” 陆永尚听到这眼睛一亮! 不得不说,这个年代靠着打猎,不仅能够吃个饱饭。 是绝对能够积累财富的! 或许不少人可能不理解二百块钱在这个年代是什么概念。 简单点说,在这个以自己是工人为荣的年代。 刚上班第一年的工人,工资是三十六块八毛一! 而工人需要找对象,只需要亮明工人的身份就够了!! 什么彩礼,房子,三大件! 娘家根本就不会主动提。 这就是工人的地位! 而二百块钱,可是五个多月的工资。 至于那个熊皮和熊胆。 但凡是用枪打的熊瞎子,熊皮就不值几个钱了。 所以的皮毛都一样,完整的才值钱。 送到供销社,能换到几张大团结就不错了! 至于熊胆,那可真是个好东西。 熊胆分为菜胆和铁胆。 西南地区等地方还有一种金胆。 金胆最好! 不过,对于东北来说,铁胆就已经是质量最好的熊胆了! 熊胆的颜色,其实就是胆汁分泌多少引起的。 东北的狗熊需要冬眠,这个时候胆汁分泌的少,大多体内都是铁胆。 而,像那一只,被老爷子地抢蹦到的熊瞎子。 就算之前体内的是铁胆,因为需要修复养伤,随着胆汁的分泌。 也会逐渐变成菜胆。 价值会大打折扣。 而县里估计是知道这样,才开出二百块钱的高额赏金! “大孙子,你有兴趣?” 老爷子喝了一口酒,看到陆永尚的表情,笑眯眯的问道。 “爷爷,有这个想法,熊瞎子被惊出了仓子,只有一个反应。” “步步踩大岗,步步奔高山。” 这是东北老人的说法,其实就是往深山走,在寻找合适的熊仓的意思。 “而这个时候,是除了冬眠中的熊瞎子外,它身体最脆弱的时候。” “这个熊瞎子其他人找不到。” “可是。。。咱家黑子可一找一个准!” “毕竟十里八乡,这是唯一一只抬头香,是不?” 陆永尚说到这,对着老爷子笑了出来!! 从一开始知道老爷子上山不带黑子,陆永尚就感觉十分意外。 带着黑子,为了它的安全,就只是寻找熊瞎子的踪迹。 都比老爷子一行人满山瞎跑的强! 而,老爷子布置的地抢,只把熊瞎子打伤,那就更奇幻了! 他太了解老爷子打猎的实力了! 打猎没有什么标准的传承。 都是靠着猎手的经验。 曾经的猎手一个个都是用枪的高手。 不过,自从陆永尚他爹被枪炸堂伤到之后。 陆老爷子就很少用枪,专门研究起下套挖陷阱的方法了! 今天老爷子用到的地枪,只是最简单的陷阱! 地枪能打到熊瞎子的话。 那老爷子那一手天枪绝技绝对能直接把熊瞎子崩死! 天枪同样是用枪和绳子组成的陷阱! 只不过,天枪阵最少要用三杆猎枪。 而且猎枪还可以根据狗熊触碰到的绳子调转方向! 枪枪击中,弹无虚发! 不过,那布线的困难程度,可不是一般人能学会的。 就连从小看到大的陆永尚都没有学会。 曾经三十五林场的一个猎户看到天枪阵想要偷学。 结果,在布置的时候,就因为失误,被自己布置的猎枪崩了屁股! 而整个林海县,也只有老爷子会这一手绝技! 第一卷 第26章 掠夺词条,傻包子的呆萌词条是金色的? “呵呵,还是大孙子聪明呀!” 老爷子笑呵呵的说了起来。 小儿子,大孙子,是东北老人最喜欢的晚辈。 而家里的三叔也是因为如此,被陆老爷子惯坏了,成为了今天这幅模样。 不过,看着陆永尚如此聪明,老爷子那是相当的欣慰。 “你都成家了,想要之后靠着打猎生活,怎么也要拿出点像样的手艺。” “不用猎枪抓住一只大炮篮子,对咱家来说,不算是什么难事!” “如果这一次,你能把那只受了伤的熊瞎子打死!” “我就彻底休息了!” “如果不行?” 老爷子说到这,余光扫了一样狗蛋。 “那就去接二叔那工作吧,当个工人,也够你养家的了。” 这时候的工人一般都是继承的,老一辈退休,儿子上岗。 很显然,老爷子很是偏心。 二叔的工作按理来说,应该继承给狗蛋。 不过,老爷子很显然想让陆永尚去继承。。。。 “明白了!” “爷爷,你就在家好好休息吧!!” 陆永尚听到这话十分的开心,毕竟,他想要迫切证明自己,频繁上山的一部分原因就是希望老爷子不再上山! “嗯呢,爷爷,还有我呢,我保护大哥!” 狗蛋吃的差不多了,完全没有理解老爷子话里的意思。 不过,就算他听明白了,也不会在意! 陆永尚这个大哥在他心中,可是最亲的人! 傻笑着在老爷子说着保证的话!! 和谐的晚餐时光很快就结束了。 卢玲灵收拾着碗筷,将剩下的丸子汤加热后送到后院。 而陆永尚和狗蛋谁也没有说今天三叔一家来闹的事情。 老爷子都这个岁数了,他们也不想让老爷子在因为这种事情伤心。 。。。。。。。。 第二天一大早。 不到五点,陆永尚就推开门,小心翼翼地进棚子。 院子内的黑子和大黄守在棚子口,看到来人是陆永尚,摇了摇尾巴,继续闭目休息。 连续两天上山,可给黑子和大黄累的够呛! 而进入到棚子中。 还没等陆永尚对飞龙和傻狍子动手。 系统地提示音就在他脑海里响了起来。 【叮!检测到可掠夺词条目标,请问是否要掠夺?】 【可掠夺目标为傻狍子,动物已经不能反抗,可掠夺词条一次。】 【傻狍子:呆萌(金),美味(红),好奇心(红),草上飞(红)。。。】 听完系统介绍后的瞬间,陆永尚就呆住了! 自己听到了什么? 金色词条? 这可是可以增强体质的金色词条!! 系统之前奖励的三点体质,对他的提升有多大。 只有他自己最清楚! 前世的时候,他摔跤是一直摔不过狗蛋的! 如今,只是三点体质的增长,就能让他在狗蛋没有防备的时候,将他单手甩出去! 这绝对是个大的提升!! 而如今又遇到了金色词条。。。。 不得不说,陆永尚是真的心动了。 只不过。。。这个呆萌两个字。 让陆永尚有点无语。 自己要是掠夺了呆萌词条。 会不会和傻狍子一样呆萌??? 犹豫! 是真的犹豫了! 按照他的计划,想要掠夺的词条,应该是飞龙身上的稳定。 飞龙作为鸡形目中的一种。 其头的稳定性绝对比普通的家养公鸡有过之而无不及! 鸡头有出色的防抖能力,为的是在奔跑中保持视觉稳定,和确保捕猎或避免天敌时的准确判断。 包括防抖的云台相机,都是根据鸡头研究出来的。 当然! 这对陆永尚使用猎枪有很大的帮助! 因为他父亲的原因,陆永尚从小就对猎枪有一种莫名的恐惧! 这种刻在骨子里的情绪,让他每次拿到猎枪的时候,都会忍不住的手抖!! 这才有了抓一只飞龙,掠夺词条的想法。 可是。。。。 傻狍子可是金色词条呀!!! 强忍着想要点击确认掠夺的双手。 陆永尚查看起飞龙的词条。 【检测到可掠夺词条目标,请问是否要掠夺?】 【可掠夺目标为花尾榛鸡,动物已经不能反抗,可掠夺词条一次。】 【花尾榛鸡:稳定(红),美味(红),驱群性(红),保持清洁(红)。。。】 果然!! 飞龙有稳定这一词条!! 干了! 早点选择,早不纠结! 陆永尚闭着眼睛,选择了掠夺飞龙的词条! 瞬间! 当系统显示掠夺成功之后。 陆永尚整个人都感觉到了从来没有过的平静! 包括身体上的感觉,也有心理上的纠结! 毕竟他是穿越回来的! 能适应年轻的身体,就已经不错了! 更别提心理对这种情况的担忧了! 显然! 这个稳定词条,不仅能让拿着猎枪的时候不再恐惧! 对他心理上也是一种提升。 特别是那浑身通透的感觉! 长长呼出一口气,陆永尚这才抱起柴火,一把抓过摇头晃脑的飞龙直奔后院。 此时。 天空已经蒙蒙亮。 已经适应这边环境的白文心与卢玲灵一起,在屋外收拾着卫生。 看到陆永尚走了过来。 卢玲灵快跑几步接过了陆永尚抱着的柴火。 而白文心跟在卢玲灵后面,好奇的看着那只飞龙。 “陆哥,这是什么动物?是吃的?还是给我们解闷玩的?” “好大。。。不是。。是给你们养着玩的!”陆永尚急忙收回目光! 这才过去一天,白文心仿佛换了一副模样! 不像第一次见面那样,没有精神,整个人宛如一只佝偻的大虾米一样。 如今挺直了腰板! 那身前的庞然大物,就跟大皮球一般!! 在单薄的秋衣下直晃眼睛!! “噗嗤~”白文心见状笑了出来。 “那你给我吧,我带回到屋内。”说着余光扫向屋内的卢玲灵。 转身后好像无心般的说了一句,“现在还不能给你看哦。。。” 这!! 故意的! 绝对是故意的!! 现在不能! 那什么时候能????? 陆永尚急忙甩了甩脑袋!! 也没跟卢玲灵打招呼。 回到自己的屋内,穿好衣服,绑上绑腿,拿起猎枪,带着黑子和大黄! 直奔二叔家而去! 这家是一分钟不能多呆! 今天还要上山打熊瞎子! 这一身力气,绝对不能在这时候卸掉! 第一卷 第27章 遇到熊瞎子。 俗话说望山跑死马! 虽然陆永尚在家中就能看到威虎山。 但真走起来,到底还是用了将近两个小时!! 威虎山的山口离昨日的狍子沟还是有一段距离的。 等走到山口处,别说狗蛋了,就是大黄都累的吐着舌头直喘粗气。 威虎山属于深山区,几乎没有人居住。 林场内部,初雪刚才。 挨家挨户打扫完院子和门口的积雪,都露出了地皮。 而这里,不仅风雪比林场要大。 还是个风口所在。 只是一夜的功夫,昨天那一行数人的脚印就掩盖在风雪之下。 这种情形。 别说是找熊瞎子的踪迹。 就是找到昨天他们设置地枪的位置,都有点困哪! “他姥姥的!这也太远了!要是多弄几条狗,来个狗拉爬犁就好了!” 狗蛋捶打着双腿,嘴里止不住的骂骂咧咧。 “狗拉爬犁?那可需要大狗,你能养得起?”陆永尚蹲在地上摸着自己两条狗的狗头。 从怀里拿出几块肉干,喂到两条狗的嘴里。 今天可是持久战,狗吃饱了才有力气。 “不过,你要真想养狗,你找老爷子那学一学,养两条帮狗。” “咱俩只有一条黑子,之后要是想要围捕猎物,力量还是有点单薄。” 黑子是猎犬,大黄是家犬。 别看都是从小一起长到大的! 但这猎狗是真的需要天赋。 黑子看到猎物,有足够的经验知道怎么办。 不会跟个愣头青似的一味的扑上去撕咬! 但是,大黄就不行。 它只知道为了守家,为了自己主人的安全,狠狠的咬住猎物绝不松口!! 而帮狗不是狗的种类。 而是猎犬功能性不同的划分。 黑子这种抬头香,属于天生的头狗。 不仅能够找寻猎物,还可以给其余狗下达命令。 什么时候围而不咬,什么时候直接扑咬,这都需要头狗来判断。 而帮狗的帮就是帮忙的意思。 帮狗也分钳子狗,和愣头青等。 钳子狗是头狗下达命令之后,第一个上去像钳子一样,狠狠咬住猎物的狗。 一般的钳子狗都喜欢咬住猎物的生殖器或者是肚子。 愣头青就是纯纯的肉盾了,正面厮杀,侧面冲撞,都是愣头青干的。 所以愣头青也需要狗足够的强壮! 陆永尚提的建议,狗蛋何尝不想。 只是,有他妈阻拦,想养条狗哪会有这么容易,而且帮狗也需要青狗或者其他的种类。 这在林场可不好找! “哎,我偷偷问问我爸,看他能不能劝劝我妈,在帮我整两条狗!” 狗蛋想了半天,也只能将希望全都寄托在二叔身上。 陆永尚闻言笑着没有搭话。 找二叔?可别闹! 默默的记下了这件事情。 看狗蛋和大黄都休息过来。 也不再耽误,上山打猎赶早不赶晚,这都是有说法的。 拍了拍黑子的头,陆永尚吹了一个口哨! 在黑子面前比活了一下熊瞎子的模样。 此时正好是逆风,风从山岗子上不断地吹下来。 大黄转来转去,完全没有头绪。 不过黑子抬头嗅了嗅空气,找准一个方向,用头拱着陆永尚的腿肚子。 “找到了这是?” 狗蛋双眼一瞪兴奋的说着! 双手上各拿一把斧头一个砍刀,舞的虎虎生风! “应该是!!黑子走!” “你小子别玩了,赶紧跟上!” 随着话音一落,黑子跟风一样冲了出去! 没一会儿的功夫,就在山包包的另一头,听到了黑子微弱的叫声! 声音太小,不好判断遇到了什么。 但很显然! 黑子这是发现了猎物! 只是不确定,是不是那头熊瞎子! 陆永尚连忙道:“狗蛋,你快点,我拿着枪先过去!遇到危险要绕树跑哈!用斧头,别用砍刀!” “我艹!这么快!我知道了!这黑子趟子是真远!”趟子在香头狗身上的意思是,指能闻到多远的距离! 狗蛋刚说完抬头看向陆永尚! 就发现陆永尚早就没了踪迹!! 而陆永尚此时也是真的着急。 他都没想到,黑子能这么早发现猎物。 受了伤的熊瞎子,经过一夜,怎么也能跑几个山头了! 这才是进山的第一个山头!! 怎么能发现熊瞎子? 要不,陆永尚也不敢让黑子跑那么远。 熊瞎子与大炮篮子不同。 大炮篮子受了惊吓,会四处乱串,跑到哪个方向,全凭天意! 而作为山中霸主之一的熊瞎子,要是遇到人或者是狗。 第一个想法就是干!!! 特别是祸害过人的熊瞎子! 甚至都会在山林中,找寻人类的痕迹! 而猎犬黑子别说和熊瞎子干了,就是被熊瞎子盯上,也只有逃跑的份! 普通的猎头,十只才能给大炮篮子围住,围而不攻,等待主人到来。 而十只黑子一样的顶级猎犬,估计也就够熊瞎子饱餐一顿的! 这就是真实的实力对比。 随着陆永尚离得越近。 黑子的叫声则越发的急促。 而且,他感觉,这叫声隐隐有一丝不对的地方。 然而,就在陆永尚想要再次加速的时候。 突然! 在黑子叫声的那边,一公里左右的距离! “砰!!”的一声枪响! 吓得陆永尚差点撞到了树上!! “有人!” 陆永尚深吸一口气,继续朝着那边赶去。 他来的路上没有脚印,那就不是从他们这边上的山! 应该是从山的另一头。 也就是县里方向来的人! 而狗叫声,之前怪不得他听的不对,其中应该夹杂着其他猎狗的声音。 或许有人会怀疑,怎么能听不出来自己家的猎狗叫声。 那是因为,在深山之中,声音经过各种反射,本就会有变化。 在加上凛冽的风声,陆永尚之前能听到狗叫。 那都代表着,黑子已经扯着嗓子拼命的嘶吼了! “砰!” 就在陆永尚继续前进的时候。 又一声枪声响起。 “开了两枪?我艹!” “黑子!快回来!!” 陆永尚喊了一嗓子,跑动的身影更加急促!! 现在的猎枪都是那种老式的双管猎枪! 打完两枪就要装弹。 猎人一般都会打一枪,留一枪,以备不时之需! 要么就是确定能打死猎物,一起开两枪! 而,那头的那个猎手,是间隔一会才开的第二枪。 这就证明,最后一枪是遇到了危险! 这让陆永尚怎能不急迫! 此时,黑子的叫声依旧响亮。 直到,陆永尚快跑到目的地! 看到了不远处的那满嘴是血的庞然大物! 第一卷 第28章 宁防同行人,莫打归山虎 熊瞎子本就很大,在赶上它们刚刚开始冬眠,正是膘肥体壮的时候。 只是一眼,陆永尚就判断,这头熊瞎子绝对有五百斤往上的体重! 按照老爷子的说法,他设置的那个地枪,打到的应该是熊瞎子的大腿根处! 他们之前听到枪声后,看到了熊瞎子一瘸一拐消失的身影。 而这头爪子上和熊脸上粘满血的熊瞎子。 大腿根处确实满是血渍,而身上其他地方,并没有任何伤口! 至于脸上与爪子上的血,正是倒在熊瞎子面前的两条猎狗的!! 此时,离熊瞎子不到十米的地方,依旧有两条猎狗对着熊瞎子不断呲牙。 而猎狗身后,则有一个上了岁数的中年男人,颤颤巍巍的换着子弹! 啊? 开了两枪都没打着? 还折了两条猎狗? 就在陆永尚没有分析出现场情况的时候。 刚刚将两头猎狗拍死的熊瞎子显然没有尽兴。 前身下扑,准备朝着中年男人的方向扑过去。 只不过,因为后腿受伤,熊瞎子的行动并没有那么便捷! 说时迟,那时快! 已经准备退到陆永尚身边的黑子,见此情况。 对着熊瞎子又叫了起来,或许是对自己同类的保护。 也或者是猎犬的本能。 在这一刻,黑子显现出无比聪慧的头犬本质!! 黑子的叫声,不仅吸引了熊瞎子的注意。 还引导者那剩余的两头猎犬加入战斗! “汪汪汪!” “汪汪汪!” 原本被吓到不敢开口的两条猎犬,此时也来了精神。 黑子站在陆永尚面前的不远处叫着指挥。 另外两头猎犬借着熊瞎子下肢受伤。 转身不太方便这一优势。 大着胆子,想要掏熊瞎子的屁股! 这已经是它们能做到的极致了。 毕竟,刚想要正面冲突的那两条猎狗,已经葬送在熊爪之下! “好狗!黑子,一定要小心!” 陆永尚见状,也不再叫黑子回来,观察者眼前的局势。 躲在树后面,坚定的举起猎枪。 原本每一次举枪时颤抖的双手变得十分平稳。 早上那股心如止水的劲头再次出现! 手稳,心静。 今早掠夺的词条,绝对是最正确的选择! 不过,此时并不是开枪的最好时机。 先不说两条猎狗还在那边。 就是不断移动的熊瞎子,就不是容易瞄准的! 何况! 陆永尚的目的是一枪爆头。 毕竟,另一边还有一个猎手。。。。 总要留着一颗子弹,以作防备。 “我去,这条黑狗是成精了吧!” 另一边,终于缓过来一口气的中年男人,终于装好了子弹。 退到他认为安全的距离,才敢看眼前的情况。 他确实是县里来的猎手,然而打猎只是他的爱好。 这四头猎狗也是他从外地高价买来的。 这个年代,对于普通人来说,生活是异常的艰苦。 不过对一小部分人,还是能够吃饱穿暖,有一点小爱好的。 刚刚,他确实开了两枪。 第一枪是偷袭。 他也是听到黑子的叫声,才刚刚赶过来的! 只不过,他离熊瞎子比陆永尚近了不少。 有黑子不断吸引着熊瞎子的注意。 中年男人连狗绳都没放开,站在角落开了一枪! 说实话,这一枪开的不将“三声”就。 一点没有考虑黑子的情况。 显然,就是这种不将“三声”就的行为,让他自讨苦吃。 第一枪不仅没有射到熊瞎子,反而引起了熊瞎子的注意!! 那头熊瞎子就是被这种声音伤到的。 如今再一次听到。 它忍着疼痛,也要干死那个开枪的人!!! 而第一次见到这种情况的他! 瞬间被吓得连枪都拿不稳。 那将近三米的庞然大物! 已经愤怒到开始冒着红光的眼睛! 在加上跑起来,身上颤抖的肌肉!! 就算是有了勇气词条的陆永尚,都会被吓到! 别说这个二半吊子猎手了!! 就这么,第二个子弹没有捏住,对着天空放了一枪。 这才解开猎狗的链子。 以两条愣头青的牺牲,换来了片刻的安全。 之后,就是陆永尚看到的画面了! “呼呼呼~~可累死我了,大哥,我。。我艹!这么大!” 此时,连跑带颠的狗蛋终于赶了过来。 喘着粗气,站到了陆永尚的身后。 “小点声,你看到那边的猎手了么?” “就是躲在树后面的那个,大黄留下,你悄悄的绕到他身后,趁他还没有缓过来。” “要是可以,卸掉他的枪!!” “好嘞大哥!”狗蛋闻言,双眼瞬间冒出精光,连续深呼了两口气,缓和一下后。 一个闪身就在灌木丛中不见了身影。 陆永尚嘴角微微的翘起。 这就是狗蛋的优点,只要是自己说的,绝对就不会有任何疑问。 干就完了! 如果换做是别人,绝对要先询问一下现在是什么情况。 等到那时,别说时摸到人家身后了。 人家看到这有两个人,不直接放冷枪就不错了! 进了深山,“宁防同行人,莫打归山虎”,这句话老爷子已经在他耳边说了无数遍了。 此时。 两条猎狗依旧不断的骚扰熊瞎子。 这还是因为熊瞎子伤了大腿根,行动不便! 若是没有受伤,别说两条狗,就是十条八条也么有任何用处! 不过,要不是如此,陆老爷子也不能同意二人进山! 可是,尽管这样,就在一条全身雪白的猎狗准备再次偷袭熊瞎子的屁股之时。 暴怒已久的熊瞎子仿佛开了大招一般。 忍着剧痛,转身大跳! 真蒲扇打的巴掌,瞬间就扇在了猎狗的身上。 熊瞎子尖锐的爪子,没有任何阻力的划开了猎狗的肚子,接着猎狗就被甩飞了出去。 陆永尚见此情景,在心中大叫一声不好! 一条猎狗肯定吸引不住熊瞎子。 接下来熊瞎子想要干什么谁他喵的能说得准! 万一冲向自己这边! 念及此处。 陆永尚急忙看像中年猎手那边! 当看狗蛋已经将中年猎手扛在肩上,手中举着他的猎枪! 陆永尚心中大定! 对着黑子吹了个口哨! 黑子无比的聪明,不仅听到口哨声,转身就跑。 还顺带的汪汪几声,让那头仅剩的猎犬跟他离开。 陆永尚心如止水的瞄准那头熊瞎子。 等到熊瞎子因为口哨,转身看向这里的瞬间! “砰!!!!” 第一卷 第29章 熟人,草胆 “砰!!” 稳准狠! 一枪,陆永尚只用了一枪,就命中了熊瞎子的脑袋! 子弹顺着前脑穿过,从后脑爆开! 然而,尽管这样! 那庞然大物的身体依旧保持着本能,往前冲了一大步! 这才面朝下砰的一声! 倒在了黑子不远处! 瞬间,雪花四溅,四周的松树也跟着不断抖动。 树上的积雪晃动而下,仿佛在宣告着生命瞬间的掉落! “呼呼~~” 陆永尚直到此时才将猎枪放下。 连续深呼吸了几口气,这才让飞速跳动的心脏暂缓下来。 稳是手稳,精神稳! 但那种来自于骨子里的恐惧依旧会刺激着陆永尚。 不过,前世的他会许会因为这种恐惧而害怕逃跑。 不过这一世,这恐惧之意只会让他肾上腺素飙升,变得愈发勇猛! “大哥威武!!牛逼!!” “我艹,这就打死了了?” 另一边,狗蛋扛着中年猎人手舞足蹈,他是听从了陆永尚的命令。 不过,在卸掉中年猎人的枪后,第一时间依旧想要冲回到陆永尚身前!! 而这个中年猎人在熊瞎子倒地的瞬间,已经不在意他为什么会被人扛在肩上了。 满脑子都是这一枪带来的震撼! “黑子,保持警惕哈,一会喂你,这回可多亏了你。”陆永尚安抚了一下黑子,这次看向狗蛋那边。 “狗蛋,把大哥放下,你怎么这么对大哥的!让你告诉大哥别开枪,小心打到狗,谁让你卸下大哥的枪了!” 兄弟二人的默契瞬间达到了百分之百。 狗蛋闻言,直接把中年猎手放了下来,好像遗忘了手中他刚抢到的猎枪一般。 露出一副憨傻的样子,一脸歉意:“那个,不好意思大哥,看到熊瞎子有点害怕,有点慌乱了。。。” 中年猎手拍了拍身上的积雪,表情怪异的看着正在演戏的两兄弟。 这傻大个是紧张了? 开什么玩笑! 动作干净利落,从他后面瞬间打击手腕,卸下了他的猎枪。 膝盖顶住他的后腰,一把就将他蹶到了肩膀上! 这尼玛是害怕? 一个思路清晰,解决完熊瞎子,这才对他想要处理自己。 一个体格健硕,看起来憨憨傻傻,但明显也是个聪明人! 这两兄弟不简单呀! “行呀,这英雄出少年呀!你们是哪个村的猎手?本事不错!” “还带着一条好狗!是三部落林场的那个抬头香?” 中年男人顿了顿,看着已久没有卸下防备的两人。 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行了,别防备了,我也懂一点山里的规矩,明白你们这么做的用意。” “三部落林场是吧,你们厂长王德清跟我熟的很。” “我是林海县木器加工的厂长陈春来,按照辈分你们应该叫我一声陈叔。” “也是个工人,俗话说,全国工人是一家,咱们都是一家人!” 中年男人陈春来苦笑的摇头。 他是从三十五林场走出去的,与三部落林场自然熟的很。 木器厂是从事木材加工和竹,藤,棕,草制品加工的国营单位。 各大林场储木场发出去的木头,一部分支援全国各地。 另一部分就会运往木器厂,进行精加工。 所以,就是此时的各个林场厂长见到陈春来都要叫一声哥。 没想到,今天在山里让两个小孩给卸了枪! 不过,他也不在意这些,山里就是一个各凭本事的地方。 而且,如果认真算下来,这两个大小伙子还是他的救命恩人。 如果没有那条狗和他俩,估计他早就被熊瞎子一巴掌拍没了! 只是苦了自己的那三条猎犬了。 “陈叔!原来是你呀!你瞧我这记性,是我呀!我小的时候,你还抱过我,我是三部落林场北头的老陆家的小陆孩。” 这倒不是陆永尚套近乎,他是真的认识陈春来。 林海县下面的林业局只有一个学校,就在三十五林场。 他爹和陈春来都是三十五林场学校毕业的。 只是他爹只上了小学,而陈春来后来去县里念了初中! 这个年代的人很注重同学之情。 在他父亲意外去世之后,听老爷子说,陈春来每次来三部落林场都会来看看他。 只是后来,生产作业任务越发的多。 这才很少过来。 陈春来闻言,双目大亮! “你是宝民的儿子?都这么大了!!” “真是个好样的!继承了家里的打猎手艺。” 说完又看向狗蛋,“你就是宝家的儿子吧!!” “行呀,这不巧了么!!” 陆永尚快步走了过去,从狗蛋手里接过猎枪,双手递到陈春来身前。 “陈叔,是我俩,刚刚真不好意思,是我让狗蛋卸掉你的枪。” “你也知道,在山里面没有办法,见到陌生人一定要最好防备。” 这个关系,这个时候,在弄一些虚假的说辞就不好了。 这点人际交往陆永尚还是清楚的。 “我明白,这么做没毛病,也多亏你们来了。”陈春来接过猎枪,拍了拍陆永尚的肩膀。 “你俩可是我的救命恩人,我感谢还来不及呢。” “陈叔,别闹,说这些干嘛。” 陆永尚笑着回道。 见已经解除了误会。 陆永尚客套几句后就开始干起正事。 熊瞎子会骗枪,虽然已经一枪爆头,但他还是让黑子的大黄去撕咬几口后。 才确定熊瞎子已经彻底死了。 进了深山,万事都要小心,这都是刻在猎手骨子里的东西。 “狗蛋,开膛,喂狗!” “陈叔,你要不着急就等等我们,一会去咱家坐一会。” “嗯,你们先弄着,我,唉,看一看我这几条猎狗。” 四五百斤的熊瞎子开膛显然没有那么轻松。 只是给熊瞎子翻身就需要狗蛋的帮忙。 而陈春来此时,也没有心情看怎么处理熊瞎子。 在血泊中将死去的三条猎狗收集在一起。 找到一个合适的地方,准备点火将泥土烧软。 然后在挖个大坑给这三条猎犬埋了。 优秀的猎狗死后,就算主人条件再艰苦,再吃不饱,也不会打猎犬的主意。 最多都会在山里直接给猎犬埋了! 猎犬为山而生,死后也要重新回到家山里。 兄弟俩人对视一眼,也是有点感伤。 两人合力将熊瞎子翻了个身,肚皮朝上。 找准合适的地方,从上到下,一刀就行肚皮上割开一道口子。 手法轻柔,尽量保证熊皮的完整。 割开肚皮,三条狗子也闻着味道跑了过来。 陆永尚和狗蛋此时也不在意被学武脏了衣服。 找到熊胆之后,将下水挂到树枝子上。 这才取出肝脏,分出一块大的喂给黑子。 其余两块小地,喂给大黄和陈春来的猎狗。 这时,狗蛋才看着跟泄了气的足球一般的熊胆,小声地问向陆永尚。 “真和爷爷说的一样,是个草胆。。。要是昨天给他打死就好了,这都快瘪没了。。” 陆永尚闻言,白了一眼狗蛋。 “赶紧装起来吧!草胆怎么了,有就不错了!” 第一卷 第30章 来大生意了! 期望越大,失望越大! 狗蛋就是如此。 昨天听老爷子普及熊胆的知识,还以为今天能弄到一个铁胆。 那可是普通家庭一两年的收入。 然而看着这不仅是草胆,还有点瘪了,自然会有点失望。 不过,就跟陆永尚说的那样,有就比没有强。 走进山里就要有敬畏之心,只要人和狗都安全,就已经是一件幸运的事儿了。 那边,陈春来已经点燃火堆,拿出几个土豆子扔到火堆里。 东北的冬天,尽管刚下初雪,那山里的地面也会被冻硬。 需要用火烧上一会,等土地化开了才可以挖坑。 这时候,不少老人都有个说法,离开的时候,只要不赶上冬天,就是幸运的事情。 说的就是下葬比较困难。 根本不是冬天离开有什么说法,指的就是挖坑费劲。 这时,陆永尚已经开始处理熊瞎子。 被枪轰烂的熊头,被陆永尚割了下来,扔在一旁。 其余地方,包括熊爪和拨了盖。 都做了特殊的处理。 剩下的肉就交给狗蛋用手斧砍开。 特别是熊瞎子身上的囔囔踹,就是肥肉。 全都被陆永尚单独卸了下来。 这在这个年代可是好东西。 肥肉可以炼油,剩下的油渣还可以储存好,包饺子,包包子吃,就是炒菜的时候放上一点,能给人香迷糊了。 食用油可是限量供应。 这时候,去供销社买猪肉都要尽可能的买肥肉呢。 别说这么多囔囔踹了。 “陈叔,忙一上午了,吃口东西,休息一会吧,这个是我媳妇早上做的菜团子,一直在怀里揣着,还不算太硬,千万别嫌弃哈。” “这我嫌弃什么!”烧土豆还要烧一会,这时候闲着也是闲着,“你有媳妇了?什么时候结的婚,我怎么没听说?” “还没呢,是三合村的知青,介绍信都开完了,等通车了就去办呢!” “呦!你小子可以呀!!”陈春来笑着回道:“那还等什么通车,等回到林场,我去场院打个电话,派个车来接你们!” “这可是好事,耽误不得。” 陆永尚这时候也不在谦虚。 人情世故就是如此,人家顺手的好意,要是拒绝,就不太好了。 互相亏欠才是人情,什么都分的太清,慢慢就变成陌生人了。 “嗯呢,陈叔,那我就不客气了,你也正好将你那份熊肉拉回去!” 陈叔闻言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我那份?你快留着吧,我差你这三瓜两枣。” “再说我也没有出什么力。” “那不行!”陆永尚急忙拦道:“一码归一码,何况你那几条狗。。。” “要不这样!陈叔,两个熊前爪给你,熊鼻子给你,你带回去给家里人尝尝鲜,剩下的我就不客气了。” 陆永尚这话一出。 陈春来此时看向陆永尚那是越来越顺眼。 他可没想到,也就几年没见,长成大小伙子的陆永尚,为人处事能成长到这个地步。 别的不说,进退有度这一点就很难得。 陆永尚小的时候,他还给自家姑娘和他定了娃娃亲! 没想到,一个没看住,人家都结婚了! 这要是没成亲,那绝对是他心中的女婿人选。 “行吧,就听你小子的,有时间也多到县城去家里看看,吃口饭,我厂子忙,平常不怎么在家,来的话直接来厂子找我。” “哎!对了。”念及此处,陈春来突然想到一件事情! “嗯?陈叔你说。” “你带着你家狗上山,那老爷子呢?还打猎么?” 陆永尚摇了摇头:“爷爷岁数大了,之后就不让他上山了!” “这样呀。。。那我这有个活,你看看你能干么?”陈春来看向兄弟二人,表情严肃。 “陈叔,你别光问,你要先说说什么活呀!” 踏实,稳重,陈春来此时是越看越喜欢。 “你小子,行!不像我们厂子那些小屁孩,一个个一点都不稳重。” “有这么个事,每年冬天,我们跟生产大队一样,都要发点野猪肉。” “以前都交给三十五那两个猎手。” “要不今年,交给你?” “我这只看重量,不看质量!五毛钱一斤,比家猪肉便宜点。” “价钱只能这样。” “不过,数量多多益善,今年厂子忙,多给大家分点,总要让大家过个吉祥年不是。” 陆永尚一听,这价钱可以呀! 五毛钱一斤,可比三合村生产大队定的价钱高多了。 这个时候,家猪肉五毛五到六毛一斤。 需要凭票购买。 三合村生产大队年底活动,找老爷子打猎,开出的价钱才三毛五一斤。 毕竟,成年野猪的肉确实没有家猪好吃,这是事实。 这样一对比,那五毛就是很高的价钱了。 “这样合适么?” 陆永尚说的是抢占那两个猎手的生意。 “合适,有什么不合适!” “本来也想要给你老爷子,只是你老爷子还需要给三合村生产大队打肉,这才找的他们。” “现在,你俩小崽子能上山了,都能打熊瞎子了!!” “这,交给你太合适不过了!” 陈春来吃着菜团子说道。 别说,还挺好吃。 陆永尚听完,立刻应了下来。 顿时感觉陈叔成为厂长后,确实大气了许多! 虽然现在县城里的人,特别是有工作的那种,会瞧不上下面的林场。 给林场的居民起了一个统一的称呼,叫做沟里人! 不过,就事论事的说,他们过的日子,还真不一定比林场过得好。 都是工人,每家分的粮票,肉票,油票都是一样多的。 就算工资高,但成本也高,入冬买煤块,买柴火都需要钱。 更不用说,山里面的野菜和榛果了。 这时城里人都不怎么吃这些山里的东西。 也没有人来收山货! 但是,不管是野菜,松子,榛子,蘑菇等山货。 是真的好吃,还是能吃饱的东西。 就像陈春来赞不绝口的菜团子,就是用刺老芽包的。 而每年过年发肉,也是这个道理。 县里人不会上山,而过年想要吃点好的。 大多都是厂子出钱,找林场的猎手打些野味! 给工人们发点实惠。 而像陈春来这种,给这么高的价钱,还不限定数量的。 在所用国营厂子中。 那都是绝无仅有的头一份! 第一卷 第31章 满载而归! 要论力气,陆永尚此时绝对比狗蛋大! 不过,只是单比耐力,陆永尚远不及这个从小就没亏过嘴的弟弟。 狗蛋分完肉,用松软的松树枝与藤条将每一份都包了起来。 再挂到木棍子上,接着将熊皮反着铺在了上面。 这不是炫耀,而是想要在下山前在晾一晾熊皮上的血水。 做完这一切,狗蛋也没有闲着。 看到大哥和陈叔在聊大事,独自一个人将火堆移到一边。 用手斧和木棍子相互配合,不一会的功夫就给三条死去的猎狗挖了一个大小合适的坑洞。 闲着的两人怀里抱着猎狗,对着狗蛋不断竖着大拇指! 一口一个小伙子真棒,弟弟真牛! 把狗蛋吹捧的都要飘到天上去了! 手里的手斧抡的那是更加起劲! 而这才一个上午的时间,猎狗的好坏,耐力就能看出来了! 大黄趴在陆永尚身边,蜷缩在一起,闭目休息。 陈叔的猎狗同样如此。 只有黑子吃饱之后,依旧摇着尾巴在四周保持警戒。 当然,如果没有遇到猎物,就是家犬溜达一上午也不能如此疲惫。 但是,见到了熊瞎子,狗的心跳会不由自主的加快。 当熊瞎子被打死后,心跳的速度才会慢慢的减缓。 大黄正是因为如此,才会变成这样。 更不要说还有摇了几口熊瞎子屁股的那头猎犬了! 不过,这对跟老爷子经历过不少大场面的黑子来说,都是小事了。。。。 “行,陈叔,那就这么定了。” “打够五百斤,我就告诉你,你派人来拉。” “直到大雪封山为止!” “万一我打太多了,你可别消化不了哈。” 经过简单的沟通,两人早就熟悉起来。 不过,亲兄弟还明算账呢,这可是能够达到七八百的大买卖。 所以,丑话一定要说在前面。 “好小子,行!大雪封山前,不管你打多少我都要。” 这打野猪又不是什么时候都能打得到。 有了这四条猎狗之后,他就不止一次上山。 兔子,野鸡是抓了不少。 但野猪,傻狍子,是真的一个都没有抓到过。 殊不知,就是因为这个约定,让木器厂的工人过了一个近几年来最好的一个吉祥年。 狗蛋那边将三条狗埋好。 凑过来吃了两个菜团子,又吃了两个黑乎乎的土豆,这才算垫吧了一下。 连半饱都没有达到。 不过,也该到了下山的时候了。 陆永尚兄弟二人是不着急,不过陈春来还是要回到县里。 他是前一天上山的,昨天晚上在矮窝棚里对付了一宿,同样是听说了熊瞎子伤人事件。 想要凭借着四条新买的猎犬碰碰运气。 哪能想到,这四条猎犬还不如黑子一条管用。 这爬了一天的山,也只能在三部落林场这边回去。 三人用雪灭了火,陈春来将熊爪和熊鼻子放到随身的口袋里。 又跟陆永尚要了几块熊瞎子的拨了盖。 熊鼻子和拨了盖传说中都有药用价值。 泡酒喝可以治疗风湿等疾病。 东北的老人都有风湿。 陈春来要过去,也是想给自家的老人泡酒喝。 而这个,陆永尚自然不会拒绝。 五百多斤的熊瞎子,剥了皮,去掉内脏,依旧有将近四百斤! 不过已经配合多次的兄弟二人,扛起木棍的两头,就将四百多斤肉给生生扛了起来。 “还是年轻人身体好呀,这四百多斤,扛着就跟玩似的!” 陆永尚笑着回道:“要不有这体格子,哪敢答应下来陈叔的大活呀!!” 陈叔笑着摇了摇头,指着地上的熊头问道:“这你就不要了?你不给那被舔得兄弟俩家送去?” 被陈春来这么一说,陆永尚这才反应过来。 要不说还是当过官的想法更全面。 虽然他前世也活了六十来岁。 但是,打死熊瞎子之后,只考虑自己的事情了,完全忘记了这熊瞎子造过的孽。 虽然这打赏是县里出的。 但是,一般这种情况,打到伤人畜生的猎手,都要将畜生头拿回到主家。 让主家烧掉,也算是让死者安息。 陈春来看陆永尚反应过来,简单的包了一下这个熊头,扛在了自己肩上。 回村的路还算平稳,毕竟也只是过了一个山头就遇到了熊瞎子。 而出山林之前,黑子明显又闻到了猎物的踪迹。 但都被陆永尚按住了! 雪不够硬,还用不了爬犁,路程这么远,这四百来斤的肉能带回去就不错了。 等雪在下的大一点,每次出门带上爬犁。 那可就没有这些顾虑了。 。。。。。。。。 回村的路有陈春来这个许久没见的叔叔,一路上也不算寂寞。 两人从小聊到大,偶尔还能夸几句狗蛋。 很显然,陈春来对狗蛋的印象也不错。 比来的时候多用了半个小时。 终于在太阳没落山之前,赶回了村子。 不过见此情况,陈春来也不一定能在今天回到县里。 已经做好了去王德清家里过夜的打算。 顺便明天一早,带着陆永尚和卢玲灵去县里扯证。 而! 自从陆永尚几人进入林场开始。 不到几分钟的时间,林场大半户人家都走到了大道上! 陆家俩孙子将那头伤人的熊瞎子打下来的消息直接轰动了整个林场! 这可不是什么小动物! 这可是熊瞎子呀!! 不仅肉多,还浑身是宝! 特别是二婶子听说自己家儿子回来后,第一时间就冲到了大道上!! 这可是熊肉! 不是什么大泡篮子肉! 她可要看着不让陆永尚大手大脚的分了! 不过,这一次二婶子可就多虑了。 野猪肉能分,如果隔了许久打到的狍子肉也需要分。 但是,狗熊肉,鹿肉这两个肉,是没有村民过来要的。 狗熊肉是因为珍贵,只有家里有病人,或者是家里有小孩子,会偷偷的到主家里去,要几块熊瞎子的骨头熬汤喝。 这玩意可是大补,可以给老人增加活力,同样也能给孩子增加身体素质。 至于鹿肉,那就是因为林场人不吃鹿肉,鹿肉身上病毒多。 新鲜的鹿肉,味道极佳,还算可以食用,但一旦鹿茸冻时间长,身上的肺结核等疾病就会大面积扩散。 大多都是现在林场卫生所治不了的疾病。 顶多是家里养狗的会去要。 基本上没有人会吃鹿肉的。 第一卷 第32章 找骚犬与机油手 “这么大的熊瞎子!怪不得前村的那两个小伙子被舔了!” “还是老陆家这两个孙子行!看这头,这个熊瞎子怎么也要有五百多斤吧!” “俺家老头还要组织人上山呢,我看这下可不用了!” “哎呦,这可还有二十张大团结呢,我一年的工分也没有这么多呦!” “老陆家今年又要过个好年了!” 村子里的村民此时一个个说的话比蜜都甜。 全部都悄悄的将羡慕藏在了心里。 其实陆永尚此时听到这些夸赞,心里也直突突。 有些时候,帽子被戴高了,就不好摘下去了。 这一次村民们是没有分肉。 可是。。。 等到下一次再打到大炮篮子。 那分出去的肉可就不少了! 然而,没等陆永尚继续纠结。 王德清披着他那全身都被蹭的油光锃亮的大衣走了过来! “都让让!我看看是不是那头熊瞎子!” “这陆家的两个小崽子,可以呀!” 王德清从人群外挤了进来。 第一眼,就看到了刚刚放到地上的熊瞎子头,接着,就发现了熊瞎子头身边的人! “陈哥!你怎么来了!” “你这是领导视察工作呀!!” “难道这个熊瞎子是你?” 陈春来一直站在陆永尚后面,为的就是不抢陆家兄弟二人风头。 也不想被人知道,上山打猎,自己折了三条狗。 不过,见此时被认了出来,特别是还是三部落林场场长。 也只能苦笑着走上前去。 “是陆家大孙子给打死的,可不是我打的。” “而且,这俩小子还在山上救了我一命呢。” “是么!!”王德清闻言,看向陆永尚的眼睛都变绿了! 陈春来是县里木器厂的领导,林海县下属十七个林场的木头都要拉过去加工! 别看只是一个国营工厂的一把手! 那可比他这个林场场长强太多了! 他和陈春来是认识,可那都是工作上的同志友谊。 但。。。能让陈春来放到明面上的救命之恩。 这句话搭进去的人情,可不是钱能换得来的。 东北人人情味重。 特别是这个年代的东北,讲究的就是一个人情世故。 就这么一句话,简单点来说,就是万一哪一天陆永尚家里出了什么事情。 陆永尚的孩子,都不用谁嘱咐,陈春来绝对能够从小照看到大! 甚至过的比自己的孙子还要好! “没有,没有,山里就那么回事,大家安全就好。” 陆永尚急忙摆了摆手。 这时候一定要谦虚一点,可不能给杆子就上。 那就显得不稳当了。 “哦哦,那也不错了!” “乡亲们都散了吧!人家两个小伙子在山上忙活一天也累了,先让他们回家!” 王德清心领神会,也不再多说。 挥手让老乡各回各家。 接着拉起陈春来的手就不松开。 “永尚,你先带着肉回家,跟你家老爷子说一声,一会我带两瓶好酒和陈哥去你那吃。” “我和陈哥去场院给你取大团结去,这个熊头我就让人送到三合村生产大队了哈。” “谢谢王叔!”陆永尚闻言急忙回了一句。 陆永尚打了熊瞎子,得了钱,还有不少肉。 而给主家送去熊头,这份人情,就要让林场得到。 这个时候,可不是后世的那种。 所有好处都是个人的年代。 也还好这些事情,有王德清提醒。 要不他一时之间,思想还转换不过来呢。 所以才说了这句谢谢。 不过,这时候一直守护着肉的二婶子可不愿意了! 嘴里嘟嘟囔囔的拉着狗蛋,朝着老爷子家里走去。 “哼,又来蹭吃蹭喝,永将,你可要离这种人远点。” “还有永尚,你也是。” “说什么谢谢,弄的跟咱们欠他人情似的,分明就是占咱家便宜!” 狗蛋闻言,傻呵呵的笑着,这样的二婶子他从小就习惯了。 而陆永尚也只能顺着二婶子的话说下去:“好了,二婶子,咱回家先做饭,这二十张大团结,有一半可是狗蛋的,你可不能抢呀。” 又是熟悉的转移话题大法,这招对二婶子最管用。 而听到狗蛋这一次能分到十张大团结的二婶子,哪还会在意这点人情。 说是不能抢,但狗蛋又没成家,狗蛋赚的钱哪次不是交给她。 “不抢不抢,哈哈哈,这一天就能赚十张大团结,比他那废物爹强多了。” “你们快走几步,我先回去热上水。” “这熊肉要是处理不好,可就白瞎喽~” 话音刚落,二婶子就风风火火的消失在两人眼前。 “哥,还是你有办法,我看现在我妈看你比看我还亲。” “你可别闹,你妈有多心疼你,你还不知道?” 陆永尚耸了耸肩,拍了拍大黄和黑子的头,示意它们可以回家了! 至于依旧跟在黑子后面,一直闻黑子屁股的那条猎狗,他也没有在意。 这条猎犬是一条下司犬,又名白龙犬,是南方的一种优秀的猎犬品种。 这一路上,听陈春来的意思,因为在山上折了三条狗,索性这条下司犬也不想养了。 话里话外,都有让陆永尚收养的意思。 不过,陆永尚一直没有答应。 因为,这条下司犬和黑子的功能重合了。 而且还没有黑子优秀。 下司犬是优秀的找骚狗,也就是黑子这种香头狗,但经过观察,明显是一头低头香。 养这么一条狗意义不大。 他现在需要的是愣头青,也就是撕咬犬! 当黑子这个头狗狠狠咬住猎物的时候。 其余撕咬犬要及时跟上! 至于走在前面的狗蛋。 陆永尚看了一眼那强壮的体格子。 准备和他商量一下。 看狗蛋想不想要当机油手! 机油手就是猎狗将野猪撕咬缠住的时候,冲上去,用猎刀将野猪一刀毙命的那种人! 当然,一般让机油手上的都是三百斤以下的小黄毛。 大泡篮子在死之后,身体硬了之前最好都不要靠近。 机油手危险肯定是有,但打猎从来就不是什么轻松的工作。 狗蛋一直跟在他后面也有点浪费这大体格子了。 如今接了陈春来的活。 这绝对是赚取启动资金的最佳机会!! 他和狗蛋只要抓住了。 年前别说盖新房了,就是家里所有大件都能给配齐喽! 第一卷 第33章 真正的猎狗 所有山里的猎物,包括傻狍子和野猪,就连最小的野兔子身上都有一种山味。 山味,字没有错,就是山里独特的味道。 这种山味与山羊的那种膻味差不多。 但不同的野兽带的山味也有点差别。 这个时候香料特别少。 一般处理野味,减少山味,大多用的都是用凉水泡,或者是放到小溪里用溪水不断地冲洗。 但是,熊瞎子的肉却不能这么处理。 许多人都知道熊掌好吃。 可不知道的是,熊瞎子肉特别难处理。 包括熊掌都要处理许多步骤,才能做出那种宛如甘露般清甜的味道。 而其他地方的肉味道就更重了。 需要反复的换热水冲泡。 最后再用东北大酱调味。 才可以让熊肉的味道全部激发出来。 这是这个年代的做法,以后香料多,自然也用不到大酱了。 回到家,陆老爷子看到那红灿灿的熊肉,异常开心! 只是一天,陆永尚就把那头伤了人的熊瞎子打回来。 这可不是幸运这么简单。 正好借着今天有客人来。 老爷子也准备将林场猎人的位置传给陆永尚这件事情,与王德清商量一下。 东北来客人,陆老爷子上桌。 像陆永尚这些晚辈是不能跟着一起吃的。 一是因为房间也没有那么大。 二也是有小辈在,有些话也不方便说。 半个小时后。 王德清拉着陈春来,叫了几个林场的老一辈人做陪衬,在屋内与老爷子推杯换盏。 而陆永尚几人,则用小碟子装了不少饭菜,到后院的小房子吃饭。 等卢玲灵将刚刚切好片的松茸端过来。 陆永尚兄弟俩与卢玲灵和白文心就围坐在灶台边,开始尝尝二婶子做的酱闷熊肉的滋味。 熊肉入口发柴,丝比较粗,与牛肉差不多,但还有一股子酸味,不过通过大酱的调味,味道确实还是不错的,有一种独特的清香。 至于松茸,这个年代并不算珍贵,就跟蘑菇一样。 只是后世的时候,小日子研究出松茸有防辐射的功效。 松茸的价格才涨起来。 此时,大家都当作是清口的凉菜,沾着咸盐食用。 打到熊瞎子大家都很开心。 卢玲灵和白文心看着兄弟俩喝酒,也跟着倒了一杯,跟着喝了起来。 一杯白酒下肚,卢玲灵和白文心的小脸变得通红。 狗蛋只顾着吃,也不在意两人的表情。 只有陆永尚在秀色可餐与口舌之欲间不断徘徊。 四人一直吃到前院的客人陆续离开,陆永尚才意犹未尽的拉着狗蛋走了出去。 而卢玲灵两人更是要照顾身体越来越差的卢奇。 走到前院,狗蛋看屋内陆老爷子还在和王德清与陈春来还在喝酒。 偷偷的卷了一个烟卷,拉着陆永尚蹲在门口。 “大哥,你和嫂子明天去县里扯证,能带我一个不?” “嗯?”陆永尚多喝了几杯,有点晕晕沉沉,闻言好奇的看着狗蛋。 “嘿嘿,我不是想看你们扯证,是想要去斗狗场看看,能不能买几条狗养着。” 狗蛋说着,狠狠地抽了一口旱烟。 陆永尚也没有打断他,耐心的在一旁听着。 “大哥,从小就你对我最好,我一直是你的跟屁狗。” “你有一口吃的,就会分我一半,现在也是。” “不过,如今你都成家了,包括今天,我什么都没做,就跟个废物似的,就能拿到十张大团结。” “刚刚我想了好久,感觉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狗蛋说到这低着头,仿佛下了一个大决定。 “想了好久就是一顿饭的时间呀。”陆永尚第一次看到狗蛋带脑子说话,表情怪异的逗着狗蛋。 “啊?对呀,一顿饭的时间已经很长了。” 狗蛋刚刚说完,就发现被大哥带跑偏了。 熄灭旱烟,跟着傻笑起来。 “你呀,带你去行。” 陆永尚心疼的摸着狗蛋的脑袋。 这个憨弟弟,之前都是狗蛋在前面冲,自己在后指挥。 而最近打猎的节奏有点快,他也着急在爷爷面前证明自己,好让爷爷退休。 这才忽略了狗蛋的感受。 整个林场的人都知道狗蛋憨憨的。 但没有人认为狗蛋傻! 他也有自己的感受,这完全就是两码事。 “你先陪我和你嫂子扯完证,我跟你一起去斗狗场,斗狗场的水太深,我怕你吃亏。” 斗狗场是这个时代一个特殊的活动。 与后世那种专业斗狗场还不同。 只是一个狗类的养殖场,顺便带着偷偷斗狗的生意。 来玩的人可以自带狗参加斗狗,也可以花个三五毛钱,观看斗狗。 只有熟人才可以对斗狗进行下注。 毕竟什么时候,赌博这件事情都要做的隐秘一点。 当狗蛋一直盯着陈春来那条猎狗的时候,陆永尚就猜到了狗蛋已经按捺不住买狗的心思了。 再加上今天这十张大团结带来的底气! 让狗蛋这种想法一发不可收拾。 不过,买猎狗是有说法的。 没有入门的人,就像陈春来,感觉纯种的猎犬,或者价格昂贵的外国猎犬更好! 但! 这纯属是扯淡! 猎犬需要根据实用性和团队性进行搭配! 纯种狗是好! 但并不适合此时这种进入深山进行打猎的情况。 只适合后世那种,在猎场去打那些没有野性的动物。 凶猛有余,但耐力不足。 而真正适合现在这种情况的猎犬,反而是杂交犬! 特别是猎犬与中华田园犬杂交的品种! 既包含了猎犬的凶猛,又有中华田园犬的耐力。 并且这种狗反而更加便宜。 而去斗狗场还真不一定能买到这种狗! 但狗蛋想去,陆永尚也不好拦着,只能跟着前去。 接着陆永尚就将想让狗蛋成为他身边的机油手这件事说了出来。 狗蛋听完,黯淡的眼神终于恢复了神采! 都不用陆永尚说其中的危险! 一拍大腿就直接答应下来! 等猎狗到位! 让黑子带着跑几次山! 两人就可以分开行动! 这样,打猎的效率就更快了。 而另一边。 收拾完屋子内残局的卢玲灵与白文心坐在炉火前。 相互牵着手。 宛如亲姐妹一般。 卢齐的情况越来越差! 之前商量的事情也越发的急迫。 卢玲灵看着白文心,心中满是对自己好姐妹的歉意! 殊不知,此时的白文心对陆永尚已经燃起一丝异样的情愫。 从小两人一起玩,白文心就跟卢玲灵抢好东西! 什么都要比陆玲灵早得到! 而如今,对未来又有了希望的她,也不知道今天早上对陆永尚说的那句话到底对还是不对。 第一卷 第34章 收了小白,再添一条猎狗 翌日一早。 陆永尚一家子早早都起床了。 陆老爷子叼着旱烟,给能帮衬的邻居送了几块大泡篮子的肉。 在老爷子心中结婚扯证可是天大的好事。 等结婚那天,也需要关系好的邻里邻居帮衬着。 此时可不是抠搜的时候。 而昨夜与陆永尚彻夜长谈的狗蛋,也急急忙忙回家换一套像样的衣服。 陆永尚则早早的来到了后屋的门前。 没用陆永尚等多久。 卢玲灵就推门屋门。 当看到卢玲灵的时候,陆永尚眼前就是一亮。 就连拥有稳定词条的心脏都快了几分。 卢玲灵白嫩带有高原红的小脸上,因为摸了嘎啦油而变得更加白皙。 精心打理过的两个小辫子前后甩动,让本就娇小的卢玲灵愈发可爱。 特别是嘴上那一点点胭脂红。 陆永尚痴呆的看着,恨不得现在就狠狠地亲上去。 “永尚。。。哥,我们走吧。” 这一声软糯的哥。 叫的陆永尚瞬间打了一个激灵。 此时的他也不在意会不会有旁人嚼舌根。 直接拉着卢玲灵的手,大大方方的朝着林场大院走去。 羞得卢玲灵一路上只敢低头。 走到林场大院。 陈春来蹲在地上,抚摸着仅剩的那条猎犬。 “陈叔,这么早就来了,没在王厂长那多睡会?” “这就是我媳妇,昨天最后去收拾过碗筷。” 陈春来看到陆永尚过来。 站起身,脸上露出慈祥的笑容。 昨天晚上,通过和陆老爷子的聊天,他也知道了卢玲灵的情况。 当知道陆永尚没有犹豫,就答应了拖家带口的卢玲灵后。 对陆永尚更加喜欢! 别的不说,就林场的条件,一个工人也就能养活一家子吃喝。 而陆永尚丝毫不介意帮忙照顾弟弟和弟妹。 这怎么能不让人佩服。 而当看到陆永尚身后,比自家娇生惯养的姑娘还瘦小的身体,却那么能干的卢玲灵。 陈春来对这小两口更加认同。 伸手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个红包,直接塞到了卢玲灵的手中。 “恭喜恭喜,这是见面礼,车一会就来,你们可别着急呀!” “这是干嘛?”陆永尚急忙将红包接了过来,想要还给陈春来。 不过,送出去的红包,哪还有收回来的道理。 陈春来见状眉毛竖起,强硬的将红包再次塞到卢玲灵手中。 “小崽子,你别跟我撕吧!这还给侄媳妇的,又不是给你的。” “你在撕吧我就急眼了!” “害!陈叔,你这事闹的,你昨天不是送给我俩一份大礼了么。”陆永尚说的是木器厂收购野猪肉的事情。 “一码归一码,何况我还有事跟你商量。” 陆永尚听到这话,不由得在心里叹了口气。 这该来的还是要来。 都不用猜,百分百是这条猎狗的事情。 倒不是陆永尚瞧不上这条猎狗,这条猎狗很优秀。 但这种品相不错的猎狗价格是真的不便宜。 虽然陈春来说是让陆永尚帮着养。 但何尝没有偿还一部分人情的原因。 就算陆永尚这个人小心眼了,陈叔没有这个意思。 但这个人情,陆永尚不能不记得。 如果是前世,陆永尚绝对不会在意这些。 但已经经历过半辈子的他,深知钱好还,人情难还的道理。 果真! 还没等陆永尚回答。 陈春来就把猎狗的狗绳递到他的手前。 “永尚,发生了昨天的事情,估计我以后也不会上山了。” “这狗叫小白,是条还不错的猎犬。” “你比我懂猎犬,你也知道猎犬不上山是活不长的。” “它在我手里就白瞎了。” “你就当帮我个忙,收了小白吧。” 陈春来说的特别认真。 就连卢玲灵都看出来,他对小白的喜欢。 不舍是真的。 尊重也是真的。 而亲手将狗链交到陆永尚手里。 也是猎狗交换主人的一种方式。 猎狗认主。 如果不让它看到原主人亲手将狗链交到别人手中。 猎狗是不会在认新的主人的。 “唉!” 陈春来话都说成这样。 陆永尚在不同意,就真的不懂事了。 在心里叹了口气。 陆永尚瞬间调整心态。 接过狗链,认真的点了点头,这才说道: “陈叔,你放心,小白在我手里,肯定不能白瞎。” ”正好我二弟永将也想去斗狗场买几条撕咬犬。” “让小白当撕咬犬的头狗正好。” “斗狗场?”陈春来说着看了一眼二人。 “那地方!你俩结婚办桌前就别去了,一会我带着永将去买。” “新婚夫妻,哪能去那种血腥的地方,多不吉利。” “再说,斗狗场的小王我认识,你让永将说要买什么狗就行。” “要是一般的串串,不要钱都能给你牵过来。” 陈春来对待陆永尚绝对没有私心。 这番话也是为了陆永尚好。 陆永尚仔细想想,确实也有一定的道理。 索性就应了下来。 反正昨天他也跟狗蛋说了好猎狗的特点。 狗蛋不傻。 有了陈春来的帮忙,也断不能买到不好的狗。 而两人也可以借着这个机会,扯完证后去逛一逛海浪河市场。 他俩有钱,但票不多。 海浪河市场算是这个年代的黑市。 都是一些林海县附近的村庄,包括县里的居民卖东西的地方。 现在正大光明的做生意依旧属于投机倒把。 不过,随着政策的松动,对于一些简单的农副产品的买卖,与生活物资的交换。 还是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陆永尚将小白送回来家。 回来的时候正好看着了偷偷出门的狗蛋。 只是看了一眼。 他就知道,狗蛋这是偷偷跑出来。 没将那十张大团结,一百块钱给二婶子。 陆永尚无奈地摇了摇头。 在去往林场大院的路上顺便将陈春来的意思转告给狗蛋。 因为知道不去血腥的地方,是对自己大哥好的事情。 狗蛋没有一丝犹豫的点头应了下来。 等几人回到林场大院。 不多时。 一辆前苏联制造,草绿色的嘎斯69型吉普车缓缓驶来。 第一卷 第35章 供销社偶遇卢玲灵同批知青。 噶斯69型吉普车。 这个年代绝对的稀罕物! 前面可以做两个人,后面是跟皮卡车一样的翻斗。 翻斗左右两边的横放着铁质横凳。 一边可以做三个人。 而翻斗则使用尼龙布包裹的,实用性极强。 如果需要运输,则瞬间可以变成一个能装货的皮卡车。 噶斯69型吉普车,在不少县市里,就是县里的领导都不一定能有这辆车当座驾! 但林海县这里不同。 这里紧靠老毛子边境。 不少可以赚外汇的国营企业,配置的汽车都是在老毛子那边的换来的。 特别是到八十年代初期。 一个紧靠边境的小城镇。 随便一个买卖小商品的小店,一天的营收就是一个惊人的数字! 真皮大衣换打火机。 熊胆熊掌换白酒。 这都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 当然,这也是陆永尚一直关注的地方。 汽车速度很快。 后面坐着的三个人穿着纯棉花做的袄子也不觉得有多冷。 通过三部落林场的检查站。 半个小时的功夫,汽车就驶入了林海县。 透过吉普车后面的缝隙。 许久没来过县里的三人就像刘姥姥逛大观园似的,看哪里都无比的新鲜。 县里与下面的林场乡镇在天气好的时候是会有通勤车的。 不过车票需要两毛钱。 在这个物资匮乏的年代,大部分人都不舍得坐车浪费这一大笔花销。 包括陆永尚,这也是穿越回来之后,第一次来到县里。 不多时,汽车行驶到林海县的中心。 民政所所在的地方。 陆永尚扶着卢玲灵下了汽车。 狗蛋则继续坐着陈春来的车,去狗场逛一逛! 下车后的卢玲灵很自然地就将手伸入陆永尚的棉袄中。 “玲玲,我们先去供销社买点喜糖吧。” “嗯,听你的。” 卢玲灵点着头,言语间是无尽的幸福。 林海县的建设很简单,所有的单位等都在县城中心。 而人民供销社更是特别好的国营单位! 自然就在民政所的旁边。 走进供销社内。 售货员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扯家常。 不是逢年过节,来供销社买东西的人也不多,都是来闲逛的年轻人。 这些感觉高人一等的供销社正式职工自然不会招待他们。 而这些闲逛的年轻人,男的大多都顶着浓密的头发,嘴角的胡子板板正正,穿着时髦的喇叭裤,花花绿绿的确良衬衫套在棉袄外面。 女的则满满都是颜色各异的碎花袄子。 有的甚至烫了一个时髦的发型。 不得不说,这已经是这个时代最流行的穿搭了。 反观陆永尚二人,穿着单色调浅灰色棉袄,则显得土里土气。 不过,卢玲灵那清纯的模样。 却比在场的所有女人都要美丽。 两人在供销社内溜达了一圈。 买了几个嘎拉油,还有一小袋喜糖。 走到买香皂的地方,陆永尚见最急卢玲灵洗脸一直用肥皂。 又买了两块香皂给卢玲灵用。 而他用的还是二婶子自己做的猪胰子皂。 虽然陆永尚身上带着六百块钱,他的全部家当。 但还是该省省,该花花。 粗老爷们用不到这么细致的东西。 就连上一世,他也没用什么洗面奶。 一块香皂都可以洗全身所有地方! 买完所需的物品,陆永尚这才走到购买自行车的角落。 此时的自行车这可是大件,76年的时候依旧是按需分配。 大概一千个人才会分到一个自行车票。 当然也不是什么时候都有的,每个月也只有一天发放自行车。 “你好,同志,我想问一下,咱们几号可以凭票来买自行车?” 嗯? 自行车? 一直在低头织毛衣的售货员听到这三个字,这才抬头看了一眼二人! “呦呦呦!~!” 然而,还没等织毛衣的售货员回答。 刚刚走进供销社内的三个女知青就发出恶心人的声音。 “这不是那个臭做饭的么!” “你一走都两天没人做饭了!” “怎么的,嫁给个泥腿子,都逛得起供销社了?” “你那瘫痪的废物弟弟,还没咽气呢?” 陆永尚闻言,皱着眉头看向门口。 在陆永尚身后的卢玲灵看到说话的那三个人,原本的笑脸瞬间消失。 从陆永尚兜里抽出手,就要冲过去拦住三人。 不过,看到自家媳妇这个样子的陆永尚哪还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之前就听卢玲灵说过,她在生产大队的知青点的时候,给大家做饭。 知青点做饭是轮班制度的。 而一些女知青不喜欢闻烧牛粪的味道,都会用几分钱来雇卢玲灵做饭。 很明显这就是卢玲灵以前住在一起的知青。 没等卢玲灵从自己身边走过。 陆永尚伸出粗壮的手臂,将卢玲灵揽在身后。 没有急着上前。 只是在原地幽幽的说着:“你这嘴腌了几年这么入味?” “还是你是生产大队的猪,这么膨胀。” “哎呦,我这一看,你这也没有裹脚呀!原来你裹的是脑袋呀!” “怪不得离这么远就闻到臭味了!!” 见识过后世网上各种绿茶撕逼大场面的陆永尚,哪能看得上这初级绿茶的水平。 只是几句话,就气得三个知青原地直跺脚! 原本询问买自行车的陆永尚就是销售员关注的焦点。 如今又来了这一幕。 一个个瞪着大眼睛,生怕错过什么有意思的事情。 甚至就连供销社保安室的保安,都从窗户口伸头看向这边。 “你!!你!!你个乡巴佬!” “气死我了!!” 为首的女知青上前一步就要挥手。 然而看到陆永尚那强壮的身体,咬了咬牙,又将手放了下去。 不过,原本没将这几人放在眼里的陆永尚看到这一幕,皱起了眉头,眼睛也眯了起来。 别看这巴掌没打下来。 但是这下意识得动作,可不是一天两天就会形成的。 看来卢玲灵之前在知青点受了不少苦呀。 “玲玲,你去给大家分分糖果,这里交给我,包括门口的保安大哥,就说我们结婚,大家都沾沾喜气。” 第一卷 第36章 车马很远,书信很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这个年代,林业局供销社的保安权利可大得很。 是有正式编制,级别高,保安室内还有配枪。 毕竟这个年代物资是真的珍贵。 售货员和保安吃着卢玲灵分的喜糖。 嘴里说着吉祥话,看着陆永尚和卢玲灵两人也多了几分亲近。 而这段时间。 陆永尚也没有闲着。 小嘴更是没有停下来过。 “怎么说话都磕巴了,能不能脑子摇匀了在跟我说话!” “行行行,不逼你了行吧,在逼就要叫唤了,在影响人供销社正常工作。” “只是,我想知道,你们子啊县里留宿,跟居委会报备了吗?” 陆永尚眯着眼睛,嘴角扯出一丝冷笑。 前面的嘲讽除了给卢玲灵解解气外,就是在拖延时间。 直到看到卢玲灵分完糖果,这才说出最后一句话。 从七零年代开始,所有人都在为生产做努力。 都知道安全来之不易。 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可不是官方的要求。 而是群众自发组织维护家乡安全生产的。 不只是农村,就是县城里都是这样。 相应的,一个人从一个镇子到另一个镇子探亲访友,需要单位或者生产队的证明。 要留夜的,则必须要到当地居委会报备。 他们来的时候,整条土路上只有他们一道车印。 而知青的管理更为严格,是不允许夜不归宿的。 如果真的在县城有个人问题,则需要去知青办公室申请,等批下来才可以留宿。 他记得卢玲灵之前说过,三合村生产大队的知青一直在抱怨他们的工作环境不好。 还偷偷地给上面写过信! 但被知青办公室拦了下来,导致他们和知青办公室的关系一直不太好。 所以,这三个女知青,别说去知青办公室或者是居委会报备来了,就是介绍信都不一定能拿得出来!! 此话一出,还在趾高气昂的三个知青瞬间变得慌张起来。 “我。。。我们没有在县里留宿。” “不是,不是我们报备了!” “小曼,我们快走吧,咱不跟这个臭做饭的一般见识了。” 三人一人一个样,一张嘴就暴露了她们的行为。 而听到小曼这个名字,陆永尚也有了一点印象。 前世的时候,就听到林场的婶子们在河边洗衣服的时候聊过。 三合村生产大队有个女知青叫何小曼。 平日里可是风光的紧。 整个村子的年轻人都被迷得不要不要的。 何小曼只是勾一勾手,就有不少年轻小伙帮着干活。 不过,都在三合村干了好多年,也没有接受过哪个小伙子的追求。 婶子们平日里都叫她狐狸精。 不过,今日一见,这长相,还不如白文心好看,跟不要说娇小可人的卢玲灵了。 “李小红别拉我!你管我有没有去报备,怎么,你来就有介绍信呀!都是偷偷溜过来的,你装什么。。。” “哎!你还别说,我可真有!” 陆永尚从裤兜里拿出介绍信。 何小曼平日里在生产大队作威作福管了,是少有的家庭殷实的上山下乡青年。 仅仅是来之前父母给的粮票,就够她前几年吃穿不愁了。 哪是李晓红这些狗腿子能拉得住的。 然而! 让她没想到的是,对面这个气得她要死的男人,还真的有介绍信!!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 这时! 一直在看热闹的年轻保安一听到偷这个字。 瞬间就来了精神! 而陆永尚也没有继续搭理何小曼。 对着穿着保安制服的小伙子就叫了一声队长! 这个小伙子是不是队长根本不重要!! 就像后世跟副局叫局长一样。 谁不喜欢被戴高帽子。 这个年代的人不懂,不过陆永尚可门清的很。 “队长,给你添麻烦了,这是林场开的证明。” “今天我们是来扯证的。” “这才先买点喜糖,和大家一起喜庆喜庆。” 保安小伙子接过证明看了看。 公章程序都没有问题。 嘴上说着恭喜,将介绍信还了回去。 这才看向不断朝后退的何小曼三人。 “你们,有介绍信么?有就拿出来,没有的话,跟我去保安室坐一坐吧!” 什么长得好看,什么是不是女人在保安这根本不够看。 能够这么年轻的有正式编制,家里也不是一般家庭。 而这偷偷逃离生产大队,往小了说是影响生产生活。 要真的是夜不归宿,甚至可以说成乱搞男女关系。 这就可是天大的事了!! “大哥!我没有,我们真没有。。。” “那个,我来什么都不知道,是何小曼带我们来的,何况现在生产大队也没什么活。。。” “对呀,大哥,我们是一起的,他们有介绍信,跟我们有一个样。” “是不是卢玲灵?” 除了何小曼,李晓红和另一个知青恳求般的看向卢玲灵。 而何小曼则紧咬嘴唇,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我们。。。。” “我们是来扯证的,怎么?你也要跟我扯证?就你们,我可看不上!比我家玲玲差太多了!” 卢玲灵是女人念旧情还容易心软。 还担心不帮忙会给陆家添麻烦。 犹豫着想答应下来。 不过,陆永尚怕这个? 狗是改不了吃屎的,特别是这种狗眼看人低的人。 帮不帮忙都没有好心眼子。 还真以为要是帮了这种人能有好话听呀! 没准儿还没等离开就要继续嘲讽了! 见何小曼三人没有任何凭证,保安小伙子拉扯着何小曼三人走进保安室。 这一幕可让这些售货员有了闲聊的内容。 只要进了保安室,怎么出来可就不好说了。 上一个因为偷东西进保安室的,手都被差点打断了。 就算这是三个女人,但犯了错误,挨顿打是少不了的。 最后还要送到居委会,估计三合村生产大队今年的后进分子就是她们三个了! 这可是相当严厉的惩罚了! 事情完美解决,看着卢玲灵摇着嘴唇委屈的表情。 陆永尚将卢玲灵搂在怀里,小声的安慰着。 “今天可是咱大喜的日子,可不能让几条臭鱼腥了一锅汤,咱不理她们,以后有我保护,绝对不会再让你受欺负的。” 陆永尚简单的几句话,就逗得卢玲灵笑了出来。 剩下的扯证,买书,相当顺利,伸手不打笑脸人,哪个年代的人也都喜欢听吉利话。 看还没有到与狗蛋约定的时间。 两人还逛了一下海浪河市场。 海浪河旁边的街道。 因为买卖不能公开,大家都小声的谈论价钱。 扯完证的卢玲灵明显变了许多。 紧紧的拉着陆永尚。 将脸靠在陆永尚强壮的手臂上。 “哥哥,你以后会一直对我好么?” 陆永尚低头轻笑。 能一直对她好么? 以卢玲灵的性格,能问出这句话,就表明他已经做好准备,将全部的自己交给身边的男人! 而自己。 还有什么可犹豫的呢! 陆永尚重重的点了点头。 “别说一辈子,就是下辈子我都会一直对你好。” 这个年代,车马很远,书信很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不对。。。 刚刚进入感觉的陆永尚突然想起了娶卢玲灵的承诺。 还要照顾白文心。 或许。。。 一个?两个? 第一卷 第37章 洞房花烛夜,梅花正开时。 “小兔崽子!你长本事了是吧!” “二十块钱!!你知道二十块钱能买多少东西么!!” “就这两个狗崽子!能值二十块钱!” “你看我拿炉钩子轮不轮死你!” “哎呀!嫁给你们老陆家也亏死我了!还生了这么一个不知道心疼娘的玩意~~” “妈,这钱也是我挣的。。。”狗蛋一脸无辜的看着气势汹汹二婶子。 而狗蛋手里牵的两条杜高串串对着二婶子不断的呲牙! 要不是被牵着,估计脑袋一根筋的杜高串都已经扑向想要伤害自己新主人的恐怖女人了! 这两条杜高串串,正是狗蛋花大价钱买来的猎狗。 七十年代末开始,杜高这种凶猛的外国犬成了不少斗狗场的新宠。 毕竟杜高在进入攻击状态后,异常凶猛还会失去痛觉! 特别适合斗狗场。 只是,这个年代能够引进来的杜高并不是纯种犬。 所以,不少人也会尝试着用杜高和中华田园犬进行杂交。 并逐渐成为趋势。 正因为这种情况导致不少地方的杂交种类过多,并不会被人喜欢,导致大面积泛滥。 直到八十年代末,就开始禁止这种行为了。 而这两条杜高串串,是同一胎生出来的。 杜高妈妈总共生了五只,到最后只活了这么两个。 大一点的叫豆豆,小一点的叫花花。 别看狗的名字这么可爱,但是两条狗只要一起上场,不仅配合默契。 同样也无比的凶猛! 要不是狗蛋是陈春来带去的。 估计,都买不回来这两条狗。 而躲在一旁的陆永尚二人,害怕被狗蛋波及。 连招呼都没打,就急忙逃离这里。 死道友不死贫道的精神发挥的淋漓尽致! 等两人回到家里。 推开门,陆老爷子正在饭桌前准备着给两人庆祝的晚饭。 油纸包着的桃酥,一小碟花生米。 用白糖做的熏肉。 一瓶瓶装还没拆封的白酒。 还有那看着就喜人的大白纯面馒头! “爷爷!我和你孙媳妇回来了!” 陆永尚看着爷爷忙碌的身影,瞬间心酸起来。 眼泪在眼眶中不住的打转。 这整整一桌子,与拜亲家用的礼物一模一样。 卢玲灵看到陆老爷子这般对待自己,更是忍不住的哭了出来。 “回来了,快来吃饭!” “这是怎么了?怎么还哭了,狗剩是不是欺负你了?” 陆老爷子闻言回头,在身上抹了两把做熏肉时候熏黑的手,这才走了过来。 “不是,爷爷,没有欺负我,我没哭,我是太幸福了!以后我就是您孙媳妇了!” “名正言顺的孙媳妇!” 陆永尚接过话茬,在兜里将红本本递给陆老爷子。 老爷子闻言,咧嘴笑的牙花子都露了出来。 打开厚实塑料的小红本本。 眯着眼睛,把手离得老远,认真看了起来。 手写的名字上盖着官方大红戳! 两人的靠在一起幸福的照片。 老爷子的嘴咧的更大了! “好!好!!真好!!” “真好看!!!” 陆老爷子越看越是喜欢,依旧强有力的手在红本本上捏出一道印痕。 看了许久。 陆老爷子才小心翼翼的将红本子还给陆永尚。 “行!你小子这下可真的成家了!” “饭菜都已经给你准备好了,肉是我熏制的,孙媳妇你也尝一尝,是我们老陆家的家传手艺。” “白面馍馍是后院的白丫头蒸的。” “我让她拿回去了两个。” “你俩快吃吧,今晚好好庆祝一下。” 嗯?你俩? 陆永尚听到这两个字急忙问道:“爷爷,那你呢?不一起吃么?” “不了,今天这日子,房子都留给你俩,正好好久没看李傻子了,我去给他收拾收拾去!” 这个时候,也不是客套的时候。 虽然这么多年,陆老爷子没事就去李傻子那帮忙收拾一下。 但今天这个日子说这事,一看就是想要给陆永尚留出足够的二人空间。 陆永尚见陆老爷子如此坚持。 也没有在劝。 将爷爷送出大门。 两人就面对面的坐到炕上。 “来,吃熏肉,爷爷的手艺可是一绝。” “不是逢年过节都吃不到呢。” “嗯~”卢玲灵低着头声音轻柔,早就猜到了晚上要发生什么的她,哪还有白天的状态。 此时的小脸红的就像小苹果似的。 “好吃么?” “好吃~” 一口熏肉,一口白面馒头。 酥脆的桃酥入口即化。 这些都是这个年代不可多得的好东西。 熏肉是东北臭迷子的吃法,工艺繁杂,用料也多,一般到过年的时候才能吃到。 东北臭迷子就是东北坐地户的意思。 先用清水将猪肉煮熟。 接着,在锅里放入大量的白糖。 将肉放在白糖上。 用小火来不断的烘烤白糖,慢慢的,一股股白糖的焦糊感就会让肥肉不再油腻。 也会去掉肉的腥臭味。 只是看着做法,猪肉,白糖,就知道这道菜有多么的珍贵。 当然,桃酥也是这个年代结婚必备的礼品。 一般都是订婚或者领证当天,婆家送给娘家的礼品。 陆老爷子说过,就算卢玲灵身份有问题,也不会亏待她。 显然。 陆老爷子做到了。 该有的礼物一样没少,还有的礼节也全都做到位了。 “碰。” 酒杯碰撞。 “干杯!” “干杯~” 几杯白酒下肚。 酒意正浓,月色正好。 陆永尚在不经意间拽到了灯的开关。 瞬间! 一道粗重的呼吸声出现在卢玲灵的耳边。 “不,不。。。哥,你轻点。。。” “嗯!” 除了一道闷哼外,陆永尚已经说不出多余的话。 这一夜。 大风呼啸,天上又飘起了雪花。 一个带有红色梅花的手帕缓缓掉落。 炉火噼里啪啦地响了半夜! 直到天空微微泛起亮光。 雪花逐渐成片,万籁俱寂! 第一卷 第38章 公狗子,母豹子。 第二天一早。 陆永尚睁开眼睛,亲了一口怀中的媳妇,当看到掉落的手帕已经被卢玲灵紧紧握在手里时。 就知道卢玲灵早就醒了,只是不好意思睁眼。 他知道自己昨夜有多么的疯狂。 索性给卢玲灵仔细盖好被,将露出的小脚窝近被子里。 自己套上棉衣。 走出屋子。 点火,做饭,又扫了扫被大雪覆盖的院子。 后院的白文心走到柴火剁抱了一大捆子柴火。 神色怪异的看了一眼陆永尚。 接着就快速的跑了回去。 两个房子间隔不远。 昨天屋子里传出去的声音也不小,刚一开始,卢玲灵还能控制住,不过随着陆永尚越发的疯狂,那声音肯定能传到后院的房子里。 尴尬的挠了挠头。 也不在继续想下去。 陆永尚就盘算起之后的打算。 昨天在陈春来安排回来的汽车上。 他已经和狗蛋商量好两人的分工。 陈春来帮了这么大的忙,给木器厂送肉整件事情一定要抓紧。 不仅是为了投桃报李,更是为了抓住机会多赚一点是一点。 特别是狗蛋,第一次在斗狗场见识过狗与狗之间的血腥与观看人的疯狂。 更想要多赚点家底。 不过新买的狗需要几天的磨合期。 豆豆和花花陆永尚也看了。 绝对是合格的撕咬犬,特别是两条狗出自一窝,从小一起训练配合默契。 这更适合在山里追捕猎物。 黑子作为成熟的头犬,肯定能压制住豆豆和花花,小白更不用多说,早就是黑子的跟屁狗了。 有了这三条猎犬,大黄也真正的下岗了,专心守家护院就可以了。。 不过这四条狗想要真正打起配合。 还需要一起带上山适应一下。 找一些小猎物锻炼一下。 特别是这俩杜高串串,需要在实战中看看能不能听黑子的话。 这万一看到猎物就控制不住,这还需要陆永尚用棍棒收拾收拾。 东北有句老话,棍棒底下出孝子。 同样,棍棒底下也容易出听话的狗。 昨夜下了一夜的雪。 是上山训狗的好日子。 等陆永尚喂完院子里的三条狗。 卢玲灵叠好被子一瘸一拐地走了出来。 凌乱的麻花辫经过简单的梳理,带了一丝别样的风韵。 除了不便的双腿外,红扑扑的小脸却显得特有精神。 “永尚哥,一会你还要和狗蛋上山,别忙了,先吃饭吧。” 卢玲灵说着拿起另一个铁锹,想要去清理院子门口的积雪。 陆永尚见状走上前,一把搂过卢玲灵。 “院子外让狗蛋来干,这几天你就好好休息吧。” “你要不想闲着,就去看看昨天买的书。” 他知道以卢玲灵的性格,是绝对不会闲着的。 都是第一次,陆永尚是真的没有把持住自己。 同样有点不好意思。 这才让卢玲灵多看看书。 卢玲灵听话的点了点头。 感受着陆永尚的温柔,让她更加安心。 以前总听一个屋子的知青说,男人得到了就不会珍惜。 所以不能让男人轻易地夺了自己的身子。 不过,感受到陆永尚比之前更加温柔。 她知道自己绝对没有选错人。 “哎呀,大哥,你这事干啥,要是嫂子觉得冷,你就让嫂子进屋呗,活我来干!!” 熟悉的大嗓门打破了此时的温馨。 卢玲灵浑身一个激灵,回屋拿着书就跑会了后院。 早饭也不吃了。 而脸上明显有一个巴掌印子的狗蛋则皱着眉头看向陆永尚。 拴好花花和豆豆,一把夺过他手中的铁锹,继续说道:“大哥你也是的,谁家老爷们让女人干外面的活,你要是想偷懒,叫我干呀!!” 陆永尚被这番话直接逗乐了。 苦笑的看着憨憨的狗蛋,真不知道该说他什么才好。 很快。 狗蛋收拾完大门外的积雪,回到屋子开始吃早饭。 在东北,刚下雪后,第一时间就要清扫积雪,特别是门前雪。 扫了代表家里人丁兴旺,有人愿意忙活,是个能干的家庭。 自扫门前雪,别看后世翻译成那个样子。 在这个年代,代表的就是最基本的意思。 “哥,我妈昨天就被我搞定了!牛吧!特别是知道木器厂收肉之后,还特意给我煮了两个鸡蛋帮我消肿呢。” “对了,今天咱们去哪练狗,要是中午不回来,我回家再偷几个鸡蛋带上。” 今天去哪? 陆永尚闻言想了想。 原本的计划是借着训狗的机会。 顺便去威虎山踩踩点,找一找野猪挪窝的脚印。 但这场雪一下。 别说找野猪的脚印了,就是猎人上山刚走过的脚印都能被这风给吹没了。 不过。 这代表正式入冬的大雪一下。 温度可又下降了几度。 此时的河面上,浅一点的水已经冻结实了。 想到这。 陆永尚瞬间想到了一个东北的特产! 林蛙!!!!! 是的,就是林蛙。 林蛙是学名,东北人又叫蛤蟆。 七十年代末只有大爪子才是保护动物,狗熊还可以随便打的时候。 那林蛙就更不是保护动物了。 东北的林蛙可真的是一绝。 围绕山间的河流刚刚冻上,不少下山的林蛙躲进山间的大河中,还没有来得及进入深水区,就被冻在了石头下面。 此时上山,只要敲碎冰面,不断的翻动石头,就能找到不少林蛙。 这林蛙用水一烫! 肥肉爆锅,加上点土豆和干辣椒,就这么简单的一炖!! 绝对可以鲜掉牙齿。 特别是林蛙母豹子,肚子里的油籽更是大补之物。 或许有人不知道这个林蛙母豹子是什么,后世又叫雪蛤,不仅可以抗衰老,还可以提高免疫力,又有修复功能。 这不正好适合此时的卢玲灵么! 念及此处,陆永尚不再犹豫。 “就去后山!!” “带上大斧头,你去遛狗,我去找蛤蟆!” “好呀!!”狗蛋听到蛤蟆,眼睛都亮了,瞬间答应下来。 两人迅速地扒了几口大碴子粥。 昨天剩的白面馒头陆永尚没拿出来,一直放在锅里热着,准备留给爷爷吃。 绑上绑腿,狗蛋在腰间别了一把猎刀。 既然想要成为机油手,那砍刀就不适合了。 笔直两边开刃的猎刀才能够一刀捅进野猪的脖子里。 更适合狗蛋。 陆永尚倒没有带这些,只是拿着一把大斧子,将大黄留在家里。 两人一个牵着黑子和小白,一个牵着花花和豆豆。 然而! 就当二人刚要离开。 一道清亮的声音在两人身后传出。 “那个。。。今天我能跟着你们上山么?” 第一卷 第39章 收货满满。 “文心?你?你要上山?” “嗯,我想跟着去,一直在家里吃吃喝喝,也想跟你们找个事干。” 没错,想要跟二人上山的是一直呆在家里的白文心。 经过这么多天的观察,她发现,林场和农村的生活大不一样。 所有的劳作都需要靠着山,靠着天。 并不需要像她在三合村生产大队一样,没日没夜的挑粪,挑灰,犁田,除杂。 原本知青以为冬日里没有农活的时候可以休息,但是,此时的农村哪有像后世那般,所有种地的东西都可以买到。 冬天的时候还需要整理种子,收集“人工肥料”,也就是大粪。 旱厕里已经冰冻的大粪虽然味道比夏天淡很多。 但一般知青心里那能接受的了这个。 何小曼她们倒是可以勾搭村子里的壮小伙帮着干。 不过,卢玲灵和白文心几人,可只能自己做! 而自从白文心三人到了陆永尚家里。 这么多天,可是一天都没有出去劳作。 不仅可以天天吃饱,住的房间也没有那股子烧牛粪的味道。 白文心经过这几天的调理,菜色的小脸上也有了血色。 这才想着能否体验一下林场的生活。 或许这也是白文心和卢玲灵两人的区别。 卢玲灵想的全部都是守在家里相夫教子。 而白文心渐渐接受了现在所处的情况后,第一个想的却是能否可以跟陆永尚一起出去打猎。 “也行,不过你要想出去,就要换一身行头。” “你穿这么薄,上山没一会就回冻透了。” 陆永尚闻言,想着今天去抓林蛙也没什么危险。 索性就答应了下来! 狗蛋在外面牵着狗。 白文心坐在炕上,陆永尚耐心的帮着整理上山的穿着。 在白皙的小脚丫子上穿上厚实的毛绒袜,对于陆永尚与他的身体接触,她并没有拒绝,只是感受着脚上那强有力手掌的温热。 穿上厚厚的毛毡袜。 在套上一层编织袋子。 穿上鞋,绑上绑腿,别说,还真有那么几分英气。 。。。。。。。。 大概十分钟之后。 一行三人四狗,朝着房子后山脚下的大河出发。 陆永尚和狗蛋在前面走着。 在他俩身后,白文心专门挑着陆永尚踩过的脚印,一步步的跟着。 大黑跟白文心熟悉的很。 不断的围着她四周摇着尾巴。 “哥,这山看着挺近,怎么要走这么久?” 白文心在家里,看后山近在眼前,没想到,她都感觉腿肚子开始抽筋了,看着山还是一样的感觉。 “你是大城市来的,望山跑死马这个词没听过?” 陆永尚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刚下雪的路比较难走,走在上面软软的,没有着力点,你要是累了,咱们就休息一会,路两边的木桩子都可以坐。” “哼~听你说话还挺有文化的,怎么的,这位同志念到几年级呀,用不用姐姐给你辅导辅导功课呀?” 白文心走出屋子心情越发的愉悦。 “我才不用休息,谁说女子不如男!女人可是能顶半边天的!” 对陆永尚叫哥,自称姐姐。 这小丫头,看来真的有了一点精神头了。 既然如此,陆永尚也有了玩闹的心思,让狗蛋把狗全部撒开。 两人在前面小跑起来。 又过了十分钟。 终于到了山脚下的大河。 原本这条大河是被树木紧紧围绕着。 陆永尚记得小的时候,这里可是孩子们的天堂。 河水不深,流速相对稳定。 独特山泉水中生活的泥鳅,蝲蛄,嘎牙子是真的多。 蝲蛄不是小龙虾,可以在污水中生存。 它只能在特别纯净的水中活着。 而这几年,由于生产的压力增多。 大批的红松,杨木毫无节制的被采伐。 这条大河也露了出来。 河水相对的也没有以前那么干净了。 而且,他记得在过几年,这边的山就会被放秃。 之后的高速公路和高铁都是在这里修建的。 不过,那都是后话了! 到了大河,狗蛋带着四条猎狗继续朝着山里走着。 只留下陆永尚和白文心站在大河的冰面上。 上面全部被雪盖住了。 “这里?有蛤蟆?” 白文心双手扶着后腰,用脚扫出一块冰面。 透明的冰面清可见底,偶尔还能看到下面有水泡流过。 “你踩的的那没有,但我脚下的这块石头下面肯定有,你信不信?” 白文心闻言一脸怀疑,仰着头说了一句不信! “那我们打个赌?要是没有,今天抓的母豹子全给你们吃,我一口不吃。” “可要是你输了,你怎么办?” 陆永尚脸上带着坏笑,一边说,一边举着斧头,狠狠的砸在了石头边上的冰面上。 冬天准备上山过冬的蛤蟆,基本上都在深水附近抱团取暖。 此时他们所在的不远处就是一个因为挖沙子留下的大坑。 夏天的时候,孩子们就在沙坑中洗澡。 除了沙坑的位置,其余地方的水也就有二三十公分的深度。 “我。。。我。。。那我就亲你一口。。” 白文心低着头小声的嘟囔一口! 然而,就当她想着自己说出来的话会不会有一点唐突的时候。 抬起头就看到陆永尚举着斧头砸着冰面,双手轮的滴溜圆,几下子就砸开冰面,翻开那块石头。 笑呵呵的抓了两个双腿蹬直,已经被冻僵的蛤蟆! “文心你看!我就说有吧!” “对了,你刚刚说了什么?” “我。。。我什么都没说!”白文心小脸更红。 不过,没等陆永尚反应过来,白文心快走几步,抢过他手里的蛤蟆。 对着陆永尚的脸上就亲了一口。 这!!! 陆永尚瞬间懵逼! 不就是抓到个蛤蟆么,至于这么激动么! 难道?白文心这么喜欢吃蛤蟆? 陆永尚在心里暗想。 接下来! 两人有说有笑,陆永尚敲碎冰面。 白文心翻动石头摸蛤蟆。 当然,偶尔还会有额外惊喜。 冻在冰里的老头鱼。 在泥沙中藏着的小河虾。 或许是第一次感受到山区生活的快乐。 白文心连棉手闷子被河水侵湿都没有察觉。 等抓了满满一兜子,陆永尚才看到就连白文心的袖子都结了一层冰晶。 这小丫头。 陆永尚无奈的摇了摇头,看这身材是一副熟女样。 但内心,绝对是个没长大的小孩子。 “文心,休息一会吧,咱们生个火,把你的棉手闷子脱下来,这都湿成什么样子了。” 棉手闷子,东北用棉布加上棉花缝制的手套,为了保暖,只缝制出一个大拇手指头,其他的手指头都包在一起。 第一卷 第40章 狗蛋手刀小黄毛,野猪集体下山找吃的? 在路边升起一个火堆,陆永尚将棉手闷子立在小木棍上,插在了火堆旁边。 接着,抓起白文心的手,用雪轻轻的擦着。 棉手闷子都湿透了,可见白文心的手已经冻了许久了。 别看现在东北刚刚入冬,那温宿有个零下一二十度! 这时候的东北冬天最冷都能达到零下三四十度。 不少南方来的知青,一直想要写信向上面反应,有一部分原因,就是受不了这寒冷的天气。 而这种温度下,手脚要是冻僵了。 轻则生冻疮,重的手指都不能要了。 想要手重新暖和起来,则不能直接对着火烤。 而是需要抓起雪轻轻的揉搓,等稍微有点知觉,不再麻木,才可以在火堆边烤火。 “哥,你懂得还挺多,不过你不知道男女授受不亲呀,就这么抓着我的手。” 被陆永尚这么抓着手揉搓,别说是卢奇,就是在老家都没有人这么对他做过。 “哎呦,现在知道害羞了,那刚刚你亲我那一口,你怎么不害羞。” 被陆永尚一句话噎住的白文心,感受着手上的温度,将头轻轻的靠在那强装的臂膀上。 这种感觉很奇怪,她对卢奇也有感情,但就跟亲情一样,毕竟她一直拿卢奇当做是自己的亲弟弟。 可是,仅仅这几次接触。 她就对陆永尚有了不一样情绪。 说不清,道不明。 特别是她也清楚,昨天陆永尚和卢玲灵已经有了夫妻之实。 卢奇的情况越来越差。 那她和陆永尚。。。那个事情也要快了。 “汪汪汪!!” “汪汪汪汪!!!” 没等气氛继续发展。 不远处的山林里突然传出几声刺耳的狗叫声! 白文心被吓的一个激灵,急忙抬起头看向那边。 而陆永尚则微微皱眉。 一大早他和卢玲灵刚要温存就是被狗蛋打断的。 如现在。。。 这狗蛋绝对是情感杀手!! 不过,就在他刚要吐槽几句的时候。 分辨出狗叫声的他就发现了不对!! 刚刚他以为这是花花豆豆的叫声。 毕竟成熟的猎狗一般不遇到猎物,在山上是不会开声的。 花花豆豆第一次上山,或许是因为玩兴奋了再叫出生的。 而分辨过后。 陆永尚发现! 这叫声,竟然是黑子的声音。 可是。。。不对呀,这后山绝对属于浅山区,这里现在怎么还会有猎物!! “不好!这是黑子的声音,文心你先回家,我去山上看看!” 陆永尚起身,抓住棉手闷子塞都白文心怀里。 用脚踹了几脚火堆,那本就不大的火苗就已经熄灭。 “我不回去!” 白文心闻言,坚定的摇了摇头。 她本就想跟着上上,一开始并不知道陆永尚二人今天是来抓蛤蟆。 “你!这时候不是任性的时候,上山会有危险的。” “我就不,要是遇到危险,也是我的事,跟你没关系。” 白文心眼神坚定,倔强的看着陆永尚。 “唉!” 黑子的叫声越发的急迫,此时那还是磨叽的时候。 陆永尚叹了口气。 也不在劝下去。 脱下自己的手套,待在白文心手上,接着拉起白文心的手就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跑去。 进了山里。 本就难走的山路因为刚下了一场雪,每一步都越发的艰难。 还好有踩着狗蛋的脚印。 让白文心才能继续坚持下去。 两人离得越紧。 黑子的叫声越急迫! “握草!干他娘的!!!” 当两人终于看到了不远处身影的时候。 就看到手拿猎刀的狗蛋,一个大跳。 在一条小黄毛的身后,直接扑到了小黄毛的身上。 将近二百多斤的大体格子和小黄毛势均力敌。 被花花和豆豆狠狠咬住猪鼻子的小黄毛依旧在不断的挣扎着! 会咬人的狗不叫,会咬猎物的撕咬犬下口更是凶狠! 就连被小黄毛甩腾空后,都没有松口。 “噗嗤!” 终于控制住身形的狗蛋手起刀落。 猎刀直接捅进了小黄毛的脖子里。 “盼儿,盼儿!” 小黄毛扯着嗓子发出最后的悲鸣。 三五秒不到的功夫就彻底不在挣扎。 四条腿登的笔直,就这么直愣愣的躺在地上。 “牛呀!!” 陆永尚拉着白文心急忙上前。 看到陆永尚赶过来。 狗蛋这才起身,也不管手上的猪血,摸了一把头上的汗水。 “大哥!!我成了!!” “我成了!” “那天看到你硬抗小花栗子,我以为机油手能挺简单呢!” ”没想到这野猪疯起来这么凶。” “要不是想到你那天的画面,刚刚我都不敢扑上去!” “干的不错!!”陆永尚走上前拍了拍狗蛋的肩膀。 当机油手就是这样,一定要有勇气。 不过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 亲手解决了一直野猪后,以后再遇到就好多了。 “来,猎刀给我,我先给小黄毛开膛,今天太冷,现在不处理,没个三五分钟,这小黄毛就冻硬了。” 进入真正的冬天打野猪就这样,想要保持肉质好吃,就要快速开膛。 野猪死后硬的极快,秋天的时候也就能挺个三五分钟。 而这头小黄毛刚被解决。 身上血液一停止流动。 就变成硬邦邦的了。 “怎么回事?这怎么能有野猪。” 陆永尚一刀从花花和豆豆咬住的地方割到屁股。 看着肚子里的下水流了出来。 这才有时间问道。 “不知道,不过这里绝对不止一头。” “本来我刚进山,想学着大哥,找兔子脚印,下几个套。” “让花花和豆豆追兔子试试。” “没想到,这才在山脚下溜达了两圈,黑子抬头闻了闻后,就冲了出去!!” “其余三条狗紧随其后。” “当我赶到的时候,这头小黄毛已经被花花和豆豆定住了。” “你看那边,全都是野猪拱出来的印子。” “面积可大了,我感觉应该是在找吃的。” 陆永尚一边听,一边切割着流淌出来的下水。 野猪下山找吃的? 山下的农作物早就收完了,现在这里哪有深山吃得多? 如果真的按狗蛋所说。 那。。。。大概率山里出现大爪子了!!! 野猪不敢上山了! 第一卷 第41章 脑袋里只知道干的猪愣子! “给,这是黑子的。” “这个给豆豆。” “这个给花花。” “小白你就在旁边叫了,这最少的给你。” 开膛破肚,先祭山神,在喂狗。 这一套流程,兄弟俩已经配合的相当默契了。 陆永尚刚把猪下水挂在树上。 这边狗蛋已经分完猪肝和猪心,喂给了四条猎狗。 黑子自然是最多的,一整个猪心都给了黑子。 豆豆和花花是他买的,刚刚下口极狠,狗蛋切了大半个猪肝分给它俩。 至于一直想要淘小黄毛老二的小白。 因为小黄毛挣扎的过于剧烈,反而没有抓住机会下口。 只喂给他一点点。 索性现在还早得很,一上午的时间还没过。 包括小白也不是很饿。 白文心自从陆永尚给野猪开膛破肚后就站在一旁认真的看。 她也知道在山上不是多嘴的时候。 所有的问题都憋在了肚子里。 等回到家在仔细的问永尚。 以前总看到陆永尚兄弟俩扛着肉回家。 他还好奇,打猎这么简单,为什么林场的人不都去打猎。 这第一次亲眼见识到发了疯的野猪。 也给她震惊个够呛! 此时依旧在那头野猪旁边,左捅咕一下,右踹一脚的。 “汪汪汪!” “盼儿!!!!” 陆永尚刚刚走到白文心身边。 嘴里叼着半个猪心的黑子突然大叫起来。 接着,就是不远处传来的一声猪叫声!! 由于这里血腥味过重。 就算是黑子也在野猪靠得很近的时候,才刚刚发现。 而接下来反应过来的陆永尚,抬头就看见不远处一头野猪疯了一般的朝着自己这边冲了过来! 野猪全身金黄,背部上的一束毛根根力气立起。 嘴边的两个不到十公分的小獠牙闪着锃亮的光。 “小心,狗蛋快躲,这尼玛是猪愣子!”陆永尚眼疾手快。 搂着白文心的腰就将她扛在肩膀上。 朝着侧面跳了一大步。 刚刚猎杀完野猪的狗蛋兴奋尽头还没有过去。 手里拿着半尺见长的猎刀还要跟二师兄大战三百回合。 而一听是猪愣子,踹了一脚豆豆的屁股,急忙朝着另一边横着闪去。 猪愣子,说白了跟二愣子是差不多的意思。 都是东北的方言。 一般野猪,只要不是离这太近吓唬它,野猪见到猎狗或者是人的第一反应都是逃跑。 如果不逃跑,大叫几声,或者是用铁质工具敲一敲,产生的金属爆鸣声也会让野猪逃跑。 但是猪愣子不同。 猪愣子是刚刚长出獠牙的小公猪。 脑瓜子直,还好斗! 脑子中只有一个字,干! 见到人就顶,完全不管有没有猎狗围攻。 特别是这种脱离野猪群的猪愣子。 山里人又叫这个小孤个子。 像野猪这种群居动物,能脱离野猪群单独出来的,不是野猪群出了问题,就是这个猪脑子有问题。 但不管是哪一个,遇到这种野猪,只要手上没带枪。 第一时间跑就对了! “汪汪汪!” 剩下那三只猎狗此时也反应过来,对着野猪发出警告。 然而已经跑起来的猪愣子哪还管这个! 就连被黑子扑到身上都没有任何停下来的想法。 碰的一声,撞到了刚刚白文心旁边的松树上! 要不是陆永尚反应快。 就这能把牛顶翻的劲头,直接就能给白文心肋骨撞折。 “盼儿~盼儿~” 被撞的松树上积雪下落,被积雪掩盖住的猪愣子,摇头晃脑的想要站起来。 “大哥!咋办!我上去干它一刀呀?”狗蛋站在五米外大声的叫着! 声音极具有穿透性。 没等陆永尚回答,起身的猪愣子又朝着狗蛋声音的方向撞去。 陆永尚一阵无语,五米开外补个屁的刀。 说这个屁话,又把猪愣子引过去了吧! 不过,其实这件事也怪他,要不是带着白文心来。 刚刚分明他离的比较近,如果双手空闲着。 一斧头下去,绝对可以给猪脑袋敲开花。 “赶紧躲!!” 此时,猪愣子跑在前面,看猪愣子没有装到主人的黑子,跟在后面找这机会。 花花和豆豆果然是杜高杂交串串, 疯狂的朝着野猪屁股扑去。 殊不知已经长出獠牙的野猪,虽然没长到大炮篮子那么大。 但是,一身金黑色的松油子铠甲哪能是它们能咬破的。 这样极容易受伤,也浪费体力。 当然,这就是没训练过的狗和黑子的区别。 只有小白依旧盯着猪愣子的那个地方。 跟在后面也不发出声音,鬼鬼祟祟地跑着。 能在一条狗的身上看出鬼鬼祟祟,足以见得这条狗要有多猥琐。 趁着这个功夫,陆永尚终于有时间安顿白文心了。 今天事发突然,谁也没有想到在这后山能遇到野猪这样的大型野兽。 不仅没带猎枪,他就连砍刀之类的都没带。 然后身边还带了这么一个“拖油瓶”。 “文心,我举起你,你坐到这个松枝子上,放心,别看这松枝子细,绝对能撑得住你。” “哦。” 还没有缓过来的白文心一把抱住那比水缸还粗的松树,一挪屁股,做到了树枝子上一动也不敢动。 猪愣子出现的太突然。 被扛起来的她没有来得及看。 直到此时,她才注意到那横冲直撞猪愣子。 三四百斤的大体格子,比狗蛋刚刚捅死的小黄毛大了不止一点。 四条猪腿更加强壮。 反而是猪鼻子却短了不少。 见白文心坐了上去。 陆永尚没了后顾之忧,勇气词条所带来的改变让他早就不会惧怕! 对着猪愣子那边就叫了一嗓子! “啊哈!!” “黑子,带着小白把它往这边引!” 听到陆永尚的声音。 猪愣子明显停顿了一下。 而黑子则四肢用力,连续跑了几步,就冲到了猪愣子前面。 瞄准时机,一口就叼住了猪愣子脖子处,防御薄弱的地方! “盼儿!!!!” 猪愣子疼的瞬间一个急刹。 在雪地上划出一长道痕迹。 一拱,二甩。 野猪攻击三件套直接用出来两个! 想要将黑子从它的身上甩下去。 不过,不管猪愣子怎么用力。 只要猪愣子不掉转方向。 那黑子就绝对不会不松口! 第一卷 第42章 几乎完美的配合 猪愣子终于掉头! 黑子直接松开,跑到一边汪汪大叫。 而终于松了口气的猪愣子,完全不愧叫这个名字。 也不顾着刚刚咬它的黑子。 不大的两个猪眼珠中冒着凶光。 四条腿起用力,朝着陆永尚的方向冲了过去! 这一幕,可是给白文心吓了一跳。 这几天她听过卢玲灵讲了不少陆永尚他们在外面猎杀野物的故事。 深知猎狗在打猎中的作用! 可完全出乎她预料的是,这四条猎狗只知道围着猪愣子四周叫唤。 完全没有阻挡一下的意思! 而猪愣子冲刺的方向,正是那个举着斧头的陆永尚。 威风凛凛,宛如单斧而立的大将军! 难道? 陆永尚是想要一人硬抗这个猪愣子?? 然而,打猎哪会有这么简单。 这三四百斤的猪愣子,哪是人力所能抗衡的! 别说是白文心想的那样,当野猪从过来的时候,陆永尚用斧头劈向野猪。 先不说这么砍能不能砍准! 就是那冲刺的力量,都不是人力所能抗衡的。 如果陆永尚真这么做,那手腕是真的不想要了。 这就想到与一个人用木棍劈砍形势速度超过六十迈行书过来的汽车。 木棍被撞飞不说。 就是整个人都会被带飞出去。 “呼呼~!” 看着猪愣子终于冲向了自己。 陆永尚对着黑子吹了一个口哨。 他想用斧头劈砍猪愣子是真的。 但! 那一定是要在猪愣子被狗子制服的情况下。 不过, 此时的他也在赌。 赌其余三头猎狗能和黑子配合默契!! 黑子听到口哨。 瞬间明白了陆永尚的意思。 对着小白和豆豆画画叫了起来。 然而,小白绝对是黑子的铁杆儿粉丝。 瞬间就明白了黑子的意思。 也不在只顾着掏裆。 而是跑到了了猪愣子的右边,随时做好准备。 可是,刚刚买的花花和豆豆似乎没有反应过来。 依旧在奔跑中瞄准猪愣子的后腿下口! “汪汪!碰!!” 黑子见状也没有墨迹,一个甩头侧身撞到了豆豆的身体上,撞得豆豆一个趔趄! 这才迷迷糊糊地反应过来。 而花花也同时清醒过来,加快几步,一口叼住了猪愣子的右耳! 陆永尚见此情景,在心中大叫了一句! “成了!!!” “果然还是要看黑子!!” 实战出真章。 刚刚狗蛋抓的那头小黄毛,因为体格子太小,完全没用到黑子的指挥。 豆豆和花花这一百多斤大体格子,两条狗一起上,就够用了。 而这时候可不行。 打猎不是斗狗,所撕咬的地方完全不一样。 挂耳朵,咬尾巴,最后咬住鼻子,才是正确的打猎方式! 而猎狗的培养就是这样,只靠着人带根本不行,一般都是狗狗相传。 成熟的猎狗带出来的才会青出于蓝。 花花吊住猪愣子右耳朵的瞬间。 小白也没有闲着,这时候猪愣子的速度已经受到了影响。 特别是只有一面挂着重物,方向也有点偏移。 小白此时也找到机会,一口咬住了猪愣子的左前腿。 接着,豆豆从左侧发起进攻。 并不是一样地上去撕咬。 而是学着黑子撞它的动作,一个冲刺,扑到了猪愣子身上。 巨大的冲力加上猪愣子本身的惯性,瞬间让猪愣子彻底失去了平衡,身体直接朝着右侧倒地。 足足在雪地上画了一道长长的痕迹! 这时候,一直指挥的黑子也加入了战斗。 如果是其余的野猪,黑子应该咬住的是野猪的口鼻。 不过,这个猪愣子鼻子两侧有两个小獠牙。 咬住鼻子,猪愣子甩头就会伤到自己。 黑子则选择了另一个方向,叼住了猪愣子的尾巴。 这都是狗帮狩猎的常规方式。 而且这也方便了陆永尚用斧头劈砍。 见猪愣子已经被压制住,距离自己不到两米的距离。 陆永尚走到猪愣子侧面。 稳定,瞄准,双手握着斧头瞬间劈下! 陆永尚那被系统加持过的力气在此刻完全发挥。 “扑哧!” 斧头从脖颈处直接深入到后脖子根。 卡在了猪愣子的骨头上面!! 猪血喷涌,呲了陆永尚和狗子们一身。 “这么刺激的么。。。。” 白文心抱着松树,目瞪口呆的看着眼前的场景。 而狗蛋的表现完全不同。 他一直跟在猪愣子后面朝着陆永尚这边跑来。 野猪倒地,他也跑到了猪愣子的后边。 当野猪被砍死的瞬间,狗蛋一个飞扑,抱起黑子,照着它的脸就亲了起来!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就刚刚四条狗的配合,那是真正的精彩! 要知道,豆豆和花花这才第一次上山跟着打狗围。 而小白因为亲眼看到了自己三个同伴被熊瞎子拍死。 心中的恐惧让它只认准了猎物的下三路! 这种各自撕咬猎物的情况,如果传出去都不够丢人的了! 可是! 在刚刚黑子的指挥下。 小白大着胆子开始挂耳朵。 豆豆和花花也加入到指挥之中。 特别是豆豆最后撞的那一下子。 就像人在奔跑的时候,如果只有一侧被拽住,那想要调整重心,保持防线,则会花费更大的力气。 在调整的瞬间,抓住这个机会,给一个反作用力。 绝对是让猪愣子倒地的最好时机。 就这般配合。 就是跟三十五的那两个老猎手手下的狗帮比。 都不比一定能比黑子这四条狗做得好! “狗蛋!你赶紧放过黑子吧,你看它嫌弃的眼神,赶紧过来开膛!” 陆永尚将斧头拔了出来,随意的用雪搓了搓自己身上的猪血。 哭笑不得地看着黑子那嫌弃的表情。 “好嘞!” “大哥,你这一下也太牛了,你也真不怕劈歪喽,用了全身的力气。” “你教教我是怎么练的呗。” “怎么练?劈柴火被!你回爷爷那把柴火都劈了,我看你以后劈砍得准不准。”狗蛋小的时候劈柴火总砸到脚。 从此以后每次劈柴都害怕。 不过,有了陆永尚的这句话,估计狗蛋这几天要克服恐惧,好好锻炼锻炼了! “黑子,干得不错!狗蛋一会你给黑子割几块猪肉。” “好嘞!放心吧大哥!” 第一卷 第43章 决定打狗围,林业可持续发展 三部落林场。 陆永尚家中的房顶上早早就升起炊烟。 屋内,王德清被狗蛋叫了过来。 加上从李傻子家回来的陆老爷子,一行四人坐在炕上喝着小酒,讨论着野猪下山的事情。 屋外,白文心绘声绘色地描述今天看到的场景。 特别是说到陆永尚横刀立马的瞬间。 白文心脸都红透了。 两人一边做饭,一边聊着,是不是的发出几声尖叫声。 别看此时卢玲灵白文心没有上桌。 这可不是什么女人不能上桌的习俗。 东北可没这个传统。 这两个小妮子早就吃完饭了,做饭的是陆永尚。 此时她俩正在将呼好的熊肉做成肉泥,锅里熬的是熊瞎子的骨头。 这都是给卢齐调养身体用的。 屋内。 烟雾缭绕。 王德清刚刚熄灭旱烟,马上就又用报纸卷了一根。 “野猪下山?小陆孩,你确定?” 王德清愁眉不展,仿佛这是天大的事。 不过,对于他来说还真是。 别看这段时间,林场全都在休息。 那都是为了入冬之后做准备。 已进入冬天,可就到了林业局最忙的时候。 有了雪爬犁后,从山上运送木头就更方便了! 一个冬天的生产工作,甚至比得上其余三个季节! 而这野猪下山。。。 是一定会给生产工作带来阻碍的。 “王叔,这我还能骗你不成!那一大群野猪!跑起来跟逃荒似的!” 狗蛋嘴里塞满熏肉,给王德清馋的的直斜眼看他! 陆老爷子的熏肉整个林场独一份。 昨天夜里陆永尚剩的那点,全都被狗蛋包圆了。 此时,叼着烟斗的陆老爷子也说了起来:“狗剩猜得没错,今年野猪下山是早了一点,山里应该出现大爪子了。” “数量还不少,能让野猪群跑到后山这边,估计是从老毛子那边来的。” 陆永尚听到这话不断地点头。 还是老爷子有经验。 后世他才知道,大爪子在国内叫东北虎,跑过国境线,在老毛子那就叫西伯利亚虎。 林海县这边还属于边境地区。 包括之后的对俄贸易,还有东北最大的虎园,都是在这一片。 而野猪下山也有说道。 刚刚下雪,收完地里的收成,野猪会开始集体上山。 进入深山寻找吃的。 而当雪越下越大,深山里的雪都被夯实后。 野猪群就会选择下山,毕竟对它们来说,食物才是最重要的! 浅山区的雪好刨,获取食物也更加容易。 可是,如今,这才下了第二场雪。 离进入深冬还早着呢。。。。。 熊瞎子或者是黑瞎子等。 包括狼群,山猫子,花狗子,豺,还有老虎仔,也就是猞狸。 这些野猪群根本就不放在眼里! 也就只有大爪子才可以逼它们下山。 就陆老爷子说话这功夫,王德清报纸卷的旱烟再一次抽完。 “那真要是这样,小陆孩说的打狗围会不会有危险。” “嗨!哪能有什么危险,大爪子真要是能到后山,别说野猪了,就是咱们都有危险。”陆老爷子无所谓地摇了摇头。 “你们是没见过,那大爪子,三四十条猎狗都不敢上,要是没有后来部队赶过来,我们十几个猎手都要搭进去!” 老爷子说的是他年轻时候的故事。 那个年代,为了给部队弄肉食,一次上山就会有十几个猎手,三四十条狗,一手一把猎枪。 其中还有刀猎的大神。 那可是真真正正的打狗围呀! “那行,这事就这么定了,这俩小陆孩就辛苦一下。” “打到的野猪,林场也不要!” “只要你能确保能在生产活动开始前将后山那片的野猪弄没!” “撵走也好,打死也好。” “我这绝对给你记头等功!我个人还欠你一个人情!” 陆永尚闻言,端起酒杯对着王德清就撞了过去。 他等的就是这句话! 野猪提前下山,对于他兄弟俩来说,何只是没有危险! 那就是白花花的银子! 如今有了四条猎头,可以打狗围,自己手上还有猎枪。 这可比后世抓野猪轻松多了! 更别说,还有自家的下套功夫。 而他这一次叫王德清来,等的就是这个人情。 卢玲灵的工作已经安排妥当。 等年后学生开学就可以去上课了。 不过,白文心在储木场的工作,他可有点不满意。 这个早晚都要成为自己女人的人。 就算没有夫妻之名。 但总也不能和卢玲灵差太多。 其实从后世穿越回来,作为一个普通人,带回来的最多的就是后世的眼光和经验。 卢玲灵考大学是一个。 而马上开始大力发展经济,则是另外一个。 以后世的眼光,东北这发展的并不是特别好。 什么投资不过山海关,什么东北振兴三十年。 因为地理位置和天气的原因,这里并不是企业和政策的首选位置! 但! 不要忘了这里最不缺的是什么? 除了一望无际的黑土地,那就是满山的木头! 这个年代,没有什么可持续发展的说法。 更没有节约资源的条例。 所有人都铆足了劲,用全部的精力来生产生活。 就像现在林场挂的条幅。 “学劳模精神,做行业先锋。” “坚持不懈,甘于奉献。” “工作着,奉献着,快乐着。” 这种无私的奉献精神对! 也适应这个时代的发展。 于此带来的是快要秃了山峰,和入目可见并不适合种植粮食的土地。 但是,发展的同时,同样可以保持可持续性。 这个对于一些煤矿,石油等为主的地区可能不太好实现。 不过,以树木为中心的林场。 那可太轻松了。 很简单,只要林场可以让出一块被采伐完的土地,建一个苗圃就可以了。 这里的所说的苗圃,并不是种植培育水稻黄豆的地方。 而是林业局用来培育树木的地方。 陆永尚虽然去了钢铁厂,但也了解林场的发展经过。 后世林场的苗圃,培育树苗,研究嫁接技术。 等到树木不让采伐之后,这可是一个支柱产业。 东北有句老话。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 如果现在能够建造一个苗圃,等到八十年代改革开放。 大力种植人工林。 发展嫁接果蔬技术。 用不了十年,不出三年! 足以让陆永尚有足够的资金赶上时代的洪流! 当然,这一个人情自然做不到可以承包土地,不过,人情就是越积越多,总有陆永尚跟王德清开口时,他不好拒绝的那天。 第一卷 第44章 猪神?发现野猪群。 打狗围并不是让狗上,人跟着围住这么简单,一个下了山的野猪群,少的有二三十头,多了都会有上百头之多。 上山打猎不是玩游戏,带着狗上山,围住然后定点射杀。 聚在一起的野猪群,遇到点声音就拼了命地逃跑。 野猪能聚群,说明群中有头猪。 其余成年野猪跟随左右,就是成年熊瞎子遇到都要避其锋芒。 野猪群的头猪,如果只是许久没上下山的大泡篮子。 还不算危险。 但如果是超过一千斤的猪神,就是大爪子遇到,都要掂量掂量。 几年前,威虎山就下来了一头猪神,重量高达一千三百多斤。 下山后奔着三十五林场住户就冲! 这个时候别说是猎狗围攻了。 就是猎枪离远了都打不透身上的松油子盔甲。 到最后都是林业局请示上面,花了大价钱请来附近的边防部队,才将猪神打死。 直到今日,那头猪神的尸体,经过处理后还在县里的展览馆存放。 这个年代,林业局,县里还有铁路等都是独立的系统。 每个系统都有自己的一套独立基建。 包括学校,医院,户口。 全部都各管各的。 所以,想要打狗围,一定要提前做好观察。 都是小猪,那就在整个后山下满套子,再放鞭炮,把野猪群炸开。 接着放狗去追,陆永尚和狗蛋一人一头的去解决就好。 而要是有头猪或者是猪神,最好还是要智取。 那方法就要因地制宜了。 或者引导山沟沟里,或者引到河套子上。 翌日一早。 没等狗蛋过来。 陆永尚早早就起了床,给两个房间点燃炉子,只带着黑子,一人一狗就去往后山找野猪窝子。 身后没有白文心这个“拖油瓶”。 不到半个小时,陆永尚就到了昨天抓猪愣子的地方。 然而,刚一到这,陆永尚就发现了不对。 原本一往无前的黑子,此时闻着四周的味道,全身左右晃动,就像找不到方向一般。 而当闻到祭山神的那颗树下,黑子全身的黑毛瞬间炸起。 看着陆永尚,嘴上发出呜呜呜的声音。 陆永尚此时也注意到这边。 昨天挂猪下水的那棵树。 树根下面有个放射性的裂痕! 明显是被野猪撞的痕迹! 而挂上去的一人多高的猪下水,此时也消失不见! 只有树枝上的污垢证明没找错地方。 陆永尚见状,紧紧握住了手中的猎枪。 这棵树可是一棵老树,两个人横抱都抱不住。 然而就这么被生生撞出了裂痕。 不过这都是其次的。 让陆永尚如此谨慎的却是黑子的反应。 他记得老爷子跟他说过。 黑子是一条三代犬。 黑子的上两代都是老爷子亲手养的猎犬。 他昨天跟狗蛋说过,猎犬的训练,是靠狗带狗拖出来的。 特别是这种从小就被上两代一起,言传身教拖出来的狗,继承了上两代的所有技术。 自身的经验也比小白,花花,豆豆这种第一代猎狗要强得多。 而当这种足够优秀的猎狗发出警示,不管今天上山想要干什么,都要万分小心。 如果可以。 最好立即下山。 就是看到前面有人参鹿茸都不要犹豫。 “黑子?野猪群就在附近,还是这个野猪太危险?” 陆永尚蹲下来,从怀里掏出一块肉干,塞进黑子嘴里。 “汪,呜呜~” 吃了肉干黑子明显稳定了下来,用头不断的蹭着陆永尚的胸口。 小声的叫了一声。 遇到猎物猎狗才会开声,而如此小的叫声,除了撒娇之意。 也代表着附近确实有危险。 走? 回去? 陆永尚微皱眉头。 想要打狗围,就要摸一摸野猪群的情况。 野猪是杂食动物,现在饿得就连同类的下水都不放过。 这可是开了扫荡模式。 吃空一片地方,就要迁移到下一个地方。 能流窜到哪里可说不定了。 今天能遇到如果不趁机摸一摸情况。 那下一会就更难了! 犹疑片刻。 陆永尚再次拿出一个肉干,指着树干的地方示意黑子。 有了指示,黑子也不在犹豫。 “汪~” 黑子闻了闻后发出信号,这就是为什么他只带黑子。 其余猎狗如果在此时,早就管不住了。 栓绳子都不好使。 只有黑子绝对会保护在陆永尚四周。 “乖,我们只在远处看看,找到野猪群千万别上哈。” 黑子好像听懂了一般,摇着尾巴顺着味道的方向向前面跑去。 每跑几步就会停下来。 回头看看陆永尚是否跟上。 狗的嗅觉本就灵敏。 而抬头香更不用多说。 一人一狗如此这般走了不到三公里。 刚刚翻了一个山头,陆永尚就紧紧抱着黑子,趴在一个草稞子后面。 一点一点的朝着前面爬去。 这还不是陆永尚看到了。 而是闻到了野猪身上的臭味。 一头野猪,身上的臭味隔着老远就能闻到,别说一个野猪群了。 随着陆永尚不断的前进。 穿过满是尖刺的草稞子。 陆永尚就看到了下面山沟沟里的野猪群。 此时。 山沟子里,在一片不大的空地上,几头大泡篮子围着一头体型远超它们的野猪趴在那里晒着太阳。 而其余地方,猪屎猪尿满地都是。 大小颜色各异的野猪不断用鼻子的供着雪地,挖着下面的吃的。 野猪找吃的也不是随意找的。 虽然这是后山,离林场比较近。 但那也是一片老林子。 松树密集的地方,地面上都是满满的松针,只有陆永尚眼前的这种山沟沟,附近是密密麻麻的草稞子和灌木丛。 下面才有杂草和各种吃食。 虽然陆永尚和黑子离着比较远,但是如此庞大的野猪群,野猪的闷呲闷呲的声音夹杂着风声不断传出。 当然,还有不少小黄毛在四周胡乱的奔跑。 还有不少都是两个野猪紧紧靠在一起。 中间夹着数头小花栗子! “1.2.3.....” “大概七八十头。。。” 陆永尚扫了一眼,心中有了一个大概的数字。 接着,就掂量起最中间的那头野猪的重量! 还好那头野猪身上只有背后有一趟刚毛。。。 只是一头大一点的大泡篮子。 真正的猪神,听老爷子小时候跟他讲,满后背都是竖起的刚毛。 长短不一。 小时候的陆永尚一直以为猪神是刺猬来着。。。。 第一卷 第45章 赶杖子前的准备 “套子,鞭炮,子弹,还有。。。猎狗?” 老爷子手把手的在院子里教狗蛋做套子,听到陆永尚所需要的东西。 叼着烟斗,只是略一思索,就明白了陆永尚的计划。 “你这是要赶杖子?” “什么都瞒不住爷爷。”陆永尚搓着手,继续解释下去。 赶杖子是打狗围的术语。 因为打猎没有什么统一的传承。 可能每个地方的叫法也不同。 在威虎山这边,只要带狗上山,需要狗对猎物进行围堵。 就叫打狗围。 包括打溜围等都是打狗围的一个方式。 而老爷子所说的赶杖子同样是打狗围的一种。 另外与之不同的打狗围方式叫做堵杖子。 堵杖子,与其名字相同,重点在堵。 而赶杖子,则是在野猪群外围根据猎手的判断,做好足够的陷阱。 下套子也好,挖陷阱也好,更有甚者直接在山里下铁套。 不过最后一条是林场严令禁止的。 毕竟生产工作都在山上。 铁套不会被猎物发现,同样的,在山上干活的工人也发现不了。 极容易受伤。 包括后世,大多下铁套的都是生产大队的人。 而做好陷阱之后,安排人在猎物外围制造噪音,但必须要在四面八方都要有才行! 这样,就算野猪群里有头猪,受到惊吓的野猪也会四散逃跑! 陷阱抓到最好。 如果抓不到,猎狗和猎人相互配合,也能有个不错的收获。 后山那片林子,如果没有过分的采伐。 其实堵杖子更合适,围三漏一。 收获会更多。 不过,此时的山上,到处都是光溜溜的大木桩。 已经没有堵杖子的环境了。 陆永尚将他的想法说了一遍。 老爷子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不过,随即就说出了这个计划最大的问题! ”狗剩,你们人手不够!狗也不够!“ “打围不可贪,贪则山神怒。” “你这个方法确实能打到不少的野猪,但是,这么大个野猪群,你这么放可就白瞎了。” “同样的,如果再次聚堆,还是会对林场有影响。” 打围不可贪,贪则山神怒,是老一辈的说法。 老一辈打狗围,就算人数和猎狗足够,也会放一部分回山里。 这是习俗。 不过,按照后世的理解,估计就是可持续发展,毕竟野猪或者其他猎物都是食物链中的一条。 不得不说,老一辈的说法其实也有一定的科学依据。 而陆永尚听到这,也呵呵地笑了起来。 老爷子能想到,他会想不到? 而且,这可是他穿越回来,最大的一笔收入。 谁不想多打一点? “既然爷爷你都看出来了,你给我出出招被。” 陆永尚嘴角上扬,正在做套子的狗蛋看了一眼这表情,浑身一个激灵,就知道自己的大哥又有坏点子了。 上一次大哥露出这样的笑容。 是让自己去山上捅马蜂窝取蜂卵泡酒! 他傻呵呵地用木条编制的鱼篓套在头上后,拿着棍子就上了。 谁能想到。 出主意的大哥,看到自己上了后,直接反方向地跳进了大河里。 还好自己跑得快。 气急败坏的马蜂只在嘴上叮了两个大包。 自己肿得跟个猪头似的。 用马粪包足足敷了两个月才渐渐消肿。 老爷子听到陆永尚的话,嘴角轻微抽搐了一下。 这才反应过来。 自家这个邻居口中老老实实的大孙子,这算盘是打到了自己身上了! 那声音响得,这么多年的耳鸣都好了! “小崽子!你是看上了你二爷爷家的那几条狗了吧?” “嗯?” 老爷子说到这,看到陆永尚还在笑。 眉头一束! “难道?你还想让你二爷爷家的那几个弟弟帮忙?” 想要听的话已经听到。 陆永尚也不继续装下去。 急忙跳到老爷子身后。 给老爷子按着肩膀,让老爷子消消气。 “爷爷,你和二爷爷都不说话这么多年了,也应该联络联络感情了。” “而且,他家日子过得也不好,咱们总要帮一帮,你说这一次我正缺人手,这不就正好赶上了么!” 陆老爷子是陆家吉字辈。 是那一辈的老大。 三部落林场包括三合村其实之前都不存在。 全部都是在三十五林场分出来的。 有三部落,就有一部落二部落。 老爷子当年被分出来之后,因为陆家祖传的手艺,选择了三部落这片地方。 而且,作为第一批住户,都是可以有工作,吃公粮的。 他也想拉着自己的弟弟,陆永尚的二爷爷过来。 然而,二爷爷也有自己的想法。 不喜欢上山打猎的二爷爷,平日里多读了几天书。 感觉打猎有伤天和,骂了陆老爷子一顿,最后选择了三合村,自己挖了几亩田地种田谋取生活。 东北人天生就有“犟”这个血脉传承。 就因为这么点的事,兄弟俩大半辈子都没有说话。 平日里也不来往,后来还好陆永尚的爸爸有做大哥的样子。 才渐渐的将两家小辈拉在一起熟络起来。 二爷爷家一直种地,过的也不尽如人意。 但二爷爷的那些孩子无比的淳朴,逢年过节都会送来一些自家种的菜。 比他那亲三弟弟陆永家一家人可强多了。 而这一次想要拉着二爷爷家的那几个弟弟。 一是,两个老爷子岁数都大了,整个老陆家那一代就剩下这两个老人了。 总要慢慢接触,毕竟是亲兄弟,没有必要这么一直闹下去。 他前世就听说,自家爷爷走的时候,二爷爷来到这就跪下就不愿意起来。 原本还不错的身体,没过几年就不行了。 二来,距离发展是市场经济,全面大变革开始的日子越发的近。 靠着打猎积累起来的财富,之后总要有信得过的人帮着一起。 这才借着这个机会,提起让老爷子自己说二爷爷家的事儿。 还真的是碰巧赶上了! “他穷!他该!怎么不饿死他!” “要不是我让你爹。。咳咳。。之前送了几条猎狗过去!” “他还能吃上肉!” 老爷子抖了抖肩,用烟斗打掉了陆永尚的手! 起身就朝着屋子里走去! “永尚哥,爷爷他?你惹他生气了?用不用我去劝劝?” 一直竖着耳朵在一旁偷听的卢玲灵急忙小声的问像陆永尚。 包括狗蛋,都被老爷子这一幕吓坏了。 然而,没等陆永尚回答。 走进屋内的陆老爷子突然定住了身子,头也不回的说道: “去的时候带两块熊瞎子的骨头,你老弟家的孩子身体一直不太好。” “我这是给孩子的,可不是给那个老不死的!!” 第一卷 第46章 男人的嘴,倔强的很。 院子里的几人闻言。 全都捂着嘴,偷偷笑了起来。 特别是卢玲灵,看着陆永尚笑得更是开心。 家有一老如有一宝。 陆老爷子有时候是真的可爱。 倔强,嘴硬。 自己男人和老爷子一模一样。 昨天睡觉前,她问陆永尚用不用洗洗身子。 陆永尚说今天就亲近亲近,绝对不做过分的事情。 结果。。。。。。 。。。。。。 下午。 三合村一个破旧的土房子中。 陆永尚领着卢玲灵坐在炕上,被婶子们围着。 炕桌上满满的蒸土豆和蒸南瓜。 还有几小块已经掰碎了的桃酥。 卢玲灵本就是三合村的知青,她们自然很熟悉。 而且,这几天还听说,三合村的那几个“骚狐狸”在县里被抓到乱搞男女关系。 全都受了惩罚,村口的大字报写满了一篇子三个人的事情。 可给村里这帮妇女解了气。 好像就是陆永尚和卢玲灵抓到的。 毕竟,这个年代也没有什么电视等影音设施。 那几个知青可是村子里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谁家老爷们没被勾引去帮着干过活。 陆永尚面色如常,对于二爷爷家的招待很是感动。 这些他家都吃够的东西,都是一家子过年才可以吃饱的食物。 而卢玲灵这一次以陆永尚媳妇的身份过来,再加上领证时候发生的事情。 就有点不好意思起来。 一个劲的往陆永尚身边挤。 “大概就是这么个事情,危险肯定是有,但收获绝对不低。” “也就耽误永忠,永显和永才三天的时间。” “如果有狗受伤,一条我给补二十块钱。” “等年底结了账,二八分。” 忠灵毓秀显才华。 这是二爷爷家他们这代人的排字顺序。 陆永尚说完,整个一家子都炸开了锅。 “一条狗二十块钱?就那畜生这么值钱?” “天呢,这都顶得上咱一大家子一个月的收入了!” “人不如狗呀,那狗都是你爹送来的后代,用不着这么多。” “二八分?多了,多了,按公分来就行,一天一个公分就足够了。” “就是的,你们还送来这么多东西,我们过年都吃不上这么多肉呀!” 婶子们一点都不贪,叔字辈的那几个叔叔因为陆永尚是晚辈。 让他带着赚钱? 一脸不好意思,站在门口抽着旱烟。 只有陆永尚那三个弟弟,兴奋地看着哥哥嫂子二人。 “不多,这都是应该的。” “咱们是真正的本家,早就应该多走动走动。” “正好我这也需要人,一码归一码,只要你们不嫌少就行。” 救急不救穷。 每个人都心知肚明。 二爷爷一家人也只有在永忠媳妇难产的时候,来求过一次。 可以说,这一大家子都是本分人。 而陆永尚穿越回来之后第一次看到,已经一岁因为缺少营养,刚刚才会爬的侄女。 还是挺心疼的。 “咳咳。。。” 没等这些婶子们继续开口。 坐在陆永尚身边的二爷爷咳嗽了一声。 整个屋子瞬间安静下来。 “永尚,这么多年没见,你跟你爸一个样。” “真不错。” 二爷爷沙哑着嗓子说道。 “你爸以前就经常来接济我这几个不争气的儿子。” “说出来我也不怕你笑话。” “他们结婚,都是你爸帮忙操办的。” “今天你能找过来认亲,别说领着这三个小子去打猎。” “就是都给带走,我们也没什么说的!!” “至于钱不钱的,一家人,咱不将就这些!” 陆永尚闻言,苦笑着不断地点头。 夫妻二人对视一眼,瞬间就明白了彼此之间的意思。 ’你看,我就说吧,两个老人都一样,一样的倔强。‘ “行吧,那就听二爷爷的,后天我让狗蛋来接弟弟们。” “家里还有点事,卢玲灵的情况你们也知道,家里离不开人,我就不在这吃饭了。” 不是陆永尚看不上这一桌子土豆子,而是他真的舍不得吃。 这才找了一个理由,拉着卢玲灵离开。 至于分成,也就不跟二爷爷商量了。 等赚了钱直接给永忠,他是二爷爷家的长孙,办事一向稳重。 “嗯,知道,有事就走吧,别忘了带我给你爷爷带个好。” 二爷爷挥手也没有挽留。 让永忠去送送哥哥嫂子。 两人路过知青点,卢玲灵歪着头朝里面看去。 门口红色的大字报极为显眼。 卢玲灵咬着嘴角,紧紧抱住陆永尚的手臂。 “想进去看看?我陪你?” “不去了,再也不想来了。”卢玲灵小声的说着,接着踮起脚快速的亲了一口陆永尚。 “哥哥,谢谢你。” “我不进去不是因为我没底气,或者有什么没处理完的事,你别误会。” “以前,每年的后进知青,都是我们姐弟三人。。。。” “大字报上也就常有我的名字。” 借着昏黄的余晖。 两人走在回林场的路上拖着长长的尾巴。 卢玲灵这一次来,彻底打开了心扉,接受了曾经在知青点的日子。 “除了我们三人,这里的知青家里条件都很好。” “也就有我们的成分有问题。” “卢齐那时候也不省心,一直都是家里的小少爷。。。” “还有上一次,我看书被何小曼举报,又被生产大队开大会批评了一次。“ “从那以后,我就没想过,能有机会在看书了。” “还有白文心,她以前是那么的活泼,这几天是在那一夜之后,才看到她露出了笑容。” “真的谢谢你。。。” 陆永尚是一个很好的倾听者。 看着小丫头在身前一蹦一跳的说着过往。 还真有了一点恋爱的感觉。 说了许久。 卢玲灵终于说累了,重新靠在陆永尚身边说道:“我今天就奖励一个要求吧。” 嗯? 提到这,陆永尚可来了精神。 指了指卢玲灵的小嘴说道:“这可是你说的,晚上烧好热水。。。” “啊?这个不行!你坏!我不奖励你了!!” 第一卷 第47章 打狗围开始,第三个词条,草上飞。 “真是男人一有钱就变坏,女人一变坏就有钱呀!” 凌晨三点多钟,陆永尚爬起来穿衣准备上山。 而前半夜被陆永尚折腾,后半夜起来做饭的卢玲灵,不仅没有任何困意。 还在一旁,开心地数着陆永尚交给她的所有的收入。 “哼,这位同志,话不能乱说,你才变坏了呢,我是怕你花钱大手大脚。” “好好好。”陆永尚笑着回道:“对了,把咱家烟熏的肉干都装上,今天人多,狗多,都让他们吃点好的。” “好嘞!一家之主真像样!” 。。。。。。 半个小时之后。 陆永尚牵着狗和在另一个方向赶来的狗蛋与二爷爷的三个兄弟汇合。 五个人,十条狗。 一人带着一把锋利的猎刀。 打狗围,不管是这个时候,还是后世,尽量都用刀猎。 拖狗一上,野猪不断地挣扎,那时候用猎枪容易伤到狗。 不过,除了陆永尚,陆永忠都带了一把猎枪,防备不时之需。 “都来了哈,来永忠,把这些肉干分下去,给你带来的那几条野串子分了,都是野猪肉,它们许久没上山了,给它们先开开荤。” 陆永忠接过去肉干,虽然那哥三看着肉干嘴里都淌哈喇子了。 但依旧听话的将肉干喂给那六条野串子。 陆永尚见状,微不可查的点了点头。 上山打狗围,不管有没有危险,一点要听一个人的。 否则遇到危险,两边同时指挥,不仅猎狗回发懵,猎人也容易被干扰判断。 狗蛋他不担心,如今,见到那三兄弟这个表现。 陆永尚更是十分满意。 至于野串子,就是猎狗和野狗的小崽子,这种狗一般看天意。 不过野串子发起狠来,可比一般的猎狗凶狠很多。 是不可多得的好猎狗。 只是,这几个野串子,因为吃不好,现在瘦不拉几的,眼神中也没有黑子那般的神采。 趁着喂完狗,狗之间互相闻屁股的间隙。 陆永尚最后强调了一下注意事项。 “听到我的声音后,一起放鞭炮。” “缺口在河套子这边,也就是这,尽量往这里赶。” “还有,如果野猪王冲到你们那边了,第一时间拉着狗就是跑,别犹豫,特别是你!狗蛋!” 陆永尚说着踹了一脚准备和野猪王搏斗的狗蛋。 顿时让现场的氛围不再那么紧张。 嘱咐完最后一遍。 一行人朝着山上走去。 野猪群是下来觅食的,不可能只在一个地方呆着,上一次陆永尚发现的那一片空地,早就被野猪拱得不成样子。 山沟沟的雪下面才有吃的,野猪只会沿着山沟沟走。 后山所有的山沟沟的是连成线的。 所以,此时跟着脚印找野猪群并不很难。 果然,沿着野猪群的足迹,走了不到一个小时,不远处的风口中,就传出野猪身上的腥臭味。 如果人够,狗够,装备齐全,这样的情况打狗围,选择前半夜比较好。 野猪出来觅食大多都会选择在晚上。 这样用狗叫阵后,没有吃饱的野猪更容易追赶。 但陆永尚几人也就只有十条狗,所以只能趁着天刚蒙蒙亮,野猪准备休息,防备最弱的时候打狗围。 这样刚趴窝的野猪一被惊醒,来不及听头猪的指挥,就会选择四散跑开。 “永忠,你们三兄弟去北面,狗蛋你领着花花豆豆去南面。” “我去最远的西面,一定要注意安全,要是不敢下刀,就把猎刀绑在棍子上哈。” 陆永尚做着最后的安排,永忠三兄弟紧张地点着头。 狗蛋此时却抓住了陆永尚的手臂。 “哥,要不我去西面吧,我脚程快。” “滚一边拉去,听指挥,你能有我跑得快?” 陆永尚扒拉了一下憨弟弟的头,别人不明白狗蛋的意思。 他还能听不懂,脚程快慢只是一个说辞。 野猪群是在西面山里下来的,所以那条道野猪更熟悉。 遇到危险,谁不会选择自己熟悉的路。 所以,西面是最危险的地方!! 不过,没等狗蛋继续说下去。 陆永尚撒开丫子,一溜烟的跑走了!! “我艹!!这么快!!” 狗蛋看着消失的身影一脸懵逼。 毕竟,此时,黑子还能看得见。 换句话说,陆永尚比黑子跑的还要快!!!! 而陆永尚感觉这自己脚下健步如飞,踩在雪地上就跟平地一样后。 对傻狍子的草上飞词条,那是相当的满意。 事发突然,掠夺词条的计划被这个野猪群打断。 小飞龙的词条掠夺过一次,自然不能在掠夺了。 所以,无奈的陆永尚只能选择了傻狍子的草上飞词条。。。。。 没想到,这个词条意外的好用! 不多时,陆永尚就跑到了野猪群的西面。 趴在草棵子里,抱着黑子,盘算着其余两个小队的脚程。 此时,借着微弱的星光,与东方那一抹鱼肚白。 能发现,大部分的野猪都在休息。 只有不少大炮篮子在趴窝的母猪身上,上蹿下跳。 母猪身旁聚成一堆取暖的小野猪棒子瞪着眼睛,好奇地看着大炮篮子的动作。 并且还是不时地扭动身体,仿佛在学习一般。 在野猪群的中间,比所有野猪大一圈的头猪,被几只更加肥美的野猪围在一起。 不管四周发生了什么,头都不抬的就在那休息。 果然!! 就连野猪群都有等级制度。。。。 见此情景,陆永尚摇头在心底吐槽。 “不过,时间选择得正好!” 又过了几分钟,盘算着狗蛋和永忠差不多达到指定位置的时候! “嘘~~布谷~~布谷~~~” 陆永尚模仿起布谷鸟的声音。 声音尖锐刺耳,穿透力极强! 接着!! 只见三个方向,火柴划下。 “滋~~~” “噼里啪啦噼里啪啦!!!” 南北西三个方向,鞭炮声骤响!!! 陆永尚紧紧地牵着黑子和小白,尽力的安抚! 而下面的野猪群,在鞭炮声响起的瞬间,只是愣了片刻,瞬间盼儿,盼儿的四散逃开!! 甚至刚刚进入到母猪身体里的大炮篮子。 还没有爬出来,就被母猪一个大撅腚,拱到了地方。 就是不知道,它那里折没折。。。。 第一卷 第48章 小鸡不尿尿,各有各的道。 头猪,除了体格庞大。 其自身的灵性也比一般的野猪多一点。 当四周响起噼里啪啦的鞭炮声时。 那七八百斤的头猪瞬间惊醒。 刺鼻的火药味与打雷一般的声音,让它瞬间就懵圈了。 不过,蒙得快,反应过来也快。 虽然它不知道这声音到底是什么产生的,但它知道,此时绝对有危险!! “盼儿!!盼儿!!!” 头猪发出刺耳的尖叫声,想要带着整个野猪群朝着深山跑去! 然而,它的声音哪会有鞭炮的声音大! 不管它怎么嚎叫,野猪群中的大小不一的野猪已经四散逃跑。 但大多数都选择了东边。 野猪视力极差,但嗅觉很好。 刺鼻的火药味只有在东边比较淡。 再加上那是山沟沟的道路,方向朝下。 也不用爬山费时费力。 是大多数野猪的第一选择。 头猪懵懵懂懂,它的第六感感觉到了四周仿佛有危险的气息。 不过,四周的火药味掩盖了两脚兽的味道。 为了野猪群的安全,头猪拱了拱身边的母猪。 低着头,砰砰地朝着东面追去! 南面。 鞭炮声一停。 狗蛋解开花花和豆豆的链子。 拍了拍他让二婶子给两条狗用化肥袋子缝制,保护脖子的防护带。 花花和豆豆眼中冒着猩红的颜色。 飞一般地扑向刚刚跑过来的小黄毛!! 经过上次黑子的帮带。 花花和豆豆也明白了野猪身上的弱点。 看到野猪冲着自己过来。 两条狗完全没有害怕,趁着野猪还没有反应过来。 分别朝着两边横跳。 一同咬住了野猪的耳朵!! “芬儿!芬儿!!” 小黄毛直到被咬住,才在鞭炮声的惊吓中反应过来。 刚一嚎叫。 狗蛋看着已经放慢脚步的小黄毛。 丝毫没有犹豫地冲了上去! 一个大跳,飞身前扑。 猎刀准确无误地插入到小黄毛的脖颈处!! 如果有其他猎人看到! 绝对会震惊不已。 动作舒畅,毫不拖泥带水。 面对野猪,心中没有一丝恐惧! 这绝对是最优秀的重托!! 率先冲上去撕咬野猪的狗叫重托。 而像狗蛋这样,每等野猪被猎狗控制住,就上去补到的机油手,也可以称之为重托。 这不是调侃,而是一个荣耀! 另一边,陆永忠三兄弟却选择了不同的方式。 许久没有吃饱过,没有上过山的他们体力本就不好。 而且,那五条野串子,之前只用作追野兔等小动物。 三人之前商量了一下,众人刚一分散。 他们就找了合适的木棍,将猎刀绑了上去。 因为东北太阳的方向,北面的山一般都比南面的山要茂密很多。 选择这边的野猪本就很少。 再加上松树遮挡视线了路径。 选择朝着这面逃跑的野猪,速度根本提不上来。 第一次感受到野猪美味的五条野串子。 在松开绳子之后,兴奋的冲了过去! 不过,快要退化成家狗的野串子,此时,那还懂得怎么下口。 只能将小黄毛逼停,围在四周不断的汪汪大叫! 但,这样也就足够了。 陆永忠三兄弟想着永尚的恩情,壮着胆子用将近两米长的刺刀,疯狂的扎着小黄毛。 小黄毛感觉到身上的疼痛,想要防抗。 不过,五条猎狗的围扑,不一会的功夫就让它败下阵来。 猪血四散喷发,特别是被刺到捅进动脉的地方。 甚至都喷洒在野串子身上。 大多数的的男人身上都带着血性! 而且,刀猎本就是最刺激的捕杀手段,没有之一! 被猪血刺激到肾上腺素迸发的三人,直到野猪彻底倒下。 四条腿绷直,身体变得僵硬无比。 才慢慢的清醒过来。 “我艹他大爷!打猎这么爽么!!” “永忠哥,他娘的,你原来也有这么凶的时候!!” 被叫住的陆永忠,摸了摸脸上的汗水。 压制住不断颤抖的双腿。 别看他都已经有孩子了,但那是因为农村人结婚早。 他和狗蛋岁数一般大,也才刚成年每两年。 就算再成熟,第一次刀刀见血,反应过来后也有点害怕。 不过,既然是永显,永才的大哥。 这时候一定不能让他俩看出来自己害怕。 陆永尚能帮他们,这就是天大的恩情了。 这时候,绝对不能掉链子的! 连续深呼了几口气,陆永忠拍了拍其余两兄弟的肩膀,叫住那几条野串子。 朝着另外一条野猪的方向跑去! 。。。。。。 而在围三漏一,那漏下的东面。 随着野猪群大部分野猪的跑过。 数十头野猪被提前下好的套子困住了猪脚。 嚎叫声,肉与肉的碰撞声此即彼伏。 大一点的大炮篮子,被套子套住脚后,在地上不断的挣扎。 因为这些套子做的比较匆忙,再加上有些是卢玲灵和白文心做的。 绳套并不结实。 导致有些体格大的大炮篮子,用尽全身力气挣断了套子。 一瘸一拐的继续朝着东面跑去! 陆永尚带着黑子和小白在石头砬子上飞速的跟着。 看到有野猪挣脱套子,只能在心底暗叫一声可惜。 西面虽然放炮,但那本就是给野猪放的一条生路。 陆永尚并没有在那边围堵。 而是在看到头猪也朝着东面跑去后,陆永尚的眼中也只剩下头猪了! “汪汪汪!!” “盼儿!芬儿!!” 陆永尚在前面跑着,跟在后面的黑子和大黄偶尔之间也会咬上一只小花栗子!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黑子要脖子,小白掏裆。 也耽误不了多少时间,索性陆永尚也没有拦着它们。 跑过之前的山沟沟,跑过抓猪愣子的地方。 此时的头猪终于跑到了所有野猪的前面! “盼儿!盼儿!” 头猪扯着嗓子叫了几声。 不少野猪都在大炮篮子的阻挡下停了下来。 其实,野猪根本没什么脑子。 被猎狗围住的时候,都能站在原地,等待着重托到呢。 别说这个时候了。 有头猪在指挥,不少野猪也落得清闲!! 然而。 正是如此,反而进入了陆永尚设下的圈套。 当头猪停下来后,抽动了几下鼻子。 嗯? 怎么有不少腐烂野果子的味道? 第一卷 第49章 冰窟窿里掉野猪,过年锅里下饺子 野猪脑子一根筋,被更凶猛的大爪子赶下山后。 一只没有吃饱的头猪,闻着腐烂野果子的味道,眼泪不争气的在嘴角流了出来。 至于这是不是两脚兽的陷阱? 刚的打雷到底是什么情况!! 头猪脑子完全不去想了。 动了动鼻子,顺着山脊,就朝着腐烂野果子的味道边跑去。 之前,就算野猪下了山,它们都没有走到过人类的砍伐区。 头猪能长大这么大的体格子,对危险还是有一定辨识度的。 砍伐区那边,到处都是人味。 因为没有松树遮蔽,草棵子,半拉子等小树,都被三合村的村民砍走拿回去引火了。 可以说,这面光秃秃的一片,也没有足够的食物作为吸引。 这两个原因,都让头猪对这里保持着一定的警戒! 不过! 那野果子的味道。。。实在是太香了。 它也太饿了!! 要不刚刚有那么多肥美的母猪围着,它能不动心? 冲刺般地掉下到河套子上。 头猪看到冰面上那成堆的野果子,完全没有任何犹豫。 晃了晃摔疼的脑袋,跑到野果子的地方,大嘴巴一张,低头开始暴风般地吸入。 “真尼玛成了!!这都行!!” 跑过来的陆永尚看着吃野果子的头猪,眼中的兴奋时藏不住的! 前面所有的设计,是真正的打狗围! 而河套子上的布置,只是陆永尚在收拾菜窖,发现菜窖里有烂果子的时候的临时起意! 菜窖也叫地窖。 是东北储藏蔬菜水果的一种方式。 在院子里或者是房子下面挖出一个大坑洞。 上面盖好盖子。 里面冬暖夏凉,跟冰箱的冷藏的效果一样。 只是,陆永尚家的菜窖里面,存放着大量的野猪肉,导致里面温度升高。 不少秋天储存的野果子坏掉了。 此时,头猪进食的速度飞快! 那张开嘴能咬住一个篮球的大嘴,一大口就是十余个野果子! 更别说四周还有不少母猪在共同进食。 机会转瞬即逝。 陆永尚也没空搭理配合默契的两天狗子。 草上飞全力发作,陆永尚一溜烟的功夫,就跑到了河套子的另一侧。 腐烂野果子的味道极重。 他根本不害怕头猪能闻到它的味道。 也不害怕头猪发现他后,冲刺过来。 富贵险中求! 这一票干成了,那可就赚大了! 点燃提前埋好的引线,野猪所在的位置,正好是陆永尚儿时洗澡的那个大沙坑。 而引线所连的,是不少化肥和火药制作而成的土制炸弹。 化肥用的是硝酸铵化肥,加上一定的燃料也就是火药。 这对于后世穿越回来的陆永尚并不难。 爆炸效果一般,但足以扎穿冰面。 引线飞速燃烧,特别是快要燃烧到腐烂的野果子堆下面后。 这刺鼻的硫磺味道,与鞭炮的味道如出一辙。 此时,就算头猪和那些母猪在贪吃。 也发现了不对! 然而! 那极速引燃的火药,那还会给它们反应的机会。 只听!! “砰!”的一声。 野果子堆被直接炸飞,紧接着,冰面呈放射性的纹路不断的朝着四面散去。 头猪与其它母猪的猪嘴被瞬间炸烂。 还没等它们发出叫声。 “霹雳啪啦!!” “轰!” 七八头体格肥硕的野猪,直接掉进了冰窟窿中!! 还没有入冬的时候,如果有人掉进冰窟窿中,那冰冷刺骨的河水,就会瞬间麻痹人器官的感知。 双腿双脚被直接被冻得麻木起来。 陆永尚和卢齐就是明晃晃的例子。 真实的情况,根本不像是电影里和电视里的情节那般。 掉进冰窟里还能游上来。 入冬后的河水冷的就像是小针在不断的扎身体每一处地方。 后世的电影里,容嬷嬷就靠着小针叱咤影坛多年。 那钻心的疼痛是真的不容易忍受。 虽然野猪皮糙肉厚,身上的肥膘再多,保温性能再好,但泡在冰冷的河水中,依旧坚持不了几分钟。 有的时候,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 这个沙坑下面,遍布泥沙,就算不深,也不容易踩实成,反而会越陷越深。 而整条大河,也就有这个地方有一个深坑。 就算野猪陷下去,爬不上来,也不会顺着水流冲走!! 一切宛如天意般,顺理成章。 河岸边。 看着水中还在不断挣扎的野猪,下意识的打了一个激灵。 这是身体的自主反应。 当然还有那控制不住的激动。 不过,接下来。 可就是陆永尚的表演时间了。 猎枪子弹上膛。 稳定词条全力发挥。 “砰!砰!” 连续两抢,枪枪爆头! 而听到枪声的黑子,咬着小白的脖颈处,飞速的朝着这边跑来。 跑过来时,以为自己的小主人又危险! 而当跑到小主人身边后! 看到河里的野猪后,黑子身上的毛发瞬间炸起。 尾巴竖立,目瞪狗呆的看向自己的主人! 跟着老爷子游走在山林间,身经百战的黑子,哪里见过这种场景。 老爷子的陷阱下的是巧妙无比。 但同时抓到这么多野猪的陷阱! 也从来没有见过呀!! 陆永尚没有被黑子的到来打扰到。 换子弹,子弹上膛,继续砰砰两抢打了下去! 不多时。 听到枪声,以为陆永尚遇到危险,疯了一般的狗蛋,双肩扛着花花和豆豆跑了下来! 这一看不要紧! 当看到冰窟窿里的野猪与猩红的河水后! 眼睛都直了。 花花和豆豆挣扎的从肩膀上跳了下去。 躲在黑子的后面瑟瑟发抖。 枪声是所有动物的天敌。 特别是像花花豆豆这般,在斗狗厂训练的狗子。 此时能够不跑,坚持在主人身边,躲在黑子的后面已经很不容易了。 趁着陆永尚还弹的功夫,狗蛋怼了一下陆永尚的腰间。 兴奋的声音带着颤抖。 磕磕巴巴的说道:“大哥,牛逼呀!!让我打两抢试试呗。。。。” 已经无比安全。 陆永尚那还能拒绝。 递过去猎枪,身后,陆永忠哥仨听到枪声,才刚刚跑了回来。 站到河岸的另一侧,同样震惊到无以复加! 。。。。 第一卷 第50章 成吨的野猪肉,大泡篮子带崽子了? “起锅!水开喽!” “对对,先下饺子,先敬山神,然后咱们在收拾这些野猪肉勒!” 忙前忙后的二婶子,说话就跟唱戏似的。 生怕新赶来帮忙的邻居们不知道,这些野猪是他家的两个“大儿子”打得。 河套子不远处的空地上。 听到枪响的邻居们,先是过来查看了一下子情况。 看到冰窟窿里冻僵了的野猪,还有不断地在山上,用小爬犁拉野猪肉的兄弟几人。 谁还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明白事理的邻居,迅速地跑回到三部落林场。 通知王德清,并且拉着与老陆家关系好的邻居们前来帮忙! 几棵小松木杆子树在四个角落。 化肥袋子缝制的大散布屁在上面。 三婶子支起一口大锅,在中间坐镇指挥。 男人充当壮丁,帮着兄弟几人上山拉野猪肉。 而婶子们则开膛,扒皮,身子弱的婶子则带着卢玲灵回家。 一人家里拿出一点白花花的面粉,混合着苞米面子,在老爷子家里准备抱起饺子。 宛如过年了一般。 临近伴晚,太阳只剩下小尾巴散发着桔红色的光芒。 这才有了刚刚二婶子张罗下饺子的那一幕。 东北此时遍地是宝,不过依旧有那个什么节日都下饺子的传统。 今天打狗围收获颇丰,人狗都没有受伤。 这就是最幸运的事情了。 用第一锅新出炉的饺子,敬天,敬地,敬山神,所有人都十分开心。 王德清来的时候,已经给陈春来打去了电话。 此时正与林场几个德高望重的老人,围着陆老爷子感叹不已。 “老孙头,你有文化,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什么花花绿绿的,这场面依旧多少年没见过了。” “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还花花绿绿,你们林场生产大队的干部就应该多看看书!” “哎!还看书?看书能打肉吃,老孙头,那你去看书吧,一会别吃饺子了。” “嘘,小点声呀,这话要是让支书听到,小心扣你们家娃娃的工分!” “。。。。。” 而林场内的婶子们同样两三个聚在一起捞着家常。 说的大多都是陆家两个小子多么多么有出息。 小棚子内的炉火正旺,煮着饺子的热气香甜不腻。 随着夜幕降临,山里的青壮年也一个个下山不再上去。 有说道的老人则在青壮年都回来后,在河套子上,用草棵子点起火堆。 按老一辈的话说,这里杀虐过重,需要驱散一些不好的神灵。 毕竟东北一直有许多大仙的传说。 而真正实际的作用,则是用刺鼻的烟味来遮盖这么多野猪开膛的血腥味。 这么多野猪肉,一个下午根本处理不完。 来帮忙的邻居会挑好自己喜欢的地方,先拿回家。 而晚上也会有几个叔叔过来帮忙守夜。 这种大范围的捕猎,大大小小野猪加在一起足足有三四十头之多! 跟别说还有那个在火堆旁烤化的头猪。 一头猪就有七八百斤! 而所有的肉加一起,足足将近有上万斤。 除去下水和乡亲们带走的,也能有五六千斤! 五毛钱一斤肉。。。 那要有多少钱勒! 陆永尚回家里换了衣服,看到堆积如山的野猪肉后。 同样被惊的愣愣出神。 叔叔婶婶们数着肉能有五六千斤。 陆永尚在心中估计一番,除去大骨棒之类的单独卖。 单单就算肉的话,这也要有两吨之重!! 两吨重什么概念! 整个三部落林场,每年分到的肉都不一定有两吨重! 一想到明天陈春来看到这些肉时候的表情。 陆永尚就暗自偷笑。 心里想着,陈春来不会赖账吧。。。。 毕竟,谁能想! 谁敢想!! 这一次打猎能打到这么多肉!! 就在他琢磨,明天怎么跟陈春来解释的时候。 狗蛋那边突然惊叫起来! “大哥!你快来看!这个头猪有种了!肚子里还有个野猪崽子!” 有种? 野猪崽子? 别说是陆永尚了,就是在场的所有人都懵了! 这个头猪,明显是一个大炮篮子,也就是公猪。 身下的那一个大郎当,都被王婶子噶下去,准备给王德清泡酒喝了。 怎么还能有崽子? 不过,看着狗蛋手上,篮球大小,跟草团子一样圆圆的东西,这一打眼,还真的跟猪崽子一般。 “哎呦,这是啥子东西,这毛就是野猪毛?难道这头猪成精了?带崽子了?” “不会吧,那大郎当都快进王厂长肚子里了,哪能有崽子呀!” 此话一出,所有人看着臊红脸的王德清,一起笑了出来。 只有李傻子在一旁不住地拍手鼓掌。 “出宝贝喽!出宝贝喽!” 宝贝? 所谓一语惊醒睡觉的人。 此话一出,陆永尚瞬间反应了过来! 这四周全都是毛,捏起来软软的。 不正是传说中的猪宝么! 说是猪宝,其实就是猪的胆囊中形成的结实。 野猪在抢夺食物或者交配权的时候也会相互的撕咬。 撕咬吞下的猪毛无法被消化,久而久之就回便成猪宝。 而猪宝听起来无比珍贵,其实也就有一些药用价值,是中药材中的一种,有清热解毒,缓解身体里热毒的功效。 后世价格一般,只是比较少见而已! 不过,在这个年代,这可是实打实的好东西呀! 想明白一切,陆永尚也没有藏着掖着。 偷偷的给狗蛋一个脖溜子后,也没有藏着掖着,给众人讲了讲猪宝的功效。 家里此时都有了一个熊胆了,这在留下一个猪宝。 绝对会被人惦记上的。 看来家里以后要小心一点了。 包括这一次买猪肉赚的钱。 县里面现在有银行,可以存钱换一张存款单。 但是银行各个城市很难流通,存款单也没有名字等防备措施。 可以说,不管是谁“捡到”存款单,都可以找到存款的银行去兑换。 或许换成国库票?? 现在谁手里还没有几张曾经的兑换的国库票。 因为政策一直在变,国库票逐渐地被历史遗忘。 不能流通,也如同废纸一张。 可是,等到八十年代,全面改革开放后。 那国库券的兑换比例可不是一比一这么简单了。 要不??? “哥哥,王婶子帮忙照顾家里,我和文心今天陪你守夜呀!” 没等陆永尚盘算完,裹着跟粽子似的卢玲灵和白文心一左一右的站到陆永尚两边。 欣喜的看着眼前红彤彤的“大团结”。 第一卷 第51章 初见陈秋心 整整一夜,陆永尚和卢玲灵,白文心三人都没有休息。 河套子上的火堆一直没有熄灭。 三人坐在窝棚里,谈天说地,渐渐地,白文心也与陆永尚亲近许多。 陆永尚有来自后世的开放思想。 偶尔的几句调侃的话,就会逗得两人捂脸害羞。 后半夜冷的时候,附近的村民已经熟睡。 白文心坐在陆永尚的另一边,也大着胆子靠在陆永尚肩膀上取暖。 。。。。。。 第二天。 陈春来带着木器厂的劳动力,开着辆大卡车匆匆赶到。 刚一下车就看到这堆积如山的野猪肉。 陈春来惊讶得嘴都合不上了! 王德清在场部的电话里只说了打的野猪比较多。 但也没说过这么多呀! 一大卡车装得满满当当,就连带过来的工人都没有地方可坐了。 “真是英雄出少年呀!”陈春来感叹一声,从兜里掏出一包红双喜,递给陆永尚一根,这才接着说道。 “你这哪把我当人看了,我们木器厂才有多少职工,这哪是春节福利,这都比供销社的肉多了吧!!” 陆永尚接过红双喜,站在一旁跟着傻乐。 这时候,可不能接话茬。 万一陈春来嫌多,不要了。 那他们家这之后的日子,可就只能天天吃这骚哄哄的野猪肉了。 这对别人家来说是幸福的日子。 对吃惯了后世饭菜的陆永尚来说。 还不如一个窝窝头,一个菜团子来得实在。 这后世有钱人才能吃得真正干净又卫生的粗粮。 才是陆永尚穿越回来,吃得最过瘾的食物。 见陆永尚傻笑,陈春来无奈地摇了摇头。 “你跟我一起去县里吧,我家妮子正好在家呢,去我家坐坐,正好有事跟你商量一下。” 不多时。 卡车前面,只能坐三个人的座位,挤挤囔囔地挤进去了七个人! 开到了县里林业局的家属小楼,陈春来和陆永尚下车。 肉则拉到木器厂过秤储存。 陈春来能收下这么一大批野猪肉,那陆永尚也不能小气。 至于总共有多少斤,这就由陈春来说的算了。 就两家的关系,估计陈春来也只能按照多算,不能少算。 此时,可不是斤斤计较的时候。 林场家属楼,一般的职工住的都是平房,每一家的门口都堆积着不少煤块。 多的代表着家里日子过得不错,少的有的还有一些杂草和树枝丫替代。 一路上,陈春来跟着不少劳作的妇女打着招呼,可以看得出来,陈春来在林业局的人缘好,地位也不低。 陆永尚跟在身后,走进一个面积不小的两居室。 房子内装修全都是纯实木打造的家具。 缝纫机,收音机摆放在客厅中,甚至在客厅的最中央,还有一台黑白电视机! 这还是陆永尚穿越回来第一次看到这稀罕物。 整个三部落林场都没有谁家能有这东西。 “这是电视机,没见过吧,这一次卖肉赚这么多,我给你弄张票,你也可以买一台的。” 陈春来笑呵呵的说着,接着,推开小屋们,将里面正在看报纸的小妮子叫了出来。 “秋心,快出来叫人,这个是我跟你提过的永尚哥。” 屋子里,一个穿着时髦的小妮子走了出来。 与陈春来这个大老粗长得有三分相似,大大的眼睛,高挺的鼻梁。 不过,要是没有这三分相似,这小妮子能长得更好看。 “永尚哥?你就是那个上山打熊瞎子的陆家哥哥么?” “我可想去上山了,总听我家老头子讲他们年轻时候打猎的故事!” “就是不让我去,只让我在家看书,让我参加高考,这高考都停了。。。” 陈秋心刚说到这,直接被陈春来打断:“秋心让你叫人没让你瞎说!” 接着,就对着陆永尚解释起来:“孩子小总瞎说话,就让她多看看书。。。” “嗯嗯,多看书是好事,读书可以改变命运么。”陆永尚不着痕迹地说了一句,让后在怀里掏出一块晶莹剔透的骨头。 这是熊瞎子的耳骨,与猪惊骨有异曲同工之处。 猪惊骨是猪的耳骨,形似龙头,自古在东北就有“压惊,辟邪”之意。 熊瞎子的耳骨更是如此,猪精骨适合给小孩子带。 而熊瞎子的耳骨,这个年代有条件的家庭都会挂在女儿的房间。 有祛除邪祟,不招惹坏人,一辈子平平安安的意思。 “第一次见面,我那也没有什么好东西,这个是熊的耳骨,你用红绳串起来留着。” “熊耳骨?这可是个珍贵的东西!之前我都没好意思张口。”陈春来惊讶地说道。 他知道陆永尚结婚,以为他会留给自家孩子。。。。 “都是小东西,陈叔,你说找我有事。。。” “秋心你去泡个茶水送到我屋,我跟你永尚哥有点事要聊。”见陆永尚提到这,陈春来也没有墨迹。 其实,原本陆永尚是不着急的,他以为陈春来找他还是因为打猎的事情,毕竟快要过年,不止一个国营长需要发福利。 陈春来完全可以在中间做一个桥梁,自己获得了人情,陆永尚也赚了不少钱。 可以说是双赢。 林海县地处东北的边境,物资能分到这边的时候,已经所剩无几。 每年虽然县里的职工可以分到十几斤的肉票。 但只有肉票可没有用,供销社的肉供给不足,他们也没有肉吃! 不过,当听到高考两个字,陆永尚这才发现,陈春来这个人绝对不一般! 76年末! 刚刚结束了一场大变革。 恢复高考这件事也只是处在萌芽阶段。 77年十月份才全国统一通知。 十二月底全国大规模统一考试。 现在。。。陈春来是怎么知道的? 带着疑问,陆永尚跟陈春来进入房间。 陈秋心也用大茶缸子泡了两杯茶水送了进来。 看到陈秋心关好房门,陈春来才眯着眼睛,敲了敲桌子上的报纸。 若有所指地问道:“你看一下,说说你的看法。” 第一卷 第52章 报纸上的信息,陈叔宛如父亲般的关心 报纸? 陆永尚闻言低头看去。 第一个大篇幅写的就是教育路线,里面有不少城乡的例子。 大抵讲的都是大力发展人民公社集体经济,撤回职工外出搞副业的事情。 将养猪、养羊、编织、挖药材等都被化为了“资本主义”的尾巴,需要割掉。 其中也有上山打猎这一说。 接着,报纸下面所讲的内容就跟“摘帽子”有关了。 说实在的。 整个报纸上的内容,多多少少都跟陆永尚带一点关系。 好的是陆永尚不是工人,还没有接班,并且林场也需要猎人。 而之后的“摘帽子”可就跟卢玲灵和白文心有切切实实的关系了。 陈春来见陆永尚看到最后,一直沉默不语。 叹了口气说道:“那天我听老王说你媳妇是知青,一开始也没太在意。” “后来我去知青办公室查了一下,你也别怪我多事。” 听到这,陆永尚点了点头。 上一次见面后,陈春来多多少少都提到过把陆永尚当自己孩子看。 他这么做也是出于关心,陆永尚并不在意。 “可以说,咱们叔侄俩同病相怜,卢玲灵和你婶子的情况差不多。” “她家里。。。最近她一直没在家,就是准备忙着家里“摘帽子”的事情,并且一直吵着要回到老家,受不了东北的环境。” “所以,有些事情你要早做准备。” “这些话本不该我说,不过叔是过来人,你爸走得早,陆老爷子年岁也大了,有些事你应该早点考虑。” 听到这,陆永尚彻底明白了陈春来的一四七。 陈春来是木器厂的厂长,消息广,对政策了解得也多。 虽然陆永尚是后世穿越来的。 但是对这具体的事情,了解的肯定不陈春来准确。 而有了上次的救命之恩,再加上陆陈两家父辈的关系。 陈春来怕的就是卢玲灵的家里要是被“摘了帽子”,再加上一批批知青返乡。 陆永尚这傻啦吧唧的沟里人,绝对会被城里人嫌弃的。 他现在都是木器厂的厂长了,家庭条件可以说比得上大部分人了。 但依旧被婶子嫌弃,闹着要带孩子回老家。 何况是陆永尚了。 没等陈春来继续说下去。 陆永尚笑着回道:“明白了陈叔,我心里有数,而且我相信卢玲灵。” “啊?你呀!!年轻人就是冲动,不过你心里有数就行。” 能提点到这,陈春来也感觉自己说得足够了。 接着话音一转,说起来上一个熊瞎子的熊胆!! “咳咳。。。那个大侄子,正事说完,我还有点私事求你。” “那个,你婶子的父亲,肝有点不太好,需要熊胆磨成粉入药。” “这不你婶子最近有点闹腾,我想着,早去晚去都是去,趁着今年过年,带着秋心去你婶子老家,看看我那老丈人。” “这总不能空手不是?” “价钱你说,数量上么,好事成双么。。。” 陆永尚看着陈春来那一脸憋屈的样子,强忍着笑意。 都说东北男人怕媳妇,看来,这绝对是传承。 而且,他手上的草胆本就是想要卖掉的。 只是现在的供销社不收而已。 如此好的赚钱机会,陆永尚怎能错过。 没有犹豫。 陆永尚立即说道:“这没问题,家里那个草胆这几天都晒得差不多了。” “好事成双的话。。。过几天我看看能不能和狗蛋在掏一个熊仓子。” “只是是什么胆我不敢保证。” “什么胆都行!礼物多多益善么,还有什么珍贵的东西我都要。”陈春来直接说到。 “你不懂,秋心是我的心肝肉,我走不开,她要是也走了,就不知道什么时候还能回来喽。” 。。。。。 陆永尚留家里吃了顿午饭,还没到下午,整整一兜子大团结就被会计送了过来。 将近六千斤的野猪肉,骨肉没有分开,全部一起算上,陈春来大手一挥,批了整整三千元。 至于熊胆和其他野味的事情,陈春来和陆永尚两人谁都没有再提。 私下贩卖,这可是能被关进去的大事。 陈春来虽然从报纸上的只言片语和老丈人话里的意思,感觉到了未来政策会有改变。 让自家小妮子开始学习。 不过,这些事终究是需要隐瞒的。 有了陈春来在县里牵线搭桥,陆永尚回家之前,买了不少雷管火药,又到供销社买了棉花和几匹布。 就连最珍贵的发卡,干部家属都抢不到的稀罕玩意。 陈春来也托关系给陆永尚分了几个。 二爷爷家哥仨的帮忙,陆永尚也没有小气,完全按照之前定好的二八分成,给二爷爷家分了六百块钱。 二爷爷一家看到他们一大家子几年都赚不到的收入,几个婶子差点没直接撅过去。 更别提一向掌管财政大权的二婶子了。 当看到陆永尚手里那成沓的大团结之后。 看着陆永尚简直比亲儿子还亲。 一脚给狗蛋踹跪倒在地上,想让狗蛋给陆永尚磕上几个。 并且,将所有布匹和棉花都留了下来。 准备亲手给陆老爷子一家,做几套棉袄。 等回到家。 卢玲灵早就准备好酒菜。 满桌子的野猪肉,还有上一次没吃完的母豹子炖土豆。 老爷子也秀了一把手艺,将那只不大的飞龙和蘑菇一起炖了。 这就是小鸡炖蘑菇的前身。 后世因为飞龙被列为了国家保护动物,东北菜谱才更新成了小鸡炖蘑菇。 几杯酒下肚。 老爷子来了兴致,从箱子里找出一坛泡了十几年的五壮酒! 这里面泡的是什么,懂得都懂。 “我就不喝了,大孙子这玩意以后就留给你了,一次只能喝一杯哦。” “我可是想要早早抱着大孙子哦。。。” 看到这坛子酒里面泡的东西,别说卢玲灵了,就是脸皮如此厚的陆永尚都差点没抗住! 小心翼翼地打开盖子倒了一杯。 至于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陆老爷子吃完饭又去了李傻子家整夜未归。 整整一夜。 大风呼啸不停。 院子里的水缸被大风吹倒。 冰面碎裂,水缸里的水入决堤得喝水般不断喷涌。 后院。 白文心披着袄子坐在火堆旁。 一脸羞红,暗暗骂了一声:“畜牲!” “这么能叫,怎么不去合唱团呢!” 第一卷 第53章 去前山找熊仓子 接下来的日子里。 陆永尚彻底的放松下来。 不仅和卢玲灵的感情越来越好,白文心这个小丫头也逐渐地显露出那种比这个时代女人都要开放的性格。 时不时地在没人的时候,和陆永尚开着少儿不宜的玩笑。 卢齐这几天也醒过一次,除了见卢玲灵和白文心,还特意让所有人都离开。 只留下陆永尚两人谈论了许久。 邻居听说陆家媳妇病怏怏的弟弟醒了,有人说这是回光返照。 有人说,这是陆家的伙食太好,又逐渐恢复过来。 不过,所有人都不知道陆永尚和卢齐到底说了些什么。 至于为什么休息。 一来是因为黑子实在是太累了,连续几天多次上山,最后的打狗围,当野猪掉下冰窟窿之后,黑子带着小白,将不少被套子套住的野猪咬到坐窝子。 二来陆永尚也想休息几天,不那么冒风头。 打狗围过后。 三部落林场重新恢复了上山拉套子的工作。 因为猜测深山里有大爪子出现。 王德清大手一挥,将今年所有的生产目标都定在后山。 这一次卖野猪肉,虽然每家每户都分到了不少。 但大家可都好奇着陆永尚到底赚了多少钱。 平日里邻里邻居的闲聊中,有说陆永尚成了万元户的。 也有说陆永尚能借着机会,分到县里木器厂的工作。 对了,在这个年代,不管打猎多么赚钱,吃得多好,说出去都不如一个正式工作好听。 此时的陆永尚为村口婶子闲聊提供了所有的素材! 是全村cbd的主要提供者。 而当每次经过陆永尚家去后山伐木的时候,早上会看到陆永尚照常在家里烧火做饭。 晚上回家,陆永尚家里依旧吃着玉米面子窝窝头。 老爷子的抽的还是旱烟而不是香烟。 关于陆永尚的闲话,也慢慢的少了下来。 不过,这一次打猎后,受伤害最大的应该就是狗蛋了。 原本陆家老二的工作就好,工资就比一般工人高出很多。 现在狗蛋又可以靠着打猎赚钱! 工人一般都是继承制,这代表着,狗蛋以后又有工作,家底子还厚实。 那说亲的媒人早就惊动了十里八乡。 从一部落到三十五,这一条线上连着林场加上生产大队,十余个村落的媒婆都要快把狗蛋家的门槛踩烂了。 以前媒婆是害怕二婶子泼辣的性格。 不过,如今儿子出息。 母凭子贵。 二婶子天天笑得嘴都快合不上了。 特别是不少姑娘,看到狗蛋那强壮的体格子后。 围着二婶子忙前忙后。 给陆永尚做的棉衣上不少姑娘都参与了缝制。 人家是吃百家饭,陆永尚反而成了穿百家针线! 这也间接的沾了狗蛋的光了。 。。。。。 这天。 终于在莺莺燕燕中逃离的狗蛋。 一大早就牵着豆豆和花花来到了陆老爷子家。 也不管陆永尚在干嘛。 拉着他就要上山! “在家看姑娘的日子不好么?” “对呀,永将,挑好谁家的姑娘了,早一点领过来看看。” 面对自己大哥大嫂的调戏。 狗蛋就跟泄了气的皮球一样,瘫坐在地上。 “哥,好啥呀,一个个说话嗓子比我还粗,甚至有一个给我表演了一个抗木头。” “大哥!大嫂,那木头,我扛起来都费劲。” “还有就是。。。她们没有一个像嫂子这样说话温柔的,还有文化的。” 卢玲灵闻言笑的前仰后合。 陆永尚也无奈的摇着头。 这个年代,除了上山下乡的知青,本地确实很少有有文化的姑娘。 毕竟,都是工农家庭,生产生活才是她们的向往。 “你这又是偷跑出来的哈。” 这天刚蒙蒙亮,除了需要上工的家庭,没有人会起的这么早的。 “嘿嘿,这不好几天没上山了么,我寻思着就是弄点大皮子也行呀,没有大皮子,咱们抓几只兔子吃吃也好,总之野猪肉我是不想吃了,又膻又腻。” 这还嫌弃上了? 这话要是让其他人家听到,绝对又是嚼舌根子的话。 大皮子是紫貂。 这个年代的东北还没有把穿貂当成富贵的存在。 不过,用紫貂皮做的棉马甲是真的保暖。 估计这都是在那些姑娘闲聊的时候被听到的。 “行吧,我去准备一下,你把豆豆和花花留在家里。” “今天上山就带着黑子,去前山,找一找有没有熊仓子!” 后山肯定是不能去了。 一到白天后山就都是人,嘴里喊着口号,干的那是热火朝天。 别说小动物,就是真有黑瞎子坐仓,都会被热火朝天的工人给喊醒了。 而前山,连的不是威虎山。 是另一条山脉, 前山围着的那条土路的尽头是三十五林场。 可以说,在前山打猎,相对安全一点。 穿上棉衣,绑好棒腿,上山带的窝窝头换成了肉条。 同时,卢玲灵还给兄弟二人一人怀里塞了两个白面大饼。 这是用面粉做的,不用提前发面,死面就行。 在炉子上将两面烙成金黄。 上山带着,用火烤一下,白面的味道会更加香甜,也不会太硬。 比带馒头方便很多。 看到陆永尚穿成这样,黑子瞬间站了起来,小白和大黄互相闻着屁股,反应总归慢半拍。 “嘿嘿,还是要看黑子。” 狗蛋笑着去把黑子的链子解开。 这段时间,其余狗或许适应安逸的环境,但是在林场跑那几步远,根本释放不出黑子的精力。 以前还能去后山,最近采伐木头。 黑子也不想去人多的地方。 “爷爷,我去山上溜达一圈,媳妇,我走了哈。” “嗯。” “注意安全,我在家等你。” 。。。。。。 一路无话,狗蛋牵着黑子,逃跑般的进了前山,又连续翻了两个山头,这才停下来。 陆永尚有草上飞词条,一边跟着,还可以观察四周有没有熊仓子。 想要掏熊仓子,最好选择天仓。 危险系数小,出铁胆的概率也高。 所以,这一次上山,主要找的就是开在树上的大口子。 第一卷 第54章 两人一狗掏天仓! 对于陆老爷子来说,地仓,天仓都一样。 而陆老爷子反而更喜欢掏地仓。 特别是石头缝里的地仓。 熊瞎子是棕熊,体格较大,一般都找地仓,石仓或者是猎手和土匪留下的窝子。 它体型较大,爬树不是那么方便。 将草棵子或者是玉米秸秆聚在一起,也能成为一个简单的地仓。 黑瞎子是黑熊,成年的黑熊顶多四五百斤,一般能在山里发现的黑瞎子也就二三百斤。 喜欢找天仓,简单,方便,黑熊的爬树本领比较强。 陆老爷子身体也不如曾经。 天仓和地仓的狩猎方式不同。 而脑海里有无数种做陷阱方式的老爷子,更喜欢地仓,用陷阱将黑瞎子困住,打起来方便一点。 不过,遇到偷懒的那种,用草棵子或者是玉米秸秆围城的地仓。 第一时间还是选择跑路比较好。 这样的地仓,你怎么做陷阱,黑瞎子都能找到缝隙跑出来。 其实,成熟的猎手在上山打猎的时候,宁愿遇到大的熊瞎子,也不愿意碰到黑瞎子。 别看黑瞎子体格小。 但黑瞎子特别聪明。 山里有一句老话,熊摆手,狈搭肩,老虎崽子咬脖子,红拉子只会掏腚沟。 老话里的四种动物,全部都需要在山上万分小心的存在。 熊说的是黑瞎子,黑瞎子聪明,善于模仿,特别是善于模仿人类。 如果在深山老林,看到远处有一个戴着帽子,或者是披着披风的人在跟你不断的挥手,不要以为那是同样上山打猎的猎人。 那就是躲在树后面的黑瞎子,靠着这种方式吸引人过去。 狈就是狼狈为奸的那个狈,虽然都说是传说中的动物,但确实有不少老猎手见过,和狼崽子一样,就是后肢短小,因为行动不便,常常会骑在狼身上,尾随在人的身后,用爪子搭在人的肩膀上,如果人在这个时候回头,狈则会第一时间咬断人的脖子。 老虎崽子是猞狸,行动快,善于跳起来咬脖子。 至于红拉子,就是豺了,那玩意,就喜欢掏屁股,不只是人,也喜欢掏其它动物的屁股。 越过两个山头。 狗蛋也不害怕二婶子找过来了,这才放慢速度,牵着黑子,四处查看。 陆永尚看着狗蛋如此小心翼翼,在心里偷偷的嘲笑。 这一看就是这几天的日子是真的受够了。 其实,只要进了前山,那二婶子就不会跟过来的。 两人又走了十多分钟,狗蛋看着不远处树上的大洞,停下了脚步。 “大哥,你看那个,是不是个熊仓子!” “不是。”陆永尚继续往前走,头也不回地说道。 “啊?大哥,你都不上树看看,你是怎么知道这个不是的。” “你呀,多听听爷爷讲故事多好,一坐到饭桌上就知道吃。”陆永尚摇着头,指着那个大洞说道:“其实分辨的方法很简单,黑瞎子就算冬眠了,但也是有呼吸的,身体上也会散发热量。” “天仓里的温度比外面就会高一点,熊瞎子呼出的气体会在洞口凝结成水雾,或者是冰晶挂在洞口四周。” “老爷子广这个叫冰霜。” “像那个洞口,外面啥都没有,一看里面就没有黑瞎子冬眠。” 狗蛋闻言瞪大了双眼,看着陆永尚仿佛在看怪物一般。 什么凝结,什么温差。。。。 这是大哥这个初中毕业生应该会的么? 还是因为娶了嫂子之后,天天晚上都在被窝里研究学问?? “发什么呆,快点走。” 陆永尚一脚踹在了狗蛋的屁股上,就这几句话就给说蒙了? 等之后看到自己辅导卢玲灵做数学题,他不惊讶地掉了下巴!! “啊?哦哦哦,看来我今天没跑错,是应该找一个有文化的知青当媳妇。” 狗蛋懵懵懂懂,牵着黑子继续走着。 其实,陆永尚分辨的方式更加简单。 有黑子在,只要黑子没预警,这个树洞里肯定就没有黑瞎子。 但他说的方法也绝对是对的。 “呜呜呜~~” 两人有翻过一个山头。 一直摇尾巴的黑子突然停止了脚步,对着十米外的杨木发出警戒。 声音不大,好像知道害怕吵醒黑瞎子冬眠一般! “找到了,那就是!” 陆永尚指着一颗两人围抱着都不一定抱住的杨木说道。 杨木上的大洞不算太高,目测只离地五六米! “真能找到,大哥,那我现在回家取雷管呀!我能记得来时的路,咱们用雷管炸这个大家伙!” “不用,我看着洞不大,先过去瞧瞧。”陆永尚说着,用砍刀砍了几个细长的杂树扛在肩上。 等两个肩膀已经放不下了,两人一狗也来到了杨木旁边。 与陆永尚之前预估的不错。 树洞离地面大概不到六米的距离,洞口比井盖大不了多少,并且洞口的外面树枝子上挂着晶莹剔透的冰晶。 异常的好看。 陆永尚见此情景,悬着的心也放了下来。 他生怕自己看错了洞口的大小,这里面要还是一个熊瞎子。 两人最好还是尽快离开。 就手上的杂树枝丫子,可控制不住熊瞎子。 但黑瞎子就好多了。 “来,狗蛋,把黑子放开,你站在这,我踩着你的肩膀,咱俩把这些枝丫子绑在树上。” “啥情况?现在就要打黑瞎子。” “哎呀,你就来吧,今天大哥给你表演一下陆家的绝技。” 别看狗蛋跟着陆永尚打了不少猎物,但掏熊仓子还是第一次。 说心里不紧张是假的。 这一点陆永尚也能理解。 他记得,自己跟爷爷第一次掏熊仓的时候,爷爷用的方法更加炸裂。 直接让自己站在树洞的另一边用斧头敲击树干。 等冬眠的黑瞎子迷迷糊糊的醒来。 爬上洞口,想要看看是谁打扰它冬眠的时候。 老爷子不慌不忙,等到黑瞎子大半个身子探出洞口这才开抢! 那给陆永尚吓的,特别是熊瞎子那懵逼的眼神对上自己的那一刻,魂都快给吓没了! 不过。 自己可没有老爷子那种技术。 还是保险一点,用杂树的枝桠子,先给洞口挡上再说!! 用这种方式,小一点的黑瞎子,可以卡住熊头,成为一个标准的靶子。 就算体格大一点,那也能阻挡它出来的时间。 总之,除了麻烦一点,这种掏熊仓子的方式,稳赚不赔! 第一卷 第55章 掏熊仓的方法 粗一点的枝桠子成交叉固定在洞口。 细的枝桠子则分散在洞口两边,方便遮挡黑瞎子的视线。 其实,被吵醒的黑瞎子的视力并不好,它一般靠的是嗅觉来寻找人类的位置。 但是,所有的动物包括人都一样。 就算视力再不好,当被树枝遮挡视线的时候,瞳孔收缩,总会停顿那么一下。 如果掏熊仓子的猎手比较多,用杠杆原理,多人一起用撬棍卡住熊头更加方便。 这时,现在就狗蛋和他两个人。 这种方式反而更加简单! 绑好树枝子。 陆永尚从狗蛋肩膀上下来,直接对着狗蛋脖颈处来了一个脖溜子! 狗蛋瞬间就被打懵了! 整个人肾上腺素飙升,要不是对面站的是陆永尚,换做是其他同龄人,狗蛋绝对下意识的踹上一脚! 在东北,打脖溜子是十足的挑衅! “大哥!你干嘛?” 狗蛋单手捂着后脖梗,呆萌地看着陆永尚。 “给你提点精神,我怕一会黑瞎子出来你害怕。” 这是陆永尚第一次掏熊仓的经验。 就算心里有了准备,但近距离地看到黑瞎子那凶狠的眼神。 所有人都会肾上腺素飙升,那一瞬间大脑会短暂地停止思考。 掏熊仓子是一方面,如果失手,逃跑又是另一方面。 一会需要让狗蛋叫仓,先让肾上腺素飙升起来,起码在一会逃跑的时候,反应的更快。 “啊?哦哦。” 狗蛋傻笑起来,大哥说对他好的,那准没错。 “你小子。” 陆永尚跟着笑了起来,递给狗蛋一根木棍,指了指树的另一边。 说着最后的细节。 “你一会去那,拿着木棍用力地咂树,我让黑子在对面一起跟你叫仓。” “力气越大越好。。。。” “万一出现意外,你就围着树绕圈跑,千万不要爬树哈,咱们是没有熊瞎子爬得快的。。。” 狗蛋闻言用力地点着头。 别说,挨了一下大脖溜子,整个人确实精神了许多。 说完一切,陆永尚算着距离不断地退后,举起猎枪尝试了一下开枪距离,等一切准备妥当,对着狗蛋点了点头。 “彭!!” “砰砰砰!” 已经憋了许久的狗蛋,在陆永尚点头的瞬间,举起木棍,用尽全力敲击着大树! 尽管木棍反弹震得双手手腕生疼,狗蛋都没有一丝犹豫。 黑子见状,站在陆永尚身前,也大声地汪汪叫了起来。 敲击大树的声音,与黑子的叫声传入空荡的树洞里嗡嗡作响。 这种半密封的环境,更方便声音的反射。 已经在冬眠的黑瞎子刚刚感觉到震动的时候,烦躁的翻了个身,丝毫没有在意。 冬眠不只是睡觉,整个黑瞎子的新陈代降到了最低,对外界的一切反应也没有那么剧烈。 就像前一阵子被三合村兄弟俩意外掏的天仓。 熊瞎子直到自己的身体被拉锯伤到,这才清醒过来。 然而,随着声音不断的在树洞里回响。 黑瞎子越发的感觉到无比的烦躁。 心脏开始恢复正常的跳动,随着血液迸发到全身。 身体的感官逐渐恢复正常! 而就这十几秒的等待,那剧烈的声音已经刺激得它逐渐到了狂躁的边缘!! 直到! 彻底清醒过来!! “嗷!!” “嗷!!” 连续两声吼叫声响起! 黑瞎子抖了一下身体,身上的大肥肉膘在抖动中啪啪作响。 当四肢重新被唤醒之后! 黑瞎子一个大跳,跳上树干,三步并作两步,准备快速地爬出树洞。 誓死也要撕碎这个打扰到他冬眠的家伙! 树洞口外,陆永尚听到连续两声熊叫先是一愣。 第六感感觉怎么在哪里有一点不对。 不过,黑瞎子已经醒了过来! 这危险的瞬间,谁还敢分心考虑别的事情。 勇气词条,稳定词条彻底发挥作用。 双手高举猎枪,对准洞口,在心里不断的倒数。 “碰碰!” 狗蛋敲击大树的动作还在继续。 黑子当听到黑瞎子的嘶吼声后,全身黑毛扎起。 抬着头,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随时准备战斗!! “滋啦”一声。 没等陆永尚在心中从五倒数到一。 面部狰狞,长着血盆大口的黑瞎子从树洞里嗖的一下伸出了头! 提前布置好的树叶的遮挡,让黑瞎子停顿了片刻! 那交叉在一起的树枝丫也将黑瞎子的头卡在了洞口处! 然而,此时的陆永尚并没有选择开枪。 虽然这个活靶子是那么的标准。 大多数的猎手,在看到黑瞎子伸出头的瞬间,都会抑制不住自己开枪的欲望。 下意识地选择开枪。 但,陆永尚可是有稳定词条傍身。 手稳,心更稳。 如果现在开枪,熊瞎子则会卡在洞口,很难拽下来。 而体内的熊胆因为需要修复受伤的身体,也会流失里面珍贵的成分。 本就是奔着熊胆来的兄弟二人,此时绝对不是开枪的最好时机。 不过,暴怒的黑瞎子怎么能是那几个树枝丫能够阻挡的。 见自己头被卡住。 黑瞎子下肢不断地用力。 那硕大的熊头也在左右摇摆,挣脱这枝桠子的控制。 在挣脱的同时,黑瞎子的鼻子不断地抽动。 很快就锁定了打扰它冬眠的两个两脚兽! 不管黑瞎子之前有没有见过人类。 但率先攻击人类,是不少动物的天性,包括野猪愣子在内。 没有陆永尚的指示,狗蛋寸步不离,而黑瞎子的吼叫声更是激发了他体内的血性。 要不是有陆永尚在这,他都想去把黑瞎子拽下来,掰掰手腕,看看谁更凶残了。 随着黑瞎子的不断发力,终于,那个卡着它头的枝桠子被头彻底顶开! 没有阻挡的黑瞎子越发的凶猛。 身体一窜,大半个身子就漏了出来。 而这! 就是陆永尚一直等的时机! 当黑瞎子胸前的那白色的深v纯毛领露出来的瞬间! “砰!砰!” 连续两声枪响基本没有间隔地响了起来。 这个时候,可不是省子弹的时候。 黑子没有预警,说明危险只来源于树洞。 而狗熊一直在挣扎,陆永尚也没有一枪毙命的把握! 第一卷 第56章 双黄蛋!徒手搏熊 “成了?” “成了!!!” 黑瞎子那硕大的身体,在枪声响起之后。 因为惯性使然,依旧往外面窜了一段距离。 正是因为最后这么一窜,让被两颗子弹击中头颅的黑瞎子。 耷拉着脑袋,头重脚轻,大部分的身体已经出了树仓。 接着,直愣愣地掉了下来!! 狗蛋在树后面,亲眼见证了黑瞎子砸在地上。 那大体格子震的附近的地面仿佛都颤抖起来。 掀起的雪雾都有半米多高!! 心中的震惊无以言表,但如此这般就成功地打死一头黑瞎子却是他没有想到的。 “我尼玛,这么简单的么。。。”狗蛋作势想要上前,挥动着双手,驱赶面前的雪雾。 然而,没等陆永尚回答,却发现此时的黑子见黑瞎子死了,不仅没有一点放松。 反而看见狗蛋的动作后,越发的急迫,直接汪汪汪的大叫起来。 声音沙哑,仿佛用尽了全力!! “不好!狗蛋快他吗的跑!!!” “这尼玛是双黄蛋!” 双黄蛋,顾名思义,就是一个天仓中住了两个黑瞎子的意思。 这种情况一般并不多见。 黑瞎子是喜欢独居的动物,繁衍求偶等都是母性所引导的。 两头黑瞎子繁衍过后,母黑瞎子会直接抛弃公黑瞎子。 而东北母熊的求偶一般都在九月十月份,来年的三月份才会生下小黑熊。 小黑熊在母熊的带领下,经过春夏秋三个季节学会生存和捕猎。 就开始独自找到树洞,开始做冬眠前的准备! 所以,很少见到一个天仓有两个黑瞎子的情况! 不过,一切都有意外! 很显然,这个天仓中,就是一个母熊在带着一只没找到熊仓的小黑熊! 原本,刚看到黑子嚎叫的瞬间,陆永尚还以为这头黑瞎子是在装死。 装死和骗枪都是黑瞎子的强项,算是基因里带的天性! 不过,只是瞬间,陆永尚就反应了过来。 刚刚他听到的连续两声熊的吼叫为什么会感觉到有一丝不对。 吼叫间隔极短。 那他喵的是因为! 这就是两只黑瞎子的叫声!! “双黄蛋?!我艹!” 狗蛋听到陆永尚的喊声,立刻跟着叫了出来。 他的第一反应是想要冲到陆永尚身前,挡住陆永尚。 不过, 当看到陆永尚那凶狠的眼神后,狗蛋一个激灵,转身直接逃跑。 相比于对黑瞎子的恐惧,狗蛋更害怕陆永尚的愤怒。 果然。 就当狗蛋转身的瞬间,在大树的洞口,一只比刚刚那头黑瞎子头小了一号的熊头露了出来。 这头小黑瞎子好像是感受到了母亲的死亡。 也或者是本身就无比的愤怒。 动作比之前的黑瞎子快了许多,也不管这个洞口离地面的距离。 一个前扑,朝着陆永尚的方向扑了过来。 “砰!” 小黑瞎子直愣愣地摔倒地上。 就像是一个大玩具一般,还在地上滚了几圈。 这几秒钟的时间,陆永尚也没闲着。 身体转了一个直角,与狗蛋成九十度的方向迅速跑路。 这样,不管小黑瞎子追哪边,两人相互之间都能有个照应。 一边跑路,一边把手伸进怀里摸着子弹。 但摸进怀里的瞬间,陆永尚大脑就宕机了。。。 怀里此时哪还有多余的子弹了。 早上的时候,为了装白面饼,子弹让他随手递给卢玲灵。 忘记他喵的要回来了! “草!” 陆永尚跑了几步后看到一棵同样的大树,直接选择围着大树开始跑动。 不过,这一跑不要紧。 就当他转过来的瞬间。 就看到,不远处的空地上。 黑子正在和那头小黑瞎子正在对峙!! 黑子本就是一头成年的五黑犬。 因为老爷子从小的精心照顾,从来没有缺少过营养,所以成年后足足达到了一百多斤! 而且浑身都是精肉,不是肥肥胖胖的那种。 而在黑子对面的那头小黑瞎子,此时正用后腿直立! 挥动着前爪,竟然比黑子大不了多少。 黑瞎子因为本身体型就比较小,所以,它是以植物,水果,昆虫和少量的小型动物作为食物的。 如果碰到比自己弱的,黑瞎子会直接前扑。 但是,要是遇到比自己强大的动物,黑瞎子则会双腿直立,加大自身的面积用来吓唬对方。 显然! 这头小黑瞎子就是感觉到黑子身上的危险气息,正在显示自己的能力! 不过,知道自己小主人就在身后的黑子哪会让开。 这就形成了对峙的局面。 此时,看到小黑瞎子体型的瞬间,从鹅霸身上掠夺的勇气词条逐渐影响着陆永尚的心气儿。 踏马的! 黑子都能拦住的黑瞎子,自己还跑个屁!! 怪不老爷子千叮咛万嘱咐得说,“真正的猎手不能完全依靠猎枪。” “打铁还需自身硬。” 不过,老爷子说的是让陆永尚多多学习打猎下套子的方式。 不是让他真的硬抗猎物。 但,此时的陆永尚的脑袋,仿佛幻化成了一只大鹅! 哪还会在意这些细节。 将猎枪挂在树枝子上,从腰间拔出保养极好的猎刀。 弓着腰,借着松树的遮挡,小心翼翼的朝着小黑瞎子摸去! 此时,不远处,见黑瞎子没来追自己。 靠着大树,观察这边情况的狗蛋都懵逼了。 自己的大哥在干什么?? 这是想要和黑瞎子肉搏? 别看那头黑瞎子体格子不大,但是那也不是一般人能凭借着人力所能抗衡的。 这就像家里养的大型犬。 同样和主人一样都是一百多斤。 有的主人甚至还要比狗重一点。 但是当狗扑倒主人,开始撕咬的时候,大多数人是抵挡不了的。 “疯了,疯了,大哥肯定是疯了。” 狗蛋在嘴里不断的嘟囔着。 不过,他还能有什么办法。 大哥在他心中的地位比他,甚至比他的父母还要高。 就算陆永尚让他自己挡住黑瞎子,他都不会犹豫的。 此时看到陆永尚准备肉搏。 狗蛋哪里还能干看着。 直接从腰间拔出猎刀。 心里一横! 也学着陆永尚的样子,从黑瞎子的背面,朝着黑瞎子摸去。 第一卷 第57章 意外! 山头的不远处,一前一后走着两个满脸络腮胡子的男人。 此时他们的身上包括胡子上都挂着厚厚的冰霜。 红彤彤的脸上,再加上干裂的厚嘴唇子,一看就在外面冻了很长时间。 当然,身前用铁链子拴着的四条猎狗,证明了他们猎手的身份。 “彪哥,我感觉枪声就在我们标记的位置呢?那熊仓子是不是被人给掏了!” 走在身后的男人从怀里掏出一个推拉盖子的铝盒子。 摘掉手上厚实的棉手闷子,从侣盒里拿出卷纸,卷了一根旱烟递给前面正在休息的彪哥。 “能有这么巧?” 刘大彪接过旱烟用力的吸了一口,旱烟上的火星子疯狂地燃烧,只是这一口就抽了将近一半。 “说不准呀彪哥,咱打标本的活都能被抢,艹他孃的,听说还她吗的是俩小屁孩。” 打标本是上山打肉的别称,老一辈猎手上山,从来都不是当天去当天回,全都带着足够的食物。 围着山打够足够的猎物。 因为不能立刻带回去,所以当把猎物打死之后,也不开膛扒皮,直接找到附近的地方就近掩埋。 东北冬天的山里就跟一个大冰柜似的,猎物血液停止流动,埋在雪里面没几个小时就冻成标本的模样。 所以才有了打标本这个名字。 而这两个兄弟,就是陈春来所说,三十五林场的两个猎手。 老大叫刘玉柱,外号刘大彪。 老二叫刘玉田,外号叫刘二楞。 彪和愣在后世是个骂人的词,可是在这个年代的东北,可是形容人比较凶残。 包括尿性,血腥,能够起这种外号的人,足以见得有多么残暴。 “小屁孩个屁,是老陆头的孙子,就是养抬头香的那个老头,几年前咱们去配种,被撵回来的那个。” 刘大彪提起黑子,满脸都是羡慕,接着看向手中的四条狗,噗嗤一脚,就踹在了四条狗的头狗身上。 看到自家主人不知道为何发疯,四条猎狗害怕地低头呜呜直叫。 刘二楞简装更是给离得近的那条猎狗一个大比兜! 他们这四条狗没有一个是香头狗。 要不上山打猎,看到熊仓先踩点,回去带好家把式才来掏仓子。 像陆永尚和狗蛋那么勇猛,直接掏仓子的基本上都没有。 “来,彪哥,来一口,暖和暖和,咱们过去看看,真要是那个熊仓,那他吗是我们先发现的,说啥也要抢回来!!” 铁质不大的酒壶,一人一口也就只剩个底子。 两人牵着狗,暖和了一下身子,快步朝着枪响的地方出发。 。。。。。。 此时。 另一边。 陆永尚接着松树掩盖已经摸到了小黑瞎子的侧面。 身体微弓,想要吹着口哨,准备和黑子打个配合。 然而,他显然小瞧了小黑瞎子的嗅觉。 只见小黑瞎子鼻子一动,直接发现了陆永尚隐藏的地方。 也顾不上黑子,扭转身子,四脚蹬地,疯了般的朝陆永尚的方向扑去。 这时候的小黑瞎子是真的生气了。 同样的大小的猎狗它可能打不过,但是那厌恶的两脚兽。 那不是一个巴掌就够了!! “嘘..” 陆永尚看到小黑瞎子扑向自己,也没有慌张,就跟一往无前的鹅霸一样。 先吹了一个口哨,让黑子做好准备。 自己则在小黑瞎子扑过来的瞬间,一个闪身,围着松树开始绕圈。 别忘了,陆永尚可是还有傻狍子的草上飞细条。 又呆又萌的傻狍子,能够在如此危险的深山中生存。 靠的就是比大多数动物都要快的奔跑速度。 而一直于小黑瞎子对峙的黑子,看到黑瞎子行动,刚要扑倒黑瞎子的身上。 但听到口哨声后。 立刻改变想法,跟在小黑瞎子后面。 想要学着小白,给小黑瞎子来一个根肠寸断。 我跑,你追,黑子找着时机。 “坑!!!” 一个前扑没有扑倒两脚兽,小黑瞎子异常愤怒!! 莫名的感觉被戏耍了一般。 直立起身子,对着陆永尚的方向来了一个恶熊怒吼!! 见小黑瞎子停了下来,已经围着树绕到黑瞎子后面的陆永尚眼前一亮。 “就是现在!黑子!!!” 一狗一人,一前一后,英勇无前! 黑子本就在黑瞎子的后面。 一个猛冲,张嘴,撕咬。。。 不过,刚准备甩头的黑子。 竟然发现。。。这个黑瞎子下面根本没有!! 它这一口,只咬到了黑瞎子的屁股蛋子上!! 黑瞎子的屁股蛋子,全都是大肥肉,黑子的这一口,完全给它造不成一点伤害。 而黑子那边尴尬的情况,瞬间就被李永尚看到了,不过,已经起势的陆永尚。 哪还有时间考虑。 手上的猎刀由竖边横。 换了一个握刀的方向,既然小黑瞎子没有受到致命的伤。 那他孃的也只能硬拼了!! 飞身横扑。 陆永尚双手抱住小黑瞎子的腰间。 有那么一瞬间,陆永尚确定了这个黑瞎子确实不应该有大啷当。。。。 但这也只是一瞬间的想法。 只见陆永尚双腿下沉,做了一个蹲马步的动作。 全身肌肉绷紧,搂住黑瞎子腰的双手更加用力。 一个横摔,就把黑瞎子甩了出去!!! 懵了。 不到两百斤的小黑瞎子直接懵了? 这尼玛什么情况。 它? 一个黑熊,竟然被两脚兽摔倒了?? 就连黑子看到自己主人的勇猛,都愣了一下,这才扑到小黑瞎子的身上,狠狠地咬住了黑瞎子的下巴! 陆永尚反应更快,也跟着黑子扑了过去。 一只腿用力的压住黑瞎子的前爪,手中的猎刀调转方向。 一刀! 就捅进了黑瞎子的脖子里! “砰!” 就在黑瞎子血液喷射出的那一瞬间。 陆永尚的耳边突然传出一声枪响。 接着! 小黑瞎子的头直接炸开了一个大洞!!! 血液,红白粘腻之物在陆永尚眼前爆开。 一片片碎小的骨头渣子擦着陆永尚的脸颊,划出一道道口子。 自己的血液,狗熊的血液顺着陆永尚的脸颊流淌而下。 至于黑子! 瞬间被震得松开了口。 嘴角都被撕裂处一道两寸长的伤痕!!!! 第一卷 第58章 就是硬碰硬! 愤怒! 沉默! 陆永尚半跪在雪地上,不顾及脸上的污垢,用手狠狠在脸上抹了一把。 脸上的口子火辣辣的刺痛感都比不上对黑子的心疼! 单手搂过呲牙的黑子,对着枪声的方向做了一个手枪的动作。 “这是哪路高人来了,飞子柴火打的不准呀!是手滑了?还是要别梁子,打窑子到我头上了?” 陆永尚说的是山里的黑话,就是威虎山上土匪的黑话,包括动作也不是装逼都是有特殊的意义。 飞子柴火代表着枪,别梁子是劫路的意思。 至于打窑子,就是专门来堵我的意思。 一般上山打猎的人都能听懂,林场的赶山人也都会说几句。 不过,陆永尚在话里面藏了个心眼。 手滑了,不是没打准的意思。 滑字是逃走的意思,小的时候,陆永尚与狗蛋在外面闯祸。 陆永尚放哨的时候,说的不是有人来了,而是手滑了。 意思是让狗蛋快点跑,或者找个地方躲起来。 但,结合这句话的语句,却能很好的隐藏这个意思。 陆永尚在枪声响起的瞬间,就反应过来,这是有其他地方的猎手准备来抢猎物了。 稳定词条压制住了心中的愤怒,第一时间在心里就有了对策。 这时候,他只是希望,看到自己和黑子受伤,狗蛋别一拍脑袋直接上头,反而能够明白他话里暗藏的玄机。 “哎呦,彪子哥,这小子胆量可以呀!这时候还跟咱们说黑话呢?看来也不是孬种呀!” 在陆永尚抬手的方向,刘大彪和刘二愣在树后走了出来。 四条猎狗看到黑瞎子的尸体,呲着牙,眼睛里闪着嗜血的光芒。 这不免让陆永尚的心又沉了几分。 “小伙子行呀!能够跟徒手跟黑瞎子摆手腕。” “我可不是手滑了,只是看你要被黑瞎子拍死,特意开枪来帮帮你呀?是不是二愣子!” “是呀是呀!咱们这可是救命之恩呀!哈哈哈。。。” 刘大彪和刘二愣就跟在唱二人转似的一唱一和。 三两句话就将在陆永尚手里抢猎物,变成了为救陆永尚才开的枪。 而这也是试探陆永尚会有什么反应。 如果陆永尚能有点眼力见,顺着话茬继续说下去。 那一切都好说,猎物归刘家兄弟,陆永尚能够安全下山,就算这事情传出去,所有人都会夸他们刘家兄弟够意思。 如果。。。 陆永尚不上道。 那他们也不介意在山里给陆永尚给解决了! 深山路远,这里不知道埋藏了多少冤魂。 老话常说,一人不入庙,二人不看井,三人不抱树,四人不进山。 古时候庙里鱼龙混杂,一人进庙容易被这里居住的山匪抢劫。 二人看井,如果一人伸头看井水,后面那个人有坏心思,也会有危险。 三人不抱树,抱树说的是抬树,三个人抬树,如果前后两边的一起松手,中间的那个人会有危险。 至于四人不上山,现在的解释是四个人上山容易有分歧,不过在七八十年代,但凡四人进山,总是只能出来三个人,其中的意思,不可言表。 这些老话间接地也说明了山里有多么的危险。 不只是需要防备山间野兽,同样需要提防山里出现的人。 而陆永尚在听到彪哥这个称呼的时候,就知道这两个人是谁了。 三十五林场的猎手,和他们的父辈是一个年代的人。 两人在各个林场都算得上赫赫有名,传说早些年手上闹出过人命。 而这兄弟俩也很有自知之明,终身未娶,按照他们的话说,自己手上造的孽太多,害怕生儿子没屁眼,还不如找村子里的寡妇快活来的利索。 没等陆永尚继续思考,刘家兄弟晃着膀子,拎着猎枪走了过来。 “咋的,小伙子,不服气,这不是那头抬头香么?” “你就是三部落林场,老陆家的那个大小子?别用这眼神看着我,小心我给你扣下来!” 刘二愣子吊儿郎当的靠了过来,距离一近,第一眼就认出了黑子。 “呵呵,忒!”陆永尚拍了拍黑子的头,嘴角上扬,直接将流进嘴里的血水吐在了刘二愣子的身上! 什么虚与委蛇,什么以退为进,那他喵的在山里都是扯犊子! 进山打猎,比的就是谁的手腕硬!! “哎吆我艹。。” “你他吗嘴里干净点!跟谁草了草了的!”陆永尚不等刘二愣开口,张嘴就骂。 接着扭头看向在刘二愣身后,扛着枪的刘大彪。 “我说,按照辈分,我应该叫你一声大彪叔,今天这事,你们做的是不是有点不讲究了?” “想要别梁子你就说,开枪伤了我的狗,这事是不是应该说道说道。” “我艹,你跟谁。。”刘二愣被陆永尚的强势说得一愣一愣的,这刚要继续开口。 陆永尚直接照着刘二愣的脑瓜子拍了一巴掌。 力道正正好,懵逼不伤脑。 “滚犊子,我跟你说话了!” 陆永尚完全不在意刘二愣圆蹬的双眼,径直朝着刘大彪走去。 而此时的刘大彪,看向陆永尚的眼神中也满是意外。 一般遇到这种情况,他们兄弟俩在山里遇到其他猎手,那从来都是他们说什么是什么。 一来他们兄弟足够狠。 二来,他们兄弟俩没有家室。 所以很少有人敢惹他们兄弟二人。 然而今天遇到这个陆家的大小子,怎么跟二愣子有一拼,一点不怕他两个人,别说他们手里还带着枪。 不是听说,陆家的二小子才是个二愣。。。 我艹! 陆家二小子!!!! 直到陆永尚快要走到身边,刘大彪这才想起来,这几天听说,陆家的两个孙子一起上山抢的他们打标本的活。 而现在,他们只看到了陆家的一个孙子。 那另一个人呢!! 不过! 这时候才想起来,是不是有点晚了。 “狗蛋动手!” 陆永尚双腿齐齐用力,一个箭步就来到了刘大彪的身前。 原本经过刚刚一番话耽误的时间,陆永尚就走近了几步。 再加上陆永尚的速度极快,没等刘大彪将枪从肩膀上拿下来。 整个人就被陆永尚一脚踹飞。 手中的枪在空中直接脱手。 而刘二愣子那边,则更是无比凄惨。 早就按捺不住的狗蛋,起身飞扑,也不离刘二愣手中牵的那四条狗。 双手抓住刘二愣的腿,硬生生的将刘二愣子给拽倒在地。 整个脸直接拍在了那碎裂的熊脑袋上。 骨头渣子刺进他的脸皮子里。 疼的他嗷嗷直叫,声音无比凄惨,宛如山猫子求偶的叫声。 第一卷 第59章 拳怕少壮! 所谓拳怕少壮,说的就是现在这种,别看陆永尚没练过什么武术。 但是在气血上涌,愤怒上头的情况下。 直接骑在刘大彪身上,王八拳跟雨点似的。 拳拳到肉,每一拳都照着眼睛,鼻子这种脆弱的地方。 妈的! 不是牛逼么! 不是要扣眼珠子么! 不是还敢开枪么! 黑子是陆永尚从小看着长大的! 就是自己都不舍得打一下! 狩猎这么久,也就腿上有几道大炮篮子顶豁的口子。 今天让你们这两个狗东西给伤到了!! 深山老林本就能激发人体内最深处的欲望! 彻底放飞自我的陆永尚完全没有留手! 等到反应过来的时候,刘大彪已经翻着白眼,双目无神,进气少出气多。 哈喇子留得满胡子都是。 就这么打眼一看,已经跟林场的李傻子差不多了! 而狗蛋那边的情况更加惨烈。 刘二楞的身材与狗蛋如出一辙,不过,狗蛋可是占了先机。 率先动手。 特别是两人在某些方面也大不相同。 狗蛋可是真正的童子身,耐力超群,再加上看到陆永尚受伤之后的愤怒。 哪能是刘二愣子这种,夜夜在寡妇身上翻云覆雨的体格子能比的。 看到刘二愣面部朝下,狗蛋丝毫没有留手。 翻身后,一个鲤鱼打挺站了起来。 接着回旋踢将准备护主的四条猎犬踢打到一边! 也顾不上猎狗对他的扑咬。 一个大跨步,弓腰下沉,右脚高高抬起。 照着刘二愣的后脑勺就闷了上去! "砰!!!" 棉水捂喽,也就是这个年代的棉鞋。 最前面的硬实的皮革与刘二愣的后脑勺亲密接触。 而刘二愣整个人也在一脚之后,全身好像没有力气般,朝着反方向飞去。 身体瘫软成一团,全身的力气仿佛消失了一般,就连用双手捂着脑袋的那点力气都没有了! 此时,刘二愣手中牵着的四条金属狗链已经松开。 四条猎犬忠心护主,见到主人如此狼狈,第一时间想要挡在刘二愣身前。 不过,黑子哪能任由这四条狗嚣张! 虽然它的脸被划伤了,但是灵活度依旧没变差。 如果四条猎犬没有拴着身上沉重的铁链,黑子是肯定干不过的。 四条猎狗都是重托,一个冲刺,黑子就不能招架。 不过,也正是因为这四条狗链,黑子一条狗在这四条狗中闪转腾挪,还真的将这四条狗牵制住了! “狗蛋,别踹了!再踹下去就给踹死了!” 陆永尚收拾完刘大彪,捡起刘大彪的猎枪,看到宛如失去理智的狗蛋,急忙一声大吼给他唤醒。 接着,举起猎枪,对着四条猎狗的方向就开了一枪! 黑子本就是找骚犬,瞬间就在猎枪中反应了过来,跑到了陆永尚身前。 而那四条猎狗或许是平时被刘家兄弟给打怕了! 枪声一响,四条猎狗瞬间打了一个机灵,接着就聚在一起,低着头呜呜的叫着不敢上前。 “呼呼~~~大哥!你没事吧!这两个狗娘养的!” “竟然放黑枪!!就应该打死他们!” 狗蛋清醒过来后,也不管刘二愣有没有被他踹死,跑到陆永尚身边就关心起来。 “我没事,放心吧,你小子行呀,还记得小时候咱们的暗号。”陆永尚裂开嘴角笑了一下,不过在脸上那几道口子的撕扯下,笑的异常难看。 “我草,这还没事,我踏马再去补几脚。”狗蛋见状再一次愤怒,不过,就这两个人的状态,再来上几脚,那绝对活不了的。 “别闹,狗蛋,咋的,你还真想杀人,赶紧回来!”陆永尚出言喝止! 说实在的,如果今天在山上只有他自己,那陆永尚绝对不会留手。 刘家兄弟孑然一身,就是失踪了也不会有人找。 而且,这深山老林子,大雪封山后,小半年不会有人发现这了。 等第二年赶山人来到这里采蘑菇的时候,估计,刘家兄弟连骨头都剩不下了。 不过,他不忍心让狗蛋这般下死手,干这事可不像打猎,没有任何心理负担。 别看现在的狗蛋在愤怒的时候,毫不在意。 不过,等到夜深人静,万一狗蛋心理承受能力差。 他可不想冒这个风险。 “哦,那大哥该怎么办,还有这几条狗。。。” 陆永尚晃动了一下脖子,将脖套摘下来,挂在黑子的头上。 看了一眼已经倒地不醒的两人,又看了看那四条拴着金属链子的狗。 心里不免有一种莫名的感伤。 对于猎手来说,猎狗是最忠实的朋友。 猎狗的忠诚,只有主人亲自递交狗链子才能改变。 而只看着铁质材料的狗链,就知道这四条狗平日里没少被刘家兄弟打。 扑咬猎物绝对不差。 毕竟,这铁链子就是锻炼重托狗扑咬能力的一种方式。 但是,这样打习惯的狗,对人的防备有一种天然的畏惧。 所以,在枪响之后,才有如此表现。 犹豫片刻。 陆永尚叹了口气,起身将刘家兄弟拽在一起,查看了一番。 刘大彪还有点意识,但面部血肉模糊,刘二楞则更惨了,现在就已经痴呆了。 “狗蛋你把他们的身上的布绳接下来,给他们拴在一起。” “我去把这四条狗解开,用布绳子拴上,看看这四条狗能不能给他俩拖回家了。” “事已至此,一切就看他们的造化了。” 说是在这,这不是最好的选择,不过,这样,刘家两兄弟能被猎狗带回家,也只能跟傻子一般生活。 如果在路上遇到什么野兽。 那就跟他们兄弟二人没有关系了。 至于刘家兄弟回到三十五,害怕会有人追究这件事。 那可是想多了。 两人孤家寡人,官不举,民不究,上山打猎本就会有风险的。 顶多会有之前相好的寡妇偶尔去送点吃的。 没有人会为刘家兄弟去林场讨说法的。 “好嘞,大哥小心点,我看着四条狗可挺凶。” “嗯。” 掏出肉干,猎狗感受到陆永尚的善意,乖顺的让他解开链子。 不过解开链子的四条猎狗没有逃跑,反而跑到刘家兄弟身前,舔着兄弟二人的伤口。 陆永尚见状,也不再犹豫。 对着狗蛋说道: “将布条拴在那四条狗的脖子上吧,不出意外,它们能明白是什么意思。” 第一卷 第60章 不留后患。 开膛,放血。 两只黑瞎子因为刚刚的耽误,血液已经凝固。 更别说身上的熊胆了。 这么一耽误,不仅瘪了不少。 颜色也有点变黑,显然价值已经大打折扣。 “草,真他么的恶心,要不是他俩,这两个熊胆绝对能卖个大价钱!” 狗蛋将下水挂在树上,默念着祭山神的话后,不断地吐槽着。 今天就带了黑子一条狗。 大黑瞎子的肝就全给黑子吃了。 而其他心肺之类的,两人也没有浪费,全都装好带走。 黑瞎子除了熊胆外,其他的地方也全都是宝。 对于这个年代,都是不可多得是好食物。 自己吃或者是送人,都是不错的选择。 做好一切,两人一人一只,扛着黑瞎子走了半个山头,这才开始准备做一个小爬犁。 “狗蛋,刚刚我嘱咐你的话记住没有?” “记住了大哥!”狗蛋趁着割藤条的功夫点了点头接着说道。 “忘记遇到过这两个人,熊仓在哪掏的,谁也不能告诉。” “就连我妈都不行,身上的血和伤口,都是不小心在灌木中划伤的。” “黑子则是你开枪没对准,发生的意外。” “不管爷爷和嫂子相不相信都这么说。” “嗯。。。我想想。。。。还有,后半夜再回家。。。” 见狗蛋都记住了,陆永尚这才放下心来。 狗蛋的嘴可不是一般的紧,主要他跟陌生人也不怎么说话。 只跟亲近的人才会多说几句。 小的时候,他俩上房揭瓦,撵猫逗狗,但挨打的都是狗蛋。 而且,不管二婶子怎么打,怎么问,他从来没有供出过自己。 这一点,陆永尚对狗蛋还是放心的。 只要他能记住不要说。 那就绝对不会说的。 “唉,对了,大哥,那四条狗我刚刚看了,脖子上都是嘞痕,身上也都是鞭打的痕迹,怎么还愿意拉着那俩畜牲回家,而不是直接跑走。” 狗蛋又说了几遍注意事项,这才好奇的问起刚刚发生的事情。 四条狗在感受到身上的布条后,眼神中流露出悲伤的神色。 其中一条母狗好像是其余三条狗的母亲。 对着那三条狗呜呜了几声后,四条狗齐齐用力,拖着刘家兄弟朝着山下的土路走去。 这不得不称赞刘家兄弟这拖狗的技术了。 一个狗母亲,带三条狗崽子。 这么拖出来的猎狗可是猎狗中不可多得的极品。 如果能够好好对待它们。 或许今天,他和狗蛋还没有这么容易得手。 毕竟狗对危险的感知远超人类。 想到这,陆永尚解释起来:“很简单的,就是猎狗对主人的忠诚,别看它们总被刘家兄弟打,但心里也只有这一个主人,不管主人如何,它们总要带着主人回家的。” “所以,你要好好对豆豆和花花哈。” “嘿嘿,大哥,这个你就放心吧!”狗蛋笑呵呵的回道。 狗蛋从小就不过问淘气后的后果,包括这一次也是。 陆永尚下的决定,他也认为肯定就没问题。 自然也不会问刘家兄弟要是活着,以后会不会找他们的事。 包括今天发生的事情能不能被查出来。 不过,在狗蛋没注意的时候,陆永尚也耍了一个心机。 刘家兄弟的脊椎让他直接给敲断了。 就算之后不是傻子。 估计也会瘫痪在床,口不能言,手不能写。。。。 真以为陆永尚能留后患? 重生一世的他,绝对不可能让这种事情发生! 做好爬犁,兄弟两人化身老黄牛,受了伤的黑子也被放到了爬犁上,下面是纯毛皮坐垫,脸上的伤痕也被脖套固定住。 嘴边则是切好的肺子。 别的不说,这待遇可是杠杠的。 连续翻过了两个山头,天色也渐渐暗了下来。 至于最后一个山头,两人并没有那么着急。 找了一片松树茂密的地方,一天没有吃饭的两人,这才有时间休息一会。 也就是他俩从小没断过肉,体格子远超常人。 要不,一般家庭的孩子,可没有这种耐力。 “休息休息,你在这点火,我看看附近有没有什么松鼠窝,掏点松塔子烧一下。” 单论不当人,这个谁也比不上陆永尚。 人家小松鼠费劲辛苦,一个秋天收集的榛子松果,不到十分钟的功夫,就被陆永尚给拿走了一半。 不过,也就是这个时候,山上的松鼠比较多,松鼠的洞穴比较好找,里面也满满当当全都是松塔子。 后世的时候,松塔子已经成了不可多得的人类零食。 什么开口松子,给孩子吃的松子油。 包括一些营养品的成分里都有松子。 而这个年代,松子还不能个人买卖,国营店里也不收这种扒着费劲的东西。 所以,松鼠的洞穴里大部分都是松塔子。 等陆永尚走回去,狗蛋已经升起一个火堆,东北的冬天,太阳只要以下山。 那温度就会骤降。 两人一狗围着火堆,烤着白面饼子和肉条,也显得十分惬意。 “大哥,要不我们烤点熊肉?” 嗯? 陆永尚扭头看向狗蛋,山上打猎只要有食物,很少会直接吃猎物的。 一是因为味道比较大,没有处理过得野物没有调料不太好吃。 二呢就是烧烤的味道在晚上会吸引那些昼伏夜出的野兽,比如山猫子和红拉子,也有一定的危险。 不过狗蛋既然能提出来。。。 那。。。。 见陆永尚没有拒绝,狗蛋在怀里拿出一包用报纸包好的调料。 里面又粗盐和辣椒面。 陆永尚见状面色诡异,这小子啥时候能有这脑瓜子了。 不过,既然带了,这里离着林场也比较近,还要等大半夜,村民们都睡着了才能回家。 索性,就依着狗蛋的性子,吃一顿靠熊肉大餐。 火焰烧着带松油子的树枝,噼里啪啦作响。 用红柳树枝丫串好的黑瞎子肚子上的囔囔踹更是在火堆上流淌着油脂。 因为是明火烧烤,不多时,雪白的肥肉就被烟火气熏黑。 不过,这时候,肉串也已经靠出所有的油脂。 肥而不腻,香气逼人,撒上一点粗盐粒子和辣椒面。 味道不比后世烧烤店的差! 甚至肉味更浓! 就连疼的龇牙咧嘴的黑子,都忍不住吃了几串。 当然,吃的都是陆永尚吹凉之后,喂给他的。 第一卷 第61章 陆老爷子半辈子的艰辛 深夜。 两道身影,鬼鬼祟祟地绕过检查站。 踩着牛车印朝着家里走去。 陆永尚扛着那头大黑瞎子,狗蛋扛着那一头小的。 在打完刘家兄弟之后,两人精力十足,扛着黑瞎子走了半个山头都不觉得累。 而这休息了几个小时后,吃饱喝足,反而感觉身上无比的疲惫。 走起路来也慢了许多。 其实这就跟扛着喝多的人是一样的。 别看平日里,有些人扛着一百多斤的媳妇毫不费力。 但要是媳妇喝多了,就是搀扶着走,都感觉力不从心。 当然也有吃饱喝足后,身体反乏有关。 这时候的林场,万物俱寂。 偶尔路过家里有狗的人家,也只有守家狗会迷迷糊糊地叫上两声。 不过,这对常年在林场生活的人都不是事。 城市里,一到后半夜,那可真的是无比的宁静,只要道路上没有汽车驶过,就不会有一点声音。 而林场则不同,风声,森林中动物的叫声,再过几年,家家户户鸡鸭鹅狗的声音。 所以,在人们睡得最熟的时候,这些声音反而成了最好的安眠曲。 还没走到家门口,两人就看到家里的窗户边还有微弱的亮光。 深夜的灯光是对男人最好的安慰。 陆永尚看到后,心里反而暖暖的。 “狗蛋,今天你别回家了,一会你就去爷爷的房间睡一宿,这两头黑瞎子先藏在棚子里,两个屋子的地窖都放不下了。” “知道了哥。” 看到已经快要到家门口,嘴角受伤的黑子一溜烟地跑回家。 对准刚刚要叫的大黄的屁股,就闻了上去。 这一点也是陆永尚最好奇的地方。 大黄是最最纯正的中华田园犬。 体格最小,也是最温顺的那一只。 但所有的猎狗都喜欢围着大黄转,只要在家,大黄就有绝对的权威。 大黄不开口,所有的狗都不会多叫一声。 而听到屋子外有声音。 卢玲灵披着棉衣,瞬间冲出了院子。 当看到从棚子里刚走出来的陆永尚的瞬间。 眼泪就止不住的流了出来,快跑几步后,也不顾陆永尚身上的污血,直接扑进了他的怀里。 而陆永尚也紧紧地搂住卢玲灵,还没等卢玲灵说话,直接将卢玲灵横着抱起来。 “啊~你干嘛,快放我下来,狗蛋还在这呢?” “没事,他看不见。”陆永尚嘴角轻笑。 走进温暖的屋子内,陆老爷子也没有休息,正坐在灶坑旁抽着旱烟。 扭头看到陆永尚脸上的伤痕,眉心不自觉地皱了起来。 “先换个衣服,一会来我房间。” 见到老爷子如此表情,陆永尚在心中苦笑。 果然一切都瞒不过自家爷爷。 “不是,哥,你的脸怎么了!” 卢玲灵此时也发现了陆永尚脸上的伤。 伤口不深,就跟小花猫的胡子般,散在陆永尚脸的两边。 刘大彪的猎枪不是那种自制的打弹珠的土枪。 而是在供销社买的猎枪。 枪法也挺准,只打中了黑瞎子的头,不过炸开的头骨却跟散花似的将陆永尚的双脸划伤。 才有的如今这个模样。 “没事,就是在灌木丛中划伤的,快给我打点热水,然后你就回房间休息哈。” 陆永尚温柔地说着。 “以后我上山,你不用等我的,万一我一宿不回来,你还等一宿呀!” “我这不是担心你么。。。”卢玲灵轻咬嘴唇,也说不上心里什么感觉。 她只是知道,自家男人没有回家,那她一定要为男人留一盏灯。 盆底印着花开富贵的陶瓷洗脸盆倒满温度正好的热水。 兄弟俩一前一后简单地洗了洗脸。 期间,白文心也到前屋看了一眼。 当看到撅腚洗脸,生龙活虎的陆永尚后,也安心地回到了后院。 洗簌完,陆永尚让狗蛋处理那两颗熊胆。 熊胆的处理很多简单,上一次陆永尚处理的时候,狗蛋也看到了。 就是用开水烫几遍,然后放在房间里阴干就可以了。 支开狗蛋后,陆永尚独自一人走进爷爷的房间。 “杀人了?” 刚一进门,陆老爷子干哑的嗓音就出现在陆永尚耳中。 而陆永尚闻言,差点被吓得蹦了起来,急忙转移话题! “爷爷,你看你的嗓子,该少抽一点寒烟了,你就抽我给你买的红梅呗。” “那烟没有劲!”刚一说完,陆老爷子就发现了不对,急忙接着说道:“臭小子,又来这招,我是问你是不是杀人了?” “嘿嘿,一切都瞒不住爷爷,不过,没有杀人,就是在山上遇到了三十五的刘家兄弟。” 陆永尚走到炕边,和老爷子面对面坐着,将今天发生的一切都说了一遍。 他不让狗蛋说,是害怕狗蛋说不清楚,容易让老爷子担心。 而他自己说出来,则可以避重就轻。 等陆永尚说完,老爷子的眉心这才舒缓开。 淡淡的开口说道:“那还不如直接给。。。” 此话一出,陆永尚对着爷爷直比大拇指! 果然还是爷爷那一辈的人狠,这么心惊胆战的话,爷爷说出来竟然如此的云淡风轻。 “既然你说没有后顾之忧就行,刘家兄弟也确实不讲究,仗着两人没有家室。” “在三十五林场为非作歹,遇到你俩,这也就是他们的命呀!” “不过,你也记住了,在山外面,你和狗蛋要做一个善良的人,但是进了深山,一定要心狠一点。。。。” 老爷子絮絮叨叨地说了许久。 直到狗蛋进来,这才停了下来。 对于老爷子的想法,其实陆永尚也能明白。 老爷子经历的实在是太多了,土匪,老毛子,小日子! 所有的苦难,老爷子都经历个遍! 三部落林场不远处就是当年老毛子和小日子争抢最多的火车枢纽站,横道火车站。 所以,这里可不只经历过一次,现在人如何想象都想不到的炼狱场景! 真正的现实,远比陈列馆中那些冰冷的物品残酷得多。 第一卷 第62章 釜底抽薪! “什么?林场又来了新知青?” “不是新知青,是三合村生产大队的知青。” 卢玲灵坐在炕上,给还在被窝里的陆永尚的脸上抹着獾子油。 这是东北的土方子,皮肤干裂,烫伤或者划伤,抹上一点獾子油,过不了几天就能痊愈。 獾子又叫狗獾,后世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不过这个时候的林场,家家户户都有点獾子油当做药品使用。 不管是外敷,还是直接吃,都有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的功效。 卢玲灵给陆永尚脸上的伤口抹了一层獾子油,接着用手轻轻地揉搓着。 “就是之前我跟你说的那个给上面写信的那件事,原本被林海县的知青办给拦了下来。” “好像是何小曼找了什么关系,又将信给递了上去。” “再加上生产队最近的效益不好。” “不少生产队的男知青都被送到了附近的林场。” “咱们三部落林场也接收了几个三合村的知青。” “听说其他生产队走的知青都是男人,只有三合村的何小曼一个女人出现在名单里。” “现在,不少知青都在议论何小曼到底有什么背景。” 卢玲灵在提到何小曼的名字时,依旧会轻微地皱眉。 虽然她隐藏得极好,但依旧躲不过正躺在卢玲灵腿上,享受按摩的陆永尚的观察。 “那你怎么知道这么多?” 陆永尚好奇地问着。 “昨天你走后,王厂长就来了,将这些事说了一遍,还有我的工作和白文心这几天就要上工的事情。” “他不知道你在供销社为难过何小曼。” “男知青昨天晚上连夜用牛车送了过来,今天就要上山伐木。” “今天只有何小曼一人需要去接。” “好像也是去储木厂量木头。“ “王厂长说咱们林场也没有闲人,今天能不能让你去帮帮忙。。。。” 听到这,陆永尚也明白大概都是些什么情况。 临海县这边是纯纯的山区。 耕地面积特别少,因为山上野兽的祸害,还有这几年的年头不好,雨下得也不是时候。 导致这几年生产大队的收入都达不到要求。 而七十年代末,知青上山下乡早就停了下来。 还没有到知青返乡的时候! 而这边不少生产大队的知青,只有一个想法,就是去林场工作。 知青办估计也是接到了上面的通知,按需分配,将一部分生产大队的知青划给了林场。 林场这个时候可是生产生活的主力! 接收几个知青,自然不在话下! 只是何小曼??? 没想到这个小绿茶还有点本事! 陆永尚享受着按摩,思绪也在胡乱的纷飞。 接何小曼。 知青返乡,储木厂工作。。。 将所有的已知连成一条线后。 别说,还真让他想到了一个办法。 。。。。。。 半个小时后。 陆永尚拎着一大块熊肉,走进了王德清的家。 看到陆永尚走进来,王婶子自然地接过那一大块熊肉,接着给陆永尚盛了一碗大碴子粥。 “你叔还在吃饭呢,你也来一碗,新鲜的大碴子,昨天刚在生产大队拿来的。” “谢谢婶子。”陆永尚也没有客气,当着王婶子的面就滋溜了一口! 几分钟之后。 王德清听完陆永尚的话,差点被嘴里的大碴子粥呛到! “咳咳咳,你说啥?” “想要给何小曼讨个工人的编制?” “咋的?你跟何小曼也有一腿?” “你可别闹,你这刚结婚!她什么样你还没听说过?你王婶子听说她要来,这都不让我去接!” “她这是给你灌了什么迷糊汤了!!” 何小曼他昨天就见过了,一身流里流气的花布衣,精瘦精瘦的,头上的卷卷跟个鸡窝似的! 确实是年轻人喜欢的样子。 但就是这么个人,将三合村生产大队的小伙子迷上了天! 说实在的,他还是喜欢王婶子这样,屁股大,能干活,好生养的。 “王叔,我跟他没有什么关系,也没给我灌迷糊汤,她在县城里夜不归宿还是我给举报的。” “我有了玲玲,心里就没别人了,这个你放心吧。” “你就说这个事,你能不能给办了!” 王德清闻言,眼神上下不住地打量起陆永尚。 总感觉自从陆永尚救人掉进冰窟窿里之后,整个人都变了? 难道这就是多做好事带来的福报? 所以,他想以德报怨,多做好事? 王德清瞬间就被自己的想法逗笑了。 “能办是能办,正好你家老爷子那个名额一直挂在林场,上次喝酒时他说想传给你。” “但你不是陆老爷子,有了工作就要去上工。” “不过,看你这架势,不管是上山打猎还是去木器厂,都比咱这要好。” “这个名额正好能给何小曼顶替了,但是,你要让我知道为什么吧?” 陆永尚闻言沉思片刻。 有些话他不方便说,不过听到木器厂三个字后,陆永尚瞬间有了借口! “咳咳,既然王叔你能给办,那我就跟你说一下,你千万不能跟其他人说哈!” 陆永尚压低声音,看了一眼还在外面忙活的王婶子,这才小声的说道。 “我前几天去陈叔家里,看到了他桌子上的文件。” “其中就有一个是关于他们木器厂接收知青的。” “大概说的就是,如果在木器厂安排了正式工作,等到知青返乡开始,就不能回到老家了。。。” “所以。。。。” 话已至此,陆永尚就不再多说! 而王德清反应过来后,瞬间双目圆瞪! “你说啥?知青返乡?” “虚~~~王叔,你小点声。” “你小子!是真的坏!看来昨天那几个小伙子议论卢玲灵时候,说何小曼一直欺负卢玲灵是真的!”王德清一拍大腿,终于反应过来! 陆永尚这可是釜底抽薪的妙计呀! 既然你何小曼有能力转到三部落林场,那就到了陆永尚的地盘了! 还想着我能靠着之前的方式,偷懒不干活! 那陆永尚就送给你这个机会,成为工人,有了稳定的收入,干起活来也没有监管,可以磨洋工。 不过,等到知青返乡回城的时候,那可就有麻烦了! 而且,别看王德清这个人嘴馋,愿意吃吃喝喝。 但是,跟谁关系近还是分得清的。 既然卢玲灵是老陆家的孙媳妇了! 面对这个欺负自家人的何小曼,那之后的工作,可就没有那么轻松喽。。。。。。 第一卷 第63章 恶人自有小白磨! 满满的一锅野猪肉,婶子们在河套边开始烧火做饭。 这一顿全都是陆家提供的,专门给所有上山伐木的工人和知青暖暖胃。 别看肉不少,但也就能一人分一小块,其他也只能用肉汤来填饱肚子。 闻着不断传出的香味,工人和知青干起活来更有干劲。 嘴里聊的都是对陆家的感谢。 当然这一切都是陆永尚有意为之。 虽然他也看不上三部落林场原本的那些知青。 一个个总觉得自己聪明,说起话来起高调,藏自己小心思。 就像第一次上山抓野猪。 很明显这些知青就没有说实话。 但是。 为了白文心之后的工作,陆永尚还是愿意拿出这些野猪肉。 毕竟天天吃,他们一大家子都有点吃够了。 放着也是放着。 卢玲灵一直守在家里,不能被何小曼为难。 但是! 白文心马上要和何小曼一起工作。 山里的工作都有着危险,以陆永尚对白文心的了解。 真的面对面的吵架,已经恢复神采的白文心自然不会吃亏。 但是,万一何小曼用什么肮脏的手段,比如堆积的木头突然倒塌,万一白文心受了伤,第一时间也会有人帮忙。 陆永尚所做的一切,白文心都看在眼里。 嘴上说着浪费,但心里还是欢喜的紧。 而另一边。 陆永尚带着小白,也来到了三合村生产大队的知青点。 现在已经快到中午,陆永尚原本的目的是打算让何小曼多等一会。 他正好有事情,在家给黑子包扎一下伤口,上上药。 不过,他属实小看了何小曼的墨迹。 整整一个上午,她都没有收拾完自己的东西去。 看到陆永尚亲自来接她,更是趾高气扬地让陆永尚多等等自己。 又是一个小时过去,何小曼这才打开知青点的门,叫陆永尚进去给她拿包裹。 “你说啥?让我给你拿行李?你自己没长手呀!” 陆永尚瞬间无语,等了这么久本就没了耐心。 现在还想让自己伺候她,陆永尚能管这臭毛病! “哎呦,怎么林场派你来不就是干这事的么?” “你小子今天表现好点,我不收拾你!” “你要是在跟我顶嘴,小心我跟上面告你去!” 何小曼双手叉腰,指着陆永尚的鼻子就开始叫骂! 上一次她可被陆永尚那几句话给害惨了。 不仅在保安室挨了一顿打! 身上的大团结还全都给那几个保安给瓜分了。 要不是她凭借着自己的美色,让那几个小崽子占了点便宜,她们三个没准就被送到居委会了! 到时候,可就不是后进知青,一顿批评那么简单了。 居委会的大妈一个比一个凶残,特别是看到比她们还年轻的女人。 这仇她可一直记得,等到了三部落临场,都知道她家根底硬之后。 少不了收拾这对狗男女! “小白上。。。“ 面对如疯狗一般的何小曼,陆永尚完全没有跟她拌嘴的心思。 老话常说,狗不懂事咬你一口,你还能咬回来不成。 但这句老话可没说不能打狗呀! 显然,这时候全都反过来了。 何小曼更像那汪汪大叫的狗。 接到命令的小白,也不叫出声,飞奔似的扑向何小曼。 刚刚还在趾高气扬的何小曼看到恶犬扑了过来。 嘴里大声的尖叫着,转身就要逃跑。 然而,身为猎狗,还是专供下三路的猎狗。 哪会给她这个机会。 一个前扑,一口就咬到了何小曼的屁股上!! 平日里就爱臭美的何小曼。 穿的那是少得可怜。 单薄的棉裤瞬间就被咬透,要不是小白知道对面的两脚兽是主人的同类。 它一个甩头,甚至能咬掉一大块肉下来!! “啊啊啊啊!” “快来人呀!救命呀!!” “你这个死狗!” “你们一家全都是畜牲!!!” 何小曼喊得鬼哭狼嚎。 已经松了口的小白看的是一脸懵逼。 这个两脚兽怎么比野猪还能叫唤? 其实,今天牵着小白来,而不是其他狗,就是为了这一幕。 小白之前可是陈春来的猎狗。 就算咬人了,被追究,那也要看看主人的面子。 陆永尚在三部落林场遇到这事还能说得上几句话。 但是在三合村生产大队。 那就没有县里的“大人物”好使了。 陆永尚蹲下身,吹了个口哨将小白叫了回来。 指着何小曼的伤口:“我说这位同志,你要是犯骚就找人,没事跟狗较什么劲。” 附近邻居没有上工的大妈从屋子里走出来。 磕着南瓜籽爬着栅栏看起了热闹。 完全没有搭一把手的想法。 这足以见得,这个何小曼在生产大队的大妈中,人缘是有多臭! “我!你个畜牲,我要杀了你!!” 何小曼声音尖锐,梨花带雨。 哭得那叫一个委屈。 不过,陆永尚可没功夫将时间继续浪费在她身上。 家里还有个美娇妻等着自己。 摸着小白的头,不咸不淡地说了一句。 “小白是猎狗,嘴上有细菌,三部落林场的驻村大夫那有狂犬疫苗。” “你要不抓点紧。” “之后可真要找狗取乐喽。。。” 片刻后。 何小曼双肩背着那硕大的包裹,一瘸一拐地跟在陆永尚身后。 什么牛车! 什么帮忙! 陆永尚完全不理。 而且自己走得极快,两三公里的路,不到半个小时就走到了。 而传说中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何小曼。 此时爆发出全部的力气。 走起路来紧赶慢赶,也能跟上陆永尚的脚步。 陆永尚走在前面头也不回。 按照陆永尚的想法,这种人就是惯的。 平日里仗着自己“传说中”的家庭,在知青点作威作福。 身后也有一堆狗腿子跟着。 帮着忙前忙后。 整的自己跟大家闺秀一样,十指不沾阳春水。 卢玲灵在深夜的时候,避重就轻的说了一点曾经的生活。 白天上工挣工分,晚上还要帮何小曼几人做饭换钱,有时候大冬天的,还要帮着何小曼她们刨粪坑。 不是卢玲灵能受气。 只是。。。 她的家庭成分,在这个年代属实让她抬不起头。 如果不这么做,每个月的后进分子都会是她。 这扣一半公分的惩罚,可不是她能负担得起的。 至于对何小曼有没有一点怜悯之心? 不可能! 完全不可能! 能和媳妇和老爷子在家好好过日子就挺好。 他可没有怜悯一切的圣母之心。 都说乱世先杀圣母。 当然,下面一句话更对,乱世要保护敌方圣母。 就何小曼这种人,到了三部落知青点,也会是个祸害! 第一卷 第64章 梅花鹿还是堪达罕? “小白这么牛!” “大哥,我就说,这事让我去,你看我怎么让花花和豆豆去咬她的!“ “花花豆豆可是斗狗,咬人可专挑脖子咬,让她欺负嫂子,要是再有下次,我让她有来无回!” 狗蛋听着陆永尚的讲述,恨不得自己去收拾那个叫何小曼的女人。 而卢玲灵在院子里做着天然的冰箱,捂着嘴偷偷笑着。“有来无回?狗蛋你都会用成语了?有进步哦。” 狗蛋感觉自己被嫂子夸奖,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头,一溜烟地跑进棚子里面,拿出点肉喂给五条狗子。 陆永尚见状,也没有阻拦,对自家猎狗好点没什么毛病。 只是不能让村子里其他的邻居看到。 毕竟,别人家连肉都吃不上,你家用肉喂狗子。 不怕君子惦记,就怕小人嫉妒。 换做后世的话就是,嫉妒使人面目全非。 “来我帮你,挺沉的。” 陆永尚喝了口热水,走到卢玲灵身边,帮着她用热水给自制的天然大冰箱脱模。 这种用冰做的储存食物的冰箱在东北很常见。 提前一天在水缸里加满水,有耐心的可以在水上押一个大水盆,做一个盖子。 东北刚刚入冬的天气,经过一夜的冰冻,水缸里面四周会冻上一层冰。 内部则因为冰的保温效果,依然还是水。 这时候,把水舀出来,轻轻地敲击水缸进行脱模就行了。 后世有的也用塑料水缸,脱模的时候,浇热水就行,更加方便快捷。 一个,两个,三个。。。 连续三个天然大冰箱制作成功,被兄弟俩抬进棚子里备用。 也就是卢玲灵有耐心,陆永尚一家子从来不做这种东西。 敲击水缸控制不好力度,总容易把里面的冰敲碎。 平日里家里有两个地窖足够用了。 也就是最近大的猎物有点多,卢玲灵有了制作天然冰箱的想法。 忙完一切,闲不住的狗蛋在吃完晚饭后,小声的跟陆永尚说道:“大哥,我今天给山上送肉,听知青说,他们在狍子沟看到梅花鹿了?” “明天咱们去找找呀?” 梅花鹿? 陆永尚听到这三个字,脑子里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不靠谱! 上一次知青说西山那边有小黄毛,他们去上山就遇到了大炮篮子。 而这一次说看到了梅花鹿。。。。 那还能留给别人抓? 梅花鹿体型较小,最大的梅花鹿也就一百多斤。 狍子沟那边积雪本就深,梅花鹿在雪中跑不起来。 就是普通人看到,追上去敲上个两闷棍都能给拿下! 虽然东北老一辈人很少吃鹿肉。 但是这些无所畏惧的知青可馋得很。 听说他们在山上抓到傻狍子后,只要不上工,知青就去狍子沟学着他们的方式下套子。 要是遇到梅花鹿,早就给抓到烤肉吃了! 不过,梅花鹿虽然肉身上有肺结核,但是鹿茸和鹿血可是有一定的药用价值。 特别是刚刚猎杀后的第一管鹿心血。 不止对治疗心脑血管等疾病有奇效! 还能滋阴壮阳,是不可多得的好药材。 这些知青坏心眼子特别多,还能分享这个消息! 不过。。。。 如果不是梅花鹿的话,还是他们下的套子套不住的东西。 那会不是是马鹿或者是堪达罕? 堪达罕又名驼鹿,长着马脸和驼峰,最大的可以长到一千多斤! 是世界上体型最大,身高最高的鹿。 后世有一个游戏,里面的主角模型用的就是堪达罕。 至于为什么陆永尚会怀疑是这两个动物。 因为,知青手上禁止购买任何枪械。 所以想要在山上抓点野味,只能用那半吊子下套子的技术。 有的甚至在海浪河黑市偷偷买几个铁夹子。 梅花鹿体型小,头上的角也不大,所以可以钻进套子里。 但是! 马鹿和堪达罕,那头上的角可十分的巨大。 别说钻进套子里了,就是遇到其他的猛兽,都敢与之一战! 不过。。。 如果是这两个动物,还真的可以去上山试一试。 上一次,陆永尚想要掠夺黑瞎子的词条,就被刘家兄弟给打断了。 而马鹿和堪达罕,特别是公鹿,身上的特性陆永尚可是惦记了好久。 想到这,陆永尚不再犹豫。 对着狗蛋点了点头。 如果有这两个动物,那就上去试试。 如果没有的话,也可以抓几只傻狍子解解馋。 黑子受伤,肯定是不能再带着上山了,不过小白这个二半吊子低头香,抓个小动物应该还是可以的。 送走狗蛋。 紧闭房门。 今夜的卢玲灵格外的主动,特别是一直捂着嘴,不想发出声音的娇羞动作。 更刺激陆永尚发挥全部的实力! 夜风呼啸。 动作不止。 偶尔几只野猫趴在房顶,喵喵直叫。 。。。。。。。 第二天一早。 熟悉这边生活的卢玲灵和白文心忙前忙后。 狗蛋鼻青脸肿地过来吃早饭。 话里话外说的都是二婶子不公平。 因为让陆永尚受伤,没有保护好大哥,被二婶子用炉钩子一顿打。 非要在狗蛋脸上打出印子才算可以。 狗蛋不明白二婶子的用意。 不过此时的陆永尚却明白,这是二婶子怕以后陆永尚记恨狗蛋,不带狗蛋上山才这么做的。 不过,二婶子显然小看了兄弟俩的感情。 而这行为也让陆永尚对二婶子这个人重新审视一番。 一个农村出来的中年妇女,小学没上完就不念了。 这么多年,所有人都知道二婶子泼辣成性,是个不好惹的悍妇。 但没有一个人说二婶子做的事过分。 这是经历了多少生活的磨砺,才可以有的一颗玲珑心。 吃过早饭。 两人收拾上山的装备。 枪和猎刀是必备的。 因为有可能遇到马鹿,陆永尚又让狗蛋带了一把长把侵刀。 至于老爷子泡好的绳索,也全都扔掉了狗蛋身上。 这玩意有猎物可以下套子。 下山的时候可以拉爬犁。 整装待发。 两人领着除了黑子外的三条猎狗去往西山狍子沟。 至于黑子和大黄,也没有拴链子,留在家里嬉戏玩耍。 第一卷 第65章 确定马鹿,新的套鹿。 “大哥,你说山上的那个大爪子能不能到狍子沟那边,村子里的人听说可能有大爪子,都害怕得紧。” “怎么看你一点都不害怕呢?” 狗蛋不住地打量四周,握着长把侵刀就没有松开过。 黑子不在,没有抬头香的预警,黑子总感觉心里发毛。 而山里的风也四处乱串,刚刚有一只野鸡扑腾着翅膀在不远处飞过。 三条狗子都没有任何发现! 这让狗蛋心里更慌了。 不过走在前面的陆永尚,瞬间就明白了狗蛋的意思。 “你这是还惦记着刘家兄弟的那把猎枪吧?” “你是不是还想说一句,手里有枪心不慌?” 陆永尚笑着摇了摇头。 接着解释起来。 “他们的猎枪不是在供销社买的,是家传的猎枪,与我们的猎枪区别很大。” “要是我们拿着用,很容易被有心人发现问题。” “他们手里的要是自己做的土制猎枪,我自然也不会放过。” “至于大爪子会不会下山。。。” 陆永尚看着路两边光秃秃的木墩子叹了口气。 “应该不会的。” “大爪子领域意识极强,能这个时候出现在浅山区,估计也是食物短缺,出来寻找食物,或者是寻找配偶。” “不过,你看这路两旁被采伐成这个样子,哪还有其他动物了。” “至于一会到了狍子沟。” “咱们还是小心点,虽然小白是个低头香,但是大爪子的气味,就是粪便都能让小白直接炸毛。” “一遇到不好的情况,我们直接就跑。” “风险应该不是太大。” 当然,陆永尚没说,真的等到小白炸毛,他们也没有机会逃跑了。 只不过,不管是马鹿或者是堪达罕,其中的公鹿的领域意识都十分的强。 如果那边出现大爪子,也不会出现这两种动物。 “知道了哥,我就是想也有把猎枪,关键时刻还能保护你。” 狗蛋叹了口气,这一次陆永尚受伤,不只是嫂子心疼,就连他也十分的自责。 所以,这才想要一把猎枪。 陆永尚闻言也不再说话,只是在心里羡慕起狗蛋。 那天的事情,狗蛋竟然真的不会考虑将刘家兄弟给打成残疾的后果。 一心只想着没有保护好自己。 如此这般心大,果然吃嘛嘛香,身体倍儿棒! “嗷~呦呦呦呦~~!!” 然而就在这时,一道空灵的声音在树林间回荡。 声音的方向正是不远处的狍子沟! 那里独有的风口凹陷低洼的结构,正好可以将声音放大!! “我艹!这是啥玩意的叫声,吓我一跳!” 狗蛋一个大跳,手中的长把侵刀瞬间就被举了起来。 ”小心点,这玩意可锋利,别再划到我。“ 陆永尚没有被叫声吓到,却被狗蛋的举起的侵刀吓个半死。 狗蛋在他的身后。 刚刚他还在回头说话,侵刀正好在陆永尚的鼻尖划过。 这要是再偏移一点,自己没被野兽扑倒,反而被狗蛋给结果了。。。 那他找谁说理去! 难道还能跟系统商量,能不能在穿越一次? 狗蛋也被侵刀给吓了一跳,不过看到陆永尚没事也放下心来。 将侵刀换了个手,快走几步挡在了陆永尚身前。 “狗蛋,不用这样,继续走,这应该就是马鹿的叫声。” “你听着声音很大,那是因为它们在狍子沟,声音传播的远的原因。” “一会到了狍子沟,你听我指挥,我带你无伤抓马鹿!” 虽然听声音不是堪达罕,这让陆永尚有点可惜。 但是,马鹿身上的词条也应该符合他的要求。 马鹿也就是传说中的四不像,长着马脸,鹿角,身体又像驴,蹄子反而跟牛差不多。 体型仅次于堪达罕,身上的药用价值极大。 鹿角可以壮阳补肾,增强筋骨。 鹿茸更是可以治疗肾虚阳痿,至于鹿肉,虽然村民们不喜欢食用,但是有些中药铺子会花大价钱采购。 在与其他中药合理调配的情况下,会有祛除风湿等的作用。 当然,马鹿可比梅花鹿或者傻狍子难抓多了。 马鹿属于群居性动物,公鹿的领域意识和警惕性远超其他动物。 特别是警惕性。 所以,就算有些猎手用猎枪都不一定能打的到。 不过,既然能被猎手惦记上,就总能找到捕猎的方式! 诱猎! 有的地方也叫盐猎。 这种方式仅对狩猎各种鹿有效果。 食盐是鹿必不可少的矿物质来源之一,鹿春夏秋这三个季节,一般都已嫩叶,水果,蘑菇等易消化的食物,从而提取食物中的矿物质。 它们的胃比较小,还特别的敏感。 而一到冬天,鲜嫩的食物极具减少,食盐的提取获得就成了大问题。 特别是公鹿,对食盐的需求更大。 一个鹿群可不只有一头公鹿的。 公鹿只见也有竞争关系。 所以鹿角对公鹿来说极为重要。 但是。 如果食盐等矿物质的摄入量不足,公鹿的鹿角就极容易脱落。 没有鹿角的公鹿自然会被其它公鹿顶替。 看着自己家的孩子叫别鹿爸爸,自己的媳妇被其他公鹿糟蹋。 掉落鹿角的公鹿就会自动脱离鹿群,接着郁郁而终。 所以。 食盐对公鹿的诱惑力,不下于在山间偶遇一头小美鹿。 聪明的猎手就抓住这个特性,在鹿群出没的地方,下好脚套,或者挖出一个陷阱。 在上面倒上侵开的食盐水。 这样,等到公鹿来舔盐,自然就会被抓住。 更过分的直接会在盐水里放蒙汗药。 不过,这对于喜欢刀猎或者是枪猎的猎手来说是一种耻辱。 很少有猎手会下药的。 “又是啥子方法?” “大哥你咋知道这么多套鹿呢?” 套鹿?套路? 陆永尚听到这个词微微一愣。 原来。。。这个词是这么来的? “你就是平日里不走心,老爷子讲你也不听,让你在家跟你嫂子看看书学学习,你也不学。” “以后白天没事,别老去找知青瞎打听,和你嫂子一起看书。” “总有用上的时候。” 陆永尚说着解开小白的链子。 跟小白指了指狍子沟山间两边的方向。 让它领着花花和豆豆去那边找迂回。 诱猎只能抓到一头马鹿,其他的小鹿仔子跑掉就可惜了。 三头猎犬,只要能有上一次抓猪愣子的配合。 抓几只小鹿崽子应该不难。 第一卷 第66章 盐猎,你他喵没带粗盐? 狍子沟。 此时,一个只有五六只马鹿的马鹿群正在用独特的牛蹄子探索着是否有松软的土地。 头上长着两个四散开鹿角的公鹿昂首挺胸,不住的观察者四周的风景。 这个族群只有他这么一头成熟的公鹿。 所以当有其他鹿发现地上有松软的土地时。 公鹿都会用它头上硕大的鹿角,直接头拱地的将那土地从雪中翻出。 让其他小鹿率先吃上面的草根。 母鹿很美,小鹿很乖,还有一只头上带有小角的小公鹿想学自己父亲的样子。 用头上的角翻开土地。 结果,每一次都以失败告终,有时候角都会扎到土地中拔不出来! 大公鹿看到自己的孩子这么有担当,高兴的“嗷哦哦哦~”地叫了起来。 只是,它们的族群显然比其他族群的数量少很多。 不过,等到今年在山下吃到足够的食物,养精蓄锐。 等再一次万物生长发芽,母鹿发情的时候。 一定要将另一个山头的公鹿给撵走。 抢了它的媳妇,培养它的孩子! 壮大自己的种族! 。。。。。。。 另一边。 在一棵大树的枝桠上。 陆永尚和狗蛋,一人抱着一个枝桠子。 将制作好的地套,小心地放下去。 下套子的时候,一定要让套子只留下一个圈。 绝对不能刮平套子中间的雪。 两人五大三粗,做事情也不够小心,虽然陆永尚的手相当的稳定,但狗蛋总是用不好力气,这都是他们爬的第三棵树了。 好在,套子平稳的放了下去。 “狗蛋,你带的粗盐包呢?拿出来,在手心里搓一搓放在套子里。” 终于下好套子,陆永尚松了一口气。 原本他和老爷子一次就能成功的,没想到今天弄了三次。 要是再晚一点,小白它们从山上下来,惊动了这个马鹿群。 那就只能用猎狗去追,他俩拿着侵刀去砍了! 只不过,不到万不得已一定不要用这种办法。 发了疯的公鹿,可是会用大角顶人的! 堪比小汽车冲起来的速度。 只要被顶上,绝对会顶个对穿。 就连猎狗都不要轻易的和公鹿对上。 这个年代能让猎狗受伤,排在第一的就是财狼。 排在第二的是山猫子。 排在第三的就是各种鹿群的公鹿。 至于野猪和山狗子,因为遇到得多,成手的猎狗都会应对。 所以在与它们搏斗的时候反而更少受伤。 但为什么狗熊和大爪子没排上号。 那是因为,很少有猎手会和这两个动物过不去的。 特别是大爪子,人遇到都会吓得双腿止不住地颤抖。 猎狗遇到因为种族压制,则会立刻瘫软在地上。 “粗盐?什么粗盐?” 狗蛋一脸懵逼。 “我艹!狗蛋,你不是随身携带着辣椒面和粗盐么?” “那天吃烤熊肉的事你忘了?” “哦哦哦。”狗蛋刚要挠脑袋,但是双手抱着树干,就只能尴尬的挠挠树干。 “早上嫂子做的猪油面太淡了,我懒得去灶台拿,就把怀里的粗盐都用上了。” “加的有点多,又有点咸了。” “我早上说这事来了,你还跟我说咸了好吃,淡了咳嗽。” “我这一路上还想呢,不是咸了才咳嗽么?” “而且,这时候拿粗盐干嘛,一会烤肉的时候直接放辣椒面就行,那里面有咸淡儿。” 我他喵的。。。 陆永尚听着那是一个咬牙切齿。 这时候,全都准备好了,你跟我说你早上吃了? 昨天晚上知道来抓鹿,还特意嘱咐狗蛋,别忘了带粗盐。 你以为是要烤肉用?!!! 还辣椒面里有咸淡! 你咋不上天呢! 这时候在套子里下辣椒面,这些马鹿能舔辣椒面? 是它疯了还是我疯了!! 不过,事已至此,陆永尚还能怪罪狗蛋不成。 也确实是他自己没有说清楚。 “咸了好吃淡了咳嗽,是一句老话,里面说的不是真正的好吃。” “是咱们小的时候,盐巴比较珍贵,咱奶奶做饭不舍得给咱们放,所以有点咸淡味儿就比较好吃。” “没有咸淡味爷爷就一直咳嗽提醒奶奶没放盐。” 陆永尚耐着心的跟狗蛋解释一句。 他知道狗蛋是死脑筋,这个问题想不明白,干其他的事情也总是愣愣的。 接着,陆永尚看到狗蛋恍然大悟的表情后,黑着脸说道:“你现在拔了裤子,对着套子中心尿尿!” “啊?哥,你咋知道我憋了半天了?” “你快赶紧的吧!对着准点哈!别撒到外面了哈!”陆永尚看着不慌不忙的狗蛋都快要疯掉了。 现在的他只有一个想法。 早上二婶子绝对打的轻了,用什么炉钩子,等今天回去给二婶子送一把顺手的铁锹过去! 狗蛋听话是听话,肉也是真的肉! 东北话,肉就是墨迹的意思。 或者解释成办事拖沓,反应慢,一巴掌打不出三个响屁,都可以。 此时。 狗蛋趴在枝桠子上,跟一只长虫似的,在树上不断的扭动着身子。 接着,用绳子扎着的裤子被结开。 “哎呀,大哥,膈到了,你别着急,我对准一下哈。” 片刻后,在陆永尚无语的瞬间。 水柱般深黄色的液体对着套子内的雪地上哗哗而下。 瞬间就在雪地上浇出一个大洞! “你分散均匀点呀!”陆永尚压低声音吼道。 “哦哦哦。” 狗蛋不慌不忙,在雪地上画出了一个黄色的圆圈。 这才扭动着身体,将裤子再一次挤了上去。 陆永尚见状这才将悬着的一颗心松开。 就这焦黄的程度,要么是上火了。 要么就是早上吃的盐太多了,身体代谢不出去,只能顺着尿液流出。 狗蛋这个人,就是天塌了都不会上火的。 心大的都能装下一艘航空母舰了。 所以,只剩下一个选择,那就是尿液里盐分的含量超标。 “大哥。。还需不需要别的。。。你头上的那两个树枝,我估计能蹲下。。” “滚蛋!!” 。。。。。 另一边。 一只在幻想着族群越来越大的公鹿突然感觉四周的味道有点不对!! 怎么有一股。。。。母鹿身上的腥臊味? 还有。。。。 嗯! 可以去看看! 第一卷 第67章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 “嗷呦呦呦呦~” 公鹿发出更加空灵的叫声。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 如果这是在春天,那这句诗词一定是对此时此刻最好的形容。 公鹿与母鹿相互吸引,用的就是公鹿的尿液。 当然,尿液中的成分对母鹿有不可抵抗的吸引力。 听到公鹿的鸣叫,附近的母鹿就会自觉地找寻公鹿。 有的还会带着孩子。 所以,在马鹿的族群中,孩子是不是公鹿的不知道,但一定是母鹿的。 不过,母鹿的尿液也会让公鹿发现它的存在。 现在不是春天交配期。 所以,公鹿在闻到这股熟悉的味道后,还是决定,带着一家老小去看看。 “嗷呦呦呦~” 大马鹿一边朝着陆永尚那边走着,一边发出空灵的叫声。 其余几头马鹿见状,不解地摇了摇耳朵,呼出一口白气后。 这才跟在公鹿的身后。 此时。 趴在树上的兄弟俩见状,全都振奋起来! 这狍子沟真是个高地方呀! 简直就是动物的集聚地! 这么快就能吸引到马鹿了! 大马鹿悠哉悠哉的走着,不慌不忙。 足足走了将近五分钟,才来到陆永尚躲着的那颗树下。 这棵树选择的也极有讲究。 树四周有不少依旧散发着绿色的刺嫩芽,也叫刺老芽。 是一种特别好吃的山野菜。 采摘期一般在三四月份,不过这种植物的抗寒性极强,有的时候冬天秃秃的枝桠子上也会有几枝新芽冒出。 然而这还不是主要的。 主要的在于这棵树的旁边就是一棵寄生在桦树上的槲寄生。 又名冬青,有一定的药用价值。 是冬天不可多得的绿色植物。 也是马鹿冬季最喜欢的食物之一。 看到绿色植物,大马鹿瞬间兴奋起来。 相比于在泥土中的根茎,绿色的植物味道绝对会更好的! “呦呦~” 大马鹿对着身后更加散漫的鹿群叫了一声。 催促着它们快一点过来。 接着,就用自己头上的角将寄生在桦树上的槲寄生给挑了下来。 厚实的大嘴唇此时也发挥了作用。 刺嫩芽上面的尖刺仿佛没有长过一般。 张嘴对着刺嫩芽就是一口,直接将为数不多的刺嫩芽全部吃光。 然而,就在它咀嚼的瞬间。 一个刺嫩芽掉落在了一滩黄色的不明物上! 味道腥臊,好像就是刚刚闻到的味道。 大马路嘴唇不断的动着感觉有一丝丝不对的地方! 不过! 哪里不对又想不清楚。 但那食物却散发着无穷的吸引力! 低头,舔食。 当舌头接触到已经结成冰状的黄色冰棍的瞬间。 大马鹿的大眼睛都登了起来! 这是。。。盐巴的味道!! 它最需要的营养物质! 快舔! 快吃!! 其余的食物可以分给族群,这个绝对不可以!! 然而。 就在大马鹿的两只前蹄全都踩进套子里后。 连大气都不敢喘的陆永尚对着狗蛋喊道:“一起拽!!快!!” 大马路听到声音,瞬间一惊。 不过,这时候的套子已经被陆永尚给收紧了。 两只前蹄子瞬间被紧紧的套在一起,在加上狗蛋的用力,将前蹄子给拽了起来。 大马鹿失去平衡,直接侧倒在地上。 硕大的两只鹿角在地上不断的翻腾。 身上也来会扭动,想要站起身子。 但很明显,前蹄腾空的它,是绝对站不起来的。 “狗蛋下树!” “你拿侵刀收拾这头马鹿,记住不要给弄死了,我要鹿心血!” “我去追那头小公鹿!” “好嘞大哥!”狗蛋答应了一声。 拽着套子就荡了下去。 套子的一头牵着马鹿蹄子,另一头绑在了树上。 而狗蛋这么一荡。 刚下去的时候很帅,随着大马鹿的不断挣扎,狗蛋一个屁股蹲就摔在了地上! 而陆永尚则老老实实的顺着树干滑了下去。 此时。 被马鹿妈妈带着的几头小马鹿,也不管最前面的鹿妈妈。 撒开丫子就朝着反方向跑去!! 本来鹿妈妈就有点懵逼,这一幕就更懵逼了! 要不是陆永尚在它身边飞快的跑过去,它还反应不过来,不知道跟谁跑呢!! 鹿妈妈转身,抬前蹄,想要狠狠的砸在陆永尚身上,解救她的孩子们! 不过。 就在它抬起前蹄的瞬间。 一只躲在雪地里的小白,起身张嘴。 对着她的屁股就一口咬下! 不得不说,不管是什么技能,只要常用,熟练度就会提高。 此时的小白,在咬下三路上越发的熟悉。 可以很明确的观察猎物身上有没有那个大浪当。 如果没有,就直接咬屁股。 绝对不会让再一次失口! 而豆豆和花花很明确的诠释了什么叫会咬人的狗不叫。 躲在两边的两只狗,飞快的跑了过来。 在雪地上高高跃起,直接撞到了母鹿的身上。 只是缺了黑子的指挥。 两条狗撞在母鹿的两边,并没有给母鹿撞到。 不过,有这瞬间的耽误也就够了。 陆永尚头也不回,飞快的朝着长着小鹿角的公鹿追去。 他上一次收获的两只熊胆品相本就不好。 再经过刘家兄弟那么一耽误,流失了大量的精华。 陆永尚也拿不出手,让陈春来给老丈人当礼物。 不过,这小鹿角,也就是鹿茸却是个不错的选择。 再加上满满的一瓶子鹿心血。 别说他住在南方的老丈人了。 就是东北本地的老头,看到这些都迷糊的很!! 喝上一口鹿心血和鹿茸泡的酒。 不仅能控制血压,还可以重新散发活力!! 这可是双倍加成! 包括超过三十岁后,会有力不从心感觉的男同胞,就喝上一小杯,一到晚上就会嗷嗷叫! 当然不做什么也可以,也能在平日里更有精神! 不管他是不是陈春来的老丈人,但总归是个男人! 男人么,在意的不就是那么几件事么! 陈春来别看只是一个木器厂的厂长,但可别小看了木器厂每年的营收。 林海县下面十三个林场供给的木器厂,那销量可不简单。 这就是面子。 而不论是熊胆还是陈春来准备的实木家具,送过去那就是金钱! 再加上这鹿心血和鹿茸泡的酒。。。 钱权色。。。 全都占了。。。 就是陈春来的文化程度差了一点。 等送熊胆的时候,陆永尚再给陈春来写几个后世的机关单位开会常用的专有名词。 他就不信,不把他老丈人给聊迷糊了! 第一卷 第68章 收货鹿心血! 狗蛋那边不用担心,老爷子制作的绳子相当结实,再加上长把侵刀。 一只逗弄那头大公鹿应该不是难事。 至于小白那边,陆永尚完全不在意。 能困住那头母鹿,那么一会他回来就抓。 困不住放开也没啥问题。 稍微有点职业道德的老猎手,除了野猪和野兔抓的时候不分公母。 其余动物,基本上都打公不打母,特别是带崽子的。 野猪和野兔不分公母是因为这玩意非常祸害庄稼,而且还特别能生。 特别是野兔,一年能生五六窝崽子,每一窝崽子,少了能有四五只,最多能超过十只。 野兔半年就成熟,接着又能继续繁殖。 就这一窝野兔子下山,最少能祸害半亩田地! 而其他动物,繁衍得慢,生长也慢,老一辈猎手都说,抓母的有伤天和。 陆老爷子就经常跟陆永尚将这些。 所以,那头母鹿能抓就抓,抓不到也无所谓。 不过。 此时,最难的却是陆永尚。 他的草上飞词条是在傻狍子身上获得的。 在一般的土地上,跑起来速度惊人! 但是这狍子沟。。。。本就是因为能困住傻狍子所起的名字。 那每一脚都踩进深深的雪堆里的感觉。 跑起来特别费力。 这时候,陆永尚就怀念起黑子来了。 要是黑子来,就这几只小鹿,绝对不用自己这么拼命追。 好在,小公鹿在这里跑得也不是很快。 懵逼的小公鹿看到身后的两脚兽在追着自己。 一个慌神,就和另外两头小伙伴分开了。 本就慌神的它,更加找不准方向。 后面是公鹿叔叔和自己的鹿妈妈。 前面是不知道父母是谁的小伙伴。。。。。 只是片刻的犹豫,小公鹿就选择了饶一个大圈子,准备跑回到妈妈的身边。 你画圈跑,我画圈追。 半小时后。 陆永尚掐着腰,不断的窜着粗气。 小公鹿则直接瘫坐在雪堆里。 小脑瓜子一顿晃动,将没过他头顶的雪弄开,清理出一片空间后。 同样窜着粗气,不解的看着身边的两脚兽。 “狗蛋,快给我一个绳子!” “咱们给他拴上!带回去!” “他娘的,这玩意还挺能跑!” 陆永尚连续深呼吸,这才调节好脸呼带喘的气管,跟着那头看热闹的狗蛋说着。 此时,那头大公鹿早就没了脾气,身上的侵刀口子留着血,那棵大树上也都是鹿角撞出来的痕迹。 而狗蛋则坐在树枝子上,悠闲的看着陆永尚和小公鹿跑圈。 见过锻炼身体的,没见过这么短俩身体的。 别说还挺有意思。 小白那头也结束了战斗。 花花和豆豆咬着母鹿的脖子就不松口。 小白则趁机咬住了母鹿的肚子,半个小时的功夫,也将母鹿给活活的耗死了! “好嘞!大哥真牛,能活捉一只马鹿,这要穿回去,那都是传奇人物!” “滚犊子!”陆永尚没好气地说着,本来跑到一半他想用猎枪直接崩了这个小鹿来着。 但是,想到这小玩意万一可以活捉回去。 还能在家让陆玲灵和白文心当个消遣的宠物。 长大后只要训练得当,冬天的时候,也可以牵着它上山拉柴火。 就是上山用爬犁拉木头回来烧火。 这才没有猎枪。 没想到这玩意这么有耐力。 老一辈总说,公鹿的耐力和那个方面强的可怕! 重生一世的他感觉自己都这么强了,一个畜生能有多强! 这么一看。。。 起码耐力就真的很牛! 狗蛋深一脚浅一脚的顺着陆永尚的脚印走了过来。 只是下了两场大雪,狍子沟的积雪就已经快到两人的腰间了。 毕竟这是两山夹一沟,积雪聚而不散。 将侵过油的麻绳栓到小公鹿脖子上,陆永尚让狗蛋去拖那头母鹿。 这小子现在力气最足,这种苦力活还是他干比较好。 将三条狗叫过来,接着四条链子拴在一起。 猎狗和斗狗训练过后都有一个习惯。 那就是不咬拴着链子的动物。 猎狗因为后世是禁止打猎,见的比较少。 所以不太了解。 但是斗狗不少人都见过,那些斗狗场的常胜将军,在刚被牵进斗狗场后都十分地老实。 当松开链子的瞬间才会去进攻。 这就是训练出来的结果。 三条猎狗拖着一条小公鹿,就这么一蹦一跳的跟在陆永尚身后。 它们也不想蹦跳。 只是雪太深了,不蹦起来,露不出脑袋。 “来,狗蛋,把你身上的那个水壶给我,就是早上我灌了半壶酒那个。” 看着狗蛋喘着粗气,将那头母鹿拽了过来。 陆永尚嘴角带着笑意,准备教狗蛋怎么取鹿心血。 小公鹿上的两个小鹿茸回去在弄就来得及。 而这两头成年的马鹿则需要现在就处理。 开膛放血,这一套业务狗蛋已经无比的熟悉。 将那头小公鹿和三条狗栓到远一点的大树上,狗蛋就行动起来。 马鹿的下水同样祭拜山神。 鹿的肝脏则分成三份喂给了三条狗子。 此时,一个有排球大小的马鹿心脏被陆永尚拿在手里。 鹿的心脏功能异常的强大,可以以五十公里每小时的速度骤起骤停! 完全没有压力。 所以鹿心血是整个鹿身上最有价值的东西。 用猎刀在心脏上切出来一个十字型的花刀。 内部宛如果冻般的鹿心血就露了出来。 漆黑一团就像是中药一般。 陆永尚小心的取出接着就装进了军绿色的水壶中。 这个水壶是军用50款,全身用铝打造,封闭性和保暖性极佳。 “狗蛋来一口不?新鲜的还热乎,嘎嘎补。” 将心脏中的鹿心血全部取出,剩下在心脏外的链接管上的那一条则被陆永尚递给狗蛋。 说实在的,这种又苦又涩的味道,陆永尚是真的接受不了。 但是对于狗蛋来说,只要有营养,那就是个好东西! 看着狗蛋皱着眉头将那黑乎乎的一块放进嘴里。 陆永尚就开始琢磨起那头大公鹿。 而系统关于掠夺词条的提示,也在他脑海中出现! 第一卷 第69章 老虎啸谷,百兽惊惶 【检测到可掠夺词条目标,请问是否要掠夺?】 【可掠夺目标为成年马鹿,动物已经不能反抗,可掠夺词条一次。】 【成年马鹿:机警(金),交配能力(红),蹬踹(红),奔跑(红),抗寒(红),游泳(蓝)。。。】 完了! 和陆永尚料想的一样! 越是凶猛的动物,越是难以获得的动物,身上的词条越多,越吸引人! 原本按照他的计划,抗寒,蹬踹都是掠夺最好的词条。 成年马鹿的蹬踹能力强得可怕。 前世的时候,有一次在动物园参观。 一头发了情的成年马鹿,前蹄子高高抬起,直接将动物园的围栏给踹折了! 要知道,那可是金属制造的围栏。 所以才给陆永尚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但是。。。 作为男人来说,这里面有一个男人无法抗拒的词条呀!!! 这尼玛就很纠结! 反而是那个金色词条,让陆永尚相当的意外。 成年公马鹿的机警性确实很高! 但绝对没有山猫子高,他本想着等黑子好一点,再来狍子沟抓那只山猫子。 从它的身上掠夺机警的词条! 结果。。。。在一头成年的马鹿身上出现了! 还是金色的!! 那三点属性的加成,更加让他陷入纠结之中! “大哥?咋得了?咋还发呆了呢?” “是不是发现啥了?” 狗蛋处理完那头母鹿,看到陆永尚看着那头马鹿发呆,下意识地问道。 “啊?哦哦,没事我就在想这个马鹿如果足够机警为什么还会被我们抓到。” 然而下一刻! 陆永尚就知道自己说错话了。 脑海中系统的画面瞬间一闪,机警词条爆发出一股子金光,直接融入到陆永尚的脑中。 接着! 三点体质强化融入身体中。 原本就足够强壮的身体越发的精炼! 身上的肌肉线条更加明显,包括肚子上原本的腹肌,此时一摸,都有点硌手了! 百力源于腰,只是三点的加成,就让昨天扭动了半夜的腰舒爽无比。 就连脸上的棱角都分明了几分。 然而,机警词条带来的改变还没有消失。 就好像第六感在不断地扩大范围一般。 一股若有若无的危险气息刺激着陆永尚有一丝心慌的感觉。 但情况不太明显,完全可以控制住! 此时,站在一旁的狗蛋也发现了陆永尚身上的不对! 分明自己一直在盯着自己的大哥! 但。。。怎么感觉大哥又变帅了?? 还有点迷恋了呢? 甚至比自己两小无猜,小时候一起跟在大哥屁股后面玩耍的翟家姑娘还要迷人了呢?? 要不是翟丫头跟着父辈去了南方,说不定。。。他比大哥结婚还要早呢! “咳咳!。。狗蛋,你又发什么呆,快点干活,先取鹿角血!” “而且,我总感觉这里有危险!” 陆永尚缓了许久这才控制好强化后的身体。 然而,一回头,就看到眼神怪异的狗蛋。 特别是机警词条带来的危险气息再一次的增加。 还有狗蛋那呆呆萌萌,略有一丝迷离的眼神。 难不成。。。狗蛋喜欢。。。。 “咳咳!嘿嘿,大哥,没有,就是感觉你变帅了,有点惊讶。” “刚刚有点想翟家大丫头了。” “你是说翟宇呀。”陆永尚被这么一说,也想起了那个跟假小子似的小姑娘。 一个小姑娘,上房揭瓦,下河摸鱼,还总被狗蛋欺负哭。 要不是陆永上每次都给狗蛋裤子扒了,当着翟宇的面打狗蛋的屁股。 他俩早就不说话了。 后来念小学的时候,翟宇就跟着他们一大家子搬走了。 没想到狗蛋现在还记得。 而后世的时候,他记得狗蛋曾经还找过翟家丫头。 只是听说她去老毛子留学了,再回来就联系不上了。 “你这一说我也想起来了,等有时间我帮你打听打听。” “咱们先给这头马鹿下角,将角上的血取出来。” “我总感觉附近有危险。” “知道了大哥。”狗蛋脸上红扑扑的,与陆永尚将附近的草棵子全都收集起来,堆积到一起,给马鹿做了一个简易的枕头。 鹿茸血包括鹿角血最好在马鹿活着的时候取。 后世的时候,这些圈养的动物,每年都会体检,打疫苗。 所以怎么取都行。 但是这个纯野生的马鹿,还是活着取血比较好。 “你拉舌头,我把两个鹿角绑在一起。” 这两步在活体取血的时候都很关键。 特别是拉舌头,可以避免马鹿自己将舌头咬伤。 接着,陆永尚用鞋带子酱鹿角根部扎紧然后绕道另一个鹿角根部。 这可以很好的起到止血的作用。 然后,陆永尚喝了一口白酒,呈烟雾状的喷塞在鹿角和手锯上。 狗蛋空着的手,拿着酒壶放在鹿角的下面。 滋呀声响起。 硕大的鹿角一点一点的被陆永尚据开。 成股的红色血液也在鹿角的缝隙中流入到酒壶里。 感觉到疼痛的马鹿,扭动着自己的身体。 体力完全被透支的马鹿,脖子被强化后的陆永尚狠狠地用腿按住。 扭动许久,见完全没有什么效果。 也只能用被拉出来的舌头,舔食着那一摊黄色的晶状体补充体力。 后世取鹿角血的时候,这一步是注射生理盐水。 而马鹿自我保护的天性却让它在此刻有异曲同工的选择。 那硕大的六叉鹿角不一会就被陆永尚给锯掉了。 而酒壶也快要装满了。 狗蛋见状在身上摸了起来,当摸到鞋子上的时候,指了指套在脚上防止脚湿的袋子,怼了怼陆永尚的腰。 “大哥,要不用这个?” “用你的也行,反正你不说都要送人么。。。。” 陆永尚闻言,顺着狗蛋手指的方向看去! 当看到狗蛋说的是那个袋子的时候,差点一脚给狗蛋蹬飞出去! 然而! 还没等陆永尚做出动作。 刚刚获得的机警词条所带来的提示瞬间让他的血液流速飙升! 心慌,气闷! 心脏急速跳动! 呼吸变得急促起来! 就是陆永尚反应再慢,也明白了绝对会有危险! “狗蛋,收拾东西!跑!!” 跑这个字刚一说出。 “嗷!!!!!!” 就在不远处的山头上。 带着强烈压迫感的叫声响起! 原本已经没有体力的马鹿也顾不上头上的疼痛感。 疯狂地扭动着身子想要逃跑。 而不远处的三条猎狗与那只小公鹿。 全身的毛瞬间炸起,嘴里传出呜呜呜的哀鸣声。 围着树慌张地绕来绕去! 这是!!! 老虎啸谷,百兽惊惶!!!! 第一卷 第70章 森林扛把子! 说幸运也好,说不幸也好! 这一天,可全都给占上了! 幸运的是,想要上山抓鹿,家伙事全都带上。 也顺利的抓到了大马鹿! 不幸的是。 这尼玛林场里天天议论的大爪子! 竟然让他们给碰上了! 虎叫声一出,百兽皆惊! 深山老林中,所有方向都传出动物跑叫的声音。 飞龙野鸡等扑闪着翅膀,迅速逃离这两个山头。 而不远处一闪而过的灰色身影,那熟悉的山猫子,也不再潜伏在这边。 一溜烟选择一个方向飞一般的逃跑了! 此时,哪还用陆永尚提醒。 刚刚还在开玩笑的狗蛋一个鲤鱼打挺就站了起来。 手中的水壶中的深红色血液洒了一小半。 狗蛋慌乱的将水壶盖子宁上,飞快的跑到了拴着三条狗和小公鹿的树边! 一边解开绳子,一边看向朝着山头眺望的陆永尚。 “大哥!还愣着干嘛!快跑呀!” “是大爪子呀!!太吓人了!!” “不是成年已久的老虎,应该是一头刚成年的小虎崽子。”陆永尚莫名地回了一句。 顺着山脚下的那条路继续走下去,就是后世东北最大的虎园。 前世的时候,陆永尚经常领着钢铁厂的同事过来玩。 而且他自从重生之后,记忆力和听觉相当灵敏。 按照前世的记忆,确定了这头大爪子的年龄。 老虎四岁成年,但体格还没有长开。 五岁的时候才可以长到成年老虎的大小。 所以这时候的叫声算是过渡期,与其他年龄的叫声都不一样。 而且。 这种刚刚成年的老虎有一个特点。 就是特别凶猛,特别的“虎”,完全不按照常理出牌。 换做人类的说法就是到了叛逆期! 刚刚他们给母鹿开膛,又给公鹿放鹿角血。 这边的血腥味特别重。 一般情况下,遇到更加凶猛的动物,比如豺狼虎豹之类的。 猎人直接逃跑,血腥味覆盖了人类的气味。 而饿肚子的猛兽也会先去母鹿旁吃食物! 等填饱肚子后再考虑其他事情。 不过。。。。这种半拉子大小的大爪子可说不准! 刚刚给母鹿开膛的是狗蛋。 他的身上也溅上了母鹿身上的污血。 万一这头半拉子大爪子不按照常理出牌,率先追击他俩。 那他俩可是一个都跑不掉! 老虎的奔跑速度可达到每小时七八十公里。 而这满是积雪的山谷,根本不会影响到老虎的速度! 至于他俩拿着猎枪跟老虎互搏? 学武松打虎?? 可别闹! 那一巴掌足足有一吨重! 能跑能跳,还能爬树,还会游泳,跑酷小达人,森林扛把子! 这是跟你开玩笑的呢! 看着陆永尚继续发呆,已经解开链子的狗蛋彻底慌了神。 “大哥,你别闹,你还想要抓老虎?” “你是真虎呀!” “多大的虎也不是我们能照亮(抗衡)的!” 狗蛋急忙又跑了回来,抓住陆永尚的胳膊就要给陆永尚拉走! 前几天他俩刚看了水浒传的小人书,他真的害怕大哥一拍脑袋,就要仗着手里有枪,跟老虎单挑! “狗蛋,你现在下山,带着狗子顺着土路跑!” “我朝着那边的山砬子跑!” “不管有什么动静,千万别回头!” “听到没有!!” “我没听到!你啥意思!”一只听话的狗蛋好像脑袋开窍了一般,第一次没有听陆永尚的话。 “赶紧滚!没时间跟你解释,你忘了我跑多快了!再墨迹一会谁都跑不掉了!!” 陆永尚此时也着急了。 稳定词条压制的内心慌张,在越发寂静的深山中不断放大! 而机警词条所带来的提示,都快让他的心脏蹦出来了! 索性也不再跟狗蛋墨迹! 抬脚对着狗蛋的肚子就是一脚! 毫无防备的狗蛋,在再一次增加三点属性点的陆永尚的突袭下。 顺着山坡就咕噜了下去。 虽然狗蛋想要尽力起身,但依旧滚出去很远。 “大哥!” “赶紧滚!!” 陆永尚回了一句后,也不再墨迹。 拿出后腰的匕首,一刀下去就割下来一条鹿腿。 顺便还将那头独角马鹿的绳套割开。 感受到没有束缚的独角马鹿撒丫子似的朝着虎啸的反方向逃跑。 这也不需要什么警示了,这么明显的危险,任谁都能清晰的感知到。 “跑!!!” 陆永尚做完一切,扫了一眼牵着狗还在不住回头的狗蛋。 大声的叫了一声,接着,同样扛着一个鹿腿,与刚刚独角马鹿逃跑的防线错开了一个角度。 朝着山顶另一个山头的山顶跑去! 那是山猫子逃跑的方向。 相比于失去机警的大公鹿,陆永尚更相信聪明狡猾的山猫子。 好的是他们所在的地方已经出了积雪区,草上飞词条全力启动,那跑得不是一般的快。 三个方向,还有原地的母鹿尸体。 这时候,陆永尚开始一场豪赌。 赌这个半拉子大爪子不要叛逆,先吃食物。 同样赌就算它叛逆十足,想要伤人,追的也是在山里的他! 就在兄弟俩离开不到三分钟的时间。 “哗啦,哗啦。” 老虎独有的猫科大爪子踩雪的声音由远及近。 不多时,一头小牛犊子大小,带有黑黄白三种纹身的森林扛把子几个大跳,就穿过狍子沟。 停在了陆家兄弟二人刚刚停留的位置。 宛如猫鼻子般的“耳短大鼻孔”鼻子不断抽动,闻着四周的味道。 头上的王字在橘黄色的阳光照耀下,与身上其他黄色纹路一样,散发着威猛的气息! “嗷!!!” 不知道这头森林扛把子闻到了什么味道。 吼叫的声音变得愤怒无比! 接着,也不理地上的母鹿尸体! 朝着刚刚陆永尚很山猫子选择的方向就追了过去! 第一卷 第71章 二婶子的主意 “不好了!不好了!!” “爷爷,爷爷,快去救大哥!快去救大哥!!” 狗蛋那宛如实质般悲鸣的声音传遍大半个林场! 刚走进院子,看到陆老爷子的瞬间就憋不住了。 放下手中的狗链,一屁股坐在院子里。 指着威虎山的方向,大声地叫着爷爷。 “咋的了?” 老爷子看了一眼狗蛋,扔掉手中的旱烟,皱眉询问着。 而正在前屋子做饭的卢玲灵和白文心听到狗蛋的声音,同时冲出房子。 三步并作两步地,赶在老爷子身前,跑到了狗蛋身边。 此时,终于看到家人的狗蛋,终于释放出自己的压力。 黄豆大小的眼泪不住地流下,语言已经来不及组织,只是不断地重复着: “爷爷,快去救大哥,大爪子!大哥说半拉子大的虎仔子!” “大哥为了让我安全逃跑,引着大爪子去了威虎山!” “大爪子!是大爪子!!” “所有动物都跑了!” “快去救大哥!” 如果只是看到大爪子,狗蛋肯定不会这么慌张。 就他那一根筋的脑瓜子,也不会想太多! 不过,陆永尚为了他的安全,将大爪子引走。 生死未知。 这才是他慌张的原因!! 听完狗蛋的话,原本还在找陆永尚身影的卢玲灵一个趔趄,没有站稳,直接瘫倒在白文心的身上。 看着狗蛋的眼睛,一字一顿的说着:“狗蛋,你没有骗我吧,这不是你和哥一起逗我吧。” “爷爷都说了你们从小调皮捣蛋,但也不能用这个开玩笑呀!” “是吧狗蛋,快让你哥出来吧,别躲在外面了!” 然而,没等狗蛋回答,一只沉默的陆老爷子在看完那三条猎犬的状态后。 问向狗蛋:“是他让你先回来的,还是你俩跑丢了?” 陆老爷子是一家子的主心骨,特别是关于打猎的事情。 此时的狗蛋根本来不及回答嫂子的问题,看向陆老爷子点了点头。 “是大哥让我回来的!” “猎枪是不是还在他身上?自己选择跑去威虎山深处?” “对!我们今天没开枪!大哥好像是跟山猫子逃跑的一个方向!” 接着,狗蛋将他记住的都说了出来。 抓马鹿,抓小鹿,收集鹿血。 特别是发现有大爪子后,陆永尚最后的那几句话。 只是根据大爪子的声音就确定了大爪子的年龄。 听完一切,陆老爷子若有所思,余光扫了一眼梨花带雨的卢玲灵,还有紧皱眉头的白文心。 淡淡的说了一句:“先进屋。” “爷爷,快去救永尚哥呀!咱们一起上山,去找永尚哥,人多力量大!” 狗蛋闻言站起了身,不过此时的卢玲灵听到爷爷的话,是真的慌张了。 她俩还没有办酒席,刚说完今天晚上回来陪她看书。 怎么。。。。 怎么就发生了这个事呢! “玲玲,别慌,听老爷子的,乖听话。” 一道熟悉的声音响起,听到狗蛋那能传遍半个林场嘶吼声的二婶子。 没有来得及穿棉衣就急忙赶了过来。 站在门口的她,也大概听明白了事情发生的经过。 她也着急,她也慌张。 不过,她嫁给老陆家后就明白了一个道理。 男主外,女主内。 不管遇到天大的事,一定要听家里面男人的! 特别是遇到她不懂的事情。 既然老爷子已经发话了,那就有一定的道理。 二婶子的话好像带着魔力,卢玲灵和她的关系在经历过三叔一家子的事情后,就越发的亲密。 此时听到二婶子的话,强忍恐慌的心情,被白文心扶着走进房间。 炉火正旺的热炕头。 老爷子坐在上面,其他人也坐不住,围在老爷子身边不断的剁脚转圈。 其实,老爷子心里也有点难受。 这样的事情不是第一次发生了。 陆永尚的父亲,他的大儿子上山遇到危险,也是有人过来通知的。 再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他怎么能不着急呢? 不过,他听完就明白了陆永尚这么做的原因。 老虎崽子,野狼矮子。 这是上山打猎最不想遇到的两种野兽。 一个是虎了吧唧,不按套路出牌。 一个是太聪明了,常规的办法根本迷惑不了。 所以,陆永尚在发现那是头半拉子大的老虎的时候,选择往山上跑,将它吸引开。 要不,真要追上他两个。 那一个都跑不了。 至于逃跑的方向。。。。。。 只要跑过了狍子沟,在越过一个山头跑到威虎山的界限。 那里面陷阱多,矮窝子多,还有不少土匪留下的藏身之处。 小的时候,他夏天无事,领着狗剩去玩过。 如果跑到那里,还真的有一线生机。 只是。。。能不能跑过去呢? 计算脚程,规划路线,去哪救,怎么救? 越遇到这样的事情越不能慌张。 老爷子一直在心里不断的盘算着。 “老爷子,要不这样,我有个想法,你听一下行么?” 二婶子想了半天,开口说道。 “嗯,老二媳妇你说吧。” “那我就说了。”二婶子坐在老爷子身边,扶着老爷子的胳膊,安抚着老爷子的情绪。 陆永尚父亲的事情就是老爷子的心结,别人不知道,她经历过,老爷子和她老公许久没有回过神的那几个月,此时的二婶子也怕老爷子挺不住,再乱了心神,做了病。 这才说出自己的想法:“老爷子,你年纪也大了,狗剩也跟我说过,他不想让你继续上山了。” “所以想要救狗剩,你不行,狗蛋不行,我们这几个娘子军更不行!” “妈!我行!!”听到这,狗蛋瞬间打断了二婶子的话! “滚犊子,大人说话小孩别插嘴!”二婶子抬脚拿起棉鞋就扔到了狗蛋的脸上,力气之大,没有丝毫留手! “老爷子,我继续说哈,那可是大爪子,所以,靠咱们自己的力量肯定不行。” “这么多年,我和宝家也攒了不少钱,再加上狗蛋他俩上一次赚的,加吧加吧也能有三千多块。” “我回家去取钱,去林场找主任,让他发动全村子的人去找,那可是大爪子,这时候可不是面子就能请得动大家的。” “这钱我家就全拿了,卢玲灵刚结婚,万一有什么意外,她有些钱也能生活。” 第一卷 第72章 白文心与山猫子 狗蛋拿下脸上的棉鞋,一脸惊讶的看着一向对自己抠搜的老娘! 家里有这么多钱么? 不是! 老娘怎么这么大方了? 不止狗蛋不解,卢玲灵不解,就连老爷子都有点懵逼。 不过,这个时候可不是聊这些事情的时候。 二婶子说的办法确实是现在能想到的最好的办法。 而且在有大爪子的情况下,想要村民上山帮忙,用钱作为奖励,也是最简单,最直接的方式! 钱的作用,一部分当作是工分的亏欠,发给每一个人。 剩下的就都是找到陆永尚的奖金! 八零年代,开放市场经济后,大家都想要当个万元户! 而这个时候,别看就差那么几年。 是个千元户就快成为普通工人的天花板了。 也就是二叔陆宝家整日整夜的在山上回不了家。 工资比普通的工人高出许多。 二婶子才在牙缝里攒出这么多钱。 这要是当作奖励,那村民听到这些钱不疯呀! 几人一经合计,在老爷子的拍板下就这么决定了。 只是商量到最后,依旧没有让卢玲灵拿钱,而是陆老爷子拿出了攒下的棺材本! 按照老爷子的话说,自己这么大岁数了,要是让大儿子和大孙子都把命丢在山上。 那自己的事也不用费劲了。 他也上山,去一起陪着他的儿孙去。 办事剎愣的二婶子拽着狗蛋的耳朵,就准备回家取钱。 卢玲灵也伤心地回到了他和陆永尚的屋子。 只是。。。。 在所有人都没有注意的时候。 一直没有说话的白文心悄悄地走出房间。 去棚子里找到那天上山自己穿的棉衣和绑腿。 虽然眼神中仍有一丝慌张,但大部分都被那颗坚定之心取代了! 是的! 她要上山独自去找陆永尚! 她不明白为什么有这个想法,也不明白,自己这么做的意义。 但是,她知道,她的重生是陆永尚给的。 家庭变故,下乡插队,被所有人欺负鄙视。 嫁给她一直以来当作弟弟的人。 结果。。。 刚刚娶了她的卢齐,又掉到冰窟窿里,伤了心肺,都没有救回来的可能了! 她感觉,她就是一个丧门星。 凡是身边的人都没有善终。 父母亲人,所有的所有。 后来卢玲灵跟她说,让她要嫁的人,帮衬着自己。 一开始她也不想同意。 不过,那时候的她已经没有了任何渴望,所有的一切都无所谓了。 直到,看到了陆永尚。 阳光朝气,可以平等的对待所有人。 细心耐心,都知道自己未来会是他的人后,都没有一丝逾越的举动。 特别是那一次跟陆永尚上山。 新的体验,强有力的臂膀,也让她爱上了这片大山。 所以。。。。 不管屋内的人怎么决定。 她要去救,就算和陆永尚一起葬在山上。 她都毫无怨言。 换好衣服,白文心看到了屋内正在丢棉鞋的画面。 知道此刻没有人发现自己离开了。 摸着黑找到大黄的身边,摸着大黄的脑瓜子蹲了下去。 “大黄,就咱俩最熟悉,你主人现在困到山上了。” “你能跟我走不?” “你要能就舔舔我,我就给你松链子。” 自从大黄不被带上山,就成了白文心的好朋友。 卢玲灵忙前忙后,也不让她插手,无聊的时候她就只能牵着大黄,在家附近溜达。 有的时候也会把大黄抱在怀里,说着心里话。 不过,也不知道大黄这时候是不是听懂了。 竟然真的摇起尾巴,哈了几口气后。 舔起了白文心的手心! “大黄,我们走~” 大黄绝对是所有人都见过的一种狗,也是农村最普遍的一种狗,随便去村子里溜达一圈,都能看到好多体型中等,毛色发黄的狗。 可能没有那么好看,但通人性,还聪明。 忠诚勇敢,永远是看家护院最好的狗,重点是,还不怎么生病,什么都吃。 陆永尚刚刚穿越回来看到大黄的时候,也很吃惊。 小的时候,他认为村子里的大黄狗才长得一样。 后来走遍了全国,他发现,就连海南的大黄狗都长这样! 不过,时间一长,陆永尚也想明白了。 虽然不是一个地方,不是一个血脉,或许,大黄这个品种就是大自然最好的选择。 当然,此时的陆永尚可就没有想大黄了。 原本,他选择的方向,就是上山路,比较难走。 好在有草上飞和机警词条,再加上刚刚获得的三个属性点。 让陆永尚健步如飞,可比刚刚在雪窝子里绕圈圈有力气多了。 不过,就是没有力气也要坚持,机警词条带来的提示一直都在。 大爪子绝对在追着他! 然而,刚越过山尖尖,调戏黑子的那头山猫子就挡住了陆永尚的路。 “我说猫大哥,就算你和大爪子是一家,这么挡我合适么?差。。。” 陆永尚懵了,千算万算,没算到山猫子能回头,还就站在了他的前面。 不过,陆永尚也没有拿下猎枪,只是把手放到了后腰上。 山猫子这种动物很奇特。 聪明是真的聪明,但也不会做无用功。 所做的一切都为了最后的收获。 像之前抢小傻狍子。 还有刚刚在小马鹿那边潜伏。 都是有具体目的的。 而攻击人类显然不是最好的选择,除非是饿急眼了,要不它宁愿去抓一只兔子。 但山猫子的攻击力同样惊人,一头体型一样大的野狼,都不是山猫子的对手。 “啊哦!” 没等陆永尚说完,板板正正就跟家猫盘坐在那里的山猫子发出一声低吼。 声音不大,好像也在压制自己的声音。 而前世有过多年养猫经验的陆永尚,感觉这个声音中,没有威胁恐吓的意味。 山猫子的叫声特别恐怖,不是喵喵的声音,而是踩家猫尾巴后,家猫的被吓到后的叫声。 但尽管如此,也有相似之处。 “啊哦~” 看到陆永尚没有任何反应,山猫子此时又叫了一声,接着,舔着自己的爪子,用短粗的尾巴指了指一旁被草掩盖的小石头洞穴。 我艹! 这都不是陆永尚反应快。 只是,那个草棵子中间,露出了三个小头,灰白的毛发,尖尖的耳朵上还有一个黑线条。 无比可爱的小脑袋伸着舌头,鼻子两边的黑色线条就跟有胡子一般。 这里。。。。是山猫子的家! 这露出的三只小脑袋瓜,正是山猫子的幼崽!! 第一卷 第73章 大黄,我好冷 不管是什么动物,小的时候都很可爱。 更不要说,这个跟家猫有八分相像的山猫子幼崽了。 虎头虎脑的样子甚是讨人喜欢。 而此时,成年山猫子的动作,也让陆永尚明白了山猫子的想法。 只见,成年山猫子也没有继续防备陆永尚。 扭头叼住一只小山猫幼崽,一个甩头,就扔到了背上。 然而,正是调皮捣蛋,不听话的小山猫,此时哪会老老实实的在妈妈后背呆着。 四条爪子一顿乱蹬,脸朝下的直接掉在了雪地里。 接着,山猫子又演示了下一个幼崽儿! 还是同样的结果。 根本就在它的后背呆不住。 如果想要带着一家子离开,它也只能用嘴叼一个走。 所以。。。那其它的两头崽子,就只能靠陆永尚帮忙了。 或许是陆永尚因为身上有许多动物词条的缘故。 也或许是在山猫子抢夺黑子的猎物之后,陆永尚那善意的眼神。 让此刻的山猫子认为,陆永尚绝对是一个可以相信的两脚兽。 要不,就连跑路都要带着幼崽的山猫子。 怎么能让其他动物接触自己的孩子。 “那我可真的抱起来了?” 陆永尚机警词条一直在提示着危险,所以现在也不是墨迹的的时候。 在询问一句过后,陆永尚当机立断,直接蹲下去将淘气的两个崽子抱了起来。 软软的,毛绒绒,身上也没有臭臭的味道。 母山猫没有拒绝,用嘴叼着另一只幼崽,一个大跳,跳出两三米开外。 竟然!! 朝着威虎山的反方向! 就是三部落林场的方向跑去!!! 这一下可就给陆永尚绕懵了。 他的计划还真的和陆老爷子的计划一样,就是跑去威虎山,那边有不少地窖。 有门有盖。 甚至有的地窖里还有上一个来这里的猎人留下劈好的柴火。 所以坚持一宿,绝对没有问题。 他跟着山猫子的方向也是这个意思。 他认为山猫子肯定会朝着远离人群的方向跑。 没想到,怎么会朝着林场的方向跑呢??? 然而,此时的自己!! 好像是被一个山猫子给pua了一般! 抱着山猫子的两个幼崽,跟也不是,不跟也不是! “啊饿~~” 在前面的山猫子看到陆永尚没有跟着自己,回过头,只用嗓子发出一个略带撒娇感觉的吼叫声。 别说。 就这一吼叫,瞬间将陆永尚给俘获了!! “干了!反正自己跑的也快!” “他喵的,前世都没被老板pua过,重获一世竟然被山猫子给pua了!” 入夜后的森林绝对是所有动物的乐园。 好在,陆永尚和山猫子身后一直有一只大爪子的余威。 沿途的动物早就做鸟兽散开! 而陆永尚只需要跟着山猫子逃跑就行,一路上也没有遇到什么麻烦。 那头大爪子,这么一看也确实不是很饿。 追击的路上走走停停,有时候甚至被没有来得及逃跑,被吓死的野兔尸体玩上那么一会。 接着野兔就进入到了大爪子的肚子里。 至于,白文心那边,可就没有这么顺利了。 大黄的香头不是很好,自身的警觉性也一般。 甚至在之前上山的时候,用尽全力都追赶不上黑子。 一人一狗只是刚刚上山,白文心就被夜晚山上各种奇形怪状的枝桠子给吓坏了! 山间时不时传出的鸟叫声! “哇呜哇呜~” 像是乌鸦,也像喜鹊! 但在这偶尔能遇到几个坟头的山林子里,则将环境衬托的更加恐怖! “大黄,大黄,你慢一点,离我近一点。” 白文心拉了一下狗链子,大黄很听话的放慢了脚步,回到了白文心的身边。 “大黄,你知道狍子沟在哪哈!我记得是在这边,咱别找错了。” “那个。。。他们说会朝着威虎山跑?我感觉不能,傻子才会越跑越远,谁遇到危险不想着先回家。” “要是遇到野兽,我带砍刀了,你别上哈,你傻傻的别在打不。。。” “嗷呜~~~”没等白文心絮叨完,不知道在什么地方,突然传出一阵阵野狼的嚎叫声! 接着! “嗷呜~~” “嗷呜~~” 各种野狼,各种嚎叫,还有山间的回音。 瞬间吓得白文心止不住的颤抖。 夜晚的深山,哪是一个小姑娘可以独自深入的。 白天时候,深山的危险程度是一百。 那到了深夜,危险程度直逼一千! 就连二婶子想要去找人上山寻找陆永尚,村民们都不敢在黑天上山。 后世的时候,倒是有不少胆子大的趁着黑夜,去山上偷偷的打猎或者是伐木头。 一来,是因为那个时候山上的野兽确实少了许多,危险程度也没有那么高。 二来,则是因为有强光手电筒的存在,再加上人们对山的敬畏减少,还有自身信仰缺失的缘故。 特别是那些上山伐木烧火的村民,都被逼到上山偷木头,买不起煤炭了,哪还怕山里会不会又危险。 而这时候的人则尽量晚上不去上山。 就算猎人晚上赶不回来,也会寻找附近的矮窝棚或者撮罗子住。 之前在山里过夜的陈春来,晚上住的就是一个撮罗子。 人在恐惧的时候,肾上腺素飙升,也不会感觉冷。 不过,当恐惧之意满满消退,那股子劲头已经不在。 刚刚翻越了一个山头的白文心,瞬间明白了东北昼夜的温差是有多大! 呼出的气体已经在眉毛上结成冰碴儿。 刚出来的时候,被身上汗水浸湿的内衣,此时格外的冰凉。 整个人就像待在冰窖里一般。 就连大黄的身上,也满是冰爽,整个头止不住打着哆嗦,上下牙齿碰撞发出闷闷的声音。 “大黄,我好冷呀,你冷不冷?” “要不我们休息一下?” “我真的有点挺不住了。。。。可是还没有找到永尚哥。。。” “永尚哥说过在山上要是感觉冷,一定不能休息。。。可是我真的挺不住了~~” “对不起,我又连累大黄了~” “我。。。。” 碰! 没等白文心说完,完全挺不住的白文心,面朝下的直愣愣的趴在了雪地上! 大黄回头看到此时的白文心。 慌张地摇着尾巴,用尽全力将拖着绳子,将白文心翻了过来。 接着,四只蹄子疯狂的刨着白文心身边的雪。 在清理出一片空地之后。 一屁股坐在了白文心的身体上,全身跟着蜷缩成一团。 想要用身体的温度,将白文心唤醒!!! 第一卷 第74章 电视剧诚不欺我! 相隔不到百米。 完全脱力的陆永尚终于感觉不到身后的危险。 虽然深山老林中容易迷路。 但有着多年上山经验的陆永尚判断,自己走的方向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再翻过一个山头就应该到了三部落的后山。 沿着土路走,三部落林场到狍子沟有三四公里的路。 但是,沿着山间石头砬子跑,可就不止三四公里了。 小山猫子在坐在树根下的陆永尚怀里逃脱,一蹦一跳地跑到了妈妈身边。 大半夜没睡的它们,开心地围着山猫子妈妈上蹿下跳。 完全不知道,刚刚这一路有多么危险。 特别是越过第一个山头的它们。 有那么一瞬间,山猫子妈妈全身的毛都炸了起来。 有同样预警的陆永尚直接将猎枪埋在了雪里面。 这才渐渐的感觉不在那么危险。 “山猫子,咱这也算是过命的交情了,我以前的猫就叫灰灰,以后也叫你灰灰咋样。” “我身上还带着一个鹿腿,你也别嫌弃,你对付一口,我生个火暖和暖和。” 陆永尚自顾自的说着。 都说野兽有灵,之前的他不太相信。 今夜经历了这么多事,反而让他感受到了山猫子的灵性。 也不知道山猫子听没听懂这番话。 反正在陆永尚收集枝桠子,点燃火堆之后,并没有逃离。 野兽都怕火,这是天性。 但这个山猫子却将陆永尚丢给他们的那个鹿腿推倒崽子身边后。 用鼻子嗅了嗅四周的味道,一溜烟的不见了!! “这是??让我当看孩子的保姆??” 陆永尚拿出怀里的干巴饼,一脸懵逼说着。 别说,这个山猫子还真不是一般的信任自己,竟然敢把孩子独自留下来! 然而! 当山猫子再一次出现,嘴里叼着一块碎花袄子的碎片回来的时候! 陆永尚整个人都被吓得蹦了起来!! 这个碎花袄子他实在是太熟悉了! 是他妈妈的衣服! 后来他将这衣服送给了白文心!!! “灰灰,这是在哪里弄到的??” “握草,你可别闹。。。。” 陆永尚此时哪有空理会准备要絮窝的山猫子。 顺着山猫的脚印,就朝着山上跑去!! 五十米。 二十米! 十米!! 直到这时,陆永尚才发现不远处的雪地里有一片黑影! 这是。。。。 “大黄!!!” “白文心!!” 十米的距离瞬间既过。 等陆永尚赶到的时候,已经冻迷糊的大黄闻到了陆永尚的味道。 想要抬起头,都没有了力气。 只能摇晃着尾巴,告诉陆永尚,它一直等着主人归来。 而那个被大黄体温保护着的白文心。 哪还有什么反应。 洁白的月光偷偷钻过松树针,照在白文心惨白的脸上。 嘴角的深紫色,早已冰冷无比! 陆永尚慌忙的将大黄抱了下来,耳朵紧紧的贴在白文心的胸口。 还有心跳!! 现在回家? 不行! 都不知道白文心已经冻多久了。 现在回家绝对来不及了!! 念及此处。 陆永尚用双手直接将白文心紧紧的抱在怀里。 自己胸口的衣服被他直接撕开。 白文心那冻僵的小脸,放在自己最温暖的胸口处。 至于大黄。。。。 已经来不及思考,白文心和大黄为什么会在这里的他。 爆发出全身的力气。 用搂住白文心腿间的那只手,拽住大黄的后脖颈,也不管大黄疼不疼。 直接扔到了自己的肩上。 大黄全身真皮毛发,还能摇尾巴,冻的肯定没有那么严重。 但冻僵的人一定不能这么暴力的移动。 此时的人是最脆弱的时候,一定要动作轻柔一点。 要不极容易造成骨折或者软骨挫伤。 陆永尚紧要牙关,飞一般的跑到了刚刚生火的地方。 不远处的山猫子看到陆永尚带了两个庞然大物过来。 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依旧在一个石头缝下面给猫崽子絮窝。 此时得陆永尚也没有时间在搭理它们。 将大黄放到火堆旁,这才用脚清理出一片空地,将白文心小心的放在上面。 给冻僵的人复温可有很大的说道。 后世的时候,最好是把冻僵之人,小心的抬到干燥温暖的环境。 然后一点一点地用温水浸泡。 慢慢等待恢复过来。 然而,现在的陆永尚哪能制造出温暖的环境。 只是观察了片刻。 就把手中的猎刀当做砍刀一般。 疯狂地收集松树的枝丫子。 火堆四周的雪被扫清。 松树的枝丫子围绕在四周,正好借着积雪,可以阻挡冰寒刺骨的冷风。 接着。 陆永尚也没有闲着。 多余的枝丫子扑在了白文心的身下。 而自己。。。 则在纠结了0.0001秒后。 直接解开了白文心的棉衣! 是的! 这个时候,已经不能在意男女有别的时候。 白文心里面的衣服已经被冻硬了,这时候不及时清理下去,时间一久,冻在身上,那就真的是冻伤,需要连皮一起拽下去了。 东北老一辈人有在野外生存的土方法。 短时间冻僵的直接用雪搓冻僵的地方。 而全身被冻僵的人,一定要在整理完全身衣服之后,先搓她的胸口。 让心脏率先暖和起来。 “咕咚~” 陆永尚下意识的咽了一下口水。 这都不是他有意为之。 任谁看到那白皙透骨,冰雕玉琢,单手完全把握不住的画面后。 身体都会下意识有一定反应的! 抓了一把雪,简单的在手里揉搓了一下,感觉里面有没有石子后。 就在胸口处相互交叉地快速揉搓。 随着心脏的跳动不断地加强。 下一个需要用雪揉搓的地方反而是手脚和耳朵。 这些离心脏较远,血液循环相对缓慢的地方。 平日里本就比身体其他的地方更加冰凉。 如果长时间地冻僵下去。 轻则四肢无力,重则需要截肢。。。。。 陆永尚将自己的棉衣脱下,盖到了白文心的身上。 等到搓揉的地方都渐渐的有了一点温度。 陆永尚这才用用粗壮一点的松树枝子,围在火堆四周,盖了一个简易的撮罗子。 三角结构,上面开口,四周被松树枝桠全部围住。 这样不仅可以保温,还可以让火堆产生的烟雾从上面的口子排出去。 当然,做完一切,陆永尚不再纠结。 看着依旧嘴角泛紫的白文心。 将她的衣服垫在两人身下。 自己的衣服披在两人身上。 两人紧紧相拥,用自己身上的温度来温暖那柔若无骨的身体! 火堆一直在燃烧。 撮罗子里的温度不断在增加。 当感受到白文心的身体渐渐不再冰冷之后。 陆永尚这才放下心来。 果然。。。。 电视剧诚不欺我! 这种方式真的有用!!! 第一卷 第75章 大家一起包饺子! “大黄,不要舔。。唔~” 迷糊中的陆永尚,被一道温热气息封住嘴角。 灼热,疯狂。 一旁的大黄被陆永尚一脚送了出去。 三只可爱的小山猫,听到宛如自己妈妈的叫声后。 小脑袋钻进撮罗子,好奇地找寻妈妈的身影。 然而此时的撮罗子里哪有妈妈的身影,疯狂的两脚兽吓得小山猫打了一个机灵就钻了回去! 声音婉转,动听。 在这满是原始气息的地方,不断地释放人类的本性! 只有大黄在懵逼过后,与小山猫子开始玩耍。。。 好像在跟小山猫子证明,自己不是被踹出来的,是跟它们一样,被吓出来的! 东边,一道鱼肚白将山峰上的天空染成粉色。 当然,这是在已经穿好衣服,并肩而坐的两人眼中。 碎花袄子上的那一抹猩红被白文心轻轻的扯了下来。 至于陆永尚,此时却像害羞的小媳妇,一点不敢正视白文心的眼睛。 “你怎么在山上?” 重新点燃火堆,白文心将刚刚从小松鼠那偷来的榛子塞进嘴里。 这才将昨天发生的事情大概讲了一遍。 慌张的狗蛋。 惊慌失措的卢玲灵。 急忙赶过去的二婶子。 二婶子后面的话,她并没有听到。 在平静的生活下,人有百态。 但遇到困难,则能看出所有人的真心。 陆永尚闻言不住的摇着头。 “你还能走么?” “我。。。” “还是我背你吧,我们快点回去,别让他们着急了。”陆永尚说完细心地整理好白文心仅剩的衣物。 衬衣衬裤因为害怕冻粘到白文心的身上,在救援的时候,直接被陆永尚用猎刀给割开。 而更加隐秘的那朵小粉花,则在暴力撕扯中,早就找不到痕迹。 估计是让山猫子拿走畜窝了吧! 所以,穿着较少的白文心,紧紧地窝在陆永尚的怀里。 身上盖着陆永尚的外套。 仅有小脑袋瓜露在外面。 “大黄!走!回去给你吃顿好的,你昨天可立功了。” 陆永尚叫了一句还和小山猫玩耍的大黄,对着母山猫笑了笑,就要朝着家里的方向走去。 不过,此时看到小山猫这么可爱的白文心抑制不住心中的小确幸。。。 “那个,永尚哥,咱们能养一只小猫咪么?” “小猫咪?这可不是小猫咪呀!”陆永尚笑容古怪。 “这不是猫咪,这个是猞狸,山里最优秀的猎手,没有之一!” 反正这一路也不知道聊什么。 陆永尚索性就围绕着山猫子聊了起来:“别看那个大山猫子跟咱们这么友好,但是,你可别被迷惑住了。” “先不说,猞狸的毛皮又多么珍贵,供销社收的价钱都快要赶上熊胆了!” “就是,猞狸的狩猎本性,别说大黄了,就是黑子都不是猞狸的对手。” “只要不遇到大爪子,基本是猞狸在山上是没有对手的。” 可能是白文心在疯狂过后的宁静,听着陆永尚絮絮叨叨,没有一会,就缩在陆永尚的怀里睡着了。 大黄依依不舍地告别山猫子一家。 此时的陆永尚也知道大黄的特殊之处了,这不就是林场一枝梅,动物交际花么! 不管遇到了什么动物,只要不是猎物,大黄都能自来熟地跟它们玩一会。 。。。。。。。 另一边。 在狗蛋的带领下,除了知青外,所有林场的叔叔大爷们都带着能拿得出手的“家把式”,也就是“武器”,齐齐朝着狍子沟走去。 此时的陆老爷子家里,也只留下卢玲灵和二婶子在家。 “嗯?人呢?” 陆永尚从后门翻进院子,偷偷将白文心给送进后院的房子里。 这才带着大黄走回屋子。 “汪汪汪。。。” 看到主人回来,四条猎狗兴奋的围着陆永尚转圈。 而听到声音的两人,直接推开屋门跑了出来! “哥!!呜呜呜呜~~” “你回来了!!你没事吧!我听狗蛋说,大老虎要吃了你!” “呜呜呜呜~~吓死我了~~这一夜我都没合眼!” 而二婶子在看到陆永尚后,先是一喜! 接着拍起了大腿! “狗剩子,你回来就行!我要赶紧去追大部队!” “这天还早,他们刚出发!” “现在叫回来,一分钱都不用花呀!!!让他们继续去山上赚工分去!” 该省省,该花花。 这一跟钱沾边,二婶子就跟小旋风似的,一溜烟的在两人眼前消失。 只留下在院子中甜腻的小夫妻。 “好啦,好啦,我这不回来了吗?” “你穿这么少,先进屋,什么叫被大爪子吃了,我这不没事么。” 将卢玲灵哄进屋,陆永尚先将与狗蛋分开后发生了什么,跟卢玲灵讲了一遍。 当然,重点讲了聪明的山猫子,并没有说遇到白文心的事情。 而卢玲灵也将二婶子昨天那大方的样子添油加醋的又说了一遍。 不多时。 狗蛋和陆老爷子被牛车送了回来。 在看到陆永尚没有丢胳膊少腿后,一家人开开心心地包起了饺子。 在东北,特别是在威虎山附近。 不管遇到什么喜事,都只有一个习俗,那就是包饺子。 只是,饺子是什么馅很有说道。 就比如在所有人眼中,陆永尚这一次的死里逃生。 饺子馅就应该是蘑菇和山野菜。 这是曾经剿匪队留下的习俗,当年座山雕在威虎山的时候,以林海县为中心所组织的剿匪队上山剿匪。 不管遇没遇到山匪,只要全员安全下山,那第一顿吃的必须是顺手在山里采摘的蘑菇和山野菜馅的饺子。 一是因为,那时候过得都不太如意,上山不空手的习俗一直都有,所以蘑菇之类的是最好带下山的。 二来,也是蘑菇只要做好了,跟肉是一个口感,也算是个不可多得的磨嘴皮子的食物。 这一次,为了庆祝,卢玲灵也不再藏私,将所有地窖里的肥肉,都炼成了荤油。 油渣子包进饺子里,每一口下去,都是满满幸福的味道。 直到中午,那些从山上下山,回家吃饭的工人们,路过陆老爷子家闻到这满是油腻的味道。 一个个恨不得将脸皮直接丢在地上,冲进陆老爷子家,抢下一盘饺子就走! 第一卷 第76章 请求的王寡妇,难道有人牙子? “那大爪子是真的吓人,我就看了一眼,就感觉浑身发凉。” “小白,花花和豆豆腿都吓软了!” “要是能抓一头回来,带上山打猎,绝对牛逼!” 屋内,吃完午饭,狗蛋嘴就没停过,不断的描述那大爪子的英姿。 老爷子叼着旱烟,坐在炕头不断的笑着。 每一次看向陆永尚,都是满意的神色。 对于老一辈猎手来说,只要下一代猎手能在大爪子下逃跑。 那就算出山了! 之后只要不飘,沉稳一点,在山上就遇不到什么大的危险了! 卢玲灵拉着白文心在一旁吃着油渣蘸辣椒面。 显得格外开心,谁听到自家男人优秀心里能不美呢? 只是,白文心的表情略微有些尴尬,特别是起身的时候,都会下意识的皱紧眉头。 第一次尝试人类最原始的运动过后。 能够在众人面前隐藏下去。 就算身体已经养得很不错了。 “陆永尚在家么?” 狗蛋还想再说什么,就听到门口传出一道带着哭腔的声音。 陆永尚听着声音略微一愣。 他平日了和林场的叔叔婶婶的关系还行。 只是,这声音听的有点陌生。 而且,声音中带着颤抖,焦急味十足。 “是村口的王寡妇,狗剩儿去开门。” 陆老爷子对村子里的人都门清。 “王寡妇?哦哦,我去开门。” 屋内瞬间安静下来,齐齐看向屋外的方向。 “王嫂子,快进来坐,这是怎么了?别跪,别跪,有啥事进屋说!” 来的正是村口的王寡妇。 他的老公李大哥原本是村子里的一个工人,后来因为在冬天悄悄地上山去偷木头。 独自一人上山,没有判断好山风的方向,原本是朝着对面倒的树,忽然换了方向。 李大哥躲闪不及时,被倒下的树砸断了腿! 这个年代,偷偷伐木不算什么大事,不少人家都偷偷地上山拉几棵树回家做家具。 只不过,他干的事情比较大,山下是一伙偷树的团伙,在这个年代转手倒卖。 这可不仅仅是投机倒把了,这已经属于偷盗国家资产了。 可是容易掉脑袋的大事! 所以,山下的人看李大哥受伤,害怕事情败露,一溜烟的跑没影了。 后来李大哥一瘸一拐的朝着林场走去,因为天太冷,加上自己受伤了。 就这么死在了半路上。 这偷树这件事太闹得太大,李大哥死后也没有得到林场的照顾。 而王寡妇也因此过得相当凄惨。 她不是工人,家里还有一个八九岁的小丫头。 陆永尚看着王寡妇直接下跪。 还以为是家里实在是揭不开锅,想要来分点肉食。 不过,此时的王寡妇显得特别坚定。 用尽全力地扒拉开陆永尚想要扶起她的手,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 这一幕可吓坏了屋内的所有人。 这长辈给晚辈磕头,哪是一般人能承受得起的! 再说,王寡妇绝对遇到了大事,要不也不能这么做。 整个林场都知道,王寡妇这个人特别刚烈,村子里那几个懒汉想要去占便宜。 全都被她打了出来! 就算天天吃野菜,也没有求过谁一句。 包括陆老爷子都没有主动去帮助过王寡妇。 不是陆老爷子没有爱心。 而是王寡妇家的是个小姑娘,正经人家都知道,这是王寡妇为了保护自己女儿。 她少吃一口,过得不好没关系。 但不能因为一点小恩小惠让女儿长大后不好做人。 可是今天。。。 “李家媳妇,你快进来,发生天大的事,咱两家的交情都不至于这样。” “狗剩子也承受不起你这一跪。” 陆老爷子起身走到门口,他大概猜到了发生了什么,绝对是跟小李丫头有关。 这才叫王寡妇一句李家媳妇。 此话一出,证明陆老爷子还记得两家的交情。 谁说寡妇门好进? 东北的寡妇,只要带孩子的,都有自己的坚持。 陆老爷子这也是将交情摆在了明面上。 “陆老爷子!永尚!我。。我家平安。。我家丫头走丢了!” “咱们十里八乡就黑子一头抬头香,这事我也不知道求谁,也只能来求你们了!” “平安是我唯一的支撑,求求你们!帮我去找找行么?” “没有平安,我真的活不下去啊呀!!” 王寡妇说到这作势就要磕头,不过听到事情原委的陆永尚,这时候哪还能看着。 直接走到王寡妇的一侧,也不在乎什么男女有别。 扶着王寡妇的手臂,就将王寡妇给拽进了屋子。 陆老爷子看陆永尚去扶,坐在一旁用烟枪敲击着炕沿。 卢玲灵也急忙地倒了杯热水,塞进了王寡妇手里。 “李嫂子,你先别着急,李平安是我们一起看这长大的,肯定要管的,你仔细说说什么时候丢的,我和狗蛋一会就去找!” 陆永尚来自后世,深知孩子走丢后,时间的紧迫性。 后世还有一个十人四追法,就是发动十个人,从孩子丢失的四个方向快速寻找。 留下一个人回到家中等孩子。 不过,这个年代,孩子贪玩是常事,经常一天都不着家。 而李寡妇无依无靠,家里只有一个人。 所以陆永尚一定要问清楚。 否则慌乱地找则会更加混乱。 “早上,今天早上不见的!” 王寡妇急忙将自家小丫头的情况说了一遍。 大概就是早上王寡妇领着小丫头给场部集合,给去找陆永尚的大部队送吃的。 都是一个林场的,他家男人在生前也经常和陆老爷子上山。 她也想出一把力。 可是回家的时候,李平安就不见了。 原本她也以为李平安是贪玩,找林场的其他小孩玩去了。 只不过。。。 午饭的时间都过去了很久,还不见李平安回家。 王寡妇这才开始着急,挨家挨户的去问。 没有一家看到了李平安去了哪里,只有李傻子含糊不清的说有个小燕子跟着陌生人人上山了! 小燕子就是李傻子对小孩子的称呼。 因为李傻子脑袋不太灵光,有孩子的人家都不允许孩子跟李傻子走得太近。 农村这个时候都有一个说法,摸燕子,打燕子,自己屁股上长癞子。 燕子是益虫,这句话是吓唬小孩不让随便抓燕子的。 所以,李傻子就认为小孩子都是小燕子,只能看着,不能接触。 王寡妇不太相信李傻子的话。 毕竟,林场入冬后很少有陌生人的过来。 不过,陆永尚听到这,就发现了不对的地方! 李傻子是后天变傻的,平日里不会胡言乱语! 他说看到了陌生人,那他绝对看到了他不认识的人! 此时来林场,陌生人,还带走小孩? 难道是。。。人牙子? 第一卷 第77章 陆永尚的猜测 人牙子,又叫拍花子,其实就是人贩子的称呼。 七十年代后期,在全国范围内,莫名地出现了不少人贩子。 因为这个年代的人口普查工作还没有那么完善,特别是深山区或者是农村。 人口普查工作难,人口登记重复,包括婚姻登记等因为全国没有联网交互信息的情况存在。 只要相隔一个县市,就可以重复登记人口信息。 这就导致人贩子的抓捕工作异常艰难。 有判决书记录的人贩子判决,可以追溯到七六年七月,六名女青年被卖了一千六百七十元,一百斤粮票和一百斤小麦! 这是有多丧尽天良。 六个女青年,一千六百多块钱,还不如一个熊胆价钱高! 为了这么点钱,却破坏了六个家庭,数十人一辈子的幸福! 这个时候,拍花子在南方比较猖獗,因为那里一年四季都可以游走在各个城市间。 南方不少地区又把人贩子叫老背背或者背娃儿。 反而在东北这里却很少出现。 特别是冬天,进出林场只有一条道路,路口还有一个收费站。 所以进出林场只能走山路。 如果被抓到,还会用黄米饭沾凉水伺候上! 是绝对没有活路的。 赚得少,成本高。。。。 不过,一切都有意外,李傻子说,小丫头是被陌生人带走的。 除了拍花子,陆永尚实在想不到是别的原因。 “情况我听明白了,我跟你现在就去你家找几件平安的衣服。”陆永尚念及此处,急忙说了起来。 现在可不是墨迹的时候,如果真的是被拍花子抓走的,那时间异常珍贵,每早出发一秒钟都多一点找到概率。 “白文心,你在家照顾爷爷和卢奇。” “玲玲,你陪我一起去,一会就在李嫂子家陪着嫂子,万一李平安回来了,也能有个照应。” “还有。。。” 安排完其他人,陆永尚叹了口气,扫了一眼院子中的那几条狗。 “爷爷,我带黑子走一趟,如果平安贪玩跑到了山上,带着黑子也能有个保障。” 陆永尚没敢说拍花子这几个字。 他害怕李嫂子受不了。 至于黑子,说实话,陆永尚将黑子完全当成了家人,地位甚至比他三弟还要高。 黑子现在的嘴角还没有痊愈,吃饭的时候需要卢玲灵把黑子的嘴扒开,把肉塞进去。 如果不是李平安这个小丫头走丢,他是绝对不会带黑子上山的。 “带走吧,黑子坚强得很,还是找李家小丫头重要。” 陆老爷子点头应道。 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抵对门。 林场本就不大,如今还发生了这么大的事。 能帮则帮,这四个字一直是老爷子的口头禅。 日子过得都不容易,谁家还能不遇难事是不? “谢谢永尚!谢谢陆老爷子!” “平安是我的命根子呀,她要是没了,我也不活了。。求求你们!” 李嫂子离家越近,心里越发的难受。 她也想过是不是遇到了人贩子。 不过,自从五年前,三十五林场抓到一个人贩子后,直接给人贩子嘴里塞满了黄米饭泡凉水后。 这一条线上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人贩子。 林场就这么大,别说来个陌生人了。 就是多一条陌生的狗,都会被林场的人议论上几天。 再加上八九岁的孩子比较调皮。 经常在林场跑来跑去。 这才放松了警惕。 一行四人,牵着五条狗刚刚路过林场大院,听说王寡妇家小李丫头丢了的厂长王德清,就从场院匆忙跑了出来。 他原本一直在山上监督生产。 也是王婶子路过陆老爷子家,山上叫他下来的。 正好几人前后脚地回到林场。 王德清刚一出来,看到陆永尚和狗蛋领着五条狗,全身都是上山的装备,陆永尚身后还背着枪! 瞬间就明白过来,这是遇到拍花子!!! 陆永尚要带着狗去追!! 拍花子进出林场绝对不是走的土道。 村口有检查站,有陌生人检查站就拦住了! 也只有上山这一条路! 不过,王德清八面玲珑,也没有提拍花子这三个字。 只是跑到陆永尚几人身前,小心翼翼的问道:“狗剩儿,需不需搜山?” “玲玲,你先陪李嫂子回家,找几件平安的衣服送过来。”陆永尚没有回答王德清的话,而是嘱咐起卢玲灵。 “知道了。”卢玲灵回了一句就搀扶着李嫂子朝村口走去。 两人同床共枕这么多天,这点默契还是有的。 看着两人走了几步后,陆永尚这才看向王德清,“王叔,暂时不用,你先跟上面汇报,接着跟附近的这几个林场和生产大队联系一下。” “让他们看好村子里的孩子,再问问是不是也有孩子丢了。” “真的是拍花子这群畜生?”王德清还是有点不敢相信。 毕竟,马上就要大雪封山,人贩子就是拐到了孩子也不一定能带出去。 “八九不离十,李傻子看不错的,而且,我怀疑。。。” 陆永尚看向威虎山的方向。 “我怀疑,这是团伙作案,绝对不止抓一个孩子。” “而且还有熟人领路,山里有那么多的矮窝棚,将抓到的小孩都藏在那里,呆上几天也冻不死。” “冒着这么大的风险来咱们这抓孩子。。。只有一两个怎么能走?” “所以先不要打草惊蛇,我领着黑子装作打猎去找矮窝棚,能救就给救回来,如果被发现了,我和狗蛋也容易隐藏,与他们周旋!” 王德清闻言不住地点头,陆永尚说得确实没毛病。 这样还能够保证李家小丫头的安全。 如果大范围的搜山被人贩子发现了。 到时候拍花子直接给李平安弄死,这深山老林,再抓到他们就难了。 至于会不会只是李平安贪玩。 如果是这样更好,有黑子在,走不远的李平安绝对在天黑前就能找回来。 “行,你俩小心,对了。” “林场还有一把猎枪,我现在回去给你取去。” “让狗蛋拿着,有备无患!” 别说,狗蛋心心念念的猎枪,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 就狗蛋这见喜欢的东西就不撒手的性格。 这个猎枪。。。王德清想要再拿回去,机会可渺茫喽。。 到时候想想怎么应付检查吧! 第一卷 第78章 大马鹿与两脚兽 “驴蹄子,你背一会呗,这山路也太不好走了。” “傻二楞!你踏马背着吧,跟个大傻子似的,谁让你现在就拐小铃铛的!” “那能赖我么?我就下山偷点吃的,谁知道这个小孩一块糖就跟我走了。” 被叫做傻二楞的瘦高男人,此时背上背的正是王寡妇家的李平安,李丫头。 与他拌嘴的中间男人名叫驴蹄子,两人是在一个村子出来的。 前面还有一对夫妻,是这一行人的领头人。 其实陆永尚全都猜对了,这一行人是外地人,来之前已经找本地人踩过点,在威虎山找了多个矮窝棚,并记了下来。 只不过那个人是个山狗子,不是动物的那个山狗子,是常年在山林居住人的称呼。 当找到了几个合适的矮窝棚后,山狗子在这对夫妻的诱惑下放松了警惕。 在递过去钱的瞬间,被夫妻中的女人一刀捅死在山中。 所以至今没有被发现。 陆永尚猜对了开头,没有猜对结尾。 还是他思想没有转换过来的缘故,在后世那个金钱至上的年代,他下意识的认为有些人的底线低,给钱就会干这些。 不过,这个时代的林场人,是不会和拍花子为伍的。 毕竟,谁都知道拍花子绝对不能饶恕! 是最可恶的畜牲,没有之一! 小铃铛是东北这边拍花子之间的黑话。 是表示年纪小一点的小姑娘。 年纪大一点的叫做苍果儿,大姑娘叫抖花子。 这些所有的女同胞都叫做果儿。 长得好看的则被叫做尖尖果儿。 “凑!跟个傻逼似的,这么点玩意也不值钱呀,我们是要找尖尖果儿的!” “就是抖花子也行呀,忽悠几句,也能当尖儿卖出去!” “就这么点个小铃铛,谁能娶她当媳妇!” “你踏马做事能不能过过脑子!” 驴蹄子闻言,对着傻二楞又是劈头盖脸的一顿臭骂! 虽然他们这一行也没有什么行规。 但是为了运输方便。 来这一片之前,已经联系好了回南方的货车。 整整十车的木头,将得手的“果儿”全都塞到木头愣子里。 司机也不知道,货主也不清楚。 年纪太小的憋不了多长时间,容易在木头愣子里憋死。 只有年纪差不多大的,忍耐力强,带会南方也容易卖了给光棍当媳妇。 “你俩小声点!” 走在前面的中年妇女实在忍不住,这才回头骂像两人。 “这个小铃铛留下也好,正好你梅叔好这口。” 此言一出。 走在最前面的中年男人抽动着肩膀,呵呵大笑。 而驴蹄子和傻二楞则一脸猥琐的笑了出来。 特别是傻二楞,背着李丫头的手早就开始不老实起来。 虽然隔着棉裤,并没有什么感觉。 但是他们这种畜生,已经猥琐到了极致。 “嘘。。驴蹄子,前面好像有动静,看看是什么动物,今天晚上咱们也吃点野味,嘴巴都淡出鸟来了。” 就在中年妇女还要说下去的时候,他们前面突然有动物的踩雪撞树声。 声音不大,但梅叔的耳朵异常灵敏。 这几天和山狗子聊天的时候,就一直听说三部落林场有一对兄弟上山打了不少猎物。 野味吃到爽。 如今他们就在这深山,怎么也要多吃几顿野味才是。 果然。 就在几人小心的越过一个小山包的时候。 就看到不远处有一头独角的马鹿,正在不断的用树干磨着头上的角。 这头马鹿看起来格外的暴躁。 上蹿下跳,一直闲不下来。 “驴蹄子!你他娘的愣着干嘛,开枪干它呀!傻逼,这玩意有啥稀奇的,去尼玛的,让我来!” 趴在地上的梅叔看向愣在那里的驴蹄子,一把抢过猎枪,简单的瞄准一下,打开枪栓,照着马鹿的方向就是一枪! 可是! 猎枪哪有那么简单容易瞄准的。 要不陆永尚也不用系统获取稳定词条。 “砰!” 只听砰的一声! 马鹿顶的那棵树上瞬间开出了一个“花朵!” 没了机警词条,只能被动磨鹿角防备的公马鹿,就是再傻,也知道有两脚兽要对它不利了! 在大爪子手中逃脱的大马鹿。 此生最恨的就是两脚兽了! 杀了它的母鹿,带走了它的儿子。 最严重的却是! 还割断了它的鹿角!!! 这以后还怎么与其他公鹿抢夺母鹿!! 然而。 都已经如此狼狈的自己。 还有两脚兽欺负! 愤怒不已,彻底暴怒的公马鹿前蹄子高高地抬起! 朝着枪声传来的方向就冲了过去!! “嗷,嗷,嗷,呦呦呦。。。” 愤怒的叫声不在空灵。 还带着一点恐惧和不安。 不过那一点恐惧瞬间就被愤怒压了下去! 它的奔跑可是红色词条! 再加上愤怒的情绪。 另一边的梅叔根本来不及再一次拉动枪栓! 此时的四人,看着冲过来的马鹿。 哪还有一点犹豫,身上的东西散落一地,就连猎枪都没有拿稳,掉落到地上。 接着撒丫子就朝着反方向跑去!! 要是打猎真和他们之前想象的那么简单。 在没有控制枪支弹药的年代。 常年上山的林场工人,早就人均猎手了! 。。。。。。。。 另一边。 怀里揣着李家丫头衣服的两人,正在黑子的带领下,不断的朝着威虎山的方向走去。 这条路正是陆永尚昨天在大爪子的追赶下跑路的方向。 不过,有黑子在。 对大爪子的提前警示也能提前不少。 “大哥,黑子真能闻到小平安在哪?” 已经走了一个多时辰的狗蛋紧紧抓着猎枪,心里也开始没底。 而陆永尚其实也是同样的感觉。 如果黑子没有受伤,陆永尚对黑子是相信的。 但,黑子伤到的可是嘴角。 对嗅觉有一定的影响。 特别是在黑子带着两人在山里换了好几个方向。 陆永尚的心中越发的不安。 还好机警词条一直没有反应。 “放心吧,相信黑子肯定行的。”陆永尚摸了摸黑子的头,接着继续说道:“狗蛋,有些时候,语言是有力量的,不要说丧气的话。” “你要相信,我们一定能找到小平安。” “相信相信的力量。” “如果连我俩都开始怀疑,那小平安就真的没有希望获救了。” 第一卷 第79章 狗蛋立flag,被青皮子围攻 “相信!” “相信的力量?” “大哥,你说话怎么这么绕?都给我说懵了!” “不过,我相信你,你说能找到就能找到。” 狗蛋双眼画着圆圈,这句话已经超过了他能理解的范畴,但看着陆永尚依旧带着满满的信任。 不过,只是坚持一秒正形的狗蛋,瞬间就被正在“咕噜咕噜”直叫的肚子给打败了。 中午吃饺子的时候,狗蛋一直在白话(絮叨,催牛逼)大爪子又多么威猛,自己的大哥能安然无恙的下山又多么牛逼。 就只吃了一盘子,其余的饺子就被其他人给抢光了。 此时,天已经渐渐暗下来,又到了晚饭的时间。 狗蛋的肚子早就开始咕咕直叫了。 “大哥,你说,今天晚上咱们是不是要在山里睡呀~我这都饿了,要不放开小白它们,先弄点猎物吃吃,就是抓个兔子也行呀!” “要不。。。再晚点,我们就成动物的猎物了~” 黑天是深山是动物的乐园,这一点狗蛋说的没错! 可是!! 陆永尚听到这句话后怎么感觉怪怪的呢? 莫名的有点像。。。在立什么g? 不过,没等陆永尚回答,黑子的尾巴瞬间翘起! 嘴巴因为被老爷子给包扎上了,还不能汪汪大叫。 只能从嗓子里发出呜呜呜的声音! 而小白这一次也出息了。 黑子刚发出警示,小白就对着山尖的方向,开始猛烈的吼叫起来!! 当然,包括陆永上的机警词条,也同时发出了警示。 心脏砰砰直跳,还略微带了一点兴奋,这和遇到大爪子的时候,感觉完全不同。 而此时的陆永尚终于知道哪不对了。 机警词条的警示,一直让他的心里慌慌的,只是他刚有机警词条没两天,还以为心慌是因为这几天体力透支导致的。 “大哥,不是。。。这是啥情况?我看那边什么也没有了呀。” 太阳只要落山了,深山老林里基本上就什么都看不清了。 特别是动态视力,因为树林的遮挡,光影交错。 人在紧张的时候,适应不了这种情况,就像是在用手电筒一直在晃着你的眼睛一般。 “狗蛋,你这张嘴呀,我踏马。。。唉,咱俩换一下狗,你牵着黑子,千万不要放手!” 陆永尚刚嘱咐一句,就看到狗蛋枪栓也不拉,就学着小人书里的样子,单手拿着枪对准小白吼叫的方向。 陆永尚瞬间一个大脖溜子打了下去。 “换猎刀!要是一会我放狗了!就你这枪法,万一伤到狗怎么办!” 陆永尚声音压得极低,不远处,风吹树叶的声音,飞鸟的鸣叫声。。。。 还有,动物的踩雪声!! 踩雪声杂乱无章,其中还伴随着几声扫雪的声音。 听到这,陆永尚在心里不断地叹息。 好消息,他猜到这是什么动物了。 坏消息是,晚上碰到这群动物,还不如碰到一只黑瞎子呢。 “狗蛋,是青皮子,你千万要牵住黑子。” “我放狗后,能不开枪尽量不开枪,青皮攻击的目标主要是咱俩。” “扣眼,踹腰,刺腹,。。。别忘了我教你的这些。” 青皮子就是东北狼,在阳光下,皮毛散发着青光的青狼在东北被叫做青皮子。 而青皮子的也与西北的灰狼特点不一样。 青皮子的毛比灰狼略长,脖子附近的毛是竖立起来的。 体型较小,耳朵竖立不弯,爪子也没有灰狼的爪子锋利,和狗很像。 扑杀猎物主要靠的就是牙齿的撕咬。 所以,陆永尚在教狗蛋怎么反杀青皮子的时候,先扣眼,防止青皮子撕咬脖子。 接着就是踹腰,刺腹! 一套动作流畅地用下来,防备扑过来的青皮子不成问题。 七几年的时候,全国还没有大面积地鼓励打狼。 所以,东北狼在深山里还很是常见。 经常上山的猎犬,有的时候几天见不到身影,那就是被山里的青皮子勾搭走了。 用不了一个星期,猎犬就会挺着大肚子回来。 生下的崽子就是野串子。 嗅觉更加灵敏,扑杀猎物更加凶猛。 猎手也很鼓励猎狗的这种行为。 师夷长技以制夷! “我知道哥,这些我都记住了,你放心我会誓死保护黑子的。。。” “嘘~~狗蛋,你他喵的今天可别说话了。” 陆永尚闻言,头都快要炸了。 今天的狗蛋,感觉话里话外都是在立g。 可不能让他继续说下去了! 狗蛋适当地选择了闭嘴。 两人警惕观察着四周。 被青皮子围堵,也就有这点好。 青皮子聪明狡猾,不接到狼群中的头狼的命令绝对不会进攻! 而头狼一下命令,对面的猎物也能听到。 “咔嚓,咔嚓。。。。” 陆永尚一边背靠着大树绕圈子,一边将能扯断的枝桠子全都扯了下来。 用脚打扫出一片空地。 半蹲下身子。 在枝桠子上倒了半酒壶小烧。 接着! 火柴划落。 只听轰的一声,占着酒精和松油子的枝桠瞬间被点燃!! 火永远是动物的天敌。 人类进化的标志就是能够正确使用火! 而这点燃的火焰,不仅能帮助陆永尚兄弟二人照亮四周。 更是能激起青皮子的进攻欲望!! 他们是来找小平安的,不是来打猎的。 时间紧,任务重! 要是青皮子一直找不到好的机会,就会一直围着他们转圈圈。 青皮子有的是时间,可是,陆永尚可消耗不起! “嗷呜呜呜~~~~” 果然! 在火焰点燃的瞬间! 一直悄悄摸摸准备搞偷袭的青皮子,瞬间仰脖对着天空开始嚎叫! 接着,四周十余双冒着绿光的眼睛飞快地朝着两人靠近! 二三十米的距离,对青皮子来说,也就是一个冲刺的时间! “砰!砰!” 连续两声枪响。 陆永尚稳定词条超常发挥! “呜呜呜哇~~~” “呜呜呜~~” 两只青皮子的惨叫声在狼群中响起! 正在冲刺过来的青皮子瞬间停顿片刻! 不过在头狼的狼嚎中,这些青皮子再也不顾及同伴的哀嚎! 踩着猫步,开始一点一点地朝着兄弟二人靠近。 第一卷 第80章 破阵,猎杀,陆永尚杀神降临 开枪! 换子弹! 陆永尚动作一气呵成。 有了上次的失误,陆永尚绝对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 不过,这个时候已经不是开枪的最佳距离。 将猎枪挂在身后的树枝子上,后腰的猎刀被他握在手中。 “小心右边!” 兄弟俩背靠着树。 狗蛋只管防御,在微弱的火光照耀下,视角更加宽阔! 而听到狗蛋的提醒,陆永尚直接松开了另一手牵着的四条猎狗! 身体朝着左边微微弯曲,右手的刺刀反手就朝着青皮子的眼睛刺去!! 终于被放开的四条猎狗,早就憋了许久! 花花和豆豆两条狗配合默契,同时扑向了一头青皮子,朝着喉咙处就咬了下去! 而大黄和小白,则选择扑咬陆永尚刺中的那头青皮子! 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只是看冒着绿光的眼睛,就能判断出这群青皮子最少也有十余头。 这么一味地防守根本解决不了问题。 陆永尚一脚踹开那头不断吐血的青皮子后。 也不顾脚边的大黄。 一个箭步,就朝着发出呜呜声的那头头狼冲了过去! 不管是什么族群,都要先斩杀对面的头头。 当然! 狼群也是如此! 不过,一般的老猎手不会这么选择。 狼群的头狼一般都隐藏在狼群的最后面。 当发现狼群有危险之后,所有公狼都会第一时间回身保护头狼。 真正的老猎手,都会围着火堆将狼群逐个击破。 当头狼感觉损失过大的时候,自然会选择离开! 不过,这个狼群也是运气太差。 遇到了赶时间的陆永尚! 此时的陆永尚身上的机警词条已经开到了极致。 随时对青皮子的进攻做着防备。 草上飞词条也有超乎想象的作用! 见陆永尚冲出火光的范围,四五头大公狼瞬间就找到了进攻的目标。 在跑动中就对陆永尚形成了包围圈。 青皮子的狡诈不下于山猫子。 正面进攻从来不是它们的第一选择。 跟在陆永尚后面的那头青皮子,纤细的四肢瞬间发力! 想要扑咬两脚兽的屁股! 不过,这头青皮子显然练得还不到家。 都没用陆永尚回头反击。 一只偷摸地跟在陆永尚身后的小白,从侧面一个大跳,就叼住了在空中的这头青皮子的小郎当! 小白对下三路的研究已经到了猎狗的极致。 下口稳,准,狠。 在咬住的同时,直接一个扭头,将小郎裆扯了下来。 也不用咀嚼,那比小白自己大不了多少的小郎当,直接被它咽到了肚子里。 而那头准备扑咬的青皮子,被小白拽到地上后都懵逼了! 怎么只是一个飞扑的时间,自己的下身就凉飕飕的呢? 好像少了什么东西! 接着! 就是一阵子撕心裂肺的疼痛! 这个东西,不管对任何雄性动物,都是致命伤! 就连大炮篮子都受不了被小白撕咬的疼痛呢! 别说这头青皮子了! 青皮子脑袋十分灵活,见陆永尚身后的那头大公狼瘫软在地上,和猎狗形成了对峙。 瞬间就有另外一头青皮子填补了陆永尚身后的位置。 东北山间的青皮子,撕咬动物或者人类只会选择两个地方。 一个就是脖颈处,另一个就是后腰间。 铜头铁骨豆腐腰,青皮子知道自己的腰是弱点后,就认为所有的动物包括两脚兽的弱点都是后腰。 一直跑动的陆永尚在快要接近头狼的时候,终于被三头大公狼逼得停了下来! 此时,小白正在和太监狼不断地撕咬。 花花和豆豆围在狗蛋的四周,协助狗蛋对黑子进行保护。 而陆永尚的身边,只有全身炸毛的大黄! 一人一狗。 四周是重新填补上空缺的五条大公狼! 记住,不管是群狼围堵,还是人类群殴。 冲在最前面的一定是最彪的,但绝对不是最猛的。 真正杀伤力最高的,绝对藏在对手的背后。 陆永尚自然也知道这一点。 五头公狼不断地左右摇摆,找寻着合适的进攻时机。 就在陆永尚回头防备的瞬间。 一头体格健硕的大公狼,一个飞扑,朝着陆永尚的喉咙就扑咬上去! 陆永尚的回头也只是迷惑,当余光看到那两个逐渐靠近的青光眼后。 腰间瞬间发力,侧身,下蹲! 躲过了大公狼的飞扑。 已经换到右手的匕首,下意识地想要割开青皮子的肚皮。 不过,一直在身边防备的大黄,看到攻过来的青皮子,毫无恐惧之意,直接用自己的身子将青皮子给撞开了。 然而,也正是大黄的协助,让陆永尚没有下刀。 手臂伸直,肩膀子抡圆,猎刀从反握瞬间变成正握。 直接一刀捅进了想要在身后进攻的另一头青皮子。 猎刀刺进脖颈间毫无阻碍,反而是全部刺进去之后。 青皮子脖颈间的竖毛,扎得陆永尚手腕处痒痒的。 反派死于话多。 亲手捅死一只青皮子的陆永尚并没有时间逼逼赖赖。 大叫“我真猛”装一个逼。 真正的杀招都是在沉默中爆发的! 只要有一头狼进攻,那狼群进攻的号角就已经吹响! 猎刀还没有拔出。 陆永尚连带着青皮子一起拎了起来。 对着另外几个进攻的狼就是一个大横扫! 狼和狗咬人时候的动作基本上都是一样的。 你越害怕,它们进攻得越有精神。 如果你不断地跟它们搏斗,反而会让它们害怕! 此时的陆永尚宛如杀神降临,手脚并用地不断攻击着扑过来的青皮子。 猎刀每一次的挥砍都会在青皮子身上留下一道伤痕。 杀红眼的青皮子也顾不上身上的伤痕,在头狼不断地嚎叫下。 只要不是致命伤,就会不断的发起进攻。 另一边的狗蛋也没有闲着。 完全记住了陆永尚的嘱托。 黑子被他安全的保护在身后。 屁股下坐着一头已经快要不行的青皮子。 两只手各抓住一只青皮子的脖颈。 就算手被坚硬的毛发扎破了都没有松手。 花花和豆豆不愧是他养的猎狗。 对着被狗蛋抓住的青皮子就是一顿撕咬。 血肉模糊。 青皮子直到死的时候,都没想明白,自己死得怎么能这么窝囊! 第一卷 第81章 狼皮虎须大烟袋 “嗷~~呜呜呜呜~~” 一顿狼嚎,几声悲鸣。 被吓破胆子的青皮子们在头狼的带领下。 飞一般的朝着远方逃离。 只留下满地的狼尸体,还有那只半死不活,快要被狗蛋压死的小母狼。 是公是母,看着下半身是否有血就可知道。 毕竟,小白没有放过任何一只带着郎挡的大公狼! “我艹,大哥,你太牛逼了,就跟小人书里的杀神似的!” “给青皮子全都给吓跑了,要不再坚持一会,我感觉咱家今天就能开席。” “滚犊子!”陆永尚快走几步赶紧来到狗蛋身边。 一个大脖溜子就让狗蛋闭上了嘴巴。 这小子,今天说话绝对有点说道。 就跟开光了似的。 绝对不能让他继续说下去了。 看了一眼黑子,黑子全身上下滴血未沾,狗蛋庞大的体格子挡在身前。 再加上花花和豆豆的全力协助。 别说,这都是黑子上山后,打过的最舒服的猎物了。 陆永尚再一次在火堆里添加了一些松树枝桠。 用身上的麻绳将还没有咽气的小母狼给绑了起来。 绳子一甩,直接给吊在了树上! 狗蛋喘着粗气站了起来。 好奇似的凑了过来:“大哥,我就问一句,那个。。你这是干嘛呢?” 陆永尚没有回到,反而是看着黑子的眼睛,问了一句:“狗蛋,你胆子大不?” “大呀!哪是相当的大!我你还不了解么?” “那行,拿出猎刀,把这头狼给扒皮了!就现在!我们赶时间,我处理那些已经死了的狼!” 既然狗蛋说胆子大,正好借着这个机会,送狗蛋一个礼物。 东北有三宝,人参貂皮乌拉草。 不过,没有猎手会告诉外人,东北猎人有三宝,狼皮虎须大烟袋! 这狼皮能排在第一名,绝对有它的过人之处的! 这里说的狼皮指的不是随便打死的狼,扒了皮后的物品。 而是活捉的头狼,在活捉之后,并不能用道具之类的威胁它。 反而要用武力给狼制服。 当狼的尾巴自由下坠,对着主人低头之后。 把狼吊起来,直接活着将皮拔下来。 这样的狼皮就是猎手上山最宝贝的物品之一了! 传说中,兴安岭的一个老猎手就曾经这般地将一个头狼的皮给扒了下来。 每逢上山打猎憋宝时候就将狼皮穿戴在身上。 睡觉的时候,狼皮隔潮柔软,在冬天的兴安岭完全感觉不到一点冷。 而狼的灵魂就在为猎人守护。 当有危险靠近的时候,狼毛就会变得坚硬,将猎人在睡梦中唤醒。 白天穿着狼皮的时候也是如此,如果附近有野山参等珍贵的药材。 狼毛就会变得坚硬,提醒猎人。 当然这也只是传说。 不过,这样处理下来的狼皮,上山的时候随身携带,确实有辟邪保暖的效果。 虽然狗蛋靠着体重给压服的这头母狼不是这个狼群的头狼。 但是,这么多公狼中唯一的一头母狼,也绝对有相当高的地位。 如果狗蛋真的有胆子,那绝对会成为机油手最好的护身符! “我。。大哥,你说能干,我就干了!” 狗蛋看着陆永尚说完,就开始处理那几头大公狼的尸体。 沉默片刻后,面露狰狞,从狼的屁股出处下刀,一刀就把那头母狼的肚子分开! 说来也怪。 在刚刚的搏杀过程中,受了伤的大公狼都会哀嚎声不断。 这头小母狼不仅没有嚎叫,反而闭上眼睛,直接昏死过去! 陆永尚看了一眼已经下手的狗蛋,下意识地点了点头。 这才继续处理起来那些狼的尸体。 开膛破肚,所有的内脏都挂在树枝上敬了山神! 狼肉又酸又柴,根本不能入口。 所以陆永尚也没有留着,将带有肥肉的地方全都割了下来。 扔给四条猎狗。 还特意给黑子也留了一小块切成肉条,等黑子饿的时候,喂给黑子。 这里的大部分的大公狼的尸体都带着大大小小伤痕。 狼皮也保存的不完整。 取下来的意义也不大。 只有那两头被陆永尚一刀毙命的狼皮还能割下来给卢玲灵和白文心做两个围脖。 一般取狼皮是在后腿下刀,一点一点的处理。 不过,取这种不完整的毛皮则不用那么费劲。 直接从肚子上割开,小心地扒下来就成! 陆永尚取下两张围脖大小的狼皮后,狗蛋也将那头小母狼的整张皮都拔了下来。 两人浑身是血,相互对视一眼后都露出了笑容! “简单处理一下,继续出发!” “对了,狗蛋,你那头小母狼最好还是埋在雪地里。” “记住这个位置,每次路过的时候,都来念叨念叨!” 陆永尚边说边用干净的雪擦拭身体上的血渍。 不多时,一行两人牵着五条狗子再一次朝着深山出发! 。。。。 另一边,也就离两人一个山头的不远处。 一个不大的石头缝里。 四个人连呼带喘的躲在里面,不敢出去。 那头单角马鹿实在是太疯狂了! 追了他们的连续翻过了两个山头! 直他们彻底迷路了才逃脱了那头疯狂的马鹿。 此时的他们浑身是汗,石头缝里的面积不仅小! 还不保暖! 冬天的寒风顺着石头缝吹了进来,仿佛要吹进四人的骨头缝里一般! “梅叔,刚刚我听到那边有枪声,是不是那头马鹿被其他猎人给打死了!” 将小平安放在自己身前挡风的傻二愣一脸忐忑地问道。 都说东北林场是拍花子的禁地。 这也就在这边呆了三四天的时间,是不是他们的禁地还不太清楚。 不过这地方挺容易迷路倒是真的。 还挺容易丢东西的。 在马鹿的追逐下,他们身上的食物全都跑丢了。 四把猎枪也只剩下一把! “不应该这么巧吧。。。” “不过有枪声,有猎手上山确是真的。” “你俩在这里看好这个小铃铛,我和你梅婶去那边看看。” “最好在弄一点食物回来。。。。顺便问问路。” 梅叔纠结了片刻,他也不想和当地人又接触。 不过,现实的情况。。 如果不接触,不用过今晚他们就要饿死在林子里! 第一卷 第82章 相遇周旋,恶毒的拍花子 夜风哀嚎,格外刺骨。 想要在入冬后的深山度过夜晚。 最好要找到避风的地方。 不过,陆永尚兄弟二人显然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浪费。 对于他们来说,找到小平安的每一秒都很珍贵。 大黄与黑子身上的毛十分浓密,只要一直在走动,就能抗得住严寒。 但其他三条狗子可没有这么好运。 被链子栓住的它们,只有不断地上蹿下跳,才能让身体不再颤抖。 就在狗蛋琢磨将刚刚拔下来的狼皮盖在哪条狗子身上的时候。 不远处的地方突然出现了一个手电筒的光亮。 手电筒? 陆永尚微微一愣。 这可是这个年代的稀罕物。 县里倒不算稀奇。 不过对于林场的人来说,都可以当结婚时候的嫁妆用了。 而在深山里看到手电筒。 陆永尚略一思索,就猜到了那边人的身份! 百分之九十九就是李傻子说的陌生人。 抓走小平安的“拍花子”! 至于会不会是其他林场来山里打标本的猎人? 陆永尚第一时间就剔除了这个想法。 山里猎人有猎人的规矩。 刚刚他们打青皮子,动静可不小。 陆永尚还开了两枪。 如果是猎人,绝对不会在这个时候过来的。 特别是打猎结束之后。 这样极容易引起误会! 都是猎手,都为了打猎上的山。 平日里都是各个林场的父老乡亲。 如果此时靠近,不是为了“舔包“就是抢猎物。 怎么想都不怀好意。 所以,成熟的猎手之后在原地等待或者绕远离开。 “狗蛋,一会说话小心点,记住我们是给村子打标本的猎人。” 陆永尚小声地提醒一句。 顺便将牵着的黑子抱进怀里。 黑子的嗅觉格外灵敏,如果真的是拍花子,他们身上绝对有小平安的味道。 只要一离近。 黑子闻到味道后就会提醒主人。 拍花子可都是亡命徒。 自己这边一定不要露出一点破绽。 狗蛋闻言眯起眼睛,刚刚没用到的猎枪被他拿到手中。 这一次他可记住了打开枪栓。 那边拿着手电筒的人很明显就是奔着陆永尚这边过来的。 不多时,对方就来到了两人跟前。 手电筒的光突然照到陆永尚的身上! 接着那边为首的中年男人就笑着打起招呼。 ”小兄弟!收获咋样?我听到枪声就急忙赶来了,怕你这边出事,想来助小兄弟一臂之力!” 陆永尚被灯光晃得伸手挡住眼睛,看不清那边的情况。 不过机警词条倒是没有给出预警。 陆永尚才没有抓起手中的猎枪。 而狗蛋看到对面这么不礼貌,一时之间也没有忍住自己的脾气。 “对面的,几个意思,有事直说,你晃我们干什么玩意!” 软的怕横的,横的怕愣的。 狗蛋显然就是愣头愣脑的模样。 在山里这么说也没什么不妥的地方。 对面一听狗蛋语气不善。 立马谄笑起来:“嘿嘿嘿,小兄弟,别误会,别误会,我们两口子是一部落来的,想带着亲戚来山里弄点野味,没想到迷路了,又冷又饿,这不想来找小兄弟这边看看能不能给我们指条明路,弄点吃的。” 一部落,二部落,三部落,是从林海县出发所经过的林场顺序。 东北老一代人取名比较随意。 这都算有点文化的取名了。 沿着三部落继续往里面走,路过三十五林场后。 那边还有叫什么半卡拉屯,老憋屈岭的。 只不过,听着那中年妇女说的话,陆永尚对二人的身份是越发的肯定。 猎手相遇,哪会这般解释。 说两句黑话,缺啥直接讨要一点,接着就会转身离开。 而随着两人走近,陆永尚也看清了两人的容貌。 拿着手电筒与猎枪的中年男人一米七几的模样,浅绿色的帽子包裹住下巴,五官普普通通,身体也不算硬朗,佝偻着腰,打眼一看就是那种在人群中丝毫不会被注意的那种。 而刚刚说话的女人更是如此,一脸慈祥的笑容,短发,一米六几,穿着最普通的碎花袄子,只是眉心出的皱纹深得惊人,一看就是经常皱眉的人。 包括狗蛋在内,看到这两个人都懵了。 别说,这要是在路上遇到,绝对会认为是村里最和蔼的长辈。 兄弟俩此时心中腹诽不断,不过表面上还是露出来憨厚的笑容。 “一部落的叔叔婶婶呀,那你们可真的迷路了,这大晚上的也不好赶路,还是找个地方休息一宿比较好。” 陆永尚拍了拍黑子的头,示意不断扭动身体的黑子,知道对面的身份了。 这才接着与对面周旋。 “你们要是饿了,我们刚刚打了狼肉,可就在那边有火苗的地方,要不你们去取一点垫吧一口?”陆永尚指了指身后的小光点客气道。 “狼肉?那可鲜得很,谢了小兄弟,一部落的方向也在那边哈。” “谢啥,所有工农阶级是一家么!” “好嘞,我们先去弄点肉。” “注意安全。” “注意安全。” 两伙人交错而过。 直到手电筒的光逐渐远离,陆永尚瞬间周皱起眉头! 看着这对中年夫妻来时的路沉思起来。 狗蛋快步来到陆永尚身边,小声的问道:“大哥,就是他们么?怎么让他们走了?” “先救小平安,回头在收拾他俩!” “这不会认错了吧?我看他们很面善呀?” “面善的夫妻手里带着猎枪?这个时间还能在山上?”陆永尚摇了摇头。 而且,在刚刚的对话中,他知道了他们还有几个同伙在! 不再多解释什么,这时候也用不着黑子领路了。 只要沿着夫妻俩来时的脚印,找过去就好! 另一边。 已经到了陆永尚兄弟猎狼的地方的二人面色变得阴沉。 “我说老头,他们是不是发现了什么?刚刚怎么不趁着晃他们的时候,开冷枪解决他们。” “你要是不想死就把嘴闭上!这跟之前在县里不一样!”梅叔直接回怼了回去! “山里是猎人的天下!能晚上在山里打猎能是一般人?你以为咱俩能打过那兄弟俩和那几条狗?” “快点整点吃的我们就回去,实在不行,今天晚上用那小铃铛顶住洞口!冻死就冻死了,反正那么小也不值钱!” 第一卷 第83章 双杀! “玲玲,永尚他俩能找回来么?这都这么晚了,会不会冻坏了?” “玲玲,外面有动静,帮我看看是不是我家小妮子回来了?” “玲玲,我真不饿,小妮子不回来,我吃不下去呀!” “。。。。。。” 此时的王寡妇家,王寡妇瘫坐在炕上,不断地朝着窗外看去。 月明星稀。 就算没有路灯,但白雪的反光也能看得清院子外的道路。 三部落林场属于后来集体建设的林场。 村子里的房子还算比较规整,如果外面有人来,离着老远就能看清。 而王寡妇总是能看到家门口外有她小妮子的身影。 不知道是幻想还是其他的东西。 只有一遍一遍地让卢玲灵帮着看才能安心。 而卢玲灵此时又怎么能不担心。 只要一入冬,每过一天就会冷一份。 特别是晚上,按照狗蛋的话,出门上厕所都快能冻成冰榴子了! 不管是小丫头还是陆永尚,这要是在外面冻一宿,都会受不了的! 不多时,王德清在给所有林场通知完之后,也领着王婶子到王寡妇家陪同。 孩子丢了这在林场可算是个大事! 这要是真没找到孩子,林业局的追责下来,也够他厂长喝一壶的了! 。。。。。。。。 “操他吗的这帮畜生!这尼玛也叫人!” 陆永尚和狗蛋离那个石头缝子很近,此时正好看到一个高瘦子用李平安堵到石头缝口! 两个人在里面趴在石头上,用脚抵着李平安,蜷缩在一起。 甚至还有一点一点的光点闪烁。 竟然还有功夫在里面抽烟!! 这尼玛,完全没有把李平安的生命当回事的样子,瞬间就让陆永尚暴怒起来! 石头缝子长长一条,正好是风口直吹。 这么一挡,那瘦弱的李平安完全暴露在风口之上。 别说这么吹一宿了,就是一个小时都能给李平安冻死!! 两人在石头缝里是不是的还会传出一阵阵淫笑声。 好像聊到了未来有钱了后的美好生活! 接着,石头缝里的火光熄灭,高瘦子好像尿急般地在石头缝里钻了出来。 当将李平安移开的时候,还用他那恶心的大嘴唇子在李平安的脸上嗅了嗅! 两人离的有点远,陆永尚看不清这个畜生有没有伸舌头! 不过,在陆永尚的心中! 这个畜生的舌头肯定是留不住了! “大哥!草的,你让我一枪崩了这丫的!” 狗蛋同样气愤无比,之前说小平安是他们看着长大的,这句话可不是扯闲。 陆永尚跟村子里的小孩子接触得少。 但狗蛋天天不学无术,是村子里的孩子王。 用在陆永尚身边学到的抓鱼摸虾大法,收获了孩子无数个崇拜的眼神。 如今看到李平安被这般对待! 心里的怒火早就压制不住了! “不行,万一听到枪声,里面的人会对李平安不利。” “那怎么办?”狗蛋焦急地问着。 陆永尚看着那个瘦高的男人已经脱了裤子。 一个不成熟的小想法出现在他的脑中! 在狗蛋耳边快速的说了几句话之后,让狗蛋将其余四条狗全都拴在树枝上,一个箭步就朝着瘦高男人的方向摸去! 。。。。。。 石头缝中。 驴蹄子将小平安拽到怀里,用力的在她的脸上打了几下子。 见小平安一直没有什么动静,郁闷的对外面上厕所的傻二愣说道:“你他喵的用了多少蒙汗药,这么冻都不醒,这不会是被冻死了吧!” “不能,驴蹄子哥!我刚刚舔了她鼻子一下,还有气,那两个老逼登都干这买卖了,还讲什么规矩。”傻二愣因为身上热水的流出,下意识的抖了抖身子,这才继续说道。 “等去了南方,找到买家,就说这小丫头成年了!谁又能看得出来呢?到时候这个小丫头一卖,咱俩找两个大屁股!这不比这小丫头玩起来有意思多了!” “你说是不?” “嗯?” “谁?什么玩意!!!!!” 男人除了在喷发的时候,也就有在尿尿的时候,全身同样的放松! 特别是在最后甩三甩之前! 而借着这个机会,陆永尚踩着雪直接摸到了瘦高男人的身后! 就在瘦高男人发现的瞬间! 陆永尚左手捂住手感男人的嘴,右手拿着猎刀毫不留手。 直接朝着脖子抹了上去!! “噗呲~~” 血液喷涌! 瘦高男人仿佛被抽空了浑身的力气! 被陆永尚捂住的大嘴唇子,想叫也叫不出来! 浑身不断地挣扎,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想要扭头,看看是谁这么无耻,偷袭的他。 不过,比傻二愣壮了不知道壮了多少倍的陆永尚,哪会给他这个机会! 死死的控制住他,一个用力,直接拽到了树的后面! “二愣子!咋的了?发生啥事了?” 躲在石头缝里的驴蹄子听到动静,急忙想要伸头出来看看。 “嘘~~~” 一道嘘声从傻二愣的那边传出。 声音怪怪的,感觉像压着嗓子发出的声音。 已经爬出去半个身子的驴蹄子小心的抬头朝那个方向看去。 只见傻二愣趴在一个大树下面。 就在大树不远处的地方,一头扭曲的狼在来会的跑动。 为什么说扭曲呢? 因为这个狼的皮满是褶皱,就像是小胖狼,狼荡个皮一样。 但是,这头狼看起来,也没有多胖,体型十分健硕。 而且,还有一个。。。黑色的头? 和黑色的尾巴??? 披着羊皮的狗? “我艹!这不对!二愣子你怎么了!!” 然而,驴蹄子此时反应过来是不是有点晚了! 将傻二愣移到树后面的陆永尚。 三步并作两步,快速地绕到了石头缝的另一侧! 就在驴蹄子大叫的瞬间。 陆永尚早就猫到了他头顶的石头砬子上! 穿着带有铁片棉鞋的大脚,从石头砬子上用尽全力的朝着驴蹄子的脖子上踹去! 双脚齐跺! 用尽全力,完全没有一丝保留! “碰!咯噔!!” 头与石头接触的声音! 脖子断裂的声音! 当然,还有驴蹄子最后的呼喊声。 都淹没在此时呼啸的山风中! 第一卷 第84章 攻心为上 如果说陆永尚之前还有对这群人身份还有怀疑。 不过,在听到这两个人的对话后,则完全确定了这群人的身份! 所以,对于陆永尚一直最憎恨的“拍花子”! 他根本就没有一丝留手的想法! 不只是他们两个人! 还有刚刚那对中年夫妇! 干这一行的就没有一个手上干净的! 陆永尚就不相信,这些人都是第一次干“拍花子”的活! 所以,陆永尚对于解决他们两个没有一点心理负担! 而躲在黑子身边的狗蛋,看到如此暴怒的陆永尚的时候。 整个人都懵了! 说的再凶,不如干上一次! 狗蛋不管是看小人书上的梁山好汉,还是之前遇到的刘家兄弟,他都有过江湖侠义,见血封喉的想法! 然而! 想归想。 第一次看到如此血腥的场面,让狗蛋整个人都颤抖起来。 有害怕,有恐惧,还有一丝对陆永尚的崇拜! 自家老爷子常说,深山埋枯骨,如果上山打猎遇到人的遗骨,最好还是帮着掩埋一下。 狗蛋总觉得这是在开玩笑。 不过今天,狗蛋亲眼见证了深山中的枯骨是怎么产生的了。 “狗蛋,别愣着了,你要是害怕,就牵着狗去来的路上警戒,要是不。。。。” “我不怕!大哥!!你需要我干什么!”听着陆永尚的话,狗蛋一个激灵站起了身。 “呵呵,你呀。”陆永尚苦笑一声,别说狗蛋了,第一次杀人的他都有一点发自灵魂的恐惧。 对于刘家兄弟起码他还留手了。 而刚刚的那个瘦高男人的血可飞溅了他一身! 要不是有之前狼血的痕迹,陆永尚此时就跟来自地狱的魔鬼一样,从头到尾,没有一个地方是干净的! 稳定词条,不断地压制那颗躁动的内心。 勇气词条也发挥了强大的作用。 “那行,你牵着黑子,把狼皮反着拿过来,我看看小平安怎么样了。” 陆永尚深呼了几口气后,对狗蛋说道。 “好嘞,大哥。” 狗蛋牵着黑子,小跑着送来狼皮。 当看到那脖子处完全断裂的男人后,狗蛋差一点就要吐了出来。 此时的小平安被陆永尚小心的抱在怀里。 她的身上十分的冰凉,眼睫毛和眉毛上满是一层白雾。 好在,在陆永尚的感知下,还有一点微弱的呼吸。 只是。。。。当手要接触她的脸颊时。 陆永尚惊讶的发现,小平安的眼皮动了一下! 虽然动的不太明显! “小平安,我是陆家的大哥哥,你是不是醒了?” “你现在已经安全了,我和你狗蛋哥就是来找你的。” 陆永尚说到这,眉头紧皱,几滴眼泪在眼眶里不住地打转。 如果小平安一直是昏迷的状态,起码在清醒过后,就会忘记这几个畜生对他做的事情! 要是。。。。 如果小平安一直是清醒着的,她的心是有多么坚定,能够忍得住如此这般的对待! 在风口处没有一丝颤动,在那肮脏的舌头舔她的时候,都能强忍着恐惧一动不动! 更不要说那两个人嘴里说的污言秽语。 小平安虽然已经有八九岁的年纪,但是因为长期缺乏营养,看起来也就跟刚上小学的学生是一样的! “狗蛋哥哥?真的是狗蛋哥哥么?” 小平安听到狗蛋的名字,用力地撑开已经被冻住的眼皮。 声音沙哑,接着浑身就开始颤抖起来。 “是我!是我!!小平安是我!”狗蛋闻言,抹了一把嘴角上干呕出来的残留物。 将狼皮铺在手上,一把就将小平安接到怀里! 而看到狗蛋的小平安彻底放松下来。 “哇!!”的一声,沉底释放了心中的恐惧。 接着就在狗蛋的怀里蜷缩成一团。 除了哭声,再也发不出任何声音。 其实。。。 在看到这两个人如此这般对待小平安的时候,陆永尚就猜到了小平安应该已经醒了。 要不,就现在的这个温度,昏迷中的人绝对挺不了这么长的时间。 就像是昏倒在雪地里的白文心一样。 在没有任何保护的情况下,早就被冻死在外面了! “狗蛋,趴下!” 没等陆永尚将两人的尸体扔到石头缝里。 脑海中的机警细条疯狂的发出提醒! 第一时间就将脖子处还在喷血的傻二楞举了起来。 并在第一时间提醒狗蛋。 狗蛋闻言直接用后背挡住小平安,紧紧的蜷缩在石头拉子的角落处! 接着! “砰!”的一声! 陆永尚的脚边瞬间就被炸开了一个大洞。 “汪汪汪汪!!!” 不远处的四条狗子听到枪声,也大叫起来,狗链绷的笔直,不断地冲到空中然后掉落下去。 “你这两个狼崽子!老子放了你一命,你就好好打你的猎不行么?咱俩井水不犯河水,你杀你的畜生,我干我的买卖,这多和谐呀?” “对呀,老头子,这两个小崽子看起来憨憨厚厚,竟然还敢用刀子杀人,我看挺适合干咱们这一行呀!” 不远处的月光下,手电筒瞬间亮起,照在陆永尚的脸上。 而举着猎枪的中年男人此时面目狰狞,一步步的朝着陆永尚走来,恨不得一枪崩死李永尚。 “一部落的叔叔婶婶,原来你们是一伙的呀?” 刚刚因为知道小平安一直是醒着的,所以耽误了一点时间。 这才没有来的急掩盖现场。 给了这对中年夫妇可乘之机。 当然,也有陆永尚小瞧了两人的脚程有关。 “砰。”的一声,陆永尚将傻二楞的尸体扔到一边。 举着双手完全暴露在中年夫妇的眼前。 接着一脸尴尬的解释起来:“我说,是他们两个先动的手你俩信么?这真的是个意外。” “要不我好好打我的猎物,招惹他们干嘛?” “你知道我打猎多赚钱么?一张狼皮就值三百块钱,一张山猫子皮卖到供销社能给我一千五百块钱!” “你说我又不差钱,日子过得好得很,跟你们过不去干嘛?” 炫耀! 赤裸裸的炫耀! 对于这些毫无人性的拍花子,用什么才能刺激到他们? 当然只有用钱了? 特别是在他们费劲辛苦,一趟只能赚个千八百块钱的情况下。。。。 第一卷 第85章 反派死于话多,“懂事”的小平安 二百块! 一千五!! 别说,这两个数字直接让梅叔和梅婶听傻了! 他们辛辛苦苦从大东北向南方运四个“抖花子”,总共才能赚两千块钱。 除去运费和一路上的打点,也就能剩下一千多点,再加上几百斤的粮票。 这些钱还要四个人分。 怎么,你就上个山,打个猎物,就能赚这么多? 懵逼中的两人没有察觉陆永尚正在一点点地靠近他们。 下意识地继续问道:“小崽子,你说这个是什么意思?” “当然是跟你和解呀,我们遇到真的是意外,你猜我们能看上你们赚的这点钱么?” 陆永尚摊了摊手,示意他真的没有别的想法。 “你手里有枪,我手里有枪,咱们讲法律。” “你手里有刀,我手里有刀,咱们讲规矩。” “你空手,我也空手,咱们讲道理。” “不过,现在你手里有枪,我空手,我不也只能听你的?” “你说是么?” 陆永尚一边说一边吹着口哨,一副吊儿郎当,毫不在意的模样。 别说这对中年夫妇了,就连躲在一旁的狗蛋都差点相信了陆永尚说的话。 两方周旋,如果只讲大家认知范围内的东西。 很容易让对方反应过来。 但如果你说的是对方思想上触及不到的东西,那么大概率地能让对方信服。 这是陆永尚在后世那些诈骗手段中总结出来的道理。 而面对这个时代的人,这显然已经超过了对方的认知! “那你的意思?你现在听我的,我说什么就是什么,那我让你赔我们损失呢?”梅婶拦下继续靠前的梅叔,若有所思地问道。 “当然可以。”陆永尚耸了耸肩,“不过,我还要送你们一句话,你们是否听过,反派死于话多?” 话音刚落,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梅叔,手上突然感觉到一股钻心的疼痛! 一条浑身漆黑的猎犬,一口就咬住了他拿枪的那只手! 接着一个扭头,就撕扯下手上的一大块皮! 此时他的手因此长时间的拿着枪本就已经被冻的僵硬。 而当他反应过来的时候,猎枪早就已经被猎狗咬了下去! 手套连同着一大块皮都被黑子甩的老远! “啊啊啊啊!!我艹!老伴快捡枪!” 强忍痛意的梅叔率先反应过来。 但此时的陆永尚已经距离他们只有五步之遥。 黑子只是受伤了,又不是残疾了。 当发现危险的时候,陆永尚举起傻二愣的瞬间,就将黑子的狗链子给解开了! 黑色恰好成了它最好的掩护色。 在陆永尚不断地用语言刺激两人的功夫。 这道黑影早就摸到了中年夫妇的旁边,就等着陆永尚的命令! 结果显而易见。 手上没有猎枪的中年夫妇就像砧板上的鱼肉般,任由陆永尚发泄着心中的愤怒! 不管你是什么职业,只要进入深山,那就是猎人和猎狗说的算! 一行有一行的门槛。 真以为手上拿着猎枪,就能在山里横行霸道呢? “小伙子,我们~” “闭嘴!我他吗让你说话了么!” 东北老爷们是不打女人! 但是,没说不打畜生。 只用了一脚就将梅叔踹得倒地不起之后,一旁的梅婶子还想跪地求饶? 陆永尚丝毫不给任何机会。 力气从腰间贯彻全身,宛如大脚踢足球一般,一个大闷脚踢到了梅婶的下巴上! 也就一百来斤的身体被这用尽全力的一脚踢的高高飞起。 扑通一声,落在了梅叔的旁边。 接着,梅婶的头一歪,靠在了梅叔的肩膀上,也不知道是晕倒了还是直接就噶了。 “狗蛋,蒙住小平安的眼睛!” 陆永尚余光扫向已经在狗带怀里挣脱出来的小平安,开口提醒道。 不过,就在他拿着猎刀想要靠近两人的时候。 一只哭泣的小平安突然出言打断了陆永尚的动作。 “狗剩子哥!你等等!” 声音尖锐,既具有穿透性,仿佛用尽了全身的力气。 “嗯?”陆永尚皱眉回头看去。 正好落的的手点头照亮了四周。 嘴角淌血的黑子,手握猎刀的陆永尚。 还有那两具死的不能在死的尸体,全都暴露在小平安的眼中。 “狗蛋哥,你放我下来。” 小平安面容扭曲,挣扎着在狼皮上跳了下来。 在兄弟俩的注视下,艰难的走到了傻二愣的身边。 小小的身体里好像带着无穷无尽的能量。 捡起地上刚刚掉落的一把砍刀,双手握着刀柄,插入傻二愣的嘴里,身子前倾,靠着上半身的重量撬开了傻二愣的嘴。 “小平安,你这是要。。。” “狗蛋,你让她自己决定。” 狗蛋起身想要拦住小平安,不过直接被陆永尚出言制止了。 都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或许后世的人对这句话不甚理解。 有不少专家把这句话翻译成了穷人家的孩子早早地就会做家务。 不过,在这个年代,一个被寡妇拉扯大的小姑娘。 见识到的和承受的实在是太多了。 她见过半夜里醉酒的懒汉撬开了她家的门,母亲拼死反抗的画面。 也见过平日里老老实实的邻居,在深夜翻墙想要用食物诱惑她们娘俩的画面。 当然,还有因为她父亲意外离开,害怕受到牵连,而对她们母女冷眼相待的那群叔叔婶婶。 陆永尚猜到了小平安想要做什么。 所以他并没有阻拦,这样家庭长大的孩子必须要对自己,对他人狠一点。 特别是这个年代。 他能保护得了小平安一次,但不能保护小平安一世! 小平安想要像名字一样平安的长大,已经亲眼见到了他杀人的画面。 那就要经历这一关! “可是,大哥,她。。。。” “嘘,你去把小白和大黄它们牵过来,我给黑子在包扎一下。”陆永尚对着狗蛋挥了挥手。 而此时的小平安,已经将手伸进了傻二愣的嘴里。 一把就将舌头拽了出来。 人噶了以后,身体的机能都停止运转,而在彻底硬了之前,这种操作并不困难。 在陆永尚的注视下,小平安手起刀落。 刚刚舔她的那舌头直接被她隔断,丢到地上,双脚仿佛打开了开关的机器般。 疯狂的用力踢踩! 第一卷 第86章 谁说是人贩子,小平安就是走丢了。 摸过她的手,踹过她的脚。 小平安丝毫没有任何犹豫,宛如疯狂般地不断踢踩。 直到全身没有一丝力气地瘫坐在地上。 扭过头,眼中的泪水喷涌而出,“狗剩哥,这样我们是不是就是一伙的了?” 陆永尚原本心疼悲伤的情绪,瞬间就被这一句话给打断了。 什么叫是一伙的了? 这是听狗蛋讲的小人书故事听多了? 还是。。。害怕自己,也会对她不利? 这小孩子的想法就算在灵活,也有想不全面的地方。 不过,陆永尚也正好接着这个机会跟她统一一下口径。 “那肯定是一伙的了。” 陆永尚蹲下身子,动作轻柔地将那把砍刀从手上取下来。 “小平安,你放心好了,我和你狗蛋哥哥就是来救你的,你不相信我还不相信你们的头头狗蛋哥哥么?” 陆永尚嘴角勾出一道自认为十分和善的笑容。 但因为他今天确实杀戮有点多,凶狠的表情并没有褪去。 这么一笑,反而将小平安吓得蜷缩在腿上不敢抬头。 “这。。。嗨,那我就不把你当孩子了!” “咱俩拉钩,约定好今天发生的事情谁都不许说。” “你就是在山上走丢了好不好?” “包括你的妈妈都不能说,行不?” 小平安听到这才将小脑袋瓜抬起来。 看到陆永尚伸出的小拇指,小平安也将自己的小拇指搭了上去。 小拇指相勾,大拇指相碰。 一段简单的童谣从两人的嘴里一起说出。 “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骗人吃口粑粑喝口尿,在上吊。” “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骗人吃口粑粑喝口尿,在上吊!” 。。。。。。 再简单的童谣中,小平安缓缓睡去。 将小平安送到狗带怀里之后,陆永尚支开了狗蛋。 经过了刚刚安抚小平安的事情。 陆永尚感觉身上的肾上腺素已经褪去,没有了刚刚的那股子冲动。 不过,这样的心态正好可以处理现在的情况。 所有的衣服都给扒了下来。 白酒倒在上面,一根火柴下去,火光四溅。 至于那四条赤裸裸的“大白鱼”这倒是更容易处理。 这附近本就有饥肠辘辘的狼群,此时没有出现,估计是因为陆永尚身上狼血的气息。 等陆永尚和狗蛋离开。。。。 至于那一把猎枪,陆永尚反而犹豫很久。 虽然这个年代没有禁枪,但猎枪也是个十足的稀罕物。 特别是在这个尴尬的时期,不少地方的民兵制度正在逐步的取消,一些当地人手上的猎枪被认定成了官方的武器,被收缴到了武器库。 而剩下的一个村子能有个两三把也就是极限了。 之前刘家兄弟的因为他们的猎枪比较特殊,所以陆永尚不敢拿走。 而这把猎枪,却是传统的制式猎枪。 “算了,真的需要猎枪,买几把就好了,现在又不差钱。” 陆永尚思考许久后,还是摇了摇头。 三部落出现人贩子这件事,王德清估计已经上报。 到时候调查队的人过来,要是真让他们查出个蛛丝马迹,还真的不好解释。 特别是这个时候的调查队,还真的和陆永尚刚刚跟中年夫妇讲的道理一样。 有枪有人。。。自然要强横一点。 。。。。。。。。 三部落林场。 陆老爷子家。 几条狗子被偷偷地拴在了不远处的树墩子上。 两道人影伸手矫捷的翻过栅栏,直接溜进来后院的房子里。 此时后院的平房灯已经熄灭。 屋内只有若有若无的呼吸声,和柴火燃烧的声音。 “这有衣服,全都换上。” “小点声。。。。” 小平安可能太累了,睡的很沉,怎么动都没有醒。 屋内的卢奇偶尔间咳嗽一下。 或者是两人身上的血腥味太重,身上带着的煞气冲到了卢奇。 让原本身体就不如意的他,呼吸愈发的急促。 不过,这时候的陆永尚也管不了太多了。 为了不让家里人担心,也只能躲在这里先把衣服换好。 狗蛋还好,身上的血腥气息还不算明显。 而他的身上,从头到脚都是混合得血迹,也只能用最传统的猪胰子皂才能掩盖这股子味道。 几经波折,此时的天边已经掀起了鱼肚白。 陆永尚知道已经是不能耽搁的时候。 也只能最后交代了狗蛋几句,硬着头皮朝着王寡妇家走去。 。。。。。。。。 “哎呦喂,这都一夜了,我的娃呀,那帮天杀的人贩子,到底有人没有人管管呀!” “啊啊,都赖我,都赖我没有看好,肯定是被人贩子抓走了!!呜呜呜,我的小平安,怎么这辈子就这么难呢?平平安安不好么?” 王寡妇家,此时的王寡妇我在炕上,头发乱成一团,跪在地上不断的朝着威虎山的方向磕头。 屋内的三人一身疲惫。 这已经是王寡妇准备冲出去的第五波了。 自从她看不到外面自家丫头的影子后。 王寡妇就执意要自己上山。 卢玲灵拦住了第一波,她相信自家男人,只要陆永尚没回来,那就一切都有希望。 剩下的四波就是王德清夫妇拦的了。 说实话,村子里的俏寡妇,不少中年男人都对她有过调侃之意。 有家室的只能过过嘴瘾。 包括王德清。 曾经的王寡妇可是村子里数一数二的大美人,常年劳作的经历让她的身材异常的健硕,肩宽,腰细,下肢结实,完全符合老一代人的审美。 不过自从他男人走后,反而让王寡妇有一种柔弱的美感。 脸颊日渐消瘦,那倔强的眼睛更有韵味。 不过。。。 看到今天宛如疯魔般,可以给王德清自己撞个跟头的王寡妇后。 他彻底没了脾气。 只能倔强的用柴火别住屋内,站在厨房里不断的喊着:“你现在出去也没有,还不如等着陆家兄弟回来,何况县里的人今天就能到,你家小姑娘绝对丢不了,就算被人贩子抓走了,也能找回来!!” 吱呀~~~ “谁说是人贩子,小平安就是走丢了。” “回来的时间遇到狼群了,这才耽误了时间。。。。。” 第一卷 第87章 不敢赌村民的善,也不相信村民的恶 什么!!? 只是走丢了? 还遇到了狼群?? 不是! 陆永尚你这小子,怎么和走之前说的不一样呢! 我这按照你的推断,不仅跟十几个林场生产大队联系过了,而且还上报给了上面。 今天就会派人来查找丢失的儿童! 你现在告诉我就是贪玩走丢了? 身上残留的血迹是遇到了狼群? 你这开什么玩笑! 简单地说,我这是对情况的误判。 要是上面追究下来,都可以说我这是影响了生产生活!! 在这个电话都没有全面接通的年代,上面听到了三部落林场小孩子只是一天没有回家。 那都没怎么在意,要不是他自己用人格和工作担保! 上面都不能这么快安排人过来! 你现在告诉我,就是走丢了??? 不过! 此时的王寡妇看到了自己家的小妮子,则完全不理会陆永尚的说辞。 冲下炕头,疯狂的冲到厨房。 直接将小平安涌入怀里! “永尚,你是认真的,真的没有拍花子?” 王德清眯着眼睛上下打量起陆永尚身上残留的血迹。 “真的没有,就是走丢了。” “狗蛋!你说!” “王叔,真的呀?你问这个干嘛?难道小平安被找回来你不开心?”狗蛋摸着头一副憨傻的模样,一句话直接将王德清反杀! “就是的!找回来就是好事!你个死老头子什么意思!”此时走出来的王婶子一巴掌就拍在了王德清的后背上。 “陆家兄弟在外面找了一宿,又是挨冻又是遇到狼的!你还在这叽歪个屁!!” “何况没有拍花子是好事,怎么你就这么希望小平安被拍花子拐走呀!” 王婶子一如往常的彪悍,说了几句后,直接拽着王德清的耳朵离开了。 而卢玲灵此时也走到陆永尚的身边,心疼地搂着陆永尚的手臂。 “李嫂子还好吧?”看着拥抱哭泣的两人,陆永尚小声的问道。 “不太好,一晚上都没有睡。”卢玲灵讲大概情况说了一下。 包括王寡妇一直说看到了李平安在院子外面。 陆永尚听着同样心惊胆战,山里的情况谁也说不清楚。 如果真的按照卢玲灵说的时间点,那时候正是李平安被拍花子虐待的时候。 而后来王寡妇看不到了的时候,李平安已经被陆永尚二人给救下来了。 “走吧,我们就别打扰他们了。” 陆永尚感叹一声,拉着两人就要离开。 王寡妇见状,松开搂住李平安的手。 “平安跪下!给恩人磕头!” 王寡妇本就是半蹲在地上,说话的功夫,整个人就带着李平安跪倒在陆永尚面前。 至于李平安到底有没有遇到拍花子。 王寡妇根本就不在意! 只要李平安完好无损的回来,对她来说就是天大的好事。 “别,李嫂子,这我可承受不起!”陆永尚见状,也不顾及什么男女有别。 闪过身,急忙将王寡妇用力的搀扶起来。 这都是王寡妇对他第二次下跪了。 虽然陆永尚按照道理来讲,这一次下跪可真的承受的起。 但是,他还真的不在意这些。 只不过,扶起王寡妇的时候,他的动作有点大! 王寡妇一个没站稳,直接扑倒在了陆永尚怀里。 这给本就虚弱的王寡妇的俏脸造的通红! 而小平安好像已经忘却了昨晚发生的事情,一脸坏笑的对着陆永尚眨了眨眼。 这小丫头! 陆永尚在心中一顿腹诽。 匆忙的将王寡妇架到炕上后,对着小平安比了一个拉勾的手势,接着就推门而出! 。。。。。。 —“真的没有拍花子?” “真的没有。” —“也遇到狼群了?” “这不,狼皮都在这呢?狗蛋的那个是活剥下来的,冬天当棉背心,夏天当背包,这两个就卢玲灵和白文心做一个围脖。” —“哎,你小子,真的长大了,就按你想的做吧。” 回到家里,陆老爷子刚刚起床。 看到陆永尚身上的清洗过的血迹后,才有了如上这番对话。 陆永尚知道肯定瞒不过自家爷爷。 但,这件事他一定要一口咬定,就是没遇到! 四个拍花子,四条人命,陆永尚丝毫没有留手。 包括被小平安拦住的那对中年妇女。 在最后,都是面朝下放在雪地里的。 等到衣服和杂物烧完,处理完现场的灰烬。 那四个“大白鱼”早就被冻成了冰棍。 这个年代,许多现行的制度还和后世不同。 特别是对于拍花子这一块。 相关的处罚并不严格,像这一次没有成功的,连五年都判不到! 而陆永尚的所作所为,如果被发现,可就只能去里面挖煤矿了! 这个年代还不是踩缝纫机,一般都是开山和挖煤。 四五年前,三十五被黄米饭沾凉水喂饱的那个拍花子。 最后还是村里八十岁以上的老人站出。 非要说是他们给拍花子治服的。 身上的伤痕都是拐棍打的! 上面派来的调查人员看着走路都费劲的老人,那叫一个无语。 最后也只能不了了之。 所以,陆永尚不敢赌,也不能赌。 他不敢赌村民的善,也不相信村民的恶。 只有已知的三人咬死都说是走丢了。 本就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四个人,还会有谁在意呢? 不过! 今天这个事儿,陆永尚也算是了却了上辈子对人贩子的憎恨! 在他所住的养老院里,不少孤苦伶仃的老人,他们的孩子都是被人贩子给拐跑的! 包括前世了解的那些找孩子的感人故事。 一个为了钱的行为,却让数个人悲痛一生。 所以,一直以来他都认为,所有的人贩子事最最该“si”的犯罪! 等过了十来年之后,那才是人贩子猖獗的高发期! 他不知道今天处理的这四个人贩子在后世有没有拐卖过更多的孩子。 不过。 他只是觉得这个梅叔梅婶子的名字比较熟悉。 后世的时候好像在新闻上听到过这个名字! 而让陆永尚想不到的是! 就是因为他今天的这个举动,为后世挽救了数十个完整的家庭,不会因为丢了孩子而支离破碎。 梅婶后世的名字也不是这个。 而是。。。。。。 第一卷 第88章 领导做派,那不是遇到强项了吗! 翌日。 一大早,陆永尚独自一人带着最近积攒的熊胆和鹿血。 趁着太阳刚刚有一丝亮光,就急忙朝着县里赶去。 本来陆永尚还想约着狗蛋一起,去县里见见世面。 不过,二婶子一听说去县里,害怕狗蛋在偷钱买狗。 直接将狗蛋关进了房间里,狗蛋住炕梢,二婶子住炕头! 只要狗蛋一有动静,二婶子就用炉钩子照着脸上糊! 丝毫没有留手的意思。 陆永尚见状,生怕那还冒着火星子的炉钩子飞到自己脸上。 只能自己去陈春来家送这些收获! 二十公里左右的路程。 陆永尚有草上飞词条,也不觉得有多累。 每路过一个村子,他都会停下来回忆一下后世这里的场景。 不知不觉,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他就来到了陈春来所在的林业局家属小楼。 “碰碰碰。。” 每敲三下就要停顿一会。 人三鬼四,这是东北敲门的说道。 东北的冬天太阳升起得晚,虽然路边的早餐铺子已经铺上了。 但现在的时间,陆永尚看了看那泛着红光的太阳。 估计也就七点多钟。 陈春来一家子估计已经醒了! 然而。 等到房间的门被打开。 屋内的场景却真的出乎了陆永尚的预料! 原本松快的两居室房间,此时显得十分拥挤。 透过陈秋心那迷糊的身影朝后面看去。 两个头发黑白相间,发丝一丝不苟的老人,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 三个皮猴子似的小孩子,在客厅来回跑动,上蹿下跳,仿佛有用不完的力气! 而陈春来则和陆永尚上次没有见到的陈婶子一起,在厨房准备着早饭。 此时,县里的发展远比不上林业局。 所以县里的不少招待所或者是家属楼,用的都是公共厨房。 但是林业局的家属楼中,都会在阳台给留出厨房的位置。 还不算分房的面积,也算是一种隐形的福利。 “陆哥哥,是你呀,我以为是楼下送包子的李阿姨呢,你怎么这么早来了?” 陈秋心看到是陆永尚,先是惊讶了一下,不过,反应过来的她,立刻就闪开身想要将陆永尚迎进去。 “秋心?这是什么情况?” 陆永尚略一犹豫地问道。 “我姥姥姥爷,前几天带着小舅舅家的孩子来玩,哎。。。” “不提了,家里本来就不大,这三个小弟还跟皮猴子似的。” “我爸让他们住招待所也不去,还不放心我自己去。。。。弄得我好几天都睡不好了。。。” 陈秋心只是回头看了一眼屋内的情况,就忍不住地趴在陆永尚耳边小声的抱怨着。 陆永尚送的那个骨头,被陈秋心挂在胸前。 陆永尚只是扫了一眼就在心里不断的腹诽:有时候稳定词条也不是那么好,这目光也太稳定了! 没等陆永尚回答,屋内就传出一道女人的声音:“秋心,接了包子就快点进来,别着凉了。” “妈,不是送包子的李阿姨,是我跟你说过的陆永尚哥哥!” 陈春来和陈婶子一听,在围裙上扑了一下手上的菜叶,急忙从厨房走了出来。 而客厅内看电视的两位老人。 则是扶着沙发的扶手,回过头,上下打量起陆永尚。 别说,你还别说! 陆永尚应着目光瞬间打了一个激灵。 腰板儿都挺直了几分。 就这目光,跟他前世在钢铁厂上班的时候,每周给他们开会,带他们学习的钢铁厂书记的目光一模一样! 特别是陆永尚记录的学习笔记被检查的时候! 就是那个味! 怪不得陈春来能感觉到压力,就天天在家里被这目光盯着,谁能没有压力呢! “永尚,这就是用陆宝。。咳咳,你都长这么大了,前几天听秋心说见到你了呢。” “快进来,外面冷。” 陈春来走过来,拍了拍陆永尚的肩膀,两个男人默契的对视一样接着点了点头。 陆永尚这才小心翼翼地走进屋子。 脱掉外套,外部朝内地卷成一团,没有挂在衣架上,而是放到了穿鞋凳子上。 脱鞋的瞬间,陆永尚就从口袋里拿出两个白色的塑料袋。 自觉地套在脚上,这才穿上了陈秋心递过来的拖鞋。 陈春来的目光,陆永尚瞬间就读懂了。 特别是看到陈叔在自己家,一大早都需要穿得板板正正之后。 陆永尚心领神会,点头的意思就是让陈春来放心,自己心里有数。 “哎呀,永尚,你这是干嘛,进来就行。” 陈婶子见状嘴上不断的谦让,但是手上可没有一点行动,而是像陆永尚介绍起屋内的老人。 “爷爷,奶奶早上好。” 陆永尚三两步就走进屋子,不卑不亢的对着两个老人打起招呼。 如果只是陈春来的老丈人和丈母娘。 陆永尚还会跟两个老人鞠个躬。 不过,既然这两个老人是领导做派,那一切可就都好说了。 钢铁厂四十年的工龄,可不是闹着玩的! “好好。。。。” 老爷子回复一句后,就继续看起了电视。 陆永尚又和三个小孩子挥了挥手,趁着电视上放广告的时间,就跟两个老人聊了起来。 虽然,陆永尚是小辈儿,但是来到陈春来家依旧是客人,是不需要进厨房帮忙的。 “爷爷,来东北这边还习惯么?最近的天气可真不错,正适合领着小孩子出去玩雪。” 聊天气!! 是的,想要跟领导聊起来,第一步就要聊天气。 安全,容易引起共鸣,而且不会有什么争议。 这两个老人闻言,惊讶的看向陆永尚! 先不说这熟悉的感觉,只是陆永尚身上那股子在体制内做过办公室的懒散劲头。 就不应该在这个只有二十来岁的小伙子身上出现呀! 老太太好像想到了什么,笑着点了点头:“是呀,这几天就跟这三个皮猴子后面了,他们也是第一次见到雪,要不是今天还没吃早饭,现在就要闹着出去玩呢!” “是么!那是要好好玩玩,院子里的那个雪人就是弟弟妹妹们堆的吧,特别是雪人的小表情,十分逼真,一看就是妹妹弄的,举重若轻,心灵手巧。” “。。。。。” 客厅中,电视依然关上,满是两个老人爽朗的笑声。 而陈春来此时则竖着耳朵,躲在厨房里认真的听着,就差拿着笔记开始记录了! 第一卷 第89章 余弦定理太难了! 就连陈春来都没有想到。 这个让他头疼了许久的老丈人一家,竟然让陆永尚给哄的如此开心,来东北后第一次露出了笑脸。 陆永尚此时坐在两个老人中间,从天气聊到孩子。 从孩子又聊到了老爷子下棋的爱好。 最后竟然都聊到了报纸上说的几中几次会议! 这个陈春来都没有弄明白的开会内容。 在陆永尚嘴里分析的头头是道。 特别是在一些大的决策面前,陆永尚宛如抽丝剥茧般,从人民生活的最本质需求讲到了对未来的美好期望! 这些对陆永尚来说,只是后世的一些最根本,最常识的理论知识,但到这个年代。 就像是黑夜中的那颗启明星般,完全吸引住两位老人的注意。 直到陆永尚说道“改革”两个字后,陈春来的老丈人差一点就要跟陆永尚这个忘年交结拜成异性兄弟!! 要不是陆永尚极力阻拦,此时饭桌上的陈春来都要跟他敬酒叫陆叔了! 饭桌上。 热腾腾的包子与东北的现磨豆浆摆在桌子中间。 豆腐脑也分成了两部分,靠近陆永尚那边的是加卤子的咸豆腐脑。 老爷子面前的是加糖水的甜豆腐脑! 只是这一道菜,就能看出来陈春来对自己这个突然来探亲的老丈人一家有多么的畏惧。 “小陆,多吃点,吃完咱俩在聊聊发展生产力的问题,像你这么优秀的小伙子,真的是少见呀!” 老爷子刚露出笑容,一道声音就让老爷子皱起眉头。 “bia叽,bia叽,bia叽。。。” 早餐店送来的包子香得很,陈春来一个没注意就开始bia叽嘴巴。 “咳咳。。你看看小陆!吃饭多文明!你看看你!吃饭就不会把嘴巴闭上!”老爷子看向陈春来说话时,眉头就跟立起来一个样子。 “爷爷,闭上嘴怎么吃饭呀。。。” “是呀是呀,爷爷。” “你给我学一个呗。。。” 三个小皮猴子完全看不出爷爷生气。 就顾着找爷爷嘴里的漏洞,瞪着大眼睛煽风点火! “我。。。” “爷爷,陈叔最近有点焦虑,好像是因为林场伐木跟不上生产工作的事。”陆永尚暗自偷笑,接着就帮着陈春来解释起来。“人在焦虑的时候就容易这样,平日里陈叔都是我们父辈嘴里的榜样呢,我们厂长没事就跟我们夸陈叔一心就扑在工作上。” 当然这句话也有说道,老爷子明显曾经就是领导干部,所以夸人的话只能夸工作。 反之则需要夸一心扑在家庭上,照顾家人。 一顿饭吃的陈春来那是心惊肉跳! 等到三个皮猴子将两位老人拉出去玩雪。 终于喘口气的陈叔才将陆永尚拉进房间内。 “永尚,你可以呀,这套嗑都是在哪里学的?我三天都没有搞定的老丈人,你一早上就给解决了?” “对了,你这次你来是?” “陈叔,我来给你送东西的。”陆永尚将一直偷偷藏在身后的包裹拿了出来。 两个已经晾到半干的熊胆,还有一个已经磨好的熊胆粉。 一瓶一半是血,一半是酒的鹿心血酒。 当然,还有心灵手巧的卢玲灵,趁着陆永尚睡觉的时候,缝好的一条狼皮围脖。 “陈叔,时间有点紧就达到了这么点东西,我这一次来的也匆忙,肉没给你带来,你啥时候有时间去三部落临场公出的时候取一趟,都给你准备好了。” “这个围脖是送给婶子的,是我家那口子的心意,你在晒一晒就能戴了。” “你说的是闹人牙子的事吧?”陈春来打开窗户,点了一根梅花烟,若有所指的说道。 闹人牙子这件事闹得不小,整个林业局都知道了,陈春来自然也听说了。 陆永尚这么着急来县里,也是想躲着县里的调查队。 总是来询问,弄得他也闹心。 索性就眼不见为净。 “陈叔,都是谣传。” “谣传好呀,马上就要过年了,弄得人心惶惶的。”陈春来感叹一句,“这么多好东西,还弄什么围脖呀,不过你小子真行,有水平,过几天让会计把钱给你送过去,你看我这。。。也不方便给你拿。” “没事的陈叔,我不着急的。”陆永尚摆了摆手,毫不在意。 甚至就连价钱也没提。 跟陈春来这可是长久的买卖。 再加上两家的关系,陈春来也只能比市场价多给,肯定是不能少一分钱的。 这点陆永尚心里有数。 没等两人继续聊下去。 屋门直接被陈秋心给推开。 此时的陈秋心头发炸起,用铅笔挠这脑瓜子一脸郁闷。 “爹,今天就让我玩一会呗,数学太难了,我实在是不会做!” “勾股定理刚弄会,这个余弦定理我又看不懂了!!” “余弦定理太难了!!!” 第一卷 第90章 带老人上山的请求 “秋心!别闹,我跟你永尚哥有事要聊,你先出去。” 陈春来皱眉训斥。 “我不么,姥爷都说要张弛有度,要不你让我出去玩,要不你给我讲题。” 都说女儿是爸爸上一辈子的小情人。 就这么一撒娇,哪个老父亲能顶得住。 “你呀,没有个女孩子样,什么余弦定理我哪会呀,我上学时候学得早就被狗吃了。” 陆永尚坐在一旁,听到这熟悉的名词后,下意识地回道。 “余弦定理?这个我会。” “什么?你会?”别看陈秋心也就比卢玲灵小两三岁。 但她一直被陈叔保护得很好,古灵精怪,和小孩子一个样。 听到陆永尚的话,直接走到了陆永尚身前,用铅笔挑起陆永尚的下巴。 “永尚哥,我听说你不是初中毕业么?” “怎么你今天说的话有点让我听不懂呢?” 陆永尚被这小妮子的动作逗笑了,从小妮子的手里一把抢过铅笔。 抽出在书上压着的报纸,大笔一挥,就写下来三个公式。 陈家父女看着报纸上的笔迹,两个眼睛瞪得滴溜圆。 等到陆永尚写完。 陈秋心接过报纸读了起来。 “a的平方等于b的平方加上c的平方减去2bc什么玩意a?” “不是,永尚哥你真会呀!” “我感觉这跟我之前学的一样呢???” “那是cos,叫余弦函数,是直角三角形,角的邻边除以斜边。”陆永尚耐心地解释起来。 这个年代,因为六六年后的那件事情。 高考已经取消了许多年。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市面上关于学习的书籍也少得可怜。 不少私下流传的学习书籍都是职高的教师教学笔记。 人传人,挨个抄写。 笔迹不同,抄写后的知识点也没有那么全面。 甚至有些知识点都面目全非,根本认不清楚。 “不是,永尚,你怎么会的?”陈春来一时之间也来了好奇。 完全忘记了要跟陆永尚商量的事情。 “我家里不是有两个上山下乡的知青么?” “上次来这后,玲玲给我买了几本书,晚上没事的时候就给我讲一讲。” 陆永尚给自己找了一个借口。 但实际上,是陆永尚给卢玲灵买的书,在家里,也是陆永尚辅导卢玲灵。 后世的扫盲教育,还有他没事花养老金上的老年大学。 可不全都是为了去学校认识老太太。 其中真有圆了年轻的时候没有好好上学的遗憾。 直到他老了,才发现校园生活才是最简单,最快乐的。 “那太好了!爹,没事你就让我去永尚哥家看书呗!” “我跟玲玲嫂子好好学习,这都不用找老师了,你也不用上火了。” “永尚哥肯定能同意的,是不是永尚哥!” 陈秋心眼珠子一转,照着陆永尚的脸就亲了一口。 “秋心,你越来越没规矩了!” 陈春来的脸板了起来,连轰带撵地给陈秋心推了出去。 看着自家女儿和故人之子这般亲昵,其实他也是开心的。 只不过陆永尚已经结婚了。 要不,他绝对会撮合这对小年轻。 “我家小妮子。。。被我惯坏了,永尚你别往心里去哈。” 陈春来尴尬的笑了笑。 “没事,想要学习就去我那,我平日里也不在家,你去沟里的时候带上秋心,这样她也能有个伴。” “那个。。。要是没事的话,陈叔,我就先走了。” 好不容易来一次县里,陆永尚还想去供销社看看,自行车好像也是这几天供货,如果可以,一会就能骑自行车回家了。 想到这地他还有点兴奋。 许久没有骑这个大梁自行车了,他记得后世的时候,九几年大梁自行车还是各个村子的主要交通工具。 孩子们想要学会骑自行车,身高不够的小朋友,迈不过去那个大梁,就只能在大梁下面的洞将腿伸过去。 歪着身子骑自行车。 那时候,马路上都是歪着身子的小孩子,打打闹闹,就跟个小三角形似的,也是一道不一样的风景线。 “唉,等等,我记得刚刚要跟你说个事,被秋心这么一闹,就给打断了。” “你等一下哈,我想想。。。” “对了!你明天有时间么?我这老丈人与他的战友约好了明天想要上山溜达溜达。” “他们在本地找了一个向导,说是一个老猎手,规矩可多了,又是不能带枪,又是不能带狗的。” “我一听就是个骗钱的骗子。” “十分不靠谱,正好你来了,要是有时间,明天早上我派车去接你,你帮着保护一下。” “就当帮帮老叔了,钱明天也一起送过去。” 陈春来一拍脑袋,差点将大事给忘了。 他这个二十多年的老姑爷,总共也没见过几次老丈人。 而这个老丈人一家子都是文化人,很看不上自己。 所以,知道他们在县里找的猎手是个只会吹牛的老骗子后,也没有什么办法。 他甚至感觉,老骗子上山打猎还没有他自己靠谱! 但他能有什么办法。 最后也只能想到了陆永尚,就算今天陆永尚没来,他也会去三部落临场,去找李=陆永尚跑一趟。 “啊?不让带狗,不让带枪?那打什么?打空气去?这不是大傻。。咳咳。” 陆永尚欲言又止,说实在的,就这套说辞,他都不知道是哪里来的规矩。 “对呀,我还打听了一下,好像他经常上山拿几只兔子回来,邻居就认为他打猎水平不错。” “不过,我看那架势,也就是个会下夹子的花架子,你们林场最讨厌的那种人。” 陆永尚闻言就明白过来了。 上山下夹子,靠的不是打猎的技术,而是运气。 那种可以夹兔子腿的小夹子做起来很简单,就是一块木板子上面绑上铁丝,再加几个弹簧。 只要下得够多,不用入冬,就是春秋的时候,都会有收获的。 县里有不少闯关东的时候过来的外地人。 没有身份,当不了工人,只能在县里靠着各自的手艺为生,或者是嫁娶到本地人。 而不少外地人因为不了解这边打猎的规矩,总是拿着夹子上山抓野物。 后世的时候,这种方式肯定不行。 山里的动物没有这么多了。 但是这个年代,但凡运气好一点,就总能夹到几个兔子。 运气好的还能夹到一两头傻狍子。 各个林场的猎人看到夹子都会直接给捡回去,带到家里销毁。 以防伤害到猎狗。 而这个老骗子估计不是不让带狗和枪,是他本身家里就没有猎狗! “这倒不是什么问题,就是,我能带枪和狗么?” 陈春来闻言尴尬地摇了摇头。 “就是不能带狗和枪,所有我才这么纠结,要不我就能带着枪跟在后面了。” “老爷子以前是拿枪的,后来经历了那几年的事情,越发的不喜欢碰枪了,所以我也不太好劝。” “都说夫妻本该一条心,可是。。你婶子别的都好,就是从小听老爷子的话。” “你说我这条件,就是吃了没文化的亏呀!” 陈春来不断的叹息着。 而陆永尚想了想林海县附近的那几条山脉,山不算高,只要不深入,走到下面林场的范围。 其实也没有什么危险。 林海县人多,动静也大! 大型动物只要不是饿急眼了,是不会过来这边的。 而此时,还没到大雪封山的时候。 明天和狗蛋两人带着弹弓子和猎刀,陪着几位老人打几个灰狗子。 估计就能给几个老人逗乐了。 灰狗子就是小松鼠。 东北的松鼠有不少种类,有大一点的灰松鼠,体型较大,尾部蓬松,是东北最常见的松鼠之一。 还有就是红松鼠和花栗鼠。 体型较小,挖掘洞穴储存食物。 还有就是特别珍贵的魔王松鼠了。 就是这个年代,一只魔王松鼠幼崽都能在县里有钱人家卖个好价钱! 是不可多得的宠物之一。 第一卷 第91章 赖掉王德清猎枪,三叔牵回来四条狗子? 答应下陈春来的请求后,陈叔又提起了关于学习的问题。 “那个,永尚,我看你脑瓜子挺好使,比我家秋心强,有些事估计也瞒不住你。” “你看用不用我给你弄个高中文凭,你也参加。。。正好和秋心一起学习,总是在林场打猎也不是个办法。” “如今政策一天一样,我看这些你比我都清楚,能有个好文凭还是有用的。” 陆永尚看着陈叔的好心,尴尬地摇了摇头。 如果这种方式可以,他早就请陈春来帮着运作了。 陈春来说得委婉,但他也听出来了。 是关于高考的问题,此时的大多数有消息的人家还只是猜测能够恢复高考。 不再是由工农兵推荐上大学。 但他确定七七年绝对会恢复高考的。 不过,那一年招考的对象是工人农民,下乡知青和回乡的知识青年,当然还包括复员的军人,干部还有应届的高中生! 这一批招考对象的审查极其严格。 十年没有考试,考生多,年纪跨度也大。 就算考上了,身份不合格也会被刷下来! 而他的身份,尴尬的是,哪一条都沾不上边。 他就连工人都算不上。。。。 有假的高中文凭,也不太好操作,如果被查出来,还会牵扯到陈叔一家子人。 这里面的工人和农民指的都是上过两年高中制的学生分配的身份。 并不是所有的工人和农民。 这时候的高中是两年制教育,直到八十年代中期才改革成高中三年制。 “行吧,这玩意都看个人,不过,你放心,只要你有想法,就是陈叔砸锅卖铁也能给你办了!” 告别陈春来一家子人。 陆永尚又去了一趟供销社。 米面粮油这些都是紧俏货,需要一大早上排队。 陆永尚也没有考虑购买,只是买了许多糖果和糕点。 给自家两个小妮子解解馋。 自行车还需要几天才能供货,陆永尚记下时间,也不打算自己来抢了。 等明天的时候,让陈叔帮忙留一辆就行。 。。。。。。 邻近三部落林场。 王德清的大嗓门就像用了大喇叭一样地在整个林场回荡。 “狗蛋!什么叫丢了!!怎么就丢了!那可不是我个人的东西!是借给你们的!!陆家媳妇,你管管你儿子,他不懂事,你还不懂事么!” 嘿! 果然! 陆永尚寻着声音小心翼翼的来到了二婶子家的拐角处。 趴在栅栏边就朝着里面望去。 就见二婶子家门前。 王德清一脸愤怒地看着装傻充愣的狗蛋。 而二婶子就像是没听见一样,在院子里晒着咸鱼干。 充耳不闻院外事,一心只晒小鱼干! “陆家二媳妇,你说句话呀,你这,哎,我这,哎,总不能你们一家子人都这样吧!” 王德清指的是二婶子上大河掏洞抓鱼的事情。 这个在林海县下面的林场都是明令禁止的,除了集体捕捞,也是为了害怕有人掉进去危险。 就像卢齐那般,东北的冰窟窿只要掉进去,救回来也会丢了半条命的。 不过,你训我家儿子行,你说我,那我可就要跟你掰扯一下了! 二婶子眉毛一立,炉钩子就跟她的贴身圣物一般,直接就出现在她的手里。 陆永尚都没看到是在哪里变出来的。 也不搭理王德清,对着大门口就是一顿挥舞。 “哎呀!我是怕了你了!!哎!等你家男人来再说!” 王德清一脸愁容,排了几下脑瓜子后,也只能无奈的朝着场院走去。 狗蛋看到王德清离开,还客气的说了声拜拜。 对于陆永尚大哥说的话,他可是完全执行下去。 想要赖掉那把猎枪,就说丢了就行。 这事在别人家不好使,在二叔二婶子家可是相当管用。 人脉不错编制在山上的二叔,泼辣成性的二婶子,还有憨憨傻傻的狗蛋。 这一家子绝对是个绝妙的组合。 而至于为什么能赖掉这把猎枪。 也是因为这是公家的财产,之前民兵队遗留下来的武器根本就没有个准数。 这一把丢了,再去拿一把就好。 这里面的门道,陆永尚可熟悉无比。 “嘿!哥,回来了,那个我表现的还行吧,刚刚我就看到你了。” 狗蛋看着王德清在大道上消失,这才对着陆永尚的方向挥了挥手。 “嗯,回来了,不错不错,等过几天上山就能用了,有空带你去练练枪,子弹的事我帮你解决。” 陆永尚从拐角走了出来,将包裹里的糕点拿出来一部分递给二婶子。 “二婶子,我去了一趟县里,将熊胆和鹿心血给卖了,明天给咱们送钱。” “这是我顺道买的糕点。” “就是狗蛋明天要跟我去趟县里,陈叔那边让我们去帮忙。” 先说收获,在提要求。 这就是陆永尚对付二婶子最好的办法。 而听到又有收入的二婶子,哪还会管狗蛋。 手上接过糕点,拽了几条小鱼干递给陆永尚:“你瞧瞧,还是我大儿子好,出门还记得带好吃的,这几条咸鱼带回去,咱家老爷子就喜欢吃这口。” “去吧,去吧,狗蛋也跟着去吧。” “好嘞,二婶子,二叔要是回来了提前告诉我,我让老爷子在家炖肉吃。”陆永尚对着二婶子的说道。 重生回来之后,一直没有见过二叔,别说还真有一点想念。 不过,当二婶子回屋子之后。 跟在陆永尚身后的狗蛋紧赶慢赶地走到他的身边,小声的说道:“大哥,今天我看到三叔了?” “嗯?又来爷爷家闹了?” “那倒没有。”狗蛋说着,观察了一下四周,这才继续说了起来:“我看到三叔手里牵着刘家兄弟的那四条狗子。” 陆永尚皱了皱眉,没有打断,继续听下去。 “那四条狗子看到我之后,尾巴立即就挡琅下去,三叔瞅了我一眼,没有说什么。” “我后来跟我妈打听了一下,三叔去三十五林场参加了一场葬礼之后,就带着四条狗子回来了。” “好像也要上山打猎,只不过,应该听说了什么,这两天一直在跟别人传咱俩不是什么好人。。” 第一卷 第92章 缺德的打猎方式 刘家兄弟的狗? 陆永尚有点摸不着头脑。 刘家兄弟之后有没有回到三十五林场,这件事他还真旁敲侧击地跟王德清打听过。 而刘家兄弟运气不错,不到一天就被狗拉了回去。 只不过,人刚到林场就断了气。 还是三十五林场用公家的钱给刘家兄弟简单的操办了一下。 毕竟是林场的猎人。 老一辈人入土为安的思想还是很重的。 至于后续,就没有人再提起了。 上山打猎本就十分危险,林场的人都传,能够回来安葬就已经算是山神爷爷的赐福了。 只是没想到街溜子三叔也去参加葬礼了,刘家兄弟刚到林场就咽气了。 绝对说不出来是遇到了他们兄弟二人! 不过,三叔估计知道他那几天也是在前山打猎,可能有了什么猜想,这才会领着狗子回来招摇过市。 估计是想要诈出来点什么。 要不以三叔一家人的性格,要是让他们抓到什么把柄,那绝对会闹得满三部落人尽皆知。 要到足够的好处后才会罢手。 想明白一切的陆永尚嘱咐狗蛋不用在意。 三叔也就敢在林场带狗溜达,真的想要上山,还用的着牵刘家兄弟的狗子?? 陆家训狗的方法,三叔就是在不着调,总看老爷子训狗,也能学到几分。 他就是被自己父亲上山遇到危险后吓破了胆子,再也不敢上山而已。 将这件事情抛在脑后。 兄弟俩就屁颠屁颠地回家吃糕点去了。 。。。。。。。 第二天一早,陈春来厂子的会计就将整整一兜子票子送了过来。 满满都是十元一张的大团结! 按照市场的行情,两个质量好一点的熊胆,加上一个半拉子熊胆,顶多能卖到两千左右。 还有那纯正的鹿心血,顶多也就价值二三百块钱。 而此时,陈春来却送来了四千元整! 听这个木器厂会计的意思。 厂子里也能牵线搭桥,帮忙介绍买这些山货的外地人。 这才按照南方的价格送来的钱。 这些本应该是陈春来跟陆永尚说的,只是被老丈人磨得脑瓜子实在是不好使了。 昨天才没有想到这些! 有人送钱,还是劳动所得,陆永尚自然没有不收的道理。 陈春来这么做还真不属于投机倒把。 不过,只是根据各地方物价不同,借着自己厂子送木厂的机会,稍微卖贵一点而已。 陆永尚自然也落得清闲,这么算下来,之后所有的收获都可以送到陈春来厂子帮忙卖掉。 他们厂子卖的价格是多少,陆永尚也不会过问,只要比在本地卖的贵就好。 合作双赢。 也怪不得他老丈人看不上他,老爷子那么正直的一个人,是坚决不允许这种行为的。 兄弟二人将钱当陆老爷子的面分好。 陆永尚想抽出一千块钱分给陆老爷子,当养老钱。 老爷子也没有收下,最后陆永尚的那部分全都交给了卢玲灵。 而狗蛋则偷偷藏了两百块钱,才将剩下的交给二婶子。 。。。。。。。。 林海县东山。 乱坟圈子。 汽车拉着一行人只能开到这里。 穿过乱坟圈子,就到了今天上山打猎的地方。 陆永尚和狗蛋跟在两位老人和那个骗子猎手的后面。 两位老人一个是陈春来的老丈人,一个自然就是他曾经的战友。 两人别看已经上了年纪,但是在军旅中锻炼出来的精神,让他们的腰板儿十分挺拔。 那个老骗子站在一旁,就跟个狗腿子似的。 “来,永尚,你们兄弟俩一定要跟住哈,多跟老雷学学,他这个年纪的老猎手自然有他的经验。” 两位老人对会说话的陆永尚十分喜爱,在路上不断地提点着他。 不过,此时的陆永尚还真的没心情跟他们闲聊。 这里现在是个乱坟圈子,过不了几年,这里就会有一座十里八乡最大的寺庙建在这里。 而他们所要去的东山,后世也会建成英雄纪念馆。 这还是他第一次来到原生态的这里,自然想要欣赏一下。 “知道了爷爷。” 陆永尚笑着回复一句。 看了一眼被称作老雷的猎手。 不出陆永尚所料,一行五个人刚一进到山里,老雷就从他那破布缝的背包里拿出十余个夹子。 “嘿嘿,刘哥,潘哥,这可是好东西,给你们一人分几个,咱们上山的路上你们随便放。” “等溜一圈下来,就能有收获了。 老雷一脸奉承之意,这一次上山,没有收获会给他两块钱工钱,如果抓到猎物工钱涨到五块钱,猎物还另算。 这对他来说可是稳赚不赔的生意。 自然要全力让两位老人玩好。 至于陆永尚兄弟俩,他也没有在意,就两个小屁孩能懂个屁。 一身行头又是猎刀又是麻绳,哪有他的夹子好用。 而那几个夹子,也是经过他改良过的,扒开夹子的两端。 那个放着玉米的小木棍就能立起来,有小兔子或者灰狗子过来。 踩到夹子的瞬间,小木棍瞬间弹开。 可以说这已经无耻到了极致,就连这一粒小玉米都要反复利用。 不过,两位老人第一次见到这种小玩意,可来了兴致,爬山的路上两个老人对于山里哪个地方有猎物分析的头头是道。 一人五个夹子很快就被他们放完了。 就连一路上,一只有松子吃的陆永尚他俩都没有注意。 也不好奇他们的松子是在哪里掏出来的。 完全把树上不断蹦哒的灰狗子当成了傻子。 人家有松子榛子这些山货吃,谁没事会吃你那反复利用的玉米粒! 一个小时过去! 在老雷的带领下,两个老人围着他们下好的夹子转了一大圈。 竟然没有一只兔子踩中夹子! 陆永尚二人也乐得清闲,衣服兜子里鼓鼓囊囊,全都是灰狗子的家产。 猎人上山不空手,就算没抓到猎物也要弄点山货回去。 否则,每次上山都空手的话,对猎手来说很不吉利。 然而,那个一直笑呵呵的老雷,眼珠子不断的在眼眶里打转。 在两块钱和五块钱的对比下,老雷心中一横。 接着跟两个老人说道:“刘哥潘哥,要不我们往山那边走走?那边有我之前下的大夹子,是能夹到野猪的那种!” 第一卷 第93章 野啷个儿食子 “狗蛋,猎刀带了么?” “放心吧,哥,都带了,还有弹弓子,要不是你不让,我早就打几个灰狗子练手了,这玩意可和飞龙一样难打。”早就感到无聊的狗蛋不断地抱怨着。 而陆永尚又何尝不是! 不过,他感觉马上就不会这么无聊了。 自从老雷提到翻过山头之后,他的机警词条就开始发出微弱的提醒。 套野猪的大夹子? 呵! 恐怕这一次套种的不是野猪吧! 兄弟俩也已经商量好了,如果能拼得过,他俩拿着猎刀就上。 狗蛋能被陆永尚连成机油手,他的本事自然也不差。 如果是大型野生动物,博不过的话。 他俩扛起两个老爷子就跑路。 这个老骗子,就听天由命吧! 啥也不会,就敢上山一带二! 他怎么不上天呢! 陆永尚早就看这个老雷不顺眼了。 他和狗蛋能够一起上山,那还是因为自家老爷子从小就带着兄弟俩进出山林。 还手把手地教陆永尚打猎的技巧。 后来也是陆永尚重生回来,第一次上山就带着一头大炮篮子,用实力征服了自家老爷子,才可以被同意上山打猎。 不然,就这么随意地私自进山,村子里那几个还在炕上躺着的男知青就是明晃晃的例子。 何况他们也没敢翻过山头进入深山。 兄弟俩悄悄地把猎刀握在手里,快走几步跟在了老雷的身后。 老雷见状哼了一声,心想孩子就是孩子,这才翻过一个山头就害怕了。 他可是在附近几个山头都下过夹子。 随着一行人不断的前进,果不其然,在不远处的雪地上出血了新鲜的血液! 两个老人一看,瞬间来了兴趣。 大跨步的朝着血迹的方向走着。 而老雷同样如此,他只记得夹子的大概方位。 只认为这事夹中了动物,甩过来的血迹,丝毫没有别的想法! 然而! 此时的陆永尚瞬间眉头紧皱。 一个大跨步拉着狗蛋就挡在了两个老人的身前! “小崽子,你们快起来,你要干什么!” “啪!” “闭嘴!” 陆永尚直接一巴掌呼掉了老雷拦着他们的手。 接着毫不给面子的直接呵斥道! 此时,就算机警词条不再显示。 陆永尚也看出了前面的血迹有问题! 血液新鲜,离老远就能闻到血腥味。 而且血液成四溅的形状不断向前,附近雪上的脚印显示应该是野猪! 但是还有拖拽的痕迹! 要知道野猪可是杂食性动物。 一般情况下,野猪也不会吃掉同类。 但是。。。。。 如果遇到护崽子的野郎个儿! 那可就不好说了。 母猪在东北就要做朗母猪,是为了区分是不是种猪取得名字。 朗母猪就是能下崽子的种猪。 而野朗个儿就是常年带崽子的野母猪。 上一次打狗围,在头猪附近的那几头母猪就是野朗个儿。 跑起来比大炮篮子还要快。 虽然鼻子两边没有鼻子,但是身上的肥肉特别多。 全身被肥肉包围着,十分难缠。 成年的黑瞎子有的时候宁愿遇到大炮篮子也不想遇到野朗个儿。 黑瞎子弄野猪主要靠的就是咬脖子。 但是。。。。野朗个肥肉太多。。。 没有脖子!! 这尼玛就尴尬了!! 而陆永尚此时怕的却是,小野猪告子意外踩中了夹子,野朗个儿见救不了自己的孩子,被逼无奈,只能吃掉它。 这样的野朗个儿,除了自己剩下的小崽子外,眼睛里再也容不下其他生物。 逢人就拱,一追好几里路,比猪愣子还没有理智! “永尚!” “我艹你吗!你啥意思!” 陈春来的老丈人,被老雷叫做刘哥的刘老爷子和老雷一起开了口。 当然骂人的是老雷。 不过,此时哪里还是扯淡的时候,陆永尚也来不及解释,瞪着眼睛,脸上青筋暴起,对着两个老爷子说了一句,“在这别动!” 而狗蛋可不管什么素质不素质,见有人骂自己大哥。 路过老雷身边的时候,照着老雷的屁股就是一脚。 老雷那一百多斤的小身板怎能经得住狗蛋的力气。 刚刚还满是污秽的小嘴,一个狗啃屎的趴在了雪地上。 好巧不巧,前面就有他下的小夹子。 那小木棍上的玉米差一点就插入到他的眼睛里。 而夹子则正好夹住了他那张臭嘴,小木棍瞬间弹开,宛如大嘴巴子似的,在他的脸上划了一道口子。 正好让他闭上了嘴巴。 不过, 三步并作两步,沿着血迹爬上山顶的陆永尚看到眼前的景象心里瞬间像掉到了冰窟窿里。 只见两头野朗个儿在一摊血迹面前嚼着嘴巴。 身后有几头篮球大小的野猪告子在风中瑟瑟发抖。 好像这边的声音传到了它们的耳朵里。 此时正瞪着猩红的眼睛,看向陆永尚和狗蛋这边! “坏了!真尼玛是这种情况!” 陆永尚暗叫一声不好! 怕什么就来什么。 要是碰到猪愣子,兄弟俩扛着两个老人都有逃跑的可能。 实在不行爬树都行。 猪愣子撞一会树,见没有效果也就忘记刚刚在干什么,然后就摇头晃脑的走了。 而这个吃了自己崽子的野朗个儿那可是不死不休! 就算爬上树,也要将他们撞下来。 他俩体格子硬朗,在寒风中吹个一两个小时不成问题。 可是那俩个老爷子。。。。。 “大哥。。。我艹,这野猪咋眼睛冒着红光呢。。。。好吓人呀!” 狗蛋此时也爬了上来,看到两头野朗个儿的时候,瞬间被那猩红的眼睛吓了一跳。 “狗蛋,我一会吸引注意力,你在侧面攻击,尽可能的先解决掉一头。” “拼命吧,要是咱俩没受伤,这算我欠你的一次。” 陆永尚只是略一思索就做了决定。 既然答应了陈春来将两个老爷子安全带回去。 就要完成自己的承诺。 什么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陆永尚倒是没有这么伟大。 如果有生命危险,陆永尚绝对会拉着狗蛋跑得比谁都快。 什么承诺之类的,那都是狗屁。 啥都没有生命重要。 不过。。。。 既然有搏一下的机会,顶多也就是受伤。 勇气词条也在此时完美发挥了作用。 “说什么呢大哥!” 狗蛋舔了舔舌头回道,“我的猎刀早就饥渴难耐了。” “那就干了!!” 第一卷 第94章 女子本弱,为母则刚 老话常讲,女子本弱,为母则刚。 这还是形容保护孩子的母亲。 而这头已经吃掉小猪告子的野朗个儿,就不是刚不刚的问题了。 猎杀野母猪和大炮篮子是不同的。 大炮篮子因为有獠牙,一顶,二挑,三撞,这么一套下来,许多大型的野生动物都扛不住。 但是,野朗个儿因为没有獠牙,除了撞和拱以外,攻击的方式只有用牙齿咬。 吃过整个的猪头,被家猪咬过的都知道,就是家猪的牙齿都十分锋利,咬合力惊人! 当然,抓野朗个也有不少方法。 大抵跟乡里过年抓那些四五百斤的年猪方式差不多。 第一种就是用麻袋套住年猪的头,抓着前腿给它放倒。 第二种更加简单直接,家里人口多的一拥而上,抱头的抱头,抓蹄子的抓蹄子。 一般四五个成年男性,就可以扑倒一头年猪。 只不过,家养的年猪只会挣扎,不会反抗! 此时,已经绝对跟两头野朗个儿掰掰手腕的陆永尚在嘱咐完狗蛋后。 则立马行动起来。 身上带的麻绳被甩到了树枝上,绳头单独留了出来,方便一会随时取用。 而穿的那个深绿色的棉花袄子也被他脱了下来。 “喽喽喽喽~~” 陆永尚学者母猪的叫声,猫着腰朝着两头野朗个儿走去。 野朗个儿嘴里满是新鲜的猪血,眼睛冒着红光。 母猪的攻击性没有公猪强,这刚刚开始疯狂的野朗个儿,也需要一段反应的时间。 而就在陆永尚发出声音之后,野朗个儿瞬间反应过来。 原本就成犄角之势站着的两头野朗个儿,后腿猛蹬,直接开始朝着陆永尚冲了过来! 然而,碰的一声,逐渐丧失理智的两头野朗个儿因为方向的问题,头和头率先撞到了一起。 声音之大,震得旁边的松树上的雪都开始滑落。 不过,这种力道的碰撞显然对满身都是肥肉的两头野朗个儿没有造成一点影响。 只是停顿片刻的功夫,就朝着陆永尚继续冲了过来。 就是现在! 已经被系统强化过两次的陆永尚面对两头疯狂的野朗个儿丝毫不慌! 手上的袄子一甩,直接甩到了一头野朗个儿的头上,将野朗个儿的眼睛给蒙住了! 接着,没有丝毫停顿地朝着左侧一个大跨步,侧着身子,一把捞住野朗个儿的左前腿。 全身用力的朝着野朗个儿的身上撞了过去。 这还是在花花和豆豆身上学到的技术。 原本按照陆永尚的计划,抓住前腿,再加上自己强化过的力量,如此冲撞绝对可以给野朗个儿给放倒。 接着压在野朗个儿身上,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怎么都能率先制服一头野朗个儿。 不过,计划绝对赶不上变化。 陆永尚这么一冲撞,不仅没有把野朗个儿撞到,抓住左前腿的手反而因为方向的原因,下意识的松开了。 这可不是陆永尚力气不够。 一来是因为距离接近,陆永尚一只手抓着猪前腿,身子甩不开,用不到全身的力气。 二来,也是因为这两头野朗个儿身上的肥肉实在是太多了,缓冲力太大,这种冲撞除了让野朗个儿停下来之外,完全没有其他的作用! “草!” 陆永尚顿感一阵无语,自己刚刚在脑海中想的方式还是太简单了。 就是用大母脚趾头想,一头成年的黑瞎子也就三四百斤。 而这头肥壮的野朗个儿,打眼一看最少也超过了四百斤。 这种近距离的冲撞,怎么能将它撂倒。 倒不如刚刚直接用尽全力,抬起它的前腿,将野朗个儿给掀倒! 不过,就在陆永尚被弹开的瞬间。 狗蛋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地方。 见到那头被蒙了眼睛的野猪被定在原地。 拿下身上的麻绳,直接套在了野猪的脖子上。 而他那两百来斤的大体格子一个大跨步。 骑到了野朗个儿身上,化身野猪骑士。 竟然被野猪带着四处冲撞起来!! “哦~~哦~~~” 狗蛋嘴里不断的尖叫,看不到方向,四处冲撞的野猪身上十分的颠簸。 狗蛋也只能牢牢的抓住麻绳的两端,根本来不及取腰间的猎刀。 懵了! 全都懵了! 野朗个儿懵了。 狗蛋。。。。 算了,他还感觉挺刺激的。 陆永尚懵了,就连那不听话的三个老头子,爬上山尖后,看到这么一幕也懵了! 陈春来的老丈人刘老爷子,倔强是真的倔强,但也不是傻子。 别看这一幕感觉有点夸张。 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有多么的危险。 一把拉过身边的老潘,躲在了一颗大树后面,只留着两个脑瓜子露在外面。 而陆永尚此时看着稳住身形冲过来的野朗个儿,哪还有空搭理狗蛋。 机警词条关于危险的感知让他精神瞬间集中。 腰间的猎刀被他反手握在手中,心中谋划着冲过来的野朗个儿的距离。 另一只手在它冲过来的瞬间,便将树上的麻绳拉了下来。 为了方便上山下套子,陆永尚在上山前,一般都会给麻绳系两个活扣出来。 就是一个不大的小圈套,猎物钻进套子中,就能瞬间勒紧那种。 此时,稳定词条让他的计算十分靠谱。 就在野猪冲过来的瞬间,套子稳稳的套中了野朗个儿的猪嘴。 陆永尚用力一拽,加上野朗个儿的冲力。 那个猪嘴瞬间就被麻绳给套住了。 但! 这也只是刚刚开始。 东北有句老话,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 前世搭建钢铁厂,靠着学习,成为钢铁厂一名优秀的技术工人的陆永尚。 数理化本就不差。 而三角才具有稳定性的原理,就连小孩子都知道,陆永尚怎能不知。 看着猪嘴已经被套住。 陆永尚抓着麻绳的一端一颗也没有闲着。 直接在树上打了一个死结。 而面对再一次冲过来的野朗个儿,陆永尚一个大跨步,展现出惊人的弹跳天赋。 下落接翻滚,拉住麻绳的另一端,同样系在了另一棵树上。 当然,此时的三角形还没有成型。 但这头野朗个儿,却已经短暂的给控制住了。 第一卷 第95章 大哥,你看,他被吓尿了 这种操作看似轻松,但实际上每一步的计算都不能有任何失误。 原本这是老爷子教的,套住野猪的狗腿时,抓野猪的一种方法。 猪腿被套住,在小心的将猪嘴用绳子绑住。这样就形成了一个三角稳定结构。 再经过不断的骚扰。 一般半个小时之内,就能无伤抓野猪。 不过,学习这种东西,就要学以致用,举一反三。 没有条件也要创造条件! 既然猪腿没有被绑住。 那猪尾巴自然也是一个好的三角支架。 一般生产大队抓小猪告子,就是用抓尾巴的方法,一拽一提,就可以将小猪告子控制住。 而此时的陆永尚,同样快步向前,在野朗个儿没有挣脱的时候,将这头被控制住的野朗个儿猪尾巴给提了起来。 “熬~熬!!熬~熬~!!” 被控制住的野朗个儿,嗓子中发出闷闷的嘶吼声。 其余的几头小猪告子,听到声音后,懵懵蹬蹬的朝着山下跑去。 至于这头已经被控制住的野朗个儿。 只见陆永尚单手提住猪尾巴,直接将后腿给提了起来。 全身青筋暴起,手中的猎刀也没有犹豫,猪后丘,五花肉,里脊肉,梅花肉,猪颈肉。 能捅哪里捅哪里。 这种对大炮篮子都有一定杀伤力的方法,在这头野朗个儿身上,却跟挠痒痒一般。 直到最后一刀从猪颈处通入,猪头捅出的时候。 这头野朗个儿才渐渐没了挣扎! 此时的陆永尚身上满是飞溅的猪血。 窜着粗气,双目圆瞪十分的凶狠! “碰!” 野猪落地,地上的雪花在陆永尚四周炸开。 更显得陆永尚神勇无比! 当然,陆永尚这也不是在耍酷,而是在看着不远处的狗蛋。 两个老爷子躲在树后面观察四周。 但那个县里的猎手老雷,则完全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被眼前的一幕吓得呆愣在原地。 张着大嘴,甚至都叫不出声,五官扭曲在一起,在严重一点就跟脑血栓后遗症一个模样! “废物!” 陆永尚暗骂一声,看着那头野朗个儿朝着老雷的方向冲了过去。 根本没有任何提醒的意思。 自己没有什么本事上山,还要学着成熟的猎手一带多? 为了自己的利益就不顾其他人的安慰? 不让他受点伤,这种人根本就长不了教训! 今天如果不是他和狗蛋跟着,老雷就这么多带着两个老爷子爬上山顶。 就这三人的体力,能有一个人活着回去,都是野朗个儿消化不好,吃饱了! 老雷就是那种永远都不知道认错的人,就算他认错了,那也不是他知道自己做错事情。 只是害怕了而已。 “小心!” 这边的搏杀结束,刘老爷子才有空看向狗蛋那边。 只是他刚一扭头,就看到狗蛋骑着野朗个儿,朝着他们的方向冲了过来。 而冲撞的正中间,就是老雷所在的地方,这才下意识的突然提醒。 四百多斤的野朗个儿在三人的眼中不断放大。 看着陆永尚徒手搏杀还没有感到什么恐惧。 但这一幕,直观的冲撞,却真真切切的让躲在树后面的两人身上下意识的颤抖起来。 被刘老爷子这一声唤醒的老雷,哆哆嗦嗦的想要从包里掏出什么。 接着,一把自己做的土制手枪被老雷拿了出来。 然而,就算在平时,常年喝大酒的他,手都有点哆嗦。 此时更是被吓得握不住手枪,在恐惧之下,手枪直接掉到了地上! 这一切只在瞬息之间。 眼看着野朗个儿就要撞到了老雷的身上。 野猪骑士狗蛋不仅没有丝毫慌张,嘴角还扯出一丝冷笑。 他可不管这个老雷有没有素质,他只记得老雷骂过大哥的母亲。 只是踹一脚的他,根本就不解气! 不过,他也知道,如此这般的直接撞死,也会影响到陆永尚。 只见狗蛋双手用力的勒紧野朗个儿的脖子。 接着,整个人都趴在了野朗个儿的身上。 用手使劲的扣住了野朗个儿的下颚处。 但要论徒手抓猪,自小身体素质就比陆永尚好的他,自然更加熟悉。 毕竟,陆永尚出主意,从来都是他去执行。 在两人小的时候,三合村还举办过抓年猪的比赛。 狗蛋就是靠着这一手用学者铁钩子钩住猪下颚的方式获得了冠军。 被狗蛋死死勒住的野朗个儿还真的减缓了脚步。 四条腿从冲刺变成了上下跳动。 不过惯性还是让野朗个儿和狗蛋狠狠的撞上了老雷的身体。 一道优美的抛物线出现在众人的眼前。 而成手的机油手狗蛋,终于有空拔出猎刀。 将和他一起倒地的野朗个儿一刀就刺个对穿! 狗蛋作为机油手,身上的猎刀和陆永尚的猎刀是不一样的。 更长,更重,更锋利。 陆永尚身上的猎刀则是老爷子单独磨的,跟砍刀相似,如果有需要,也可以像砍刀那般使用,也有的地方觉这种刀为侵刀。 此时的各个地方缺少交流,都有各自的叫法。 而这样做,可以减少上山时候身上的负重,也方便砍取枝桠子编制套子。 “呼呼~~” 等自己胯下的野朗个儿没了动静,狗蛋这才穿着粗气站起身子。 伸着脖子看了一眼老雷被撞的方向。 见到老雷还能不断地呻吟,扭动身体后,这才露出笑容。 “大哥!你没事吧,咋样!我刚刚帅不!” “帅你妹呀!”陆永尚说话没有好气,蹲下身子,先用雪清理了一下手上的血迹。 然后又将雪在手里揉搓开,胡乱地扑弄了两把脸,这才起身朝着两个老爷子的方向走去。 “刘爷爷,我应该叫你潘爷爷吧。。。” “你来没事吧,刚刚有没有吓到你们,刚刚事出紧急,我说话重了一点,二老别介意。” “你们也看到了,野朗个儿发起疯来,实在是不太好对付。” 没等两个老爷子回答。 同样处理完身上血迹的狗蛋站在刚刚老雷呆的地方,指着地上的那滩淡黄色的液体说道:“大哥,你看,两头野猪就给他吓尿了!” 陆永尚闻言差点被气的眼睛一黑噶过去! 你这时候不去开膛放血,不去看看老雷有没有事。。。 还有空管老雷有没有被吓尿??? 第一卷 第96章 它他俩真的结拜了? “别闹,你快去看看能教咱们打猎的雷师傅有没有受伤!” 陆永尚话是对狗蛋说的,不过一旁从树后面走出来的刘老爷子却被臊得一脸通红。 “好嘞大哥,应该没问题的,那不,还能从包里拿出酒壶喝酒呢。” 狗蛋应了一声,但还是走向老雷那边,将老雷从地上扶起来,让他用后背靠着树桩子。 别再刚刚被野猪撞了一下没有被撞死,反而在因为躺着喝酒被呛个好歹。 见老雷问题不大,刘老爷子才放下心来。 “永尚,没想到你和你弟弟年纪轻轻,身手这么好,之前是我唐突了。” “刘爷爷,这说的什么话,全都是陈叔的功劳,陈叔早就看出这个老雷是个花架子了,这才让我和狗蛋跟着过来。” 陆永尚急忙上前一步,一脸笑意地扶住刘老爷子的手臂,一起朝着那两头被捅死的野猪走去。 话已至此,陆永尚对陈春来也算是帮到头了。 先是用话点了一下刘老爷子一直以来的自信,最后在突出陈春来的用心。 这一套下来,陈春来只要稍微会来点事儿,估计以后和老丈人的相处就不成问题了。 这种老领导做派的人本就不能一味地吹捧,这就陷入到了自设的陷阱里了。 聊天的时候一定要张弛有度。 不过,也不要一味地顶撞,最好要用自己擅长的地方说事儿,一句话就结束。 否则,那就真成一个愣头青了。 狗蛋将老雷安顿好后,回来和陆永尚一人一头给野猪开膛放血敬山神。 虽然两人来之前并没有想到在这能遇到两头野猪。 但身上的家把式(工具)也够用了。 这两头成年带过许多次崽子的野朗个儿每个都有四百多斤。 开完膛放完血,割掉身上肉质不好的那一部分,也有足足二百大几十斤。 为了能让两个老爷子看个新鲜。 陆永尚和狗蛋处理野猪的时候格外的仔细,敬山参的时候,也念念有词。 其实,这种野朗个儿的肉并不算好吃,特别是这种年头很大,带过许多次崽子的野猪。 而且因为需要分泌更多的乳汁,导致营养能量分配不均,皮下脂肪多而且肌肉纤维细且松软,口感不佳。 但却是提炼猪油的好材料。 陆永尚兄弟来在处理的时候,特意的将野猪身上的囔囔踹都割了下来。 “永尚,你这真是真人不露相,昨天我还以为你是哪个村的学生呢?” “今儿就成了山里的老猎手了。” “是呀,还是你女婿安排的好呀,我们都欠你女婿一次。”潘老爷子在一旁叹了口气:“不像我女婿安排的这个猎手,看起来挺有经验的,没想到就是个花架子。” 陆永尚和狗蛋闻言,相互对看一眼笑笑没说话。 其实,按照山里的规矩,这两个老人包括老雷都算欠了陆永尚和狗蛋一条命的。 如果都是一个村子的老乡,那平日里就需要多去陆永尚家走动走动,帮着陆老爷子种种院子,陆家出了事也要第一时间过来帮忙。 不过,今天既然是帮陈春来的忙,陆永尚三言两语就把这个人情送到了陈春来的身上。 原本陆永尚还以为两个老爷子没看出来。 没想到,这个不怎么说的话的潘老爷子却是个明白人。 一句话就把陆永尚说不出口的话给道破了。 “两位爷爷,这边血腥味太重,对二老的身体不太好,野猪肉也处理的差不多了,咱们朝着山下走一走。” “找个背风的地方,给你们烤一点新鲜的野猪肉尝尝,然后咱们在下山回家。” “你二老如果想要吃兔子之类的,也可以让狗蛋去碰碰运气。” 看着二老点头,剩下的就好办多了。 如今山上的雪已经被风给吹实诚了。 砍几根树枝用麻绳一捆,就是一个简易的爬犁。 两个老人沿着来时的路,在前面走着。 陆永尚和狗蛋一人拉着一个爬犁跟在身后。 至于老雷,看没有人搭理自己,自顾自地跟在最后面。 。。。。。。。 林海县东山乱坟圈子外。 陈春来在坐在吉普车的后面,看着不远处的东山,一口接着一口地抽着烟。 与他一起坐在后面的陈秋心不停地用手扇着车厢里的烟雾。 “爸!你就别抽了呗,你都快抽成烟筒了。” “你不说永尚哥哥能徒手撕熊么!这东山还能遇到狗熊咋的。” “今天不是没带猎狗也没带枪么!”陈春来叹了口气。 说实在的,等送完几人山上,陈春来心里就一个劲的突突。 不带狗,不带枪,还要上山打猎保护人,这两个要求实在是提的太过分了!! 他甚至感觉,自己为了讨好老丈人一家子都有点不像自己了。 这种要求都能跟陆永尚张得开嘴。 万一在上山遇到什么意外,他怎么跟曾经的兄弟交代! 这事办的! 陈春来想到这,突然给了自己一个巴掌。 这莫名的动作,吓得陈秋心一愣一愣的。 “不是,爸你怎么了?是不是中邪了?打自己干嘛?” “我。。哎,不能再这样了,顺其自然吧,其实将你送回到南方也没什么不好。”陈春来自顾自的说了一句。 然而,一直偷偷打开遮雪棚放烟味的陈秋心突然指着外面大喊起来。 “永尚哥!爷爷!!你们回来了!!” 接着就跳下吉普车后面的翻斗,也不再害怕那些坟头了,飞奔着朝着陆永尚那边跑去。 “回来了?”陈春来闻言瞬间来了精神,看了一眼外面,也跟着跳下了翻斗。 其实送几人上山的时候,用的不是这个车。 但是自家老丈人非说上山能有收获,才换的这台带有翻斗的嘎斯69式吉普车。 有收获能有那么简单?? 啥也不带就比自己带着枪带着四条狗子还要。。。。强?? 想到这的陈春来看到陆永尚身后的那一大坨白花花的野猪肉瞬间懵逼了!! 不是? 真有收获?? 我艹!还是两头成年大野猪!! 不是自己眼花了吧? 那个县里的猎手这么厉害? 然而,当看到老雷一瘸一拐,一脸大包的熊样后。 陈春来瞬间就明白了这是谁打的野猪。 不得不说,陆永尚,你小子真给老子张脸! 此时的他莫名的想到了自家老丈人要跟陆永尚结拜的画面。 如果? 这一趟上山,让现在这般勾肩搭背的两人真的结拜了? 他叫陆永尚是陆叔,那给陆永尚老爹上坟的时候,我是不是要叫一声陆爷爷呀??? 第一卷 第97章 白文心被惦记上了?卢奇坚持不住了! “春来,我姑娘是没有看错你,走,我们回家靠猪油渣吃,永尚说那玩意沾着辣椒面特别好吃。” 众人刚回到吉普车旁,刘老爷子一改往日严肃的表情,对着陈春来好一顿夸奖。 陆永尚躲在后面对着陈春来不断地眨眼睛。 顺手比了一个ok的手势。 陈春来能不能看懂不重要。 只要他能明白一切都搞定了就行。 原本应该坐在副驾驶的陈春来被老爷子拉进了翻斗里,一起欣赏那新鲜的野猪肉。 陆永尚和狗蛋则在副驾驶里挤了挤。 其实陆永尚也会开车,这个年代很少有检查驾驶证这一说。 他还真想尝试一下这个时代的神车。 不过,他从来就不喜欢开别人的车,前世就是如此。 既然自己喜欢,用不了一年,等攒够了钱拜托陈春来帮着买一台就好了。 至于老雷,陈春来听刘老爷子简单地说了一下情况后,将两块钱交给老雷后,就让他自己回家。 也就不再理会了。 看到这一幕,陆永尚点了点头,老雷是有问题,但这属于山上的事,何况在山上已经解决了。 陈春来如果再继续怪罪,那就是打潘老爷子的脸了。 陈叔是不太会老丈人相处,不过东北人办事讲究,性格豪爽还是有的。 。。。。。。。 三部落林场。 陆老爷子家。 本来以为能熬过一冬天的卢齐,身体越发的不好。 三合村的村医来看过几遍之后,也只能摇头叹气离开。 之前陆永尚在磨熊胆粉的时候,还给卢齐留了一点。 每次一小点的添加到米粥里。 尽人事听天命,自从卢齐来了之后,陆永尚就没有让他吃过一顿面糊糊。 所有的大米,小米等细粮都尽可能的先给卢齐吃。 “白文心在么?” “是这家么?你是?你是卢玲灵吧,我是三部落的知青队队长沈大洪。” “来通知白文心下周一去储木厂上工。” 院子内,几条狗对着沈大洪叫得正欢。 想要推门而进的他,也只能在大门口做自我介绍。 “啊?大黄,别叫,是客人。” 屋内,走出来的可不是卢玲灵,而是逐渐融入到陆家的白文心。 “沈队长,我就是白文心。” 白文心一身碎花袄子,因为需要在家忙前忙后的原因,她一直穿着陆永尚母亲的衣服。 但经过这么多天的调养,白文心的小脸越发的红润,自身高挺的优势也在小一号的衣服内越发的挺拔! 只是一眼,就让沈大洪沦陷了! “白。。白文心。。啊?你是白文心呀,你好你好,白同志辛苦了。” 见白文心没有请他进去,沈大洪也没有介意。 收回色眯眯的眼睛,暗自咽了一口唾沫,瞬间变得正经起来。 “这是你的工作证,工具全都在储木厂的休息室放着,周一去的时候会有老师傅教你的。” “如果你感觉这边的沟里人不靠谱,我也可以亲自教你。” 沈大洪作为知青队的队长,还是有一点特权的。 起码在三部落林场的学习会议上,就敢跟王厂长拍桌子瞪眼。 将他小时候的那番做派端到这边的会议桌上! “啊?谢谢洪队长,这倒是不用,王厂长之前都跟我说过。” 白文心接过工作证,都没有正眼看沈大洪一眼,而是低头查看起来证件上的文字,这其实就是一张简单的手写表格,她是第一天去报道,需要跟储木厂的厂长打一声招呼。 “那个。。。”沈大洪见状,嘴角轻微的抽搐起来。 何小曼刚来,就和沈大洪勾搭在了一起。 沈大洪不仅陪着何小曼去卫生所打了狂犬疫苗,更是在生活上忙前忙后。 自然听说了卢玲灵和白文心近来发生了什么。 这对三合村的苦命姐妹花知青,这一片范围内的林场和生产大队的知青谁不知道。 要不是因为这两人“身份”的问题,这些自命清高的知青早就跟疯狗似的一拥而上了! 不过。。。。 自从听说卢玲灵带着白文心嫁到了三部落林场,与白文心刚刚成家的卢齐瘫在了炕上。 他的心思就又活泛了起来! 平日里上工在陆老爷子家外来会路过。 看到白文心在家里忙前忙后,他才将白文心和卢玲灵的身份给认反了。 而今天,发现,这般身材的竟然是白文心。 沈大洪暗自打算,就以他的身份,等到白文心的那个短命鬼老公死了。 一个“身份”有问题,还克夫的寡妇,那还不在工作的时候求着自己帮忙呀! 就这模样,可比何小曼那风骚样子强多了!! 何小曼仗着自己家里有点人,只让自己摸摸手,还要时常用手段吊着自己,真以为我沈大洪是你们生产大队的那帮知青一样废物呢! “那行。。。吧,别忘了来报道,有事情就去知青点找我。” 沈大洪也不着急,见白文心一直不搭理自己。 摸了摸鼻头,打了一声招呼就朝着后山走去! 其实沈大洪的想法,代表了不少男知青的想法。 卢玲灵和白文心“身份”有问题,他们之前自然不敢和她俩交朋友,处男女关系的。 但是,已经结婚的俏寡妇,玩一玩,聊聊骚还是可以的。 只不过卢玲灵和白文心因为王厂长的照顾,这段时间一直在陆永尚家里休养。 这才没有机会接触。 而已经压了这么多天的王厂长也顶不住压力了。 何小曼来三部落林场的第二天就开始上工了。 如果白文心在继续休息下去,知青点的知青又要开始闹腾起来。 这才让沈大洪来通知一声。 然而! 就在沈大洪刚刚路过陆永尚家后院的时候!!! 一直在后院的小房子里陪着卢齐聊天的卢玲灵突然慌张的冲了出来!! “白文心,你快去卫生所找苗医生!卢齐吐血了!” 白文心闻言脸色猛的一变! 虽然她和卢齐只有夫妻之名,并无夫妻之实。 但她也一直把卢齐当作自己的亲弟弟看! 也不管手中的那张纸,胡乱地塞到衣服里后,就拉开门,朝着林场大院旁边的卫生所跑去! 至于沈大洪,听到如此消息,心思越发的活泛。 眯着眼睛围着陆老爷子家转了一圈。 这才默默离开。 第一卷 第98章 陆永尚的安排! “卢齐快不行了?!!” 刚刚回到家的陆永尚听到这个消息,也是猛地一变! 自从上一次和卢齐单独聊过之后,他感觉经过这段时间的调养,卢齐怎么也能挺过这个冬天! 春秋两个季节才是东北人疾病的高发期。 秋天天气变幻莫测,时冷时热,不少身体有隐疾的东北老一辈人着实煎熬。 而春天万物复苏,同样的各种细菌病毒也会接踵而来。 而卢齐既然已经挺过了秋天和初冬的交替,在温暖的土炕上修养,不应该这么快出问题呀! “永尚,怎么办,我。。我们在这边也没有亲人,我。。” “玲玲,我不就是你的亲人么,一切有我,你和文心去陪卢齐吧,剩下的我安排。”陆永尚说了一句,看向身边的狗蛋。 “狗蛋,你快点回家,让二婶子来一下,我有事和她商量。” 趁着狗蛋去找二婶子的时候,陆永尚进屋用葫芦瓢在锅里舀了一盆热水,将身上的血汗擦了一下。 他们刚刚没有参加陈春来的家宴,只是帮忙把肉处理一下后就直接回来了! 陈春来不仅拿了三百块钱,将那些野猪肉买了回去。 明里暗里说着又欠了陆永尚一个大人情。 不过,这一点陆永尚也只是记在心里,未来的发展规划离不开陈春来的帮助。 人情这种东西总有用到的一天。 而他们刚一回家,就听到了这个消息。 简单的擦拭一下,陆永尚换了一套平日里干活穿的便装。 陆老爷子年事已高,还是长辈,卢齐年纪尚小,所有的大情小事,不能让爷爷帮忙张罗。 这是规矩。 所以,陆永尚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二婶子。 卢玲灵是上山下乡来的知青,在本地没有什么亲戚。 如果陆永尚不挑大梁,坐镇指挥,来回打点。 估计来帮忙抬棺的人都没有。 而整个林场,帮忙抬棺的那些人都是陆永尚父亲这一辈的叔叔伯伯。 二婶子出面,比陆永尚出面要好得多。 等陆永尚刚换完衣服,卢玲灵的声音就出现在他身后。 “永尚,你能来一趟么?卢齐有话跟你说。” “好。”陆永尚微微点头,心里有一股子说不出的难受。 后院的小屋内,白文心坐在土炕上,用温热的毛巾擦拭着卢齐嘴角的血渍。 此时的白文心略微有些呆滞,就连陆永尚进来都没有发现。 卢齐脸色苍白,双眼略有一丝神采,看到陆永尚进来,用尽全力的想要挣扎着坐起来。 “卢齐!!” “白姐,你先出去吧,我有话单独跟哥说。”卢齐吐字浑浊,不用白文心帮忙就坐了起来。 白文心听到这番话,低着头,从陆永尚身边走了出去。 而陆永尚看到这一幕,则在心底暗叫一声坏了! 卢齐自从来了之后,就没有坐起来过一次。 上一次两人夜谈,陆永尚为了照顾卢齐的脸面,也是蹲在地上跟卢齐说的话。 但这一次,卢齐能够自己坐起来,那可不是身体恢复过来了! 而是老人常说的回光返照!!! “永尚哥,其实我应该叫你一声姐夫,之前一直想叫也没有什么机会,这我死之前终于可以叫出口了。”卢齐愈发的吐字清楚。 陆永尚的心就越发的沉重。 “诶。”陆永尚回了一句,也不敢多说什么,生怕耽误了时间,让卢齐说不完心里的话。 “姐夫,是我拖累了我姐和白姐,从小我就是个拖油瓶,没想到家里出了变故后,我自暴自弃,没有撑起来,反而让姐姐一个人承担。”卢齐声音苦涩。“我以前总认为,这种糟烂日子根本过不下去,死球得了,活着才是受罪。” “没想到这马上就死了,反而感觉不甘心。” “姐夫,我知道这段时间你照顾姐姐照顾得很好,也愿意照顾白姐。” “有些话我跟她们说不出口,你能帮我跟她们道个歉么?” “之后,我姐和白姐就拜托你了。” “如果你有机会看到我的爸妈,也不要让他们来给我挪地方,我不配回我们家的祖坟。” “姐夫,我。。。我不配呀!!” 陆永尚一直都没有插话,只能不住地点头应下来。 “如果可以,也帮我跟我爹妈道个歉,我从来没有嫌弃过自己的出身,我之前不该说。。。。” 卢齐声音越来越小,想到哪里就说到哪里。 直到说完最后一句对不起。 这时候的他仿佛说完了他所有的遗憾,缓缓地闭上眼睛,身体一歪,就栽倒在了床上! “哎。”陆永尚眼疾手快,用手垫在了卢齐的头下面,起身慢慢地将被子盖到了他的脸上。 “卢齐走了,你俩进去吧,剩下的交给我。”走出房门,陆永尚擦干卢玲灵眼角的泪水,让两人进屋看卢齐最后一眼。 等两人进屋,屋内哭声响起,陆永尚默默地关上了房门。 此时,二婶子也在狗蛋的陪同下赶了过来。 两人都换好了一身深色的衣服,手里拿着一块白布,让狗蛋送到后屋后,这才问向陆永尚。 “狗剩儿,你怎么个想法,跟婶子说说,婶子帮你去操办。” “二婶子,我年纪小,这方面懂得不多,你先听听我的想法,要是哪里不对,你在跟我说。”陆永尚略一思索的说道:“卢齐怎么都是卢玲灵的弟弟,这也算和咱老陆家沾亲带故了。” “虽然他家不是这的,但该有的流程过都需要有。” “咱老陆家也没有那么多事,现在天太冷,就不用盖灵堂了,那样谁都受不了,三天出殡前就让给你卢齐在后屋就行。” “先生,棺材这些都不用省钱,就是不办桌了,二婶子你先买几条红梅给帮忙挖坑抬棺的人发下去,等最后一天我们在自己家,请帮忙的叔叔们吃顿饭,你看这样行么?” 二婶子此时眼神越发的复杂。 嘴里的话憋了许久,都没有说出来,下意识地摸了摸陆永尚的头,回复道:“就按你的方法办吧,大儿子,你是越来越像大哥了!” (东北妯娌之间关系好的,也会跟对方的孩子叫大儿子大姑娘,特别是父母意外去世的,简单的解释一下,这不是写错了。) 第一卷 第99章 意外来人 知青上山下乡这么多年。 有不少意外发生,让这些年轻人留在了当地。 就像卢玲灵这般的情况,如果跟一起来的知青关系好的,大家集体凑一凑钱,找个地方就给下葬了。 如果身份是在太过特殊,大抵都是生产大队或者林场出钱,林场不缺木材,简单的顶个板子,而一些条件差的生产大队则会用席子卷一卷就给入土。 特别是冬天的时候。 土地冻得比铁块还要硬! 这个时间去山上挖坑,这可是个大人情! 而陆永尚没有一丝犹豫,能想到的地方全都按照自家人的规格办事。 这怎能不让二婶子佩服! 不管这个时候还是后世,一般家里出了这档子情况。 附近关系好的邻居都会主动前来帮忙。 虽然卢齐不少人根本就没有见过。 但是靠着陆家的关系,二婶子叫起人来也没有那么麻烦。 没过多久,老爷子的房间里就聚集了不少叔叔婶子。 陆永尚此时也没有吝啬,地窖里的各种野味敞开了往外拿。 卢齐年岁尚小,用不着大办。 但该有的还是要有。 三合村的二爷爷家听闻此事,也让永忠,永显,永才三兄弟前来帮忙。 礼账之类的陆家一概不收。 前来帮忙的家里有菜的拿菜,有白布的拿白布,二爷爷也让永忠从三合村买了不少散篓子白酒送了过来。 只是。。。这么大的事,不管是三合村的知青和三部落林场的知青没有一个过来的! 这不是姐弟三人的人际交往不好。 而是“身份”这个大石头压在上面。 已经有返乡消息传出的现在,没有一个人敢冒着这个风险过来! 白天的时候,卢玲灵和白文心守在后屋,村里的几个婶子在二婶子的张喽下,在前屋给大家做饭。 晚上的时候,陆永尚让卢玲灵二人去前屋睡觉,自己带着狗蛋一起守在卢齐的旁边。 狗蛋跟卢齐的关系一般,按照狗蛋的说法,陆永尚这个姐夫当的绝对像样! 卢齐是下午走的,没有挺到晚上,再加上年纪小。 守的是小灵,两个夜晚,第三天一大早下葬。 期间,王厂长帮忙联系的先生在西山选了一块地方,王德清亲自带着几个工人,用汽油点了一块地方。 等到土地被火给烤松软了,这才将大坑挖了出来,也算是帮着陆永尚一个小忙。 等到第三天的中午,卢齐的尸骨已经彻底安顿好了。 石雕墓碑,风水宝地,前一天烧的大纸。 这一切卢玲灵全都看在眼里。 包括村子里的邻居在内,所有人都对陆永尚竖起了大拇指! 不少与陆永尚父亲相熟的人,仿佛在陆永尚身上看到了他父亲的影子,仗义,懂礼数,是个好人! 。。。。。。。 前来帮忙的人从早到晚在陆家吃了三顿饭。 直到深夜,叔叔婶婶们才五饱六饱的各自回家。 只是陆家老三这一次没有露面,让邻居们偶尔议论几句。 等全部收拾妥当,陆老爷子叹了口气,独自关上房门后。 陆永尚和卢玲灵白文心三人,大眼瞪小眼的坐在一起,开始犯了难! “玲玲,我还是回去睡吧,我在这也不方便。。” “别,文心,你还是留在这吧,晚上陪我说会话,我睡中间,没事的,后院的小屋,一时半会你也别去住了。” 陆永尚听到这,感觉这个建议甚是合理。 倒不是陆永尚想占什么便宜,他和白文心在那一夜早就发生了那件事情。 而且卢齐刚走,这时候讨论这些也不太好。 只是,这个年代就是这样,家家户户的房子都不大,没到逢年过节,家里人多的时候。 都是在大炕上人隔人的睡在一起。 特别是东北人,睡觉时候穿的都是红绿碎花的衬衣衬裤。 大家彼此互相尊重,也没有过那些不好的想法。 只是。。。。 现在的情况却有点尴尬。 简单点说,就是怕邻居传闲话。 拉邦套这种事并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要是土生土长的林场人,则不会在意这些。 不过白文心的脸皮薄,卢玲灵照顾她照顾习惯了。 “哎,别纠结了,先过了这几天再说。” “一会我去爷爷的屋子睡,等明年春天,咱家盖新房子一切都方便了。” 看着两个女人在那纠结,陆永尚一锤定音。 亲人离别的伤感,并不会像洪水猛兽一般,冲击灵魂。 反而更像是秋叶飘零,萦绕心头,直到季节变换,才会随着时间埋在土里。 卢齐的离开,对卢玲灵的冲击不可谓不小。 直到周一,白文心准备去储木厂报道的时候,卢玲灵才逐渐恢复了精神。 储木厂离陆老爷子家并不远,也就隔了三四户人家。 “文心,在储木厂工作要是有什么问题就跟我说。” 陆永尚耐心的嘱咐着。 何小曼已经被他收拾了两次,只要不是傻子,就知道应该收敛一点。 不过,白文心平日里也不像卢玲灵一样跟附近的邻居相处。 再加上他一直对那些平日里撒谎聊屁的知青没有什么好感。 还是多嘱咐了几句。 “永尚,放心吧,文心比我创实,肯定没问题的。” 创实,东北话,大概的意识就是善于交际。 “嗯,我放心。”陆永尚回了一句,接着又说起他一直以来的打算,“文心,储木场的工作你多熟悉熟悉,各种木材的生长年限,用处,生长环境如何,这些你都要接触。” “你们都是高中生,对这些本就不陌生,将那些老人平日里的话都记在心里,以后或许会有用的。” 申请苗圃的事,不仅需要上面的审批和政策,还需要大量的资金。 这事还急不来。 但是白文心也不能对林场的工作一点都不了解。 特别是各种树木的生活习性。 陆永尚只记得如何繁殖,嫁接技术等具体的操作方式。 但是那两种树嫁接在一起,长出来的水果好吃,还需要白文心去了解。 他前世又不是研究这东西的。 不过,有这个先进的思想,也算是重生回来的福利之一了。 “永尚,碗筷你不用收拾,我送完文心回来再弄。”卢玲灵对着陆永尚不好意思笑了笑。 就在两人刚出门后,一个陆永尚做梦都没有想到的人出现在自家门口。 第一卷 第100章 前脚刚上娱乐,后脚就上社会新闻 “潘爷爷?” 陆永尚起身相迎,表情怪异。 “怎么,小伙子不欢迎我呀?”潘爷爷刚要进院,院子里的四条狗子就扯着链子汪汪大叫。 大黄是看家护院的土狗,没有拴链子,守在院子门口回头看向陆永尚。 “大黄,是客人,赶紧回来。” “黑子,去!你嘴是不是又不疼了!” 陆永尚急忙出言呵斥这两头狗,叫住它俩,基本上院子里的狗就都不叫了。 “哎呦呦,这就是小陈说的猎狗吧!”潘爷爷推门走进院子。 身后则跟着木器厂的会计,还有三个带着眼镜的年轻人。 “嗯呢,潘爷爷,这个大黄是土狗,其余都是猎狗,外面冷,快进屋坐。” “你们吃饭了么?要是没吃我给你们下一碗野猪肉面。” 要是碗筷都收拾了,陆永尚就不说了。 这厨房碗筷还在桌子上,怎么都要客气一下。 “不用不用,你别忙活了,这野猪肉是真腻的很,我这个岁数可享受不了。”潘爷爷好似第一次来到林场,看什么都十分稀奇,特别是跟打猎有关的工具。 陆永尚见状,笑呵呵的挨个介绍。 这打眼一看就知道,潘老爷子这绝对是对打猎入迷了。 这玩意就跟后世钓鱼似的,只要一入坑就会被迷住。 怎么戒都戒不掉。 特别是城市里的人。 等潘老爷子终于走进屋子,卢玲灵也行储木场走了回来。 看家里来了客人,急忙收拾了一下桌子。 用暖瓶给每个人倒了一杯热水,进入屋子收拾其他地方去了。 “真不错,还有个好媳妇,这屋子也蛮热乎的。”潘老爷子感叹一句,看着陆永尚才聊起正事。“老刘头没说我是干什么的吧。” “刘爷爷没说。”陆永尚回道。 “那老家伙。”潘爷爷笑骂一句,做起来自我介绍:“我以前和老刘头一个支队的,回来之后就一直在报社工作。” “这一次拜托小陈找人送我们过来,有公事也有私事。” 陆永尚一听报社,瞬间来了精神。 这个时候,报社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收音机,广播还没有普及的年代。 报纸是最好的收获信息的媒介。 而此时的报社和后世的编制也不用。 作为每个地方上面大人物的笔杆子和窗口,那级别还是很高的。 而且,陆永尚早就想给白文心订几份报纸了。 从明年初开始,报纸上不少内容都跟知青返城政策,和“摘帽子”的进度有关。 卢玲灵和白文心又不是自己养的金丝雀。 这些关于她俩的内容就应该让她们早一些知道。 不管是她俩之后要考大学,还是要返城,或者等家人“摘帽子”后回家探亲戚。 陆永尚都不会拦着。 这点气度还是有的,何况他相信卢玲灵对他的真心。 “那我先说公事?” “潘爷爷都行。” “好,那我就直说了,上一次见到你和你弟弟猎杀野猪,就感觉你们的生活也不容易,这才跟领导请示,看能不能给你和你的职业?写一篇报道。” 擦,这是要上报呀! 陆永尚闻言越发的感觉有意思。 别说,还别说,两世都是普通人的陆永尚,感觉这上报纸的事还有点意思。 特别这个年代的上报纸跟后世上本地的电视台新闻一样。 只不过别前脚刚上娱乐板块,后脚就上社会新闻就行。 “这个没问题。”陆永尚直接答应下来。 “好!跟你小子办事就是利索,就是采访,稿费还有一些酬劳也就只有几块钱,你别嫌少就行。” 陆永尚闻言更是双眼一亮,蚊子在小也是肉。 几块钱怎么了。 钱都是这么一点一点的赚出来的。 别看陆永尚在给家里花钱的时候从不吝啬,但是他很少在自己身上花钱。 前世无儿无女,退休工资高的离谱。 该享受过的生活早就享受完了。 这辈子上山打猎就是他现在最自由的生活了。 就算在怎么寻求享受,那还能有后世2998,3998,甚至更高价钱的“娱乐”享受? 当然这些陆永尚前世也没有去过。 而这辈子追求的自然有所不同。 该省省,该花花,该赚赚! “既然你都没有意见,那我就说私事了。” 潘老爷子伸手介绍起同行的三个人,两男一女。 “这三个都是我们报社的年轻干部,这两位是周知节,田半夏,这是何沫沫。” “我也就不跟你藏着掖着,这三人多少都跟我有点沾亲带故。” “想领着他们跟你见见世面,带我们几个上山一趟。” “来之前,我找老刘头也咨询一下,带我们上山,我们不要猎物,一人一天一百块。” “如果你同意,这事咱就定下来,我回头跟老刘头说一声,听说要找你带队,好像小陈家的丫头也要来。” 潘老爷子刚一说完,他带过来的三个年轻人很自觉地站起来,跟陆永尚叫了一声陆哥。 陆永尚急忙挥挥手示意他们坐下说。 借着这个机会,他也观察了一下几人的穿着。 三人都是二十五六的年纪,能者为先,叫陆永尚一声哥也能受得住。 而且,三个人手上都带着手表,穿着也比较时尚,一看就是大户人家。 一天一百,对于普通工人家庭这可高得离谱了。 正常三五年的工龄,才能达到这个标准,还是一个月的工资。 但潘老爷子说起来,就跟在菜市场买菜一样简单。 陆永尚此时也没有着急答应下俩,而是不断的在心底盘算着。 一般待人上山,肯定不能只有一天。 如果收获可以,三天之内就能回来。 他们一行四个人,三天,就是一千二百块! 如今山上的雪越发的实成,黑子的伤口在獾子油的滋养下也渐渐痊愈。 寻找猎物不成问题。 那唯一的问题就是。。。。 这几个小同志,上山之后能不能听话呀! 别再都是娇生惯养的二代,上山跟自己尥蹶子。 这收下钱后,万一不听话在被狗蛋打一顿。。。。 这可不太好收场呀。。。。 第一卷 第101章 家里有老虎,还出去打什么猎呀 不过,既然能找到自己,这钱也是真的不少。 陆永尚略一思索就直接问了出来:“潘爷爷,你找我是对我的信任,那我丑话先说在前头。” “上了山可不像过家家,有多危险上次你也看到了,包括你在内,都要听我的话。” “这个有问题么?” 陆永尚问的是潘老爷子,但是目光却扫向了这三位小同志。 “听话!肯定听话!” 何沫沫明显比较活泼,但陆永尚看向他的时候,疯狂地点着头。 周知节和田半夏互相对看一眼,因为和陆永尚是同性别的原因。 在比自己优秀的男人面前还是有点腼腆的。 但同样点了点头,应和下来。 潘老爷子更不用说,亲眼见过陆永尚身手的他,早就被陆永尚兄弟二人用刀猎杀野猪给征服了。 哎呦,不错呦。 陆永尚点了点头,继续说道:“还有就是,上山是一个体力活,只要一起上山,累了也要咬牙坚持住,绝对不能停下来,也没有人会等你,特别是在冬天。” “只要一停下,身上的热气就会散得更快,就是在山里冻死都有可能,所以,你们掂量一下自己的能力,要是感觉坚持不下来,我也不会答应的。” 这三个可都是上过高中的高才生。 陆永尚说的门道自然清楚,但也正因为他们在高中锻炼出来的身体。 这还真就不是什么大问题。 他们上的高中体育课是真的体育课,甚至一些文化课老师经常生病也会用体育课替代的。 十年没有高考,这时候的高中生对学习的要求没有那么大,反而中专生毕业就安排工作,学习专业知识更加认真。 没有犹豫,全都点头应了下来。 特别是那两个男生,甚至还想在体力上和陆永尚比一比! 瞬间同性之间的那股子战意升腾而起! 还有一点跃跃欲试的感觉了。 陆永尚感受到两个男同学的情绪,心中同样升腾起年轻人的那股子朝气。 伟人曾经说过,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但归根结底,世界是你们的,青年人朝气蓬勃。。。 这个时代的年轻人是真把这句话给听进去了。 二十五六的年纪都会朝气蓬勃,满腔热血。 不像是后世那般。。。。 “那好!” “这事就这么定了!” “绝对让你们感觉这个钱花得物有所值!” 陆永尚大手一挥,就将这事情定了下来。 接着。。。 在何沫沫短暂的采访之后,陆永尚就说起了上山的注意事项。 包括衣着打扮,最好以灰色为主,一定要带好绑腿。 鞋子质量好的情况下,就不用在脚上套塑料袋了。 那样也比较难受。 除了打猎所带的必要的工具,其他物资能少则少。 真正的猎人上山时不缺食物的,何况就只在山上呆两三天。 当然,最后陆永尚还强调了一下遇到不同猎物的紧急避险。 遇到野猪爬树。 遇到狗熊兜圈子跑。 遇到大爪子直接躺平。。。。 陆永尚说得有趣,几人也都拿出笔记本开始记录。 俗话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这倒是个在单位锻炼出来的好习惯。 眼看着一上午快要过去。 潘老爷子带着三个年轻人和木器厂的会计就一起离开了。 陆永尚让他们留在家里吃午饭。 不过那几个年轻人都想吃自己亲手打的猎物。 陆永尚也不好打消他们的积极性。 最后跟会计打了一声招呼,就目送几人离开了。 。。。。。。。 同一时间。 陈春来家里。 与往日沉闷的氛围不同。 今天饭桌上的气氛格外的活跃! “妈,永尚哥领着上山,你就让我也跟着去呗,求你了,周知节和田半夏那两个呆子都能去,我为什么不能去,求你了!!妈~~~” “不行!你去,你姥爷也想去,林场可不像是咱们县里,深山里什么野兽都有,给你吃了都没地方说理去!” 餐桌的这面,陈秋心不断地摇着陈婶子的手臂,饭也不吃了,就这么不断地恳求着。 而饭桌的另一边,刘老爷子和陈春来佯装在撞着酒杯,但实际上两人的耳朵早就竖了起来。 只要陈婶子敢松口,那他俩也打算用同样的方法请求上山。 “来,爸,喝一杯!你面子大要不你先说?” “乖女婿,那是你媳妇,要不你说呢?”端着酒杯,两人小声的议论着,生怕陈婶子注意到这边。 “妈!你看着姥爷,让他在家陪孩子,不让他去,我这不也没事么。” “我向你保证,只要这次让我去,我绝对不出去玩了,天天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永尚哥可是能徒手撕熊的牛人,有他你怕啥。” 陈婶子看着陈秋心一提起陆永尚就一脸崇拜。 不由地在心里叹了口气。 我怕啥? 我怕你喜欢上陆家大小子被! 要是陆永尚没有结婚,陈婶子眼光这么高的人,都觉得他和自家的小妮子很配。 一表人才,十分有礼貌,还有着远超同龄人的成熟。 虽然文凭差了点,但是有能力,还能搞定自家老爷子。 这就已经超过不少人了。 那几个带着陈秋心一起玩到大的周知节和田半夏都没有这般沉稳。 可是陆家大小子偏偏就结婚了! 还是知青。。。 知青??? 陈婶子想到这,不由地想起知青返城这件事。 或许,要是陆家大小子的媳妇非要返城,小妮子也未免没有机会。 俗话说,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顺眼。 自觉带入到关系里的陈婶子,想起陆永尚那也是越来越满意。 “哎呀,你先吃饭!你永尚哥能不能答应下来还不一定呢!” “妈!!那你这事答应了!” “先吃饭!我说话不管用了是不是!!!” 陈秋心见状,端起饭碗就吃了起来。 而坐在对面亲如父子的爷俩看到陈婶子松口。 刚想抬头说这件事。 直接就被陈婶子一个眼神给定住了!! “家有老虎呀,哎,还出去打什么猎物。。。”刘老爷子叹了口气,自顾自的喝了一口白酒。 “哎,媳妇,我可没这么说,要不我明天陪~” “滚!” “好嘞。” 。。。。。。。 第一卷 第102章 这四条狗看上你媳妇了,你小心点哈 “李嫂子,在家不?小平安怎么样了?” 王寡妇家门前,狗蛋手里提着一块熊肝和熊骨熊肉站在门口。 “狗蛋?不对,你都这么大了,都能上山了,不应该总叫你小名,应该叫你永将了吧。” 李婶子用围裙擦拭着手从屋里面走了出来。 看到狗蛋手里提的肉,急忙摆了摆手:“哎呀,你又拿肉来干什么!上次送的野猪肉还没吃完,我现在吃的都赶上过年了!” “李嫂子,这也不是给你的,都是给孩子的,我就是来看看小平安。” 狗蛋被李嫂子迎进屋子。 附近的邻居听到狗蛋那大嗓门,就知道又是给王寡妇家送肉。 那一个个在心里可嫉妒得很。 特别是家里条件不好的,一脚就踹在不争气的丈夫屁股上,这白天弄不到肉,晚上还折腾不了几分钟! 年轻的时候怎么就看上这么个家伙。 不过,这也是狗蛋去送肉的好处,没有一个人会怀疑狗蛋跟王寡妇有关系。 在所有村民心中,狗蛋还是那个憨憨傻傻的孩子王,也就是个长不大的孩子。 而第二个好处就是,不好村子里的懒汉,也再也不敢去王寡妇家聊骚了。 没有别的愿意,就是害怕狗蛋那沙包大的拳头,特别是狗蛋这种半大小子,喜怒无常,就是开玩笑给自己一肘子,也要缓上个几天才能顺过气。 “狗蛋哥哥,嘿嘿,你又来了,我今天都有在家里好好学习。” “嘿嘿嘿,真乖,那昨天晚上又做噩梦了么?” 狗蛋耐心地和小平安说这话,李嫂子看着那柜子上已经成堆的肉,感激得都快要哭出来了。 “做噩梦了,不过我这一次没有被吓哭,狗蛋哥哥我棒吧!” “平安,你应该叫永将叔叔。”李嫂子在一旁提醒道。 “我不,我一直都叫狗蛋哥哥。” “叫啥都一样。”狗蛋宠溺地将自己做的小桃木剑给带到小平安的脖子上,接着又对李嫂子说道:“那块熊骨头和熊肉,今天你就炖上吧,我哥说总做噩梦就是营养跟不上,需要多补充蛋白质。” “我也不懂啥玩意是蛋白质,但我哥说的肯定没错,他还让我告诉你,不要去找三合村的那几个半仙,都是骗人的,你在家里多默念几遍山神老爷保佑就行。” 狗蛋说到着皱着眉头陷入了沉思,陆永尚一次教他了太多的话。 说到这突然给忘了! 小平安和李嫂子早就习惯了这一幕。 看着狗蛋愣愣的样子,也在一旁没有说话,就这么等着。 直到狗蛋看到了那个熊肝,这才想了起来。 “对了,那个,前几天我哥问了一下苗大夫,她说小平安是肝不好,苗大夫是正经中专毕业的,我哥说她有水平,我哥还说吃啥补啥,李嫂子你把熊肝也一起做上,我哥就交代我这么多。“ “知道了,你哥俩可真逗,一个说一个做,配合还真默契。”李嫂子拿起肉,端了一盆水就走出房间,坐到外面洗了起来。 当然,冬天是不应该出去洗洗肉的。 外面零下二三十度的温度,瞬间就会让水变得冰凉。 但她这也是做给邻居看的,寡妇门前是非多。 陆永尚兄弟俩对她家有大恩,她不能让兄弟俩落了旁人的口舌。 屋内狗蛋和小平安开心的玩耍着。 本来按照陆永尚的意思,从县里回来的第二天,小平安就可以没事去找卢玲灵补习功课。 正好也锻炼一下卢玲灵的教学能力。 他们仨也算是共患难了,陆永尚兄弟俩第一次见到小平安这般坚强的模样,对小平安也喜欢得紧。 两人找爷爷去和王寡妇商量了一下,索性就把小平安当作亲妹妹看了。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陆永尚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这么伟大,不过举手之劳的事还是可以做的,他们老陆家的名声就是这么积攒下来的。 不过为了避嫌,每天来看小平安的任务就交给了狗蛋。 当然,小平安也争气,虽然每天晚上都会被噩梦吵醒,但是在调查科来人的时候,小平安一口咬定就是走丢了。 表情倔强的让人心疼。 不多时狗蛋准备回家,走出门口的狗蛋一拍脑袋,才又想起来一件事。 “那个,李嫂子,明天我和永尚哥要上山,走的早,我就不来接小平安了,你等小平安睡醒了,直接送到我嫂子那就行。” “好的,好的,你俩上山可要下心一点哈。”李嫂子站起身,扭头扫了一眼四周的邻居有没有开门。 看到挨家挨户都在忙着做饭的时候,走到狗蛋身边小声的说道:“那个,你跟你哥说哈,我听那几个经常来我家骚扰我的知青聊天的时候说,他们看上你哥的弟媳妇了。” “他们声音小,我也听的不是很清楚,总之让你哥小声点哈。” 村子里的知青没事就借着给小平安辅导功课的理由过来串门。 这也是陆永尚想要将小平安接到他们家的原因。 只要没有落实工作编制的知青迟早都要返城。 这些知青根本就不靠谱。 要是李嫂子真看上了这些知青,陆永尚也不会阻拦,毕竟跟他也没有什么关系。 但一直想占便宜可就不讲究了。 “哦哦哦,知道了嫂子,回去我就跟大哥说。” 狗蛋叹了口气,感觉脑子都要爆炸了! 天天这么传话还不如上山来得轻松。 狗蛋嘴里念念有词,满脑子都是传话的内容。 转弯的时候,一个不留神,正好和对面的人撞了一个正着! “哎呦,我艹,你眼瞎。。。这不是老二么!快来扶三叔一把!” 三叔身边,原本耀武扬威的四条狗子,在看到狗蛋的瞬间,尾巴直接夹到了屁股里。 低着头发出呜呜的声音,方法无比害怕一般。 而此时的三叔见此情况心中大喜。 终于抓找机会,单独碰到这傻小子老二了。 看着狗蛋递过来的手,三叔抓这手就站了起来:“老二,你说这四条狗为什么这么怕你?你之前是不是见过这四条狗。” 被刚刚这一幕打断传话的狗蛋摇晃了一下脑袋,下意识的回道:“这四条狗看上你媳妇了,你小心点哈。”:“这四条狗看上你媳妇了,你小心点哈。” 三叔:?????? 第一卷 第103章 早上的欢乐,会带来一天的好运 第二天。 一大早陆永尚和狗蛋就准备妥当。 带人上山,没准儿还要过夜,准备的东西自然更加全面。 除了常备的打猎设备,陆永尚又带了几瓶散装白酒。 前一天晚上又跟老爷子请教了一下山里那几个撮罗子和矮窝棚的位置。 忙起来永远都是分担悲伤的最好办法。 卢玲灵和白文心经过这几天的调养,心情也好了许多了。 一个在铁锅里烙饼,另一个则帮忙添加柴火,顺便烤着咸鱼干。 李嫂子的话,昨天狗蛋也跟陆永尚复述了一遍。 陆永尚记在心里,准备这一趟上山回来,找个由头去知青点打听一下。 不多时。 门外汽车声响起,陈秋心那独特的甜腻声出现在门外! “永尚哥!我来了,我来啦!!有没有想我呀!” “快出来接我,我给你带好东西啦!” “这是?”卢玲灵和白文心听到这声音,同时扭头看向陆永尚,眼睛里警惕的神色都快要溢出来了! 陆永尚尴尬地挠了挠头,解释道:“陈秋心,陈叔的姑娘。” “哎呦,这就是你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小朋友喽?” “听说小的时候还叫你老公,叫你爸公公呢吧!”白文心闻言,坐在小凳子上煽风点火。 陆老爷子坐在一旁抽着旱烟,乐的甚是开心。 不过卢玲灵听到是谁后,白了两人一眼,急忙出门前去迎接。 陆永尚同样瞪了白文心一眼,这才跟在了卢玲灵的后面。 打开大门,一辆大卡车出现在门外。 东北冬天早晨亮得晚,但也亮得快。 现在也就不到七点钟,还不到天亮的时候。 “哎呀,这是嫂子吧!嫂子你真漂亮!终于见到你了,你等我一下哈。” 陈秋心在卡车后面的翻斗里露出的小脑袋瓜带着狗皮帽子,看到卢玲灵后说了一句就又钻进了翻斗里。 接着,没等卢玲灵回复,陈秋心动作轻盈地从翻斗上单手一扶,直接跳了下来。 包括那两个男生都是顺着卡车自带的铁梯子走下来的。 卢玲灵见状,急忙伸手抱住陈秋心,这才仔细打量起这个陆永尚两小无猜的小伙伴。 只是一样,卢玲灵的眼睛就亮了起来。 “秋心,你也好漂亮,皮肤真好~”陈秋心底子好,一直生活在县里,风吹不到雨打不着,皮肤自然比卢玲灵和白文心好了许多。 “嫂子,哎呀,咱俩说这个干嘛,这是我给你带的礼物,你快瞧瞧。” “不着急,咱先进屋,让你哥在着搬东西。” 三个女人一台戏,不过,卢玲灵这个当家女主人的气质拿捏得十分到位。 只是几句话的功夫,就和陈秋心宛如亲姐妹一般。 而大卡车上,周知节和田半夏跟陆永尚打了一声招呼后,一个人在上面,一个在下面,就开始卸刘老爷子给陆永尚带的礼物。 这时候,陆永尚终于知道为什么这一趟要用大卡车来了。 只见大卡车内,纯实木打造的桌椅板凳刷着棕红色的油漆,十分喜人。 木制的门帘,窗框都包含其中。 五斗橱,拼接的衣柜,但凡是他们木器厂生产的家具,全都拉过来一套。 在大卡车的最里面,甚至还有不少棉花做的成套的被褥。 红色的被套十分喜庆,只看外面就知道是上好的面料,甚至比陆永尚上一次在供销社买的还要好。 从卡车前面下来的潘老爷子帮着介绍起来:“老刘头知道你明年要盖房子,这些桌椅板凳和家具都是他让你陈叔准备的,老刘头心比较心,你陈叔之前也没有考虑这些。” “后面的被褥是你陈婶子给你媳妇带的见面礼,老刘头跟小陈来不了,让我跟你转达一下。” 别说陈春来之前没考虑,就是陆永尚都没有想到这些。 这些纯实木的家具,现在看起来价格一般,但是在后世,那可珍贵得很。 特别是在胶合板,刨花板为家具主流的年代,一套纯实木的家具价值可是普通家具的好几倍。 没有甲醛,没有污染,用得安心,住的放心! “这怎么好意思?”陆永尚发自内心的笑了出来,眼泪瞬间出现在眼眶中,声音都带着哽咽。 按理来说,这些都应该是他父亲准备的,可是他父亲不在。 陆老爷子给三个人子安排结婚之后,还要拉扯年幼的陆永尚。 之前除了留下的棺材本,他将所有的积蓄都给了陆永尚。 只想着等房子盖好之后,托人找几个木匠给陆永尚打一套家具。 而刘老爷子在知道了陆永尚这个情况后,这才提醒陈春来准备的这些。 这宛如将陆永尚当作亲儿子一样的照顾,怎能让陆永尚不感动! “陆哥,我们搬去哪里?” 周知节在一旁问了起来。 “搬到后院的房子里吧,狗蛋一起去帮忙。” “好嘞大哥!” 陆永尚没有拒绝陈叔一家的好意,默默的将这份感动记在心里。 人情,人情,有来有往才叫人,相互惦记才叫情。 此时,屋子内,摘掉狗皮帽子的陈秋心就跟变魔术似的从编织袋里拿出各种稀罕玩意。 雪花膏,猞狸油,口红,香皂,甚至还有此时南方才有的眼影。。。。。 在编织袋最下面的那些糕点,显然不在三个女人的考虑范围内。 最后拿出的珍珠美白霜更是送到了卢玲灵和白文心的心坎里! 不管哪个年代,喜欢美永远都是女人的天性! 可以说,就这些礼物,直接让陈秋心在两个女人心中拥有了闺蜜的位置! 甚至更高! 在陆永尚进入房间的时候,卢玲灵甚至白了陆永尚一眼。 仿佛在说这么好的妹妹,怎么不提前介绍给她。 潘老爷子自然和陆老爷子聚在一起,一人一根旱烟,聊着他们年代的事情。 这么一闹,反而只有陆永尚闲了下来。 感受着家里美好的氛围,陆永尚满脸笑意,拿起锅铲做起了刚刚没有做完的早饭。 人逢喜事精神爽。 早上的情绪绝对能够影响人一天的运气。 而这种欢乐的氛围,象征着这一次上山绝对会有好的收获! 第一卷 第104章 又遇山猫子。 “二带五,这都赶上拖狗了。” “狗蛋,别瞎说,牵好狗就行。” 陆永尚急忙喝止住乱说话的狗蛋。 还好身后的五人感受着山里清新的空气,全都笑呵呵的四处观察,并没有在意在前面带路的两人。 狗蛋说的拖狗就是大狗带小狗,训练狩猎技巧的意思。 一句话骂了七个人,还带上了自己,这也是个骂人圣体。 此时,一起上山的七个人分别是,陆永尚,狗蛋,潘老爷子,陈秋心,周知节,田半夏和何沫沫。 养好伤口的黑子没有牵绳子,其余三条猎犬,小白,花花和豆豆都在狗蛋手里牵着。 可能是一大早上就遇到喜事的缘故,今天的天气格外晴朗,山里面就连风都小了许多。 为了提高这五个人的上山感受。 陆永尚没有选择直接去威虎山。 反而是绕过后山的缺口,沿着之前拉雪片的道路上山。 拉雪片也是林场的一个工作,不过这不属于正常生产生活的一部分。 不少林场的工人在休息的时候,或者大雪封山之后,都会带着爬犁去往之前砍伐的地方。 那些被留下来的树头也有一定的加工价值。 林场就会用规定好的价格单独收取。 排除在工作之外。 也算是给林场工人某的一个福利。 后来砍伐的地方换到了陆永尚家的后山后。 这条之前的路反而没有什么人会走,已经被压实成的山路比正常的山路好走不少。 也能节省他们一行人的体力。 不过。 选择这条路也有陆永尚自己的小心思。 词条系统依旧好几天没有用到了。 从这条路上山,正好能找到那一家子山猫子。 如果可以的话,他想在小山猫子身上掠夺一个词条。 正好适合这一次上山用。 “永尚,这四条狗子怎么一上山就不叫了?” 身后,潘老爷子看着几条狗,好奇地问了起来。 说话的功夫,何沫沫也在不断的记录着,只要关于打猎,就是她采访的一部分,多了解一点总归是好的。 “猎狗在山上只有找到猎物才会开哐。。。。。” 一分价钱一分服务。 他们除了这么高的服务费,陆永尚自然言无不尽,耐心地解释他们的问题。 “永尚哥,为什么黑子不牵绳呀?他看起来没有花花和豆豆凶呀?”陈秋心问道。 “别看黑子也是传说中的土狗,但它也是土狗中优秀的品种之一。” “继承了所有狗的优点,而且是一头抬头香。。。” 陆永尚把猎狗的种类,区分,每一条猎狗在打猎时候的作用,一一告知了他们。 特别将这是老祖宗精选遗留下来,不比国外的猎狗差这一说法说出来后,得到了所有人一致的认可。 土狗的优点实在是太多了。 黑子和大黄从来不会在院子里上厕所,也不会进入屋子里。 吃的食物也只吃自己狗盆和掉到地上的,从来不会抢夺主人手里的食物。 这一点,小白它们就做不到。 更不会在家里胡乱地叫唤。 就像今天早上,这些人前来,黑子和大黄看到主人出来后,就直接闭上了嘴。 它们知道这些人昨天来过,是家里的客人。 但是小白就行不,必须要在大黄的提醒下才会闭嘴。 狗蛋在一旁也听得津津有味。 就连他都不知道自家的土狗有这么多的优点。 同时也对自己的大哥默默地伸出大拇指。 什么叫服务,这就是服务! 自己老妈说的果然没错,跟在大哥身边就学吧,大哥身上全都是优点,特别是挣钱这一方面。 越过一个山头。 一直在前面对着空气嗅的黑子突然摆出了战斗姿态,但并没有发出叫声! 陆永尚见状直接挥手拦住众人。 他们刚知道黑子是抬头香,见此情况就以为黑子是发现了猎物。 全都急忙地将脖子缩进衣服里。 拎着的猎枪也给端了起来。 然而,在前面的陆永尚和狗蛋却并没有太过慌张。 狗蛋是知道黑子没有开哐,绝对不是什么大猎物。 陆永尚则观察了一下四周的环境,当看到不远处的老朋友后,就明白了黑子这是怎么了! 在黑子正对着不远处的树枝上,一只山猫子优雅地坐在上面。 舔着爱心形的小爪子,一脸淡定,仿佛在嘲讽黑子是它的手下败将一般。 山猫子特别难抓,不提前下好套子,做好充足的准备,是绝对抓不到的。 就算开枪都不行。 所以,在对黑子的训练中,山猫子绝对不是它认为的猎物之一。 所以才没有开哐。 毕竟这是黑子的私狗恩怨。 “没事,是一头山猫子,黑子的老朋友,你们跟在我后面,离我远一点,我去喂喂它。” 陆永尚回头说了一句,并且对狗蛋点了点头,示意他照顾好几人。 这才走到黑子的身边,给黑子喂了一个肉条,轻声地安慰起来:“黑子,老朋友,别紧张,没事的,乖。” 黑子闻言就像听懂了一般,委屈地将头伸起陆永尚的怀里,不断的蹭着。 这一幕给潘老爷子几人看呆了。 知道狗通人性,但是这么聪明的狗子还是第一次见到。 安抚完黑子,陆永尚有抓出一把肉条,对着不远处的山猫子挥了挥手。 山猫子见状,在树上伸展着自己优美的曲线,就像是伸懒腰一样。 一个大跳,跳到了陆永尚的前面。 迈着优雅的步伐,直到走到一个小石头洞口处才停了下来。 都说狡兔三窟。 其实不少野生动物都会有不少洞穴。 包括灰狗子在内,都会留三四个小树洞储存食物。 陆永尚待着黑子小心翼翼的走了过去。 缓慢的蹲下身子,拔开洞口的草,三个可爱的小山猫问到陆永尚身上熟悉的味道。 一个个摇头晃脑的扑进陆永尚的怀里! 陆永尚也没有吝啬,一把肉条依次放到三个小山猫的嘴边。 小山猫两个爪子捧着快比它们腿粗的肉条,没有任何防备的啃食起来。 当然,刚刚钻过他怀里的黑子也没有吃醋。 毕竟。。。。 黑子现在的眼里只有调戏它的那只山猫子。 趴在地上,浪荡个狗脸,眼睛眨都不眨的死死顶住山猫子。 仿佛正在跟山猫子比谁先眨眼谁输一样。 第一卷 第105章 掠夺山猫词条,发现有猎物了? 【检测到可掠夺词条目标,请问是否要掠夺?】 【小山猫:可爱(金色),夜视(红),迅猛(蓝),灵活(蓝),耐力(蓝)。。。】 可爱?金色词条? 这个系统还能根据个体区分? 这是他一直没有想到的。 不过想想也是,都是狗子,黑子就可以掠夺词条,大黄就不可以。 陆永尚摸着怀里的三只小山猫,默默地说一声抱歉。 特别是对他最亲近的那一只。 这一只最小,也最可爱,他之前和山猫子一起跑路的时候,抱它的时间最久。 这个小山猫鼻子旁还有一个黑色的花纹,当时他就给这只小山猫起了个刀疤的名字。 不过,这一次,也只能掠夺你身上的词条了。 就咱这关系,要是你在山上生活不下去了,下了山去我家绝对顿顿有肉。 陆永尚在心里念叨完,在脑海里选择了夜视词条。 夜视这个能力,许多动物都有。 特别是猫头鹰则更加优秀! 其视网膜上大量的视杆细胞让它在昏暗的环境中具有极高的视觉敏锐度。 不过,猫头鹰是色盲。。。。 这一点陆永尚可不敢去赌。 点击,确定。 下一刻,陆永尚的瞳孔疯狂收缩。 这突如其来的感觉让他的大脑都有点眩晕的感觉。 接着,当瞳孔恢复正常之后,陆永尚竟惊讶地发现,自己的视力竟然也好了许多。 猞狸的眼睛被称为豹子一样的眼睛。 小猞狸因为还没有发育完全,视力的词条没有出现。 如果是那头大山猫子,估计金色的词条一定是视力! 但有夜视词条的改善,也让他视力远超正常人的范围。 身后,十米外,狗蛋鼻子里露出的鼻毛清晰可见。 三十米左右,那个上蹿下跳的灰狗子手里拿着的核桃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不过,长时间看远处的东西,眼睛还是会出现酸涩的感觉。 “啊饿~” 不远处的山猫子看陆永尚只顾着发呆,没有喂给它肉条,萌凶萌凶地呲起牙齿,对着陆永尚叫了一句。 “对不起了,山猫妈妈,那个,要是小刀疤以后抓不到东西就送到我那去哈,给,这些肉条都给你了。” 带着歉意,陆永尚将他怀里的肉条都扔了过去。 小心地将三只小山猫放到洞口旁。 挥了挥手,拽着黑子的脖子转身离开。 这一幕,十米开外的那几个人都看懵逼了! 什么情况? 黑子是你家养的狗,聪明通人性就算了。 这头山猫子可是大山里出了名的“猎手”。 昨天你还说遇到山猫子尽量躲着点,这种动物攻击力强,十分危险。 这还没到一天,就亲眼见到你和山猫子做了好朋友? 还挥手告别?? 重点是!!! 那头山猫子也在跟你挥爪子!!!! “咯嘣。” 何洛洛眼疾手快地举起胸前的海鸥牌相机将这一幕记录下来! 陆永尚左手拽着黑子的后脖梗,也没有回头,用右手对着身后的山猫子挥着手。 不远处石头上蹲着的山猫子,嘴里叼着肉条,同样举起小爪子,露出上面锋利的指甲,跟着陆永尚摆了摆手。 能见到这一幕何其荣幸! 咯嘣,相机照相的声音宛如猎枪上膛的声音。 山猫妈妈反应极快,一个大跳就跳到了小山猫的前面。 不过,当看到陆永尚待着所有人转身离开之后,也渐渐放开了警惕。 这边。 “永尚哥,什么情况呀?人与自然?野兽与帅哥?你跟一个母山猫一起养活猫崽子,嫂子知道么?” 所有人都震惊于刚刚发生的一幕。 只有陈秋心瞪着大眼睛,考虑她闺蜜卢玲灵的身份。 “别闹,你个小丫头片子。”陆永尚一个脑瓜崩弹到她的脑门上。 “这是前一阵子被大爪子追的时候,一起逃跑的山猫子,它的孩子是我抱着跑的,还在黑子最里面抢过傻狍子。” “有些动物比较有灵性,比人更知道感恩。” 陆永尚接着就讲将山猫子一起逃跑的经过讲了一遍。 虽然山里肯定不止这一头山猫子,但是陆永尚和它还真的挺有缘分。 经历了刚刚的这一幕。 一行数人对山里的生活更加向往。 不过随着不断的走山路,何沫沫与陈秋心的体力却有点跟不上了! “大哥,休息一会,前面就是狍子沟了。” 狗蛋出言提醒。 “行,但大家都不能坐下去,那样失温比较快。” 陆永尚回了一句,继续和黑子观察期四周的情况。 按理来说,已经爬了快一上午了,有黑子在,怎么都能闻到点猎物的味道。 可是这一道上异常的安静,除了山猫子就没有遇到其他野生动物了。 一开始陆永尚还以为是因为之前那只大爪子的原因! 不过,如果是这样,黑子也会察觉出异常的,半个抬头香的小白,估计闻到大爪子的尿味都能吓得夹起尾巴。 “嗯?” 陆永尚刚刚只顾着利用刚刚提升的视力看远处,然而这么一回头。 竟然看到狗蛋竟然在围着何沫沫献着殷勤!! 说是不让坐下去,只能站着休息。 但包括潘老爷子在内都是靠在树上休息! 何沫沫自然也是如此。 只是与她靠在一棵树上的狗蛋,将自己的棉手闷子垫在了何沫沫的身后。 因为做的比较隐蔽,其他人根本就没有看到。 如果不是陆永尚的视力变好了。 自然也不会发现!! 这什么情况? 怪不得狗蛋刚刚要出言休息。 怪不得这一路上狗蛋的心情都十分愉悦。 她俩才见过几面呀,就互生好感了?? 那狗蛋心里惦记两小无猜的翟宇算什么?? 再一个,狗蛋什么时候有想要谈恋爱的脑瓜子了? “怎么了永尚哥?发现猎物了?” 陈秋心的注意力全都在陆永尚身上,看到陆永尚发呆,就好奇的问了起来。 “好像是发现了。。。那猎物。。。” 没等陆永尚想要出言逗逗狗蛋。 一直在嗅空气的黑子嘴里突然发出呜呜呜的声音! 这和遇到山猫子的表现完全不同! 绝对是发现猎物的声音! 而叫声不高,代表着猎物距离比较远! “出发!是发现猎物了!” 第一卷 第106章 群豺猎猪!! “出发!发现猎物了!” 此话一出,每个人都浑身一震! 看着黑子来了精神。 他们上山为的是什么,自然是想要抓捕猎物,又不是上山看风景。 如今一直在山上闲逛,除了潘老爷子外,其他人早就没有了耐心。 只是之前答应过陆永尚要听话,不会说此事而已! 然而,现在既然出现猎物。 别说带着枪的周知节和田半夏,就连陈秋心都挥舞起手中的猎刀。 “嘘~~” 陆永尚跟着黑子走在前面。 狗蛋则出现在最后面,以防有什么动物偷袭。 其余三条狗子见状也来了劲头。 一个个蓄势待发,就等着狗蛋松开它们。 走在前面的黑子不断地嗅着空气,时而停止,时而转移方向。 也不像之前发现野猪的时候直接冲过去! 仿佛随时保持警惕一般。 陆永尚也是第一次看到黑子这般模样。 身上的机警词条同样发挥着作用。 但那股子危险的感知时隐时现,就像是在被选择一般。 这种感觉让他很不舒服。 不过,刚刚翻过一个山头的黑子,突然镇定起来。 回头对着众人小声地叫了一句。 直接沿着下山的石头砬子疯狂地奔跑! “跟上!!” 陆永尚见状也不再犹豫。 自己感知不到危险,那就不是什么凶猛的动物。 抓猎物的时机转瞬即逝,陆永尚也好奇黑子到底闻到了什么味道。 石头砬子就是半山上凸起的石头。 山上的时候,沿着石头砬子走,还比较安全。 正所谓山上容易下山难。 黑子四条腿跑起来自然很快。 但这可苦了身手的几个人。 陆永尚脚步平稳,伸出手臂拦住陈秋心,以防她一个出溜滑,滚下去。 狗蛋也揪起何沫沫的背包,就跟拎着个小孩子似的,甚至在石头间跳跃的时候,何沫沫的脚都是腾空的。 周知节两人则扶着潘老爷子跟在后面。 虽然下山困难,但下山的速度也是真的快。 没过一会,连呼带喘的几人就看到了躲在草棵子里观察的黑子。 此时距离猎物已经很近了。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野猪的腥臊气。 但同样的,也有一丝淡淡的血腥气若有若无。 “嘘,动作轻一点,小心刮到脸。” 陆永尚说完上前搂住黑子,接着就看到了一群奇怪的生物。 只见在十来头野猪的四周,围绕着同样数量的橘灰色的动物。 这个动物长得又像狗又像狐狸,体型细长,最大的那一头看起来也就不到三十斤。 有的胸前的那白色的毛发与熊瞎子的“围脖”如出一辙。 此时的它们正围绕着野猪,找寻进攻的时机。 不过,它们每一次进攻可与正常的猎狗有本质的差别,反而和小白很像。 进攻只瞄准野猪的屁股! 这? 我去!! “豺?” 这不就是豺么!! 第一次见到豺的陆永尚露出惊讶的表情。 同行的几人听到豺这个名字,同样一脸震惊! 这玩意可不是想遇到就能遇到的。 特别是在东北这片地方。 六十年代初的时候,因为某些特殊的原因,再加上那次自然灾害。 大部分东北人都得了各种各样的疾病。 而西医所用的药品何其珍贵,根本供不应求。 不少村子就出现了一个神奇的职业,赤脚医生。 没有固定的编制,但还是林场或者农村指定的医生。 应对的就是降低婴儿死亡率和根除传染疾病。 亦农亦医,白天务农,晚上看病。 赤脚医生和西医看病的方式有很大的区别。 手上大多都有一些土方子。 家里有老人的就会知道,虽然土方子多种多样,其中不少方子都有一味药材。 那就是豺!! 豺的皮和肉有补虚消积,散瘀消肿的作用,正好可以治疗不少传染病的外在症状。 所以那个年代出现了大面积捕杀豺的情况,导致东北大部分地区豺都消失不见了。 而看到豺后,陆永尚也明白了之前一路上,连兔子都遇不到的情况。 小型动物是豺获取食物的主要来源,山鼠,野兔,这都是它餐谱上的食物。 不过,千万不要因为豺的体积小就看不起这个动物。 豺狼虎豹,作为四凶之首的存在,绝对会有它有优势的地方。 老一辈人会把豺赋予神话意义,披上一层神秘的色彩。 但陆永尚却知道,豺能排在第一位,靠的正是它们的狩猎技巧和团队合作。 凶猛,胆大好斗,可以根据不同的地形布置不同的战术。 同样的耐心也是其他动物的好几倍。 “嘘~” “嘘~” “嘘~” “。。。。” 在众人终于压下了呼吸声后,所有人都听到了一阵阵吹口哨的声音。 这是豺的交流方式,不用张嘴,从嗓子里直接发声。 有去过超市购物经验的陆永尚瞬间就感觉这和超市收银扫描物品的声音很像。 只是刚听了不到一分钟,他就感觉自己的钱包好像被掏空了一样。 “怎么办?直接开枪呀?”狗蛋同样第一次见到豺,扭动着身子爬到陆永尚的身边小声地问着。 “等,不着急。”陆永尚回了一句。“有机会就打,没机会千万不要动手。” 陆永尚宁愿遇到野猪群,都不想遇到豺群。 豺这种动物的团队合作能力就像刻到了骨子里,而且极其具有韧性。 跑动速度一般,但弹跳能力特别牛。 甚至可以和山猫子有的一比。 前世的他就在动物世界上看到过南亚地区,豺群在孟加拉虎口中抢夺食物的画面。 有的诱惑,有的进攻,配合十分默契,豺这种动物极其相信伙伴,单这一点,其他动物就远远的比不上。 “盼儿~~盼儿~” 一阵子熟悉的叫声将不断思索的陆永尚拉了回来。 此时,一只脱了群的野猪刚要回到集体中,就这么片刻的机会就被豺给抓住了。 两头体型与野猪差了不是一星半点的豺,一个冲刺就掏中了野猪的屁股。 一个咬蛋,一个掏腚。 也不恋战。 拽下一块肉就跑。 这一幕看得几人瞬间夹住了自己的屁股。 包括几条狗子都是。 而第一次上山的几人终于相信了陆永尚说的话。“上山是特别危险的。” 危险! 这是真的危险!!! 都有一种菊花不保的危险! 第一卷 第107章 和野猪合作? 七十年代末,医疗条件进一步提高。 每个村子都有自己的医生。 基本都是中专毕业后分配过来的。 就像卢齐之前在三合村生产大队时候的医生,还有三部落林场的苗医生。 应付村子里的普通疾病都没有问题。 甚至还有老一辈接生婆的存在。 大多数的土方子已经用不到了。 况且豺的皮毛也不值钱,肉除了有药用效果外,口感连野猪都不如。 捕杀豺,风险高,收益小,一点也不划算。 不过。。。 第一次遇到豺,如果就这么错过,陆永尚还有点心痒痒,不打还真的可惜了。 特别是他旁边的这几个“高材生”。 在听到是豺这种很难遇到的动物后。 要不是陆永尚没发话。 此时都要一手捂着屁股,一手挥舞着砍刀冲下去了!! 狩猎极其需要耐心。 之前陆永尚跟他们说过,潘老爷子它们也看着有趣,甚至有时候还要小声的议论几句。 而借着这个间隙,陆永尚也发现了为什么野猪群的那几头大炮篮子没有跑路冲刺。 就在大炮篮子的中间,十余头小猪告子在大炮篮子的胯下瑟瑟发抖!! 大炮篮子的保护意识特别强。 也正因为如此! 这个野猪群才会被豺群围住! 要不就以大炮篮子那不多的智商,估计就算知道会被淘屁股,此时也会燃起小暴脾气。 低着头和豺拼杀个你死我活。 陆永尚接着刚刚获得的词条,观察着小猪告子。 上一次在林海县的东山看到那么小的小猪告子,他就比较奇怪。 一般野猪下崽子都是当年的五六月份,春节期间发情配种。 只有人工养殖的才会改变繁殖周期。 可是,这才几天时间,就遇到了这么多小猪告子。 这要是烤乳猪。。。咳咳。。。 思想又跑偏了,嘴角的哈喇子是怎么回事。 “狗蛋,今年春夏的天气怎么样?” 陆永尚是重生回来,不少事情记得都没有那么清晰。 这才问向一旁的狗蛋。 “啊?大哥,你问这个干嘛?今年你还不了解?” “今年可是个大怪年呀,春天穿棉袄,夏天穿外套,最冷的时候还结冰呢?” “也就秋天的时候好一点,和平时的秋天一样。” “就是下霜早了点,三合村的不少粮食都被霜打了,收成一般,还在商量需要多少野猪肉呢,去年这个时候爷爷早就去给三合村打标本去了。” “要不你能因为救人掉进冰窟窿里?” “今年的天气太怪了,所有人都认为冰面已经冻结实了。” 陆永尚点了点头,原来他记忆里的最冷的那一年就是今年呀! 前世的时候,快退休的他在奉天的图书馆也看过今年的记录。 好像是历史上最冷的一年,没有之一。 整个东三省的粮食减产将近一半! 整个春夏两季的平均温度在零度以下。 他去奉天的钢铁厂工作也有一部分是因为这个原因。 刚刚一直想着打猎的事情,却忘了把这些事给串联到一起了。 而野猪产崽子也跟温度有直接的关系,怪不得都到了这个时候还有这么多小猪告子。 如果没有成年野猪的保护,说实在的,就是这些小猪告子都不一定能挺到明年长大。 毕竟,春夏两季都那么冷了,冬天的温度绝对低得惊人! 现在他感觉温度已经和大雪封山后差不多了。 等到过年前后,零下四五十度都有可能。 (76年是51年后最低的温度,记忆中黑龙江整个夏季的平均温度都没有达到过零上。。。) “行我知道了,你带弹弓子了么?” “肯定带了呀。” “那行,咱来帮他们几个上树,你跟我下去,一切听我指挥!” 猪群中有小猪告子,那可就好说了。 听说过猎手和狗配合的,但谁能想到猎狗还能和野猪打配合! 就是你豺群再聪明,都没经历过吧!! 接着,陆永尚观察起四周,挑选合适的大树。 狗蛋则将所有人聚集到一起,等待着大哥的安排。 “那几棵树视线好,你们五个全都上树。” “潘老爷子,还有你俩,你们三个有枪,记住只打豺!” “一会野猪群开始冲刺,你们照着豺打,能打几头打几头。” “不过上树后要用麻绳给自己绑在树上,猎枪的后坐力大。” “等看到猎狗进入战场后,就不要开枪了,小心伤到狗子。” “不管看到什么都不要开枪!” 陆永尚接着看向陈秋心和何沫沫。 “你们俩就看热闹吧,手里供销社买的弹弓子你们就打着玩就行,不过一定要注意安全。” “那你和狗蛋哥呢?”何沫沫问了一句。 “我俩?一会你们就知道了。”陆永尚嘴角扬起一抹笑意。 一行七人,体型没有一个是肥粗老胖的,包括个子最小何沫沫。 上起树来都特别麻利。 这个年代人的身体素质是真的好,除了跟天天干活有关。 当然还跟食品安全卫生,没有添加剂有很大的关系。 陆永尚看着所有人都爬上了松树,用麻绳将腰绑在树干上之后。 这才和狗蛋一起,牵着四条狗朝着山下摸去。 其实陆永尚的想法很简单。 用弹弓子刺激野猪的情绪,和野猪群内外配合。 只要野猪开始冲刺,他们同时对着豺开枪。 能杀几头杀几头。 豺群中总共也就十几头豺,只要一开始打得准! 剩下七八头肯定不是黑子他们四个的对手。 豺会配合? 难道黑子他们不会? 至于野猪? 小猪告子跑不了,那这些大炮篮子也只会围着四周绕圈子。 有黑子在,一头都跑不了! 而唯一的难点。。。。 就是陆永尚和狗蛋两人,他们一会要离豺群近一点。 不管是被豺盯上,还是被野猪盯上,那都是要拼命的时候。 “狗蛋,做好准备了?” “先开枪,在上刀。” “让我看看你最近练的枪法。” 此时,二人已经摸到了豺群后面的不远处。 甚至有一头豺好像都发现了他们一般,嘴里的哨子声疯狂地响着。 而陆永尚也知道此时不是犹豫的时候了。 手中的弹弓子拉个满怀。 稳定词条,夜视词条,全力发挥。 “嗖~~~” 自制弹珠子带着声音对准大炮篮子的下体就射了出去! 接着! 血花四溅! “嗷~~~盼儿!!!!!” 第一卷 第108章 一枪命中两头豺! 野猪群。 最大的那头大炮篮子都懵逼了! 几天前它们终于在这边找到了一片好挖掘的山沟沟。 结果,山里扛把子出现了! 吓得它带着自己的崽子疯狂逃窜。 等终于闻不到扛把子的味道。 它们再次来到这个山沟沟,还没有开始坐窝。 竟然被这群喜欢掏裆的小垃圾围住了!! 如果没有身下的这些小崽子,就这几头小垃圾。 用不了几个冲刺就能给挑翻它! 可是!! 身下的小崽子嗷嗷待哺,甚是可爱, 它不舍得跑呀! 也只能将小崽子们护在身下。 反正只要不对着那群小垃圾露出屁股,它们就没有任何办法。 什么耐力,什么时间它也根本不明白。 只知道保护着小崽子,这边还有吃的,作为头猪,多多下崽,保护好家人,做大做强在山里在创辉煌! 然而!! 它最为看重的家伙式!! 竟然还被小垃圾给偷袭了!!! 怎么偷袭的它不知道,但是它明白,没有这玩意,它再创辉煌的梦想瞬间就不见了。 “盼儿!!!” 大炮篮子头猪疯狂地嚎叫。 看向豺的眼神都冒起了红光。 猪蹄子砰砰地猛跺地面。 接着就跟发了疯似的冲了出去。 其它几头大炮篮子同样如此,这般窝囊的被围着中间哪事它们的风格。 跟着头猪冲向了最近的豺。 当然,母野猪则没有那么暴躁,两头母野猪直接趴在原地。 几头被冻的瑟瑟发抖的小猪告子搜的一下转进了两个母猪中间。 “就是现在!” 陆永尚和狗蛋一左一右,手指瞬间扣动扳机。 “砰砰!” 已经瞄准许久的两抢直接打中了豺的身体! 陆永尚不管是稳定性还是视力都有词条的加持。 一枪打中了豺的脑袋。 不算训练打死靶子,这是狗蛋第一次打活物。 但一枪也击中了豺的身体。 然而,此时树上的潘老爷子三人则就没有那么幸运了。 豺狩猎的时候一直在来回走动。 本就不经常开枪的它们,还因为距离的缘故,只打中了豺的附近。 那些本就疯狂的野猪听到枪声,变得更加暴躁。 特别是那头头猪,冲刺起来身手的松油子铠甲闪着金光,一个挑刺,就将一头豺给挑到半空中。 还没等着头豺落地,另外一头大炮篮子直接撞了过去。 豺发出嗷嗷的叫声落地后不断的挣扎。 在被疯狂的野猪踩了几脚后就没了动静。 有些时候越聪明则越误事儿。 野猪在听到枪声后,陷入了疯狂,攻击起来毫无章法,只知道胡乱的冲击。 只要看着豺就低着脑袋往前冲。 而豺却不断的发出“嘘嘘”的口哨声。 依旧想着保持团队协作。 俗话说,乱拳打死老师傅。 如果豺这个时候直接逃跑,陆永尚几人拿它们丝毫没有什么办法。 不过也正是这份犹豫。 让陆永尚和狗蛋抓住了机会! 开枪换子弹,一气呵成。 一直在家只能锻炼换子弹的狗蛋,甚至比陆永尚还快了几分。 陆永尚一枪一个,四发子弹精准地命中了四头豺。 狗蛋连开六枪,肩膀被后坐力顶得生疼,也命中了两头豺。 当然,靠着数量取胜的潘老爷子三人,吓懵碰上死耗子,同样打伤了一头豺。 直到此时,这些豺才商量好对策,不是进攻,而是跑路。 甚至有点慌不择路的感觉。 有两头豺狼竟然朝着他和狗蛋的方向跑来!! 在他脚下的黑子一直将头埋在了雪里。 包括小白,花花,豆豆都是如此。 这是猎狗的习惯,不管在怎么训练的动物,都会天然地害怕枪声! 但是黑子嗅到了豺靠近的味道。 一个猛子站起身,作势就要冲出去! 陆永尚见状,哪能让自家狗子这时候进入这般混乱的山沟沟。 树上的几人枪声还在继续。 他不害怕这几个人打得不准! 反而害怕他们认真瞄准,想要避开黑子,越是这样,越容易。。。。。 “黑子!”陆永尚没有犹豫,一脚给黑子踹了一个跟头。 “狗蛋,按住黑子,那两头豺交给我!” 不等狗蛋反应,陆永尚一个箭步已然冲了出去。 草上飞词条全力启动,陆永尚脚步飞快。 不仅没有冲上前,反而是后退了一段距离。 跑动的时候,手中的猎枪已然换弹完毕。 “三。” “一!!” 跑动中的陆永尚脚踩着木桩子一个急停,身子扭动了四十五度。 稳定词条瞬间启动。 都知道想要枪瞄准,需要三点一线。 但是,如果是四点一线? 两只豺此时距离还比较接近呢? “砰!!” 只有一声枪响。 接着,跑在前面的豺的脑子炸开了一朵红的花朵。 身后的第二头豺的身体也仿佛被什么重物撞上去一般。 跑动中的它竟然反作用力的后退一步。 接着嘴里发出刺耳的嚎叫声。 “我艹!牛逼呀大哥!一炮双响!!” “那他喵的叫一枪俩眼!”陆永尚高喊一声。 此时可不是庆祝的时候,豺都跑的差不多了,失去目标的野猪,绝对会找到它们更加憎恨的两脚兽。 “潘老爷子收枪,狗蛋放狗!!!” 陆永尚对着树上的几人高声喊着。 甚至嗓子都有点嘶哑。。。。 脑子在不断转动的陆永尚有一念之间想到要不要掠夺一个百灵鸟的词条? “哦!!!哦~~哦~~” 潘老爷子几人的回复在森林间回荡。 狗蛋也在听到声音后第一时间松开了黑子和小白它们的狗链。 不得不说,已经憋了这么多天的猎狗,刚一冲出去就展现出惊人的速度。 黑子带着花花豆豆直接奔着那头杀红眼的头猪冲去。 而小白看到今天前辈们掏屁股的功力,绝对是学到了豺的精髓。 一声不响的绕过战场,眼睛里只有那头头猪的大浪个。 借着身上颜色的掩护,就这么在雪地里爬着前进。 “狗蛋,上猎刀,你去刀头猪,剩下的我来。” 越是这种情况,刀猎越是轻松。 这不像之前大狗围,所有野猪四散而逃。 反而以那几头小猪告子为中心不断的转圈。 一人去刀野猪肯定不太现实。 不过词条傍身的陆永尚只要等到野猪犹豫坐窝的时候,绝对能做到一刀毙命! 第一卷 第109章 大泡篮子:怎么受伤的总是这! “汪汪汪!” “汪汪汪!” 三头猎狗成犄角之势将大炮篮子头猪围住。 杀红眼的头猪丝毫没有坐窝的想法,不断地扭着头冲撞着三条狗子。 黑子身形灵活,躲避起来毫不费力。 花花和豆豆则略显吃力,只能绕在两侧,迂回进攻。 不得不说,就今天的所见所感,对潘老爷子几人来说就算是传说中的内容了。 围点打豺,弹无虚发,一枪两眼,现在又能看到三狗围猪。 别说县里的人没见过。 就这一幕,林场的人都很少见。 黑子在前面吸引注意力,花花和豆豆在两边不断的骚扰。 而狗蛋! 丝毫没有害怕大炮篮子会冲到他的身前。 反手握着猎刀,不断的在四周找这机会。 当然! 躲在后面的小白也被几人发现,此时正在好奇小白这是要做什么。 不过,下一刻,他们就见识到了一条猥琐的猎犬在狩猎时候的作用。 一直猫在大炮篮子后面的小白,见大炮篮子根本不打算坐窝。 嘴角都快要咧到耳朵根了! 从来就没有打过这么富裕的仗!! 那明晃晃的大啷个就在眼前。 谁能忍得住不下嘴呀!! 就在野猪一个前拱,没有收获准备退后的时候。 小白趁着野猪后腿分岔的间隙。 一个猛扑,一口就咬到了大炮篮子的大啷个! 小白作为一头下司犬,完美地继承了下司犬的所有优点。 当年就是被陈春来高价在南方收购的。 别看小白在老陆家的地位一直没有黑子高。 但下司犬作为世界四大猎犬之一,野猪杀手。 撕咬力一直就是它的优势。 刚刚需要两头豺才能扯掉的大浪当。 小白大嘴一张,将大炮篮子的大浪当全都含在嘴里。 撕扯,后退,一气呵成! 懵了! 此时在树上观察的五个人都懵了! 这是猎狗? 这是家养的猎狗? 确定不是豺? 这下口可比豺还要精准呀! 而最懵逼的还是那头大炮篮子! 那群小垃圾不都已经被撵走了么? 怎么受伤的总是这个地方。 狗蛋一直在这头头猪的不远处,当看到小白前扑的时候就已经行动起来。 机油手可不只是要勇气就能做到的。 除了有敢于靠近野猪的勇气,自然需要和猎狗配合,抓住机会。 “嗷~~~盼儿!!!” 大炮篮子扯着嗓子疯狂嘶吼。 而狗蛋也趁机从侧面跳到大炮篮子的身上。 整个身子都挂在大炮篮子的后背上。 右手的猎刀对着大炮篮子的脖颈处就刺了下去! 其余三条狗趁机上前,撕咬住大炮篮子的前腿。 牢牢地将垂死挣扎的大炮篮子给控制在原地。 一秒,三秒,五秒。 狗蛋死死地抓住猎刀,大炮篮子足足挣扎了五秒就彻底没了动静! “爽!!!!” 狗蛋起身,扭动着脖子大叫一声。 四条狗子则没有一丝休息,接着一起冲向另一头野猪。 然而,已经被勇猛的狗蛋震惊的闭不上嘴的五个人。 扭头就看到了更让他们震撼的一幕。 陆永尚紧紧的跟在一头比头猪小不了多少的大炮篮子身后。 一直没有被甩开。 要知道,野猪跑起来的速度都可以达到每小时四五十公里。 疯狂的野猪甚至能达到每小时七十公里。 然而这速度,都没有把陆永尚甩开!! 就当狗蛋那边刚刚得手的瞬间。 头猪的嚎叫声好像影响到了其他野猪的行动。 这头大炮篮子就是这么停顿的间隙。 陆永尚脚步飞快,手脚并用。 整个身体仿佛大鹏展翅般的扑倒大炮篮子身上。 左手扯住前腿稳定身形。 右手则毫不犹豫的疯狂刺入。 上山打猎,刀猎才是独属于男人的浪漫。 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这一幕看的人热血沸腾。 潘老爷子本就是军伍出身,虽然只是一个文职。 但这种血性同样感染到他! 不断的挥舞着双手,仿佛是他在亲手刀野猪。 不过,他好像忘记了自己在树上。 要不是有绳子绑在腰间,就这么大的动作,早就让他掉下去了。 离开树杈的他,也只能双手抱着大树,不断的往下划动。 一头,两头。 第三头野猪,被陆永尚和狗蛋一起刀掉! 不过,这么大的血腥味飘散在空中。 也让一直在中间坐窝的两头母野猪失去理智。 也不管两猪中间夹着的小猪告子。 嘴里盼儿盼儿的不断叫着,疯了一般的超山沟沟外面跑去!! 母野猪的声音,就像是这个野猪群解散的号角。 原本围绕在四周瞎跑的野猪,刹住脚步,在雪地上翻滚几圈后四散而逃。 “呼呼呼。。。。” 陆永尚见状也没有去追,小猪告子跑不远,晚上的烤乳猪已经有了。 还有五个人绑在树上,本就是带他们上山,这时候可不能将几人扔在树上。 想到这的陆永尚扭头看向五人那边。 1,2,3,4。。。。 别闹! 只看到四个人的陆永尚被吓得瞬间打了一个激灵。 “我尼玛,潘老爷子呢???” 怎么下来了呢? 还是被绳子拴在树上? 这也就算了! 而那边正好是一头母猪逃跑的方向!! 山沟沟与他们所在垂直距离就有将近二十米。 大概五六层楼那么高。 母野猪也跑了一会了,别说就是草上飞词条了。 就是给他挂上雄鹰的翅膀都来不及了! “这老爷子。。。。” 陆永尚下巴用力,嘴角抽搐一下。 也不再犹豫,将挂在背后的猎枪取下。 要是那头母野猪没有撞到那棵树就算了! 万一奔的就是挂在树上的潘老爷子。 那这时候看的就是天意了。。。。 此时, 在他的瞄准中,山沟沟那一侧的草棵子沿着上山的方向飞快地摇晃。 陆永尚深吸一口气。 接着闭气凝神,手中的猎枪轻微向上移动。 野猪露头就秒。 他起码有百分之八十的把握。 不过。 下一刻! 异变突生!! “啊饿!!!” 潘老爷子头顶上一股熟悉的声音响彻整个山沟沟。 那靠着绝妙隐藏能力的山猫子一个大跳,从潘老爷子之前所在树杈上的位置跳了下去。 四条爪子稳稳地落在母野猪的头上。 就是这么轻轻一点。 就让母野猪冲刺的方向偏了一点。 接着! 宛如一道闪电在草棵子里闪过。 等陆永尚再一次看到山猫子的时候。 它已经叼着一头小猪告子坐在了黑子的面前。 脸上的嘲讽就算是狗蛋都看出来。 而黑子下一刻,没有丝毫犹豫,直接扑进了陆永尚的怀里。 口中发出呜呜呜的声音。 诉说着它被调戏后的无尽委屈。 第一卷 第110章 年轻人的精神,收获颇丰 “永尚哥,你确定跟那头山猫子没有超一般的关系?”陈秋心一脸狐疑的看着陆永尚。 不是? 正在给野猪开膛的陆永尚听到这句话都傻了。 这么一看,何沫沫才是不和狗蛋最配的。 你才是吧! 都什么时候了还在关注这个? 没有搭理还在兴奋中的陈秋心。 陆永尚一边处理着大炮篮子,一边严肃地看向潘老爷子。 “潘爷爷,以后不能这样了,如果没有那头山猫子,我都没有百分百的把握将那头野猪一枪毙命。” “你那么被绑在树上,那可是个活靶子。” “冲起来的野猪都能给树撞个豁子,别说是个人了!” 陆永尚紧皱眉头,话语间没有一点留情。 就在山猫子掉走小猪告子之后。 陆永尚就急忙上山将几人放了下来。 剩下的小猪告子在几条狗子的围攻下,全都被聚集在一起。 让狗蛋弄了几个树枝子围了起来。 陆永尚上山前就想过这几个人会出乱子。 毕竟万事都有个例外。 他想过那个人会是周知节,他办事有点毛躁。 不像田半夏沉默寡言,办事沉稳。 但万万没想到率先出乱子的是潘老爷子。 “我。。意外,真的是意外,下次不会了。” 在山上,陆永尚就是真正说的算的那个,潘老爷子完全没有仗着自己年纪大就不听训斥。 其实,刚刚他也真的害怕了,不仅害怕那只冲过来的大野猪。 还有那头一直隐藏在他头顶上的山猫子。 刚刚打猎用了那么长时间,他一直没有发现头顶上还有其他生物的存在。 万一那头山猫子并不是和陆永尚相熟的那一只。 那他早就被山猫子咬断脖子了。 “哎,行吧,潘爷爷,下回一定要注意,要给年轻人做个榜样么。” 陆永尚说完就笑了出来。 顾客是上帝么,虽然该训就要训,见潘老爷子态度那么好,也没有受伤,陆永尚也就不在想这些了。 “永尚哥,刚刚那么一瞬间我怎么感觉我在课堂上呢。”陈秋心挽过潘老爷子的胳膊,在中间调解气氛。“对了,你这是干什么?” “开膛放血,要不一会捂膛子了,肉就该臭了。”见几人见到血没有害怕,还有几分好奇,陆永尚就耐心地跟他们解释起来。 开膛放血,敬山神,喂狗。。。。 打到猎物后的流程一个不落地演示了一遍。 这一次的收获是真的不少。 野猪就打了三头,还有狗蛋再一次补刀的八只豺。 其中一只受伤较轻,在几人围猎野猪的时候逃走了。 当然还有五只可可爱爱的小猪告子。 进山之前,几人就商量好在山上最少住一个晚上。 所以这一次也要采取老一辈打标本的方式。 正常来说,打完猎物直接就地掩埋就好。 现在气温已经达到了零下二三十度。 死去的猎物尸体没一会就会被冻硬。 并不用开膛放血。 不过,因为今天遇到了豺的缘故,这玩意特别记仇,会顺着血腥味找到尸体。 陆永尚还是决定先处理完这些野味。 用爬犁拉到不远处的矮窝棚。 矮窝棚虽然能住人,但是温度不高,不点火的情况下能维持在零下五六度左右。 正好方便用来储藏食物。 矮窝棚有两种,一种是上山伐木或者是陆永尚二叔营林队在山上工作的时候,留下的木制的房子。 这种房子一般就是春夏秋三季使用。 还有一种就是猎人利用地形,挖掘出来的半地下式的小地窖。 一半在地里,一半用木头围住,这样更加保暖安全。 周知节和田半夏看了一会,也加入到处理肉的队伍中。 大炮篮子他俩弄不动,但是给豺开膛还是比较轻松的。 陆永尚顺便还演示了一遍如何剥皮,剩下的就让他们玩去了。 豺的皮再不值钱,那蚊子再小也是肉不是。 何况等陈春来的时候交给木器厂去买。 那帮专门搞销售的人,都不知道会不会把这个皮当作狐狸皮去介绍。 何沫沫也一直围着狗蛋在转,没有节约手中相机的交卷。 看到值得记录的都会拍照记录下来。 “哥,那几头小猪告子是养起来还是。。。。” “不养了,直接处理了吧,晚上烤着吃。”陆永尚犹豫片刻说道。 “为啥呀,小猪多可爱,留着呗。”陈秋心同情心泛滥,等着大眼睛祈求着。 别说,不管是什么动物,小的时候都很可爱,包括野猪,黑黑的,小小的,猪嘴比家猪长一点,身上的味道也没有那么重。 “就不留了,没有同类保护,它们也熬不过这个冬天。”陆永尚耸了耸肩,“而且,别看这小猪可爱,这要是在六七月份生出来,只要拱进田地里,一二亩地都不够它们霍霍的。” “你现在可怜它们,那谁可怜那些种地的农民?” 潘老爷子在一旁背着手,接着话茬说了起来:“是呀,这玩意可野得很,五六年前,林场刚刚有一点起色,这边的一个领导下令不许非工人上山,结果第二年,地里的庄稼被霍霍个遍,十几头野猪就将整个村子的地给拱了一遍。” “那时候日子苦呀,就算有收成都吃不饱,到最后不少农民也只能啃草根,吃牛羊吃的那种拉拉草。” “没想到这才几年,我们的生活就变化这么大呀!” 潘老爷子不断的感叹着生活的不易。 他带来的几个年轻人都在竖着耳朵听潘老爷子讲故事。 狗蛋听说晚上要吃烤乳猪,耳朵里已经容不下其他声音。 三下五除二,新鲜的小猪告子就变成了可以上签子的模样。 这时候新鲜的野猪肉处理起来也简单。 找个干净的地方,用雪揉洗一遍就行。 陆永尚也没有时间听故事,这几年变化快? 等再过两三年,那才叫日新月异呢! 收集藤条,编制爬犁,除了每个男人人手一个小爬犁。 他还给四条狗子做了一个爬犁。 等潘老爷子迎着昏黄的太阳讲完故事。 何沫沫已经坐着狗拉爬犁朝着矮窝棚的地方飞奔了! 至于陈秋心完全没有刚刚那份同情心,和小猪告子肉坐在一个爬犁上。 嘴里喊着“架架”让陆永尚快点走。 “你们?我。。。” “潘老爷子,也给你留了一个,磨完嘴皮子,接着锻炼锻炼身体吧,要跟上呀!” 第一卷 第111章 深山遇鬼?还是个孩子? 山里的矮窝棚,外地人不太好找。 但本地人,特别是猎手找起来特别轻松。 不少外地人第一次上山,不仅害怕被野兽攻击,更害怕在山里迷路。 只要翻过一个山头,那入目所看的景象全都一样。 有的时候树木过于茂密,连太阳在哪个方向都分不清。 像陈春来那般,自己一人带狗就敢上山的县里人,都已经算是极少数的人了。 他靠的也是年轻的时候,在山里工作,积攒起来的经验。 而陆永尚他们这种常年上山的猎手,分辨方向更是简单。 通过树木茂密的方向,还有一些常年上山记下来的野菜所在的位置就够了。 夏天的时候,还可以根据苔藓或者草棵子所在的位置。 然而,包括狗蛋在内,其实都是通过山脊分辨的。 但只要进入到威虎山,那就全凭经验了! 当年座山雕在的时候,为什么可以稳坐威虎山。 靠的就是威虎山中树木茂密,不容易分辨方向。 包括后世的那个智取威虎山的电影。 其中的主角需要找路,那都要看骑着的那个大马去区分。 几人越过了一个山头。 终于来到了威虎山主脉的范围。 这里离后世的横道虎园已经很近了。 只是在山脊处,就隐藏着大大小小三,五个矮窝棚。 几十年前这是座山雕第一道防线的位置。 现在已经成为营林队在山上工作时候的住处。 “上面的锁不用破坏,一拉就开,狗蛋你带着他们将肉送到那边的矮窝棚。” “我带着这几个小猪告子,先给这个大的矮窝棚生起火。” “放完肉,你们几个在这边扫出一块空地出来哈。” 东北人民智慧的结晶,在这个看起来不起眼的矮窝棚内体现的淋淋尽致。 半地下的设计,只要进去就会感受到无比的温暖。 当然这是与外面的温度相比。 而门口对面的土制火炉,连带着地下挖掘的地龙。 地龙就是埋在地下的烟道,这种靠着屋内外气压而让烟雾顺着地下的方向排出矮窝棚外的方式,绝对是先人的智慧。 只要点起火,不出片刻,矮窝棚里的温度就能提升到零度以上。 许多人对东北的土炕有一定的误解。 它并不是下面点着火,跟铁板烧烤似的,用火来给土炕加热。 那不成铁板烤肉了吗! 而是利用烟道设计,将温度全部留在烟道内。 从而提升温度,包括林场内的那些房子在搭建土炕的时候。 都会请专业的师傅去盘土炕下面的烟道。 这样可以确保温度更有效的利用。 矮窝棚内随着火焰的升腾,温度越来越高。 两位女士脱下外套和鞋袜,放在火炉前烘烤,终于可以休息一会。 之前玩得多疯,现在就有多疲惫。 至于那些男人,包括潘老爷子都没好意思继续赖在矮窝棚内。 一起帮着在外面烤乳猪。 东北这时候的烧烤分为明火和碳烤。 找到几根杨柳树枝,将外面的皮剥掉。 将小猪告子串起来。 在火堆的两旁支起两个树杈,就跟钓鱼时候的那个支撑一个样。 当松树燃烧掉外面那层松油子的皮之后,就可以将串好的小猪告子放到上面烤了。 越是粗壮的木头,燃烧起来反而没有那么剧烈。 小猪告子身上的肉肥肉相间,那油滴落所发出的滋滋声。 馋的几人口水都忍不住的往下流。 “好香呀!永尚哥啥时候能吃,我都饿了。”休息过来的陈秋心与何沫沫闻着香味跑了出来。 “呦呦,刚才不还说小猪崽子可怜,我们不要吃它好不好么?怎么现在就馋的不行了?” 陆永尚作势嘲讽道。 “陆永尚同志!你说到这我可要好好批评一下你了!”陈秋心闻言,臊红着小脸装随即一本正经起来,“我们是要为社会主义做贡献的,首要目的就是要吃饱不是。” “你都不知道,别看县里的人一个个穿的光鲜亮丽的,大多数过的还不如乡下过得好。” “没有工作,赚不到公分,投机倒把抓的也越来越严格。” “就算它再可爱,也要先让我们吃饱再说不是?” “在一个!咱们也是为了农民伯伯的生产生活做努力,你怎么会说出这样的话,一看就不是我们的好同志!” 陆永尚闻言捂着脸,尴尬的脚都能扣出来三室一厅了。 别说,这个年代的年轻人的思想觉悟提升的就是快,潘老爷子只是说了那么一会,嘴馋就能上升到生产生活上去。 特别是陈秋心此时可不是开玩笑,故意逗陆永尚说的,而是真的发自内心的说辞。 不过,这种感觉是真的好,所有人都是一条心,没有后世的那种“兔子这么可爱,为什么要吃兔兔”的那种小仙女。 太阳渐渐落山,整个森林都暗了下去。 这时候的烤乳猪的外面的那层皮也变得金黄酥脆。 撒上一点粗盐和辣椒面。 就是陆永尚闻着都馋的直流口水。 将烤乳猪拿进矮窝棚内,几个男人一起用尿将火堆熄灭,这才跟着进去。 脱掉外套,一人一杯白酒,这生活好不自在! 酒是粮食精,越喝越年轻! 六十度的小烧从入口开始,一股火辣辣的感觉就从身体内往外蹦发。 陆永尚和狗蛋还算习惯,但是几杯下肚后的陈秋心几人。 就已经开始高谈阔论起来。 别看东北这个时候的教育水平低。 但是,人均素质还是可以的,走在路上或者是人多的地方,声音都不算太大。 不过,有两个地方除外,一个就是酒桌上,另一个就是家里的热炕头! 而现在,这个矮窝棚内,这两点全占了! 一时之间,矮窝棚内慢都是几人爽朗的笑声。 有的说以后的日子会越来越好,每年都可以分到一头猪的肉票。 有的说以后的工资越来越高,一年就可以盖个房子,取上媳妇! 陈秋心甚至都在幻想着,等她去了南方,每年都可以回来一趟,她舍不得这边的朋友。 有足够的肉吃,有便利的交通,这两点都可以实现, 不过一年的工资就可以盖房子娶媳妇???? 陆永尚撇了撇嘴。。。。 别闹,不出二十年,一辈子的工资都不一定能买得起房子,更别说娶媳妇那高昂的彩礼了。 “沫沫,陪我去上个厕所哈,我们一会就回来。” 不多时,两个女人挽手走出矮窝棚,陆永尚想要跟着出去保护。 不过想想外面还有四条狗子,这也不太礼貌,索性就依靠在门边,如果有危险随时能够出去就好。 然而! 就在陈秋心刚刚出去的瞬间。 已经有点迷糊的两个女人指着森林里大声地喊道!! “啊啊啊!有鬼呀!你们看,那边有个小孩!!!” 第一卷 第112章 黄皮子讨封 小孩!!! 此话一出,众人大惊! 这可是进入到卧虎山范围内了,方圆十余公里根本就没有人家! 只有山下的火车沿线有专人把守。 但是,也不可能有小孩呀!! 陆永尚也被这声音吓得浑身上下打了个激灵。 狗蛋反应也极为迅速,一个鲤鱼打挺,双手双脚并用地挡在两个女生身前。 至于其他人,也被这一声将身上的酒气驱散许多。 威虎山除了有座山雕外。 在三四十年前,那十四年极其艰苦的抗战中,威虎山整条山脉可埋藏了不少枯骨。 因为那条山下铁路的原因,小到七八岁,上到?耄耋之年,都在这片山林里顽强地抗争过。 特别是东清铁路的建成通车(中东)铁路,这个连接老毛子与东北的重要枢纽站,为了守护,夺回这里,自发组织的联合部队,许多人都将生命埋葬在了这里。 这是当地人都知道的历史。 被两个小丫头嚎叫了这么一嗓子。 任谁能不害怕。 此时,矮窝棚内火光明亮,透过大门,则正好能照到不远处的草稞子里。 没有夜视能力的狗蛋,第一时间也发现了宛如小孩子大小的身影。 但这么一折腾,那道身影则直接消失不见。 包括后面过来的潘老爷子几人,都只能看到黑咕隆咚的一片。 当然。 已经看到外面是何生物的陆永尚,嘴角弯起一道弧度。 “陈秋心,小点声,别害怕,那不是什么小孩,而是一只“讨封”的黄皮子。” 陆永尚笑着解释起来。 进入威虎山,野生动物又多了不少。 没想到在这还能遇到黄皮子。 “啊?黄皮子?别闹,黄皮子有能双腿站立的么?”陈秋心的尿意早就被吓了回去。 急忙躲进屋子里,和何沫沫依偎在一起,手里举着一个完整等待烤乳猪挡在前面。 而何沫沫更是嘴里不断的念叨什么。 潘老爷子听说是黄皮子,略一思索后直接笑了出来,甚至接着酒劲对着陈秋心双手抱拳拱了拱手:“恭喜恭喜,真要是黄皮子,那你可是做了一件好事呀!” 潘老爷子在陈秋心他们的心中,懂得东西更多,此话一出,直接让陈秋心稳定下来,照着烤乳猪就咬了一口,用吃来压下心中的恐惧。 “你们听说过黄皮子讨封的传说不?”潘老爷子喝了一口白酒,看到众人摇头,就继续说了起来,“传说,修炼多年的黄皮子想要成精,就会像人一样站起来,朝路过的人问“你看我像人不?”如果你回答像人,则会讨封成功,如果说不像,则会功力大退,还会记恨起这个人。” “刚刚你不就是说他像小孩子么,这就算讨封成功了!” “黄皮子修炼成仙,会给你带来福报的哦。。。” 潘老爷子借着酒劲,嘴里也没个把门的。 狗蛋坐在何沫沫身边,饶有兴趣地听着。 而陆永尚则一脸怪异,以潘老爷子的身份,说实在的,真不适合在外面说这些。 不是不能说,而是不能像讲课一样地在小辈面前说。 在东北,这样的传说实在是太多了,前世的时候,不少人调侃东北人就说,东北人不是在考公,就是在出马。 这里面的出马,说的就是出马仙的意思。 东北出马仙的前身是古代满族流传下来的。 满族的萨满教在上山打猎的时候,观察动物的习性,加上打猎的时候对大山的敬畏,从而演化出来的一种保护平安的供奉。 以“四大门,五大仙”为核心。 “五大仙”则分别是狐,狐狸,黄,黄鼠狼,白,刺猬,柳,蛇,灰,老鼠,狐黄白柳灰五种动物。 每种动物都有自己特有的能力。 别的动物就不多说了,总归是可以遇到的。 不过黄鼠狼讨封这件事。。。 如果按照猎人的说法,那就是黄鼠狼的警惕性比较高,一般看到陌生人或者遇到危险,都会站起来四处观察,两个前爪拢在身前,就像个人一样。 至于猎手为什么在山上不愿意打黄鼠狼。 一是因为黄鼠狼遇到危险会放屁,不仅臭,还有一定的致幻效果,在山里出现幻觉那是相当危险的。 二来就是黄鼠狼是老鼠的克星,为什么会在矮骡子这边遇到黄鼠狼,那还不是因为这边春夏秋三季得时候有人居住,食物和垃圾会招来老鼠,而冬天的时候,老鼠躲在地洞里,这就成了黄鼠狼的自助餐厅。 但潘老爷子愿意这般解释,也没什么不对。 他相信这些小辈。 就不怕这些小辈出去胡说。 如果换作其他场合,这番话被传出去。 说不定会给潘老爷子招来什么祸事。 “对了,永尚哥,刚刚黑子为啥没叫呀?难道黄皮子真修炼成精了?” 一直听着认真的陈秋心为了证明这番说辞,好奇地问向一直没有说话的陆永尚。 “嗯?黑子为什么没叫?” 陆永尚猜到了他们的想法,笑着摇了摇头。 人一旦认定了一个事实,就会不断地通过附近的事情来证明这点。 但这样反而会进入到自证的陷阱里。 不过,陆永尚可不会讲这些道理,只是起身说起黑子:“黄皮子别看咱们很少见,但林场附近肯定是有的,黑子知道黄皮子没有危险,也不是它攻击的目标,自然不会叫。” “何况,猎狗上山,在晚上的时候,除了遇到危险否则是不会叫的,晚上的大山属于动物,并不属于我们。” 陆永尚看大家酒足饭饱,也准备休息,出门将四条狗子牵了进来。 地上的那些骨头和没有吃完的肉则成了四条狗子的食物。 花花和豆豆被两个女生抱在怀里,当做枕头十分的舒服。 小白则因为喜欢攻击下三路而遭到了所有人的嫌弃。 陆永尚拎着黑子,守在门口。 前半夜则有狗蛋守夜,后半夜周之节和田半夏换着守夜。 至于陆永尚。。。。 刚刚获得的夜视词条的他,实在忍不住在黑夜得时候,领着黑子在附近转一转,见识一下夜晚的威虎山。 第一卷 第113章 捅了大仙的窝了。 “狗蛋,看好他们,我出去转转,一会就回来哈。” 趁着几人昏昏欲睡,陆永尚小声地跟狗蛋说了一句后。 就带着黑子出门离开了。 之前跟陈秋心解释,为什么黑子没有叫,除了夜晚的大山属于动物之外。 还有一点就是,因为黄鼠狼的习性。 黑子是觉得黄皮子没有威胁,也正因为如此。 不是黑子不抓黄鼠狼,而是黑子要等到黄鼠狼放松警惕采取抓捕。 黄皮子胆子小,一遇到点风吹草动就会警惕地逃跑。 要不是陈秋心突然出门。 估计没有多久,黑子就能将那头黄皮子给叼了回来了。 有句古话常说,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 但其实,黄鼠狼除了饿急眼了,实在没有吃的。 很少会去农户家吃老母鸡。 不是它不想吃,是因为去农户家偷鸡吃是真的危险。 黄鼠狼在野外很少有天敌,大型动物懒得搭理它。 小的动物又打不过它。 而其中,家养的大鹅,山猫子或者是家猫,还有猎狗。。。。 这三个都是黄皮子的天敌!! 这不就巧了么。 陆永尚的两个词条,还有一条黑子。。。。 黄鼠狼的天敌凑齐了! 至于为什么陆永尚会打黄鼠狼的主意。 简单点说,就是黄鼠狼的皮子价值高。 皮货圈子内,黄鼠狼的皮子,紫貂的皮子,还有灰狗子的皮子,俗称小三皮。 就是三种小动物身上,容易获得的皮货。 体格小,容易捕杀,价值还高。 一张黄皮子的皮在过年前后出售,最少要三四十一张。 这还是卖到供销社的价钱。 如果有专门的人来求,只要皮子成色好,基本上价格还能翻上一番。 早些年出现过抓黄皮子热。 不过,最近几年,生产生活压力大,大部分人都不会用时间来赌这种靠运气的收益。 上山伐木,拉雪片,能赚钱的活有很多,这样反而更踏实,靠劳动赚钱是所有人都接受的事。 山风呼啸,宛如野兽的哀鸣声。 陆永尚紧了紧身上的衣服,挑选了一颗小一点的枝桠子就忙碌起来。 用狗抓黄皮子? 那不合适,会破坏黄皮子的皮毛。 不少人会下一个夹子,用鸡蛋诱惑黄皮子。 不过,在山里的猎手,可就有的是方法了。 用猎刀将枝桠切割成长度相同的小木棍。 最好在切割的过程中不要剥皮,保留树枝原有的味道。 接着,将随身携带的麻绳搓开,其实这种麻绳并不是最佳的选择。 真正想要抓黄皮子,最好用林场固定木头的八号线。 这是市面上最容有获得的铁丝。 价格便宜,韧度较高,如果不想买,去储木厂随便捡几根也够用。 将铁丝用松木燃烧的火苗烤一下,烤成带有松油味道的黑色。 用这种铁丝抓黄皮子是最好的。 不过,现在条件有限,将麻绳分成一股一股的细绳子,编织成活扣的模样。 最后用雪水浸湿,绑到木棍上就行。 沿着黄鼠狼移动的脚印,找到它经常抓老鼠的地方。 也就是另外没有住人的四个矮窝棚附近。 一个接着一个地插进雪地里,这样一个抓黄皮子的套子就做成了。 这种方式叫连排套。 只能用来抓小一点的黄皮子和老鼠用。 当黄皮子钻进套子后,活套会瞬间收紧。 尽管有些时候黄皮子会将木棍连同套子一起拔出来。 不过,套子套中脖子会越挣扎越紧,只要顺着脚印找总能找到! 做完一切,陆永尚拍了拍手上的雪水,带着黑子朝着威虎山的方向走去。 夜视词条绝对是夜晚游走在深山老林里的神器! 此时在陆永尚的眼睛里,一切都宛如白昼。 只不过,和白天看到的许多景象不同的是,目光所及,颜色比较单调。 但正因为如此,所有正在移动的动物清晰可见。 夜晚是所有动物狩猎的乐园,树上的灰狗子成群结队地在树上来回跳动。 小飞龙和野鸡扑腾翅膀的声音时有时无。 而小野兔的脚印,宛如刚刚有兔子经过一般,脚印四周的雪花还在朝着里面塌陷。 所有的一切仿佛都在他的眼睛里放大了一般! 他脚边的黑子,同样一脸轻松,欢乐地在他身边来回跑动。 一点都不觉得冷。 中华田园犬,包括五黑犬,在冬天是不用穿衣服的。 其本身的绒毛厚度是够足以抵抗严寒的。 家里的五条狗子,也就只有花花和豆豆总是往窝里跑。 黑子,小白,大黄都喜欢冬天的时候在外面玩雪。 小的时候,陆永尚也想给自家的狗做几件衣服。 不过,老爷子从小就教育他,猎狗除了受伤后护主脖子四周外,其他地方尽量不要穿衣服。 不要将人的思想灌输到狗子身上。 要是总给狗穿衣服,会让猎狗发毛发的不好,绒毛也长不透,最重要的一点,是会让其它的狗笑话!! 家养的狗还好一点,但是猎狗的自信相当重要,如果让它在其他猎狗中抬不起头,那早晚有一天都会折在这方面。 “哎呦,我艹!兔子!这么随意么?” 就在陆永尚享受这独自一人的环境时。 一只灰棕色的野兔直接从它的胯下穿过。 别说陆永尚没有反应过来,就是黑子发现野兔的瞬间,一个前扑也没有把野兔扑到! 要是在白天,陆永尚说什么也要将这只嚣张的兔子抓回来。 然而,就在它刚要松开拎着黑子的那只手时。 在灰兔子冲过来的方向,一只浑身雪白的身影,迈着妖艳的步伐蹲到了他身前的不远处。 拥有夜视词条的陆永尚,在黑天看到的光线本就比白天更加明显。 那浑身雪白,身上没有一丝杂色的小狐狸,在他的眼睛里甚至都有点刺眼!! 这只小白狐狸看到陆永尚和黑子,不仅没有一点害怕,反而好奇地左右晃着脑瓜子。 异常的可爱! 接着,仿佛是要给陆永尚送什么礼物一般。 这只小白狐狸,以蹲坐着的状态,瞬间原地起跳。 垂直起跳一米多高,接着,就一头扎进了积雪里。 头朝下,尾巴朝上,四条腿在空中不断地用力翻腾。 终于在它的不懈努力下,一条被冻僵的小花蛇被它叼了出来! “我草!” 陆永尚看到小花蛇的瞬间,忍不住爆了一句粗口! 这尼玛,今天是捅了大仙窝么。。。。 五大仙已经看到了三个了。 老鼠估计他们住的地下就有。 索性只有刺猬没有遇见了! 第一卷 第114章 王婶子发飙 “黑子,别动,别把小狐狸吓跑了。” 狐狸怕不怕人,怕不怕狗,这个真的很难讲。 这个年代,小狐狸跑到山脚下人家要食物的事情总有发生。 甚至遇到一些好人家,还会让狐狸上热炕头温暖身子。 狐狸这种动物,天生就会分辨人类的善意和恶意。 整个林场都没有听过,谁家把去家里讨饭的小狐狸杀掉取皮的事儿。 阿姨婶子们也只会传谁家的老爷们又被骚狐狸迷住了,将家里的粮食送了出去。 这里说的骚狐狸可真的是正经的狐狸。 “来给你个肉条吧。”陆永尚从怀里摸了起来。 接着,仅剩不多的肉条全都让它扔了过去。 而小狐狸见状,更是用力甩头,将那蜷缩在一起的土蛇丢了过来。 见到小狐狸这般模样,估计是夏天的时候,被住在这边的营林队工人喂习惯了。 如今再次看到人,也不害怕了,见到有肉条,小狐狸用小黑鼻头闻了一下,感受到肉条的香味后。 嘴巴像微笑一般,咧出一个弧度,接着就将几根肉条聚在一起。 兔子也不追了,刁起肉条就离开了。 “一时心软,又没二百块钱。” 陆永尚苦笑着摇了摇头,上山打猎的猎手一般都是三不忌! 凡事能保证生存的动物,不管是是不是“五大仙”,都不会有任何留手。 就像三十五的刘家兄弟似的,上山打猎也不祭山神。 靠的就是自己的命硬! 而陆永尚虽然继承了老爷子的打猎习惯,该走的流程也会走。 但是,像黄皮子之类的,他本身是不在意那些的。 不过,此时他是终于明白了为什么那些妖艳的女子会被叫成狐狸精。 那扭动的身姿,还有微笑时候的那一抹娇羞。 别说,整个林场所有的老娘们都没有这一只狐狸懂诱惑。 陆永尚想到这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低头将那一只土球子捡了起来。 土球子又叫黄花松蛇,是东北最常见的一种蛇的种类。 其本身体型较小,只有在感受到威胁或者是惊恐的时候才会攻击人类。 村子里的小孩夏天的时候,在大河里下抓鱼罐的时候,偶尔也会抓上来几只。 至于这条土球子有什么用处? 肉质紧实,味道纯正,鸡肉味嘎嘣脆! 蛋白质是牛肉的好几倍! 农夫与蛇这个故事陆永尚自然知道,手起刀落。 这只被冻僵的土球子,估计临死之前都没有想到会是被一只狐狸发现,与人类换成食物了。 而有了“小龙”,自然也缺不了飞龙。。。。 这可是东北这个时候不可多得的双龙汤!! 。。。。。。。 与此同时。 王德清家,整个三部落林场只有他家还亮着灯。 屋子里推杯换盏,好不热闹。 屋子外面,时不时的有几个大老爷们出来照着院子喷洒着农家肥。 这让猫在小屋睡觉的王婶子恶心的嘴角直抽搐。 差点忍不住现在就出去收拾王德清。 此时饭做上,除了王德清外,三十五的林场厂长赵鹏展,三合村的生产队队长赵鹏飞全都酒意正浓。 赵鹏展和赵鹏飞是对亲兄弟。 再加上几人都是林场厂长,关系自然不错。 而今天来到王德清家了,自然跟生产生活离不了关系。 三部落林场离林海县距离近,特别是今年的工人因为经常分到肉干劲特别足,还没到过年,整个林场的伐木任务就完成了。 而三十五林场别看规模更大,但距离县里多了将近三十公里。 运输上全是问题,加上刘家兄弟出事情了,没有人上山打标本。 干劲就差了许多。 而且,不怕出事,就怕比较。 再和三部落林场这么一比,磨洋工的工人就越来越多。 反正干一天也是干,玩一天也有工分。 这不,为了完成今年的生产任务,赵鹏展不得不拉上自己的弟弟,带上几瓶好酒,一起来王德清家请求帮忙。 酒足饭饱,赵鹏展给王德清点了一根烟,这才将今天的目的说了出来。 王德清对此早就门清的很。 脸上烟雾缭绕,掩饰住一闪而过的精光,这才眯着眼大着舌头回道:“赵哥?你不是为了打标本的事呀?” “我以为是来找我大侄子小陆孩儿打标本呢!” 草!这只老狐狸。 赵鹏展暗骂一句,赵陆家兄弟打标本用得着来你这? 揣着明白装糊涂。 不过,赵鹏展也能理解,林海县下面这么多林场,每年都要有任务完成排名。 排名第一的林场厂长会被评为优秀生产工作者。 这就跟后世的优秀公务员一样。 只是这个优秀生产工作者的证书用处可太多了。 提职提干,这都是参考的一部分。 “王老弟,也是为了打标本来的,我们厂子出了那档子事你也知道。” “前几天大雪将路都给堵死了,我们清雪工作也需要人么,不像你们这么近。。。” 王德清闻言更是装起了迷糊,给山路扫雪,那都是县里养路局的事。 人家养路局可是县里的编制,刚上班的工资就有五十多块,出行都是坐车的。 跟你们林场有什么关系。 但王德清一点也不接话茬,嘴里提的可都是陆永尚打猎的本事。 三只傻狍子,不仅让他解决了卢玲灵工作的事情,还跟县里的领导更近一步。 在拿到今年的优秀生产工作者,绝对会比所有林场厂长更早地提到县里工作。 “我那个大侄子就说,为什么努力工作,就是吃得好了,明晃晃的标准答案就在这,老弟也给你出出主意,你照着抄就行。” “我跟你说,赵哥,我听说有报社来采访陆家兄弟了,你要是再不抓紧,今年过年前,陆家兄弟可就更不好请了。” “在一个。。。。有些时候,个人多一点少一点,都是数字的事情。。。” 没等王德清说完,王婶子突然推开屋门。 指着王德清的鼻子就开骂:“老毕灯,你他吗的是不是马尿喝多了,都几点了!” “你信不信我给你酒里泡几只死老鼠!!” “还他吗的泡大炮篮子,我看你也没他吗的用几回。” 第一卷 第115章 家有贤妻,何沫沫发现地仓 俗话说,家有贤妻,如万两黄金。 媳妇能压事儿,丈夫不遭横事儿。 说的就是王婶子这样的媳妇。 丈夫喝酒吹牛逼,媳妇在屋里从来都不管,面子绝对给到位。 顶多第二天骂两句就得了,但是在酒桌上说错了话。 媳妇第一时间一定要出言制止。 王德清就算再认为自己清醒,但大半斤白酒下肚,整个脑袋也成一片浆糊了。 有些不该说的话,顺口就被说出来了! 个人多一点少一点,指的就是在伐木的时候,不少厂长在储木厂记录木头数量的时候。 总会少记一些,那余下的,也就进入到自己的腰包中了。 这些都是各个厂长讳莫如深的一件事。 所有人都心知肚明,但永远不会摆在明面上提起。 刚刚的王德清显然有点得意忘形,说错话了。 好在王婶子出现得及时,也不知道赵家兄弟有没有听清楚。 总之,经过王婶子这么一闹,从王德清家告辞的兄弟俩,想了许久,也只有请陆家兄弟帮忙多大点猎物,多给林场员工发点福利这一条路了。 对于赵鹏展来说,林场排名是小事,但是完不成任务可就是大事了! 向上级批示,打报告,请示资金。 这套业务明显赵鹏飞更加熟悉。 毕竟,他每年都需要向上面请示。 兄弟俩一商量,索性就明天一起去县里。 一个去临海县当地的上级,一个去林场的上级林业局。 。。。。。。 第二天一早。 众人还没有起床,一股子香味就遍布整个矮窝棚。 直接将一屋子的小馋猫的魂给唤醒了。 陈秋心揉着惺忪的眼睛,也顾不上擦拭嘴角的哈喇子,咽了口吐沫后问向陆永尚:“永尚哥,这是什么味道?怎么这么香?” “对呀对呀,陆哥,这是什么味道,我这辈子都没有闻到过这么香的食物。” 其余两个男生瞬间也来了兴致。 只有潘老爷子见多识广,动了动鼻子这才说了起来:“永尚,这是飞龙?” “潘爷爷牛,这都能闻出来,不过不只是飞龙哦,你们吃过就知道了。” 飞龙这个大家都能接受,但是蛇肉,不少人都接受不了这种食物。 反正在陈秋心和何沫沫没吃之前,陆永尚绝对不会将这是什么肉说出来的。 狗蛋看到陆永尚的表情,走上前看了一眼小铁锅里面的食材。 只是一眼就认了出来,但这时候他也不会多嘴。 只是唤着两个女生出去清理卫生。 两个女生在矮窝棚外,学着狗蛋的样子,用雪搓了一下脸。 那冰爽的感觉,瞬间让两人来了精神,相互嬉闹起来。 等所有人都清理完毕。 众人将小铁锅围在中间,用树枝子做成筷子,大快朵颐起来。 铁锅是矮窝棚里的用具,当然还有那种长长的烧水壶,这种水壶和现在市面上所有的水壶都不一样。 整体呈l形,长的那边灌满水放进火堆里。 等水烧开,用二婶子的神器炉钩子,拎起在火堆里的那边,将热水倒出来。 这都是营林队遗留下来的物品,第二年他们还会使用。 所以陆永尚用起来也放心。 “香,真香!飞龙真好吃,这块肉是哪里?是飞龙脖子么?” “是呀,怎么骨头都酥了呢?” “感觉像是鸡肉,还不是,这股子清香味真特别。” “。。。。。” 这五个人吃得那叫一个过瘾。 陆永尚天还没亮就开始炖着一锅“双龙”汤了,自然十分软烂。 整整一夜,陆永尚都在忙活。 不仅抓了两只黄皮子,包括兔子,飞龙,他和黑子配合默契,连追带套的,满满都是收获。 这一大早上,“双龙”汤可给大家吃过瘾了。 蛇肉本就是大补之物,此时的他们顿感身体由内向外的散发着热量。 整整一夜的休息也让昨天的疲惫一扫而空。 锁上矮窝棚,一行人轻装上阵,继续朝着威虎山的方向前进。 “永尚哥,早上到底吃的是什么呀,你就告诉我呗,求你了。” “是呀,陆哥,这么美味,回家也让我妈给我做。”周知节跟在陈秋心的后面,不断地帮腔问话。 “真想知道?” “嗯嗯,真的想!” 陆永尚此时笑意都快要憋不住了。 踢了黑子一脚,让黑子快点跑。 这才回头告诉几人是什么食材:“是土球子,你们不着急,慢点走,我去追黑子。” 陆永尚假借追狗,疯狂逃窜。 陈秋心几人听闻土球子三个字,齐齐扭头看向狗蛋。 至于狗蛋,那真的是有苦说不出。 要不是坑他的是陆永尚,换做别人他绝对会说这个锅他不背。 然而,在所有人的注视下,狗蛋只能小心翼翼地说了一个字:“蛇。” 接着! 一行几人鸡飞狗跳! 想吐,吐不出,那心里痒痒的感觉却又不知道怎么排解。 玩闹过后。 包括潘老爷子看陆永尚的眼神都不对了。 然而就在几人刚刚翻过了一个山头之后。 一直跟在后面的何沫沫看向不远处的苞米杆子,一脸好奇地走了过去。 她一直在陈秋心的左侧,而陆永尚因为在前面带路,为了方便,一直沿着右边的山愣子走。 风从右侧朝着左侧吹。 何沫沫毫无危险意识地扒开了苞米杆子,一个灰棕色的大屁股出现在她的眼前。 “不是。。额。。。那个。。。。狗蛋哥。。。。” “我。。好像看到了动物。。。。” 只见何沫沫双腿止不住的颤抖,整个人仿佛都要站不稳一般。 走也不敢走,动也不敢动。 而随着苞米杆子被揭开,黑子对着空气嗅了嗅鼻子,接着回头用嘴碰了一下陆永尚。 疯了一般地朝着何沫沫的方向跑去!! “坏了!这是遇到大货了!” 陆永尚瞬间拿起后背的枪,草上飞词条启动。 三步并作两步就跟上了黑子。 等到陆永尚跑到了何沫沫身前,就看到了那足足有大铁锅锅盖那么大的大屁股被苞米杆子挡在一个石头洞中!! 陆永尚瞬间倒吸一口冷气,一把就给何沫沫拽到自己身边。 “黑子都没发现的地仓让你给发现了,你这小丫头命真大,这么近距离的掏地仓。” “要是这家伙醒了扑腾出来,你都不够她塞牙缝的!” 第一卷 第116章 炮仗炸熊枪 地仓? 黑瞎子? 永尚哥要表演徒手撕熊? 别说,等所有人到了安全距离外。 看向陆永尚都没了刚刚的害怕。 永尚哥徒手搏熊可是在陈春来嘴里说出去的。 虽然略有夸张,但是那熊掌的美味是不会骗人的。 而已经正了八经的下了两场大雪。 此时的黑瞎子早就彻底陷入冬眠中。 不到万不得已,就算现在黑子在它面前叫唤,都不一定能将它唤醒。 而且,黑瞎子的聪明是有目共睹的。 冬眠前还知道用苞米杆子将自己的屁股挡住。 这些苞米杆子肯定不是它给运过来的。 大抵是营林队的那些工人,秋天在山下的人家带上来的。 苞米可以烤着吃,没成熟的苞米杆子还可以当甜秆打牙祭。 天天在山上数木头,无聊都无聊死了。 有件事干总比天天喝酒要强。 刚刚通过观察,这头黑瞎子的屁股在外面。 头伸进石头缝中。 呼出的气体已经在石头缝那边形成了小冰柱。 头所在的位置,大概有足球那么大小的洞。 一般情况下,黑瞎子出洞肯定是需要屁股先出来的。 但如果是愤怒的情况。 保不准也会顶开石洞,从前面的洞口跑出来。 但为了以防万一。。。 陆永尚让狗蛋牵好狗子,保护好这几个小年轻。 独自拉着潘老爷子走到一边:“这头黑瞎子打不打?” 陆永尚没有绕弯子,直接问了起来。 带他们上山打猎,一天一百块,陆永尚保证他们的安全。 所以,这种已经超纲的情况,还是询问一下比较好。 潘老爷子闻言,眺望着不远处的地仓。 说实话,他想打,是真的想亲手打到一只黑瞎子。 不过,捕杀黑瞎子有多么危险他还是清楚的,陆家兄弟能够刀猎野猪。 但绝对不能刀猎熊瞎子。 就算用枪,老一辈的人都知道黑瞎子会骗枪。 谁都不能保证绝对的安全。 为了安全,绕过去是最好的。。。 可是,不打他实在是不甘心呀! “永尚,要是打,你有办法保证安全么?”潘老爷子犹豫片刻反问道。 “潘爷爷,我明白你的意思,山里不适合绕弯弯,我就直说了,如果你把你包里的炮仗交给我,我就有把握保证你的安全。”陆永尚看着老爷子背的大背包,点了点下巴。 “你怎么知道我带。。。。” “那能看不出来么,这一路上凡是跟火有关的都要远离背包,就连抽烟的时候,都要把包放得远远的,里面放的要不是炮仗就奇了怪了。”陆永尚一脸佩服地看着潘老爷子:“其实我就不明白,你为啥要带炮仗呀?这玩意除了特殊情况还真用不到,本身还比较危险。” “安全,为了安全。”潘老爷子讪讪一笑,“这是我们年轻时候的习惯,子弹太珍贵,在山上过夜的时候,都会准备点炮仗,所有动物听到炮仗都会害怕的,这样比较安全,还不用浪费子弹。” 陆永尚摊开双手:“那行吧,把炮仗给我,今天咱就请黑瞎子吃炮仗!” 从屁股看,这就是一头成年的黑瞎子。 一行人五条枪,其实想要打根本不用那么费劲。 唯一不同的是这个黑瞎子是头朝内,屁股朝外。 需要将黑瞎子从地仓里引出来。 如果是正常的小地仓,直接开枪就能解决。 陆永尚其实也是借着引子将炮仗要过来。 这玩意用好了是个利器,但万一被意外点着,容易吓到狗子。 带着新手打猎,就是每一次都需要讲解安排,这一点比较麻烦。 将掏熊仓的决定说出来后。 陆永尚就安排起来。 在熊仓子外十米左右清除一块空地出来。 收集附近的明子,也就是松油子侵泡的木头。 全都聚在一起,然后点燃。 这种引火用的明子,如果小块的使用,是很好的引火材料。 不过,这么成堆的点燃,就会冒起弄弄的烟雾。 当然,有炮仗,这么做不是为了将黑瞎子熏醒。 而是制造一个安全的退路,如果万一真的没有用枪灌死黑瞎子。 那么围着这个火堆跑,起码能保证一时半会的安全。 做完一切,陆永尚让一行人站在黑瞎子的屁股这边。 将所有的炮仗都交给狗蛋。 手里比这三,二,一! 狗蛋看清手势,手中的火柴瞬间点燃,接着,顺着那个足球大小的洞,用力的丢了进去!! 刹那间! 这个面积不大的熊仓子内就发出噼里啪啦的炮仗声! 这个炮仗比过年放的鞭炮粗实不少,一看就是潘老爷子自己改良过的。 这是一个地仓,但也是一个明仓。 那噼里啪啦炮仗声瞬间吓得黑瞎子打了一个激灵。 已经陷入深度睡眠,浑身血液都流速减慢的它。 被这么一吓,感觉自己的心脏都要炸开了。 随着这股子心脏抽搐的感觉,血液渐渐地流遍全身。 此时的黑瞎子才缓慢的睁开眼睛! 耳边噼里啪啦的声音吵的它不甚其烦。 炮炸爆炸崩到它的身上的地方也渐渐的感觉到疼痛! 这是被两脚兽偷袭了! “砰!” 反应过来的黑瞎子起身就要往外冲。 不过它好像忘记了是屁股朝的外面。 整个熊脸撞到了石头上,差点就将本就不算结实的石头砬子给崛起来! 然而,就是这么一起身。 本来扔到黑瞎子身体变得炮仗被它坐在了屁股下面。 已经点燃的炮仗可不会因为这么一坐就会熄灭的! 反而因为与炮仗距离更近! 那爆炸的力度更狠! “砰!霹雳啪啦!” 黑瞎子最脆弱的那一个小三角区,瞬间感觉到了毁天灭地的威能。 它其他的地方皮糙肉厚,炮仗爆炸只能将它唤醒,而不能让它受伤。 但是这个地方。。。。 “嗷!!!!!” 下面三角区已经变成一滩肉泥的黑瞎子整个身子瞬间坐起! 刚刚就已经晃动的石头砬子根本经不起它这般冲撞。 整个熊头就这么露在了所有人的面前!! “嗯?” “你们愣着干嘛?” “狗熊不在洞里爬出来就不会打了?” “这不就是个活靶子么?” “快开枪!” 第一卷 第117章 帮助狗蛋人前显圣 遇到一个这么简单的明仓,陆永尚一开始都觉得意外。 一般来说地仓虽然在地面上,但一般也是一个很深的大洞。 狗熊为了保障地仓的温度,在冬眠前也会将内部的空间扩充一下。 但这个地仓的确是个意外。 面积不仅没有多大,还用最简单的苞米杆子进行遮挡。 不过,别以为这种情况少见。 前几年狗熊多的时候,不少狗熊都会躲进生产大队的秸秆堆里面冬眠。 缺少粮食,不仅人的生活艰难,动物们的生活也不会这么如意。 特别是这种连气候都在欺负人的年岁。 “嗷嗷嗷~~嗷嗷嗷~~” 就在这些人愣着的时候,黑瞎子由于下面被炸的缘故。 不住的挥舞着熊爪,疯狂的嚎叫不止! 然而,在它的眼前,根本没有它最讨厌的两脚兽呀!! 不对! 在自己的后面! 黑瞎子随即反应过来。 转身下趴! 毕竟它也是个动物,喜欢用四肢爬行。 然而,就是这么一个转身的功夫。 刚刚反应过来的潘老爷子几人,这才按下了手中的猎枪! “砰。。。砰。。。砰。。。” 连续五声枪响,原本只顾着瞄准头打的三枪,全都被黑瞎子这么一趴躲了过去。 只有陆永尚和狗蛋没有被黑瞎子吓到。 在它转身的瞬间,猎枪下移,将子弹打进了黑瞎子的肉里。 此时的黑瞎子已经彻底的缓了过来,它是愤怒。 但是它也同样怕死。 因为今年冬天降温过快,提前冬眠的这头黑瞎子,身上积攒起来的肥肉已经下去不少。 转身的时候同样将刚刚弄开的洞口给扩大了。 黑瞎子第一次感觉,瘦是这么的有优势。 在众人瞄准要开第二枪的时候,身体一缩,竟然又钻进了地仓中! 这个时候的黑瞎子,整个熊头对准的可是前后分散站着的几人。 没有一丝犹豫。 四只熊爪疯狂地刨着地面。 顶开前面的苞米杆子,疯狂地朝着几人冲了过来。 除了陆永尚还能保证镇定之外,拿着枪的潘老爷子三人,之前哪里经历过这种情况。 被陆永尚子弹擦破脸颊的黑瞎子,脸上满是血迹。 猩红的眼睛无比瘆人! 而那带着气势的蛮熊冲撞,可比动物园看到的狗熊可怕太多了!! 霎那间,人体最本能的反应,让他们也顾不上瞄准,子弹疯狂射出! 但,这些没有经过系统训练过的人开枪就是这样。 越是有意瞄准,越是打不中。 越是瞎几把乱射,子弹打的越准。 耳朵,脸颊,肩膀。 三枪全部射中。 陆永尚眼神好使,在不断的瞄准过程中,看着黑瞎子这惨状后,都不由的倒吸一口凉气! “狗蛋。” 陆永尚声音不大,但在狗蛋耳中格外清晰。 两兄弟配合默契,自然知道第二发子弹珍贵的道理。 虽然这头黑瞎子距离自己也就只有不到五米的距离,但没有大哥的指示,就算狗熊突脸,单身肉搏,这颗子弹也要憋到枪膛子里! 而现在,已经听到了大哥的声音,本就毫无惧意的狗蛋直接扣动了扳机! “砰!!” 来自民兵队的专业家伙事保养的就是好! 子弹瞬间穿过熊瞎子的脑袋! 声音这才在众人耳边响起!! 而见到狗蛋一枪命中的陆永尚嘴角扬起一丝弧度。 既然狗蛋对何沫沫有爱慕之心,何沫沫也不讨厌狗蛋。 在这种两情相悦的情况下,何不给狗蛋一个人前显圣的机会! 调整枪口方向,陆永尚对着黑瞎子的肩膀补上最后一枪! 当然这一枪不是为了把黑瞎子打死。 而是,这种重量的黑瞎子,冲起来之后,就算失去生命,身体都会朝着前面再冲一段距离。 重量越大,惯性越大! 而陆永尚这一枪,如果不出意外的话。。。。 只见已经被狗蛋打死的黑瞎子,在惯性的作用下,依旧拖着自己的脚步,朝着几人迈了几步。 那狗熊近距离的恐惧吓得潘老爷子几人不断地后退。 张着大嘴,发不出任何声音。 早就忘了陆永尚之前的嘱咐,如果遇到危险,一定要围着火堆跑这件事了。 田半夏脚步还算沉稳,而周知节被吓得一屁股坐在雪地上,双手双脚并用地不断后退。 “吭哧!” 黑瞎子在不甘的眼神中,正好倒在了狗蛋的身前! 雪花四起。 血液横飞。 那宛如石塑一般,挡在众人身前,始终未退一步的狗蛋就像是誓死不退的战神。 厚重的肩膀给所有人都带来十足的安全感。 “别摸头,别笑。。。别说话。。。保持住。。。装逼一定要装全了。。。” 陆永尚站在众人的身后,在心里不断的默念着。 然而! 憨憨的狗蛋哪能明白陆永尚这么做的意义。 看着狗熊倒在自己面前的他。 从腰间抽出猎刀,蹲下身体,一刀捅进了黑瞎子的脖子里。 血液四溅,十分凶残。 接着,下面的步骤和陆永尚说的一模一样。 用没有沾上血的左手挠起脑瓜子,回头对这种人咧嘴傻笑。 “嘿嘿,没事,肯定死了,不用害怕了。” “周知节,要是吓尿了就别憋着,我大哥说那样对男人不好。” 扑哧~ 陆永尚看着狗蛋这憨傻的模样,差点得了内伤,一口老血马上就要从口中喷出。 不过,被四条狗子围在中间的两个女生此时却兴奋起来。 何沫沫胸前的相机疯狂地闪着灯光。 陈秋心更是冲出狗子的保护,蹲到黑瞎子身边,用手指头轻轻点着黑瞎子的尸体。 “硬了。” 这是陈秋心说的。 “是硬了。” “是硬了。” 两道声音响起。 一道是陆永尚的回复。 另一道是周知节下意识说出来的。 男人肾上腺素飙升的时候,总是会有一定的反应。 当然包括。。。。 “何沫沫,你拍完照片帮着狗蛋处理一下身上的血。” “潘老爷子,来吧,让你看看什么是刚取出来的熊胆。” 陆永尚打破尴尬,起身向前。 直到。。。 将黑瞎子的身体翻过来,好开膛放血之后。 才看到那被炮仗炸成烂泥的熊枪。。。。 惨。。。 真惨。。。 而刚刚还胡乱回复的周知节,看到这一幕,吓得急忙跑向远处。 陆永尚撇了一眼,心中同样感叹起来。 就这么来会变换,就是机器也经不起这么折腾吧,就算有润滑油也会磨损吧,也不知道回去之后有没有后遗症之类的。。。。 第一卷 第118章 物超所值! 开膛,放血,一颗不算大的草胆被取了出来。 四条狗子虽然这一次没有发挥作用。 但该喂狗还是要喂的。 相比于早上喂的那些冻僵的肉条,狗子们更喜欢吃新鲜的肝肺。 在潘老爷子的帮助下,陆永尚熟练的给这只黑瞎子剐了大皮。 原本陆永尚的计划是将昨天打到的那几只兔子送给几人,拿回家尝尝。 毕竟他们上山之前就说过不要猎物。 但是既然打到了黑瞎子,那送他们一点熊肉也算比较合适。 不管什么年代,熊肉都是稀罕物。 县里的体面人也没有几个吃过的。 狗蛋贴身穿着之前他亲手剥下来的狼皮。 这才知道动物皮毛是有多么的保暖。 等收拾完自己身上的血迹,偷偷地走过来跟陆永尚商量起来。 “大哥,这熊皮合适好东西,反正咱们这一次也赚钱了,这个熊皮就别卖了。” “让我妈做几件坎肩,背心之类的,马上快过年了,也算我给嫂子送的礼物行不?” “嗯?”陆永尚闻言略有意思惊讶,他还以为狗蛋是想要给何沫沫送礼物。“要不要留出来点给子自己处理?” 陆永尚作势问道。 “我用这玩意干嘛,不过给我妈留个坎肩就行。”狗蛋对着陆永尚傻傻的笑了起来。“我妈说了,今年的赚到够多了,再多她就数不过来了,年前的分成俺就不要了。” “你和嫂子刚刚成家,更是需要钱的时候,这第一年成家就成了村子第一个万元户,说出去嫂子脸上也有光,是个旺夫的好面相。” 听着狗蛋帮忙传着二婶子的话,陆永尚莫名的感觉到心里暖暖的。 作为小辈,有些话他不好意思跟二婶子多说。 从上次二婶子拿出全部家当,准备带全村的人去找陆永尚的时候。 他就感觉到了一股子在母亲身上才能感觉到的温柔。 而这番话,他哪能不明白二婶子是什么意思。 男人上山干活,女人们在山下总会嚼舌根子的。 有些话陆永尚听不到,但绝对能传到二婶子的耳中。 虽然作为“林老大”,不太在意身份的问题。 不过,村子里的妇女肯定也传过卢玲灵和白文心的闲话。 同为女人,二婶子深知想要做个好媳妇是有多么不易。 这才想要给卢玲灵找点面子回来。 说到不如做到,看到陆永尚家过得越来越好。 村子里那些姐舌根子的是非自然会远离卢玲灵。 你若强大,自由大儒为你辩经。 同样的道理在妇女之间同样适用。 若是陆永尚家过得越来越好,远超村民的认知,那万般嫉妒也只能藏在心里。 嘴上说出的,则全都会是漂亮话。 “你呀,我发现你越来越会传话了,行吧我知道了。” “这事先不急,你去把熊仓收拾一下,用苞米杆子把那些熊的排泄物盖上,一会把熊肉藏进去。” “现在天还太早,我们在往威虎山走一走。” “今天再住一宿,明天收拾收成一起回家。” 这有三根枪杆子帮忙,都不用狗子多出力,一天还一百块的收入。 傻子才愿意不多呆一天。 山里的时间过得好像比山下快似的。 当所有的一切都收拾完,太阳已经在众人的西面。 生火烤肉,不一会的功夫,那柳条上的熊肉就被烤得滋滋作响。 早上吃的蛇肉完全没有影响几人的胃口。 只有周知节一脸尴尬地在干嚼自己带的白面馒头片。 陈秋心的家庭情况,陆永尚比较了解。 而周知节和何沫沫三人到底是什么样的家庭,之前陆永尚不方便多问。 不过看着周知节能有这般隐忍,自是有了好奇心。 别说是二十来岁火气正旺的年纪。 就是老糙爷们,在狗蛋那般口无遮拦的情况下也会有火气的。 但周知节不仅没有火气,反而在处理完自己的问题后,不断的跟着众人道歉。 只有眼底那若有若无的一丝隐忍掩盖的不是很好。 “陆哥吃么?咱们一会下山还是在逛一逛?” 看到陆永尚看向自己,周知节举起手中的馒头,找起了话茬。 这时候的白面可不是后世的那种精磨面粉。 打磨手工粗糙,不过也正是因为这样,这种白面馒头经过火一烤,味道会散发着一股子清香。 “来一块吧。”陆永尚起身掰了一块,接着看向潘老爷子,“我的意思是在逛一下午,明天早上带着收获一起下山。” “你看这样行么?” 野猪,黑瞎子,豺,黄皮子。。。。 这一次上山已经见到了这么多动物。 等打完黑瞎子的那股子兴奋劲过去。 潘老爷子的身体也感觉到了疲惫。 只是,越是这样,大山的神秘越具有诱惑性。 沉默片刻之后,潘老爷子看向他带的这几个晚辈。 当看到晚辈们疯狂地点头之后,这才对陆永尚回道:“就按你说的办吧,总之麻烦永。。你俩了。” 从直说陆永尚一人,到麻烦陆家兄弟俩。 很显然,狗蛋今天靠着这股子狠劲也已经征服了这几个人。 “那行。” “吃完饭,你们在火堆旁休息一下,我带着黑子在附近找一找别的猎物。” “今儿下午尽量也不让你们闲下来。” “绝对让你们感觉这钱花得物超所值。” “物超所值?”周知节和田半夏闻言相互之间看了一眼。“陆哥,你这词用得好,我们要赶紧记录下来。” 。。。。。。 林海县林业局。 赵鹏展将三十五林场的情况跟林业局局长刘玉芬汇报一遍。 最后将申请资金,给林场的工人发一点福利的申请提交上去。 “打标本?五毛一斤?还是陆宝家的那个傻儿子?“ 刘玉芬一头精致的短发,一脸惊讶地问道。 她是林海县林业局的第一个女局长,和县里的主管领导同一个级别。 但这个年代能当上局长的女人,其本身硬实力还是有的,包括林业局内所有的工作,她都是亲自上阵,了解过,出过力才会下决定。 一些干得好的,经常被林业局借调的优秀同志,就像老实巴交,只知道干活的陆宝家,刘玉芬自然很熟悉。 第一卷 第119章 真正的棒打狍子 “黑子!好鼻子,这么远都发现了,走我们回去,让大家一起来乐呵乐呵。” 陆永尚狠狠地亲了一下黑子的头。 一人一狗飞快地朝着刚刚打黑瞎子的地方跑去。 就在半个小时前,刚刚出发的黑子,只是用鼻子在空中嗅了嗅就发现了猎物。 这一上午只打黑瞎子了。 四条狗子一身力气无出发! 特别是最近因为养伤而一直休息的黑子。 吃的全都是卢玲灵做好的熟肉,都不用自己张嘴,全都被自己的新女主人直接喂进了嗓子里。 这种超一般的享受,让黑子的体格子又大了一圈。 终于可以出发寻找猎物,只是随便一闻,就闻到了久违的熟悉味道。 来的时候用了半个小时,但回去可就快了不止一星半点。 毕竟打猎的机会可是说没就没。 “呼呼呼。。走,收拾东西,发现好东西了。”陆永尚连呼带喘,离这老远就对众人喊道。 “啥好东西呀!永尚哥。”陈秋心耳朵最好使,第一时间就站起身回道。 “快来吧,一会就知道了。”陆永尚不断的朝着他们挥手。“对了,没烧透的松树枝,挑选硬实的都带着,一会有用!” 本就做好了准备,经过陆永尚这么一嗓子。 人手一把烧火棍,快速的跟上了陆永尚的步伐。 三条狗子没有牵绳子,一直被几个人搂在怀里。 这一听说又猎物,撒丫子的追上黑子。 不仅是黑子憋坏了,小白它们同样一身的力气无处使。 山中的积雪让大家深一脚浅一脚的前进。 前面有陆永尚带路,也不怕一脚就踩进雪窝子里出不来。 一个个口中发着怪叫,如果离远处看,还真跟一个个野人似的。 没过多久。 只是绕过了半个山头。 视野瞬间变得宽阔起来。 入目可及,一条足足十余米宽的大河横亘在两条山脉之中。 众人站在半山腰,仿佛还真有一股子洒脱之感缠绕心头。 “啊~~~~” “啊~~~~” 周知节等四个小年轻,看到此景,对着空旷的地方彻底敞开心扉。 一个个双手呈喇叭形,对着天空嚎叫。 陆永尚在前面带路,听到嚎叫声嘴角疯狂抽搐。 而狗蛋一向有话直说,闷声闷气地说道:“叫得比狼嚎还难听。。。。” 狗蛋的声音本就大,随意这么一说,就快赶上几人扯着嗓子嚎叫的声音了。 不过,周知节和陈秋心几人可没有感觉一点不好意思。 积极阳光,朝气蓬勃,本就是他们这一代人的特点。 “走吧,提着这股子精气头,一会多打几棒子!”陆永尚在前面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俗话说,骑驴下山,一步跟不上,步步跟不上。 经过几人这么一耽搁。 等他们到了山下的大河边,四条狗子早就冲到了河上。 与一步一摔的傻狍子形成了对峙! 是的! 这给他们找的好玩意,就是被困在河床子上的傻狍子。 这条大河是林海县海浪河的上游。 水质清澈,夏天的时候,河里面的石头下面满满都是蝲蛄。 蝲蛄别看跟小龙虾长得差不多,但可和小龙虾有很大的区别。 小龙虾生活在污水之中,以腐物为食。 但蝲蛄只能在干净的水中生长。 只要有一点污染,蝲蛄就不会繁殖了。 不过,后世的时候,一些防疫人员以吃蝲蛄会得红线病为由,不断地在这条河的上游,也就是这里洒药。 慢慢地这条河的蝲蛄就少了。 不过重生回来的陆永尚,等明年大河开化之后,还是准备给自己和自家两个小妮子先吃过瘾再说。 话题拉回。 终于赶到大河边的潘老爷子几人,看到这河床子上有这么多傻狍子都懵了。 这玩意可是真正的东北神兽,没有人会不喜欢它的。 此时的傻狍子看到有其他动物和两脚兽过来。 原本就站不起来的梅花蹄越发的慌张。 小一点的傻狍子疯狂地扭动身体,等终于将屁股对准两脚兽之后。 头直接插进了身体下面,来了一个我看不到你,你就没有的假象。 接着无比聪明地将屁股上的白花炸开,将自己伪装成一个植物。 而成年的傻狍子就聪明多了。 看到两脚兽的瞬间就知道大事不妙,准备跑路。 不过,它那独特的梅花蹄子,本就不适合在冰面上奔跑。 而越害怕四个蹄子倒腾的就越快。 四个蹄子倒腾得越快就越容易在原地打转。 有过在冰面上玩耍经验的人都知道,如果鞋子比较滑的时候,一定要慢一点走,一步一个脚印。 这样不容易摔倒。 而像傻狍子这么倒腾,平衡感这般优秀的傻狍子,四只蹄子就跟装了马达似的,也只能在原地疯狂的打转。 “五位最优秀的猎手,你们还在等什么呢?棒打狍子听说过不?” “上呀,这是属于你们的狩猎时刻。” “我就说不能让你们的钱白花吧。” 陆永尚两手一摊。 一开始,潘老爷子几人还不好意思用棒子直接去敲傻狍子的头。 毕竟,这些傻狍子实在是太可爱了。 而黑子他们四条狗子可真的没惯着傻狍子一点毛病。 别看它们四个也脚底打滑。 那也比傻狍子强多了。 四条猎头眼中只有那几头头上带角的公傻狍子。 黑子都不用冲刺,只是从侧面一个大跳,就咬住了傻狍子的脖子。 小白还是一如既往地发挥优秀。 凡是它见过的动物郎当,就没有一个能保留下来的。 潘老爷子几人见到这般情况,心中的那股子凶狠劲也被激发出来。 挥舞着手中的木棍,就朝着傻狍子的头打去。 至于陆永尚和狗蛋,并没有参加在他们眼中宛如孩童打闹般的狩猎。 而是蹲在河床边上,不断地用手中的猎刀敲击冰面,感受冰面的厚度。 这棒打狍子都给安排上了。 那下一句瓢舀鱼是不是也要给安排上。 那这一次带人打猎才算是比较圆满。 第一卷 第120章 瓢舀鱼,陈秋心的好感 在冰面上打洞,这是真的不容易。 此时冰面绝对冻上半米有余,前世就算是用冰钓的那种专业设备,都要忙活半天。 而他俩,除了手上的猎刀,还有狗蛋随身携带的一个小手斧之外,还真就没有其他的家伙事了! 直接用手斧硬刨,那肯定不行。 手斧的手柄太短,就是身体素质强如陆永尚,在只刨出一个小洞之后。 都震的双手手腕生疼。 如果这时候有个油锯,或者是冰锥就好了。。。 冰锥? 陆永尚想到这眼前一亮! 活人还能被尿憋死? 没有现成的冰锥还不能做一个了。 东北有一种树木,叫做黑桦树,又叫臭桦,千层桦。 一般生长在东北的混交林中。 比如河边就有很多,如果不知道这是什么树的。 可以搜寻记忆中有没有那种层层爆皮的桦树。 外表是灰褐色,内部是红褐色。 已经爆皮的黑桦树在层层爆出的皮中里面极容易生长那种白乎乎的小虫子。 小的时候总会围绕着黑桦树拔树皮收集虫子。 这种小木虫,不管是火烤还是油炸都特别好吃,味道跟鸡蛋一个味。 是小时候不可多的好食物。 而这种桦皮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极容易引燃。 跟狗蛋说出利用黑桦做一个冰锥这种办法之后。 狗蛋一脸苦色,不过还是立刻行动起来。 黑桦树既然特别硬,那就是手斧劈不开的。 所以只能用小火不断地烧。 烧出一个锥子的形状。 这一步极其消磨时间。 当然用黑桦树做冰锥,做的也不是长把的冰锥。 而是一个个短小的冰锥。 在冰上凿开一个小洞之后,将做好的冰锥放在上面。 最后再用石头砸。 此时日头正好,世间万物都在享受阳光。 冰面上却出现了一番奇怪的景象。 一个不大的火堆在河岸边,大憨胖子狗蛋蹲在那边不断的忙碌着。 冰面上,用木棍敲打傻狍子的男人们,时不时地会跑到看起来冰面比较单薄的地方,贡献出身上的那股子热流。 两个女孩子在体验过棒打狍子之后,就完全没了兴趣。 往返于河岸边,找寻傻狍子能吃的植物,逗弄着那些屁股炸花的小傻狍子! 如果职业法师刘海柱在这的话,肯定会怒喷这两个女孩子,人家本来就傻,你还逗它们!! 经过两个小时的奋斗! 河床上所有的公傻狍子都被人狗配合的敲死在冰面上。 几只看着不大的母傻狍子和小崽子,也被两个女生给送到另一个岸边。 这个是陆永尚让的。 不是因为大发善心了,而是。。。。 这一趟达到的猎物实在是太多了。 这里离三部落林场还远,是真的带不回去了! 然而,刚玩够棒打狍子的几人,看到此时冰窟窿上那露出头的大鲫瓜子,看向陆永尚的眼神都变了。 谁说林场的生活艰苦! 谁说沟里人连饭都吃不饱! 是呀! 人家饭是不够吃,但是这肉和鱼绝对管够呀! 那一拳大小的鲫瓜子头,用木棍这么一砸,本就被冻得有点僵硬的鲫瓜子。 直接就被砸的翻出白眼。 都不用潘老爷子它们亲自动手,几条狗子就将已经翻肚子的鱼叼了上来。 当然,因为有小白的存在,狗叼上来的鱼他们是不会吃的。 不过。 随意的用木棍子撅出来的那五六条鲫瓜子,完全也够今天晚上他们的食物了。 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鸡飞到饭锅里。 算上今天早上吃的“双龙”汤,算是全都遇到了。 等到太阳快要落山。 潘老爷子这一行人感觉这一天一百块钱,花的也太值了。 “不早了,咱们快找住的地方,绕过大河那边的一个大弯,有一个土坷垃房。” “是之前看守地洞的工人住的。” “咱们今晚就去那边对付一宿吧。” 原本的计划还是回到昨晚的矮窝棚。 不过,看到陈秋心和何沫沫一起玩得那么开心。 陆永尚自然没有打扰他们。 反正在山上只要不挑,住的地方有的是。 “守地洞?” 潘老爷子也算是玩累了,坐在一个他亲手打死的傻狍子上抽着旱烟。 “你说的是。。。” “嘘。。潘爷爷,这个不能说,你自己知道就行。”这个潘老爷子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只要开心,什么事都往外说。 这就是老人常说,嘴上没有个把门的。 那个地洞可不只是防空洞那么简单。 地洞旁的一条隧道,直到九十年代初期才被公布出来。 等到了陆永尚重生前的那几年,这条隧道又被列为了军用运输道,进行了重新的修复。 “对对对,我这脑瓜子。”潘老爷子闻言急忙挥手打着哈哈。 见周知节他们也没有多问,这句话也就被这么折过去了。 这几只傻狍子体型本就不大,去掉内脏之后,大概一百多斤。 几人合力一起将这些肉给埋在了雪堆里。 只是割了几块傻狍子身上的排骨带在身上。 “沫沫姐,你拍的照片等洗出来可以给我几张么?” 陈秋心走在众人中间,小声的问向何沫沫。 “行呀,秋心丫头,你要捕杀哪个动物的,我给你留出来。” “我不要动物的,那玩意太血腥,我想要永尚哥开枪的那几张照片。”陈秋心说到最后,声音又压低了几分。 不断地朝着四处打量着,就像做错事了一般。 原本何沫沫还没有其他想法,只以为陈秋心感觉陆哥的那个动作比较帅。 然而,陈秋心这般鬼鬼祟祟,反而让何沫沫怀疑起来。 “我说,小丫头,你不会喜欢上陆哥了吧,他可是结婚了呀!” 何沫沫略一思索,惊讶的差点压不住声音。 “沫沫姐,你可小声一点吧!你是不是怕别人不知道呀!!” 陈秋心立马捂住了何沫沫的嘴,小声的解释起来:“我不是喜欢,就是爱慕。。。也不对,就是把永尚哥当亲哥一般看。。。” “我也说不好什么感觉,你和永尚哥接触的少,他可是会可多东西了,还给我讲题呢,特别是余弦定理,讲的可好了,深入浅出。。。。” 陈秋心声音不大。 但陆永尚体质远超常人,自然将这个小妮子的话听得一清二楚。 好感? 喜欢? 认哥? 深入浅出??? 这几个词如果连在一起,可是真的不妙呀! 不行,怎么也要跟这小妮子保持距离。 有个二婶子没事就拿炉钩子吓唬自己就行了,那陈婶子,一看就不是好惹的人。 切菜的时候,手里的菜刀都被她玩出花了。 这要是被一个炉钩子一个菜刀追着砍。。。。 第一卷 第121章 午夜惊魂 第二次在野外住,所有的一切都轻车熟路。 只是吃的东西换了而已。 油香四溢的烤狍排,金黄酥脆的烤河鱼。 还有路上,陆永尚随手在灰狗子洞里掏的各种榛果。 当然,在河边,就少不了那场大雪落下之后,直接被速冻的刺五加。 这是东北山里的一种山野菜。 刺五加又叫砍拐棒子,老虎潦,一白针,叶子可以包饺子或者是凉拌吃。 一般生长在五六月份。 根和皮是东北老人最喜欢泡的一种药材,可以治疗风湿等疾病。 这个年代,十个老人,九个都有风湿。 不过,让陆永尚印象最深的还是二婶子用刺五加的是根茎抽打狗蛋的画面。 刺五加的根茎全是一层一层的尖刺,采摘的时候都要带着手套。 而二婶子在抽打狗蛋的时候,将狗蛋直接绑在树上,裤子一扒,疯狂地抽打他的屁股。 至于狗蛋,那一年刚学完刘胡l英雄宁死不屈的课文。 满脑子都是那股子精神,直到屁股被抽成小刺猬,二婶子这才心软了。 今年这天气如此怪异,没想到还能看到刺五加的叶子。 陆永尚索性收集了一点,等吃完饭,给几人干嚼刺五加的叶子。 会在口腔中有一股青草的芬芳,很适合清除口气。 吃饱喝足,众人给土坷垃房收拾了一下,热了一点雪水漱口洗脸,便挤在一起休息了。 陆永尚和狗蛋坐在门口,一人怀里搂着两条狗子,耐心地给狗子梳理毛发,两人精力充沛,整个下午也不像那几人玩得那么疯。 兄弟俩也没有商量,谁累谁睡,只要保证有一个人守夜就行。 不过,没过多久,陆永尚就感觉坐在他腿上的黑子有一点不对劲。 原本老老实实的黑子,屁股怎么不断的朝着外面移动呢? 就在陆永尚低头查看的时候,一个小脑袋瓜直接从他和黑子之间钻了进来! 陈秋心!! 眼睛紧闭,眼睫毛没有意思颤抖。 脸上还带着微笑,一看就正在做着美梦! 土坷垃房中只有一个窗户,此时里面漆黑一片,所有人都睡意正浓。 包括狗蛋都有点坐不住了,搂着花花和豆豆不住地点头。 陆永尚无奈地摇了摇头,就没有打扰将他的大腿当枕头的陈秋心! 然而,陈秋心好像是在回味今天晚上吃的狍排。 可爱的小脑袋瓜不断地在腿上来回的扭动。 嘴巴一张一闭,仿佛是在撕扯狍排上的肉一般。 这可给陆永尚折磨疯了,因为卢齐离世的原因。 他都已经许久没有和卢玲灵亲热了。 经历过那一晚的事情之后,白文心偶尔也会和陆永尚坐在一起谈谈心。 不过,卢齐离世之后,所有人都沉浸在悲痛之中,再加上白文心开始上班,两人反而没有了太多交集。 但毕竟陆永尚是个火气正旺的大小伙子! 被这么一折磨。。。。 直到陈秋心睡梦中突然感觉怎么狍排变成了大棒骨,接着一口咬住! 被偷袭的陆永尚这才打了一个激灵,急忙扭动了一下身体,将黑子移开。 将陈秋心放到了自己的小腿上。 后半夜。 狗蛋迷迷糊糊的在睡梦中醒来,看到陆永尚依旧坐在身边后。 不好意思地挠了一下脑瓜子,示意陆永尚也休息一会。 昨天晚上自己的大哥就一夜没睡,明天一天都是苦力活,还是休息一下比较好。 陆永尚见狗蛋已经睡醒。 索性也放下心,准备在陈秋心身边挤一挤。 然而! 就在他刚躺下的瞬间。 一道枪声突然在众人耳边炸开! 陆永尚眼疾手快,拿起身边的猎枪就站在了门口! 而其他人也被枪声惊醒。 声音不算太响,距离也不是在几人住的附近,但是如此这般安静的林子中,这一声枪响也够吓人的了! “大哥,我出去看看。” “狗蛋,我去,你视力没有我的好。” 陆永尚拉住准备冲出去的狗蛋,回头对这众人说道:“枪声比较远,应该不是针对咱们,你们在这待着别动,我带着黑子去看看。” “没事的,不用害怕,狗蛋在这也出不了什么问题。” 说完,陆永尚抱着猎枪,推门而出。 四条狗子听到枪响全都来了精神,提前进入到了狩猎状态。 不过那边有枪,也摸不准是什么情况,狗子越多越容易引人注意。 “小白,花花豆豆,在这看家,听见没有。” 陆永尚朝着三条狗子一狗一脚,直接将它们仨踹进土坷垃房里。 夜晚在林子里听到枪响,不管是敌是友,都要去查看一下。 白天的时候知道那边也是猎手,最好选择绕道走。 但晚上开枪,绝对是遇到了危险。 黑子带头,陆永尚跟在后面。 越过大河,翻过了一个山头,这才看到了不远处的一道火光,还有火光边上背对背的两个人。 陆永尚眯着眼睛夜视词条全力开启,直到看清两人的长相,整个表情都变得怪异起来。 怪不得这一路上尽管黑子闻出了那边的情况,都没有发现猎物的兴奋感。 反而是一股子恶狠狠的表情。 黑子上山打猎,扑杀猎物,在它看来是一份工作。 所以脑子里只有各种扑杀猎物的方法,并不会带有情绪的。 一开始陆永尚还以为黑子是起床气。 不过,看到这两个人,陆永尚就全都清楚了。 之见,火堆旁,一高一矮两个瘦子背靠背地站在一起。 两人长得特别相似,一看就是父子,年轻的那个甚至长得和陆永尚有三分相似! 这不就是一直不着调的三叔和三弟么! 而两人的四周,一群红狗子就像是在逗狗似的,围在两人四周不断地挑逗着。 “砰!!” 三弟没忍住又开了一枪! 红狗子看骗枪成功,嗓子中发出的哨声飞起。 就跟围绕在四周的嘲笑声一般。 狠狠地刺激着三叔和三弟的神经! “砰!!” 一直将子弹捏得很紧的三叔终于忍不住煎熬。 对着那咧嘴笑的红狗子开了一枪!! 然而,就是这一枪,聪明狡猾的红狗子好像看到了机会。 绕着圈,低着头,也不再笑嘻嘻。 一步一步的朝着两人逼近。 第一卷 第122章 上阵“父子兵” 红狗子配合默契,极其狡猾。 但是,毕竟体格子较小,如果三叔上山,带着他刚刚弄过来的四条狗子。 怎么都不能被红狗子围住。 那四条狗子陆永尚又不是没见过。 一拖三带出来的亲子犬。 配合起来可是一顶一的棒。 别说这十几条红狗子,就是碰到野猪群,那四条狗子都能上去周旋。 论配合能力,谁能有从小就一起长大的一家人配合得好。 然而事实就是,四条狗子不见了。 整个现场也就只有这一群红狗子。 借着夜视词条,陆永尚观察了一周。 四周也没有任何血迹。。。 陆永尚想到这嘴角扯出一丝苦笑。 这三叔一家子,特别是那个三婶子。 估计抠搜的本性又发挥了作用。 绝对舍不得用食物喂那四条狗子。 没建立好感情,三叔就带着四条狗子上山,估计遇到危险,三叔一松狗链,那四条狗子就跑没影了。 “真是自作孽不可活呀!” 陆永尚感叹一声。 领着黑子小心地朝前面摸过去。 在山上遇到这种情况,在能保证自己安全的前提下,能救还是救一下。 这是老爷子定的规矩。 特别遇到危险的两人还是自己的“亲三叔”。 那更要抓住“机会”救一下了。 红狗子外号肛肠科主任。 被它们咬上几口也不会伤到性命,所以,这个机会,陆永尚绝对要抓住了! 此时。 已经开了三枪的陆家三叔和陆永家看到红狗子离他们俩越来越近。 本就害怕的他们彻底慌了神。 陆永家也是第一次用猎枪,见打空了子弹,手忙脚乱地准备给枪填装子弹。 不过在这种慌乱的情况下,这种精细活根本就做不了。 这里可没有电影超级英雄那种,可以在最后一刻,装上子弹一枪命中的情况发生。 满满一兜子子弹,被他那颤抖的手全部洒在了地上。 这一下,让陆永家更加恐惧。 声音颤抖的喊着自己的父亲:“爸!爸!你快想办法呀,你不说你比永尚哥还牛逼么,一人可以撕碎三只狗熊,你快上呀!!” “小兔崽子,你他吗是弱智么,我吹牛逼都听不出来!!”三叔此时也急眼了。 这时候想到爹了。 他吗的,你妈在家非要让我上山偷陆永尚猎物的时候,你咋不帮我拦着点呢! 是的! 他们这一趟上山很简单。 什么打猎物,什么打标本,他根本就不敢。 要不他就是不要脸地去老爷子面前请求带黑子上山,老爷子也能为难的同意下来,甚至还能亲自领着这个路走歪了的儿子上山。 毕竟血浓于水,他都已经这个岁数,求的就是一家人和和气气。 这是听说陆永尚和狗蛋带人上山,还要多住几宿。 准备跟在后面,偷偷的偷兄弟俩打好的标本来了!! 不过,三叔打猎的本事没有多少,从小耳濡目染,对打猎的一些习惯可是门清儿的很。 知道黑子是头抬头香。 所以才比陆永尚三人晚了一天山上。 远远的吊在后面。 谁料想,这四条狗子没有一只有黑子的好鼻子。 足足在山上找了一天,都没有找到陆永尚藏好的标猎物。 他也找不到山里的那些撮罗子,最后也只能找一个地势低矮的山沟沟,点起篝火对付一宿。 这就是没有过上山的经验。 就用脚趾头想都能明白的道理,这么好的遮风挡雪的地方,你能发现,那天天生活在山里的野生动物能发现不了?? 特别是到了晚上,河边,山沟沟,地势开阔的地方,那都是猎人睡觉的禁地。 运气好遇不到动物。 运气不好的,就像三叔这般,极容易被动物围攻。 此时的红狗子估计都要笑懵了。 只见过它们把猎物往家里撵的,第一次见猎物自己送上门的。 这两脚兽外卖,食物自己送到家! “爸,那你想想办法呀,你不是会训狗么,你吹个口哨,让那四条狗子回来呀!” “爸,要是有危险你一定要让我先跑呀,我是咱家的根,我不能死在这呀,爸。。。你要答应我呀!!” 陆永家从小娇生惯养,哪见过这种场面。 此时的他,早就慌了神,手中的猎枪就跟烧火棍似的,在手上不断的挥舞,驱赶近在眼前的红狗子。 其实,这也就是红狗子太谨慎,不找到最好的机会绝不进攻。 要是三叔两人遇到的是狼,那他们都挺不到陆永尚过来查看。 “小兔崽子,滚犊子,没有你我还能和你妈生,你踏马的连个对象对没有,在那想屁吃呢!!” “对了,一定要狠狠的贴住我的后背,我记得红狗子就会掏屁炎,不把屁炎对着他们就行!” “。。。。。” 别说,三叔还挺懂行。 陆永尚躲在一棵大树后面偷偷捡乐。 不过,红狗子是喜欢掏屁股,但是红狗子也不只会掏屁股呀! 已经骗了三枪的红狗子眼睛里全都是对食物的渴望。 只见一头明显比其他红狗子大一圈的豺。 找准机会,那两三米的距离也就够它一个大跳的。 “嘘!” 其余红狗子见状嘴里发出统一的哨声。 这就是它们进攻的号角!! 就在那头大红狗子挑起的瞬间。 另一边的两头红狗子瞬间一个前扑,长着大嘴就要吵着两人的屁股上要去! “我艹!!” 三叔见状,一直留着的那颗子弹也捏不住了。 枪口直接顶到跳起那只红狗子的肚子。 从刘家兄弟那搞过来的猎枪,只是一枪就给红狗子的肚子大了一个对穿! “嗷嗷嗷~” 一阵哀鸣声响起。 接着就是陆永家痛彻心扉的吼叫声。 红狗子们听到枪声,下意识的朝后面退去。 然而,那一只攻击陆永家的红狗子。 看到近在眼前的大屁股肉,实在没忍住不下口,临退之前,还是咬了那么一口。 只是,陆永家身上的棉裤穿的太厚。 这一口也只是蹭破点皮,没有造成太大的伤害。 “可惜了。。。” 陆永尚撇了撇嘴,这要是在偏移几厘米,那就好了。。。。 第一卷 第123章 爸,大哥来救我们了 “呜呜呜,爸,我害怕,你一定要保护我呀!” “爸,他们咬到我的屁股了!咋办呀,呜呜呜,我想我妈了,我再也不上山了~~” 陆永家哭叽尿腚,也就是擦破了个屁,那撕心裂肺的声音仿佛是被咬掉了半个屁股一般。 而陆家三叔狠狠的咬着牙关,反而因为儿子被咬而激发了血性! 陆家孩子下生就会下套子。 刚会走路就能爬山,这句话可不是村子里胡乱传的。 三叔以前也经常跟着他大哥上山打猎,要不是因为大哥当年死状实在是太惨。 直接给他吓掉了魂。 要不也不能变成这样,天天就知道混日子。 大山是所有林场人的归宿,全靠着大山生活,怎么能没有一股子山间野性! 见到自己儿子被咬。 三叔子弹换的飞快,甚至还有空将陆永家的那把猎枪抢夺过来。 引着陆永家靠在一棵大树上。 双枪齐发,胡乱的瞄准! 尽管没有打中一枪,但是动物对声音的畏惧,还真的让他们度过了这一次红狗子进攻。 “嘘嘘嘘~~” 此时,围着二人的这些红狗子嘴里的哨声又起。 谨慎的它们又开始商量起对策。 其实它们的想法很简单,就是想要先引出来一个两脚兽,一个一个的解决。 躲着枪声,几只红狗子不断的骚扰,总会让它们眼中的猎物,两脚兽崩溃的。 只要猎物失了理智,那就是它们胜利的机会。 红狗子对这种办法百试不爽。 然而,它们可小瞧了这两个人是多么的胆小。 不远处的陆永尚和黑子,一个学着红狗子的狩猎技巧。 一个看着热闹,用松针扣着牙齿,好不欢乐。 “黑子,看没看见,你以后也训练一下你那几个兄弟。” “这走位,这躲闪,特别是花花豆豆,不能一个劲的向前冲,听见没有。” 陆永尚趴在黑子耳边,小声的嘱咐着。 黑子就像是听懂一般,直立着身体,贴在陆永尚身上,偶尔还用舌头舔一舔陆永尚的双手。 害怕自己的小主人因为长时间在外面而冻伤。 这边一人一狗享受看热闹的时光。 另一边的红狗子可逐渐的被枪声消磨掉了耐性。 一切都有个极致,红狗子的耐心再好,也有被消磨掉的时候。 只见几头红狗子嘴里的哨声突然别的急促起来。 黑子因为动物的本性,听到哨声,身体瞬间崩紧。 陆永尚同样举起猎枪,猎刀也被他放到了趁手的位置。 而被围攻的陆永家,听到声音,再加上长时间的进紧张,身下焦黄一片。 那水量一看就不止是被吓尿了一次。 至于三叔更是打光了所有的子弹,手里拿着大砍刀,双眼通红,仿佛下一刻就要和红狗子殊死搏斗一般! “嘘!!“ 一股急促的哨声响起,瞬间,所有红狗子都朝着两人冲去。 一个个长着猩红的大口,分工明确的对准两人身上不同的地方!! “儿子,拼命吧,如果能活着回去,咱再也不上山了。” 陆家二叔叹了口气,仿佛在说最后的遗言。 至于陆永家,此刻哪有时间说话,双腿不断地颤抖,双手握紧那短小的砍柴斧头,在身前不断地画圈! 撕咬,劈砍,近身肉搏。 红狗子咬一口就后退,下一只红狗子见状立马跟上。 虽然每一口咬的都不算太狠。 但是却不断的消磨着两人的体力。 “呜呜呜,爸,我快被咬死了,你不说只会掏皮炎么,刚刚要不是我躲得快,都要咬我那里了。。呜呜呜呜。” “呜呜呜,爸你扶我一把我上树好不好。。。” “。。。。。” 陆永尚听到这,差点一口气没咽下去,给自己呛死。 现在浑身都是伤了,你俩身上的血让红狗子越发的凶残了,这才想起来上树? 不过,陆永尚此时也不再隐藏。 毕竟血浓于水,三叔三弟两人还罪不致死。 该遭的罪也差不多了。 如果这在不长记性。 那之后再招惹自己,那就别怪他不好意思了。 面子给多了,狗都觉得自己是狮子。 “砰!砰!!” 连续两声枪响! 正在照着陆永家攻击的那两头红狗子瞬间跌落在雪地上。 “黑子,上!” 枪响结束,陆永尚拍了一下黑子头,顺便从怀里又掏出两颗子弹。 一边起身向前,一边换弹瞄准! 黑子比红狗子的体型大了不止一点。 而且,它也没有被红狗子围住。 早就按耐不住进攻的黑子,一个冲刺就扑到了在后面放哨的那个红狗子。 血喷大口照着红狗子的脖子就咬了过去。 只听咔嚓一声,红狗子的脖子直接被黑子咬断。 那满是鲜血的大嘴,发出恐怖的低吟声。 接着看准目标,继续朝着另一只红狗子扑去。 陆永尚此时则更加随意,走进战场的途中,再一次朝着黑子的另一边开了两枪。 只是陆永尚完全没有照顾陆家三叔的情绪。 两枪全都擦着三叔的身体,射中了攻击他的红狗子!! 这一幕,可给早就筋疲力尽的两人吓尿了。 包括三叔在内,也不顾身下那红黄两色的液体。 见到有人来救他们,此时的他们感觉自己全身的力气都消失了。 一屁股就坐了下去。 三叔嫌弃地上的液体,还想挣扎着起身。 不过,已经这般的他,只能胡乱的双手按着地面。 不仅没有重新站起来,反而让身上沾满了那红黄两色的液体。 “爸,爸,那好像是黑子。。。” “是大哥,大哥来救我们了!!” 陆永家率先认出了那英勇的黑子。 接着,陆永尚拿着猎刀,宛如战神般的身影走入火光之中。 连续开了两枪的他,已经将猎枪背在身后。 手拿着猎刀,草上飞词条全力启动。 根本不用红狗子扑向他,他就开始追着红狗子四处奔跑! 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那也就小土狗大小的红狗子,已经被四枪打得没有了配合。 一盘散沙的它们,怎们可能是陆永尚和黑子的对手!! 特别是当陆永尚走到三叔二人身前。 最后拿住红狗子拼死一跳,陆永尚手起刀落! 直接在二人头顶上,将红狗子的头给砍了下来! 猩红色的液体洒满了二人的脑瓜子。 精神高度紧张的二人,终于扛不住了,双眼一闭,彻底的昏死过去。 第一卷 第124章 人面熊!! 另一边。 被枪声惊醒的几人再也没有困意,开着土坷垃房门。 在门口不远处生了堆火。 众人围坐在一起,不断谈论着这一次上山的见闻。 除了火光能够照到的地方外,入目可及,全都是各种奇怪的树枝。 宛如一个个山间恐怖的幽灵。 潘老爷子起身点了一根烟,守在门口前聊起了曾经的一段往事。 人在闲下来的时候就是这样,越是感觉危险,越容易将那些恐怖故事。 特别是在山上野营的时候。 山里的猎人自然不会如此。 不过这几个县里来游玩的人,反而觉得这样更加刺激。 “你们听过人面熊么?” 潘老爷子看着远方那些稀奇古怪的树枝在随着风不断地摇晃,下意识的说了出来。 “人面熊?就是黑瞎子呗?” 听到这三个字,她领来的四个小年轻也来了兴趣。 亲手打过黑瞎子后,这几个人反而对深山少了一丝敬畏。 特别是周知节,说话的时候都有一点嘲笑的意味在里面。 这种口气,让狗蛋听得十分难受,不过他也懒得搭理周知节。 只是牵着小白,不断地警惕四周。 “人面熊应该是黑瞎子,但还和黑瞎子不太一样。”潘老爷子略一思索后说道:“人面熊从小生得就比一般黑瞎子小。” “长得也不太一样,全身漆黑,但只有脸全都是雪白的白毛。” “几十年前,我们在山上的时候,就发生过这么一件怪事。” 见有奇闻逸事,几人安静下来,也没有打扰潘老爷子继续说下去。 “那时候我们一天就只有一个土豆子,每个人都饿得不行。” “身上穿的都是单衣服,除非万不得已,是不会停下来睡觉的。” “但人总有累的时候,当年我们也一样,连续走了两天山路,实在扛不住了,才隐藏在山洞里睡了一宿。” “而怪事就发生在那一晚上。” “那时候大家睡意正浓,年纪最小的那个同志走出山洞上厕所,五六分钟还没有回来。” “这一下,我们的队长就有点着急了,那个小同志还没有成年,平日里就比较贪玩。” “队长叫醒我,以为他是找到灰狗子的窝,去掏榛果去了。” “索性就和我一起出去找找。” “可是,刚一走出山洞,在月光下就看到一个人朝着我们挥手。” “那个人身体也不算很壮,脸上雪白一片,就像是被呼出的水雾冻住脸一般。” “当时我俩也没有多想,认为就是那个小同志,只是在月光下看的不那么清楚而已。” 潘老爷子说到这,将手中的烟头熄灭,仿佛陷入了回忆中,整个人身上都带着一丝悲伤的情绪。 而听到这,大家好像也猜到了那是什么了。 “你们猜得没错,那就是一头人面熊,因为它从小生地就小,获取猎物的本事没有那么强。” “只能模仿人的样子,吸引上山的村民,等临近了将村民吃掉!” “但是我们哪知道这些,直到那个小同志突然在身后拍了我们一下,手里拿着一只兔子跟我们显摆。” “我和队长这才惊醒过来!!” “不过,等发现那不是小同志的时候,我们离这人面熊也就只有三五米的距离。” “要不是队长随身带着枪,那瞬间扑过来的人面熊,绝对不是人力所能抗衡的!” “但那也让我们队长丢了一个胳膊。。。” 潘老爷子回过头,身色黯然。 然而,此时的众人眼里哪还有潘老爷子。 而是全都看着土坷垃房外面,满脸都是惊恐的知者那黑暗中挥舞的手臂。 “爷爷。” “狗蛋。” “那个。。。那个就是你说的人面熊么?” 火光没有照到的山林中,只见一个特别宽厚的身影,一脸雪白。 此时正在大树后面,朝着众人挥舞着手臂。 那样子,那体格子。 和潘老爷子说的一模一样!! 特别是身材,完全不是人类能拥有的身材!!! “狗蛋哥!怎么办,我们。。。我。。。” 何沫沫和陈秋心一个翻滚,就躲到了狗蛋的身后。 不得不说,两个女人的判断能力确实优秀。 遇到危险,第一时间就能找到谁才是最靠谱的。 不过,此时的狗蛋看了看外面的那个“人面熊”。 又看了看被吓得躲回到屋里的潘老爷子。 在心里止不住地腹诽起来:我大哥说我嘴开了光,我看你们几个的嘴才有问题。。。。 不仅嘴有问题,胆子还小。 那哪能是人面熊,外面枪声就没有断过。 这些动物就是在傻,也知道远离这边。 而且。。。。 他牵着的小白根本没有一点开哐的迹象。 反而欢快的摇起了尾巴。 在山上,除了大哥,他只相信身边的狗子。 “没事,那不是人面熊,是大哥,这是在叫我过去呢。。。。” 狗蛋耸了耸肩,起身准备朝着外面走去! “别,别,狗蛋。。你确定?人面熊就是这么吸引人的!” 潘老爷子举起猎枪准备随时反击。 如果陆永尚在这里,就能明白,这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但狗蛋哪能理解这个,既然他解释得没人听,索性就牵着小白朝着那边走去。 陈秋心和何沫沫十分的给力,选择了相信狗蛋,深一脚浅一脚的跟在后面。 直到走到挥手的人跟前,终于确定,那就是陆永尚。 只不过陆永尚的连扛在拖的带了两个人回来。 这才看的比正常人宽了一点。 再加上一直在那边看热闹,脸上满是白霜。 而陆永尚看到潘老爷子举起枪的时候都懵逼了。 什么情况? 潘老爷子的警惕性这么高么? 他身边的两个人身上的味道实在是太大了,他走过来的时候,看着房门开着,潘老爷子就看向这边。 这才挥手示意来几个人,简单的给三叔和三弟处理一下。 这时候下山肯定不是最好的选择。 两人别看浑身是血,刚刚他也检查了一下身体的伤。 两人穿了三层棉袄,伤口都不严重,就是下面可能有点不太正常。。。。 一个劲地拉拉尿,就跟不好使了一样。 这要是不在外面给处理一下,拉进房子里,那骚味绝对受不了。 第一卷 第125章 二哥比得还挺形象 扒开衣服,撕扯衬衣。 用六十度的小烧直接浇到伤口上。 疼的三叔和三弟在昏迷中开始面色扭曲。 “狗蛋,你把他俩当个人行么?” 就算心如陆永尚这般很辣,在看到狗蛋如何帮着他俩处理伤口后。 都感觉十分的残忍,完全没有把他俩当个人看,甚至比处理黑子的伤口时候还要用力。 “哦。。。我当绑猪肉来着。” 狗蛋闷声闷气的说着。 带回来的是自家的亲戚,俗话说家丑不可外扬。 陆永尚也没有其他人帮忙。 让他们回到土坷垃房里休息后。 就和狗蛋忙碌起来。 陆永尚眼神好,可以走远一点,索性就负责收集树枝,捆绑在一起多做几个大一点的爬犁。 狗蛋则不情不愿地开始处理起两人的伤口。 这两人绝对是被吓坏了,白酒洒在身上的那般疼痛都没有将两人唤醒。 等狗蛋包扎到最后,指了指陆永家那比小母手指头大不了多少的玩意问道:“哥,这玩意总拉拉尿,反正也这么小,我直接给割掉的了呗,看样子留着也没用了。” “别,二哥!二哥!!我错了!我真的错了,还有用,我求你了。” 陆永家听到这,打了一个激灵,直接翻身捂住自己的下面,跪在地上不断地求饶。 三叔是真的昏死过去了,这一点陆永尚能确定,毕竟他是拖着三叔回来的,如果没昏死过去,那头不断地撞树,也能给他撞昏过去了。 而这个老三。。。。 陆永尚实在不想搭理他。 “行呀,老三,你要想保住那玩意,你就说说为啥大哥能遇到你们。”狗蛋手上的猎刀都快让他玩出花了。 脸被火光照耀得忽明忽暗,就像是专割小鸡的猎手一般。 何况还有一个小白蹲在一旁,眼睛里直冒精光。 自从三叔领着那四条狗子回来,就在外面风言风语,不断地找事。 兄弟俩没空搭理他们,反而在这里找到了机会。 三叔毕竟是长辈,弯弯肠子还多,问他肯定不行。 但这个三弟么。。。 嘴松得跟给大胖子绑过的棉裤腰似的。 “大哥,你快管管老二,我说,我全说。” 陆永家急忙提上裤子,蹲坐在火堆边瑟瑟发抖地将所有的一切都说了出来。 那天三叔领着他去参加了刘家兄弟的葬礼,本来是想着混吃混喝,回来再打包点菜。 不过,当三叔听完刘家兄弟身上发生了什么之后,就发现了不对的地方。 他们老陆家也是猎手。 自然知道刘家兄弟是怎么训狗子的。 如果没有遇到人,只是遇到了猎物,那四条狗子的链子不能被换成布条。 这一点,别人没有注意到,三叔只是看了一眼狗子就发现了。 别看三叔平日里吊儿郎当,但是村子里有什么动静,谁家发生了什么可都门清得很。 所以。。。 回忆了许久的三叔,就感觉刘家兄弟上山的地方和陆永尚兄弟俩上山的地方重叠了。 而且,只有陆家对猎狗比亲人还亲,吃的比亲人还要好。 才能做出给猎狗换链子这种事。。。。。 但,这件事都已经过去,根本没有人在意,也没有人深入追究。 如今两人早就不知道被埋在哪里去了。 所以三叔这才想用这点威胁陆永尚兄弟俩。。。 至于今天,则纯纯是快过年了,他跟在大哥二哥后面偷猎物来了。。。 狗蛋听陆永家如同竹筒倒豆子般,什么都往外说,内容太多,脑袋都要听爆炸了。 而陆永尚在一旁做着爬犁,被气得差点笑了出来。 “就这些?” “还有还有!!”陆永家疯狂的点头回道:“我妈听说了咱家白姐姐被知青队长看上了。” “还有,你帮着王寡妇绝对是看上了人家的身子。。。” “我妈还说,小平安那么小,你那么帮小平安绝对目的不纯,还不如把肉都给她吃,还说咱们老陆家都一个样,我爸也看上了王寡妇。。。。。” 陆永家嘴就没有停下来过。 卖爹卖妈卖队友。 别说还真和三叔三婶子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你身上的伤还好不?”陆永尚不愿意听这些老娘们嚼舌根子的话,索性出言打断。 “好了,除了那里没有感觉,别的地方就是疼,不影响走路。”陆永家点头回道。 “那行,今晚你守着你爸吧,我看他身体还行,就是精神上差了一点,估计要休息不少时间。”陆永尚起身将一个单人爬犁扔到陆永家身前。 “明天一起带着走吧,今天也算我救了你们一命,如果你有脸,那就少找事。” “如果没脸,你也看到了红狗子的下场。” “就像你们一家子跟红狗子似的,只会嚼皮炎子,你感觉下场会有什么不同么?” 话已至此,仁至义尽。 东北人重感情,但只重善意的感情。 都说过了山海关,就是要饭也能回家。 这说的一点都没错,遇到困难伸手帮忙。 你帮我一次,我十倍偿还。 不过,对于一些血脉的情感的链接,反而没有陆永尚前世的时候,在南方旅游所见的那种大家族感情深。 可能是这边家族比较少,为了生产生活不断分分合合的原因,也可能是性格上的问题。 如果没有陆老爷子在,包括今天,陆永尚是会救他们。 但绝也对不会上的那么早。 不仅是陆永尚,就连狗蛋做这些都没有一点心理负担。 至于最后所说的知青队队长? 陆永尚也只有一点印象,这个倒不是什么难事。 白文心越发的美艳动人,就跟王寡妇一样,还是个新晋寡妇。 自然少不了人骚扰。 但陆永尚一点都不急,卢玲灵是他明媒正娶的妻子。 白文心可没有那一纸凭证。 如果在这般诱惑下还能变心,留在身边迟早也会出现问题。 年关越来越近。 大雪封山也近在眼前,不趁这个时候多上几次山。 多多的积累原始资本。 陆永尚自己都说不过去。 而且。。。 经过这一次上山,那各种皮和肉一买。。。 估计,家里离万元户可就不远了。 “老三,老实点,大哥是好人不收拾你,但你惹了我,你那小玩意还是保不住的!知道么?” 狗蛋竖起小母手指头比了一下,这才拉着陆永尚回到土坷垃房里。 见凶残的大哥和二哥终于离开。 陆永家低头。。。 “别说,二哥比的还挺形象。。。” 第一卷 第126章 幸福的二婶子 “陆家大小子!这么多猎物,哎呦,还有一个黑瞎子皮,你们老陆家是要发了呀!” “县里的车都等了好久了,天呢,你们今年绝对是个丰收年。” “这是红狗子吧,这皮子也值钱得紧呀!” “黄皮子?灰狗子?还有兔子,还有。。。这不是陆老三么!!” “。。。。” 这还没到晌午,就听到李傻子在村子里面喊陆善人回来了。 那村里的婶子们哪还能坐得住。 一大早,那木器厂的大卡车就听到了林场大院内。 谁能猜不到陆永尚兄弟俩绝对不能空手回来。 这才立刻放下碗筷,不顾自家老爷们的劝阻,急忙跑到主路上迎着回来的众人。 东北男人好面子,已经多次从陆永尚那分到了肉,自然不好意思跟着一起出来。 “婶子们,吃完饭了呀,这一次上山的时间长,就多打了点。”陆永尚走在前面,不断地跟着婶子们打着招呼。 婶子们不说要分肉,陆永尚也不提。 不是他不愿意给,如今这般收获,一家分那一点肉,陆永尚自然不会在意。 只是,这种情况就是这样。 他们如果张嘴要,那你可以给,这样所有婶子都会对你万分感激。 但是,如果是你主动给的,时间一久,所有人都会当作陆永尚分肉是应该的。 不仅不会感激,保不准哪一次不分肉还会落得埋怨。 斗米恩升米仇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但王寡妇家不算,陆永尚哥俩把小平安当作了自己的亲妹妹,主动送过去点肉给小平安补身子,那都是正常的。 陆永尚一路上打着哈哈,身后的陈秋心几人也在默默的学习着。 回来的路上,陆永尚已经把分肉的规矩告诉他们。 但如此这般,能够在妇女之间游刃有余,瞬间化身妇女之友的陆永尚,还是让他们默默的竖起大拇指。 “咳咳,小陆孩儿,你看你家牛叔最近身体不太好,我想要一点熊骨头棒子给牛叔补一补身体,你看可以不?” 牛婶子一直走在最后没有搭话,牛叔曾经也是猎手,不过水平有限。 没上过几次山,反而因为没有做好保暖而伤了身体。 但牛叔一家和陆老爷子关系一向很好,之前狗蛋还惦记着牛叔家的那一把猎枪来着。 牛婶子平日里也说话闲聊也总帮着陆永尚兄弟俩说话,虽然这段时间接触较少,不过关系一直摆在这里。 牛婶子见不少人开始讨论那昏迷不醒的陆家老三。 直接走上前,主动要起了肉。 “牛婶子,够意思。”这般情况,陆永尚哪能看不懂? 偷偷地在牛婶子旁说了一句,接着就从他身后的爬犁里大大方方地割掉了一大块熊肉。 “牛婶子,这说的是啥话,这段时间你一直去家里帮着玲玲收拾屋子,还给我们选了一块盖房子的地方。” “只给你骨头像话么,这些肉都拿去,等过几天,我和玲玲一起去看你去。” 只要开始分肉,就要将所有事情摆在明面上,这不是说给牛婶子听的,而是说给其他人听的。 给牛婶子多,是因为总帮自家媳妇。 特别是那些爱嚼舌根子的婶子,听到这也明白了陆永尚的意思。 “小陆孩儿,你呀,越来越像你爹了!”牛婶子拍了拍陆永尚的肩膀,这才接过肉。 其他婶子见状,哪还有空搭理那躺在爬犁上的“伤残人士”。 纷纷跑到陆永尚身边说着家里的情况。 当然,陆永尚也不会再分熊肉,只是将那头最大的大炮篮子的肉给大家分了下去。 牛婶子家跟陆永尚家里关系好。 多分一点没什么。 但其他叔叔婶子,低头不见抬头见,还是分得均匀点才好。 不患寡而患不均么。 等众人来到林场大院,肉也分得差不多了。 二婶子一改往日的泼辣,身上穿着新做的碎花袄子,站在卡车前与木器厂的会计聊着天。 见到众人回来,脸上的笑容无比灿烂,也不管打了多少猎物,直接走到了陆永尚的身前。 第一次看到如此开心的二婶子,就连狗蛋都瞪大了眼睛,别说一直被炉钩子撵的陆永尚了。 “二婶子,炉钩子在哪呢?你别搞偷袭哈。” “小屁孩,说什么呢,今天的收获不错哈,你小子行,有面子!”二婶子笑颜如画,那股子精气神都快赶上陈秋心和何沫沫了。 “妈,你咋得了?你挖出金子了?”狗蛋懵懵的说着。 “滚蛋!现在没空,回家再收拾你,是你爹回来了!一会我借着你大哥的面子,做卡车去县里接你爹去。”二婶子笑着解释,还顺便跟伸手的几人打了一声招呼。 就这? 二婶子能这么开心? 然而,一直在那等着的会计走过来,跟陆永尚点了点头,走到陈秋心的身边。 “秋心,我先拉着肉和潘老爷子几人先回去,一会还要送陆家大姐回来。” “陈哥说你要想在这玩,下一趟我回来的时候再来接你也行。” 听到这句话,陈秋心自然不愿意早走。 而见藏不住的二婶子这才露出这么开心的原因,从兜里拿出一张缝纫机票和一张电视票。 “这是你爹前几天托人送回来的,他还不知道你俩小子这么赚钱,我去把电视机和缝纫机买回来,陈哥那边都安排好了,顺便将你爹给带回来。” “对了还有自行车,两台哦~~”二婶子整个人都快要飘到空中去了。 这个年代,林场谁家能配上缝纫机和自行车已经算是大户了。 而二婶子还要把电视机买回来。 换做是谁能不开心! 这要是卢玲灵估计没有陆永尚拉着,都能飞到天上去。 “这是好事,等电视买回来,我让玲玲去咱家看电视去。”陆永尚笑着回道,接着对会计点了点头:“麻烦你了,帮我跟陈叔带个好。” “带啥呀,估计都是我姥爷的主意,我爸最急可忙了,你跟他不用见外,没有你,他现在还在家里连大气都不敢喘呢。”陈秋心丝毫不给陈春来面子,不过还是对会计做了一个鬼脸。 “你告诉我爸,让他过几天再来接我,我和小嫂子一见如故,要好好玩几天再走,不对,是学习,是一起学习。” 第一卷 第127章 一三五,二四六,周日归陈秋心? 陆家,小屋。 中午回来休息的白文心被卢玲灵叫进了房间里。 卢玲灵涨红着小脸,眼神不断地闪躲,好像有什么话要对白文心说。 而白文心显然早就明白了卢玲灵的那点小心思,揣着明白装糊涂的说道:“玲玲,怎么了?是不是最近我在你这睡觉耽误你俩了?要不今晚我就回后屋睡,我不信鬼神,放心吧,我不害怕的。” 如果是平常,卢玲灵肯定能听出来这是白文心的调侃,可是今天,她满脑子都是想要说的话,一时之间没有反应过来,被白文心这么一调侃,小脸红的跟小苹果似的。 “文心,我不是那个意思,我。。。。” “哎呀,那个我一直也没跟你谈过,永尚他是个好人,咱俩一起跟他,他也一定会对你好的。” “肯定能像对我那样的对你。” “而且,他有点太。。。那个了,我一个人有点应付不过来,这么多天都过去了,总不能让永尚自己住,而且,你那事不也要抓紧时间么。” “今天陆老爷子去李傻子家住,要不。。。晚上你和永尚。。。” 卢玲灵鼓起的勇气也就能支持她说到这了。 她俩是上山的知青,不像本地的婶子们,小黄段子说出来就跟平常聊天一样。 能把话说得这么直接,已经不容易了。 还没有到八十年代初期。 还没有开始改善社会不良风气。 如果等到八三年以后,所有男女有关的案件从重处理的年代。 说出这番话就已经可以去矿山挖煤了。 当年判的最重的刑罚,交往过三个以上的女朋友,就属于流氓罪,直接吃枪子。 对女同志吹口哨,都要十年起步。 这在林场等农村还差一点,不过,所有县市级以上的城市,相互监管可严格得很。 “玲玲,你想好了吗?真要走这一步,咱俩一起服侍永尚哥,那。。。。” 虽然白文心已经和陆永尚在那一夜已经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不过,这件事除了他俩和大黄,谁都不知道。 “肯定的呀,没有永尚的照顾,你的日子该有多难过呀。”卢玲灵想到自己亲手让文心成为寡妇。。。 心里更是无比的难受。 “那。。玲玲,就按照你说的办吧。” 白文心紧紧握住卢玲灵的手,脸上露出一抹笑意。“以后你一三五,我二四六,只有周日让他休息,把他彻底榨干,肯定不能让他出去沾花惹草。” “谁沾花惹草呀?”没等两人说完。 大门外,突然传出一道熟悉的女声。 “啊?秋心?”两人对视一眼,急忙打开屋门走了出去。 “嘿嘿,嫂子,文心姐,我又可以在这住几天了,正好明天是周天,你们把永尚哥让给我呗,让永尚哥在带我上山玩一天!” 周日? 借永尚哥? 卢玲灵和白文心闻言,小脸都红了起来,特别是白文心。 也不知道刚刚自己那么大胆的一番话,有没有被陈秋心听到。 陆永尚在棚子里换着衣服,表情十分怪异。 “一三五?二四六?陈秋心要周日?” “就是村里的老黄牛都不敢这么用吧!” 。。。。。。。 当夜。 昏暗的房间内,三个女人大眼瞪小眼地互相看着对方。 谁也不肯先入睡。 因为陈秋心的出现,卢玲灵和白文心的计划被彻底打断。 虽然陆老爷子依旧去帮着李傻子收拾屋子去了。 但是,陈秋心不睡觉,白文心还真不好意思出去。 “那个。。。秋心,你怎么还不睡呢?” 卢玲灵率先打破尴尬。 “我有点睡不着,你们都不知道,这几天在山上遇到了什么。”陈秋心翻身对着卢玲灵的方向。 “我这辈子都没经历过这么有意思的事情,而且,我看我家老头的意思,我马上就要去姥爷家住了。” “都说南方好,可是我就喜欢咱们这呀。” “对了,嫂子,我记得你和文心姐是南方来的吧,你跟我讲讲南方什么样子呗。” 卢玲灵闻言,自然不会吝啬,虽然她们已经来了多年,但家乡的生活,依旧存在他们的脑海中。 而白文心见状,咬了一下嘴唇,起身披上一件袄子,趁着陈秋心没有注意到她,就这么直接走出小屋。 此时。 陆永尚正竖着耳朵,听着小屋的动静。 当听到有人下床之后,他瞬间猜到了这个人是谁。 卢玲灵在说话,陈秋心要出门肯定要拉一个人。 那这个热肯定就是。。。。 “滋啦~~” 早已经有年头的屋门发出微弱的呻吟声。 接着,一道柔软的身子直接钻进了他的被窝里。 妖艳的脸庞,明亮的眸子。 白文心嘴角扬起,没有一丝羞涩,直接堵住了陆永尚的呼吸。 片刻后。 借着微弱的月光。 白文心无比的主动。 此时的陆永尚都懵逼了!! 同是江南女子,为什么一个无比娇羞,一个反而比他还要主动。 。。。。。。 林海县。 林业局招待所内。 一瓶好酒,几个小菜,短发的刘玉芬局长和二婶子相谈甚欢! 反而被刘局长请来的陆家老二陆宝家却一脸懵逼地看着两个女人。 一向抠搜的自家媳妇,将电视和缝纫机全都给配齐了。 而那个只见过一面的刘局长,却亲自邀请他来吃饭。 他只是在山上待了半年,并不是来到了别的世界了吧! 怎么感觉一切都这么陌生呢? “刘姐,看你说的,我家傻儿子肯定不行,但我家老大绝对没问题。” “这个菜谱??这几道菜?” “我不敢保证全都能做出来,不过。。。这菜谱上的原料绝对能一个不少地给你弄到!” 陆宝家嘴角微颤,看着菜谱上那些自己都没吃过的野味。 他都不知道自家媳妇是怎么敢答应的。 “熏松鸡,桔子烟香飞龙,熏沙半鸡。。。。。。。真行呀!” 第一卷 第128章 老爷子发怒,这一次标本不打了 “熏松鸡,桔子烟香飞龙,熏沙半鸡,油闷熊肉,炸哼狍肉,酱焖野猪肉。。。。” 一本厚厚的菜谱在屋内的几人手中来回从传阅。 特别是陈秋心,每看到一个她们打到过的猎物,都会兴奋地跟卢玲灵与白文心分享。 昨天晚上,终于能在房间里睡觉的她睡得很是香甜。 只是,在睡梦中,偶尔发现睡在她左面的人不见了。 接着,下一次醒来,就是睡在她右边的人消失了。 还有那股子若有若无的喘息声,整整响了一夜。 成了她最好的安眠曲。 而一大早上,陆家二叔就拎着大包小兜地来看陆老爷子。 陆永尚领证,继承了老爷子的猎枪。 自家马上就快成为万元户了。 这一切就像是梦一样,此时的他也只能和陆老爷子坐在炕上喝茶聊天,才能感觉一切都是真实发生的。 “永尚,你二婶在家和狗蛋琢磨天线呢,这个菜谱你看一下。” “昨天你二婶从林业局的刘局长那里争取到的活。” “只要是你能在山里打到的野味,还能一直供应,那以后林业局的招待所,所有的山货都从你这边进货。” “还有那些山野菜。” 陆二叔说到这,端起水杯喝了一口茶水,组织了一下语言。 “你二婶说这些都听你的,以后收山野菜也是你说的算,你让她咋干就咋干。” 当然,二叔还有一句话没有传到位。 “你多跟你大侄子好好学学!!” 自家媳妇什么样,陆二叔实在是太清楚了,自从嫁到了三部落林场,那是人挡砍人,佛挡抡佛。 林场的厂长和书记轮番劝解都没有用。 除了对自己老爷子尊敬外,眼睛里就容不下其他的人了! 而自从昨天看到自家媳妇的那一刻起。 嘴里全都是陆永尚的好,就连他想教育一下自己的儿子,都被媳妇一顿暴揍。 变了! 一切都变了。 “招待所?吃这些?” “这也够腐败的了。。。” 陆永尚看着食谱上的内容撇了撇嘴。 不过有钱不赚王八蛋! 这七五年的食谱还真野,怪不得东北菜传不下去。 这尼玛。。。 一大半的食物过不了几年就写入到刑法中。 “是呀。”二叔点了点头。 “刘局长还说可以的话,最好这两天打一批野味送过去,数量不用太多,种类多就行。” “年前好像会有领导来视察工作。” 陆二叔看到陆永尚点头记了下来。 索性就下炕将屋门关上,眼不见为净,自己好好的跟老爷子聊一会天。 “永尚,在家没?” 没等陆永尚在厨房做好早饭,院外,忽然传来王德清那独特的公鸭烟嗓。 陆永尚连忙解开围裙,推开房门。 “王叔,我在呢,早饭快做好了,一起进来吃呀!” “哎呦,来得早不如来得巧,正好听说你二叔回来了。”王德清这哪是听说,昨天装肉的时候他就在现场。 陆家老二最孝顺,每一次从山上下来,都会给老爷子带不少县里的稀罕玩意。 能蹭一顿是一顿,吃进肚子里的才是好东西。 “嗯呢,王叔,快进屋,二叔和老爷子在屋里聊天呢,你找我啥事?” 陆永尚瞪了大黄它们一眼,示意它们别在叫了,这才将王德清迎了进来。 “是有个大事,其实可简单了,以前不是你家老爷子给三合村打标本么?” “原本我和老爷子计划着,年底在打,正好他们今年的收成也不好,生产大队年底举办个活动,鼓励一下大家。” “前几天三十五林场的赵主任也来找我。” “我们几个一商量,如果你有时间,就把三十五和三合村需要的肉都给打了。” “价格么,还是会比木器厂的低一点,不过连肉带骨头,一起算四毛一斤,这事干不干!” 这哪是商量? 陆永尚看着王德清那一脸要好的模样。 这分明就是来邀功来了! 四毛一斤,这就已经不低了。 如果真的连热带骨头一起算,这甚至比木器厂起初给的价钱都要高。 野猪的骨头可不像家猪那般。 野猪的猪骨头更实成,简单点说就是更压秤。 这活哪有不干的道理! 陆永尚直接就答应下来! 今年雪大,本就是抓猎物的好年头。 而这好事一个接着一个,就这赚钱速度,他在前世做梦都不敢想。 “今天是个好日子,心想的事情都能成。。。” 掀开锅盖,锅里大碴子粥散发着诱人的香味。 锅边那一圈窝窝头也已经有了嘎巴。 用锅铲轻轻一挑,一个个颜色金黄,香味十足的窝窝头就被陆永尚铲了下来。 另一个炉子上,一锅一大早就开始炖的红烧兔肉已经开始收汤汁了。 野兔浑身上下都是瘦肉。 刚刚套到的活兔子,直接放血扒皮,这样处理的肉一点其他的腥臭味都没有。 只有野兔肉那独特的香味。 如果抓到的野兔处理的不及时,那最好要将野兔放在清水里泡一泡。 多换几次水,等再也泡不出血水后,就可以上锅了! 不多时。 一桌子干净无污染的美食就摆在桌子上。 王德清丝毫没有客气,挥舞着筷子就快弄出残影了。 一直主攻那盘子红烧野兔。 二叔与三个小丫头吃相倒是比较委婉,不过主要的攻击目标依旧是野兔。 只有陆老爷子和陆永尚喜欢吃没有化肥的杂粮窝窝头。 打标本的事陆老爷子刚刚也听王德清说了。 等到王德清终于放下筷子,开始喝粥。 陆老爷子这才若有所指的说着:“小王呀,今年打标本,除了价格高一点,就一点福利也没有?” 王德清胃口极佳,脑袋都要插进大碗里了,听到老爷子的话,这才抬起头说道:“永尚不是工人,要是工人的话,这段时间打标本,不用上工也会有工分,你家着情况特殊,我就把工分算到白文心身上了,陆老爷子,这算不算福利?” 陆老爷子听到这眯起眼睛,表情越发的阴沉。 “呵呵?你这个兔崽子?你要这么说话,这一次标本,我们老陆家不打了!” 第一卷 第129章 姜还是老的辣,收获56半自动! 陆老爷子此话一出,众人皆惊! 别看陆老爷子从来不管家里的事,卢玲灵做什么他吃什么。 自从不用上山打猎,平日里也闲不住地在外面溜达。 尽量不和卢玲灵单独在家里。 但是!陆老爷子的话,在陆家是有绝对的权威。 只要这件事情陆老爷子不同意,就连泼辣成性的二婶子都不敢多说一句话! 重生之后,陆永尚第一次见陆老爷子生气。 放下手中的筷子,对着卢玲灵使了一个眼神。 卢玲灵见状,拉着白文心和陈秋心走进屋内。 见三人已经离开,王德清这才一脸懵逼地看着陆老爷子。 擦了擦嘴角的油,掏出一根烟卷递给陆老爷子。 这才小心翼翼的问道:“陆叔,我这是有哪安排的不对么?您给指点指点。” 陆老爷子没有说话,接过烟卷后就被旁边的陆二叔点上,狠狠的抽了一口,这才压下心中的情绪,淡淡的说了一句:“小王,你是不是见永尚是孩子,太不把永尚当回事了。” 陆老爷子说话,陆永尚也从不多言。 不过,他只是脑瓜子一转,就明白了自家爷爷说的是什么意思。 在林场,特别是临近过年的这一次打标本。 但凡是官家找上门的,是都需要带彩头,也就是带好处的。 猎人上山,本就有自己的习惯。 眼看就要大雪封山,包括山里的野兽都要过个年讨个吉利的日子。 如果没有彩头,就要上山大规模地打猎。 老一辈的说法,这是会让人折寿的。 不过,这还是其次的。 陆老爷子常年和附近的几个林场合作,他这个人事少,还不愿意麻烦别人。 所以,不少打标本的福利他从来都不要。 但是陆永尚已经开始能够独自上山。 王德清找的也只陆永尚自己,那该有的规矩就应该有。 不能把陆老爷子身上的仁慈按到陆永尚的身上。 所以,陆老爷子这一次生气,是在帮着陆永尚立规矩! 打标本这件事在东北的这个年代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 所以,该有的规矩早就定下来了。 王德清说的公分是其中的一个好处。 而最让猎人看中的却是接到打标本这件工作后,林场分配给猎手的猎枪!! 是的! 但凡官家找到猎手给林场打标本。 那都是会提供猎枪和子弹的! 而且基本上都是56式那种半自动猎枪。 陆老爷子这种靠着猎狗和传统方式打猎的猎人早就不多见了! 一把56式自动步枪,看到猎物直接一梭子子弹过去! 这不比猎狗上去撕咬简单得多? 深山老林中,就是在成熟的猎手都会遇到危险。 这子弹随便用的56式半自动,那绝对就是对生命的保证! 至于这把枪还不还? 那就要看收获多少了! 这些全都是隐藏的福利。 当然,如果是工人的话,那隐藏福利则会更多。 为期一个月的打标本,如果数量不多,那十来天就够了。 剩余的时间全都可以休息,等到快要到约定好的时间,再带着林场的工人去山上将标本拉回来就好了。 在这个天然的冰箱内,开膛放血后的猎物,放个十天半个月不成问题。 没等陆老爷子继续说下去。 王德清也明白了陆老爷子的意思。 随即摇头苦笑起来,“陆叔,你呀!我终于知道狗蛋随谁了,以前我还以为他是随他妈,现在一看,这全都是随您老呀!” 王德清指了指门口挂的那把猎枪。 “你家狗蛋还在我那赖了一把猎枪,你是一句话都不提,这时候倒是想到你大孙子了。” “行吧,我去再给你找一把56半自动行不?” “子弹管够,但只能给你找一把哈,狗蛋那边我就不管了。” “那小子的枪我就不要了!” 见王德清已经把话说成这般! 陆老爷子自然不会在佯装生气。 时代在变,年轻人和老年人的心态也不一样。 他知道自己的那把老式猎枪已经跟不上年轻人的脚步了。 这才借着这个机会,在王德清那给陆永尚要一把属于他自己的枪。 之前陆永尚跟陈春来之间的交易,那是属于陆永尚自己找的。 但这一次,官家的东西不要白不要。 本就属于陆永尚的,陆老爷子肯定一样不少的给要过来。 陆二叔听到这可是真的羡慕坏了,狠狠地拍了一下陆永尚的肩膀:“你小子现在可以呀,名声都在林海县传开了!别的林场都来找你打标本,你可比你老子。。咳咳,强多了呀!” 他们三兄弟,自从老大在山上发生意外,就很少再去碰枪了。 他们都以为陆老爷子的手艺也就断在他们剩下的哥俩身上了。 没想到陆永尚却意外地捡了起来。 “行吧,你们先聊,爸我去看看老三,听说他瘫在床上了。。。” 陆二叔说了一嘴,撇了一眼陆永尚摇了摇头,拉着王德清推门出去。 有些事他不好意思在家问,自家媳妇满嘴都是向着陆永尚的话。 关于三弟和陆永尚到底发生过什么。 还是问外人比较靠谱一点。 而随着陆二叔的离开,陆老爷子也笑呵呵的出去找李傻子下象棋去了。 陆老爷子是个臭棋篓子,那些村口的老爷子下象棋陆爷爷也插不上话。 也就能和李傻子一起玩讨个乐子。 “永尚?你又要上山?”卢玲灵见都吃完饭,从屋子走出来开始收拾碗筷。 陈秋心也一脸期待的看着陆永尚。 “嗯呢,要不没事干,一有事就接了两个大活。”陆永尚看着墙上挂着的日历随口说道:“我看看时间,最好趁着过年前把这两个活全干了,特别是林业局招待所的活,要是干好了这就是个长久的收益。” “最少能干个几年。” “那你和狗蛋哥两人行不?缺不缺一个跟班的?”见陆永尚又要上山,陈秋心眼睛都亮了起来,急忙秀出自己的纤细的手臂。 手臂白嫩,那完全没有肌肉的肱二头肌一鼓一鼓。 逗得所有人哈哈大笑。 陆永尚无奈地撇了一眼陈秋心。 “就你这小胳膊小腿,都不够大泡篮子塞牙缝的!”